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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八日,全球媒體以斗大的標題昭告讀者:蘋果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坦承iPhone數據安全出現漏洞。他接受《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專訪,在內文中回應一個星期以來各界交相指責的爭議。 賈 伯斯強調:「我們從未追蹤任何人。過去不曾有過,未來也絕不會這麼做。」他解釋,整起事件僅是一次誤解,導致許多人得出錯誤結論。未來幾週,蘋果將致力進 行一次免費軟體升級,杜絕iPhone追蹤儲存個資數據,並允許使用者關閉定位服務,以刪除iPhone所保存的資料。 一如既往,賈伯斯親 上火線收效甚鉅,放眼望去《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的討論區,留言牆上一片如釋重負的感言:顯然蘋果沒有隱藏資訊的道德問題;有的人認為,這根本是Android(Google推出的手機平 台)粉絲與仇視蘋果的一幫人惡意中傷。 連原本嚴詞撻伐蘋果的民間團體也一改態度,電子隱私資訊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執行主任羅登伯格(Marc Rotenberg)稱許:「蘋果認錯改過,這是件好事。」 不過,是什麼天大的安全漏洞,讓賈伯斯抱病與蘋果兩大巨頭,即全球產品行銷資深副總裁席勒(Philip W. Schiller)、iPhone資深軟體副總裁佛斯特(Scott Forstall),花了一星期找出真相,並破例出面澄清?答案是全球用戶的隱私權問題。 風暴蔓延國際 德、法、義、韓展開調查 四 月二十日,資訊安全專家艾倫(Alasdair Allan)與蘋果前員工華登(Pete Warden)在舊金山一場以定位服務為主題的大會中,爆料蘋果的iPhone、iPad 3G等含有衛星定位的iOS設備,會自動記錄設備所在的地理位置和行蹤資訊。蘋果如何使用這些位置資訊仍不得而知。 艾倫還在部落格發表一篇 文章指出,iOS每天大約更新一百次行動裝置所在地的資訊,而且即使關閉定位功能或是更換設備也無濟於事,因為用戶會使用iTunes同步設備,用戶的電 腦會不時更新這些紀錄。他警告,這個「consolidated.db」的隱藏檔儲存在電腦中,若遭有心人士直接讀取,風險極大。 這份報告不只在國內掀起軒然大波,民主黨眾議員馬基(Edward Markey)去函蘋果、Google等六家公司執行長,要求說明追蹤用戶紀錄是否屬實,若是,目的為何。 此外,根據《彭博商業週刊》(Bloomberg Businessweek)的報導,德國、法國、義大利與韓國的監管單位,紛紛開始調查蘋果是否侵犯隱私權;愛爾蘭的數據保護機構官員則是宣稱,正在檢視「數件相關爭議」,盡早釐清「各項疑問」。 Google也被盯上 「街景地圖」恐威脅國安 從 民間到政府、從質疑到興訟,圍繞在蒐集使用者資料的做法時而引發衝突,焦點更是聚集在蘋果、Google、臉書(Facebook)這一類打著「提供廣告 客戶更真實的顧客喜好度資訊」超大型服務商身上,原因正如線上廣告服務商24/7 Real Media董事長摩爾(David Moore)所說:「當廣告的定位夠準確時,它就是重要的商業信息。」 雖然摩爾強調,追蹤行為一律是匿名不公開,只為協助廣告客戶精準找到客戶,但事實上,數據保護已經成為這類美國企業進入歐洲時,背上甩不掉的芒刺。 例如去年五月中,歐洲三十國政府採取一致行動,要求Google改善街景(Street View)地圖服務技術;今年三月,法國政府因為Google配合度低,開出十萬歐元(約合新台幣四百二十萬元)罰單;近日荷蘭政府也打算比照辦理,嚴防街景地圖威脅國家安全。 而 在蘋果事件爆發後,歐盟法務執委芮婷(Viviane Reding)的發言人更公開聲稱,今年數據保護法案即將全面翻修,其間將處理關於追蹤技術的議題。對此,市場調查公司顧能(Gartner)柏林研究部 門總監凱斯伯(Carsten Casper)分析:「蘋果和Google變得越壯大、越成功,就越會被各界用超大倍數顯微鏡檢視。」 消費者須自保 謹記自己用過哪些程式 不 過,當前的隱私權爭議並不僅僅在於這些大企業記錄儲存用戶資訊,而是用戶毫無戒心,甚至渾然不知情。德國消費者保護部痛批操作系統開發商:「根本就不應該 假設它們的用戶默認個人資料被儲存在行動設備上的做法。」另一方面,它們也呼籲用戶正視這個現實問題:「用戶必須懂得保護自己,首先就從明白自己在手機上 做了什麼、開啟什麼程式、關閉哪些應用軟體開始。」 去年八月,《華爾街日報》曾報導,網路上成長速度最快的生意之一就是監測使用者,而且用戶資料還可在類似股市的交易所裡進行買賣。 聽 起來好像很遙遠?其實不然。《華爾街日報》指出,熱門手機遊戲「憤怒的小鳥」(Angry Birds)、「寶石迷陣」(Bejeweled)的開發商,都有意無意允許廣告協力廠共享遊戲用戶的資料。臉書的「打卡」功能形同讓用戶拿隱私換免費使 用權,在周告朋友自己地理位置時,也免費奉送臉書客戶一筆個資。 一份報告揭開這條秘密金脈各路挖礦人真面目,也同時拉緊全球政府神經。五月十日,美國國會舉辦的聽證會更可能進一步決定這條礦床將面臨開放還是封閉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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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gazine.caixin.cn/2011-09-16/100306078.html
你可能被跟蹤了——無論你身處何方,手機定位系統都能如影隨形。只要你的手機處於開機狀態,然後輸入你的手機號碼,幾秒鐘之後,你的行蹤就變成電子地圖上一個移動的小紅點,精確度達到5米-50米。
電腦屏幕前的窺視者,可能是某個「私人偵探」調查公司,或者與你有情感、財產和利益糾葛的人。「1000元定位一個月」,這是行情;通過QQ聊天,就能匿名完成交易。
這不是電線杆上的小廣告,而是北京的真實案例。一起導致23人走向被告席的案件,被稱為北京最大的非法出售、提供、獲取個人信息案。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終審判決即將做出。
此前的8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這起非法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子作出有罪判決。23名被告中,部分是江湖上的「私家偵探」,1名是中國移動授權單位的職員,5名是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的客服人員和電信營業廳的服務員。
