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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概念與現實世界中的「先後」問題(下)

有關概念與現實世界中的「先後」問題(下)


甲、環環相扣與互為因果

  「雞」與「蛋」的先後問題,所以能夠引起很多人的興趣,原因是它表面上略帶一點吊詭(paradox)的意味。在討論這問題前,也許應把「蛋」的概念,清楚釐定為「雞蛋」。否則的話,若問雞在先還是鴨蛋在先、鳥蛋在先,便會失去問題原初的意義。

  概念上,所謂「雞」,是指從「雞蛋」而來,而又能產生「雞蛋」的東西;所謂「雞蛋」,就是指從「雞」而來,又能產生「雞」的東西。如是,「雞」與「雞蛋」互為因果。.............雞--雞蛋--雞--雞蛋--雞--雞蛋............。這個串系既可以無限地伸延下去,也可摘除有限的幾節,串成一條連環,它們一環扣一環,宛轉而無窮。而且,任何一節都可以是起點,所謂略帶吊詭的意味,不過如此而已。

  其實,日常生活中本來並不缺乏這種互為因果的事情。例如,身體健康,心情便會愉快;心情愉快,身體便會更健康。又例如,經濟不景氣,人民收入減少,消費意慾便會大減;而消費不振,經濟便更加蕭條,人民收入更為減少。相較之下,「雞」與「雞蛋」的問題,較富圖像性,加上一份生命循環、生生不息的喜悅動感,因此才較能引起大眾的興趣。

  筆者自始便對這個問題,無甚興趣。原因有二:一、自忖才疏學淺,缺乏足夠生物學、遺傳學的專門知識,很難有中肯的想法。硬要去想,一定錯漏百出;二、根據區區有限的知識,無論「雞」或「雞蛋」,都不是物種的最初型態,更遑論宇宙「第一因」了。地球上一切生命,最初都只是蛋白質和DNA,經歷不計其數的基因突變,才逐漸演化成今天各式各樣的生物型態。相較之下,探討這問題,還不及第一因的問題來得有趣。

  當然,任何問題,也是可以隨便想想的。

乙、從邏輯概念的角度看

  首先,若從邏輯概念的角度看,「雞」與「雞蛋」的先後問題,並不算是十分難解。根據這兩個概念的「內容」,「雞」與「雞蛋」是互為因果,並無孰先孰後可言。正如佛典所言:「如二束蘆,更互依持,令住不倒」。

  這原本就是最簡單而直截的答案,但正因為它太過平實,滿足不到一般人喜好幻怪的心理。這樣,我們不妨轉從概念的「形式」著眼。假如「雞」的概念是 A ,這是一個簡單的概念;而「雞蛋」作為複合概念,便是 A + B。「大抵有基方築室,未聞無址忽成岑」,當然是先有 A,然後才會有 AB。「雞」在邏輯上(概念的形式)是必然先於「雞蛋」的。這樣的答案,相信可以初步滿足大部份人的要求了。

   以上是分別就概念的「內容」和「形式」著眼,根據前者,「雞」與「雞蛋」沒有先後可言;根據後者,「雞」先於「雞蛋」。由於著眼點不同,答案亦有異,二者並無矛盾。

  更應注意者,以上二者俱跟經驗世界的「事實」無關。單就概念的「形式」看,「中國」必然先於「中國人」。因為未有「中國」的概念時,那些人只是一群人而已,還不能稱為「中國的人」。同樣,「恐龍的前身」這個概念,必然後於「恐龍」的概念;「人頭馬的祖先」,必然後於「人頭馬」。至於甚麼生物是「恐龍的前身」,現實中究竟有沒有「人頭馬」這種生物存在,那是完全不相干的。


     

丙、經驗知識的獨立意義

  透過概念分析,所得的結論雖然簡單直截,但由於不帶經驗內容,從知識的角度看,這種必然真或必然假的論斷,近乎於「廢話」。我們固然同意,知識成立的前題,是概念的清晰界定。但知識亦絕不止於概念的界定。要尊重經驗知識的獨立意義,那麼在下定義時,最好避免過於「霸道」的處理,否則很容易出現一葉障目的弊病。

  以上文「中國」與「中國人」孰先孰後的問題為例,我們可以嘗試先為「中國」、「中國人」作定義。前者無論就時間抑或地域,都不容易取得共識,但人亦不妨各取其所同意者,用來作比較。舉例而言,我們或可把殷商的立國,視為中國信史時代的開始。商朝早已超越了「部落」與「酋邦」的型態,具備現代政治學上稱得上是「國家」的政府職能。至於何謂「中國人」,也是人言人殊,我們或可用遺傳學上Y染色體DNA單倍型O3類群為標準。參以近年考古學對於出土古人骨的DNA鑑定成果,例如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那些居民的Y染色體SNP單倍型,就是O3—M122,亦即今天大部份漢族人的父系遺傳基因。由此便可得出結論,在歷史上,「中國人」的出現,遠早於「中國」。

  當然,我們若採用不同的界定(例如把夏朝視為「中國」之始),結論便不相同。 但以上不過是泛泛舉例,最重要一點,我們根本不需要加入甚麼「沒有『中國』,那有『中國人』」之類的空洞原則,已經可以展開知識的探索。那種概念形式的戲論,有時候對於知識領域的開拓,不獨無益,反成窒礙。




         原雞 Gallus gallus               黑尾原雞 Gallus lafayetii            灰原雞 Gallus sonneratii       綠原雞 Gallus varius  

