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1月10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12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漲幅增加2.1%,比上月收窄0.2個百分點,漲幅回落。
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漲幅回落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高級統計師繩國慶指出,12月份,CPI環比上漲0.2%,同比上漲2.1%。2016年全年CPI同比上漲2.0%,漲幅比2015年擴大了0.6個百分點。
繩國慶分析,從環比看,12月份CPI上漲0.2%。其中,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4%,影響CPI環比上漲約0.08個百分點。12月份受全國平均氣溫偏高影響,鮮菜和鮮果價格漲幅均弱於歷史同期平均漲幅,環比分別上漲0.1%和2.9%,合計影響CPI上漲約0.05個百分點。糧食、水產品和豬肉價格環比分別上漲0.3%、0.3%和0.2%,合計影響CPI上漲約0.03個百分點。非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2%,影響CPI環比上漲約0.15個百分點。其中,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氣等能源價格分別上漲3.1%、3.6%和2.1%,合計影響CPI上漲約0.06個百分點。
從同比看,CPI漲幅比上月回落0.2個百分點,主要是由於對比基數相對較高的影響。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4%,漲幅比上月回落1.6個百分點;非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0%,漲幅比上月擴大0.2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漲幅由上月的15.8%回落至2.6%,對CPI的影響減少了0.30個百分點,是同比漲幅回落的主要原因。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的報告顯示,從全年來看,CPI運行總體呈現出年初年末較高、年中較低的U形走勢,這主要與食品價格變化趨勢有關,即食品價格在年初和年末漲幅均比較高,年中比較低。但在影響食品價格變動中,上半年與下半年的影響因素卻有很大不同,如果說上半年主要受“豬周期”和菜價上漲的影響,那麽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則主要由於天氣變冷等原因使得蔬菜和鮮果價格漲幅回升。
華泰證券首席宏觀研究員李超認為,PPI回升、向中下遊的傳導會在一定程度上擡升CPI中樞;從需求端看,汽車和石油制品相關消費繼續支撐消費整體增速持穩。季節性因素決定從12月至次年2月CPI環比反彈。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此前表示,2017年一季度豬肉價格下行周期可能結束,之後有所回升。由於生豬存欄量處於3.68萬頭的低位,大宗商品價格上升帶動豬糧價格上升,豬肉價格在2017年將迎來上行周期。受供需因素和投機行為的影響,目前部分地區豬肉價格已經出現大漲。冬季臨近天氣變冷影響蔬菜生產種植,年末消費旺季到來,蔬菜、水果、肉類以及水產品價格都可能上漲。前期市場流動性保持充裕對CPI形成支撐,大宗商品和原油價格上升,工業產品價格回升,工業領域產品價格上漲逐漸傳導至消費端,帶動核心CPI上升,形成物價上行周期。由於宏觀經濟緩中趨穩,貨幣政策基調擬為穩健中性,相關政策在穩增長的同時更加重視結構性改革,不會輕易采取過度刺激舉措。在供求關系和投機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部分供需偏緊的食品價格可能出現快速上漲。預計未來CPI同比漲幅小幅上漲。
PPI同比漲幅持續擴大
12月份,PPI環比上漲1.6%,同比上漲5.5%。2016年全年PPI同比下降1.4%,降幅比2015年收窄了3.8個百分點。
繩國慶表示,從環比看,12月份PPI上漲1.6%,漲幅繼續擴大。其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2.0%,漲幅與上月持平;生活資料價格上漲0.3%,漲幅比上月擴大0.1個百分點。從主要行業看,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價格環比分別上漲8.0%、4.3%和2.5%,漲幅比上月分別擴大1.9、0.8和0.6個百分點,合計影響PPI環比上漲約1.0個百分點;煤炭開采和洗選、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非金屬礦物制品業價格環比分別上漲3.4%、2.4%和0.7%,漲幅比上月分別縮小6.9、2.6和0.9個百分點。PPI環比漲幅擴大的原因:一是受匯率波動等多因素影響,進口大宗商品價格上漲,推升了部分工業品出廠價格;二是工業生產和市場需求穩定增長,去產能、去庫存政策的效果顯現,供需關系逐步改善。
從同比看,12月份PPI上漲5.5%,漲幅比上月擴大2.2個百分點。分行業看,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煤炭開采和洗選、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石油加工業價格同比分別上漲35.0%、34.0%、19.7%、17.1%和16.6%,漲幅比上月分別擴大12.8、5.4、13.5、4.5和7.6個百分點,合計影響PPI同比上漲約4.2個百分點,占總漲幅的76%左右。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2017年第一季度PPI大概率持續上行,很可能引發市場和政策當局對於通脹過高的關註和擔憂,從而影響到供給側改革推進的節奏力度以及貨幣政策的松緊。
中國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首席經濟師祝寶良表示,2017年社會總供給大於總需求的狀況沒有改變,物價缺乏大幅上漲的基礎。從居民消費價格來看,勞動力成本上漲會推動服務價格上漲,豬肉價格高位企穩,蔬菜、鮮果等食品價格受天氣等因素影響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從工業品價格看,國際大宗商品價格進一步大幅反彈的動能不足,我國產能過剩問題仍比較突出,價格難以持續回升。
1月10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16年12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和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PPI)。
中國12月CPI同比2.1%,預期2.2%,前值2.3%。
中國12月PPI同比5.5%,預期4.6%,前值3.3%。
此前有多家機構預測,2016年12月CPI或上漲2.3%左右。
對於未來物價走勢,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毛盛勇則在去年11月份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當前CPI的走勢總體是溫和上漲的態勢。實際上從下一個階段來看,CPI仍然很可能持續溫和上漲。
►國家監察委員會究竟有多權威?官方回應
【劃重點】:1月9日,監察部副部長肖培表示,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包括國家一級、省一級、市一級、縣一級監察委員會,是重大的政治體制改革。
· 國家監察委員會是中國的反腐敗機構,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 國家監察委員會和中央紀委合屬辦公,屬於“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行使的是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職責,即監察委員會要行使監督、調查和處置的職責。
【指南君】:國家監察委員會將對六大類人員進行監察。
第一,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第二,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托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
第三,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
第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第五,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
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從國家監察委員會的監督監察範圍來看,其的權威性已經一目了然。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指出,中央將此次改革定性為重大的政治改革,是由“一府兩院”變成“一府一委兩院”,其中“一委”即國家監察委員會。而這個“一委”,對“一府”“兩院”都有監督職責。
官方透露,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完成國家監察法一審、二審,最終會出臺國家監察法,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
監察委的成立被認為是中央反腐開展後最為重大的一次政治體制改革突破。
►“十三五”深化醫改規劃:推動藥品流通企業兼並重組
