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7a300f01017nm1.html
曾经有位搞技术分析的朋友,进了我们的一个基本面分析的Q群,看到群里的朋友每天为了某家公司的未来发展争得不可开交,他说你们早上开盘就争论,到底能不 能买,在哪个价格买,买了拿多久,又在哪个位置卖,反反复复搞到收盘也没争出个结果来,纯粹是在浪费时间。我们搞技术分析的,买入点、止损止盈位等指标, 几分钟就说得清清楚楚了。
又曾经有位基本面分析的前辈对我说,你每天就看看报表,一不去研究生意,二不去公司了解,三不去市场调研,净看过时的报表搞什么量化分析,能判断一家公司的未来吗?他说定量的东西根本就是细枝末节的,定性才是基础。
关于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的门户之争历来就有,我想,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一定要分出个高下,让对方心服口服,只怕都不会有结果。德隆专家曾经说 过,炒股就要是搞清楚三个知道:知道能涨多少、知道能跌多少、知道期限有多长。从这个观点来分析,那么大多数所谓的价值投资者,只怕没法解决这三个知道, 相反技术分析派却能基本解决。我不是搞技术分析的,也不想再去学习,因为价值派过去和现在都有很多大师,我完全可以不断的向这些成功者学习,而技术派就差 了很多,像Livermore和江恩虽然过程曾经很辉煌,但结局都比较悲惨。再者,我本人从事的是会计职业,完全没有必要舍弃已有的知识和经验。
定性和定量到底哪个更重要?这应该是价值投资者们经常争论的问题。我是做财务的,每天和数字打交道,如果说我有能力圈,那我认为它就是量化估值。所以炒股我喜欢看财报和公告,因为这是我可以利用的能力圈。我曾经写过一个帖子:《看财务报表是否有意义》。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简单概括,那就是:短线凭感觉,中线靠估值,长线看生意,而财报的意义主要在估值上,所以我目前以中线为主,未来可能会逐步向长线过渡。
估值对于长线重不重要呢?我举两个例子:
例一:有两家公司,一个ROE为10%,另一家ROE为20%,如果前者你以10PE买入,后者你以50PE买入,你认为哪家估值更有安全边际?如果我们持有30年,期间ROE一直不变,30年后都以10PE来定价。那么前者获利16倍,后者获利46倍。
例二:有两家公司,一个ROE为10%,另一家ROE为25%,如果前者你以10PE买入,后者你以20PE买入,你认为哪家估值更有安全边际?如果我们持有5年,期间ROE一直不变,5年后PE估值不变。那么前者获利0.6倍,后者获利2.1倍。
很明显,对于长线来说,ROE才是关键,估值水平并不重要。至少相对估值水平不重要,而DCF这类的绝对估值,其实我认为最终仍然是要以预期ROE为主要参照的,并且只能毛估估,因为那几个变量,实在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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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分析可以分為兩大類: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
價值投資之父格雷厄姆特別重視定量分析,而成長投資之父費雪卻特別重視定性分析。
巴菲特早期特別重視定量分析,獨立管理投資幾年之後開始接受定性分析,逐步把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二者結合。他稱自己是85%的格雷厄姆加上15%的費雪。也許這也是巴菲特的投資成就遠遠超越兩位導師的重要原因,有大成者往往是集大成者。
第一,巴菲特從完全的定量分析開始逐步融入更多的定性分析。
巴菲特早期完全模仿格雷厄姆的投資策略,以定量分析為主。但隨著格雷厄姆定量分析方法的普及,巴菲特發現單純根據定量分析能夠發現的質優價廉的股票越來越少。
巴菲特在1966年度致合夥人的信中說:「過去10年市場正在加速變化,導致以定量分析為基礎可以明顯確定的價廉質優的股票數量急劇減少。」
巴菲特在1969年5月29日致合夥人的信中感嘆:「過去20年裡那些強調定量分析因素的分析師能夠利用的投資機會一直在持續不斷地減少,現在幾乎已經完全消失。」
為了尋找更多更好的投資機會,巴菲特開始逐步在證券分析中融入更多的定性分析。
第二,巴菲特獨立管理投資10年後開始嚴重偏向定性分析,因為他發現這是賺到大錢的關鍵所在。
巴菲特在1967年10月9日致合夥人的信中對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進行了深刻的思考:
「為了投資的目的,對證券和企業進行評估,總是會牽涉到對質的因素定性分析和對量的因素定量分析兩種分析的結合。在一個極端,完全傾向於對質的因素進 行定性分析的分析師會說:"買入正確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良好的行業環境、良好的管理等等),股票早晚肯定會上漲。"在另一個極端,完全傾向於對 量的因素進行定量分析的分析師則會說:"在合適的價位買入,股票早晚肯定會上漲。"讓人高興的是,在證券投資界,使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兩種方法中的任何 一個都能賺到錢。當然,任何一個分析師在某種程度上把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進行結合,他本人究竟屬於哪一派,應該根據他在分析時賦予質的因素和量的因素的相 對不同權重,而不是根據他考慮哪一類因素而排除哪一類因素。」
「非常有意思的是,儘管我認為我自己主要屬於定量分析那一派的(當我現在寫下這段話時,支持定量分析的投資人士都像學生課間休息出去卻一去不復返,而 我是唯一留在教室裡的傢伙),過去幾年我發現自己有一個令人非常吃驚的變化就是,在事後證明我當時擁有"高概率事件先見之明"(high- probability insight)的那些投資上,我在分析時非常嚴重地傾向於對質的因素定性分析,這是賺到大錢的關鍵所在。但是賺到大錢的機會並不常見,如同先見之明往往 並不常見一樣。但進行定量分析並不需要什麼先見之明,數字本身會說話,就像棒球球棒一樣猛擊你的腦袋。因此那些能夠做出正確的定性分析的投資者更有可能賺 到真正的大錢,但是根據顯而易見的定量分析更有可能賺到有把握的錢。」
第三,巴菲特認為既能夠定量分析確認股價非常便宜又能夠定性分析公司質地優良的股票才是賺大錢的罕見機會。
「過去幾年這種通過統計分析能夠找到的股價嚴重低估的便宜貨已經開始逐步消失。第一種原因可能是由於過去20多年投資者運用統計工具不停地進行梳理再 梳理,結果把便宜貨梳理得乾乾淨淨,再也無法得出類似以下的經濟結論:"20世紀30年代對於股票投資的負面偏見導致股市上出現了幾百隻新的股價嚴重低估 的便宜貨。"第二種原因可能是由於新出現的對於股票投資越來越強的社會接受度,因此那些進行要約收購上市公司的自然而然特別傾向於關注那些股價嚴重低估的 便宜貨(可能反過來也是一樣,我得讓行為主義者把這一點弄個明白)。第三種原因可能是由於證券分析師隊伍人數爆發性增長,導致現在對於證券的研究分析比前 幾年要緊密、仔細、密集得多。不管原因到底如何,結果最終都是一樣的,那就是按照定量分析能夠確認的股價嚴重低估的便宜貨幾乎已經完全消失,因此我們的面 包和黃油也隨之消失。可能偶爾還會出現少數幾隻按照定量分析能夠確認的股價嚴重低估的便宜貨。但這些股票必須還是我自己真正有能力做出重要的定性分析判斷 的股票。既能夠定量分析確認股價非常便宜又能夠定性分析公司質地優良,這樣的股票肯定能夠給我們提供賺到大錢的絕好機會。但是這樣的好事非常罕見。我們過 去三年的良好投資業績很大部分來自於單一一隻這類股票。」
如果發現定量分析很便宜而且定性分析很優質的股票,巴菲特將會高度集中投資,最高可以佔組合的40%倉位。巴菲特在1965年度致合夥人的信中特別強調了這種高度集中投資一隻股票必須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的支持:
「顯而易見,我們只是在非常罕見的情況下才會在一項投資上投入40%的組合資金。正是由於非常罕見,當我們見到這樣的機會時,我們才會如此高度集中投 資。在我們的投資合夥公司過去9年的歷史中,單項投資比例超過組合25%的情況只有5到6次而已。任何一隻這種證券都需要能夠確保其超越指數的相對業績大 幅領先於當時我們能夠得到的其他投資機會。它們也必須具有超一流的定性和(或)定量因素使其出現嚴重的永久性損失的概率很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短期內什麼 事情都可能發生的證券交易價格可以部分解釋年度業績之間的差異變大的風險加大)。在選擇我能夠投入到單一一項投資佔組合的比例上限時,我試圖把單一一項投 資(或一組相互關聯的投資)產生的回報將導致整個組合落後市場指數10個百分點甚至更多的概率降低到一個非常微小的程度。」
