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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日本和歐美主要的股市都大幅上升,升幅由一成多至接近六成。但香港的股市,只錄得不足3%的升幅,而且大部分藍籌股和國企股都下跌,能夠賺錢的股民只屬少數。 踏入2014年,香港股市依然在23,000點上下徘徊,缺乏上升動力。市況欠佳,但李嘉誠操控的長和系仍按照原來計劃,準備在今個月分拆旗下的港燈上市,縮減規模後預計套現最多320億元。之後再分拆屈臣氏上市,有傳會集資780億元。兩宗交易,將為整個集團套現超過1,000億元。 去年七月,和黃有意出售百佳業務,有多個買家表示有興趣認購,經過三個月的商討後,和黃最終決定停止出售計劃,原因是「此刻透過私人市場交易出售百佳將不會為公司股東帶來最高價值」。 何謂最高價值?百佳每年利潤不到10億港元,市場原先預計最多可以賣得20億美元,即大約155億港元,市盈率在15倍以上。後來傳出和黃叫價愈來愈高,最高達到40億美元,即超過300億港元,市盈率高達30倍以上。在多名潛在買家因出價「未到價」退出競投後,和黃只好放棄出售百佳。在百佳缺乏增長空間的經營狀況下,再加上很快會面對競爭法的規管,又有哪個「傻仔」會以30倍市盈率去認購百佳。 既然透過「私人市場」交易未能為百佳帶來最高價值,李嘉誠於是打「公眾」主意,希望透過分拆港燈和屈臣氏上市,向散戶及機構投資者推介兩間公司的股票,從他們身上取得過千億現金。 筆者左思右想,實在想不到分拆後的港燈有什麼投資價值,值得散戶及機構投資者認購。港燈以七釐息去吸引投資者認購,但這七釐息不是永久保證,很大機會只能維持兩三年。電能分拆港燈後,港燈要背負起400多億元的債務,利息支出勢必大增。隨着息口上升,港燈未來每年的利息支出將由現時的數億元,急升至10多億元,大大侵蝕每年的盈利。現時港燈在利潤管制計劃下,可以享有9.99%的准許利潤,扣除幾億元利息支出,每年利潤高達40多億元。日後負債增加,利息開支急增,利潤將大幅倒退,未必可以維持每年派息30多億元。加上2018年後政府可能將准許利潤下調至7-8%的水平,到時將進一步削弱港燈的派息能力。至於市場傳出和黃分拆屈臣氏上市,市值高達3,000億元,更是不可思議。和黃市值不過4,000多億元,屈臣氏每年除息稅前盈利大約100億元,佔整個集團不足兩成,市值又怎會佔去整個集團市值的七成?若以3,000億元作價,屈臣氏市盈率超過30倍,與百佳的叫價相若,至少叫高了一倍。長和系財雄勢大,分拆港燈及屈臣氏上市,可以為金融界(包括投資銀行、保薦人和基金經理)和專業人士(包括會計師和律師)帶來數以十億元計的收入。在各方友好鼎力支持下,又得到基金經理用別人的錢認購,即使市況欠佳,相信可望透過上市套現過千億元。作為小投資者,認購兩間公司的股份時務必要三思。過去誠哥往往能夠在高價出貨,把發水樓、「孖」車位、科網生命股、房地產及港口信託基金以超高價出售,買家日後都要損手爛腳。若然港燈前景秀麗,誠哥又怎會捨得割愛,出售五成以上股權呢?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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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2014年《福布斯》香港富豪榜,銀河娛樂主席呂志和以210億美元(約1,630億港元)進佔第二位,排名僅次於擁有320億美元(約2,480億港元)的李嘉誠。呂志和十年前開始涉足賭業,過去幾年受惠於濠賭股狂潮而令身家暴漲,把本地一眾華資富豪比下去。 濠賭股不單令呂志和成為本地第二富豪,亦造就賭王何鴻燊家族各成員進身超級富豪之列。香港50名富豪中有4人來自何家,包括何超瓊(排名第9)、何猷龍(排名12)、梁安琪(排名19)及陳婉珍(排名46),四人合共擁有財富141.5億美元(約1,100億港元)。