【劃重點】: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要求到2020年,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國情的分級診療制度。
· 深化藥品流通體制改革,推動藥品流通企業兼並重組。
· 促進醫療與養老融合,發展健康養老產業。
·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擴大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產業規模。
【指南君】:自2009年啟動深化醫改後,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深化醫改取得了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
據指南君了解,目前,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參保人數已超過13億,參保覆蓋率穩固在95%以上。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也由改革前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了2016年的420元,深化醫改為實現人人病有所醫提供了制度保障。
官方數據顯示,中國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已降到30%以下,為近20年來最低水平。
►衛計委等8部門推行“兩票制” 擠出藥價虛高水分
【劃重點】:近日,國務院醫改辦等8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 綜合醫改試點省(區、市)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要率先推行藥品采購“兩票制”,鼓勵其他地區執行“兩票制”,即藥品從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以期進一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指南君】:中國藥價虛高的問題由來已久,國家發改委在近20年的時間里進行了來32次強制降價,但大多不盡如人意。
官方表示,藥價虛高是當前改革必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也是老百姓的強烈呼聲。而推行“兩票制”的目的就是壓縮藥品流通環節,使中間加價透明化,進一步推動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兩票制”實行以後,整個流通環節透明化了,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醫院,醫院進的是什麽價,賣的是什麽價,這個中間過程開兩票,稅務部門就能夠看到每一票到底加了多少價。所以整個流通環節透明化,有利於及時發現一些違法違規的開票,給予打擊處理。而把多環節壓縮到現在的兩票,也能把中間的一些水分大大減少,為老百姓和醫保基金節省了費用,保障了醫保基金的安全。
(點擊“相關”閱讀《衛計委推藥品購銷兩票制 專家支招如何擠藥價水分》)
12月24日,央視播出《高回扣下的高藥價》的調查報道,曝光部分醫院醫生回扣占藥價三四成。
►統計局:中國2015年GDP最終核實比上年增長6.9%
【劃重點】:國家統計局對2015年GDP數據進行了最終核實::
· 2015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現價總量為689052億元,比初步核算數增加了3546億元;增速為6.9%,與初步核算數一致。
· 2015年第一產業增速3.9%保持不變;第二產業增速6.2%比初步核算數提高0.1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增速8.2%比初步核算數降低0.1個百分點。
【指南君】:隨著我國統計改革的不斷深化,國家統計局決定對現行的GDP核算和數據發布制度進行精簡改革,由目前初步核算、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三個步驟調整為初步核算和最終核實兩個步驟。
據了解,年度GDP初步核算數時效性很強,所依據的基礎資料是月度和季度資料。隨著基礎資料不斷增加,特別是年度財務資料陸續報送,按照各國通行做法,確實應當根據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礎資料適時修訂GDP數據。
按照現在公布的日程,2017年1月20日,2016年GDP的初步核算數就將正式同公眾“見面”。
而據新出爐的“第一財經首席經濟學家調研”結果,參加調研的21位經濟學家均認為2016年整體經濟走勢平穩,年度GDP將與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速保持一致,為6.7%。經濟學家預測的準確性如何,咱們就等1月20日來檢驗了。
經最終核實,2015年中國第二產業增加值比初步核算數增加1480億元。
►對外貿易發展“十三五”規劃出爐: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
【劃重點】:商務部近日印發了《對外貿易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要推動外貿調結構轉動力,向優質優價、優進優出轉變,鞏固貿易大國地位,推進貿易強國進程。
· 十三五期間實現外貿結構進一步優化,培育一批具國際競爭力的外貿跨國公司。
· 加快實施自貿區戰略,研究推動商建新的自貿區。
· 實行積極的進口政策。推動進一步優化進出口關稅結構,完善出口退稅政策。
· 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外貿企業融資,通過差別準備金、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指南君】:對於規劃的出臺,商務部相關人士做了個形象的比喻,“統觀整個規劃,就像是一個運動者不再關註奔跑的速度,而更關註跑步的方向和姿態。”
規劃沒有設置具體的數字,十三五時期,外貿面臨著更為複雜的不確定因素,未來關註的重點也不是具體的外貿增長數字,而是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本屆政府已經出臺了16個支持外貿發展的政策文件。
周一至周五 • 清晨7:30
第一財經 • 國是指南
當國家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建成的消息傳來時,段女士非常關心這個平臺何時能夠正式運行。
母親因肺癌在北京治療兩年,50多萬的醫療費雖能在老家山西醫保報銷大部分,但段女士一邊要照顧病人,一邊要籌巨額醫藥費進行墊付,加之北京往返老家找當地醫保部門報銷,這些都令段女士心力交瘁。
醫療保險異地報銷中,存在著“墊資”和“跑腿”這兩大痛點。這一老大難問題,隨著人社部上月末宣布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上線,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正式轉入落實階段。
近日發布的《“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表示,2017年要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不過,國家異地結算系統的啟用,只是邁開了異地醫保直接結算的第一步。第一財經記者調查時發現,一些地區醫保基金如今面臨著嚴峻的收支壓力,“過度醫療”情況又在我國普遍存在。如何做好異地醫療行為的監管和醫療費用的審核,將是決定異地結算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退休老人不用再“墊資”、“跑腿”
2016年以來,政府一直在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的步伐。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政策目標,是要實現李克強總理所提出的“使合情合理的異地結算不再是群眾的痛點”,而非所有人都可以隨處就醫。
清華大學醫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楊燕綏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是有條件的,包括長期居住在本地而醫療保險關系在外地的人群以及一小部分需要轉診的重特病患者,並非全國人民今後都可以“漫遊看病”。
人社部與財政部上月下發的《關於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規定,只有四類人可以申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分別是: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和異地轉診人員。
楊燕綏說,這項政策的主要受益者是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和隨子女生活的退休人員,讓這部分人在居住地看病不用再“墊資”和“跑腿”,以減少他們的後顧之憂。
近年來人口大規模遷移,離開家鄉跟隨子女養老的退休人員大幅增加,像段女士這樣的家庭屢見不鮮。
老家在江蘇的北京市民趙女士,母親因腦出血幾年前在北京就醫,診療費共花了五萬多元,異地醫療需要患者自己先墊付,這筆錢全靠家里幾個兄妹湊起來。
趙女士告訴第一財經,從看病到報銷完成前後花了好幾個月,手續麻煩。“幸虧我們家里人多,一起湊錢給媽媽治病。如果家里拿不出這麽多錢,可能就沒法治療了,我感覺這個規定不合理,太不方便了。”
按現行的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若想實現異地醫療保險,必須先到戶籍所在地的醫療保險機構辦理申請異地就醫審批手續,再到居住地選擇定點醫院。若在就醫住院時想申請保險醫療費用,必須在經批準的定點醫院入院治療,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需要個人先行墊付,出院後回戶籍地保險機構憑有關票據進行報銷。