巴菲特對個股投資要求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的標準都必須達到,這樣兩全齊美的股票自然非常罕見。如果一時找不到怎麼辦?巴菲特的答案是等待。他在 1984年致股東的信中說:「最近十多年來和現在一樣,實在很難找得到既符合我們對公司質的標準要求又符合我們對股票的價值相對於價格的量的標準要求兩全 齊美的股票。我們儘量避免降低標準以進行妥協,儘管我們發現什麼事都不做卻是最難以做到的一件事。(有一位英國政治家將英國19世紀的偉大成就歸功於統治 者的無為而治,但這種無為而治之道,歷史學家評論起來很容易,但是參與其中的統治者做起來卻很難)」
第四,巴菲特強調要同時進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而且定量分析是基礎。
巴菲特要求同時進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他在1966年致合夥人的信中說:「對企業的各個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評估,並對比價格進行權衡,同時和其他投資機會進行絕對和相對的雙重對比。」
而且巴菲特強調定性分析是基礎。他在1964年致合夥人的信中說:「我要再次強調,必須進行定量分析,而且定量分析是必需的最根本的分析,但同時定性 分析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喜歡良好的管理,我們喜歡良好的行業,我們喜歡在原來類似休眠一般昏昏沉沉的管理層或股東群體中具有一定數量的"騷動者"。但 是,我們真正要的是價值。」
如果有人一味大談定性分析質的因素,或者有人一味大談定量分析量的因素,這些人都不是在真正學習巴菲特。因為巴菲特始終強調,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必須雙劍合璧,找到的股票才能天下無敵。
巴菲特致合夥人的信 1967
1967 年 7 月 12 日
上半年的表現
我 們今年並沒有一個良好的開端,一月份是我們歷史上最糟糕的月份之一:我們的增長率為3.3%,同時期的道瓊斯指數為 8.5%。不過整體的上半年我們的增 長率為 21%,超越了道瓊斯指數 9.6%。目前來看今年道瓊斯指數是輕易地被我們和不少的基金經理打敗了,然而這種情況不會每年都發生。
上 半年的業績表現純粹是由佔我們淨資產比例 63.3%的二級市場投資的證券所貢獻的,取得控制權的投資部分沒有任何貢獻,而我們買下 的 Diversified Retailing Company(DRC) and Berkshire Hathaway Inc.會在年底被重新評 估並將其結果按固有的標準反映到我們的業績中來。
DRC 和 BH 在上半年都有一些重要的收購舉動。我們擁 有 DRC80%的股份,而總體而言 DRC以及其下的子公司的表現都是令人滿意的。但是 BH 卻在其紡織領域遭受著實實在在的困難境況。目前我尚不認 為 BH 的根本價值將會遭到損失,但是 BH 也似乎還不能夠為我們提供一個滿意的資產回報率。所以如果未來股市上漲的趨勢得以持續的話,我們 在 BH 的投資必將拖累我們的整體業績表現。類似的情況也會在我們其它的 CONTROLL 類投資上出現,然而當投資的生意本身沒有任何進步的情況 下,這種拖累將會表現得更為明顯。正如我的一位朋友所說的:「所謂經驗,是指當你在找尋其它東西時無意中的發現。」
1967 年 10 月 9 日
致合夥人:
在過去的十一年中,我一直把長期超越道瓊斯指數 10%作為我們的目標,我也說過雖然完成這一目標是困難的,但也並非是不可能的。下述的一些情況是我們的生意和市場本身在這些年來發生的變化:
1、市場較往日已經有了顯著的變化:明顯的有價格優勢的投資標的已經在數量上大大減少;
2、人們對於投資業績的關注度的快速提高導致了市場行為的過激反應,而我本人的分析技巧則只能評估出一個有限的價值區間;
3、我們的資金基數已經達到了 6500 萬美元,我們的投資點子正在減少;
4、由於之前我們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業績,對我個人而言,繼續努力取得優越業績的動力難免會減少。
下面讓我們再來仔細對上述各點進行分析。
對 於證券或公司的估值總免不了要涉及到定性和定量的各方面的因素。從一個極端的角度來講,定性的分析方法會說:「買下正確的公司,用不著考慮它目前的價 格!」而定量的方法則會說:「以正確的價格買入,用不著考慮公司的情況!」而在實際分析的時候,顯然兩方面的因素都要給予考慮。
有趣的是,雖然我自認為自己主要畢業於強調定量方法的學派,我所做的真正令我感到很滿意的投資往往又是著重強調了定性因素的點子,從這些點子上,我有著一種「高利潤性洞察力」。這也是我大量利潤的來源。雖然如此,這種洞察力往往來之不易,我並不能經常獲得。
正如洞察力往往都是偶然才能產生一樣,而且顯然洞察力本身就不是一種定量的東西。所以如果真正要賺大錢,那麼投資者除了要能做出正確的定性分析,就我的觀點來說,可能更確定的利潤仍來自於明確的定量決策。
這 種統計意義上的便宜貨已經消失數年了。這可能是由於在近 20 年中對投資標的的不斷梳理導致的,我們之後並沒有再出現類似 30 年代的導致大量便宜貨 出現的時代。也許也是因為社會對於投資的認同度提高,而這也自然地減少了便宜貨的存在。還可能是由於收到對於證券分析的爆炸性的增長導致的。無論是哪種情 況,都導致從定量分析意義上的便宜貨幾乎消失。當然,也許時不時還會有少量的機會。偶爾也會有令我能夠充滿信心地從定量方面做出決定的投資機會。這是讓我 們獲得大量盈利的最好機會。雖然如此,類似的機會將會非常稀少。在過去三年中我們的良好表現在很大程度上都只歸因於此類的單個投資點子。
另一個難點是對於投資業績關注程度的提高。數年來我一直在說明合適的衡量投資業績的標準。我持續地告訴各位:如果我們的投資業績不能超越平均水平,則我們的錢就都應該投入到別的地方去。而近年來的優良業績可能會給各位造成對我原來提法的曲解。
一 直以來我都敬告各位三年的時間是衡量投資業績的一個最低的時限。而大眾對於投資業績的衡量時限卻往往是按年度、季度、月度甚至更短的時間來衡量。而對於短 時間取得優異投資業績的資金管理者的報酬也相當驚人,無論是跟由此新募集到的資金還是跟實際的投資業績相比都是如此。於是上述的情況便愈演愈烈。
接著發生的情況,便是更多的專業投資者認為自己有必要迎合當前的趨勢。無疑如果成功便意味著巨大的報酬。這甚至有可能成為未來市場衡量投資業績的一般標準。但是,這也是一種我確信自己並不擅長的行為。
正 如我在去年的信的第五頁所說的那樣:「除此之外,我們亦不會跟隨目前市場流行的一種投資風氣,即嘗試通過對市場波動而導致股票價格大於其商業價值來獲利。 此種投資方法在近年來也確實創造了實實在在的收益,並且這些收益往往是在短期獲得的。關於這種投資技巧背後的堅固性我即無法否定也無法肯定。這種技巧並不 能夠完全獲得我認識層面的認可(也許是我的偏見使然),同時與我的脾氣完全背離。我不會將自己的錢通過這種方式進行投資,所以我也不會用你們的錢通過這種 方式進行投資。
任何一種這樣的包含大量資金投入的短期行為都會對市場的所有參與者製造麻煩。我不會嘗試去猜測市場任 何波動,同時也對明年市場會是 600,900 還是 1200 點沒有絲毫的概念。雖然目前和未來的時期裡對市場的投機行為會造成相應的嚴重後果,經驗 告訴我對市場時機的判斷是毫無意義的。但是,我亦認為目前的這種市場情況將會對我們未來一段時間的投資造成困難。
上 述的話可能過於守舊了(畢竟我已經 37 歲)。當遊戲規則改變的時候,只有老人才會說新的方式是錯的,而且肯定會導致問題,等等。我在過去已經因為這樣 遭到了其它人的輕蔑。我亦看到過因為只根據以往情況而非現在情況的分析而造成的損失。至少有一點我是清楚的。我不會拋棄之前自己所能明白其內在邏輯的投資 方法,即便這意味著放棄一種看似容易獲得大量利潤的我自己不能理解的方法。這種方法並沒有得到實踐的足夠的考驗,並可能招致永久性的資金損失。
第 三點便是我們資金基數的擴大。多年以來我的投資點子一般都能覆蓋我們 110%至 1000%的資金。所以我也沒有想到在將來這種情況會有變化。上述的兩 種情況,再加上目前我們的資金量,使我認為目前的資金基數已經可能拖累我們的業績表現。同時我亦認為這是我所列出的四點中對我們影響最小的一點。但是持續 擴大的資金量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對我們的業績造成(哪怕是有限的)影響。
最後一點,亦即最重要的一點:即對於個人動機 的考慮。當我開始這項事業時我為自己設定的目標是長期的年均復合收益率超越道瓊斯指數 10 個百分點。當時的我比現在要年輕,要窮,也可能比現在有著更 強的競爭力。即便沒有上述的三種可能對投資業績產生影響的不利因素,我仍然認為個人環境的改變很有可能會影響我從事這項事業的動力。
可 能會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是,我會願意持續地買入一個公司的股票,只是基於我個人對於該公司人員和所處行業情況的喜好,哪怕在其它方面的投資可能取得更高的 回報率。自然我們會在買入具有吸引價格的公司然後再賣出方面投入更多的資金。但是更令人愉悅的方式也許是持續地持有它們並嘗試(通過財務等手段)改善其狀 況——哪怕對它們的運營只是有一點點的改進。
因此,我可能會把自己限制在那些就我而言容易理解,且我認為安全、有利 可圖且令人愉悅的東西里面。雖然我自認為這種方式並不會令我們的投資變得更加地保守,因為我認為從我開始投資以來,我們其實一直都是採取了很保守的投資方 式。所以我們面臨的長期風險並不會減少,而長期的增值潛力卻多少可能受到影響。
