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今年一月推出兩項關市場運作改革的諮詢,第一,是為指數股引入暫時停止交易機制;第二,是再度引入收市競價時段。
暫時停止交易機制,是針對股市間中及不時出現的大幅波動。港交所建議,當一隻指數股在五分鐘內出現超過上下5%的波幅,就會暫時停止交易五分鐘。等於為大中市值股大幅波動引入冷靜期,給投資者時間去找尋股價大幅波動的原因。這個停止買賣措施是要防止,不時出現的入錯盤,及間中出現的閃崩。
在2013年新鴻基公司一個交易員把一個普通的中國人壽買盤,錯誤輸入大25000倍的買盤,令到買盤達到驚人的三百億元。這個錯盤令到中國人壽股價即時波動,如果有臨時停止買賣機制,新鴻基公司便可以有時間取消這些錯盤。但是有時候有些股份也沒有理由出現大幅波動,在2014年12月18日,比亞迪(1211)股價忽然從36元急跌至18元,之後再回升至25元收市。事後比亞迪管理層也不能解釋股價大幅波動的原因,在新機制下可能股價跌至25元時已經需要停止買賣,讓投資者冷靜一下。
這臨時停止買賣機制也可以防止因為電腦出錯,或者是程式買盤混亂再衍生的崩盤情況。在2010年5月6日,美國一些程式操作出現崩盤交易,41億美元的交易指示,令到杜瓊斯指數在15分鐘內急挫1000點,有個別股份跌到零價。如果有停牌機制就可以防止這樣的崩盤情況出現。但是引入停止買賣機制也會阻止股市正常運作,例如2015年4月13日下午三時,一千萬元的買盤令港交所(388)股價由250元升至300元。
按新暫停機制,港交所股票就需要停止買賣,阻止了市場正常運作。當市場急跌時,暫停機制也會阻止股市正常消化沽盤。2015年7月8日下午,恆生指數急跌2158點,創歷史上最大跌幅。如果有暫停機制,港股就不能即時反應情況,阻礙市場正常運作。暫停機制只適用於指數股,非指數股不受影響。例如中國天然氣在2014年9月25日急挫7成,就不受暫停買賣機制影響。但是漢能(566)在停牌日2015年5月19日,下挫五成,就會受到暫停交易機制影響,暫停交易五分鐘,停牌後,波幅就不受限制。暫停交易機制在大部份海外交易所都有實行,引入暫停買賣機制,令到香港向世界看齊。
另一方面,港交所計劃重新引入,收市競價時段。之前港交所曾經有四年的收市競價時段經驗,收市價被人操控,被人批評為勁假時段。最受人批評是2009年3月8日滙豐股價在競價時段,股價忽然由38元急挫至33元收市。時後調查發現是德銀交易員大額沽出滙豐,當時最低的買入價是33元,因此33元變也收市價,也是滙豐幾十年來的最低價。滙豐也因此而低價28元供股,之後港交所在各方批評下停止收市競價時段。但是外資沒有死心,尤其基金公司強調他們需要一個訂價機制,他們可以為其單位基金定價。在外資壓力下,港交所重新推出新競時段的諮詢。
為了防止當時炒家濫用機制,港交所引入波幅限制。收市競價分四段,首段波幅限制於4時最後交易價的上下5%以內;第二段波幅再限制及收窄於第一段競價時段的最後價以內;第三段時間是不可以取消買賣盤;第四段時間是完成配對交易。港交所希望這新機制可以杜絕收市股價大幅波動,及被濫用的情況。
Raging Bull
2016年8月份,香港證監及港交所聯合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把自2000年實年了多年的上市批準架構,進行改革。建議在現時由港交所主導的20人上市委員會上面,加上一個上市監管委員會及再上面加一個上市政策委員會。上市監管委員會及上市政策委員會成員由港交所及證監外派一半委員,但主席則由證監委任。上市公司協會首先反對,認為現時上市審批架構進行大型改革是不恰當,實際上是證監奪權,奪回2000年爭取不到的上市審批話事權。證券業大部份業內人士都反對建議改革,認為改革只是增加證監的話事權。如果證監掌握上市審核權,香港股市上市機制,會由一個披露為主導的上市機制,改為一個由監管主導的審批機制,不利香港股市的發展。由於業界激烈反對,諮詢時間亦因而延長到11月底。
