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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計準則暴露上市公司負債(2013/10/24) 林本利

2013-10-24  NM  
 

 

踏入2013年,李嘉誠控制的長和系動作頻頻,長實先後宣布拆售葵涌酒店項目雍澄軒(後來被證監會叫停)及天水圍嘉湖銀座購物商場,又出售內地商業物業。同系和黃七月公布出售百佳業務,又傳出計劃分拆屈臣氏。另一同系上市公司電能,亦公布分拆港燈上市。

長和系一連串出售資產行動,到底是撤資,抑或是減債?各方面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過去十多年,長和系早已將巨額資金投放在香港以外的業務,當預見港深貨櫃碼頭業務和港燈發展差不多見頂,便將業務分拆上市,套回大量現金。若然香港業務增長理想,「賺取最大利潤」的商家又怎會放手?

最近閱讀Bittermelon在免費報紙《am730》的文章(見10月11日),對長和系一連串的舉措有另一解讀,這可能和新會計準則於今年一月正式生效有關。按照香港(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的規範,若上市公司對其聯營公司從股東及董事會層面具有「控制」,即使該上市公司持股權少於50%,聯營公司也可能被視為子公司,將財務狀況表外負債連資產合併入集團資產負債表內。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中「控制」的新定義,可包括三個元素:(一)對被投資者擁有權利;(二)對參與被投資者而獲得的可變回報須承擔風險或擁有權力;及(三)可被投資者使用其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回報。整體而言,應用新的準則需要上市公司作出不少判斷。

今年三月,聯交所向上市發行人及市場從業員發出通告,內容提及採納新準則對《上市規則》的影響,指出一間過往並未被界定為發行人附屬公司的投資實體(例如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可能須按照該等準則被視為附屬公司,即所謂「新附屬公司」。

事實上,個別上市公司已率先採納新準則,例如麗新國際把持股權不足50%的麗新發展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會計界人士指出,採用新準則可以壯大資產負債表,增加對外舉債的空間。但若然公司本身有不少債務隱藏在聯營公司的賬目內,新準則便會把這情況暴露出來。

筆者不知道會計界為何引入新準則,但新準則明顯令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變得更具透明度。過去容許上市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表(或資產負債表),只需要列出同系聯營公司的股東權益(即總資產減總負債),顯然存有漏洞。例如上市公司只佔聯營公司30%股權,餘下70%股權由其他股東持有。理論上應該有其他大股東佔有多於50%,把這附屬公司的賬項(包括資產和負債)綜合入賬,而不是單單列出權益。但倘若餘下的70%股權由另外兩間同系上市公司攤分,各佔35%,這間所謂「聯營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便毋須納入三間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內。外人無法清楚掌握三間上市公司的財務實況,亦不知哪間公司真正「控制」該聯營公司。舉例來說,和黃十多間聯營公司總負債超過6,000億元,當中包括電能、赫斯基能源、和記港口信託、以及電能旗下多間聯營公司,合共負債4,000多億元(其餘負債難以追尋)。和黃及其大股東對這些聯營公司有一定「控制」,是否會變成「新附屬公司」,今年年底的財務報告自有分曉。若不受和黃及其大股東「控制」,又由誰「控制」?最後,正如Bittermelon一文所述,和黃為聯營公司及合資企業總共8,000億元的債務,只提供200多億元的擔保。故此投資者認購長和系各公司發行的債券時,務必要清楚明白當中存在的風險。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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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財務狀況比併(2013/10/31) 林本利

2013-10-31  NM
 
 

 

過去十多年,本地兩間電力公司不斷向外拓展,在內地及其他國家收購公用事業資產。兩電不單收購電廠和電網設施,還收購氣體、水務和廢物處理設施,現已進身成為跨國(multi-national)和跨公用事業(multi-utility)公司,把香港的資本、技術和人才輸出到世界各地。

兩電能夠擁有如此輝煌成績,實應多謝港英和特區政府送上利潤管制計劃。已故中電前主席嘉道理爵士在1964年向政府提出管制計劃,按照固定資產每年賺取13.5%的回報。到1979年,港燈加入計劃,政府並將由股東資金購買固定資產,可享有的准許回報由13.5%調升至15%。

當時港英政府將准許回報調升,原意是鼓勵兩電的股東增加投資。若購買固定資產的資金來自借貸,只可享有13.5%的准許回報;若來自股東,則可額外多賺1.5%。但這個如意算盤無法打響,因為兩電除了比較投資所得的准許回報外,還會計算背後的資金成本。