具體而言,我們的長遠目標是取得不超 過 9%的年均回報率,或者取得不低於道瓊斯指數 5%的回報率。因此,如果未來 5 年道瓊斯指數年均增長率為-2%,則我所期望獲得的年均增長率將 為+3%。而如果道瓊斯指數的年均增長率為 12%,則我期望的我們的年均增長率將為9%。這便是我對於目前的情況對我們未來的收益做出的期望。此外,我 希望通過限制投資的標的來限制我的工作量(至少我知道相反的情況必然是成立的)。
鑑於以上的情況,有的投資人可能會 把資金從合夥企業中轉出,投入到其它的渠道中去。我個人將對此表示同情。上面所說的,確實是我個人的真實想法,這也是我管理資金多年來的經驗之談, 即 100%毫無保留地告知你們我個人的真實感受和個人目標。這些話語顯然不是我一夜之間想出來的東西,而是經過了長時間的深思熟慮所得。相信你們也可以 理解,即長期以來取得了超越當初我個人目標的回報後,我亦確實想有一個時間來緩衝一下我的未來預期。總體而言,除非我認為未來出現的緩衝還不至於會導致我 的整體目標無法實現,否則我絕不會降低我的個人動力。
如有任何可以幫助您進一步解答這封信中內容的地方,請務必告知我。
1968 年 1 月 24 日
我們 1967 年的表現
以絕大多數標準而言,我們在 1967 年都有著良好的表現。我們的整體收益率為 35.9%以上,同期的道瓊斯指數為 19.0%。總體的收益金額為$19,384,250。即便考慮到目前正在加速的通貨膨脹情況,這筆金額也足夠買入喝不完的百事可樂了。
今年同樣有大量的投資者跑贏了市場指數,據我個人估計,可能 95%的投資公司都跑贏了。今年是投資收益與資金管理人的年齡成反比的一個年份(當然我不在其中,我算是投資界中上年紀的人了)。
其它雜項:
我 們年初的資產為$68,108,088。在年底合夥人從中提取的金額為$1,600,000,很可能是因為我在 10 月份的信中所展望的更低的收益增長 預期所致。對於他們而言這顯然是一種理性的行為,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有能力和動力來超越我們擬定的未來業績目標,而我本人也因為不必在為了一個我自己可 能無法達到的目標而勞心勞力而鬆了一口氣。
有一些合夥人在收到我 10 月份的信之後問我「你的真正意思到底是什 麼?」這樣的問題對任何作者都顯然是某種打擊。不過我也向他們保證,我的真正意思就是我的字面意思。還有人問我這是否意味這我有意逐漸淡出合夥企業。對此 我的回答是:「絕不是這樣。」只要各位還願意將資金交付於我,同時該生意還能令人愉悅地做下去,我就必將為了從我還在穿廉價網球鞋的時候就一直支持的合夥 人們繼續工作下去。
如有任何可以幫助您進一步解答這封信中內容的地方,請務必告知我。今年的半年度的信會在大約 7 月 15 日左右出爐,敬請各位關注
誠摯地
沃倫 E. 巴菲特
經濟觀察報 記者 萬曉曉 朱熹妍 1月 9日下午,超日太陽(002506,SZ)董事長倪開祿在向本報談及「捲款跑路」風波時說,「我一點也不緊張,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在他看來,眼下最要緊的事情,是青海200MW電站項目的啟動,以及盡快改善公司的流動性。為此,公司已經制定了自救方案,上報給相關部門。
本報獲悉,為瞭解決超日太陽的資金鏈斷裂問題,相關部門在10天時間內,召開了三次協調會,以商討對策。倪開祿表示,通過這次風波,公司也將吸取教訓,進入新模式的轉型。
非經營問題
1月11日上午,針對超日太陽公司的問題,相關部門召開了第三次協調會議。與會者有證監會、上海證監局、上海高院、上海銀監局、交易所、上海市政府和奉賢區政府的領導。
參會的一位相關人士向本報透露,前兩次會議都是超日公司向各部門匯報說明公司的情況,而第三次協調會,則是各部門對於超日問題的定調。
該人士稱,會議於1月11日下午1點結束,各部門在進行討論後,最後的結論是:「超日的問題屬於流動性問題,而非經營問題。」
「這樣的結果蠻好的,我這裡青海項目的進展特好。」此時正在青海溝通200MW電站事宜的倪開祿對會議結果反應平靜,「我們屬於流動性問題是肯定的,所以各政府部門都幫助支持,如果公司是經營性問題,那大家就肯定不會幫助支持了。」
會議形成共識,要求超日公司馬上成立債務委員會,分別召開與銀行、供應商的債權人會議。銀行做到免罰息、繼續放貸,而超日要負責與供應商進行協調,談好付款比例。
據一位參會者透露,與會的證監會領導稱,「各部門的高層領導,在10天的時間,這麼緊急地為超日太陽公司召開了三次協調會,是屬非常少見的,也充分表達了對超日公司的信心和支持。」
在會上,超日公司除了陳述自救方案外,也提出了希望政府給予資金補助和支持。但當場並沒有得到明確表態,具體還要看超日公司海外電站的處置情況,以及自救方案的實施。
本報從參會人員和超日太陽瞭解到,其自救方案大致包括:加緊海外電站的處置,預計將回籠資金14億,以及加大應收賬款的回收,預期能回收資金25億元,此外,還包括洛陽、九江、上海政府解除對公司資產的查封,保證公司債增信的完成。
此次協調會後,相關銀行已經默許不收貸,超日太陽的債權人會議將在本週舉行。
反思
倪開祿1月9日傍晚前往青海,洽談電站項目,那是他下一個希望所在。
在他看來,「外逃」風波來得莫名其妙。直到收到公司所在地南橋鎮鎮長的短信,才知道一則有關他「攜款外逃」的消息,已將公司和他本人推上了風口浪尖。「我當時一點也不緊張,我又沒跑路,這是說得清楚的。」倪開祿對本報說,自己並無不良嗜好,「不喝酒,不抽煙,也不賭錢,多次出國,連拉斯維加斯都沒有去過。」
但不可避免的是,公司資金鏈斷裂的事實也被充分曝光出來。1月3日下午,境外業務還沒處理完的倪開祿,決定先返回上海「救火」。在此之前,為了穩定各方信心,他辭去總經理職務,由女婿張宇欣接任。「公司的策略現在看是有些冒進了,但我沒有做錯,很多事情是沒法提前預知的,現在來評價的,都是以成敗論英雄。」倪開祿認為,如果不是銀行兩個月內收走了3.8億貸款,公司不至於遭遇如此境地。
他介紹,2010年11月,超日太陽登陸中小板IPO募資23.76億元,超募9億元。「2011年的時候,銀行都排著隊前來送款」。
錢一下子多了起來。當年,超日太陽決定投資30億資金,將海外電站投資擴大至150MW。以投資海外電站來消化組件庫存,並獲得銷售回款。公司將對外銷售的組件,基本鎖定為光伏電站投資商,佔總銷售的90%。「進軍海外電站,其實在為公司找出路,光伏產品價格急劇下跌,大家都在虧本賺吆喝,海外電站幾乎是唯一盈利路徑,不去做,就只有等死。」倪開祿說,「這樣的風險在於資金需求大,但當時在選擇走這條路的時候,銀行對我們的表態是非常積極的,我們手裡的資金也很充裕。」
倪分析認為,「造成現在這樣狀況的原因是,銀行態度的扭轉和海外的政策風險,誰也不會料到,之後歐債危機導致當地銀行對電站建設收緊銀根,歐美又對中國光伏產品展開『雙反』,客戶的付款週期一拖再拖,加劇了資金鏈的緊張。」「比如,希臘說要退出歐元區,這怎麼能事先預估!我們當時正在啟動希臘40兆瓦電站的建設,國開行那裡有10億歐元的授信,表示同意希臘項目的貸款,都已經放到貸款池了,突然希臘宣佈退出歐元區,國開行的貸款也就停下來了,一下子後續的事情全亂套了,我們為希臘配套的組件都已經發過去了。」這讓倪惱火。
為了趕希臘電站上網的工期,使得項目能夠正常進行,超日只有自己墊資金進去,連同資本金一起,接近6000萬歐元,對現金流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還有超日在保加利亞的項目,當地政府突然提出,電站要徵收39%的上網附加費,這意味著電費收入的近四成沒有了,對客戶在當地的貸款交易造成很大影響。」倪開祿認為,這些都是沒法實現預估的。「此外,公司投資參股的這些海外電站,按審計部門的要求不予並表,造成了公司應收賬款13億元,否則的話,按投資收益,超日在2011年還會有3000萬左右的利潤呢。」倪開祿說。
緊接著,國內銀行也對光伏行業進行了嚴酷的收貸。2012年5月,銀行開始正式對超日收貸,直至11月,超日共計被銀行收回貸款達8.8億元,尤其是10月、11月,公司一下被收掉貸款3.8億元。「這直接造成了公司資金鏈的斷裂。」倪開祿說,「貸款遲遲不放,資金遭到抽血,企業轉眼間就到了今天的境況。」
2012年12月底,超日的子公司收到一筆200多萬歐元的進款,結匯後直接被銀行劃走700萬元人民幣。「我們是母公司在該行有貸款的,在貸款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子公司的款卻被他們劃走了,況且兩家公司是沒有財務關聯的,是不能搞『父債子還』的。」倪開祿說,劃賬的銀行也承認此舉打官司是會輸的,但還是把錢劃走了。這筆資金本來是倪打算用來發工資的,只有另想辦法解決。
從銀行排隊送錢到緊密收貸,行情迅速發生了逆轉,倪開祿父女的股權質押也未能倖免。倪氏父女共持有超日太陽股權3.7億股,佔公司總股份的43.89%,如今已經幾乎全部質押,質押對象大多為信託公司,共計融資9.7億元發展個人業務。
不料,光伏行業的景氣度急轉直下,超日上市僅兩年來,股價跌幅高達75%。「股權質押也是始料不及的,並非像外界說的在瘋狂質押,其實,按最初的設計,只質押60%,其餘的為機動。沒想到股價大幅下跌75%,那只有不斷補倉。」倪開祿說,為了補倉,其個人補進去的資金也高達數千萬。
解決方案
在落實完青海業務後,倪開祿還將繼續出國處理賣電站和收款事宜,以解決公司流動性的問題。「通常每年還款都在2月到4月間,企業的流動性改善了,貸款也會恢復的。」倪開祿說,「電廠賣了後,公司債也不會有問題了。」