證監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事在必行,他的上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教授也公開表示支持歐達禮。相信業界反對聲音將不會受到重視,現在上市委員會上面會加上一個上市監查委員會及一個上市政策委員會。現時上市委員會的職能將會限於上市前及上市後的審批,其職能將會受到限制,將來任何法規或政策上的事宜都由會新成立的兩個委員會負責。
業界將需要接受的事實,反而筆者認為將來新成立的兩個委員會,必須面對現時上市制度下幾個嚴肅問題。首先,上市公司造假帳的問題;第二,公司上市後不尋常的升幅,造市問題;第三,財技高手把同一個業務,不停的重複上市,達成啤殼的目標;第四,同股不同權的問題,香港是不是需要改變立場,以維持競爭力。
上市公司造假帳並不是新問題,中國、香港、日本、美國及歐洲都有同樣問題。大到連最大的跨國企業:日本東芝及德國大眾汽車都有造假。香港上市公司也不例外,過去幾年都有不少企業被沽空機構狙擊。最近新聞報導香港證監對歐資大行,進行調查,有關新股上市時,公司業績造假的問題。相關公司是中國森林及中金再生,兩間公司都被沽空機構狙擊,揭發帳目造假。其實如果上市委員會有盡職,審查其帳目,必然會發覺造假的公司,其業績一定是好到不可以置信。筆者認為上市委員會把關最重要,一定要對申請上市公司的業務有一定的理解才能勝任把關的任務。筆者認為怎樣加強把關的職能,才是急需的改革,而不是增加幾多個委員會。
第二個問題是一些新上市公司,股價不合理的上升。2016年4月上市的聯旺(8217)是最出名的例子,是過去四年來全球新上市股份升幅最大的股票。不要忘記2015年新股上市的集成(1027),也升了50倍。過去兩年香港升幅最大股票是百靈達(2326),從低位升了150倍。這些公司其盈利絕對不可以支持股價,和基本因素完全脫節。市場莊家活動頻繁,但絕少人被起訴。監管當局,應該從造市方向進行調查,及廢除創業板全包銷機制,以減少人為造市的情況。
第三是財技高手把同一個業務,重複上市,達到啤殼的目的。例如澳科(2300)在2007年前大股東把煙草包裝業務註入,賣殼後,在2009年買回該業務。再在2011年把同一業務再註入詩天(1008),再改名為貴聯控股。其中最離譜的是同一業務三度上市,泰邦集團(8327),2000年的金力集團(8038),及今年上市的創新電子(8346)都用同一業務達到上市目的。一個業務可以不停的啤殼,可以說是香港上市的奇芭。監管當局應該禁止這無良的行為,阻止財技專家混水摸魚。
第四是十分具爭議性的同股不同權的問題,在2014年阿里巴巴試探在香港上市,最主要條件是要批準同股不同權的不公平機制。香港當時不接受對小股東不公平的機制,而拒絕了阿里巴巴上市。結果大家都知道,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每天成交額達到600億元。金融界都感嘆失去了做大生意的機會。馬雲最近表示,他旗下的螞蟻金服計劃上市,但先決條件是要接受對小股東不公平的同股不同權機制。在美國及新加坡明搶香港的生意情況下,到底香港要潔身自愛,孤芳自賞,還是要同流合汙?為了搶生意,香港是否要放棄自己的道德高位?
Raging Bull
章: | 601 | 標題: |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 | 憲報編號: | 27 of 2008 |
條: | 19 | 條文標題: | 公眾諮詢 | 版本日期: | 11/07/2008 |
章: | 601 | 標題: |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 | 憲報編號: | 27 of 2008 |
條: | 21 | 條文標題: | 擬備發展圖則等 | 版本日期: | 11/07/2008 |
3樓提及
係附錄三睇到,世界多個主要市場,都係唔比上市公司將「除淨日設定於股東批准前」(非常樣衰既一句港式中文)。
港交所係後知後覺定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