法院認定,他們利用工作之便,將手機用戶的定位信息、電話清單、姓名和家庭地址等個人信息非法出賣給私家偵探,以作調查婚外情和討債用。
知情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這起案件由一名「嫉妒的官太太」無意中揭開。一名退休副部長的妻子,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委託私家偵探調查追蹤丈夫,最終導致前副部長的隱私被洩露。
這揭開的不過是一個隱秘市場的冰山一角。近幾年來,在全國各地,此類案件早已不新鮮。
2008年,北京市公安局等機構頒發《關於辦理偵探公司討債公司違法犯罪案件工作會議紀要》稱,偵探公司和討債公司從事法律禁止的調查個人隱 私、代人追討債務活動,通常非法使用竊聽、竊照、跟蹤、定位等專用設備,實施監視、恐嚇等違法行為。這兩類公司共享資源,正向著產業化、網絡化、聯盟化的 方向蔓延。
針對日益氾濫的犯罪,法律對於個人隱私和利益的保護明顯滯後。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明確規定了新罪名,即「非法獲取、提供、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在此項罪名之下,每年都有零星的私家偵探和電信公司的基層工作人員被定罪入獄。
但是,「光打蝦米,不打老虎」,迄今還沒有一個電信運營商作為單位犯罪被告走上法庭,為客戶隱私被外洩而負責。由於利益毫髮無損,電信運營商的神經並沒有真正被觸動,其內控機制未能有效發揮作用。面對不設防的個人信息體系和失控的電信業,部長和庶民同憂。
陽光下的犯罪鏈
「幫你追蹤老公、發現『小三』、為離婚取證、逮住『老賴』,請聯繫楊總。」無論是報紙還是網絡,均可見類似廣告。在騰訊QQ的虛擬空間上,也有類似「全國偵探調查群」的交易平台。私家偵探和電信公司職員的關係人就活躍在上面,尋找客戶,開拓信息來源。
謝新沖是這個交易鏈條上游的賣家。他是北京京馳無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運維部經理,其公司獲中國移動北京授權,從事手機定位業務。他本人可以出售手機定位軟件,也可以根據手機號碼進行定位。
據法院認定,從2009年3月至12月,謝新沖先後對90餘個手機號碼進行定位,獲利9萬元。所有的交易,都是私家偵探通過各種關係自動找上門來。
儘管中國移動對京馳無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有明確要求,如果對某個手機定位,機主必須知情。但在實際操作中,這樣的要求僅僅停留在紙面上。
同案犯劉海亮是北京雷霆九州商務調查中心的負責人。當他招攬到生意後,就會找謝新沖購買定位軟件。劉海亮只要瞎編機主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然後 把手機號碼告訴謝新沖,就可以買到定位軟件。激活後的軟件,瞬間成為精準的監控中心。所有能上網的計算機,都能成為運行的平台。
剛開始時,謝新沖會讓對方提供被定位人的身份證和書面的同意書。交往多了後,這些手續都在默契中被偽造,而中國移動對此環節缺乏有效監管。
劉海亮不僅僅是買家,同時還是「販子」。程春郊是劉的同行,北京市安信達信息諮詢中心負責人。最初,程通過劉海亮從謝新沖處購得定位軟件,價格是1200元,一個月可以對一個手機號碼做50次定位。事後,謝返回介紹費200元給劉海亮。
熟絡之後,程春郊又成為「二道販子」,為北京龍江君威信息諮詢中心的劉紅波提供定位信息。劉紅波主要利用騰訊QQ,註冊了「騎驢裸奔」「別理我 煩」等暱稱,通過QQ群發佈信息,在網上尋找客戶和獲取個人信息的渠道。法院認定,2009年3月至12月期間,程春郊一共提供了29個手機定位給劉紅 波。
同時,劉紅波又向程春郊出售座機通話水單(業內行話,即清單)、座機名址、車輛檔案信息、手機通話水單等。至於交易行情,250元購買三個月的固定電話水單,500元購買兩個月的移動手機通話水單。
劉紅波提供的信息,來源於中國移動10086客服、中國電信客服部投訴處理中心的職員,以及中國聯通營業廳的工作人員。這些職員在上班期間,把辦公系統上的手機用戶信息,以短信的方式直接發給男朋友或者親戚等關係人。
在本案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電信運營商工作人員,均是勞務派遣人員。其勞動關係在勞務派遣公司,和電信公司只是用工關係,無論薪水還是待遇,都處於公司的最底層。
一位曾任職於中國移動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公司大量使用勞務派遣的員工,約佔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他們的薪水比合同制員工低很多,隨時有被退回的風險,所以積怨甚多,流動性很大。
這部分群體及其親戚朋友,成為眾多「私家偵探」盯上的消息源。其中一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派遣勞工,在中國移動擔任營業廳職員,從2009年3月 至12月,共出售200多條機主信息,每條50元,獲利1萬餘元。他供述,出售客戶信息是因為「工資少,想賺外快」,儘管他和中國移動簽署了保密承諾書。
另一個是來自中國聯通門頭溝區營業廳的引導員。他使用營業廳空著的電腦查詢信息,然後出售座機、手機的機主名址和通話記錄。
這樣的交易網絡,在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這三大電信運營商中均存在。
定位如影隨形
近年來,隨著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位置服務)從技術到商用的成熟,商業化的定位服務已從早期的GPS簡單車載定位,發展到如影隨形的移動定位技術,在大眾生活中無孔不入。
移動定位即在無線狀態下,基於通信位置的定位服務。手機用戶可以通過這項服務,方便且精準地知道自己所處的準確位置;同時,他人也可以對手機用戶進行定位並進行實時監測和跟蹤,有的甚至可以使被控對象實時顯示在監控中心的電子地圖上,一目瞭然。
「精度為5米-50米;在所有呼叫環境中,只需要幾秒鐘即可啟動第一次定位;靈敏度極好,可突破高阻擋環境的阻礙,每隔2秒鐘連續定位。」這是流行的GPSONE定位方案,該技術是無線網絡輔助GPS和CDMA三角定位的結合。
無論中國移動、中國電信還是中國聯通,均將此技術應用於發展位置業務,其定位目標包括車載和人。
以中國移動開發的家庭成員定位業務為例,服務的初衷是方便監護老人和兒童。一般來說,兒童家長或老人子女為定位發起者,老人和兒童為被定位者。 被定位人去營業廳或者發短信授權,就可以辦理監護人對其進行位置查詢的業務。監護人獲得授權之後,就可以對被監護人發起定位,以後,無需被定位人另行同 意。