按計劃,今年3月,超日將有5億元人民幣能收回,爭取在年底再回籠10億元。4月,美國、意大利的電站會完成退出,希臘電站也即將上網,爭取4、5月退出。海外電站只保留保加利亞的項目。
對於質押的信託資產,倪開祿稱,信託公司也在想辦法,爭取找到個打包方一併處理。「接下來,公司的盈利模式將會轉型。」倪開祿向本報記者介紹,以前公司在做電站項目時,是投資—運營—轉讓,接下來,要更改為,與合作夥伴前期開發—項目成熟後要約轉讓—確保組件供貨。
在他看來,後者的模式會讓出部分投資利潤,但資金上卻大大安全,不僅保證了組件供應,也保證了生產利潤。
倪開祿稱,計劃2013年,這個新模式佔總體業務比例的20%,2014年提升至40%以上。除了對舊有模式的調整,超日還寄希望於日本市場的爆髮式增長。
本報記者聯繫了超日公司在日本的獨家代理商,Chaori Solar株式會社副會長陳斌,他介紹,「其他一些上市公司在開拓日本市場時,多是以貼牌銷售,而超日是直接打自己的品牌,現在前期鋪墊已經完成,正在走上正軌」。他認為,在2013年超日太陽會迎來爆髮式增長,銷量可以達到60兆瓦以上。
在倪開祿的計劃中,青海、日本以及海外電站的這些項目加起來,便可以保證公司在接下來的正常運營。目前,公司組件產能500MW,電池片產能500MW。「我們的負債率並不高,只有65%,公司截至2012年12月,賬面資產75億元,債務總計約47億元,股東權益28億元。」倪開祿介紹,計劃3月份,工廠開工率可達80%。
據新華網和證券時報網消息,8月30日下午,證監會召開發布會通報了對光大烏龍指事件的處罰決定,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28億元。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證監會表示,8月16日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定性為內幕交易,對相關四位相關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並終身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處罰;對董秘梅鍵責令改正並處罰款20萬元。
證監會介紹,光大證券策略交易投資部門未納入公司風控系統,該交易系統自7月29日上線運行後到事發運行僅15個交易日,其系統的訂單重下功能從未被實盤測試過,當日該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錯單事件。
證監會表示,將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暫停審批其新業務,責令公司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
證監會建議,投資者因光大證券內幕交易形成的損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據南方週末網此前報導,8月16日,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門套利系統出現問題,導致股市的大幅波動,多只權重股一度漲停。事後光大在ETF、股指期貨市場上「反向操作」對沖損失,在股指期貨市場上賣出了7000餘手空頭合約,引起爭議。
事件發生後,媒體曾一度將其報導為「烏龍指」事件。8月18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經初步核查,8月16日,光大證券自營的策略交易系統存在程序調用錯誤、額度控制失效等設計缺陷,並被連鎖觸發,導致生成巨量市價委託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同日(16日),光大證券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賣空7130手股指期貨合約。
證監會同時表示,在核查中尚未發現人為操作差錯,但光大證券該項業務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信息系統管理問題較多。
8•16異常交易事件發生以來,外界對於證監會將如何善後猜測紛紛。
8月22日中午,光大證券發佈公告,為對「8·16烏龍指事件」負責,總裁徐浩明辭職,由董事長袁長清代行職責。
8月30日早間,據上交所網站消息,光大證券因為有重要事項未公告,今日全日停牌。下午,證監會處罰的「棒子」終於落下。
正當雷士創始人、原CEO吳長江的刑事案件進入敏感期時,昨天(29日)下午,雷士照明(02222.HK,下稱雷士)的民事代理律師、中銀(珠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巖,在雷士大股東德豪潤達(002005.SZ)的珠海總部,針對社會上一些傳聞進行回應。
張巖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澄清說,惠州公安部門對吳長江一案有管轄權;雷士董事會去年罷免吳長江CEO職務合法,至今雷士沒有收到吳長江指控雷士程序不合法的法院傳票;此外,吳長江涉嫌挪用公司資金的擔保行為,並不能等同於購買理財產品行為。
而吳長江的代理律師熊智1月29日上午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電話采訪時,對惠州公安部門對吳長江一案的管轄權提出異議,最近準備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管轄權的“拉鋸”
針對熊智“惠州公安部門沒有管轄權”的說法,張巖說,根據公安機關管理程序的相關規定,涉嫌犯罪人員的犯罪地和居住地所在公安機關有管轄權。
張巖表示,從犯罪地的角度看,吳長江涉嫌挪用資金,雖然犯罪發生結果的地方在重慶,但是“雷士中國(重慶)”作為結算中心,它的資金是從惠州生產基地調過去的,這是犯罪預備。所以,犯罪行為發生在惠州。從居住地的角度看,吳長江的身份證、戶口本顯示的居住地都是惠州,他還是惠州雷士光電的法人代表,他經常要回惠州辦理相關手續。所以,無論是犯罪地還是居住地來看,惠州公安部門對吳長江涉嫌挪用資金一事都是有管轄權的。
熊智表示:“(吳長江)涉嫌的事實發生在重慶,而在重慶辦理此案,成本比在惠州低很多。”他認為,惠州當地政府積極介入此事,是因為雷士承諾把總部從重慶搬回到惠州。“我剛從惠州回來,後續還會有資料公布”。
對此,張巖回應說,首先,中國法律適應全中國。其次,以事實說話。“我沒看到哪個地方政府積極來處理這件事,或者哪個地方政府消極來處理這件事。我們(指雷士)接管重慶萬州基地、雷士中國(重慶)總部,都是在取得(重慶)地方政府支持下實現的,它出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我沒看到惠州當地政府很積極。”
吳長江因涉嫌挪用公司資金於今年1月12日下午被惠州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張巖說,由於他不負責刑事部分,所以不清楚案件的具體進展。“吳長江已經被正式逮捕。按規定,會有一個法定期限,如果吳長江被認為構成犯罪,他將會被移送法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最近網上有些傳言,“不管是否造成負面影響,我們也有必要進行澄清”。
吳長江反起訴失敗?
去年8月8日,雷士董事會罷免吳長江CEO職務,引發“雷士風波”。隨後,吳長江對外稱,已就雷士罷免程序的合法性提起多個法律訴訟。
張巖說:“我們股東8月8日把雷士中國的公章拿過來,不是搶過來,是吳長江吩囑手下拿過來的。”雖然股東(指雷士大股東德豪潤達的人士)進入現場,雙方發生肢體沖突,但是“公章是吳長江手下打開保險櫃交出來的”。
針對吳長江方面在多個地方提起的七個法律訴訟,張巖說,時間過去接近半年,這些起訴並沒有真正落地。
去年8月,吳長江以惠州雷士公司的名義起訴王冬雷,要求返還雷士中國(重慶)的營業執照等證件;還以雷士中國的名義起訴王冬雷,要求王冬雷返還公章;同時還以重慶雷士公司的名義起訴王冬雷、肖宇,要求返還公章及營業執照等證件。
張巖說,惠州雷士營業執照變更完成後,吳長江現已不再是惠州雷士的法人代表,根據公司申請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另外,雷士中國法人代表的工商變更早已完成,法院雖未最終判決,但訴訟已無實際意義;而重慶雷士的起訴,雖法院尚未最終判決,但“外經貿部門的前置審批已經通過了,剩下變更(重慶雷士法人代表)的工商登記了”。
其他訴訟方面,由於香港上市的雷士是在開曼註冊的,吳長江去年8月還分別在開曼、香港提起訴訟,認為罷免的程序違法、結果無效。“但到今天為止,雷士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這說明起訴後續沒有跟進,或者起訴不成立。客觀上沒有訴訟成功。”
從結果看,張巖說,從惠州、重慶到重慶萬州,都是當地政府協助雷士股東(董事會)進場接管雷士中國總部和惠州、萬州基地。“如果董事會決議不合法,政府會同意嗎?”
此外,吳長江指控王冬雷侵害德豪潤達公司利益的兩個起訴,現在也沒有結果。
借離婚轉移財產?