由於異地醫保結算需要墊資且報銷手續繁瑣,也令選擇候鳥式養老的老人深感麻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身體狀況不佳的老人選擇候鳥模式。
在海南養老的安徽市民老鄭告訴第一財經,因為嫌報銷麻煩,他來海南前沒有在當地辦理異地就醫申請。“我一般頭疼腦熱的,就自己買點藥吃了,能不去醫院就不去醫院。要是有什麽大毛病,還真不敢在這里長待。”
2015年3~4月,海南省衛計委與北京大學社會學系聯合對非海南省戶籍的季節性來瓊人口進行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在對海南省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的具體評價上,候鳥老年人群體整體滿意程度較低,尤其是對異地醫療結算需要墊資且報銷手續繁瑣意見強烈。
在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正式投入使用後,參保人員只需支付由個人承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約定審核後支付。異地安置和異地居住的退休老人的異地醫療直接結算這一老大難的問題也將迎刃而解。
按照人社部既定的時間表,2016年底,醫保基本實現全國聯網,啟動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2017年開始逐步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2017年底擴大到符合轉診規定人員的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並非鼓勵患者異地就醫
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啟用之後,跨省結算會更加方便快捷,但這並不表示鼓勵患者去大城市就醫,相反《通知》要求參保地與分級診療的推進相結合,建立合理的轉診機制。
如果政府不盡快完善分級轉診制度,讓患者自由選擇機構就診,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勢必會造成患者湧向北京、上海等大醫院。參保地醫療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如何判斷轉診是否合理,關系到異地結算這個政策是否會被“濫用”。
人社部曾經就異地醫療做過一次摸底調查,結果顯示,異地醫療中60%是在地級市之內的跨縣就醫,30%是省內的跨市就醫,只有10%是需要跨省的醫療。
楊燕綏說,需要跨省異地轉診的只是一小部分重特病患者。醫保經辦部門應通過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當地三甲醫院解決疑難雜癥的積極性,為不必要轉診的患者提供滿意的醫療服務。
由於跨省都是從經濟欠發達地區向發達地區轉診,醫療費用也會比較昂貴,在全國很多地區,異地醫療費用支出對於醫保基金造成很大的壓力。
第一財經記者在地方醫保部門了解到,一些地區每年異地醫療支出要占到全部醫保支出的百分之二三十,管理比較好的地區也要占到10%以上,而且這種勢頭還在逐步增長之中。
楊燕綏表示,轉診的增多一方面說明患者對於醫療服務質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說明一些地區醫院管理和醫保基金的管理都出現了問題。
同時,大規模向大城市轉診是與我國分級診療的醫改原則相背離的。轉診不僅導致醫保基金負擔加重,病人的院外費用大幅增加、醫保報銷的比例降低,而且越是轉診,醫患之間的信任度會越差,到了大醫院很多檢查都要重做一遍,這些都加重了患者負擔。
“支付能力決定一切”
醫保異地結算本質上並不是簡單的技術問題,也不是建立一套全國性系統就可以解決的。它的背後,是由於醫保支付能力和統籌層次過低,導致各地報銷政策、用藥目錄及收費標準存在差異。
為盡快實現醫保異地直接結算,此次國家異地結算平臺並沒有制定全國統一的待遇支付政策,而是采取了一種折中的辦法:跨省異地就醫,原則上執行就醫地支付範圍及有關規定,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在原則上執行參保地政策。
而這一方法帶來的問題是,參保地的醫療經辦機構將難以掌控直接結算後異地醫療費用的支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患者一旦跨省,本地的醫療目錄就失效了,它們能控制的只是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等支付政策,並且無法對外地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進行智能審核和監控。
雖然人社部也下發通知加強監管,但從現在平臺的運作方式來看,對於抑制異地就醫所面臨的道德風險和過度醫療的風險缺乏有效手段。
“由於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對於就醫地的醫院沒有任何約束力,容易出現醫院和患者合謀,按最大報銷比例來頂格花錢,國家系統沒法進行監控,容易出現費用赤字。”這位人士說。
同時,為保證國家異地就醫結算平臺的正常運轉,人社部財政部決定建立預付金制度。
預付金是指參保地省級經辦機構預付給就醫地省級經辦機構用於支付參保地異地就醫人員醫療費用的資金,原則上按可支付上年兩個月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的額度核定,按年清算。
按照規定,預付金原則上來源於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基金。我國各統籌地區醫保基金旱澇不均的狀況也使得預付金能否按時足額征收成為一個未知數,對於一些醫保基金已經快要“穿底”的地區,提前上交每年兩個月的預付金並不容易。
這位人士表示,現在異地就醫結算的政策對於參保地來說壓力非常大,它交出一部分資金,也失去了對醫療服務項目的審核權,只能通過起付線等支付標準來控制費用。一旦預付金用完,就醫地就會停止提供醫療服務,醫保基金和地方財政還必須為異地結算來兜底。
“作為以收定支的醫保基金,支付能力決定一切。醫保對於患者的報銷比例、種類都是由醫保基金的支付能力來決定的,異地醫療結算系統應該綜合考慮各地的支付能力,否則不是地方的基金難以承受,就是參保者的利益受損。”這位人士說。
成都房地產市場在2016年因“炒房客花一億元一次性購買60套房”而受到全國範圍的關註,雖然最終官方認定是開發商炒作行為,但是成都住宅市場尤其是其城南片區表現出火熱的景象,而且在高端住宅市場也反映明顯。
仲量聯行1月10日發布的《2016年成都房地產市場回顧》的報告顯示,2016年,成都全市高端住宅成交13170套,同比大幅度增加54.6%。分區域來看,成交活躍區域集中在東大街片區以及南部新區,分別占全年總成交量的33.4%和32.2%。
與全國形勢一樣,2016年,成都住宅市場年政策環境呈現前松後緊的走勢。年初在去庫存的背景下,取消限購,降低按揭利率,調整公積金新政策,釋放出多重利好,大大減低了購房門檻,並有效促進了購房需求的釋放。
仲量聯行的報告顯示,2016年上半年陸續出臺的利好政策使改善型需求及投資性需求於前三季度顯著增長,全年銷量創歷史新高。銷售量的穩步上升使成都高端住宅市場銷售率同比上升18.2%,庫存則同比下降了26.0%。
隨著銷量提升,部分位於熱門區域的樓盤價格漲幅擴大,繼而帶動平均資本值顯著上漲,漲幅創近六年新高。仲量聯行的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末,成都高端住宅市場一手房平均資本值同比上漲11.0%至15468元每平方米。
其中,銷售較好的熱門區域樓盤價格漲幅遠高於市場平均水平,如南部新區,其區域平均資本值同比大幅上漲22.5%至年末的17078元每平方米。就二手房資本值而言,由於其業主更易受市場情緒所影響,故漲幅大於一手房,截至2016年末,為15279元每平方米,同比大幅上漲25.2%。
不過,從第四季度開始,政策環境逐步收緊,政府出臺限購、限貸、限價政策,以期穩定樓市。其中,針對房價漲幅最大的南部新區,政府更是因區施策,首次出臺區域限購措施,要求在該區購房須擁有區域戶籍或連續繳納區域社保或個稅1年,並且在該區和成都其他區域內均無房。與此同時,成都還首次啟動土地‘熔斷’機制,即在拍賣過程中對地塊進行最高地價的限制,旨在通過限制土地成本來調控房價。
仲量聯行認為,2017年,政策環境預計將持續緊縮以穩定住宅市場,故供需將明顯回落。2016年第四季度集中發布的限購、限貸及限價政策,將繼續在2017年發揮作用,更多購房者或將持觀望態度,推遲置業計劃。與此同時,中央首次明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故預計明年將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措施,以抑制過度的住房投機和炒房行為。比如在微觀信貸上,將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
“鑒於政策環境的持續收緊,預計2017年成都高端住宅成交量將明顯下降,尤以高新區南部園區和天府新區表現最為明顯。另一方面,由於住宅用地成交量將因供應短缺和新的土拍熔斷機制而繼續走低,再加之住宅成交量的上升空間因市場情緒降溫而受限,故預計2017新增供應量亦將減少。與此同時,政府對開發商和中介機構就樓盤定價及營銷手段上更為嚴苛的監管,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開發商的推盤計劃。”
仲量聯行成都分公司綜合物業銷售部總監何芳表示,“盡管未來中短期內市場供需將出現明顯回落,但考慮到2016年較高的土地成本以及開發商對利潤的保護,故預計2017年平均資本值將企穩或小幅度上漲。”。
