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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當舖持牌人或經營者行賄警員罪成被判刑

1 : GS(14)@2011-07-08 23:04:22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85.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272

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候選人簡炳墀賄選罪成候判

1 : GS(14)@2011-11-19 21:56:39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239.html


一名參與二○一一年上水區鄉事委員會(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的候選人,向一名村代表提供一筆十三萬元的賄款,以誘使該名村代表在選舉中投票予他,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簡炳墀,七十三歲,退休練馬師,被裁定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成立,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

裁判官黃汝榮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二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於二○一一年二月宣布,上水區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將於三月十五日舉行,選出一名主席、兩名副主席及十四名執行委員。被告於二月二十八日遞交參選提名表格。

被告於二月中到訪一名村代表經營的「士多」,要求該名村代表在上述選舉中支持他,但村代表沒有作出任何正面回覆。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月二十七日再次到訪有關「士多」。該名村代表接到妻子通知,遂回到「士多」與被告會面。

被告在「士多」內的房間對該名村代表說,希望對方支持他參選。但該名村代表回應稍後才會決定此事。

該名村代表離開房間時,被告表示他在房間內留下了一些東西給他。村代表問被告是甚麼,被告回應是十三萬元。

該名村代表即時要求被告取回那些錢,但被告沒有理會便離去。村代表返回房間後發現桌上有一疊共十三萬元的鈔票,他其後將該十三萬元交給廉署。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慕嫻協助。
2 : honey(6546)@2011-11-19 23:05:22

【明報專訊】綽號「食力簡」、「牙擦練馬師」的簡炳墀11月24日生辰,現在成為階下囚,將要在獄中度過74歲生日。他判刑前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由於所有犯人一視同仁,年長如簡炳墀亦需接受俗稱「通櫃」的直腸檢查。

獄中「無特權階級」,基於一視同仁原則,所有囚犯,無論年長或年幼,進入懲教院所時,法例賦予署方權力檢查肛門,尤以首次罪犯為甚,另亦需檢查眼耳口鼻等器官。
3 : 龍生(798)@2011-11-20 00:16:24

嘿...我諗佢都估唔到....
4 : GS(14)@2011-11-20 11:02:46

咁是咪被屈先,睇來真是無食力
5 : KENLIN(17685)@2011-11-20 11:35:11

18萬cash 現兜兜, 如果被屈點解連senior counsel 駱應淦都口啞啞? 呢d叫斷正!
6 : wilyty(1376)@2011-11-20 11:45:37

5樓提及
18萬cash 現兜兜, 如果被屈點解連senior counsel 駱應淦都口啞啞? 呢d叫斷正!


sorry, no finger prints, no...... 叫斷正!, 真係好笑!
簡 maybe a bad guy (maybe guilty ), but the evidence is not enough
7 : KENLIN(17685)@2011-11-20 12:19:35

打官師既四大要素:

1) 排頭: SENIOR COUNCEL 對律政署: 駱應淦係資深大律師, 控方只係大律師, 簡SIR係牌面上贏左80%, 如果唔係其他證據非常不利基本上已經係 "冇得輸", 但連金牌大狀都要求情唔係 "黎橫拆曲", 呢D仲唔係斷正?
2) 證人: 官係人, 信識講嘢多過信死物, 證人比證物一定有說服性, 簡SIR咁多FAN屎, 如果被屈點解連條毛都攞唔到出嚟SUPPORT 佢?
3) 證物: 18 個CASH 係HARD EVIDENCE, 有冇指紋係PARTIAL EVIDENCE, 如果係去你俾錢搵人做嘢, 會唔會岸西到張張錢都留指紋? 咪玩啦!
4) 官: 我對呢個官唔熟, 但係通常兩種, 一種係機械式, 一種係宏觀式, 機械式可能會話冇指紋 "疑點歸於被告" 但係宏觀式既會綜合所有證據

簡SIR係BAY GUY, OR GOOD GUY, OR POOR GUY 我唔知, 只知佢今個月仆街! 但係唔使驚, 可以申請APPEAL, APPEAL如果衰左仲可以申請上訴至HIGH COURT, 最少可以保釋拖2-3年,最緊要以簡SIR既人面, 羈留所點會唔俾面佢, 咪當渡假囉!
8 : 龍生(798)@2011-11-21 01:53:20