網上有說法稱,吳長江質押雷士資產合法,一是股東沒損失;二是不必報備;三是質押是理財行為。
“我們還原事實吧”,張巖拿出一疊當時質押合同的複印件說,吳長江的五個關聯公司去銀行借貸,涉及中國銀行、民生銀行、工商銀行共5.73億元借款,同時吳長江以雷士中國的名義為這些借款提供擔保,擔保資金額與上述借款相當,這些擔保的錢目前已經被銀行劃走。“(雷士)損失已經造成,而且是重大損失。”
至於程序問題,張巖說,吳長江作為雷士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香港雷士及孫公司雷士重慶的CEO和執行董事,涉及這麽大金額的抵押擔保,“他是應當向股東會、董事會披露的,高管人員對公司是有忠實義務的”。
熊智曾說,吳長江的質押行為涉及為雷士中國理財。對此,張巖反駁說,“銀行給質押資金一個優惠的利率,這是與理財完全不同的事。”而且,後來吳長江五家關聯公司的銀行借款都到期沒還,雷士中國專項擔保的錢最後全部被銀行扣押。
“吳長江涉嫌挪用的錢是否達5億多元,到底他的五家關聯公司借款去了哪里?將由公安機關、檢察院來查,正常就正常,不正常,吳長江就涉嫌犯罪。”張巖說。
一位接近雷士的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2014年7月吳長江已與他的妻子離婚,是有預感東窗事發而通過離婚轉移財產。對此,熊智1月29日表示,預計將在下周對相關事宜做出正面回應。
繼7月滴滴、優步等專車平臺被北京市八部門約談後,8月31日,滴滴打車、優步深圳、易到用車3家平臺首次被深圳市交委約談。另據了解,目前深圳市交委客運管理局已啟動出租車行業改革方案的研究工作,將盡快制定出臺深圳網絡約租車的相關管理辦法。
據南方都市報9月1日消息,客運管理局認為,按照已查取的證據材料、現有法律和國家交通運輸部規定,私家車接入互聯網平臺參與營運,實質上是以贏利為目的、為非特定對象提供運輸服務的非法營運行為,屬違法經營行為。該局要求各平臺企業要依法依規經營,自查自糾、立即整改,否則將根據有關法規處罰相關平臺。
另外,市交委還表示,下一步將加強對深圳市互聯網預約用車服務的執法監管力度。通報指出,對於非法營運行為,無論其表現形式如何,交通部門都將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態度進行查處。
與此同時,市公安公交分局要求,各平臺企業要限期將接入平臺的車輛、駕駛員信息報送公安部門備案。
據市交委介紹,約談之後,各平臺企業表示,將全面配合,認真自查自糾。昨天下午,南都聯系到滴滴打車等平臺負責人,對方表示,以交委及公交分局的指示為準。
經過多輪征求意見和修訂,《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下稱《指引》)於近期印發。
大嶽咨詢總經理金永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指引》起草時爭論焦點主要是定量評價部分,目前實踐中定量評價可操作性差,還需總結經驗和積累數據逐步推進,而定性評價更適合中國國情。
最終,《指引》給出的答案是,PPP物有所值以定性評價為主,但也同時鼓勵地方進行定量評價。
金永祥表示,物有所值評價(VFM)是決定一個項目采用傳統模式還是PPP模式的決策工具,千呼萬喚始出來,將對規範PPP項目的運作起到重要支撐。《指引》出臺將有助於統一PPP項目的評價標準,盡管就具體某個項目而言,評價結果還會有一定誤差,但不同項目之間的橫向比較將更有說服力,這本身就很有價值,是對PPP很有意義的事情。
定性評價為主
物有所值(VFM)評價起源於西方國家,為是否采用PPP模式建設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決策工具。雖然業內人士認為物有所值評價容易流於形式,實踐中地方政府也容易走偏,但財政部仍力推物有所值評價。
《指引》要求,擬采用PPP模式實施的項目,應在項目識別或準備階段開展物有所值評價。
物有所值評價包括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兩個方面,這次《指引》出臺則明確了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的方法。
金永祥表示,財政部去年在有關文件中提出物有所值概念後,各地都嘗試進行物有所值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但采取的方法是基於各自對物有所值的理解,因此評價結果往往有很多爭議。而《指引》的出臺主要明確了兩件事:第一,以定性評價為主,鼓勵進行定量評價;第二,提出了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的方法。
此前,業內人士認為定性評價主觀性大,部分善於做“命題作文”的機構往往會根據業主的意見左右“物有所值”評價結果,使其流於形式。《指引》則規範了定性評價指標和操作方式。
《指引》稱,現階段以定性評價為主,鼓勵開展定量評價。定量評價可作為項目全生命周期內風險分配、成本測算和數據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項目決策和績效評價的參考依據。
根據《指引》,定性評價指標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分配、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潛在競爭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六項基本評價指標和一些補充指標,總分為100分。原則上,定性評價評分結果在60分(含)以上的,通過定性評價;否則,未通過定性評價。
為了確保定性評價客觀公正,《指引》要求定性評價專家組應包括財政、資產評估、會計、金融等經濟方面專家,以及行業、工程技術、項目管理和法律方面專家等。
風險評價難以量化
財政部稱,由於實踐中缺乏充足的數據積累,難以形成成熟的計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評價處於探索階段,各地應當依據客觀需要,因地制宜地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工作。
所謂的定量評價,是在假定采用PPP模式與政府傳統投資方式產出績效相同的前提下,通過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政府方凈成本的現值(PPP值)與公共部門比較值(PSC值)進行比較,判斷PPP模式能否降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只有PPP值小於或等於PSC值的,認定為通過定量評價;PPP值大於PSC值的,認定為未通過定量評價。
金永祥認為,物有所值(VFM)的定量分析不僅涉及投資和運營成本,還涉及各種風險、政府對傳統體制的各種支持、各級政府對PPP的監管成本等因素的貨幣化、數量化和現值化,計算結果的可靠性差,這讓定量評價難以在實踐中運用。
“逐步推進PPP物有所值定量評價是明智的,我國有很多特殊情況限制,我們不能簡單借用國外的決策工具。比如,道德風險在國外不是問題但在國內是問題又無法反映在評價體系之中,同樣的問題還有運作風險,由於運作失誤造成各地PPP失敗的例子大量存在。再比如,中立性調整問題,我國政府與國企的關系錯綜複雜,很難進行計算。”金永祥告訴本報記者。
他認為,定量評價還需要總結經驗,積累數據,逐步推進。“隨著改革的推進,我們的社會將越來越規範,屆時進行定量評價的條件就會越來越成熟,定量評價的作用就會越來越大。”
有分析人士指出,《指引》中定量分析簡化了較多原來較為複雜的計算過程,提高了定量分析的可操作性。
另外,定量分析有效地與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進行銜接,提高了政策的延續性和一致性。而且,《指引》提出物有所值評價文件在報省級財政部門備案後,將報告電子版上傳PPP綜合信息平臺,要求必要的信息披露,提高各項目評價報告的及時性和透明度,報告的各細節內容在全生命周期內都供社會監督。這也有利於將PPP項目的物有所值工作和PPP綜合信息平臺有機結合。
《指引》稱,應統籌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結論,做出物有所值評價結論。物有所值評價結論分為“通過”和“未通過”。“通過”的項目,可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未通過”的項目,可在調整實施方案後重新評價,仍未通過的不宜采用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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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魏則西之死,百度被推上風口浪尖。(東方IC/圖)
2008年12月、2013年11月,海澱工商、北京工商分別就“百度推廣”“百度知道推廣”是否屬於廣告法調整範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請示,但一直未能得到答複。
在四年多的時間里,田軍偉先後經歷三次工商舉報不予立案、兩次行政複議以及若幹民事、行政訴訟,至今沒能得到任何賠償。
2016年4月12日,21歲的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魏則西因身患滑膜肉瘤離世。生前,他曾在百度搜索“滑膜肉瘤”的相關信息,並到搜索排名第一的武警北京總隊第二醫院接受所謂“生物免疫療法”。
就在魏則西過世近三周後,一篇題為《“百度推廣”在法律上居然不是廣告,99%不知道的事實》的公號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廣為流傳。北京消費者田軍偉的親身經歷,讓無數網友大跌眼鏡:曾為魏則西“指路”的百度推廣竟然不受廣告法制約。
2011年12月,田軍偉通過“百度推廣”“百度知道推廣”鏈接,從南京鴻歐科技有限公司網站購買了一臺微型攝像機、一支微型錄音筆。在發現質量問題並聯系銷售網站維權未果後,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了“廣告發布者”百度。
孰料,在四年多的時間里,田先後經歷兩次工商舉報不予立案、兩次行政複議以及若幹民事、行政訴訟,至今沒能得到任何賠償。
田軍偉說原因很簡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百度推廣”是否屬於廣告沒有定性。
在對微型攝像機維權時,田軍偉選擇了最直接的民事訴訟。2012年上半年,他將百度旗下負責“百度推廣”業務的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度”)告上法庭。
一審輸了。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不僅駁回了田軍偉要求百度賠償的訴訟請求,還在判決中認定百度推廣服務不是廣告。
從判決上看,這是海澱法院的一貫態度。早在2006年的陳茂蓬訴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及虛假廣告糾紛案中,海澱法院便論證過競價排名只是一種搜索引擎服務,服務提供者對網絡信息的合法性沒有監控義務,對被搜索到的信息內容無需承擔審查責任。
判決之外,海澱法院似又態度曖昧。在田案一審前後,海澱法院曾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下稱“海澱工商”)發送司法建議。建議中提到,百度競價排名具有廣告法第二條規定的“廣告的相關性質”,特建議海澱工商向上級單位請示協調,對百度推廣的定性形成一致意見;此外,還可組織廣告、法律界學者進行研討。
2013年7月,田軍偉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雖然又輸了,但這次的判決令他欣喜。判決中,北京一中院為百度推廣服務定性,稱其是一種有償服務並按效果收費,“是否出現在推廣鏈接位置不完全取決於標題、描述或者鏈接的頁面是否出現該關鍵詞……與純基於信息定位服務的自然搜索服務存在一定區別”。因此,涉案推廣鏈接符合《廣告法》中關於廣告的定義。
對於北京一中院的表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表示認同。“從學理上理解,百度推廣一類的競價排名服務符合廣告的構成要件。”喬新生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首先,它以商業推廣為目的;其次,它收取費用;第三,它在客觀上起到了推廣效果;最後,服務提供者與用戶間是一種有意識的商業合同行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也認為競價排名與傳統廣告的法律性質相同。因為二者都是以競價方式來爭奪黃金時段或黃金版面,都是為了讓廣告主在浩如煙海的信息中獲得一個醒目的位置,以便消費者識別。