兩電的回報受到准許利潤保障,故此在市場上舉債,不論是向銀行融資抑或自行發債,要支付的息率自然較低,舉債的資金成本極低,長期在5%左右。相反,股東的資金成本較發債為高,有時股東資金成本更超過15%,較獲得的准許回報還要高。加上兩電的大股東有投資其他業務,故情願多派股息,減少將利潤留在公司用作再投資。

因此,兩電一直依賴向銀行融資,或者發債,用作購買固定資產去賺取準許利潤。特別是2008年後,兩電的准許回報由13.5-15%,下調至9.99%;即不論資金來自股東抑或借貸,都是賺9.99%,兩電自然更傾向透過舉債融資,藉以向外大舉收購。

翻開兩電過去十年的資產負債表(或稱財務狀況表),便發覺到兩間公司的負債大幅攀升。2003年,中電控股的總資產是974億元,總負債是564億元,股東權益(總資產減總負債)是410億,相對資產及股權的負債比率分別為58%及138%。及至2012年,中電控股總資產、總負債和股東權益已大幅上升至2,288億元、1,376億元及912億元。由於負債上升速度較資產為快,相對資產及股權的負債比率升至60%和151%。至於電能實業(前稱港燈),在2003年,公司的總資產、總負債和股東權益分別為567億元、214億元和353億元,相對資產及股權的負債比率為38%及61%。及至2012年,總資產、總負債和股東權益上升至1,016億元、386億元和630億元,負債比率維持在38%及61%的水平。但不要忽略,過去十多年兩間電力公司的拓展模式截然不同。中電控股主要是透過成立全資附屬公司,在海外進行收購,故此集團轄下附屬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已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出來。至於電能實業,由於主要是透過成立聯營公司在海外進行收購,故此集團所佔聯營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並未有在資產負債表上顯示,只列出所佔聯營公司的權益(包括向聯營公司貸款百多億元)。根據電能實業2012年年報的資料,旗下聯營公司的負債比率高達80%和405%。倘若電能對這些在澳洲和英國的聯營公司具有「控制」,把各公司合共2,200多億元的負債全數(或部分)綜合入賬,電能的負債比率肯定較中電更高。今年五、六月,美國國債息率抽升,似乎對負債較高的兩電響起警號。兩電的股價和市值,自此亦大幅回落。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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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製造房屋問題(2013/11/7) 林本利

2013-11-07  NM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建議每年興建4.7萬個住宅單位,當中60%屬公屋及居屋,40%屬私人住宅。政府希望透過房委會增加建屋量,去解決香港的房屋供應不足問題。

過去幾年,私人住宅供應不足,平均每年落成量不到1萬個單位,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樓價大幅颷升。然而,當仔細查看近年房屋供求的情況,便發覺到樓價颷升除了因為私樓供應不足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房委會的公屋政策製造更多房屋問題,推動樓價進一步上升。2006年底,房委會的出租公屋單位接近68萬個,到今年6月底增加至約73萬個,六年半出租公屋存量增加5萬多個(已扣除出售公屋單位),但同期公屋單位認可居民人數只由近200萬人上升至203萬,增加不過3萬多人。這六年半,房委會花費400億元興建公屋,新落成公屋單位數量達到9萬個,卻只能解決3萬多人的住屋問題,即安置多一個居民要百多萬元,成效之低實在令人震驚。2006年底,全港人口691萬,到今年6月底,人口上升至約718萬,六年半增加約27萬人。同期全港住戶數目由222萬上升至240萬,增加18萬戶。人口增加27萬,住戶增加18萬戶,但房委會的公屋編配只能解決5萬多戶,合計3萬多人的住屋問題,結果壓力自然落在私樓(包括村屋)和居屋市場。過去六年半,私人住宅單位落成量接近6萬個,另外約有2萬個村屋單位落成,再加上房委會重售大約1萬個居屋單位,總數合共9萬個單位,與同期公屋落成量相若。但由於房委會只能照顧5萬多個住戶和3萬多人,其餘新增近13萬個住戶和24萬人口的住屋需求,便由私樓(包括村屋)和居屋去承擔,結果令樓價在2007年中以後大幅颷升,至今上升超過一倍。在房屋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市民只好租住劏房和工廈。