入去個下樣衰嘛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636

智商高達 145 再狎男童罪成

1 : GS(14)@2012-03-24 16:08:0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79041

現年 22歲的被告曾慶倫,中學時成績已名列前茅。庭上披露被告有一個傷人案底,他在 14、 15歲時曾捉住一名 10歲男童的下體個多小時,並以剪刀割傷其包皮,被判進入勞教中心。被告最後仍能成功考上港大法律系。
案發於去年 10月 22日星期六,念小二的七歲受害男童回校參與英語鞏固班,首次見到兼職任教的被告。其間男童要求上廁所,被告遂帶他到男廁,在相鄰尿兜一同小便。惟男童完事後,被告突然輕輕拉男童入廁格,繼而鎖上門,向男童謂:「要抹啫啫,如果唔係會發炎。」

抹小學生私處 明顯性侵犯

被告隨即蹲下,脫去男童內外褲,反開他的包皮,用紙巾抹其下體。男童形容:「佢拎出嚟,抹抹抹,分開啲皮,好細力。」惟被告拭抹次數多,男童呼痛,要求被告停手。被告遂謂:「咁樣會發炎㗎,你返屋企要自己抹。」
被告隨即洗手離開,男童亦自行穿回褲子,返回課室上課。男童指事後下體「有時痛,有時唔痛,少少痛痛哋,唔小便嗰陣都會痛」,當晚向父親透露事情。他昨透過視像系統接受辯方盤問,坦承不喜歡周六仍要上學及上英文堂,亦希望不同住的父母能多抽空陪伴他。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396

冰島破產 前總理罪成毋須受罰

1 : GS(14)@2012-04-26 00:18:1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35&art_id=16278623
147.42萬訟費用公帑

66歲的哈爾德,是全球首位因金融海嘯而遭刑事檢控的國家領袖。他本被判處理金融危機不力罪成,另疏忽瀆職三項罪名不成立。他之前一直否認控罪,只承認當時危機意識不足,他聞判後更指今次判決是一次政治判決,他準備向歐洲人權法庭上訴。儘管如此,他毋須受罰,更諷刺的是, 18.9萬美元( 147.42萬港元)訟費由政府用公帑支付。
金融海嘯不止差點送哈爾德入獄,到今天餘波未了,令歐洲領袖一個個倒下,除了競選連任勢危的法國總統薩爾科齊( Nicolas Sarkozy)外,最新一個是荷蘭首相呂特( Mark Rutte)。荷蘭執政聯盟一直矢言嚴守歐盟國家赤字不能超出 GDP的 3%,但各黨派就減赤的談判破裂,右翼新自由黨退出聯盟,呂特終於前天宣佈請辭。
薩爾科齊和呂特都是德國總理默克爾( Angela Merkel)厲行財政緊縮政策以化解歐債危機的盟友,若失去兩個盟友,歐盟在債務危機下更顯動盪。
債務危機陰霾不散,苦的始終是民眾。深受赤字問題困擾的意大利,前天有六名登山徑前職員,冒死攀入活火山維蘇威火山口內,抗議政府削減經費令他們失業。他們坐在火山口下約 10米岩石,觸目驚心,表明要等到政府滿意答覆才會離開。
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英國《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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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戶投資者被裁定虛假交易罪成

1 : GS(14)@2013-04-24 09:09:21

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 ... ws/doc?refNo=13PR34

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散戶投資者嚴敏行(男)一項虛假交易罪名成立。控罪指,嚴於2010年11月8日就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佳兆業)股份進行虛假交易,但嚴早前否認控罪(註1及2)。

嚴被判監禁三個月,緩刑三年,並須繳交罰款560,000元,罰款額相當於他從虛假交易活動賺取的利潤。法院亦命令嚴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繳付調查費32,879港元。

案情指,嚴曾發出多個買盤,藉此對佳兆業股份的需求營造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

嚴採取一種俗稱為“搭棚”的落盤及消盤策略,即多次更改或取消買盤,然後以相同價位重新入盤。嚴發出的買盤將頭五條買盤輪候隊伍的累計需求平均推高了逾30倍(註3)。

證監會指,該等買盤大多並非真正買盤,並且在臨近執行前或獲部分執行後隨即被更改或取消。嚴利用虛假買盤人為地抬高價位,當成功在這些價位沽出其全部佳兆業股份後,便取消所有買盤。