據新華社消息,新華社10日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努力實現從註重災後救助向註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積累了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寶貴經驗,國家綜合減災能力明顯提升。但也應看到,我國面臨的自然災害形勢仍然複雜嚴峻,當前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有待完善,災害信息共享和防災減災救災資源統籌不足,重救災輕減災思想還比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風險、農村不設防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宣傳教育不夠普及。
《意見》明確了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要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強化地方應急救災主體責任。《意見》指出,對達到國家啟動響應等級的自然災害,中央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持作用,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災害應對中發揮主體作用,承擔主體責任。省、市、縣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統一的防災減災救災領導機構,統籌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
《意見》要求,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機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行動評估和監管體系,完善救災捐贈組織協調、信息公開和需求導向等工作機制。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全方位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複重建等工作,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格局。
《意見》提出,加快巨災保險制度建設,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統籌考慮現實需要和長遠規劃,建立健全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鼓勵各地結合災害風險特點,探索巨災風險有效保障模式。
以下為《意見》全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
(2016年12月19日)
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衡量執政黨領導力、檢驗政府執行力、評判國家動員力、彰顯民族凝聚力的一個重要方面。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積累了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寶貴經驗,國家綜合減災能力明顯提升。但也應看到,我國面臨的自然災害形勢仍然複雜嚴峻,當前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有待完善,災害信息共享和防災減災救災資源統籌不足,重救災輕減災思想還比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風險、農村不設防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宣傳教育不夠普及。為進一步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現就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處理人和自然的關系,正確處理防災減災救災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註重災後救助向註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落實責任、完善體系、整合資源、統籌力量,切實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高度重視減輕災害風險,切實采取綜合防範措施,將常態減災作為基礎性工作,堅持防災抗災救災過程有機統一,前後銜接,未雨綢繆,常抓不懈,增強全社會抵禦和應對災害能力。
——堅持綜合減災,統籌抵禦各種自然災害。認真研究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災害孕育、發生和演變特點,充分認識新時期災害的突發性、異常性和複雜性,準確把握災害衍生次生規律,綜合運用各類資源和多種手段,強化統籌協調,科學應對各種自然災害。
——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根據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等因素,及時啟動相應應急預案,中央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持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分級負責,地方就近指揮、強化協調並在救災中發揮主體作用、承擔主體責任。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充分發揮我國的政治優勢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堅持各級黨委和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領導和主導地位,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註重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建立完善災害保險制度,加強政府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統籌協調體制
(三)統籌災害管理。加強各種自然災害管理全過程的綜合協調,強化資源統籌和工作協調。完善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自然災害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國家減災委員會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作用,強化國家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在災情信息管理、綜合風險防範、群眾生活救助、科普宣傳教育、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職能和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主要災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機構的防範部署和應急指揮作用,充分發揮中央有關部門和軍隊、武警部隊在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應急保障、搶險救援、醫療防疫、恢複重建、社會動員等方面的職能作用。建立各級減災委員會與防汛抗旱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等機構之間,以及與軍隊、武警部隊之間的工作協同制度,健全工作規程。探索建立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珠江三角洲等區域和自然災害高風險地區在災情信息、救災物資、救援力量等方面的區域協同聯動制度。統籌謀劃城市和農村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四)統籌綜合減災。牢固樹立災害風險管理理念,轉變重救災輕減災思想,將防災減災救災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國家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完善防災減災救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提升災害高風險區域內學校、醫院、居民住房、基礎設施及文物保護單位的設防水平和承災能力。加強部門協調,制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維護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充分利用公園、廣場、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因地制宜建設、改造和提升成應急避難場所,增加避難場所數量,為受災群眾提供就近就便的安置服務。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修複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加快補齊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的短板,增強城市防澇能力。加強農業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業抗災能力。將防災減災納入國民教育計劃,加強科普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推進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進學校、進機關、進企事業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加強社區層面減災資源和力量統籌,深入創建綜合減災示範社區,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縣(市、區、旗)創建試點。定期開展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居民開展應急救護技能培訓和逃生避險演練,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提升公眾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健全屬地管理體制
