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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怎麼蓋最有經濟效益?

2010-11-15 TCM




Q:大家都在談蘇花高、蘇花改、蘇花替,請問哪一項對東部發展最有幫助?

A:哪一種最有幫助,最好的徵詢對象其實是「市場」:如果能讓私人興建公路,哪種能獲利,哪種就幫助最大。

私人修建公路,乍聽之下似乎是天方夜譚,不過奧地利學派著名經濟學家布拉克(Walter Block)就寫了一本專書《The privatization of roads and highways》,論證私人建設經營公路的可行性。

反 對私人興建公路的理由之一,就是經費太龐大,只有政府才出得起錢。但這種理由在現實上不成立,如國內某家半導體龍頭廠商,最近要興建一座超大晶圓廠,預計 投資三千億元,如果要建蘇花高,預算不過將近一千億元。對有意想建路的企業來說,經費絕不是問題,問題只是企業認為蓋公路能不能賺錢而已。

第二種反對私人興建公路的理由就是「外部性」:如果私人企業蓋一條公路,它就得承擔全部成本,但公路卻有「外部利益」,例如公路蓋好後,旁邊的土地因此增值,但造路的企業卻無法和地主分享該土地增值的利益,企業負擔的成本大於其利益,它就不願蓋路,這時就要政府來造路了。

然而,「外部性」絕大多數都是來自產權未明確劃分。例如,某醉漢在街道對行人大聲咆哮,但因為不違法,警察亦無可奈何。重點是醉漢所處的「街道」,並沒有明確產權歸屬,這種「外部成本」才會存在。

設 想另一個例子:若該醉漢是在某家夜店,對其他客人大聲咆哮,立刻就會被夜店的保鏢們趕出去,這是因為在私人夜店裡,擁有產權的老闆有動機將這種「外部成 本」給「內部化」——若不如此做,其他客人就會離店而去。同理,如果街道的產權是屬某私人業主,業主就會設法制止醉漢在他的街道上發酒瘋,「外部成本」就 被「內部化」了。

公路的「外部利益」也一樣,如果有明確產權劃分,想蓋路的企業預期日後公路旁土地會增值,它可以出錢把該土地買下來;或是企業認為公路要經過此土地不划算,地主可以出錢請企業蓋路時務必經過此地,土地增值的「外部利益」一樣可以「內部化」。

公路興建時對環境的破壞也是如此:只要周遭環境有明確的產權劃分,要麼想蓋公路的企業會把這些環境買下來,要麼這些環境的業主可以出錢請該企業蓋路時繞道,這樣蓋路的「外部成本」一樣可「內部化」。產權明確劃分,沒有外部性,政府也沒有插手理由。

如 此說來,政府能做什麼呢?其實更該問的是,「政府不可以做什麼?」它一來不能規定符合某些標準的企業才能蓋公路;二來不能管制企業蓋好公路後對車輛的收費 水準;三來不能補貼興建或經營公路時出現虧損的企業。這樣才如布拉克所說,私人興建道路,將使道路使用者負擔的成本比政府低,「就像我們把收垃圾和郵局民 營化一樣。」這就是「市場能比政府用更低的代價提供服務」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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