房委會興建9萬個單位,當中部分是用作安置受公屋重建影響的家庭,故此實際可以編配給其他公屋申請者只得5萬多個單位。即使如此,亦不應出現公屋單位存量增加5萬多個,但認可居民人數只增加3萬多人的荒謬現象。這個情況相信與富戶政策有關,一些公屋住戶為了避免繳交倍半、雙倍或市值租金,決定取消子女的戶籍,避免整個家庭的收入和資產超出上限。結果不少公屋戶主的子女要在私人市場另覓居所,推高樓價和租金,而不少公屋戶只剩下年紀老邁的戶主及其配偶,長者缺乏照顧,帶來不少家庭及社會問題。公屋租戶離婚、喪偶或分居,亦會減慢居住人口的增幅。今年6月,全港240萬個住戶中,約70萬戶住在房委會的出租單位,3萬戶住在房協的出租單位,37萬戶住在受資助出售單位(包括居屋、夾屋和租置單位),其餘130萬戶住在私人永久房屋(包括村屋)和臨時房屋。私人房屋住戶平均每戶2.9人,受資助出售單位則為3.1人,而出租公屋單位跌至只得2.8人。過去五年,公屋寬敞戶(一人住戶佔用多於323平方呎實用面積)急升54%,總數多達54,500戶。房委會與其強制寬敞戶調遷,何不考慮檢討富戶政策,鼓勵子女照顧家中長者,以及多建細單位,或者將大單位一分為二?政府若不正視房委會過去六年半建屋9萬個,卻只能幫助3萬多人解決住屋問題的情況,日後即使委以重任,每年負責興建2萬多個,甚至3萬多個公屋單位,恐怕亦難以解決香港的住屋問題。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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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能分拆港燈估值600億元(2013/11/21) 林本利

2013-11-21 NM
 
 

 

今年9月27日電能實業發出公告,建議以信託形式將港燈分拆上市。分拆後電能擁有不超過49.9%但不少於30%的權益,港燈不再是附屬公司,而分拆公司集團(即重組後的港燈及其附屬公司)將會被分類為聯營公司,並將會按權益會計法在電能的財務報表內處理。

根據公告,分拆公司集團擬重整其資產負債表內的資本,以符合業內水平和優化其資金成本。分拆公司集團在分拆上市完成後擁有介乎約400至500億元的債務,較電能去年386億元總負債(包括銀行及其他貸款)還要多。由於分拆公司集團被分類為聯營公司,只須在電能的財務狀況表上披露權益(即資產減負債),不用把這400至500億元債務入賬。

電能分拆港燈,確實是一個聰明的財務手法。港燈在1890年展開業務,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公用事業公司之一。翻閱去年港燈(不是電能)的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為493億元,連同其他資產(主要是流動資產)總資產合共533億元,而總負債則為388億元,兩者相減是股東總權益145億元。這145億元的總權益中,只有24億元是股本,餘下是擬派給股東的32億元股息和借入資本88億元。

去年港燈在利潤管制計劃下賺取準許利潤約46億元,派了32億元股息,派息比率約70%。假設未來港燈每年維持派息32億元,以5%回報率作折現率,港燈估值640億元(32÷5%=640),市盈率約14倍(640÷46=13.9)。換言之,透過將港燈分拆,港燈信託總市值可以超過600億元,遠遠高於24億元的賬面值,這兩者的差額會以「信譽」入賬,成為新公司的資產一部分。然而,未來港燈的准許利潤可能被調低,加上負債和利息支出上升,未必可以維持每年派息32億元。

電能分拆資產獨立上市早有前科。電能(前身港燈)與同系的長建,在2000年1月至2002年8月間聯手在澳洲收購三項電網業務,包括南澳洲的ETSA,以及維多利亞省的Powercor和CitiPower,兩間公司各佔50%權益。及至2005年11月,長建先將49%電網權益售予一個名為Spark Infrastructure的基金,只餘下1%權益。

長建之後認購該基金9.9%(相當於電網權益4.85%),又向港燈購入三個電網22.07%權益,完成上市及交易後長建及港燈各佔電網權益27.92%。長建及港燈透過分拆及出售澳洲電網股權,再加上澳元升值,當年為兩間公司合共帶來50多億港元的利潤。但今年9月澳洲聯邦法院裁定兩間公司欠稅,連同利息及罰款50多億港元。

2005年12月Spark Infrastructure以信託基金形式上市,發行價為1.8澳元。掛牌首日,股價升上2澳元,之後無以為繼,翌日便大幅回落40%,跌至1.2澳元。2009年更一度跌至只得0.84澳元,現在回升至大約1.62澳元,仍較當日的發行價低一成。

