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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將死 蔡東豪



2011-1-20  NM


一年半前,我寫過馬多夫騙案,當 時案件剛審結,馬多夫被判入獄150年,文章標題是《150年後見》,我以為本欄跟這案件的關係已告一段落。不得不再寫是因為近日此案仍有事發生,事件對 我來說震撼甚大。說這件大事之前,先交代香港股民較有興趣知道關於馬多夫騙案的新聞,負責為馬多夫案投資者追回款項的破產管理人,近日向滙豐提出訴訟,涉 及金額66億美元。

滙豐在馬多夫騙案的角色是負責類近行政的工作,行內稱Back Office,破產管理人認為滙豐有理由兼有責任去懷疑這是個騙局。金融海嘯後,金融法例收緊了,今時今日法院的確較容易要求銀行為自己失職負責,但馬多 夫騙案事發時候,監管環境寬鬆得多。因此,我認為這宗官司告得入的機會很微,不過滙豐一定要破財,兼且金額不菲,因為滙豐不會讓這類官司進入漫長的法律程 序,會選擇庭外和解。滙豐的最佳自辯是戇居不是罪,最有力證據是滙豐自己也投資了10億美元在馬多夫的基金,它知道這是騙局的話,一定不會投資,然而這一 切對滙豐面子全沒幫助。馬多夫騙案的賠償屬一次過性質,滙豐負擔得起,最緊要是保着面子,低調處理。快入正題,談纏繞我的一宗自殺案。

 

聖 誕前一星期,馬多夫的長子麥克在紐約家中懸樑自盡,享年46歲。麥克臨死前辦妥所有私人事情,包括放狗,當時家中只有他和正在睡覺的兩歲兒子,妻子和四歲 女兒外出。他發了兩個電郵,一個給妻子:「請找人來照顧兒子。我愛妳。」另一個給他的律師:「沒有人願意相信事實。請幫我照顧我的家人。」

過 去兩年麥克活在馬多夫騙案漩渦中,他身邊的朋友指他努力過平常生活,積極面對人生,希望從頭再來。使麥克走上不歸路的最後一根稻草,在他自殺前一個星期出 現,破產管理人起訴麥克,涉及至少九宗官司,其中一宗的被告人包括他的家人。官司再次觸碰麥克的傷口,可能超過了他能承受的痛楚。

 

在 《150年後見》,我引用了《Vanity Fair》的文章《Did The Sons Know?》,我一直想知道,究竟馬多夫的兩位兒子是否知情?兒子一直堅持他們也是受害者,逾二十年的犯案過程中一直被父親蒙在鼓裡。至今,仍未有證據證 明兒子知情,官司皆是追討金錢,性質大都環繞失職,沒有一宗指麥克涉嫌參與騙局。這案件產生這麼多疑惑,因為太多問題沒有答案,馬多夫突然自首,自揭這個 騙局,一力承擔所有責任,指是他個人所為,之後一直保持緘默,外間只得東猜西猜,愈猜愈亂。

所有人都質疑麥克沒可能不知情,他在父親身邊工作,身居要職,賺取巨額回報,他竟然沒懷疑這是騙局?年半前我的推論是他不是不知,而是選擇視而不見,說服自己不要多問,麻醉自己不去問便不用面對。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相信麥克對家人的愛是真的,而給律師的一句話:「沒有人願意相信事實。」則未能拆解外界的疑惑。自殺是以示自己清白,抑或是為自己的過失尋求終極解脫?為什麼只有死才能為麥克證明一些東西?而這些東西究竟是什麼?

心 理專家空群而出,解釋麥克的行為,重構他臨死前的心理狀態,包括了罪惡感、被遺棄感、孤獨無助感等,最精警是形容他的自殺,是對父親以至整個家庭無限憤怒 的一個控訴。馬多夫騙案最令人不舒服的地方是欠缺真相,我們認為凡事都會水落石出,而知道事情的真相彷彿是所有人應有的權利。麥克或許找到替自己解脫的方 法,但旁觀者仍在亂猜,心裡仍感不圓滿。

麥克究竟是否知情,現在只有父親馬多夫知道。馬多夫拒絕出席兒子喪禮,他在獄中發表聲明,希望外界 尊重他的私隱。即使馬多夫犯了嚴重罪行,但都只是騙財,除了是在某些極權國家,騙財是不會判死刑,因為牽涉的只是錢——對,只是錢。麥克的死,令馬多夫少 了一個兒子,而麥克的兒子少了一個父親,是徹頭徹尾的悲劇。

蔡東豪 Tony Tsoi

現任上市公司精電國際行政總裁,他曾任職投資銀行,在《信報》以筆名原復生撰寫財經專欄,對投資及求知有無限渴求,習慣早上四時起床寫作找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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