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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兩電合謀調高電價(2013/12/19) 林本利

2013-12-19  NM
 
 

 

中電宣布明年加價3.9%,並預告之後幾年因燃料費急升,仍會大幅加價,整體電價將會超越港燈。港燈則宣布凍結收費,並估計(不是保證)之後幾年都不會加價。

中電的加幅低於通脹,港燈更決定不加價,本應令用戶感到欣慰。立法會議員林大輝大讚港燈「大發慈悲」,呼籲李嘉誠唔好撤資。若仔細分析兩電的電價調整,明顯是要確保賺到盡,並方便港燈明年初分拆上市。

兩電的電價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基本電價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價是用作收回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酬、流動負債利息、折舊、標準燃料費、政府差餉、地租和稅項,以及應得的准許利潤。至於燃料價條款收費,主要是反映實際燃料費與標準燃料費之間的差異。預計燃料費高於標準燃料費,便會徵收額外燃料費;若預計燃料費低於標準燃料費,則會給予回扣,即表示用戶的總電價會低於基本電價。過去兩電以燃煤為主要發電燃料時,當煤價低企時(甚至低於標準價格),用戶便可享有回扣。

今次政府與兩電檢討明年電費,以及審批2014 - 2018五年發展計劃,向立法會披露詳盡資料(商業敏感資料除外),令市民較易掌握兩電調整電價的理據。亦由於有這些資料,讓市民知道政府其實是協助兩電賺到盡,而不是維護市民利益。

中電調高基本電價4.2仙,增幅為5%。這每度電4.2仙的加幅,其2.5仙是為了停止電費穩定基金於2014年因入不敷支而繼續下降,另外1.1仙是為了令電費穩定基金由2013年底800萬元結餘,增加至2014年底3.1億元。港燈更大幅調高基本電價7.1仙,增幅為7.5%,當中約1.8仙是為了將基金結餘增至1.7億元。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電費穩定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累積和提供資金,以減少電費的增加或在合適情況下促進電費的下降。電費穩定基金類似舊協議的發展基金,當電力公司實際賺到的利潤高於准許利潤,便要將多出的利潤撥入基金。當實際利潤低於准許利潤,便由基金撥出款項補足。過去由於本地電力需求增長強勁,加上中電大量售電給內地,八成利潤撥入基金內,故此基金累積一定款項,可以用作減價。但近十年兩電售電增長大幅放緩,甚至出現倒退,港燈的發展基金在2003年「乾塘」,連續四年賺不到准許利潤。按照協議的精神,政府審批兩電的基本電價加幅,只須足以讓兩間公司賺到9.99%准許利潤。但今次政府卻容許兩電調高加幅,美其名是讓電費穩定基金不致「乾塘」,實際是幫兩電買保險,向用戶多收近五億元放在電費穩定基金內,確保它們賺足准許利潤。倘若兩電明年售電量低於預期,基金仍有足夠款項撥出,讓它們可以賺到盡。同樣,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本應是用作反映預計燃料費和實際燃料費的差異,不應用作穩定電價而故意多收或少收,以致出現巨大盈餘或赤字。近年煤價大跌,中電的燃料賬已增至12.6億元,本應調低燃料費,但政府竟然還容許公司繼續累積盈餘至14億元。至於港燈,政府亦容許公司的燃料賬由5,000萬元上升至2.2億元,做到燃料費跌幅剛好相等於基本電價升幅,令多年支付高昂電費的港島區用戶,無法享受電費下降的好處。政府及兩電解釋明年額外多收基本電價和燃料費,可以減輕未來的加價壓力,幫助穩定電費。然而,若用戶日後搬遷至不同供電區,或者移民,甚至過身,兩電又是否會退還明年多付合共21億元的電費?由此可見,今次電價調整明顯保障兩電的利益,令兩電穩賺准許利潤,多於照顧用戶的利益。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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