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日都聽人講:「港女輸人唔輸陣」究竟乜野為之「輸人唔輸陣」?
係唔係即係所謂的「死雞撑飯蓋」,咁簡單?
陳某老師借水鏡先生司馬徽的角色說出來:
貶敵抬己,其法有三。
其一,敵將初勝者,貶己方武將魯莽。
其二,敵將多勝者,貶己方軍師擇地失當,氣候預測錯誤。
其三,敵將常勝者,貶敵方將領有勇無謀。
台灣作家九把刀筆鋒一轉,將之改為:
新手剛出書,貶市場有收無類。
作家甫登排行榜,貶大批讀者腦殘,泱泱書市竟無好手。
作家屢屢暢銷,貶此人太市場──譁眾取寵。
真正的輸人唔輸陣,並不是指個人,而是群體。
武將雖勇,但真正戰鬥者皆為兵士,戰爭只是兵士間士氣的一場競逐。
正如,一間公司,一個城市,甚至一個國家,都不是管理層的戰爭,而是整體團隊之間的一場競逐。
而古今討論士氣的,當推《左傳》《曹劌論戰》,原文是古文,請參閱維基,筆者找到以下的語譯:
魯莊公十年的春天,齊國的軍隊進攻我國。魯莊公將要應戰。曹劌請求拜見魯莊公。他的同鄉說:「當官的自會謀劃這件事,你又何必介入呢?」曹劌說:「當官的目光短淺,不能深謀遠慮。」於是入朝拜見魯莊公。
曹劌問魯莊公說:「你憑甚麼作戰?」魯莊公說:「衣服和食物這些用來養生的東西,不敢獨自享用,一定拿來分給別人。」曹劌回答說:「這些小恩小惠沒有普遍地加在老百姓身上,老百姓是不會跟從你的。」魯莊公說:「祭神用的牲畜、玉器、絲綢,禱告時不敢虛報數目,一定說老實話。」曹劌說:「這小小的誠實不會取得神的信任,神不會保祐你。」魯莊公說:「大大小小的案件,我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一定根據真實情況處理。」曹劌回答說:「這是盡心為人民辦事,可以憑這一點和齊國打仗了。打仗時請允許我跟隨你。」
魯莊公和他同坐一輛戰車。在長勺地方打仗。魯莊公正要擊鼓進軍,曹劌說:「不行。」齊軍已經三次擊鼓進軍了,曹劌才說:「可以擊鼓進軍了。」結果齊軍大敗。魯莊公正要驅車追趕,曹劌說:「不行。」他下車察看齊國戰車的輪跡,又登上車扶著車前的橫木觀望齊軍敗逃的情況,然後說:「可以追趕了。」魯莊公於是追趕齊國的軍隊。
打勝仗以後,魯莊公問他打勝仗的原因。曹劌回答說:「打仗,是要靠勇氣的。第一次擊鼓,士氣振作;第二次擊鼓,士氣就減弱了;第三次擊鼓,士氣就竭盡了。他們的士氣已盡,而我們的士氣正盛,所以能夠戰勝他們。齊國這個大國,是難以測度虛實的,我恐怕有伏兵。我看見他們戰車的輪跡亂了,望見他們的軍旗倒下了,所以追趕他們。」
成語「一鼓作氣」就是出自此文,套在現代的語言就是:「一係唔做,一做就做到底。」事情只要拖一拖,就會再衰三竭,搞唔到落去。
所謂輸人唔輸陣,就要要防止群體的意志經多次打擊而崩潰,所以即使一輸再輸三輸,作都要作一些理由出來解釋。
以筆者多年職場所見,很多管理人員事前做事計劃欠缺周詳考慮,事情一出現不利的變化,就走去做翻轉頭。
結果,員工認為這是管理人員無能所致,失去了信心,往後要再搞真是「醫返都殘廢」。
整篇《曹劌論戰》,是講述了三步曲:
在準備的階段,管理人員與團隊是否同心同德,有沒有共同的願景和目標?
在作戰的階段,是否等待敵方「鈍兵挫銳」,才以全盛之師出擊?
在追擊的階段,敵方究竟是真的潰敗,還只是佯敗設伏?