同系和黃在2011年3月,在新加坡分拆港深兩地港口業務上市,套現400多億元。當日和記港口信託的發行價是1.01美元,之後便持續下跌三成多,現時市價不足0.7美元,投資者收到的股息不夠抵銷基金跌價的損失。

2011年11月,李澤楷控制的電盈成功將香港電訊信託在港交所分拆上市,集資約100億元。分拆後,香港電訊信託的市值大升,現在較電盈市值還要高。今次李嘉誠傚法兒子分拆港燈在港交所上市,上市後是龍是蛇,日後自有分曉。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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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大而無當仍須依賴香港(2013/11/28) 林本利

2013-11-28  NM
 
 

 

政府和兩間電力公司剛完成管制計劃中期檢討,一如所料兩電堅決拒絕將9.99%的准許回報下調,只願意投放一億元資助用戶進行節能工程。這一億元其實來自節能的額外回報,故此不會損害兩電9.99%的准許回報。

政府向外公布中期檢討結果前,中電率先發出新聞稿和召開記者招待會,宣布與南方電網公司共同收購埃克森美孚所持有的青山發電有限公司(青電)60%股權,各自收購一半權益。中電收購青電30%股權的作價為現金120億港元。收購後,中電佔青電的股權由40%增加至70%,餘下30%由南方電網擁有。

中電與埃克森美孚的合作關係始於1964年。當時港英政府有意將兩電變成「國企」,中電於是急忙尋找應對方法,最終找到埃克森(仍未與美孚合併)注資2.2億元用作興建新電廠,佔60%股權,並建議政府透過利潤管制計劃限制公司的回報率。政府最後採納中電的建議,決定放棄收購兩電。

埃克森入股中電在香港的電廠,可算是一項十分成功的投資。現在以120億元出售30%股權給中電,若以此推算,即表示60%股權值240億元。當年投資2.2億元,49年後可以取回240億元,升值超過100倍,每年複式回報剛好10%。再加上過去每年可以賺取9.99%至15%的准許回報,每年平均回報超過20%。

若以今次交易作價計算,青電的30%股權值120億元,整間青電的市值便是400億元。去年青電的稅後溢利約31億元,股東投資回報約7.8%(31/400=7.8%),市盈率約12.9倍(400/31=12.9)。去年電能旗下的港燈稅後溢利約46億元,若根據今次中電的交易作價推算,電能若分拆港燈,以12.9倍市盈率作價,估價接近600億元。雖然青電和港燈都受到利潤管制計劃保障,但兩間公司的增長不一樣,今次的交易作價只能作為參考。今次交易,亦顯示9.99%的准許回報率有下調空間。

中電和埃克森美孚的商談已有一段時間,現在才達成交易協議,對雙方都有好處。中電投放120億元,回報率約7.8%,即每年可以額外得到9億多元的溢利。即使要向銀行貸款或者在市場舉債,利率不過4%左右,依然有利可圖。另外,引入南方電網作為合作伙伴,可以增加日後的議價能力,特區政府不會隨便損害內地國企的利益。至於埃克森美孚出售股權套現後,可以將資金投放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能源項目,回報率可能不止7.8%。

過去十多年,中電明知香港電力市場的發展空間有限,故此積極向外大舉投資。公司憑藉管制計劃取得巨額現金,再加上利潤穩定,較容易在市場融資。經過十多年的海外收購,去年中電在香港以外的總資產達到1,173億元,已經超越香港1,115億元的數目。雖然海外資產龐大,但投資回報卻低得十分可憐,去年千多億資產只能賺取16億元,資產回報率只得1.4%,真可說大而無當。16億元的利潤中,有13億來自內地(包括大亞灣核電廠),在澳洲和印度的業務錄得巨額減值和虧損。

反觀在香港,中電千多億元資產(當中約700億元是固定資產)便可以賺到67億元,資產回報率是6%,股本回報率更高達21.6%,難怪公司要收購青電股權去製造較佳的業績,與電能計劃拆售港燈的做法剛好相反。中電董事和管理層如此差劣的海外投資表現,不知應如何向股東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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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電視頻譜與3G頻譜一同拍賣(2013/12/5) 林本利

2013-12-05  NM
 
 

 