若何鴻燊繼續擁有所有資產和股權,估計財富總額有望打進首五名。 1961年,何鴻燊連同霍英東、葉漢和葉德利合組財團,成立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投得澳門賭權,壟斷賭業超過40年。澳門在1999年回歸後,特區政府銳意打破賭業壟斷局面,成立博彩委員會,最後決定在2002年批出三個賭牌,分別由何鴻燊的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博)、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和永利渡假村投得。澳門政府容許三個主賭牌持有人最多分拆一個副賭牌,故此便多了美高梅、新濠博亞和威尼斯人(經營金沙賭場)三個副賭牌。這六間在澳門擁有主賭牌或副賭牌的公司,都在港交所上市買賣股份。 去年濠賭股股價瘋狂上升,銀河娛樂、新濠博亞及美高梅大升一倍以上,稍為遜色的金沙中國和永利澳門也上升七至八成,最差的澳博亦升四成多。踏入2014年,在大行及各方友好努力推介和唱好下,濠賭股繼續跑贏大市,股價和成交額不斷創出新高。 現時六隻主要濠賭股市值合共15,000億港元,是澳門3,000 多億港元GDP(約一半來自博彩及旅遊業)的四倍多。當然股票市值是存量,而GDP是流量,不能如此簡單作個比較。問題是澳門的博彩業未來每年的盈利(屬流量),能否支持幾隻濠賭股15,000億的市值。去年澳門博彩收入較之前一年上升18%,大約3,607億澳門元(約3,500億港元)。但博彩收入不是全部屬於經營賭場的利潤,要扣除員工薪酬、租金、利息、折舊和其他開支,才是賭場的稅前利潤。之後還要扣減政府抽取的稅項,才是股東應得的溢利。去年澳門政府的預算收入是1,348億澳門元,當中有924億元來自博彩特別稅。換言之,3,607億元的博彩收入中,有924億元是用作支付博彩特別稅,稅率高達26%,澳門政府可算是賭業的大贏家。2012年財政年度,六隻濠賭股營業額合共約2,700億元,稅後盈利不到380億元,毛利率不過一成多。即使去年稅後盈利大幅上升,相信也難以支撐30至40倍的市盈率。澳門全年的博彩收入3,000多億港元,這相對於港交所每日平均幾百億元成交額,全年10多萬億的成交額可算小巫見大巫,當中炒賣濠賭股的資金佔一定比重。眾所周知,澳門的賭場幫助不少內地貪官污吏「洗黑錢」,把國家資產據為己有。一旦中央政府嚴厲打壓貪污走資,對澳門的賭業肯定會帶來巨大衝擊。那些豪賭「濠賭股」的散戶,若高價接貨後走避不及,恐怕又要損失慘重。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 - http://www.lampunlee.blogspot.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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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盈科旗下的香港電訊於去年年尾,突然宣布斥資189億元從澳洲電訊公司Telstra及新世界發展手上購回CSL全部股權。通訊局正聘請獨立顧問就收購提供意見。 過去一年多,本地四間擁有3G頻譜的網絡商都站在同一陣線,堅決反對政府在2016年收回三分一頻譜作公開拍賣。一些人更指摘政府的政策,無非是為了方便內地電訊公司中移動進入本地市場,令香港經濟進一步「內地化」。 到去年11月中,政府正式宣布落實有關計劃,但為拍賣價「封頂」,避免出現「天價」情況,以釋除網絡商的憂慮。沒料到網絡商早有後着,香港電訊在一個多月後宣布收購CSL,令3G網絡商由四間下降25%變成三間。由李澤楷控制的香港電訊收購CSL後,市場佔有率上升至四成多。餘下兩間網絡商,其中一間是和記電訊,由李澤楷父親李嘉誠操控,佔市場兩成多。若收購得到通訊局批准,兩父子將操控近七成的流動電訊市場。另外一間公司中移動,由於沒有3G網絡,要向電盈及CSL租用網絡。 