中國移動各省的子公司負責委託各類合作夥伴,尋找業務平台,共同運營家庭成員定位業務。合作夥伴負責平台的開發、升級和運維等運營支撐工作。謝 新沖所在的北京京馳無限通信公司,就是獲得中移動授權的合作夥伴之一,該公司對外提供定位服務,包括企業外勤人員的考勤,智障人員、老人、兒童的監護。向 此類位置業務公司購買了定位軟件之後,就可以實現跟蹤。
謝新沖作為運維部的經理,負責銷售定位軟件與維護。當他與私家偵探達成交易默契之後,就可以架空中國移動的各項保密規定。謝承認,他為調查公司做定位就是為了掙錢,把應有的手續省略。可見,在「被定位者知情」的關鍵環節,中國移動的監管完全失效。
事實上,LBS的應用領域已非常廣泛,目前較普遍的商業用途包括四大方面:一是上述小孩和老人手機定位跟蹤服務;二是用戶已普遍頗為熟悉的電子地圖;三是公司用於管理員工工作狀態、車輛調度等;四是全面應用於公安、安全等特殊領域。
定位服務的巨大市場前景,也為電信運營商所看重。早在2007年,中國移動就在遼寧瀋陽成立了位置產品基地;中國電信也力圖在這場競爭中瓜分市場。其廣告宣稱:擁有更高的捕獲靈敏度、首次定位快、定位精度高等。
失控的隱私
業內人士分析說,由於涉及個人隱私,定位服務的很多功能並未在社會上做廣泛宣傳,但已實際應用到很多領域。由於法律和監管滯後,其合法邊界非常模糊。
2011年,中國移動和北京市政府合作了一個重大項目,建立「北京市市民出行動態信息平台」。這個平台是以中國移動北京的1700萬手機用戶數據為基礎,通過位置技術獲取手機用戶的實時定位信息。這是否會造成個人隱私被侵犯,曾引起巨大爭議。
毫無疑問,前述四大方面的定位技術應用領域,需要分類監管。對於其合法界限要從法律上予以釐清,並輔以相應的監管制度和懲處。
例如,人們可能不太熟悉的第四類「特殊領域的定位監控」,因涉及權力機關,更容易被濫用。這樣的案例在實際生活中並不鮮見。如2010年,山西 夏縣教育局長短信舉報縣長後,半個月內遭遇電話被監聽、手機被定位跟蹤。此案中,夏縣公安局即是在縣長指示下,違法濫用了定位監控措施(參見本刊2010 年第45期「舉報之殃」)。
今年8月下旬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有關「技術偵查」內容,涉及包括手機定位等秘密偵查措施。學界擔憂,這些手段會嚴重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和隱私等權利,必須加以嚴格限制。
除了公權力濫用,定位服務市場的核心環節——電信業,也還處於極為混沌的狀態。
在北京審判「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的同時,陝西西安又破獲更大規模的同類案件。西安、咸陽等七個城市共計1394萬手機用戶的個 人信息被非法出售,包括機主姓名、家庭住址、生日等個人隱私。這個數目佔陝西全省手機用戶的70%左右。警方偵查結果顯示,犯罪的源頭再次指向電信運營商 及其關聯方的「內鬼」。犯罪嫌疑人周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術人員,為陝西省一電信運營商研發和維護計費經營系統。他利用工作的便利,進入電信公司的客戶數 據庫,輕而易舉地獲取信息並賣給「下線」,獲利3萬多元。
案發後,電信運營商沒有對公眾作出任何道歉或者承擔單位違法的責任。這已經成為中國電信企業對客戶隱私洩露事件的慣常態度。
誰的責任?
在謝新沖等人的案件中,他所任職的京馳公司在一份情況說明書中稱,公司未開通SIM卡語音功能,謝新沖私下為他人所做的個人手機定位,非公司經營業務,其行為與公司無關。
京馳公司尚且「無責」,那麼授權其從事手機定位業務的中國移動,就更容易撇清責任了。
此案中,電信運營商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均是具體涉案的基層員工。比如黃偉帆,一位中國移動北京公司的10086客服中心職員,將工作中獲得的機主信息以每條50元的價格非法出售。
中國移動向法庭提交了職員的《保密承諾書》等內部文件。據承諾書,員工必須嚴守保密義務,不得隨意透露客戶保密信息,更不允許出賣這些信息。
這些客戶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的身份信息、位置信息、通話記錄、話單信息、短信和彩信內容、客戶訂購關係等。這些信息分別存儲於電信運營 商的多個系統,包括BOSS系統、網上營業廳系統、經營分析系統、廠家OMC系統、位置服務定位平台、移動定位系統、綜合信息查詢平台等35個系統或平 台;在這些系統或平台工作的人員,都有相應的權限接觸這些信息。
中國移動還有《移動電話查詢規定》《客戶信息保密規定》等管理制度。《客戶服務中心間接合同員工管理辦法》中亦有專門的「安全管理辦法」。中國 移動北京公司客服中心綜合部2008年10月出具的一份《關於員工遵守<客戶信息保密規定>的點評》稱,「員工如有違反將根據情節嚴重給予處理,更為嚴重 者將負法律責任」。
但相比於唾手可得的利益,這些內部協議和管理規定實施起來並不得力,反倒可以成為公司面臨相關案件時的「擋箭牌」。
一位中國移動前員工說,由於客戶信息存儲涉及的鏈條很長,接觸洩密信息的人員眾多,加之層層利益關係,很多時候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相互吃回扣」,監管容易落空。
謝新沖的辯護律師姜少衛也稱,電信行業存在嚴重漏洞。規則缺失和監管不到位,是導致謝新衝犯罪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中國移動對被定位人不僅要求書面確認,更要求被定位人以手機短信確認,那麼謝新沖還有機會犯罪嗎?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婁耀雄認為,電信業的信息保密,在技術上完全可以實現。最關鍵的措施是追究電信企業高管責任,讓洩密事件與其職業生涯掛鉤。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認為,「單位如果放任員工的違法行為,那就是間接故意」。如果電信企業只是白紙黑字地制定一些內部制度,高高掛在牆上,而對員工的監管不到位,對普遍出現的問題不追究,就應該負責任。
刑法修正案(七)對非法獲取、提供、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規定了包括對單位犯罪的制裁——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 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相應處罰。但迄今為止,全國沒有一起單位犯罪被追究的案例,也沒有電信企業主管人員或相關負責人為此被追究刑責。對不斷被曝 光的洩露客戶信息事件,相關電信企業均保持沉默,鮮有公開道歉或對外公佈內部問責情況。