儘管四大電訊商齊齊反對,又聯手聘請顧問公司計算成本,通訊局及商經局依然決定在2016年10月收回三分一3G頻譜,透過拍賣重新分配給各電訊商。由於今次的決定無須經過行政會議審批,故此不會再出現「一男子」推翻通訊局建議的情況。

四大電訊商使用有限的3G頻譜,政府要收回三分一頻譜重新拍賣,引入新競爭者,自然令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肯定被人質疑政策方向與免費電視市場的取態缺乏一致性。政府擔心免費電視市場出現惡性或割喉式競爭,又為何不擔心3G電訊市場出現類似情況?況且收回3G頻譜重新拍賣,最有機會參與競投的是中移動,當然有人會大做文章,指出香港會進一步「內地化」,甚至內地電訊公司會監控港人通訊。

可幸通訊局主席何沛謙一早表明立場,與梁振英劃清界線,不同意行會選擇性發牌。並且在拍賣3G頻譜的政策聲明中,逐一反駁四大電訊商的質疑,故此相信可望排除萬難,成功推行有關政策。

正如政策聲明所述,3G頻譜屬於稀有公眾資源,理應善加使用。政府若容許四大電訊商免費使用頻譜,並且千秋萬代地擁有,並不符合善用頻譜的原則。即使政府免費批出頻譜,又如何確保電訊商調低收費,讓用戶得益?最近通訊局便揭發無綫和亞視,私下將免費頻譜進行商業交易,各被罰款20萬元。

四大電訊商聘請的顧問說政府收回三分一頻譜,恐怕沒有足夠容量應付用戶需求,繁忙地區的容量會損失27%,部分旺區有機會連電話都打唔到。但今次通訊局的政策聲明,清楚表明經過局方顧問研究後,在不同競投結果下,對電訊用戶的影響都極之有限。聲明中更踢爆個別電訊商一面說容量不足,一面卻將頻譜出租給中移動及其他沒有3G頻譜的電訊商。四大電訊商擔心中移動參與競投會推高頻譜價格,亦是沒有理據的。政府給予四大電訊商享有優先權保留三分二頻譜,每兆赫頻譜使用費定於6,600萬元,或經拍賣釐定的使用費,兩者中以較高為準,上限為8,600萬元。既然設有上限,便無須擔心中移動以天價競投頻譜。另外,拍賣的三分一頻譜,底價不過每兆赫4,800萬元,四大電訊商若認為6,600萬元的優先使用費過高,亦可選擇放棄優先權參與競投。今次收回頻譜重新拍賣,估計連同四大電訊商須要繳付的使用費,保守估計政府庫房可以獲得至少70至80億元收入。財政司司長可以考慮動用這筆款項,加強本地的公眾Wi-Fi網絡設施。這除了方便市民上網外,還可以減輕流動網絡的負荷。此外,既然頻譜有價,政府實應考慮收回無綫及亞視兩間免費電視台的頻譜,在明年與3G頻譜一同拍賣。政府一面拍賣3G頻譜,一面免費讓兩間電視台使用頻譜,政策明顯缺乏一致性。兩台浪費寶貴的電視頻譜,傳送一些沒有人觀看的節目;甚至公器私用,用來攻擊對手,這並不符合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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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系倚重香港又怎捨得撤走?(12/12/2013) 林本利

2013-12-12  NM
 
 

 

長實主席李嘉誠早前接受《南方都市報》專訪時,以「真是天方夜譚的笑話」去回應撤資指控。又說長和系永遠不會離開香港,規模的大小是另一回事,一生的原則是不會去賺最後的一個銅板。

長實去年稅後溢利322億元,當中142億元來自長實業務,40億元來自物業重估及出售投資溢利,140億元來自和黃。李嘉誠不時強調長和系已是全球跨國企業,業務遍及50多個國家和地區,香港佔集團的收益比重不高。事實又是否這樣呢?現時長和系四間主要上市公司,是透過李嘉誠垂直(或縱向)操控。李嘉誠持有43%長實,長實持有近50%和黃,和黃持有78%長建,長建持有39%電能。李嘉誠動用千多億元持有長實,便可以控制四間市值接近10,000億元的上市公司。日後電能分拆港燈上市,便進一步操控五間公司,市值有望突破10,000億元。即使李生以此方法控制系內四間上市公司,亦難以掩飾長和系其實依然十分倚靠香港業務,去賺取每年數百億元的溢利。去年長實的營業額為311億元,當中62%來自香港。若以此比重推算,長實本身(不計和黃)所賺的182億,有113億元來自香港。根據年報資料,長實去年物業銷售的營業額為265億元,收益為100億元,毛利率接近四成。這100億元的售樓收益,相信絕大部分來自香港。