(五)強化地方應急救災主體責任。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應對自然災害的事權劃分。對達到國家啟動響應等級的自然災害,中央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持作用,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災害應對中發揮主體作用,承擔主體責任。省、市、縣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統一的防災減災救災領導機構,統籌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地方黨委和政府根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統一指揮人員搜救、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修、房屋安全應急評估、群眾轉移安置等應急處置工作。規範災害現場各類應急救援力量的組織領導指揮體系,強化各類應急救援力量的統籌使用和調配,發揮公安消防以及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搶險救援中的骨幹作用。統一做好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
(六)健全災後恢複重建工作制度。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複重建堅持中央統籌指導、地方作為主體、災區群眾廣泛參與的新機制,中央與地方各負其責,協同推進災後恢複重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受災省份按照工作流程共同開展災害損失評估、次生衍生災害隱患排查及危險性評估、住房及建築物受損鑒定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中央根據災害損失情況,結合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措施,確定災後恢複重建中央補助資金規模;在此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組織編制或指導地方編制災後恢複重建總體規劃。地方政府作為災後恢複重建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應加強對重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統一協調的組織體系、科學系統的規劃體系、全面細致的政策體系、務實高效的實施體系、完備嚴密的監管體系。充分調動受災群眾積極性,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自己動手重建家園。有效對接社會資源,引導誌願者、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參與災後恢複重建。特別重大以外的自然災害恢複重建工作,由地方根據實際組織開展。
(七)完善軍地協調聯動制度。完善軍隊和武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的應急協調機制,明確需求對接、兵力使用的程序方法。建立地方黨委和政府請求軍隊和武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的工作制度,明確工作程序,細化軍隊和武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的工作任務。完善軍地間災害預報預警、災情動態、救災需求、救援進展等信息通報制度。加強救災應急專業力量建設,充實隊伍,配置裝備,強化培訓,組織軍地聯合演練,完善以軍隊、武警部隊為突擊力量,以公安消防等專業隊伍為骨幹力量,以地方和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為輔助力量的災害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將武警部隊有關搶險救援應急力量納入駐在地應急救援力量和組織指揮體系。完善軍地聯合保障機制,提升軍地應急救援協助水平。
四、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機制
(八)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堅持鼓勵支持、引導規範、效率優先、自願自助原則,研究制定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的相關政策法規、行業標準、行為準則,搭建社會組織、誌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協調服務平臺和信息導向平臺。完善政府與社會力量協同救災聯動機制,落實稅收優惠、人身保險、裝備提供、業務培訓、政府購買服務等支持措施。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行動評估和監管體系,完善救災捐贈組織協調、信息公開和需求導向等工作機制。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全方位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複重建等工作,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格局。
(九)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原則,強化保險等市場機制在風險防範、損失補償、恢複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完善應對災害的金融支持體系。加快巨災保險制度建設,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統籌考慮現實需要和長遠規劃,建立健全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鼓勵各地結合災害風險特點,探索巨災風險有效保障模式。積極推進農業保險和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健全各級財政補貼、農戶自願參加、保費合理分擔的機制。
五、全面提升綜合減災能力
(十)強化災害風險防範。加快各種災害地面監測站網和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開展以縣為單位的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發揮氣象、水文、地震、地質、林業、海洋等防災減災部門作用,提升災害風險預警能力,加強災害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與災害特征相適應的預警信息發布制度,明確發布流程和責任權限。加強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能力建設,發揮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作用,完善運行管理辦法。充分利用各類傳播渠道,通過多種途徑將災害預警信息發送到戶到人,顯著提高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的準確性和時效性,擴大社會公眾覆蓋面,有效解決信息發布“最後一公里”問題。
(十一)完善信息共享機制。研究制定防災減災救災信息傳遞與共享技術標準體系,加強跨部門業務協同和互聯互通,建設涵蓋主要涉災部門和軍隊、武警部隊的自然災害大數據和災害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各種災害風險隱患、預警、災情以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推進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健全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制定災後損失評估有關技術標準,規範自然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災害損失評估的聯動和共享機制。健全重特大自然災害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機制,完善信息發布制度,拓寬信息發布渠道,確保公眾知情權。規範災害現場應急處置、新聞發布、網絡及社會輿情應對等工作流程,完善協同聯動機制,加強新聞發言人隊伍和常備專家庫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輿情引導能力。