周漢華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迫切需要加強對電信行業的監管和懲罰。光打蝦米,不打老虎,很難解決問題。」他認為,不能讓違法的電信大鱷逍遙法外,如果某個地方的公檢法機關走出這一步,那將成為革命性的判決。
企業缺乏自律時,政府的外部監管和事後問責,乃至相關立法均缺席。迄今,中國尚未出台《電信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前者難產二十多年,後者的立法在近十多年間徘徊不前。
甚至,中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隱私權」的字眼,實踐中對侵犯隱私的保護只能適用有關名譽權的規定。周漢華稱,應盡快將相關立法提上議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e40a1e0100yywl.html
正面:
1、很強的設計製造能力,國內的品牌知名度很高,市場佔有率也不低。
2、在國內市場沒有強有力的競爭對手。
3、可能從品類上向廣度延伸。
4、國內的汽車嬰兒安全座椅推廣可能會在某個時期加速。
5、估值仍以「製造業」為標準,應該屬於偏低水平,較IPO價格跌幅超過55%,價格看起來似乎有吸引力。
反面:
1、出口占比大,歐洲市場佔29%,北美佔比也達到30%,歐美經濟波動影響理論上應該較大。
2、出口沒有自主品牌,對內渠道的掌控力度積弱,較低的毛利率顯示公司沒有品牌的溢價(定價權)。
3、在橫向多元化中產生了一定的虧損,服裝、嬰兒用品業務前景不明。
4、聘請國內一家爛策劃公司,策劃了一次極爛的廣告營銷(非誠勿擾節目後插播的廣告,夠弱智的策劃,夠弱智的廣告!)從中也可看到,公司仍是一家傳統的製造型企業,擅長製造,而非營銷,這是公司最大的短板。
核心競爭優勢:設計製造能力,相對國外的成本優勢,相對國內的技術優勢。品牌有較高的知名度。
改變的契機:深度營銷梳理國內銷售渠道,自建或加盟建立品牌的形象店,通過形象店樹立品牌,吸引加盟商。增加國內銷售的佔比,從一家出口製造型企業,轉為國內品牌運營商。
失敗的因素:渠道改革缺乏成效,國內銷售進度遲緩,海外受歐債危機影響出口滑落。
分析的要點:
1、考察公司的加盟店、母嬰店中產品的陳列、銷售情況。觀察公司財報數據中的國內銷售情況,國內銷售部分的毛利率變化。
2、考察公司過去在2008-2009年次貸危機中的出口市場情況(相對於經濟波動的彈性?高?低?)。跟蹤目前公司出口歐洲、北美的銷售情況。
3、跟蹤公司新出產品的類別,觀察是否有過度橫向多元化的風險?
4、跟蹤國內關於汽車嬰兒安全座椅規範的推進情況。強制性?時間表?推進的力度?阻力?可信性?
9月13日宗慶後被砍地點並非外界披露的杭州上城區的宗家老宅,而是在江干區一安保嚴密的豪宅小區中。要進到小區,或者有門禁卡,或有內部住戶出來接。
「杭州W集團的60餘歲Z總(曾上過中國富豪榜首位)上週五清晨被人砍了,左手斷了4個手指的肌腱」。2013年9月15日,一位杭州網友在當地論壇用匿名影射的方式,透露了這位超級富豪遭遇的意外事故。
9月18日下午,杭州市警方通過新華社證實了此則消息。「9月13日清晨,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在杭州上城區其住處附近遭人襲擊,手部受傷,隨即被送往附近的浙江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救治。」但報導澄清說,經醫院診斷,宗左手受傷的只有兩根手指肌腱,並非此前報導的四根。
「犯罪嫌疑人系向宗持刀要挾行兇,目前,涉案嫌疑人楊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報導稱。
兩人遭遇是在清晨的6點多。知情者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這位生活樸素、為人低調的超級富豪,身邊從不帶保鏢。
「當時宗總剛走出住所不久。」知情者說。這位超級富豪幾十年來一直保持著晨練的習慣。
而此時,49歲的蘇州中年男子楊某,正在等待他的到來。杭州市警方通報稱,犯罪嫌疑人楊某自己交代,他「於今年上半年借了3萬元來到杭州找工作,因年紀較大,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因為以前在電視節目上看過宗慶後熱心幫助農民工的訪談,他也想得到宗慶後的援助,便到宗的住處尋找宗慶後,「因未如願,於是實施了違法行為」。
「我們目前掌握,他離過兩次婚,生活十分落魄。」知情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關於兩人相遇的細節,存在著兩種細節不同的版本。根據警方內部人士的說法,這位超級富豪被楊某攔阻後,只是簡單交流了幾句,就遭遇了險情。而接近宗慶後的人士,則表示,楊見到宗後就直接拔出了類似的水果刀,「兩人並未交談」。
宗慶後遇險並非此前媒體所說的被砍傷。「更恰當地說,這看起來有可能是割傷。」接近宗慶後的人士說,宗慶後見狀後,應該是下意識用手去推擋了下水果刀,最後才導致手指受傷。
見宗慶後受傷,楊某立即棄刀逃跑。在接近宗的人士描述中,這看起來更像是一個城市落魄者的臨時起意,「若是雇凶報復,不會這麼不職業。」而目前警方查明,楊某與娃哈哈之間,也無任何背景上的瓜葛。
「他更有可能是劫財。」知情者說,根據他掌握的消息,楊在案發前曾跟蹤過宗慶後一段時間。
超級富豪在住所附近遇險,究竟是報復還是純粹的意外?猜測四起。
「據人爆料,此次的被襲擊,可能不是打劫,而是報復。」9月17日,有媒體報導,將這一事件與前不久娃哈哈商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集體停職待崗事件聯繫在了一起,「娃哈哈商業公司正進行重大內部調整,整個公司除了總經理之外,副總等領導層人員均被免職,原來的團隊成員也面臨著解散。」
關於報復的說法,並非僅此一端。9月18日,另有消息源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有人質疑,宗遇襲與經銷商虧本報復有關。
但宗慶後本人對此表示否認,「這次遇襲事件只是一場意外,自己受了一點小傷,但並不嚴重,目前恢復情況良好。」他通過新華社澄清說。
乍看起來,這確實像個中年屌絲持械威脅超級富豪的故事。不過與新華社的通稿不同,多位消息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證實,宗慶後當時並非在上城區的老宅遇險。這位67歲的富豪,最近一直和女兒宗馥莉住在江干區的一個頂級豪宅小區中。「他模糊地點,或許是想保護自己的隱私。」
不過,宗慶後住的地方還是太出名了。在杭州房產網二手房廣告上,很容易就看到該小區「與前首富比鄰而居」的廣告。名為「東方潤園」的這個小區,位於江干區新貴云集的錢江新城內,單價已經接近5萬元每平方。