2 : GS(14)@2013-04-24 09:09:58

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 ... s/doc?refNo=09PR120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嚴敏行(男)的牌照,為期12個月,由2009年8月25日起至2010年8月24日止(註1)。

證監會經調查發現,嚴曾於2008年3月、4月及5月的開市前時段及2008年5月30日的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就多隻股份發出大額競價賣盤或競價限價賣盤(註2),同時以不合理地偏高的價格,就當中每隻股份發出單一手競價限價買盤。

這落盤方式表面上不會帶來經濟利益,亦不符合"低買高賣"的原則。證監會認為,嚴的真正用意是推高相關股份的潛在參考平衡價格"上限"。

假如當時市場上有足夠數量的競價買盤,相關股份的參考平衡價格便會上升,從而與更多賣盤配對,該參考價格亦可能會升至嚴藉高價買盤設定的"上限"水平。在這情況下,嚴之前發出的大額競價賣盤便能以較高的價格執行,讓他從中獲利。

雖然參考平衡價格最終並沒有上升至嚴在相關日期藉單一手買盤設定的"上限"水平,但嚴明顯是意圖操縱市場價格。此外,嚴至少有兩個單一手買盤曾於相關時段內與他發出的賣盤成功配對,造成虛售交易(註3)。

假如嚴的策略得逞,證監會便會以操縱市場為由向他作出刑事檢控。

證監會在釐定罰則時,已考慮到嚴對自己的失當行為表達了悔意。



備註:

1. 嚴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他被暫時吊銷牌照前隸屬協聯證券有限公司,主要進行他本人的交易。
2. 嚴在2008年5月30日的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內意圖操縱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以及分別於2008年5月19日、2008年5月6日、2008年5月2日、2008年4月30日及2008年3月4日開市前時段內,意圖操縱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富豪酒店國際控股有限公司、TCL多媒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
3. 有關虛售交易在2008年5月19日及2008年5月2日進行,分別涉及華晨中國汽車及富豪酒店國際的股份。
3 : 鉛筆小生(8153)@2013-04-24 09:14:58

最常見既棚是外資大行

升/跌穿就全縮.......請SFC查下
4 : 鉛筆小生(8153)@2013-04-24 09:14:59

最常見既棚是外資大行

升/跌穿就全縮.......請SFC查下
5 : qbbsclassic(33468)@2013-04-24 09:18:42

4樓提及
最常見既棚是外資大行

升/跌穿就全縮.......請SFC查下


SFC仲查乜鬼
唔推廣同輪性質一樣的期權
等輪商獲利
請ICAC查下港交所入面的人同外資大行/發行商中間有冇利益存在
6 : oman(1154)@2013-04-24 09:19:26

炒得幾千萬野,
都唔算太"散".
7 : oman(1154)@2013-04-24 09:22:34

3樓提及
最常見既棚是外資大行

升/跌穿就全縮.......請SFC查下



查都無用,
一句電腦程式,
加上有哂紀錄,
不易告入.
8 : 投機仁(34693)@2013-04-24 09:51:35

大行 S/P,T/P ORDER 就得,散戶推下就唔得,係咁嫁喇
9 : drbull(3010)@2013-04-24 12:56:41

1樓提及
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 ... ws/doc?refNo=13PR34

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散戶投資者嚴敏行(男)一項虛假交易罪名成立。控罪指,嚴於2010年11月8日就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佳兆業)股份進行虛假交易,但嚴早前否認控罪(註1及2)。

嚴被判監禁三個月,緩刑三年,並須繳交罰款560,000元,罰款額相當於他從虛假交易活動賺取的利潤。法院亦命令嚴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繳付調查費32,879港元。

案情指,嚴曾發出多個買盤,藉此對佳兆業股份的需求營造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

嚴採取一種俗稱為“搭棚”的落盤及消盤策略,即多次更改或取消買盤,然後以相同價位重新入盤。嚴發出的買盤將頭五條買盤輪候隊伍的累計需求平均推高了逾30倍(註3)。

證監會指,該等買盤大多並非真正買盤,並且在臨近執行前或獲部分執行後隨即被更改或取消。嚴利用虛假買盤人為地抬高價位,當成功在這些價位沽出其全部佳兆業股份後,便取消所有買盤。