從技術層面和市場競爭角度去看,通訊局都不應批准這宗收購。去年四大網絡商聯手聘請顧問,研究政府收回三分一3G頻譜對服務質素的影響。當時顧問報告清楚指出,若然三分一頻譜被收回,恐怕無法有足夠容量應付用戶需求,繁忙地區的容量會損失27%,市民在港鐵沿線及部分旺區有機會連電話都打唔到。估計收回頻譜涉及的總成本高達63億元,用戶無可避免要承擔相關費用。 還記得去年九月四大網絡商還高調召開記者招待會,公布顧問研究結果。原來網絡商早有部署,三個月後香港電訊宣布收購CSL。兩間公司除了承諾交回三分一到期頻譜(2×10MHz)外,還主動交出2×5MHz頻譜,兼且不會參與3G頻譜競投。換言之,兩間公司合二為一後,手上3G頻譜將減半,又如何確保可以維持服務質素,避免網絡擠塞,用戶要承擔額外費用,甚至連電話都打唔到?兩間公司是否要推翻之前的顧問結論?香港電訊收購CSL後,流動電訊市場的競爭肯定大幅減少。經濟學理論指出,要維持有效競爭(effective competition),市場上需要至少有四至五間公司,每間公司的市場份額相若,維持在20至25%左右。這樣除了可避免出現某一公司享有市場權勢,操控價格,亦可降低各間公司合謀定價的機會。通訊局若批准有關收購,令一間公司的市佔率上升至超過四成,將令市場無法維持有效競爭。 況且餘下兩間網絡商,其中一間由李澤楷父親李嘉誠操控,兩父子血濃於水,感情深厚,通訊局又如何確保他們不會站在同一陣線上。過去李嘉誠一再強調會為李澤楷提供資金發展業務,其控制的和記電訊在2009年又與李澤楷控制的電盈合組公司(Genius Brand Ltd),投得4G頻譜,可見雙方的關係十分緊密。過去電盈在固網市場的市佔率高達七成,後來因退出流動電訊市場,政府才決定解除公司的市場支配地位,不再受到嚴格監控。後來電盈收購Sunday重投流動電訊市場,但因其市場份額不高,故此獲政府批准。但今次電盈旗下的香港電訊若成功收購CSL,不單令電盈在流動(或無線)電訊市場的份額急升,若連同固網(或有線)電訊市場的市佔率,市場權勢肯定大大提升,將會大大削弱整個電訊市場的競爭。故此通訊局若考慮技術和市場競爭兩大因素,以及李氏父子的緊密關係,實在沒有理由會批准有關收購。更正:上期(1246期)各濠賭股市值,應是以1月16日收市價計算。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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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施政報告落實未來十年興建47萬個住宅單位的目標,當中20萬個屬出租公屋單位,8萬個屬居屋,餘下19萬個是私樓。換言之,未來十年,房委會將大興土木,每年平均生產2萬個公屋單位和8,000個居屋單位。 每次房委會大興土木增加建屋量的時候,都會令人憂慮建屋質素,以及公帑是否運用得宜。上世紀六十年代,房委會前身徙置事務署和屋宇建設委員會大量興建徙置大廈和廉租屋邨,即使當時面對水荒,依然繼續趕工,興建大量鹹水樓和結構低於安全標準的大廈。 筆者有幸,五歲時與父母一家七口獲編配入住石排灣邨,正是出現26座問題公屋的屋邨之一。石排灣邨在1966年入夥,共有七座,其中第二座在入夥後十多年便發現石屎嚴重剝落,結構出現問題,於1988年整幢拆卸。其餘六座亦於之後10年陸續清拆重建。整個石排灣邨入夥不過20多年便要清拆重建,不單浪費公帑,還對居民帶來種種不便。 在港島南區的公屋屋邨,石排灣邨不是唯一出現結構問題的屋邨。黃竹坑邨亦出現問題公屋,最終命運同樣是整個屋邨清拆,之後將土地交給港鐵用作興建南港島線和私樓。另外在1965年落成的田灣邨,早在1991年便要清拆重建,壽命不過26年。 施政報告提到重建華富邨,同樣座落南區,壽命算是最長,在1967年入夥,至今47年。華富邨其中數座,由於混凝土不合標準而令樓宇結構出現問題,須要封閉部分樓層安放巨型鋼架支撐,蔚為奇觀。 九七回歸前後,房委會大量建屋,平均每年產量超過5萬個單位,結果出現短樁事件。