9月18日,東方潤園的保安證實數日前確曾有人受傷,但他們否認是宗慶後本人,亦拒絕透露具體受傷地點。「業主的隱私,我們不便透露。」
不過蹊蹺依然,東方潤園的業主透露,作為杭州的頂級豪宅,擁有管家式服務的東方潤園小區,保安設施極為嚴格。「要進到小區,如果沒有門禁卡出入,就只有靠朋友出來接。如果是在小區內遇險,實在不可思議。」
另外,與此前媒體報導杭州警方否認曾接警不同,多位人士證實,宗的司機在第一時間撥打了110,宗隨後被送進附近的浙江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當天15時,杭州警方通過查看監控錄像,在上城區一間出租房內找到了楊某。
不過,對上述說法,杭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公共關係處處長杜玉泉拒絕證實,他表示,有關宗慶後的採訪,現在已統一由中共杭州市委宣傳部對外發佈。不過南方週末記者多次聯繫杭州市宣傳部魏虹的電話,試圖核實相關信息,到截稿前,一直未獲接通。
與業務上惹人爭議、作風強硬的風格不同,「若單從生活作風看,宗慶後十分低調。」與宗有過多次接觸的朋友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遇險並不讓人意外。」
「沒有保鏢,出差都是一個人一個箱子,從不前呼後擁。」除了每天抽點煙,幾乎沒有什麼特別的開銷。「創業之初,他就在抽價格不高的『紫羅蘭』牌廉價香煙,一直抽了很多年。」
在媒體的報導中,宗慶後滴酒不沾,也不追求名牌,坐飛機永遠是經濟艙,工作時常常吃盒飯和便當,「他說自己每年的消費不會超過5萬元」。
「每年,他都和員工一起參加運動會,一起拔河。」娃哈哈的內部人士說。而每年除夕,到生產基地慰問員工,和每位員工碰杯,則成為他的傳統。「不過事件發生後,他應該會在安全措施上有所警惕。」知情者說。
在東方潤園,保安已經更換。「我們都是剛來兩三天。」9月18日,在小區門口,兩名年輕的保安說。
一位個人投資者質疑一家上市公司,為何被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
四個多月過去了,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依然還在看守所裡。
2013年10月,因持續在互聯網上撰文質疑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汪煒華在上海家中突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人員「帶走」。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過去是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一位網絡通信領域的研究員,長年生活在校園,四年前辭職,成為個人投資者。此後,他以「天地俠影」為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中國資本市場裡各個角色發表激烈批評,是個網絡上小有名氣的「刺頭」。
經過超過4個月的偵查,該案2014年初已偵查終結,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由烏魯木齊警方移送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但檢方尚未就此提起公訴。
2014年3月5日下午,汪的辯護律師嚴義明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其獲悉案件近期已被檢方退回警方補充偵查。但截至發稿時,南方週末記者未能聯繫上烏魯木齊警方就此進行確認。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稱,該案起於2013年9月2日「受害單位」廣匯能源的報案,次日該局即「經過審查」立案偵查。
在這次報案中,廣匯能源證券部部長張玉對警方表示,「天地俠影」的「虛假言論」被「多家媒體不經核實地轉載」後,監管機構要求廣匯能源股票停盤、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發布澄清公告,公司信譽嚴重受損,股價大幅下跌,市值縮水兩百餘億元。公司認為,公司股價下跌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廣匯能源是過去兩年裡被汪煒華重點指責的幾個上市公司之一。這家上市公司隸屬於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廣彙集團,在當地涉足能源、房地產、汽車服務和機械工業等產業,實際控制人孫廣信是《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前列的常客,2013年以225.7億元的財富值排在第26位。
在近一年積怨基礎上,2013年8月,汪煒華向證監會舉報廣匯能源涉嫌「曲線炒賣自家股份嚴重違規」一事,成為廣匯能源向警方報案的導火索。
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被帶走後,外界議論頗多,有支持者認為事有不公為其捐款應訴,也有反對者拍手稱快,更有流言稱其隸屬「團夥」作案,但烏魯木齊警方一直保持緘默。
《起訴意見書》是司法機關首次對汪煒華案進行完整披露,汪的辯護律師查閱後發現,文中稱「偵查查明」汪煒華於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網上「捏造並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多次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
警方列舉稱汪煒華在東方財富網股吧27篇帖子、新浪博客35篇博文、新浪微博上百個帖子、雪球74篇文章,並經《投資快報》、《金證券》、《第一財經日報》、《北京青年報》、網易財經、鳳凰網、財經網、人民網-財經頻道、北青網、《現代快報》等媒體轉載,「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南方週末記者現在查閱到的這些媒體同期針對廣匯能源的相關報導,並未發現對汪煒華網絡文章的「轉載」,而主要是由汪煒華的質疑引發出記者獨立撰寫的新聞報導。在上述媒體的部分報導中,汪煒華曾作為記者的採訪對象之一出現。
警方指控,汪煒華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直接詆毀廣匯能源,致使公司四次發佈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其商業信譽。