丁、 從生物演化的角度看「雞」與「雞蛋」的先後

  首先,對於「雞」和「雞蛋」的界定,必須是以今天我們現實中所見到的「雞」和「雞蛋」作標準,不能隨便使用其他的界定。動物的分類,那是生物學家的職責,我們姑且暫以生物學上「雞形目雉科原雞屬(Gallus)」,作為「雞」的定義。孔雀不是雞,火雞更加不是雞。當然,適當地放寬或者收窄一點,俱無不可。至於「雞蛋」,可簡單地界定為雞繁殖後代所製造的受精卵,或,雞在生命早期階段,尚未出生前的型態。

  假如地球上第一隻原雞屬動物(簡稱「初雞」)在出現時,之前並無「雞蛋」;第一隻雞蛋(簡稱「初蛋」)是由初雞生出來的話,那麼,我們便可說,生物史上是先有「雞」,然後才有「雞蛋」。相反,假如地球上在初蛋出現之前,並無初雞;其後才由初蛋產下初雞的話,那麼,我們便應該說,生物史上是先有「雞蛋」,然後才有「雞」。

  在此不妨重新檢視施先生在原文所作的推論:

從生物進化的具體過程來說,也是雞先於雞蛋。雞是鳥類的一種。鳥類由恐龍進化而來。為行文方便,我隨便替未進化成雞之前的鳥的品種安個名字,叫做龍鳥。龍鳥不可以被稱為雞,因為牠尚未進化到具備雞應該有的品質。所以龍鳥所生的蛋只能是龍鳥蛋。直到有一天,龍鳥在進行有性繁殖的時候,新一代的基因出現異變,龍鳥蛋這次孵化出來的新一代竟不太似龍鳥,而異變成一隻後來被我們稱做雞的新品種。這時,雞才第一次在世上出現。

這種基因的變異是在受精卵孵化的過程中發生的。因此,第一隻雞是在龍鳥蛋中孵化出來的。在雞未孵化之前,世上尚未有雞,這隻蛋當然不會是雞蛋。要等這隻雞生蛋時,世上才有第一隻雞蛋。由此可見,一定是有了雞之後,才會有雞蛋。答案清楚不過。

  首先,雞應該不是由龍鳥之類東西進化而來,因為彼此相差得太遠。如果「雞」被界定為「原雞屬」生物的話,那麼,牠們應當是由同屬於「雉科」的其近緣屬變異過來;如果「雞」被界定為「原雞種」生物的話,那麼,也是應當由同為「原雞屬」的近緣種變異而來。至於是甚麼生物,既有可能是今天見到如孔雀之類的近緣屬鳥類,但更大的可能性,相信是已經滅絕消失的其他類種。

  更重要者,原文的推論,本來也是順適的。只是到了最後,卻竟然走出「在雞未孵化之前,世上尚未有雞,這隻蛋當然不會是雞蛋。要等這隻雞生蛋時,世上才有第一隻雞蛋」的結論。須知道,未有「雞」的概念前,不能有「雞蛋」的概念,這只是說明我們的觀念結構。這並不妨礙在客觀世界中,是先有初蛋,然後有才有初雞的事實可能性。如果事實上的確是有一種符合今天「雞蛋」標準的東西,先於「雞」存在的話,那麼我們給它甚麼名稱,是完全無所謂的。我們可以不稱它為「雞蛋」,叫它做「X」便可以了。原文在此犯上了混淆觀念上的存在,與現實中的存在,這兩種不同層次、不同份際的問題

  如果硬要以概念形式為標準,定其先後的話,那麼根本不需要再說甚麼龍鳥、基因突變、受精卵孵化等等一大堆的贅詞。說到底,就只是一句十分「霸氣」的話:未有「雞」概念前,不可能有「雞蛋」的概念。這的確如林副主席所言,永遠巔撲不破的真理,一句頂一萬句。而且,這種空洞的形式原則,是可以到處應用的。例如,未有「恐龍」概念之前,不可能有「恐龍祖先」。因此,「恐龍祖先」的存在,一定晚於「恐龍」的出現。 試問,我們還能談生物科學的考察嗎?經驗知識還有獨立的意義嗎?(不管拿出甚麼具體的事實證據,都只能是「恐龍」先於「恐龍祖先」。)

  區區淺見,普通禽鳥的一生,大抵皆經歷幾個階段:受精卵--孵化--破殻而出--雛鳥--成鳥。理論上,在其生命歷程中的任何一點,都有可能出現基因特變。不過,如果突變是發生於後天(破殼出生以後),是絕不容易忽然變成另一種差異甚大的生物。一般生物,都是越在生命的早期階段,越容易出現變異。

  且以日常的經驗為例,人在後天遭遇基因突變,通常只會患上癌症,以致死亡,是不會忽然變成雙頭怪、連體人的,甚至不容易多生出一隻手指頭來。巨大的變異,通常只能發生在受胎至出生前的階段。連體嬰、畸型胎等事情,時有所聞,已非很怪的事。

  順此思理作推測,實際的情況應該是,有某種雉科的禽鳥,其中兩隻在交配後,受精卵出現基因突變,雌鳥產下了初蛋(跟今天的雞蛋性狀基本相同),由初蛋孵化出初雞;而不是由這種雉科生物,忽然基因突變,變成初雞。因此,「雞蛋」先於「雞」存在的可能性,絕對遠遠大於「雞」先於「雞蛋」。

  筆者對此問題的理解,大致如上。粗淺與錯漏,在所難免。但遊戲文章,也無大所謂。其實,當這個問題轉變為純粹生物學的問題時,原初的那點吊詭味道早已消失,「連環可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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