大家可以想一想:輸人唔輸陣,並不存在於個人層面;但是士氣則無論個人或團體都很重要,做事要一鼓作氣,否則是三分鐘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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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每一個香港人,過去都一定買過一份有投資成分的人壽保險(簡稱「投連險」),可說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不過,是痛苦嗰隻。長供,大嚿錢被責死多年;斷供,蝕到渣都無。近日,前理工大學副教授林本利,開記招炮轟此類保險誤導買家,其後不少苦主紛紛走出來,控訴如何被害至雞毛鴨血。本刊找來多位苦主現身說法,大爆投連險如何「笑騎騎,放毒蛇」,在不動聲色下斬人一頸血;又揭開經紀蠱惑吸客賤招、及保險公司培訓員工冧客招數。而這款「變種保險」,原來已由傳統壽險蔓延至危疾保甚至火險,普羅市民切記提防。苦主一愈踩愈深蝕足一百萬 任職會計師的曾太,理論上是精明的專業人士;她一一年賣樓套現加上積蓄共一百五十萬元,打算換番間大屋。經朋友介紹下,認識一名保險中介人,對方知她有錢,力銷一份年供五十萬元的投連險,「佢話有保險成分,供嘅錢用來投資,又可增值。咁樣每年供五十萬,供三年,第四年可以拎番一百二十萬出來做首期,剩番三十萬繼續喺度滾存。」曾太心諗朋友介紹無呃人,不虞有詐簽約,豈料供款一年後細看內容,竟發現保單年期是三十年,而非三年,「即係以後三十年,每年都要供五十萬!我哋邊有咁多錢?」然而曾太當時仍未肯止蝕,「佢話第二年再唔供,就會連第一年嗰五十萬都無埋。又話嗰年咁啱股市差,先會無錢賺。」中介人繼續游說曾太,稱會度身訂造一個投資組合,更保證一定賺:「將第一年嗰啲供款都賺番來!」結果,當然是她第二年的投資回報如石沉大海。今次曾太決心斬纜,卻發現斷供竟要付近一百萬元的「棄權費」!「原來就算斷供,之後三十年嘅行政費都要補足,扣扣埋埋,無晒!」曾太向保監處投訴,但保監處表示中介人的專業操守,並不屬保監處管理範圍,要求當事人向香港保險顧問聯會投訴。而保聯會卻表示,自己是義務團體,沒有法律權力。 苦主二每次轉會收三萬 廖小姐於○七年,買下一份月供一萬六千元、供三年的投連險,其間有感投資回報不理想,要求轉倉換基金,但原來「轉會費」高得嚇人!「每次轉基金,保險公司都收取三萬元的轉倉費。」廖小姐轉了三次基金,共繳交九萬元。三年後,廖小姐見已供完希望贖回。但這次,她如上述曾太一樣,發現保單原來又是三十年。保險公司指,其戶口在金融海嘯下蝕錢,要再供款。廖小姐拒絕,保險公司即變臉,要求繳交提早完約的行政費。行政費一樣以整份保單年期計算,以廖小姐每月行政費二千三百元計,三十年行政費近八十三萬元。但廖小姐過去多年總供款只有五十三萬元,即蝕本金之餘,還要倒貼三十萬元!廖小姐感覺自己猶如不斷被搾乾。 證監不管保監不管 由於買保險通常是熟人介紹,通常不虞有詐。例如苦主羅先生,便因經紀sell溫情,指:「我真係好關心你!」結果買了份三十年期的投連險。最慘是苦主往往投訴無門,主要原因是投連險完全是一隻兩不像怪物。雖然它有投資及保險成分,但因不是純正投資產品,證監會將之視為保險產品,以「產品有保險成分」、「保險中介人及經紀不屬證監管轄範圍」為由不予受理。多數投訴都會轉介至保監處,但保監處也只是一隻無牙老虎,沒有法律權力,即使經紀行為不當,或產品的條款及結構有問題,保監處亦只有權向保險公司提出「建議」,取消有關的保單。由於苦主買保險時都沒有電話錄音,證據不足,難以斷定。至於另一些如香港保險業聯會、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等,更只是業界「自律機構」,而自律機構負責發牌及監管保險從業員,即係「自己人管自己人」。