盡管北京一中院“糾正”了海澱法院的認定錯誤,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不以為然。2016年4月13日,就在魏則西過世的第二天,北京高院發布《關於涉及網絡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指南》。其中第39條規定,“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競價排名服務,屬信息檢索服務”,也就是說不屬於廣告行為。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凱認為,這實際上否認了百度推廣服務作為廣告的責任。
廣東法院對競價排名服務也早有定性。在2008年的臺山港益電器有限公司訴廣州第三電器廠、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谷翔公司”)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中,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均認定搜索關鍵詞服務屬於廣告。“正如谷翔公司在自己的網站上所宣傳的一樣,‘關鍵詞廣告’有諸多便捷,例如‘廣告覆蓋面廣,鎖定目標客戶,有效控制花費。’”廣州中院的判決寫道,“正因如此,該種廣告比已有的網絡廣告更具市場競爭力。”
而谷翔公司,正是Google中國的運營主體。
“不過中國不是判例法國家,一個法院的判決對其他地區的法院沒有約束力,除非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案例。”喬新生說,對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法院判決更談不上任何影響力,“它只能發出司法建議,采納不采納,那是行政機關的事。”
就購買錄音筆一事,田軍偉選擇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求助。
2012年2月,他以未依照《廣告法》核實廣告主資質為由,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北京工商”)舉報百度,北京工商將案件轉由海澱工商處理。舉報材料轉交的第二天,海澱工商便進行了核查,5天後決定不予立案。
田對結果不服,向北京工商提起行政複議。複議中,海澱工商稱百度“系向公眾提供搜索引擎服務,對鏈接進入的公司所售賣的商品,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保證產品質量”。當年5月,北京工商在複議決定中明確,百度推廣服務在本質上是一種信息檢索技術服務,並非廣告行為。複議失敗。
緊接著,田軍偉向法院提起針對海澱工商的行政訴訟,海澱法院、北京一中院先後判令海澱工商對田的舉報重新做出處理。
2013年12月,海澱工商再次決定不予立案,理由是2008年12月、2013年11月,海澱工商、北京工商分別就“百度推廣”、“百度知道”是否屬於《廣告法》調整範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稱“工商總局”)請示,但一直未能得到答複。所以,對田舉報的、可能存在的廣告違法行為,只能不予立案。
看到海澱工商第二次發來的答複,田軍偉楞住了。他驚訝地發現,工商部門早就開始了對總局定性搜索引擎競價排名的等待。然而,總局至今未有回音。從2008年12月海澱工商第一次請示起算,時間已過七年半。
又一次行政複議後,海澱工商終於對田舉報百度予以立案,但“正在等待工商總局答複”仍然是該案的處理狀態。“到今天為止,海澱工商對案子進行了四次延期,第三次一下延期一年。現在肯定還在所謂的處理期限之內。”田軍偉說。
處理期限並非沒有規定。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57條,一般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複雜的,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日;案情特別複雜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關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是否繼續延期。
田軍偉不明白,如果處理期限可以永遠延長下去,設立程序規定又有什麽意義?
由於無法忍受無休止的拖延,2015年7月,田軍偉以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再次將海澱工商送上法庭。在海澱工商出具的答辯狀中,南方周末記者看到了經主管局長批準、局案件會審委員會會議批準、局長辦公會會議批準等複雜的延期程序。可無論走過多少程序,對舉報百度的處理依然沒有任何進展。如今,據他最初舉報時,已過去4年。
2015年9月,為了引起重視,田軍偉直接向工商總局舉報百度。對方答複很快,“針對你的投訴舉報線索,我們將轉至相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總局轉給北京,北京又轉給海澱”,田的舉報陷入無解的死循環。
在這條崎嶇坎坷的維權路上,田軍偉越走越遠。2014年起,他開始通過維權貼補家用。對此,海澱工商、北京工商在一份上報工商總局的文件中毫不拖沓地給他定性,從此,他有了一個和王海一樣的標簽——“職業打假人”。
拋開刻板的行政程序,工商系統內部對競價排名並非沒有傾向性意見。
2013年11月,北京工商因田軍偉舉報向工商總局發出“關於‘百度推廣’是否應依據司法判決認定為廣告的請示”。“請示”的邏輯非常清晰:海澱法院已向海澱工商發出司法建議,北京一中院也在判決中認定百度推廣服務的性質為廣告;我局認為,“該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並按效果收費,符合《廣告法》關於廣告的定義”,因此,百度對推廣鏈接的直接結果和內容負有審查義務,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請示”的最後一句十分簡潔:妥否,請批示。工商總局只需批上一個“妥”或“否”,便能輕松解決問題。
“前段時間,媒體曝光工商總局半年沒發出一張商標註冊證,害得有的企業損失慘重,最後工商總局輕描淡寫地回複說‘沒紙了’。”億友公益發起人雷闖說,想到此,工商總局8年不批複百度推廣是廣告的請示,也是值得“理解的”。
盡管工商總局在定性問題上缺位多年,但上海在同類案件中確認過競價排名的廣告性質。
數年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東新區分局(下稱“浦東工商”)曾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對在百度上參與競價排名的10家民營醫院做出行政處罰。處罰的理論基礎,在於百度競價排名屬於商業廣告行為。
事後,浦東工商的蘭蓉還以“對一起搜索引擎競價排名廣告的認定”為題,將查處經驗發表在工商總局主管的專業性刊物《工商行政管理》上。
文章稱,浦東工商調查發現,參與百度競價排名要先交納3000元以上預存款成為百度推廣客戶,並獲得百度提供的管理賬戶。通過管理賬戶,客戶可提交競價排名方案,具體包括購買關鍵詞、為關鍵詞出價、編寫與關鍵詞對應的“廣告內容”、鏈接網址、發送地區等內容。
客戶提交的所有信息,在經過百度審核後,會以搜索結果的形式出現在百度頁面上。且“所有推廣信息都會排在自然搜索的結果之前”,標有“推廣”字樣;而自然搜索結果則標示出“百度快照”字樣以示區分。
依文中所稱,南方周末記者在百度首頁輸入“鮮花”進行搜索,顯示結果的前4條信息為“推廣”。推廣信息與自然搜索結果均采用相同的白色背景,“推廣”兩字為字號較小的灰色字體。
魏則西事件以來,百度已大量刪除了推廣信息,尤其是與醫療相關的推廣鏈接。而對於一些較為敏感的關鍵詞,頁面顯示方式也得到修改。2016年5月3日微信公號“三網打漁”截圖曝光了百度中“證券”的搜索結果,背景顏色、布局與“鮮花”類似。“三網打漁”稱,搜索結果前8項中,至少有4項是非法證券機構;推廣部分的8家機構中,至少有6家為非法證券機構。但5月4日南方周末記者再次搜索 “證券”時,僅在頁面最上方出現了3條推廣信息,且背景為粉紅色,背景右上角統一註明“推廣鏈接”字樣。這與自然搜索結果的白色背景區分明顯,一目了然。
署名“蘭蓉”的文章還指出,競價排名服務的提供者通過推廣鏈接的點擊次數計算、收取費用,鏈接每被點開一次,廣告主在百度的賬戶余額便會扣除相應費用。且相同情況下,對同一關鍵詞出價越高,搜索結果排名越靠前,被點擊的概率也就越高。
無獨有偶,2011年8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曾認定“騰訊搜索推廣”的內容屬於網絡廣告服務。在那起案件中,騰訊鏈接的一條推廣信息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作為發布者,騰訊也因違反《廣告法》受到行政處罰。
無論百度、騰訊搜搜或者其他搜索引擎,所有推廣信息都要經過網站的事前審查。但是要想做到100%的控制,幾乎不可能。據一名內人士透露,很多搜索引擎每天都在和推廣信息客戶進行著“貓捉老鼠”的遊戲,比如一個關鍵詞為“鮮花”的推廣鏈接,白天是正常的鮮花網站,晚上就變身成人網站;還有的在北京打開是鮮花網站,到了其他省份可能就是成人網站。類似的小心機,比比皆是。
“但最大的問題在於,如果競價排名的性質不屬於廣告,那麽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就不用承擔《廣告法》中的義務。”
田軍偉舉了一個例子。如果一家機構聲稱可以治療糖尿病,卻沒有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獲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它在新浪、搜狐等網站宣傳療效,那些網站一定會被處罰。但如果一條一模一樣的鏈接,以競價排名的形式出現在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里,這些搜索引擎極有可能不必承擔責任。
這就是二者的區別。因為推廣信息的性質不同,廣告發布者承擔的義務、責任,差異巨大。
就中國現行法律而言,2015年9月起實施的新《廣告法》第44條規定,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徐凱認為這句話很寬泛,有海納百川的感覺,同時也很模糊,仍然沒有明確界定“百度推廣”之類的行為是屬於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
而2015年7月,工商總局發布了《互聯網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並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第3條寫道,“本辦法所稱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各類互聯網網站、電子郵箱、以及自媒體、論壇、即時通訊工具、軟件等互聯網媒介資源,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及其他形式發布的各種商業性展示、鏈接、郵件、付費搜索結果等廣告。”
“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工商部門對第3條中其他形式的廣告查處了很多,只有付費搜索結果這一條懸而未決。”田軍偉表示,原本指望《辦法》出臺後,可以將競價排名正式定性為廣告。怎奈征求意見結束已有9個月,《辦法》至今未能公布實施。
“退一萬步講,只要工商總局認定競價排名不是廣告,我們就可以向工信部或網信辦求助,要求他們監管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可惜,工商總局的姿態始終懸而未決,切斷了其他部門監管的後路。田軍偉沒辦法,只好等著。
對於工商總局為何一直不做表態,田並不知情。但他知道,競價排名背後是巨大的利益鏈。每拖延一天,百度等搜索引擎運營商的獲利空間便多了一天。
據媒體公開報道,有百度前員工透露,醫療類推廣占百度總收入的40%以上。而一旦將競價排名類服務認定為廣告,將有相當比例的醫療類推廣會因為違反《廣告法》而被下架。“而且還會引發很多問題,比如行政罰款、民事訴訟索賠,百度等網站的成本會直線上升,”田軍偉說。
如今,田軍偉手中還有兩起相關案件的二審程序沒有走完。針對海澱工商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訴訟,他認為二審肯定能贏。
可贏了又有什麽用?還不是要回到原點、回到那個跳脫不出的死循環?