此外,警方還「查證」稱,多位投資人對汪煒華的「虛假信息信以為真,低位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認為汪的行為符合最高檢和公安部下發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二)》中「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根據警方移交檢方的證據資料,在汪煒華被拘後,烏魯木齊警方曾先後奔赴東莞、杭州、北京、南京等地,對因其「舉報」而受損的多位從事不同職業的個人投資者進行詢問筆錄,並提取他們的股票賬戶記錄,這即是上述1468萬元損失金額的來由。
長達九頁的《起訴意見書》裡詳細描述了汪煒華的「犯罪事實」,但是沒有一句話提及其「捏造和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這一行為的動因。
實際上,從訊問筆錄來看,警方曾就此反覆詢問過汪煒華:
「微博中所有文章都是你發的嗎?」
「全都是我本人寫的,都是本人發的。」
「是誰讓你發的這些東西?」
「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
在被問及「為什麼一直針對廣匯能源」時,汪煒華的回答與過去在網上的自述一致:因為但斌、王武等眾多私募、公募經理人來新疆受到廣匯能源的「高規格接待」,同時網上有一些讚美廣匯能源的文章,自己認為是過度「鼓吹」,由此開始關注並研究這家公司。通過公司年報等公開資料,他認為廣匯能源「實際贏利能力很差」。
在此之外,警方還檢查了汪煒華電腦和手機裡的資料,並奔赴北京、上海等地詢問了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但並無「突破」。
比如,在被作為證據移交檢方的幾份筆錄中,警方曾向《證券市場週刊》編輯何凌楓詢問其向汪煒華約稿的事由,何回答,自己在網上看到汪煒華寫的一些公司分析文章,覺得有部分「寫得挺好」,出於工作原因,就向他約稿。不過,在案發前汪煒華只提供過一篇稿件,尚未刊發,汪覺得「過了時效性」就撤了回去。
警方詳細詢問了稿件報酬情況,何回答說,這篇稿件承諾的費用是千字300-500元,不過由於稿件並未刊登,實際上這筆錢雜誌社並沒有支付給汪煒華。
《經濟觀察報》記者張力在筆錄中對警方稱,「我比較看好汪煒華的股票分析能力,曾向他諮詢過一些問題,但彼此沒有任何經濟往來」。
一個細節是,警方留意到汪煒華在與一位兒時認識的同鄉好友曹峰通過QQ聊到廣匯能源公開聲稱要採取訴訟手段時,汪說過一句「可惜我不是光桿司令,不然真不怕」。但被問及這番對話,曹回答說,「我感覺他只是說自己還有父母老婆孩子的,所以不是一個人,我認為他不是說自己背後還有什麼人支持他。」
在警方調查所獲的諸多證據材料裡,除了上述稿酬承諾,並沒有其他涉及對汪煒華在質疑廣匯能源風波中「獲益」情況的描述。
在被警方問及「怎麼看汪煒華的行為」、「你認為他為什麼說這些話」之類的問題時,幾位記者、朋友給出的回答包括:「不瞭解國情」、「提高博客點擊率,達到出名的目的」、「說話比較一針見血,比較專業,能吸引大眾眼球,僅此而已」。
《起訴意見書》裡對汪煒華提出了五點涉嫌「犯罪事實」的指控,均是汪煒華案發前在網絡上與力挺廣匯能源的投資者公開爭論過的發言內容。
涉嫌犯罪的「事實」之一,是2012年10月汪煒華在一篇名為《廣匯能源資本巨像必將坍塌!》的文章裡提到廣匯能源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和剝離率數據問題,警方稱汪「不顧廣匯能源已公示的且經國家權威部門審核的數據,憑其主觀臆測,簡單地使用除法編造出虛假數據,並借此斷言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此言論對於股市屬重大利空,嚴重擾亂了證券交易市場,嚴重損害了廣匯能源在證券市場的信用程度和名譽。」
對於煤層厚度問題,據南方週末記者在其案發初的查證,這個煤田被多次勘探,在歷年相關報告和報導中,煤層平均厚度的數據存在多種說法,地質專業人士指出,不同勘探得出的數據存有差異這是正常情況。廣匯能源官方認定的對其最有利的一個數字,而汪採用的是對廣匯能源最不利的一個數據。
至於在埋藏深度和剝離率兩個數據上,在警方進行訊問時,汪煒華堅稱,自己使用的算法是「行業標準」。在另一份詢問筆錄中,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的專業人士告訴警方,剝離率專業稱謂叫剝采比,有一套專業的計算方法,需要納入諸多指標,汪採取的簡化算法「沒有意義」。
根據南方週末記者向多位專業人士詢問,汪煒華很可能存在概念和計算錯誤。而汪煒華在文章裡,正是基於概唸錯誤的數據和「沒有意義」的計算方法,做出了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的判斷。
「事實」之二,是2013年7月汪煒華在一篇《廣匯能源,黔驢技窮!》的文章裡,指責股價正在大跌的廣匯能源,為一項股票回購計劃申請的停牌行為,是「赤裸裸的操縱股價」,目的是應對跌勢,「保護四十多億元的市場融資盤」。
在訊問中,汪對此解釋,一般來說公司回購股票是不用停牌的,廣匯能源這屬特例,他甚至懷疑廣匯能源利用停牌時間去籌款。
警方指控,經過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查證,廣匯能源的行為是符合相關規定的,汪是未經科學調研的情況下,武斷做出結論,並稱其文章經多家權威媒體轉載後,造成二級市場負面影響,導致公司復盤後股價大跌,單日市值蒸發了32.6億元。
不過,南方週末記者查閱了多家財經媒體對這次停牌的報導,並未找到對汪煒華文章的直接「轉載」,但確實有不少報導提出與他相同的質疑,包括引述他的觀點。
在《辯護意見書》中,汪煒華的律師回應稱,「姑且不論汪的結論是否正確,但其邏輯分析過程是合理的,儘管這種先停牌後回購的做法是經過證券交易所批准同意的,但汪對這一做法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自己的觀點或質疑,並無不可」。
「事實」之三,即是汪煒華被拘的導火索。2013年8月,他在廣匯能源最新披露的中報中,發現一個名列第四大股東的自然人張建國,又有一位同名的新疆商人,其名下公司曾從廣匯能源獲得過1.5億元委託貸款。他據此推測,廣匯能源通過放貸給張的公司,再假手於張個人,曲線炒作廣匯能源股票。他認為這說明了公司在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規」,並向證監會發郵件進行舉報。事實上,汪煒華是看不到廣匯能源的資金流動情況的,他這種「推測」只是一種邏輯分析,而不是基於某種證據。
當月底,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確認第四大股東的確是獲得貸款的新疆商人張建國,但列舉了貸款歸還和股票購買的時間記錄不吻合,否認存在曲線炒作自己股票的行為。隨後,公司便向烏魯木齊警方報了警。