保監處亦無權干預業界組織嘅決定。例如任職核數師的苦主葉先生,一三年有意投資,遂找舊同事兼理財經紀,對方游說他買一份月供一萬二千元「基金」。對方不斷力銷「基金」一定賺、「幾日就可賺番一年行政費」。直至一年後,在工作上接觸投連險,葉先生才驚覺自己「中招」,並要供足廿五年。正當他想向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投訴,卻發現該協會高層與理財公司的管理層是同一人,對方更向葉先生明言:「我哋無條例需要遵守。」有關注事件的單仲楷議員指,會提出成立保監局,加強監管。 產品價值兩不像 事實上,投連險的產品價值也一樣兩不像!雖說有投資成分,但投資回報不高,業內資深人士黎仁昌表示,這類投連險當中大部分基金都會跑輸大市,事關無專人幫客戶貼身跟進,「大部分人都會因此提早cut單,基本上中介人及經紀都預你cut單,志在食你行政費。」至於保險成分,很多投連險的保險成分,佔整份保單不足百分之一。其實買一隻純人壽保險更划算。投連險往往以低門檻作招徠,但其實供款年期長、收費多。以AIA的投連險與純人壽保單作比較,保額同樣是一百萬港元,雖然投連險月供僅三百六十元,比純人壽的近八百元,足足便宜了一半,但純人壽只需供款二十五年,相反投連險要供到一百歲,名副其實「供到死」,再加上每月行政費、保險費、戶口價值費等等。二十五年後,純人壽保險以二十三萬多元供完,同時間投連險供款及雜費已達二十四萬元,但仍要繼續供,計落根本無着數。 佣金制出問題 保險公司銷售的結構性問題,恒而有之,熟悉行內的吳澤偉指,保險的佣金制度種落不少問題。一般經紀成功賣出一份保單,第一年的佣金可超過百分之一百,即客戶供款一萬元,經紀可收超過一萬元佣金。但由第二年開始,經紀佣金即暴跌至只得一成,第三年起更只得百分之三左右,變相令經紀在賣出保單後,寧願再找新客,也不願花時間管理舊客戶口,或提出任何投資建議。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仍然沿用層壓式銷售制度,一個銷售部門通常都有四、五層架構,最誇張可以有九層,前線賣出產品後層層抽佣。不過,保險公司與經紀沒有僱傭關係,雙方以拆賬形式對分收入,但部分新入行經紀要保證每月跑到近萬元保單,否則要賠三個月糧給公司,迫使經紀要瘋狂跑數才能保障收入。另一方面市民分不清「保險中介人」同「保險經紀」係兩回事,當苦主經中介人買入保單發覺有問題向保險公司投訴時,保險公司亦可以「非本公司員工」、「不受本公司管轄」為由拒絕受理。好多保險中介人公司還會寫定講稿培訓經紀,又教經紀出陰招,例如在街上簽文件,令苦主無時間細閱等。而最新投連險玩法,亦由傳統針對人壽保險,開始變種至危疾保險,甚至火險;有業內人士指,這類保險蔓延迅速,已成為過百億規模的大茶飯! 搵客人有稿照背 本刊獲得一家業務包括保險的公司文件,發現員工有「內部指引」,要sell保險、基金,都有公司提供的稿件可「照稿讀」。客人答「唔需要」或是「唔使」,都提供不同的機械式應對方法,務求令客人回心轉意,員工順利sell到產品。 氹買保險四部曲 1.經紀為氹人落疊,不斷強調「一定賺!」,強調回報至少一成,令苦主充滿「希望」,但其實大部分回報只是「假設」。 2.經紀進而與苦主扮老友,噓寒問暖,大獻殷勤,令苦主降低戒心,漸漸心軟。 3.經紀相約苦主在餐廳會面,待至餐廳打烊一刻才拿出文件,製造時間壓迫感,迫使苦主盡快簽名。 4.經紀又故意在街上要受害人簽署一些「補充文件」,令苦主沒有時間細讀文件,便匆匆簽下重要條款。 |
2樓提及
聽講話係有人影到佢地有回收
4樓提及
元朗佳記甜品?
區內人唔多食B仔涼粉,多數叫其他架喎
5樓提及4樓提及
元朗佳記甜品?
區內人唔多食B仔涼粉,多數叫其他架喎
例如?
6樓提及
班戟,布甸,中式甜品呢類啦
但間中有人會叫B仔涼粉的,好唔好食見仁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