長實極之倚重香港業務,那麼和黃又如何?和黃的六大業務,包括地產及酒店、電訊、港口、零售、長江基建和赫斯基能源,除了最後一項,其餘五項依然十分倚靠香港。去年和黃的租金收入合共38億元,當中近九成(34億元)來自香港。在電訊業務方面,和記電訊香港在小小的港澳兩地,為和黃賺取近18億元除息稅前溢利(EBIT);和記電訊亞洲虧蝕8億元,在歐洲等國的3G投資即使止蝕,EBIT不過31億元。若考慮到因投資3G而要舉債,利息支出可能較這31億元溢利還要多。至於港口業務,2011年分拆港深兩地上市的和記港口信託賺了30多億元,但因和黃分拆套現(400多億元)後現在只持有28%權益,故此只為和黃賺取9億元。港深兩地港口為和黃賺取30多億元,其餘約50個港口只能進貢不足70億元,可見和黃在港深兩地「食水之深」。今年七月,和黃有意拆售香港百佳業務,消息傳出香港百佳200多間分店,去年營業額217億元,賺到10億元,每間賺300多萬元。但這相對於和黃旗下屈臣氏集團,全球30多個市場合共超過10,000間零售店鋪,合計只不過賺100億元,即每間賺100萬元,香港百佳分店已多賺兩、三倍。

至於長江基建,一直依靠電能提供的利潤和現金,以及夥拍電能到世界各地進行收購。電能自誇去年香港以外業務賺到51億元,高於港燈在香港所賺的46億元。但這51億元所謂海外利潤,其實有13億元是海外聯營公司向電能支付的債務利息,若扣除這筆款項,電能在港燈的利潤依然較海外業務的利潤為多。電能在澳洲及英國投資七個公用事業項目,所賺到的總利潤仍不及香港的一間港燈。由此可見,香港依然為長和系生「金蛋」,去年為長和系進貢至少200億元,佔整個集團500多億元溢利(扣除重複計算)四成以上。李嘉誠在其他國家所賺到的投資回報遠不及香港,又怎會捨得撤走?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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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角度 : 新地 優質品牌的背後 林本利 - 無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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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地產兩名聯席主席,連同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廉署拘捕,事件震驚整個香港。新地一向着重公司品牌和企業管治,高層又是虔誠基督徒,親自到地盤驗樓,故此令一般市民對新地有較良好的印象。

是,熟悉商界運作的人早已向筆者提示,本地幾個大財團中,以新地的游說能力最有成效。由於公司業務集中在香港,故此不惜動用龐大資源,與財金官員、政府高 官,以及一些具有影響力的學者、宗教及傳媒人士建立良好關係。一些智庫組織和環保團體人士亦與新地高層關係密切,不時以社會整體利益和保護環境(或對環境 影響有限)為由,幫助新地擴展業務。

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新地與財金官員和政府高官已建立特殊關係。2001年,《壹週刊》揭露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一些樓宇買賣交易,當中包括任志 剛在1990年主動向新地以內部認購方式洽購跑馬地蔚雲閣頂層複式單位。原來除了任志剛外,前金融司、前機管局及市建局行政總監林中麟,以及前地政署副署 長佰利,都同樣透過內部認購向新地購買蔚雲閣單位,三位財金及地政官員成為鄰居。

1993年,當時港英政府的庫務司陳祖澤提早退休,加入新地旗下的九巴出任董事長一職,年薪過千萬元。在陳祖澤帶領下,九巴在1997年及 2007年成功延續專利權,車隊規模不斷壯大,利潤大幅颷升。九巴在通縮期不肯減價,把原本屬於乘客的巴士廣告收益,透過分拆路訊通上市而據為己有。九巴 成功向政府申請將荔枝角車廠改變用途,興建豪宅曼克頓山,更賺個盆滿鉢滿。

1997年新地與政府簽訂馬灣(珀麗 灣)發展協議,承諾會興建主題公園,建築費用可以在補價中扣減。協議原本要求新地在20066月完成第一期工程,但工程遲遲未見落成,之後政府接納新地 將限期延至2008年底,市民要多等兩年多才能夠享用設施。
 