1993年,沃爾特·施洛斯參加哥倫比亞商學院價值投資高級研討會,在這個研討會上,施洛斯發表了演講。施洛斯著重闡述了他之所以實施困境型公司投資的原因,明確宣告他不會買“成長”。他以格雷厄姆-紐曼公司的一份報告為例進行解釋。這份報告顯示,當時有62家工業公司的普通股,總市值329萬美元,幾十年下來了,只有克勞利·米爾納和盧肯斯鋼鐵這兩只股票仍然健在。道格拉斯飛機成為麥道飛機的一部分。托德船廠剛剛脫離第11章破產程序。大西洋灣和西印度群島占了這些股票總市值的50%以上,後來卻被格雷厄姆-紐曼清算了。這份報告“耐人尋味”,施洛斯說,“我能理解為什麽投資者去別的地方尋找。”
我們都知道,巴菲特和查理·芒格都很看重公司的成長性,但是施洛斯卻反其道而行之,這是為什麽?實際上,施洛斯出示的那份報告,已經說明了一個問題,絕大部分公司並不會“基業長青”,甚至連均值回歸也不可得,有的只是不斷地陷入死亡的螺旋而逐漸消失。聰明的投資者若能體察這一點,那麽就一定能夠理解施洛斯“不會買成長”的原因。
華爾街教父本傑明·格雷厄姆是最早提倡購買股價低於其基本價值的人。嚴格地說,這是一種違反常規的投資,這種投資是建立在當前股價只是暫時走低,過一兩年就會走高的前提上的。在格雷厄姆的眾弟子中,大概只有施洛斯從頭到尾能夠一直秉承這種方法。早先巴菲特也采用這種方法,但是當他認識了查理·芒格之後,這種方法就基本上被揚棄了。
1955年,施洛斯離開格雷厄姆-紐曼公司後,就組建起自己的合夥人公司。這個公司簡稱WJS。當時公司的啟動資金只有10萬美元,主要來源於他自己和少數的投資者。到1984年底,施洛斯所管理的資產約為4500萬美元。在28年里,他的每年平均收益優於標準普爾近8%,且只有6年的收益低於當年的標準普爾指數。也就是說,標普500指數在28年零3個月中的收益率是887.2%,而WJS是6678.8%。這說明施洛斯的投資方法是卓有成效的。施洛斯的投資方法為什麽卓有成效?因為投資者總是具有系統性的過度反應,所以像他這種逆向策略就是正確的。
以下我以均值回歸效應解釋施洛斯投資成功的原因。均值回歸大家並不陌生,均值回歸是自然界的一種普遍現象。它指的是在一個隨機過程中,非常極端的現象之後往往是不那麽極端的現象。比如,一家公司若幾年里凈利潤高速增長,那麽接下來繼續高增長的可能性就不會太大了,最終將趨向平均值。下面的實證來自理查德·泰勒。他所研究的盈利股我理解為成長股,因為連斷盈利的股票通常都屬於成長股。他所研究的虧損股我理解為困境股,也就是那些業績不良的公司。施洛斯最擅長投資的就是這種類型的股票。
行為經濟學的奠基人之一理查德·泰勒在1985年進行了一項均值回歸的研究。他使用1926~1982年間每月收益的數據,考察那些異常股票在1~5年的“形成期”內的表現。在其中一個研究中,在1928年1月到1933年12月間,選擇35家盈利最多的和虧損最多的股票形成資產組合,並在接下來的5年內繼續維持這種狀態。通過每次往前推進一年起始數據的方法,一共重複檢驗了46次,結果有三個方面值得關註:
1、無論是績優股還是虧損股,其收益率總是均值回歸的。先前虧損嚴重的股票有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超常表現,而先前的績優股卻表現不佳。
2、虧損股的股價反轉程度比盈利股更顯著。
3、大部分虧損股的超常收益總是發生在1月,這可以從收益線的5個大幅波動中看出來。
泰勒在以後所做的各種類型的調查研究都能得出這三條定性結論。與過度反應一致,似乎最初價格越是極端,則接下來的反彈就越大。對於3~5年的形成期,通過賣空盈利股票而買入虧損股票的“套利”策略每年可以獲得5%~8%的年平均收益,其中大多數收益都發生在1月。
但是,有不少人認為投資虧損股或困境股有著巨大的風險。對此泰勒做了進一步的解釋。為了對錯誤的風險預期如何起作用有一個大體的理解,泰勒假定投資者認為極端的盈利股、虧損股的風險要大於客觀風險。泰勒認為,虧損股的風險很大是因為其破產風險被過度估計了。績優股可能被認為是充滿風險的,因為它們看上去有更多的下跌空間,這種公司必須承受超額風險報酬,迫使其價格更低。
再進一步假設,如果投資者傾向於對最近的趨勢反應過度,不能正確做出貝葉斯均衡預測。對風險的錯誤估計和不完全判斷結合起來,就可以解釋觀察到的盈利股和虧損股在收益上的不對稱現象。也就是說,虧損股之所以顯示出價格反轉,是因為過度反應效應和超額風險報酬朝著同一方向作用,一起壓低了價格。當獲得了新的信息,投資者發現他們的擔憂和預測有偏差時,價格就會上漲。而對於績優股,過度反應效應驅使股價走高,而超額風險報酬又會迫使股價下跌。因為這兩種效應朝著不同的方向,那麽績優股的價格反轉就是較小或是根本不存在的。
由此得知,泰勒的實證研究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支持了施洛斯的投資策略。或許就是強烈的均值回歸效應使得施洛斯的投資策略在長期的視野下縱橫馳騁,從而獲得了出色的投資回報。有一點必須提醒的是,當我們盛贊施洛斯的投資策略時,並不存在否定巴菲特-芒格的意思。關於這個問題,施洛斯曾經說過,他和巴菲特的投資方法並無優劣之分。若一定要區分的話,那麽施洛斯是“逆流而上”,巴菲特則是“順流而下”。
國務院近日批複了廣東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報告。國務院調查組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5年12月20日,位於深圳市光明新區的紅坳渣土受納場發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傷(重傷3人,輕傷14人),33棟 建築物(廠房24棟、宿舍樓3棟,私宅6棟)被損毀、掩埋,90家企業生產受影響,涉及員工4630人。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為8.81億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第一時間搶救被困人員,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做好傷員救治和善後工作。李克強總 理也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救援處置要求。受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委派,王勇國務委員率有關部門負責同誌緊急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經各方努力,2016年1月14日,事故救援及現場處置完畢,外運土方278萬立方米,現場見底驗收面積18.4萬平方米。17名傷員得到妥善醫治。受事故影響的90家企業、4630名員工得到妥善安置。
2015年12月25日,在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排除山體滑坡、認定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並經國務院 批準,成立國務院廣東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 部、全國總工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等有關方面組成,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規劃設計、環境監測、巖土力學、固體廢棄物和法律等方面專家參與事故 調查工作。
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註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事故調查工作。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模擬計算、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經 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 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調查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紅坳受納場沒有建設有效的導排水系統,受納場內積水未能導出 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過飽和,形成底部軟弱滑動帶;嚴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載,下滑推力逐漸增大、穩定性降低,導致渣土失穩滑出,體積龐大的高勢能滑坡體 形成了巨大的沖擊力,加之事發前險情處置錯誤,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調查認定,深圳市綠威公司為紅坳受納場運營服務項目的中標企業,違法將全部運營服務項目整體轉包給深圳市益相龍公司。深圳市益相龍公司未經正規勘察和設 計,違法違規組織紅坳受納場建設施工;現場作業管理混亂,違法違規開展紅坳受納場運營;無視受納場安全風險,對事故征兆和險情處置錯誤。與益相龍公司有債 務關系的林敏武、王明斌等人通過債權換股權的形式實際參與紅坳受納場項目運營。兩家公司和實際參與運營者都是事故責任主體。
調查認定,深圳市和光明新區黨委政府未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違法違規推動渣土受納場建設,對有關部門存在的問題失察失 管;深圳市城市管理、建設、環保、水務、規劃國土等部門單位違法違規審批許可,未按規定履行日常監管職責,未有效整治和排除群眾反映的紅坳受納場存在的安 全隱患;廣東華璽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在未經任何設計、計算和校審的情況下出具紅坳受納場施工設計圖紙並偽造出圖時間,從中牟利。