1999至2000年間,東涌、天水圍、沙田、油塘等房屋署公營房屋地盤接連被揭發出現短樁問題,須要額外支付數以億元計的加固工程費用,才可以出租和出售。到去年房委會將天水圍天頌苑800多個短樁居屋單位出售後,整件事才暫告一段落。 房委會可算是全世界最大的「包租公」,轄下共有74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另外還有34萬個居屋單位(包括已補價及未補價),11萬個租置單位(即已出售公屋)。現時全港總共有約120萬個住宅單位是由房委會負責興建的,未來10年預計還會增加28萬個單位。 現時興建一個公屋單位建築費約70萬元,興建20萬個單位便要1,400億元。另外8萬個居屋單位,假設每個建築費為120萬元,總數約1,000億元。將兩條數加起來,未來10年房委會將動用2,400億元興建公屋和居屋,即每年約240億元,數字還未包括公營房屋的管理和維修費用。 市民除了關注房委會是否有足夠人手和財力去興建28萬個公營房屋,還憂慮在大量建屋的時候,會否再次出現建屋質素下降,承建商偷工減料,負責官員收受利益等問題。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的建屋高峰期,多次收取承建商或物料供應商近300萬元賄款,遭廉署拘控後被法庭判入獄六年。擾攘多年的天水圍居屋短樁案,廉署先後控告七人,但最終只有兩人罪成被判監。1997至2000年,亦發生過鐵閘公司圍標,騙取房屋署近兩億元的騙案。 房委會及房屋署作為公營部門,獲政府土地和現金資助建屋,當然希望不斷擴張,爭取更多資源。但觀乎往績,不禁令人擔心公營房屋機構急速膨脹所衍生的問題,有關方面實應以史為鑑。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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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告訴我們,任何公營或私營機構若過分膨脹,除了難以管治外,亦容易衍生貪污腐敗等問題。特別是公營機構,經費來自公帑,機構愈膨脹,高級職位便愈多,根本沒有考慮到本身的承擔能力,能否應付新增的需求。 筆者對房委會及房屋署未來十年大量建屋,每年負責六成的房屋供應,興建28,000個住宅單位,實在深感憂慮。九七回歸後,首任特首董建華提出每年建屋八萬五的房屋政策,當中五萬個屬公營房屋,佔每年供應量近六成。之後幾年,房委會大量建屋,超額完成任務,每年新落成公屋及居屋數量突破五萬、六萬,甚至七萬。 公營房屋供應激增,自然對私樓需求有所影響,導致樓價從高位大幅下挫六、七成。即使美國在2001年911事件後大幅減息,亦不能阻止樓價繼續下滑。樓價大幅下挫,十多萬個在1996至2001年認購居屋的家庭變成「負資產」,一生積蓄完全蒸發,還要欠下銀行巨債。 出租公屋單位激增,2001年落成量接近五萬個,較當年約兩萬個新增住戶還要多,即新落成公屋足夠讓所有新增住戶入住,還有三萬個剩餘。還記得當年有單身的朋友,申請公屋不足一年便獲批上樓。由於公屋位處新界,遠離工作地點,她便把單位空置,放假時才前往度假。同樣,有朋友輕易購得在天水圍的居屋貨尾單位,但甚少用作居所。之後見樓價大跌,便按照筆者建議把居屋以原價售回房委會,取回首期款項後再以低價購買私樓。 最近審計署和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炮轟房委會編配公屋多處弊病,沒有定期覆核公屋輪候申請者的資料,包括他們的資產和收入水平,以及婚姻狀況。房委會和房屋署為了擴展業務,自然有誘因讓公屋輪候冊大排長龍,好向政府提出增加建屋量和爭取更多財政資源,故此不會主動覆核申請者資料,把不合資格的人剔除。