(十二)提升救災物資和裝備統籌保障能力。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擴大儲備庫覆蓋範圍,優化儲備布局,完善儲備類型,豐富物資儲備種類,提高物資調配效率和資源統籌利用水平。加強應急物流體系建設,完善鐵路、公路、水運、航空應急運力儲備與調運機制。推進應急物資綜合信息平臺建設,提升協同保障能力。完善通信、能源等方面的應急保障預案。建立“天-空-地”一體應急通信網絡。積極研發重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產品,加快研制先進的受災群眾安置、防汛抗旱、人員搜救、森林滅火等裝備和產品,提高基層減災和應急救災裝備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期社會物資、運輸工具、設施裝備等的征用和補償機制。探索建立重大救災裝備租賃保障機制。
(十三)提高科技支撐水平。統籌協調防災減災救災科技資源和力量,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決策支撐作用,加強防災減災救災人才培養,建立防災減災救災高端智庫,完善專家咨詢制度。明確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科技支撐工作模式,建立科技支撐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長效機制。加強基礎理論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發,著力揭示重大自然災害及災害鏈的孕育、發生、發展、演變規律,分析致災成因機理。推進大數據、雲計算、地理信息等新技術新方法運用,提高災害信息獲取、模擬仿真、預報預測、風險評估、應急通信與保障能力。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對符合條件的防災減災救災領域科研活動進行支持,加強科技條件平臺建設,發揮現代科技作用,提高重大自然災害防範的科學決策水平和應急能力。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和技術標準體系,推動科研成果的集成轉化、示範和推廣應用,開展防災減災救災新材料新產品研發,加快推進防災減災救災產業發展。
(十四)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服務國家外交工作大局,積極宣傳我國在防災減災救災領域的寶貴經驗和先進做法,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的減災理念和關鍵科技成果,創新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完善國際多雙邊合作機制,加強人員和技術交流培訓工作,提升重特大自然災害協同應對能力。完善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的減災合作機制,推動深入參與亞洲國家間的減災對話與交流平臺,積極拓展東盟地區論壇、東亞峰會、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等框架下的合作機制和內容。通過對外人道主義緊急援助部際工作機制,統籌資源,加強協調,提升我國政府應對嚴重人道主義災難的能力和作用。註重對我國周邊國家、毗鄰地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等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時提供必要支持和幫助。推動我國高端防災減災救災裝備和產品走出去。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五)強化法治保障。根據形勢發展,加強綜合立法研究,及時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和預案,科學合理調整應急響應啟動標準。加快形成以專項防災減災法律法規為骨幹、相關應急預案和技術標準配套的防災減災法規體系。要明確責任,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依紀依法追究當事方的責任。
(十六)加大防災減災救災投入。健全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多元投入機制,完善各級救災補助政策,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工程建設、科學研究、人才培養、技術研發、科普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經費投入。各級財政要繼續支持開展災害風險防範、風險調查與評估、基層減災能力建設、科普宣傳教育等防災減災相關工作。鼓勵社會力量和家庭、個人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投入,提高社區和家庭自救互救能力。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防災減災救災資金的統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強化組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本意見確定的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要加強協調,統籌推進,對實施進度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溝通、科學應對、妥善解決。各地區要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因地制宜,積極探索,開展試點示範,破解改革難題,積累改革經驗,推動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逐步有序深入。
推動三大體制機制升級 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10日公布。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著眼當前我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的問題和體制機制方面的制約因素,通過頂層設計,針對三大體制機制完善升級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有助於不斷提升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近年來,基於對自然災害形勢的研判,我國不斷探索,確立了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工作方針,積累了寶貴經驗,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明顯提升。
然而,我國面臨的自然災害形勢依然複雜嚴峻,實際工作中也發現,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出現了管理體制不順、相關法律法規分散零碎、部門之間工作脫節、一些地方重救災輕減災等問題。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和到河北唐山考察時分別作出過重要指示,要求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中央深改組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文件,明確了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方向。
此次出臺的《意見》,對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明確了五項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綜合減災,統籌抵禦各種自然災害;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
根據《意見》,我國將著力從三方面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
——健全統籌協調體制。總體要求是統籌災害管理和綜合減災。其中,尤其是要加強各種自然災害管理全過程的綜合協調,強化資源統籌和工作協調。充分發揮國家減災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和軍隊、武警部隊的職能作用。同時,要牢固樹立災害風險管理理念,轉變重救災輕減災思想,將防災減災納入國民教育計劃。
——健全屬地管理體制。《意見》強調,要強化地方應急救災主體責任、健全災後恢複重建工作制度、完善軍地協調聯動制度。對達到國家啟動響應等級的自然災害,中央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持作用,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災害應對中發揮主體作用,承擔主體責任。同時,要健全軍隊和武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的應急協調機制,提升軍地應急救援協助水平。
——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機制。一方面,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的相關制度,完善政府與社會力量協同救災聯動機制,落實支持措施。另一方面,要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全方位參與,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格局,如加快巨災保險制度建設、積極推進農業保險和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等。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要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需要通過加大宣傳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通過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預案強化法治保障,通過健全資金多元投入機制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與此同時,落實還需要有明確的計劃以及相應的督促舉措。