97回歸後,地產泡沫爆破;到2003年,樓價從高位下跌六成多。在這段期間,小市民和小業主苦不堪言,但大地產商卻受惠於政府政策,在淡市中依然利潤豐 厚。19988月,時任財政司司長的曾蔭權,連同任志剛和許仕仁,動用過千億元入市托高藍籌股股價,當中包括新地股份。之後政府停止賣地,停售居屋,以 及推出環保設施優惠,明益大地產商,方便他們去貨和以低地價增加樓面面積。

 2001年樓市低潮時,任志剛動用37億元公帑認購國際金融中心(IFC)十四層辦公室,幫助發展商(包括新地)促銷。
 
前特首董建華要發展創新科技產業,資本雄厚的新地搶先將旗下公司新意網上市吸水,自2000年上市後至今股價下挫超過九成。前特首董建華要發展西九龍成為 文娛藝術中心(其實是想限制該區住宅供應),更堅持要單一招標,新地便「忽然藝術」起來,在IFC商場展出畢加索名畫《巡遊》,並夥拍長實競爭西九項目。
 
其他涉及新地而惹來爭議的政府政策,包括2002年政府突然宣布無限期停建停售居屋,之後以賤價將紅磡居屋樓王紅灣半島(即海濱南岸)賣給發展商(新地佔 50%)。又將原本用作私樓和居屋混合式發展的深灣軒,賣斷給新地作私樓出售,兩個樓盤都包裝成豪宅出售。政府發展新界地區,新地不時早着先機,一早購入 農地。這一切是否涉及官商勾結,還望廉署幫助市民查個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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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兩電合謀調高電價(2013/12/19) 林本利

2013-12-19  NM
 
 

 

中電宣布明年加價3.9%,並預告之後幾年因燃料費急升,仍會大幅加價,整體電價將會超越港燈。港燈則宣布凍結收費,並估計(不是保證)之後幾年都不會加價。

中電的加幅低於通脹,港燈更決定不加價,本應令用戶感到欣慰。立法會議員林大輝大讚港燈「大發慈悲」,呼籲李嘉誠唔好撤資。若仔細分析兩電的電價調整,明顯是要確保賺到盡,並方便港燈明年初分拆上市。

兩電的電價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基本電價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價是用作收回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酬、流動負債利息、折舊、標準燃料費、政府差餉、地租和稅項,以及應得的准許利潤。至於燃料價條款收費,主要是反映實際燃料費與標準燃料費之間的差異。預計燃料費高於標準燃料費,便會徵收額外燃料費;若預計燃料費低於標準燃料費,則會給予回扣,即表示用戶的總電價會低於基本電價。過去兩電以燃煤為主要發電燃料時,當煤價低企時(甚至低於標準價格),用戶便可享有回扣。

今次政府與兩電檢討明年電費,以及審批2014 - 2018五年發展計劃,向立法會披露詳盡資料(商業敏感資料除外),令市民較易掌握兩電調整電價的理據。亦由於有這些資料,讓市民知道政府其實是協助兩電賺到盡,而不是維護市民利益。

中電調高基本電價4.2仙,增幅為5%。這每度電4.2仙的加幅,其2.5仙是為了停止電費穩定基金於2014年因入不敷支而繼續下降,另外1.1仙是為了令電費穩定基金由2013年底800萬元結餘,增加至2014年底3.1億元。港燈更大幅調高基本電價7.1仙,增幅為7.5%,當中約1.8仙是為了將基金結餘增至1.7億元。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電費穩定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累積和提供資金,以減少電費的增加或在合適情況下促進電費的下降。電費穩定基金類似舊協議的發展基金,當電力公司實際賺到的利潤高於准許利潤,便要將多出的利潤撥入基金。當實際利潤低於准許利潤,便由基金撥出款項補足。過去由於本地電力需求增長強勁,加上中電大量售電給內地,八成利潤撥入基金內,故此基金累積一定款項,可以用作減價。但近十年兩電售電增長大幅放緩,甚至出現倒退,港燈的發展基金在2003年「乾塘」,連續四年賺不到准許利潤。按照協議的精神,政府審批兩電的基本電價加幅,只須足以讓兩間公司賺到9.99%准許利潤。但今次政府卻容許兩電調高加幅,美其名是讓電費穩定基金不致「乾塘」,實際是幫兩電買保險,向用戶多收近五億元放在電費穩定基金內,確保它們賺足准許利潤。倘若兩電明年售電量低於預期,基金仍有足夠款項撥出,讓它們可以賺到盡。同樣,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本應是用作反映預計燃料費和實際燃料費的差異,不應用作穩定電價而故意多收或少收,以致出現巨大盈餘或赤字。近年煤價大跌,中電的燃料賬已增至12.6億元,本應調低燃料費,但政府竟然還容許公司繼續累積盈餘至14億元。至於港燈,政府亦容許公司的燃料賬由5,000萬元上升至2.2億元,做到燃料費跌幅剛好相等於基本電價升幅,令多年支付高昂電費的港島區用戶,無法享受電費下降的好處。政府及兩電解釋明年額外多收基本電價和燃料費,可以減輕未來的加價壓力,幫助穩定電費。然而,若用戶日後搬遷至不同供電區,或者移民,甚至過身,兩電又是否會退還明年多付合共21億元的電費?由此可見,今次電價調整明顯保障兩電的利益,令兩電穩賺准許利潤,多於照顧用戶的利益。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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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市場淪為李家天下(2014/1/2)林本利