緩刑三年+嘔返贏左嗰啲,出手真輕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2623

向《紐時》洩密 CIA前僱員罪成

1 : GS(14)@2015-01-28 19:27:36





美國中情局(CIA)一名前僱員涉嫌向《紐約時報》記者,披露當局企圖破壞伊朗核計劃的機密行動,即使記者堅拒透露消息來源,該名前僱員前天仍被裁定九項間諜罪名成立。奧巴馬政府近年致力用有近百年歷史的間諜法向洩密者入罪,今次判決可算他的勝仗。四十七歲CIA前僱員斯特林(Jeffrey Sterling)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被指派負責一項機密行動,藉一名俄羅斯核工程師向伊朗提供錯誤核武藍圖,以誤導該國核計劃。斯特林到二○○○年五月指派其他任務,他認為安排涉及種族歧視,遂向CIA興訟但不果,疑因此向奪過普立茲獎的《紐時》記者賴森(James Risen)洩露機密行動以報復。賴森後來將行動細節輯錄成《State of War》一書。案件擾攘多時,事關檢控當局要求賴森出庭指證洩密者身份,但賴森以新聞從業員應保密消息來源為由,即使可能被控藐視法庭,仍堅拒作供。最終檢控當局憑該書內容,以及斯特林與賴森的頻繁通訊,認定斯特林就是洩密者。最終陪審團判其九項罪名全部成立,法庭將於四月二十四日判刑,斯特林獲准保釋。



秘密情報行動主管擬請辭

辯方律師指賴森得悉機密行動之時,正是斯特林向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作供後不久,不能排除洩密者來自國會山莊,質疑檢控當局未能證明他與賴森的通訊涉及機密行動,可能提出上訴。另外,CIA公佈一名秘密情報行動主管計劃請辭,但拒絕透露是否跟CIA近年人事大地震有關。美聯社/法新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128/1901918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7525

佔旺中六生襲警罪成候判

1 : GS(14)@2015-03-24 08:58:22





【本報訊】去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一名中六男生不滿警署警長踩他的帳篷,揮舞帳篷擊中警長前臂及踢傷他。儘管警長在庭上所述傷勢與醫療報告不一樣,但裁判官朱仲強指警長傷勢輕微,即使他對傷勢紀錄有偏差,也不會影響其證供的可信性及準確性,認為他誠實可靠,裁定男生襲警罪成。



警長被質疑口供不一


辯方求情指現已中學畢業的十九歲被告羅偉邦沒案底,僅是佔領行動的普通參與者,案發時沒撩事鬥非,只是一時失控。裁判官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十日判刑。警署警長陳耀倫(圖)供稱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佔旺區企圖追上中年漢時被帳篷絆倒,遭被告質問「做咩踩我個營?」陳回應「差人做嘢!」被告情緒激動揮舞帳篷擊中陳前臂,又踢傷其左腿內側。但醫療報告指他左腿外側受傷,遭辯方質疑口供前後不一致。陳早前完成作供後離開法庭,發現有記者拍照後立即用警察風褸遮面離開,又斥記者「唔好玩嘢喇!」終因視線受阻絆倒,相反被告大方讓記者拍攝。案件編號:KCCC4184/14■記者戴國輝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324/1908785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8850

任集中營簿記沒殺人前納粹衞軍謀殺罪成囚4年

1 : GS(14)@2015-07-23 00:19:19

伯仁因我而死,一樣有罪。現年94歲的前納粹黨衞軍格勒寧(Oskar Groening),二戰時在奧斯威辛集中營任職簿記,雖僅負責搜掠入營者財產並在計算後送往柏林,從未親手殺人,但昨日仍被判協助謀殺30萬人罪名成立,監禁四年。格勒寧坦認1942年21歲時,滿腔熱誠到奧斯威辛工作,戰後過了40多年平靜生活,因不滿有人否定大屠殺真相,挺身自揭往事。他去年9月被起訴。案件4月在德國呂訥堡法院開審。德國司法制度此前未把沒參與過殺戮的納粹分子視為罪犯,但這宗審訊令德國人重新思考這問題。滿頭白髮的格勒寧之前自認「道德上犯了罪」,至於法律上是否有罪,留待法庭定奪。他本月曾說,自知無權向大屠殺受害人求原諒,只能求上主寬恕。路透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716/1922142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1630