根據訊問筆錄,汪煒華曾向警方複述了他在網上撰寫過的推理過程,警方問他有否向廣匯能源提出「這個懷疑」,汪回答說,「沒有,我為什麼要給廣匯提……向證監會舉報就夠了。」警方再問汪,為什麼在得到明確答覆後,仍堅稱廣匯能源違規,「難道這還是質疑嗎?」汪回答說,「讓法院來定吧,如果法院說我歪曲事實,我就認了;但我還要說,如果證監會今年沒有認定張建國這種行為違規,不代表以後證監會就不會認定了。」
警方在調取了相關股票賬戶記錄等證據後,做出的偵查結論,與廣匯能源的澄清公告一致。據此,警方指控汪煒華「未做任何調研」的「惡意歪曲」,「嚴重誤導投資者」、「嚴重損害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
汪煒華的律師對此給出的辯護意見是——汪是「符合資本市場邏輯關係的正常演繹和合理質疑」,並非「惡意歪曲」。
「事實」之四,是汪煒華2012年12月一篇《越來越有意思了,東哈沒石油?!》的文章。這篇文章稱,哈薩克斯坦東部沒有油氣資源分佈。
汪煒華這句話,針對的是廣匯能源參股的一個位於哈薩克斯坦東部齋桑地區的油氣項目。在他被拘之前,這句判斷就已經惹怒了許多支持廣匯能源的投資者。汪煒華為此還特意解釋過,這句話摘自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撰寫的一篇題為《哈薩克斯坦石油與天然氣的開發現狀》的文章。
經南方週末記者核查,確實在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網站上找到了這篇文章和上述表述,但也發現這一說法的確存在爭議——在另一些石油類專業期刊上,還有其他文章提及,在上世紀80年代蘇聯曾勘探過齋桑地區,並認為可能有油氣藏,2005年後新的勘探認為此地區蘊含巨大油氣潛力。
警方同樣詢問了汪煒華為什麼沒有就其所查閱的大使館報告內容向公司詢問,汪解釋,自己只是提醒投資者不要輕易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詞,特別是海外投資,因為在這類海外投資中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的例子很多。
此外,汪和之前在網上發言時一樣,承認自己沒有經過實地調查,只是查閱了一些官方和廣匯能源的報告。
而警方認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行為,是根據國家能源規劃,經過中哈兩國多個部委審批的項目,並已投入數十億資金進行勘探,多次公佈項目進展。但汪煒華「置事實於不顧,未經考證,仍然轉載他人寫的文章……言論含沙射影,暗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存在問題,必然誤導投資者,使廣匯能源投資價值大打折扣」。
對於此,其律師在《辯護意見書》裡強調,汪煒華所述內容來自官方文章,屬「可供公眾查閱的具有公信力的公開信息」。
「事實」之五,是汪煒華2013年5月在微博上說「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裡的一塊又黑又髒的遮羞布」,這也是他在網上一貫的語言風格,在評價其他上市公司時,他還用過「已經垮了」、「銀行黑洞」等尖銳詞語,激動起來,證監會也被他如此痛罵。
警方對此指控稱,汪煒華使用「赤裸裸的語言」直接詆毀廣匯能源。汪煒華則解釋,這是自己唯一一次稱廣匯能源為「黑幫企業」,因為當時廣匯能源的一家運輸合作夥伴公司正在公開指責廣匯能源修建路況很差的簡易公路,並使用非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運費低廉被迫超載,造成多起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該公司還在微博上傳一些控訴廣匯能源員工私設路警隨意攔截罰款等的資料,於是汪得出了廣匯「運作像黑幫企業」的「結論」,並通過其在新浪微博上的個人賬號如此發言。其律師亦辯護稱此為「個人自由觀點的正常表達,且該言論微博只被轉發4條,影響甚微」。
在筆錄中可以看到,汪煒華嚴詞抗議了警方對自己的指控,稱指控是在「顛倒黑白」,堅稱自己「無辜」,所有質疑都是基於「廣匯公告及網上公開信息」。有意思的是,南方週末記者在相關訊問筆錄中看到,汪煒華至少兩次,在警方提審末尾循例問到「有什麼補充」時,還額外向警方提出了一些他還未及公開發表的對廣匯能源資金流動的質疑。
「我的案件就是『皇帝的新裝』的故事,現在你們以法律的名義指控我,就好比沒穿衣服的國王,來指控說真話的小男孩一樣……希望法律能盡快還我個人清白。」在2013年12月的一次訊問筆錄裡,汪煒華說道。
主講人發言:
非常感謝大家來參加這次電話會議,我們團隊在世界盃結束後的第一時間發佈了《世界盃點燃競彩熱情,二季度迎來彩市高峰》的深度報告,對互聯網彩票行業的未來走向進行了展望。這次電話會議,我們會將報告的主要觀點進行闡述,同時留有時間解答大家的疑問。
首先我們回顧一下世界盃期間的銷售情況。世界盃期間競彩總銷售額達到129億元,較2010年南非世界盃23億元的總銷量暴增了460%。體育彩票6月份單月銷量達192.4億元,同比增長 83%。其中,競猜型彩票的單月增值達到了384%,這些數據反映了世界盃期間銷售的超預期狀況。
而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的銷售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彩票總銷量同比增長了16.2%。其中,體育彩票上半年總銷量799億,同比增速達到24%;福利彩票總銷量985億元,同比增速11.5%。在世界盃作用下,上半年競猜型彩票銷量同比增長62%,樂透型體育彩票增速是15%。而在福利彩票這邊,中福在線型福利彩票則由於其獨特的遊戲趣味性成為福利彩票中增速最快的彩種。
從數據可以看出,在世界盃的作用下,體育彩票特別是體育競彩受益最大,福利彩票也維持著平穩增長。但更重要的是以世界盃為契機的對未來的展望。世界盃之後,通過與一些行業龍頭溝通,我們發現大家普遍認為世界盃期間最大的收穫是用戶數量的增長。
世界盃期間各龍頭的單月新增用戶數量同比翻倍,這部分新增用戶在未來有可能會變成網站的深度用戶。在前幾篇深度報告中我們已明確指出互聯網彩票銷售重視的是用戶的數量增量。微信彩票、網易彩票、新浪彩票等網站的銷量遠遠超越行業銷量增速。根據目前的統計,它們的行業排名十分靠前。
世界盃前後,用戶結構是不同的。世界盃期間,我們可以觀察到周圍很多朋友都在用手機下注。他們可能並不懂足球,不知道五大聯賽為何物,只是非專業用戶或者俗稱「小白彩民」。但世界盃是一個小白彩民也願意下注的特殊時期,是一個爭奪此類用戶的重要環節。在這個環節中,淘寶、微信、新浪等門戶類彩票銷售平台的收益無疑是最大的。這是我們發現的世界盃期間用戶結構的特殊性。但世界盃結束後,情況可能會有不同。世界盃之後,很多非專業用戶可能不會接觸五大聯賽,也就會成為不再下注的沉默用戶。因此世界盃之後才是考驗各網站真正銷售實力的階段。