調查組對110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司法機關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53人, 包括: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企業和中介機構人員34名,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涉嫌職務犯罪人員19名。調查組另對 57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深圳市委市政府2名現任負責人和1名原負責人等49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廳局級11人、縣處級27 人、科級及以下11人;建議對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等2名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對深圳市有關部門的6名責任人員進行誡勉談話。調查組還建議責成廣 東省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廣東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調查組建議,依法吊銷深圳市益相龍公司有關證照並處罰款,企業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法吊銷綠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對廣東華璽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相關資質等行政處罰。
事故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和教訓:一是涉事企業無視法律法規,建設運營管理極其混亂;二是地方政府未依法行政,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固;三是有關部門違法違規 審批,日常監管缺失;四是建築垃圾處理需進一步規範,中介服務機構違法違規;五是漠視隱患舉報查處,整改情況弄虛作假。針對上述問題,調查組提出了8個方 面的防範措施和建議:一是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二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三是加強城市安全管理,強 化風險管控意識;四是增強依法行政意識,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五是加強城市建築垃圾受納場管理,建立健全標準規範和管理制度;六是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全 面提升應急管理能力;七是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監管,規範中介技術服務行為;八是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舉報查處工作
A片(色情片)、美國警察和墨西哥,這三者有什麽共同點?它們都是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剛剛通過的2016年共和黨新綱領中的重要內容。
準確的說,這三個內容分別指的是:A片對美國公眾健康的危害,美國警察執法暴力和種族沖突頻發,以及在美國和墨西哥邊境建造邊境墻的問題。
是的,在2016年共和黨設定的黨綱中,像槍支泛濫、氣候變化和肥胖癥等這些“傳統上”影響美國公眾健康的因素都沒有被提及,但卻明確指出了A片對美國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
於7月20日公布的綱領中,題為“確保安全生活社區:犯罪改革和監獄改革”的章節把A片明確定性為“公眾健康危機”。這項黨綱的具體陳述如下:色情片(Pornography),因為它的危害性作用,特別是對兒童的影響,已經成為了一項公眾健康危機,並已經傷害了上百萬條的生命。我們建議各州繼續對抗這個公眾所面臨的威脅,保證我們所承諾的兒童的健康和安全。”
政治評論人士指出,A片的危害今年被寫進共和黨黨綱頗具諷刺意味,特別是在今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還曾上過色情雜誌《花花公子》封面的情況下。
A片在美國政治歷史中不是小事
波士頓大學公共健康衛生教授盧施曼(Emily Rothman)指出,在過去的40年里,共和黨內的社會保守派一直關註A片對公眾健康的負面影響,並一直在立法和研究調查領域有所行動。
1980年,當時的總統里根曾將調查A片的影響定為一項政府首要議題,並親自參與起草了一份和司法部長共同撰寫的報告。在這份共有35章1960頁的政府報告中,里根政府得出的結論是:“A片慫恿了用麻木不仁的態度對女性進行性虐待的行為。”
因此,在1984年的總統大選進行黨代會期間,共和黨黨綱中就出現了和A片危害有關的內容。“我們和大量的美國人都在受到A片的攻擊。我們將通過執行憲法所賦予的力量,控制那些侮辱任何人、特別是針對女性的色情資料,並抵制性侵害兒童的色情行為。”
然而,對於A片危害的擔憂在1990年到2000年出現了明顯下降,盡管在此期間美國色情產業消費一直呈上升趨勢。在1996年~2008年之間,總統大選的黨代會期間幾乎沒有提過有關A片危害的問題,即使在提到時也只是呼籲強化現有相關法律,特別是在抵制兒童色情問題方面。
然而,有關A片危害的議題在2012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又一次成為熱點議題。當時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之一桑托勒姆(Rick Santorum)多次公開嘲笑“美國已經面臨著A片泛濫成災的問題”,桑托勒姆一再呼籲美國政府取締“尺度大”的A片。
本來,美國公眾以為“對A片的戰爭”會以桑托勒姆競選的失敗而告終,但就在今年年初,《大西洋月刊》連載了多期“反對色情片”的社會公益廣告,旨在引起公眾對A片危害的關註。而在今年4月,“反A片力量”取得了有史以來的最大勝利,猶他州州長赫伯特(Gary Herbert)簽署了一項州議案,正式宣布“A片是一項公眾健康危機”,而猶他州也因此成為美國首個將A片宣布為“公眾健康危機”的州。猶他州的議案稱A片是“邪惡、低級、上癮和有害的”。
“(猶他州)的決定代表了反A片潮流中的一個轉折點。”美國國家性虐待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Sexual Exploitation)主任霍金斯(Dawn Hawkins)表示。
為什麽定性A片為公眾健康危機?
那麽,公眾關註的問題來了,A片被定性為“公眾健康危機”的原因是什麽?
波士頓大學公共健康衛生教授盧施曼指出,“反A片人士”所推動的反A片行動同多項研究得出的結果有關。大量的研究認為,A片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人的性行為方式。
美國著名女權專家、社會學教授戴尼斯(Gail Dines)等多名學術界人士都曾引用過2010年所公布的一項有關A片的研究報告。根據這份報告,大量觀看A片會讓男性更傾向於對女性使用暴力或施行性侵犯,還會讓女性在受到侵犯的時候處於被動,並可能影響兩性在戀愛中的人格尊嚴。
這份研究報告還指出,在很多未成年人接受性教育之前,很多人都會觀看A片,而大約88%的A片都有不同程度的身體攻擊行為,並有可能助長未成年尋求多個性伴侶進而引發性犯罪等社會問題。
然而,也有自由派人士對保守派人士將A片定性為“公眾健康危機”表示反對,並認為這完全是將“危機”的字樣政治化。
在遭受公眾和媒體質疑的情況下,美國國家疾病中心7月份向CNN等美國媒體提供了一份書面聲明,指出“美國國家疾病中心不支持將A片定性為同公眾健康有關的觀點。A片有可能同其它的公眾健康問題有關,比如性暴力以及HIV的職業性傳播等。”
哥倫比亞大學公共健康教授施瑞姆紹(Eric Shrimshaw)表示同意美國國家疾病中心的聲明。施瑞姆紹指出,拋開政治因素,目前還沒有足夠的科學研究證明A片已經成為一項公眾健康危機。
“比如此前有些學術研究所指出的A片讓女性趨向在現實生活中‘順從’的說法就沒有研究依據。” 施瑞姆紹表示,“A片可能同順從的‘性態度’有間接聯系,但並不代表A片直接產生了這種態度。還有可能這些人本身就有這些態度所以才去選擇觀看這種類型的A片。”
據外交部網站消息,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日回應中國駐吉使館遭襲事件。
問:根據吉方剛剛公布的調查情況,30日上午發生在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使館的汽車爆炸是一起自殺性恐怖襲擊事件。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華春瑩表示,中方對發生在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使館的這起嚴重恐怖襲擊事件予以強烈譴責。
華春瑩稱,恐怖主義是國際社會的公敵,是本地區國家面臨的最嚴重威脅。中方同樣是恐怖主義受害者,將在雙邊和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加大同吉方等地區國家的反恐合作,堅決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切實維護中方駐有關國家機構和人員安全,切實維護地區安全穩定。
遭襲擊的使館
當地時間8月30日上午10時左右,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大使館發生爆炸。據俄羅斯衛星網報道,一位爆炸目擊者稱:“爆炸威力很強,我甚至能感受到沖擊波。汽車碎片飛到了我們這里,300米開外的地方,導致玻璃破裂,但所幸沒有人員受傷。”
有報道指,襲擊大使館的炸藥,強度超過6至7公斤TNT炸藥,因此破壞力強大。
此前,吉爾吉斯斯坦副總理熱尼什•拉紮科夫證實,此次中國駐吉大使館的爆炸是自殺式恐怖襲擊者所為。他表示:“死亡的是自殺式襲擊者。傷者是使館安保人員。他們是吉爾吉斯斯坦公民。”該名襲擊者在汽車爆炸後身亡,使館三名吉爾吉斯籍工作人員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