戲院開殺戒「小丑」罪成或判死

1 : GS(14)@2015-07-23 01:27:58

美國青年霍姆斯(James Holmes)以蝙蝠俠宿敵小丑自居,三年前趁電影《蝙蝠俠-夜神起義》(The Dark Knight Rises)開畫,在科羅拉多州戲院大開殺戒,造成12死70傷。他前日被裁定165項一級謀殺及試圖謀殺等控罪全部成立,面臨死刑。



165項罪名成立


案件審訊了11周,陪審團經過12.5小時審議,前晚作出裁決,霍姆斯聞訊木無表情,手插褲袋。控方認為,霍姆斯天資過人,但和社會格格不入,長期憎恨人類;辯方則指,霍姆斯患有精神病。法院下周三將會再開庭,陪審員將會決定是否判處霍姆斯死刑還是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在慘劇中受槍傷、同行友人命喪彈下的韋弗(Marcus Weaver)坦言,前晚是他一生其中最傷感的日子。事發至今雖已三年,但心理創傷未癒:「我永遠也不會忘記那獵槍的形狀。」霍姆斯當時手持包括獵槍在內的三支槍械行兇。而在男友布隆克以死相救得以逃出生天的楊格(Jansen Young),讚揚男友是真英雄,認為霍姆斯罪名成立,令她放下心頭大石。英國《每日郵報》/美國有線新聞網絡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718/1922364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1698

美國首例 濫開止痛藥致 3人死華裔女醫謀殺罪成

1 : GS(14)@2015-11-01 23:09:02

■曾秀穎前日被判謀殺罪成;圖為她於2012年3月出庭提審。



美國首次有醫生因濫開處方藥被判謀殺。在加州洛杉磯執業的台灣移民女醫生曾秀穎,向沒需要的病人處方「數量多得瘋狂」的受管制藥物,三年間令多人死亡,前日被判三項二級謀殺罪成立,面臨終身監禁。

卧底警稱有藥癮仍可獲藥物

在美國,控告醫生謀殺非常少見,曾秀穎是加州首個因處方藥而被控謀殺的醫生。本案是全國醫療界焦點,有意見認為此例一開,或影響醫生處方強力止痛藥給有需要的病人例如癌症病人時有疑慮。而檢方指曾秀穎開處方藥的手法危險,包括沒有跟進服用處方藥的病人情況、甚至當卧底警員訛稱有藥癮,她仍向警員處方受管制藥物;而她開出的處方藥,包括止痛藥Oxycodone、鎮靜劑Xanax等,含有令人上癮的麻醉和毒品成份,導致2007至2010年間3名21歲、25歲及29歲男子死亡。「她給病人開出病人已上癮的藥物,猶如把他們推落深淵。」副檢察官尼德曼說。「她為何這樣做?原因有500萬個。」他指曾秀穎在上述三年間收入達500萬美元(3,900萬港元)。辯方律師指曾秀穎因勞累和信任病人而闖出大禍,而儘管州醫務委員會裁定她違反一些規則,但不意味她有刑事行為,「她沒有謀殺人」。其實曾秀穎在短短三年間有至少九名病人喪生,亦有人試過在她診所內服藥過量而需急救,但出於各種因素(例如部份人有看其他醫生),檢方只控告她三項謀殺罪。


■案中21歲死者羅韋羅的母親(中)對判決感欣慰。美聯社

死者母︰盼更多黑醫受制裁

案中21歲死者羅韋羅的母親阿普麗爾,對正義終於得到伸張感欣慰。「我希望本案會成為先例,令更多黑醫受到制裁。」她指不該光是怪責濫藥的人,因他們已失自制力,反而醫生清楚藥物禍害,「有責任拒絕」求藥的人。曾秀穎母親則為女兒辯解,揮拳痛哭說:「我女兒熱愛救人,相信病人,一心只想幫他們。她是無辜的。」辯方律師則指,在庭上木然的曾秀穎對裁決很震驚,準備上訴。法庭將在下月14日判罰,曾秀穎或要終身監禁。美國《洛杉磯時報》/美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1101/1935580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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