截至去年12月底,公屋輪候冊上約有12.1萬宗一般申請,以及12.2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合共24.3萬宗。換言之,24.3萬宗申請個案,超過一半是非長者單身人士的申請,他們大部分沒有急切的房屋需要。過去兩年多,這類申請者的人數大幅上升近倍,由6萬多人增加至超過12萬人,完全是由房委會自己創造出來的需求。由於房委會向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公屋實施計分制,申請年期愈長,分數便愈高,故此鼓勵不少年輕人一屆18歲便申請公屋。亦由於申請公屋只設入息和資產上限,不設最低收入下限,一些大專學生、失業人士和雙失青年也排隊輪候公屋,令輪候冊的申請人數不斷上升。事實上,申請者若沒有收入,又如何支付公屋租金?若然生活上有需要,他們可以申請綜援而非公屋。最近房屋署建議調高公屋入息上限8.4%,勢將進一步增加輪候人數。同樣,房委會沒有為居屋申請者設立資產及入息下限,一些人沒有資產和入息也提出申請,他們又如何支付首期和供樓?若是有家人幫助,便應把家人的資產和收入計算在內。此外,房委會去年把申請居屋的資產上限調高至83萬元,每月入息上限調高至4萬元,讓全港八成多家庭合資格申請居屋,自然又製造大量居屋需求。因此,政府和立法會實應要求房委會檢討公屋和居屋申請資格,把那些沒有收入,或者收入已經超出上限的申請者剔除,再合理地調整申請公屋和居屋的資產及入息上限。不要讓房委會自我製造需求,浪費公帑興建大量公屋和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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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環境局就香港未來的發電燃料組合,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提出兩個方案供市民選擇,包括通過從內地電網購電以輸入更多電力,以及利用更多天然氣作本地發電。 早於2010年,環境局已提出方案,建議將發電燃料組合由2009年的五成多,降至一成或以下,並將核電及天然氣所佔比重,由各佔兩成多,大幅上調至五成及四成。不料2011年3月發生日本福島核事故,政府只好修訂有關方案。政府浪費了幾年時間,現在又提出兩個方案作諮詢,三個月諮詢期過後又再花時間整理諮詢結果,恐怕要到明年才有結果。現時監管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到2018年就屆滿,屆滿前三年(即明年),政府便要決定是否更改規管框架,是否開放電力市場,抑或續期五年至2023年再作打算。以現時環境局的工作進度來看,相信只有續期五年這個選擇。政府早於1997年已開始研究兩電加強聯網,互相輸送電力,開放電網給其他發電和供電公司入場競爭。當時由經濟局(之後交由環境局)負責有關工作,先後作過兩次顧問研究,又聘請過電力專家深入分析,都表明兩電加強聯網對市民長遠有所得益。但負責的局長和官員研究又研究後,便以內地缺電、公眾著重供電可靠性,以及時間不足夠進行聯網為藉口,先行批准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新電廠,之後再延續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10年,讓兩電可以增加千多億元投資,每年可賺取百多億元利潤。當時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說,會利用10年時間去研究如何開放電力市場。現在時間已過了超過一半,政府還在諮詢發電燃料組合,諮詢文件內容粗疏,明顯又是拖延時間,讓兩電繼續壟斷市場。既然政府早已定下2020年的減排目標,要大幅度降低燃煤的發電比重,由現時的五成多減至兩成或以下,就不應多此一舉再作多番諮詢,應該下定決心,由市場決定未來的發電燃料組合。