在7月13號世界盃結束之後到8月中下旬五大聯賽開始之前這一個月的時間,各大網站會有意識地向潛在用戶和世界盃期間形成的新用戶推送信息,觀察世界盃結束後,大家在模擬遊戲中的參與度和熱情度,用這種方法來區分用戶的真實意圖。因此我們建議大家觀察各網站的用戶在世界盃之後的競猜過程。
以上是我們的第一層想法,即對世界盃用戶的跟蹤和營銷。第二層是對世界盃期間各網站出現的故障問題的思考。今年世界盃下注量的超預期已經導致國家中心、省中心的系統無法負荷。彩民在晚11點開始頻繁遇到買不到彩票、或出票失敗等情形。我們在報告中也有說明是怎樣的原因導致出票故障,其根本在於下注量過大。互聯網彩票在下注後需要通過信息數據的傳遞,由所在的省中心、國家中心成功出票才算購買成功。因此,很多彩民買不到彩票、出票失敗,甚至購買成功並顯示中獎,但最終無法兌獎。這確實不是網站的問題,而是彩票中心系統硬件問題。現在距五大聯賽開賽還有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有希望看到國家中心會系統的更新升級。畢竟系統問題導致的彩票出票不成功或無法兌獎會嚴重傷害互聯網彩票行業。監管部門會重視這個問題的另一個原因是世界盃期間地下賭球的參與情況。我們在報告中有列出,短短的幾個案例,涉案金額已經超過了官方披露數據。我們預計世界盃期間地下賭莊、海外博彩等地下非法博彩市場的下注金額總和應該超過1200億。相對於國內的彩票系統,海外非法博彩第一沒有出過因硬件系統不能下注的情況;第二,它們有滾動下注等形式,比如德國對巴西的比賽,在進了第六個球之後還可以重複下注,使得海外的博彩更吸引人。但我們的硬件系統目前還不能引入這種玩法。如果想要彩種創新,想要把非法博彩的收入納入國家財政收入體系中,彩票硬件系統就必須升級。
綜上所述,在未來的一個月,大家不但會看到互聯網彩票網站對用戶的區別、分析和趨勢化營銷,還將有希望看到監管部門對於硬件系統的不斷招標和更新換代。硬件基礎夯實後,五大聯賽將馬不停蹄的開賽,屆時我們預計還會有新彩種和新玩法的創新。
彩票上萬億的潛在市場想要徹底開發,首先需要擴大用戶數量,並持續市場熱度,這是互聯網銷售網站需要做的事情。還需要硬件系統足夠強大,能夠應付數據的爆發性下注。在標的方面,我們不便透露國內具體標的,但在海外上市的標的中,500彩票網用戶數量的爆髮式增長是很可觀的。而且根據過去的歷史,500彩票網相對於後起之秀,挖掘潛在客戶需求的能力更強,能夠有效的將新用戶轉移成老用戶。另外,我們推薦華彩控股。華彩控股是在全國範圍內最具備全國性數據終端運營經驗的龍頭企業。在硬件系統不斷升級的同時,我們還希望國家中心能夠陸續出台新的玩法。目前互聯網彩票的潛在蛋糕就是地下私彩過萬億的市場規模,我們國家上半年彩票行業的整體收入也沒有超過1800億元,估計全年會維持在3600-3800億之間,相比地下私彩過萬億的規模還有很大的開發空間。在財政收入趨緊,政府機構和監管部門亟需增加合理合法財政收入的情況下,我們認為提升互聯網彩票對於私彩的搶奪是合理且可預期的。因此,行業並不會因為世界盃的結束而淡出資本市場。我們相信,牌照的有序發放、新玩法的推出和數據系統的升級都會給行業帶來新的增量。謝謝大家!
提問環節
Q:請問華彩控股與國家福彩中心的新一期合約能否順利簽約?
A:華彩控股目前是中福在線的獨家合作夥伴,且獨家合約是可續期的。幾個月前香港曾經有人指出明年這方面的不確定性,因此出現了公司股價的波動。但據我們瞭解,福彩中心更重視彩種創新的可持續性和有效依賴性,即系統若頻繁的更換供應商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價格並不代表一切,因為價格的降低是否會影響彩票系統運營的有效性並不能確定。監管部門更重視系統的穩定和可靠,對於輕易更換供貨商很敏感。據我所知,中福在線的福彩系統是比較穩定的。因此,我們認為中福在線是成功的,與監管部門有著良好的合作互利關係。未來如果沒有出現大的維修案件和技術上的問題,相信它不會被輕易的取代。
Q:華彩控股與騰訊的合作是否有可能?如果有的話請分析一下之後的格局。
A:從行業角度,騰訊的微信彩票現在還是無牌照/批文狀態,有些互聯網彩票進行了一定的包裝,但目前還沒有發出許可運營的牌照。彩票對於騰訊而言,盈利能力遠遠比不上騰訊的遊戲平台,但彩票的意義在於它是各用戶粘性的平台,也就是說如果彩票的功能維繫良好,能夠很好的培養用戶粘性。微信平台既能夠玩遊戲、發紅包、滴滴打車,又能買電影票,可以讓客戶在生活的任何一個方面都能夠感受到便利。中低收入、中低教育的階層是彩民的中堅力量,而這部分用戶恰好是互聯網經濟的實體。因此,互聯網彩票非常值得被當作提升用戶粘性的重要一環。關於華彩控股與騰訊是否會合作我們無法透露,但我們能夠認可的是騰訊本身並無牌照,且騰訊目前在彩票行業已形成了自己的流量。而彩票代銷需要的不僅是流量,更需要為客戶提供深度分析,完成信息的有效推送。我們相信,騰訊一定會與擁有專業經驗和資深人脈的彩票機構合作。
Q:世界盃期間,很多人通過微信、淘寶下注,這種更便捷的方式是否會對500彩票網等垂直類網站造成衝擊?世界盃之後是否會打亂現有的市場競爭格局?
A:首先我們承認世界盃期間微信彩票和淘寶等門戶平台的銷售十分火爆,但我們也從用戶結構方面進行了詳細分析。在世界盃之前,即4-5月,微信彩票銷售情況一般,但隨著世界盃的到來,微信、淘寶迎來了超預期的用戶規模增長。但關於背後參與的用戶,我們瞭解到,如果是對足球有一定瞭解,並希望通過不斷增強足球方面知識來提高下注成功率的人,更適合去垂直型網站。他們不僅會參與到世界盃,還會參與到後續的五大聯賽。也就是說,世界盃是一種特殊的場合,它是非專業用戶也可以參與狂歡的階段。世界盃期間很多這種非專業用戶抱著一種從眾的心態,會選擇一種最便捷的方式。他們不在乎是否能夠得到專業服務和數據支撐。在這種以非專業用戶為主的市場中,微信和淘寶等系統當然是受益最大的,這是我們在世界盃期間對用戶的分析,這個分析也得到了彩票龍頭和監管部門的認可。
但世界盃之後的五大聯賽需要專業知識,只認識德國和巴西的非專業用戶在世界盃之後可能不會再下注。而垂直類網站的意義就在於深挖有潛質的深度彩民。這種用戶真的熱愛體育,每一次下注,無論成敗,通過學習、交流感到自己能力得到提升而促使資深用戶保持在垂直網站下注。垂直網站即使在世界盃期間流量上不佔優勢,也可以享受潛在的私彩蛋糕。因為買私彩的這些專業人士才是垂直類網站要爭搶的。世界盃之後,我們相信垂直網站在挖掘專業用戶的角度會超過門戶類網站。
Q:鴻博股份和安妮股份在世界盃期間彩票業務如何?
A:我們根據官方網站人數、論壇流量等公開信息推算,預計至少會實現同比翻倍。但由於行業的數據是同比增長三倍以上,因此具體的數據我們不好預測。
Q: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牌照的進展怎樣?第三季度能看到牌照的發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