2014-01-02  NM  
 

 

2013年12月20日,電盈旗下的香港電訊信託,宣佈斥資189億元收購CSL。交易一旦獲通訊局批准,本地電訊市場將進一步成為李家天下,用戶選擇極其有限。

自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英美政府開放電訊市場後,世界各地的電訊市場不時出現收購活動。千禧年前後出現的科網電訊股泡沫,更促成多宗數以千億元計的電訊收購合併項目。由於通訊科技日新月異,各地監管機構又嚴格監控電訊業的收購合併,故此在已開放的市場上實在很難出現個別電訊公司,或者某一家族,能夠壟斷操控電訊市場的情況。

偏偏在香港這個所謂全世界最自由和開放的市場,竟然有可能出現由一個家族操控本地七成電訊市場(不論是固網或流動服務)的畸形現象。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在殖民地政府管治下,香港的本地及國際電訊市場由香港電訊(及旗下香港電話公司)壟斷。當時流動電話開始普及,政府於是率先開放市場,發牌給其他公司提供業務,當時李嘉誠操控的和記電訊便進入市場提供流動電話服務。

及至1995年,政府開放本地電話市場,引入多三間固網公司和香港電訊競爭,和記電訊同樣獲得牌照。回歸後,香港電訊面對回撥電話服務的挑戰,加上其他固網和流動電訊商奪去巨額接駁費,在1999年決定提早交還國際電訊專營權給特區政府,換取67億元的賠償及調高本地電話費。

當時市場上存在著十多間固網和流動電訊商,市民有眾多選擇。由於市場競爭激烈,香港電訊的市場佔有率持續下降。李澤楷控制的盈動,憑藉數碼港概念,在千禧年宣佈貸款900億元併吞香港電訊,令李嘉誠父子同時在固網及流動電訊市場擁有牌照。在固網市場,併吞香港電訊後成立的電盈佔有七成固網市場,再加上和記電訊,合共佔市場約八成。至於流動電訊市場,電盈為了減債,先後在2001年及2002年出售CSL股權,作價合共約180億港元,全面退出市場。電盈在2005年以低價11億元收購Sunday近六成股權,重返流動市場。之後在2007年全面收購Sunday,並改名為PCCW Mobile。現在電盈旗下的香港電訊若能成功購回CSL,市場佔有率將超過四成。再加上和記電訊兩成多的市佔率,李嘉誠李澤楷兩父子合共操控近七成的市場。香港電訊收購CSL的消息公佈後,本地四間電訊商的股價大幅颷升6%至18.6%,市值單日上升94億元。持有CSL的澳洲電訊公司Telstra,同日市值亦上漲76億元。五間上市公司合共升值170億元,差不多相等於今次交易的作價。過去一年,本地各大電訊公司的股價低沉,藉今次收購消息大幅回升,好向股東交代。今次收購價,較和記電訊的市值還要高。香港電訊市值接近500億元,電盈持有63%香港電訊已值300億元以上,遠高於電盈240億元的市值。香港電訊市值明顯偏高,投資者可能忽略公司的資產中有360億元是分拆上市時的「商譽」估值,另外還有百多億元流動負債,現在還要舉債195億元進行收購。今次收購將大幅度減少電訊市場競爭,即使香港電訊願意交出部分頻譜,通訊局放行的機會不大。小投資者過去十多年已多次領教過李澤楷的財技,對收購消息定必要作出審慎和合理的判斷。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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