該負責人表示,《意見》明確了分工方案,規定了牽頭部門和完成時間,需要負責部門及時制定方案推進落實。各地區要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積極探索,破解難題,積累經驗。要建立督促檢查機制,根據明確的責任和要求,督促工作落實。對做得好的地區或單位要表揚鼓勵,對工作落後的地區或單位要幫助查找原因,推動整改工作。
記者10日在第二屆北鬥民用推進會上了解到,中國北鬥系統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各領域應用逐步深入,核心技術取得突破,整體應用已進入產業化、規模化、大眾化、國際化的新階段,預計將於2018年率先覆蓋“一帶一路”國家,2020年覆蓋全球。
中國衛星導航定位應用管理中心主任付勇介紹說,北鬥系統投入應用以來,一直保持穩定運行,始終處於良好工作狀態。截至目前,北鬥民用用戶已達到千萬級。無源服務方面,監測數據表明,系統整體性能全部滿足設計要求,特別是定位精度、授時精度等關鍵指標明顯優於設計指標。累計提供有源定位服務12億次,短信服務61億次,雙向授時服務9000余萬次。其中,2016年全年用戶量及服務量均增加明顯,全年入網註冊用戶量逾7萬,有源定位服務2.5億次,短信服務30.8億次,雙向授時服務833萬次。
目前,北鬥全球系統建設正在加速推進,已發射5顆試驗衛星,根據後續組網建設計劃,預計將於2018年率先覆蓋“一帶一路”國家,提供基礎服務,2020年前後全面建成,具備覆蓋全球的服務能力,全球系統在定位授時精度、抗幹擾、系統容量等性能方面比北鬥二號將有大幅提升。
本屆北鬥民用推進會由中國衛星導航定位應用管理中心主辦,會上發布了最新版《北鬥導航民用服務資質單位名錄》和《北鬥導航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名錄》。付勇表示,中國衛星導航定位應用管理中心將持續提升北鬥系統服務性能,不斷完善北鬥應用服務體系,大力推廣國內普及化應用,積極拓展北鬥國際化應用,始終堅持和平利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開放兼容、合作共享,推動北鬥系統步入大發展大交流大合作的新時代。
很多人可能並不知道,以基因測序著稱的華大基因還種植小米,同時生產和銷售小米深加工系列產品。
1月10日,作為華大農業集團的子公司之一,華大小米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大小米”)發布小米系列深加工產品,並和國內科研機構、銷售渠道簽約,進行小米產業戰略合作。
華大小米有更大的夢想,那就是鑄造小米生態圈,推動小米走向主糧的產業化之路,改變中國的糧食格局。從山東濟寧市市長位置上來到華大農業集團做董事長的梅永紅動情地說,“如果能圓夢,我此生無悔。”
華大為什麽做小米
谷子,去殼後稱為小米,發源於中國。小米曾是中國北方餐桌的主糧,但慢慢的退到五谷雜糧的位置。
中國糧油學會首席專家王瑞元表示,1993年,我國小米種植面積是3000多萬畝,產量400多萬噸,但是隨著稻谷、小麥、玉米產量增加,小米的種植面積和產量逐步下降,到了2008年,小米種植面積下降到1200多萬畝,產量到了120多萬噸,導致小米在中國糧食中的比重越來越少。
華大基因為何會致力於發展小米產業呢?梅永紅表示,中國農業面臨的壓力和困局,不亞於三十年前。
比如玉米、小麥、動物,水果,和生活相關的農產品都受到來自國外的挑戰。除了資源、環境條件和對農業的重視程度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業應該選擇什麽樣的發展模式和格局。但是恰恰這個問題上我們沒有作出自身特色的道路。
梅永紅說,中國人均淡水資源只有世界人均水平四分之一,在大宗作物的選擇上,小米恰恰具備耐旱的特性,過去受困於小米產量和消費模式,但是今天有了更多技術手段、有更多要素進入這個領域,就能改變這種格局。所以,華大是基於中國國家糧食安全,基於小米本身的屬性和特性,做出了一個不同的選擇,一個在很長時間都不被看好的選擇。“但是走過六七年的路程後,感到展現在我們面前的道路是寬廣的。”梅永紅說。
華大基因於2009年起對小米基因組學研究,發現小米有很多優點。除了耐旱和耐鹽堿外,在營養價值方面,小米幹基蛋白質含量平均為13.08% ,變幅為8.06-19.21%,高於其它禾谷類作物。在谷子蛋白質的氨基酸組成模式中,賴氨酸為第一限制氨基酸,蘇氨酸為第二限制氨基酸,其它人類必需氨基酸含量均高於聯合國糧農組織和聯合國衛生組織(FAO/ WHO)模式,略低於雞蛋,其中亮氨酸、色氨酸和蛋氨酸含量最為突出。
梅永紅在接受第一財經等媒體采訪時表示,華大要做小米,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種子,小米之所以淪為五谷雜糧,很大問題就是產量問題。一畝地的小米產量是三四百斤,和玉米和小麥沒有可比性。華大基因建立分子育種平臺,收集樣本,大大提高小米的產量,如果能提高到跟玉米和小麥接近的水平,價值就體現出來了。
梅永紅說,華大有信心在今年拿出全球最好的小米品種。
小米消費另一個很大的問題是消費習慣。國人通常以大米和面粉為主糧。華大小米總經理袁國保介紹,為了讓小米重返餐桌,華大小米推出了一系列精深加工產品。比如,主食類的小米面條、小米面包,代餐類的小米五谷早餐粉,休閑零食類,如小米酥、小米曲奇、小米煎餅以及釀造類,小米黃酒、小米醋等。
同時,華大小米還要解決小米和小米稭稈的飼料化的問題。梅永紅表示,我們正在規劃能不能通過大規模種植,來降低種植成本,同時使得小米稭稈成為飼料,轉化為肉蛋奶進入中國人的食品體系。如果能找到更好的資源配置的形態,讓小米生產成本比玉米更低,那大規模種植就能轉化成飼料。當然,還需要很多科研來解決。
未來指向精準營養
袁國保介紹說,目前,華大在新疆、河南、山東等地大規模種植小米,同時也把目光瞄向澳洲、南北美等農業出口大國,通過與以上國家合作訂單農業,利用這些地區規模化優勢迅速降低小米成本,推動小米成為國家第一主糧 。
華大農業集團於2016年3月成立,旗下業務可謂無所不包,涵蓋動植物新品種培育、農業種植、畜牧養殖、水產品養殖、農產品深加工以及微生態研究與應用,依托華大基因的基因組研究及信息分析能力,引領基因組學在農業產業上的應用。
國家十三五食品發展的主題是人類健康,營養安全,以基因測序和大數據分析為支撐,華大農業的發展也將和國人的精準營養,精準健康直接相關。
除了小米系列產品外,華大農業還有更多動植物產品,比如,通過手工克隆技術培養的青山羊,華大水產養殖的食用魚和觀賞魚,華大循環經濟公司還從南美引進印加果,在老撾實現規模化種植,在華大可以買到印加果系列護膚品。而這些“養在深閨人未識”的產品們,都將逐漸走向規模化、市場化。
1月10日,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建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三部門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要求確保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確保落實棚改信貸支持政策,抓緊籌劃2017年棚改工作,優先安排出讓棚改騰空的土地。
以下為通知全文: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委、財政局、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財政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財政局、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財務局、國土資源局:
棚戶區改造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既包括棚戶區征收拆遷和居民安置,還包括開發利用好騰空土地資源,實現騰空土地出讓,依合同約定及時償還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棚改貸款,實現在市域範圍內棚改資金大體平衡。為做好這兩方面的工作,全面推進棚改,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速推進棚改。《政府工作報告》已經明確2016年改造600萬套棚戶區住房任務,要在原來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棚改推進力度,確保早開工、早見效;確保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確保落實棚改信貸支持政策;確保棚改資金安全高效利用。同時,要抓緊籌劃2017年棚改工作。
二、依法依規控制棚改成本。要樹立精打細算理念,嚴格依法依規辦事。要建立健全征收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則,嚴格評估制度,確保征收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嚴禁大手大腳花錢,嚴禁違規支出。
三、科學規劃棚改騰空的土地。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幹意見》(中發[2016]6號)提出的“合理安排建設用地,推動城市集約發展”要求,做好城市規劃工作。騰空土地的道路、綠地、公共空間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占比,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規劃建設用地標準。要通過科學規劃,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確保有足夠的土地可以出讓。
