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挺噎人,可沒什麼好說的。
只要看一下蘋果在這個過程中披露的研發細節和數據,就知道它在原創一款產品的過程中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在它與三星漫長的訴訟過程中,有人在網絡上貼出
了兩家產品圖和發展脈絡的對比—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從iPhone推出之後,三星的產品外形發生了十分明顯的改變,變得……越來越像前者了,甚至,就
連一些內置的圖標也十分相似。
這只是美國加州的一個聯邦法院做出的裁決,認定三星電子侵犯了蘋果的六項專利權,其中五項為故意侵犯,並責令三星賠償蘋果10.5億美元。但它顯然對今後類似的判決具有普遍參考意義,所以蘋果已經開始提前慶祝了。
它的意義在於,其他採用了安卓系統的手機製造商也因此而受到了警告,很可能需要重新設計自己搭載了安卓系統的手機。谷歌也因此而受到敲打,儘管此次蘋
果並未將谷歌作為被告,但安卓在手機領域的發展勢頭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微軟或許是蘋果之外的最大收穫者,當然更多是被當作風險的備份。
在任何時刻,直接把別人的成果拿來使用一定是最容易的。你並不能說,三星如今的成功完全是靠抄蘋果而獲得的,實際上,它的產品十分優秀,並且在蘋果的專利設計之上做了大量的改進。
但是,就像蘋果所說,這個問題已經上升到了一個價值觀的層面。偷別人的成果在原則上就是不對的,也是對其他人的不尊重。借鑑與抄襲的界限有時並不是那麼分明,嚴謹的處事就顯得格外重要。
事實上,原則的二元論背後引出了一個更為複雜的問題—如果法律每次都判定明星公司的專利獲勝,結果可能不一定有利於商業的發展。在抄襲是不是能促進創
新這個話題上,服裝及奢侈品等多個行業早就給出了不同的解答—如果香奈兒為它的2.55鏈條包申請了專利,你恐怕就無法在Prada或其他品牌裡看到類似
的設計元素,時尚將變得單調—允許抄襲和模仿,會促使更多的公司快速地投身到競爭中來,這將促進商業的繁榮。
但如果這個問題的本質是惡劣的欺騙,一切又將另當別論。自行車騎手阿姆斯特朗曾是無數人心目中的英雄。他在身患癌症的情況下,仍能屢次取得冠軍,很多人都曾認為他天賦秉異,並且具有常人不具備的毅力。
但是,這一切可能是一場巨大的騙局。最近,美國反興奮劑機構將他告上法庭,有十名隊友準備證實他服用過禁藥。他可能會被剝奪7次環法冠軍的頭銜。在一個近乎明確的事實面前,他仍死不認賬,相反還用偉大來形容自己。
我們怎麼還能對這樣的人抱有同情呢?
3樓提及
最令我嘖嘖稱奇係佢唔見左$30mil(佢話無買保險),
仲有心機做訪問...
5樓提及今日睇報紙3樓提及
最令我嘖嘖稱奇係佢唔見左$30mil(佢話無買保險),
仲有心機做訪問...
我都覺得呢樣奇
7樓提及幾十萬??
唔知如果投保要幾錢呢
9樓提及我林差唔多
一年?
13樓提及
我估呢檔佢都收皮架啦, 被偷之前呢?
15樓提及
搵左半個世紀錢. 鋪又自置
三兩千萬, 跌都跌左去啦, 咪當做善事LOR
BY THE WAY , 我唔信係外人做LOR
100%內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