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求兩電實行「廠網分家」,將發電、輸電、配電和供電的資產和業務分開,並且加強兩電聯網,不容許兩電各據一方,繼續壟斷市場。在新的規管架構下,輸電和配電(包括聯網)業務屬於自然壟斷,資產可以受到類似管制計劃的保障,根據外國經驗,實質准許回報(扣除通脹後)約為4至5﹪。至於發電及供電市場,則應制定合理的時間表,逐步開放市場。由2017至2020年,兩電共有七台燃煤機組壽命達到35年,合共2,150兆瓦,佔兩電總發電容量的兩成,可提供近三成電力供應。政府可率先開放這30%發電市場,邀請兩電及內地電力公司競投長期(15至20年)供電合約,標書上列明供電量、價格、選用燃料、排放量、安全、可靠性、後備電源等資料,經獨立的招標委員會負責審批合約。兩電需要向成功取得合約的發電公司購買電力,情況類似現時中電向大亞灣核電廠購買核電。至於供電市場,兩電初期可享有專營權,受到價格上限管制(類似可加可減機制)而非利潤管制。當遊戲規則改變後,兩電自然不會繼續大肆擴張資產,反而會著重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以求賺取多一些利潤。政府之後可逐步開放供電市場,讓用戶可以選擇供電公司,包括新的供電公司。發電及供電公司有責任按照合約提供可靠的電力供應,不然便要作出賠償。現時兩電的電廠附近擁有大片空置土地,可用作興建新天然氣發電機組,它們有足夠實力與內地電力公司競爭長期供電合約。政府實應由市場主導,決定香港未來的電源和發電燃料組合。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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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1日,和黃主席李嘉誠召開記者招待會,宣佈與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締結策略性聯盟,淡馬錫將以440億港元(下同)入股和黃零售分部屈臣氏控股,間接持有近25%權益。交易完成後,和黃會把70%交易所得淨額用作派發特別股息,每股7元。 交易公佈後,股評人普遍認為消息正面,有利和黃股價向上。屈臣氏屬零售業務,面對市場激烈競爭,賬面資產值有限,最大的資產是旗下各公司的品牌和零售網絡。按照今次交易作價,整間公司的市值高達1,770億元,實在要佩服李嘉誠點石成金的能力。可是,3月24日開市後,和黃的股票竟然被大戶拋售,沽空比率高達一成以上,股價由107元急挫至100.6元,收市報101.6元,跌5%。市場傳是因為個別投資銀行過去多月,一直為和黃分拆屈臣氏業務上市造勢,希望承接數十億元的大生意。由於好夢成空,見財化水,故此進行「大報復」,大舉拋售和黃股份,兼且即時降低目標價。和黃去年七月有意將香港的百佳業務出售,由於潛在買家出價不理想而告吹。之後和黃準備分拆港燈和屈臣氏上市,目標是套現過千億元。港燈在今年一月上市,原先最高估值超過600億元,但最後因散戶認購情況欠佳,只能以招股價下限5.45元上市,出售50.1%權益,為電能套現200多億元。上市後港燈一直「潛水」,一度下挫一成多。
港燈上市後,市場便轉為關注屈臣氏上市計劃。過去有消息傳出屈臣氏市值高達3,000億元,佔和黃4,000多億元市值近七成,簡直不可思議。之後估值大幅下調,由1,600億至2,000億元不等。今次和黃以1,770億元的估值出售屈臣氏近25%給淡馬錫,交易費用遠低於分拆上市費用,兼且將大部分所得派給股東,股東應該感到滿意。但對於那些一直唱好,希望透過屈臣氏上市「撈番」一大筆的投資銀行、相關機構和專業人士來說,當然感到十分不滿,故此出現不理性的拋售情況。和黃的業務主要包括長江基建、赫斯基能源、屈臣氏零售業務、電訊、港口、地產和酒店業六大範疇。根據3月24日的股價,和黃佔長江基建78%股權,市值是928億元,佔赫斯基能源34%股權,市值762億元,加上屈臣氏1,770億元的交易作價,合計3,460億港元。當日和黃市值4,330億元,扣除這3,460億元,剩餘價值是870億元。