四、註重配套和環境建設。要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加強騰空區道路、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要抓好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商業等公共設施建設,搞好綠化,美化環境,吸引企事業單位和居民進駐。
五、優先安排出讓棚改騰空的土地。在編制地區土地利用規劃、制定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時,要優先安排棚改騰空土地出讓。市、縣的棚改騰空土地出讓收入、屬於政府所有的棚改安置小區配套商業設施銷售收入,優先用於棚改;棚改實施主體要構建動態還款機制,確保按合同約定及時償還貸款。
六、同步推進產業發展。各地在推進棚改的同時,必須努力發揮本地優勢,大力開展招商引資,吸引更多社會投資,培育主導產業,完善產業鏈條,創造新的就業機會,讓城市居民不僅住得下,而且住得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國土資源部門要積極爭取本地區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與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密切配合,努力完成今年棚改征收拆遷和居民安置任務,實現在市域範圍內棚改資金大體平衡。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2016年7月11日
1月10日,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建立購房與租房並舉、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城鎮住房保障采取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
以下為通知全文: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財政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財政局,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財政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6]39號),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建立購房與租房並舉、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城鎮住房保障采取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
(二)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各地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房地產市場狀況、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對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租賃補貼的發放規模和發放對象。公租房存量較大、租賃補貼需求較小的地區,應加大公租房分配入住力度。
2.市場導向,動態調整。各地要結合當地住房市場租金水平、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和補貼面積等,建立健全租賃補貼制度,並動態調整。
3.分類保障,差別補貼。根據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難程度和支付能力,各地可分類別、分層次對在市場租房居住的住房保障家庭予以差別化的租賃補貼,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
二、明確租賃補貼具體政策
(一)研究制定準入條件。各地要研究制定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住房、收入、財產等準入條件,原則上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於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體條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確定,並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
(二)分檔確定補貼標準。各地要結合當地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水平、補貼申請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財力水平等因素,分檔確定租賃補貼的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研究確定,並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
(三)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各地要結合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成員數量和本地區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標準,原則上住房保障家庭應租住中小戶型住房,戶均租賃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擔。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發放租賃補貼的戶數列入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劃。市、縣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發放租賃補貼,省級財政要繼續支持市、縣租賃補貼工作,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可統籌用於發放租賃補貼。
三、強化租賃補貼監督管理
(一)規範合同備案制度。租賃補貼申請家庭應與房屋產權人或其委托人簽訂租賃合同,並及時將租賃合同、房屋權屬證明、租賃發票等材料提交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各地要根據輪候排序結果,與補貼申請家庭簽訂租賃補貼協議,明確補貼標準、發放期限和停發補貼事項及違約責任等,並按月或季度發放租賃補貼,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後一次租賃補貼的核發。租賃補貼發放方式由各地自行確定,確保用於住房保障家庭租賃住房。
(二)建立退出機制。各地要按戶建立租賃補貼檔案,定期進行複核,及時掌握補貼發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變動狀況。對符合條件的,繼續發放租賃補貼;對不再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家庭,應終止發放租賃補貼。領取補貼期間申請實物配租公租房的,配租入住後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三)健全信息公開和監督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賃補貼的申請、受理、審核、公示和發放機制,全面公開租賃補貼的發放計劃、發放對象、申請審核程序、發放結果及退出情況等信息,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租賃補貼發放的公平、公開、公正。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進一步提高對租賃補貼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有關工作,是優化住房保障方式,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改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的重要舉措;也是引導城鎮居民合理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推動新型城鎮化進程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出臺或修訂具體實施意見(方案),確保租賃補貼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部門職責及協調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賃補貼申請家庭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授權審核制度。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租賃補貼申請材料的受理、審核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著力提高補貼發放資格審核的準確性,對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及時予以公示。財政部門根據審核結果,及時撥付租賃補貼資金,並對資金使用情況履行監管職責。對租賃補貼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應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