這剩餘價值包括和黃全球的電訊、港口、地產和酒店業務的總市值。那些拋售和黃股份的大戶,到底是覺得李嘉誠「賤賣」屈臣氏,抑或是他們之前高估屈臣氏市值?到底是市場高估長江基建、赫斯基能源市值,抑或低估和黃餘下業務的市值?和黃市值4,330億元,長實持有和黃近50%權益,即2,160億元。長實市值2,850億元,扣除2,160億元,剩餘價值(主要是地產)不過690億元。長實每年售樓收益超過100億元,除非樓市出現大調整,不然長實的地產業務估值理應超過700億元。由此可見,市場不一定準確,特別是由大戶主導的市場,他們為著自身利益,隨時可把股價舞高弄低,小投資者最緊要理智,不要被人愚弄。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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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日愚人節,對筆者來說可算另有一番滋味。一直自以為理財審慎,想不到竟然被一間財富管理公司愚弄,實在感到十分氣憤;故此撰寫此文,特別提醒認購基金的讀者小心謹慎,不要被人愚弄。 事緣在2006年3月,筆者當時仍在理大任教,一位在理大修畢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的畢業生,跟她另一位男同事來探訪我。這位同學是位財務策劃師,向我推介基金產品。我抱著學習心態,向他們二人求教關於基金產品的銷售策略和佣金制度。 當時我清楚表明自己不相信基金經理,但覺得既然花了他們這麼多時間解釋,他們又很坦白地告訴我如何賺取豐厚佣金,故此也認購了一個供款年期8年(已是最短)的保險連基金投資產品,生效日期是2006年4月1日,直至2014年4月1 日屆滿。 過了兩年,該名女學生轉往銀行工作,我的保單變了「孤兒單」,再沒有人跟進。該間財富管理公司後來賣盤,公司名稱一改再改,不時把旗下基金轉名或合併。我每年4月中才一次過收到公司發出的客戶賬戶結算表,告知戶口價值,內容完全沒有提及以什麼價格購入基金,購入數量,也沒有提及從中抽了多少佣金和費用。基金的表現一直跑輸大市和同類的指數基金,虧損程度愈來愈嚴重。但由於退保也要付足未到期前的佣金和費用,供滿後可獲5%紅利,故此唯有被迫繼續供款。希望到今年4月1日便「脫苦海」。
今年3月初,收到財富管理公司來信,告知我已經完成供款,4月1日起不用再供款;又提醒我保單的保障即將期滿,如有任何疑問或垂詢可致電客戶服務熱線。我於是致電給客戶服務部,表明要在4月1日取回戶口價值和紅利。負責接聽的職員說不能透過電話辦理客戶申請,必須填寫一份表格和簽名才可以退保。最快約在4月10日可取回金錢。我很快便收到對方寄來的表格,等待至3月中填妥表格寄回給該財富管理公司。我特意留下電話號碼,方便公司聯絡我。寄出表格後不到10天,便收到該公司寄來的支票,說已按照我的要求以3月19日的價格出售基金,完成退保。我於是致電給公司同一位職員,查問為何這麼快收到支票,款項是否已包括5%的紅利。她過了多天后才給我回覆,說公司收到客戶的退保通知表格後,便會儘快出售基金,不會等待至4月1日。由於我在4月1日前退保,差12天才完成合約,故此即使完成供款,也不能享有5%的紅利。
我聽了後自然十分憤怒,因為忍耐了8年完成供款,亦按照指示填表,電話錄音亦清楚顯示我是打算在4月1日退保和出售基金,現在竟然說我沒有完成合約而喪失紅利。我8年合共供款28萬元,最後只能取回17萬元,損失近四成,公司竟然還設下陷阱,省回應付的5%紅利。我向該公司發出投訴信後兩天,他們決定補回5%紅利給我。我相信這不是個別事件,故此仍決定向有關方面投訴,並撰寫此文,提醒讀者不要誤墮陷阱。倘若過去遇過類似情況,亦應向有關方面(例如保險索償投訴局、保監和消委會)投訴,希望能懲處缺德的公司。據瞭解,金管局已禁止銀行出售類似的保險連基金投資產品,因過去接獲大量投訴,指出產品「食水深」,收費及買賣缺乏透明度,投資表現差。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監管機構若繼續容許缺德的財富管理公司愚弄投資者,把問題交給金融調解員,令人對市場失去信心,對整個財富管理行業的發展也沒有益處。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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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談到八年前認購了一份人壽保險連基金投資(「101」)產品,八年間損失近四成,財富管理公司還想吞掉完成合約的紅利。近月與三名30多歲的中學老師一同吃晚飯,席間談到「101」產品,發覺原來全部「中招」,四人曾經購入類似產品,都招致不同程度的損失。 其中一名老師被人遊說認購了一份供款18個月的保單,後來才發覺合約期是25年,若中途斷供,仍要從戶口中扣除餘下年期的費用才可「甩身」,至今損失三萬多元。另一名老師認購了多份保單,年期由11年至20年,合約供款總額數十萬元,至今又是損失慘重。最聰明的一位老師供了四期,發覺問題多多,情願損失兩萬元也選擇斷供。 這類「101」產品「食水」甚深,認購者很難獲得理想回報。除非投保人身故,受益人才可以取回供款額(或戶口價值,以較高者為準),加上1%額外賠償,故此稱為「101」保單。 以筆者購買的新興市場股票基金為例,財富管理(或保險)公司每月從基金單位數量中收取0.25%費用,一年便是3%有多,八年後即使基金沒有跌價,首年供款亦只餘下77%價值。此外,由於供款額不斷增加,要支付的費用便愈來愈多。 除了財富管理公司每年收取的3%的費用外,負責投資的基金管理公司也要收費,一般收取2%的管理費,從基金單位價格中收取。換言之,財富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單位數量和基金單位價格中每年合共抽取5%費用,故此即使認購的基金(例如股票或債券),每年取得5%回報,認購者亦只能得個「橘」。 舉個簡單例子,一名投資者認購「101」產品,每月供款1,000元,為期八年,總共供款96,000元。財富管理公司在投資者的戶口中每年抽取3%費用,而基金管理公司則抽取2%,合共5%,第一年12,000元供款便被取走600元。數目看來不算很大。但當投資者持續供款,戶口價值不斷增加,被抽走的數目便愈來愈大。 假設每年累積供款相等於戶口價值,即每年基金升值5%,剛好足夠支持5%費用,八年間戶口便被抽走21,600元,即使扣除合約期滿獲得的3.5%紅利,仍要支付18,240元,約佔96,000元總供款額的兩成! 倘若投資者可以選擇兩年後不再供款,但每年仍要支付1,200元費用,八年便要支付9,000元(600元+1,200元×7),是24,000元總供款額的37.5%!即使有紅利,被抽走的戶口價值依然超過三成。 上述例子是假設基金每年升值5%,足夠支付5%費用,八年後投資者依然可以保本,取回96,000元(再加紅利)。但實際情況是基金公司的表現極差;連每年5%的投資回報也達不到,投資者便要蝕入肉,看著本金不斷被侵蝕,還要繼續供款和付費,不能抽身離去。事實上絕大部分主動式(揀股)的基金跑輸大市(見4月5日一期《iMoney》),有港股指數基金竟然落後盈富基金3%(見4月14日《明報》),基金經理的質素和「食水」之深可想而知。須知道各地股市指數(例如恆指)並未包括股息(一般約有3釐),基金公司即使表現與大市同步,其實已跑輸了幾個百分點。 2006年政府正式取消遺產稅,希望有助香港發展成為財富管理中心。想不到過去八年,金融機構大賣「有毒」和「食水深」的投資產品,財富管理中心變成財富轉移中心,實在叫投資者對市場失去信心。 上期更正 金管局並非完全禁止銀行出售「101」產品,但因限制多多(例如要求公開收費資料),故此不少銀行不再售賣。另外查實筆者的保單合約紅利只有3.5﹪,而非5%。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