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金融改革:「關鍵看演員」
http://www.infzm.com/content/74379編者按:
二十年前,溫州曾經是金融改革的先行者,後來卻因為害怕風險裹足不前,改革停滯甚至倒退。此後,溫州在全民借貸的畸形之路上越陷越深,最終在去年引爆信貸危機。
危機催生了新的改革。3月底,國務院批准溫州進行金融綜合改革試驗。
無論對民間金融,還是中國經濟來說,這都是一次不容錯失的機會—— 「溫州悖論」長久地困擾著中國經濟:一邊是有錢無處投,一邊是有項目缺錢。打通民間資本與實體經濟之間的血脈通道,成為改革的重中之重。
至於如何改革,坊間關於「頂層設計」與「基層設計」的爭辯尚未有結果。也許,中國的改革從來沒有劇本,更值得期待的是演員的表現。
已過花甲的楊嘉興現在最大的夢想,就是重拾舊業:1986年,他開辦了新中國第一家股份制私營銀行——溫州鹿城城市信用社。
次年,大洋彼岸的《紐約時報》撰文點評:「在溫州,中國國營銀行的壟斷地位被打破。」
然而,此後十餘年,現實卻指向了相反的方向——民間金融創新卻停滯不前。
1995年,在得知溫州43傢俬營的城市信用社和金融服務社要被國有金融資本「收編」之際,安全經營了10年的楊嘉興全身而退。自此,他一直密切關注國家的相關金融政策,試圖東山再起。
之後,中央出台了若干政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包括2005年的「非公經濟36條」、2010年的「新非公經濟36條」,以及2008年的小額貸款公司放開,然而楊嘉興卻只收穫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終於,2012年3月28日,他等來了這輩子最大或許也是最後的一次機會。當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實施《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
這也讓楊重燃「民營銀行家」的夢想。在4月13日溫州當地的一個關於金融改革的公開論壇上,他忘情高呼,「我們這批人再次向金融機構進軍的時間到了!」
第二條,破局的「試金石」
在國務院交給溫州綜合金融改革的十二項任務中,最重要的就是第二條,那就是,能不能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
在3月28日這一天,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幾天後,溫家寶在福建調研時指出,打破金融壟斷,「中央已經統一了思想」。
「我這裡坦率地講,我們銀行獲得利潤太容易了。為什麼呢?就是少數幾大銀行處於壟斷地位。現在所以解決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根本來講,還是要打破壟斷。」溫家寶在調研中說。
中國現有國有銀行壟斷的金融體系偏向大型國有企業,中小企業一直備受融資難的困擾,尤其這兩年隨著央行緊縮銀根,中小企業貸款變得更難。催生民營銀行對改善整個壟斷失衡的金融系統有著不可替代的意義。因此,本次溫州金融改革被外界貼上了打破金融壟斷的標籤。
然而,備受期待的利率市場化、民營銀行試點兩項內容,在《總體方案》中被淡化,這也令一些市場改革派人士有些失望。
儘管民營銀行的提法被弱化,但《總體方案》還是發出了積極信號——政策層面肯定了民間資本可發起新型金融組織。
輿論普遍認為,在國務院交給溫州綜合金融改革的十二項任務中,最重要的就是第二條,那就是,能不能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
溫州本地一位不願具名的企業家和投資家把中國當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統稱為「偽民營銀行」——儘管民營資本佔大股,但行長任免是由政府部門而不是股東決定。
社會各界簡直是拿著放大鏡、「字斟句酌」地在研究第二條的這兩句話,即「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製為村鎮銀行」。
楊嘉興的希望也就在這條。如果這條意味著民間資本,包括像楊這樣的自然人,可以作為主發起人設立村鎮銀行——不僅投資主體是民資,而且也是由民資自己而非國有的金融機構來管理,那麼楊的夢想就有望實現。
「只要銀行不參股,是大是小、什麼名稱都沒有關係,哪怕再小搞個金融服務社都行。」楊嘉興說。他只希望能有個國家承認的名分去做26年前他就已經在做的業務:做大銀行不願意做的個體戶和小微企業貸款。
實施細則的出台和落實,也讓楊嘉興在內的溫州民間金融人士翹首以待。尤其是第二條的實施細則,被廣泛看成是溫州這次聲勢浩大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驗是創新還是守舊,是前進還是倒退的「試金石」。
失落的十年
因為害怕風險而裹足不前,導致溫州的金融改革因噎廢食,此後十年時間裡,溫州在全民借貸的路上深陷泥沼,並最終引爆了大規模的高利貸危機,這也成為溫州金改「失落的十年」。
事實上,這並不是溫州第一次成為金融改革試驗區。
早在改革氛圍濃厚的1980年代,溫州就是金融改革的先行者。
1984年,溫州誕生了第一傢俬人錢莊,1986年誕生第一家民營股份制城市信用社。隨後,幾十家類似金融機構誕生。這些機構,基本上都執行著市場化的利率。
當時,溫州當地官員頂著各種壓力,極其支持這些改革,溫州民間金融得以迎來一個發展的黃金年代。不過,發展的過程魚龍混雜,也缺乏監管,「台會」由此盛行,並一度造成一場金融秩序的大混亂,甚至多次鬧出人命。
那場混亂與隨後的大整頓,讓許多人都心有餘悸。溫州金融改革的步子,由此慢了下來,即使是後來央行批准溫州成為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2002年,時任央行行長戴相龍批准溫州成為當時中國惟一的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其內容比本次改革還要超前:不僅提出了這次改革沒有提及的利率市場化,還明確提出允許民間資本成立民營銀行等內容。
央行行長戴相龍當年在溫州調研後,曾公開表態:「溫州市場經濟活躍,發展富有活力,在此實行某些金融改革最有基礎和條件。」
當時的改革框架是:要把吸引民營資本改造股份制商業銀行這面旗幟樹立起來,吸引民資改造中小銀行,比如溫州城市商業銀行這家地方性商業銀行可以吸納
民間資本再擴股;要加快農信社改革,吸引民間資金、更多農民入股,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比如樂清、瑞安農信社可以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此外進行利率改革、建立
小型投資公司、成立擔保公司等等。
2002年,溫州本地一批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家,就在戴相龍調研中表達了設立民營銀行的意願,這些溫州民間資本甚至籌集了10億,還從四大行挖了個行長,為籌建民營銀行積極厲兵秣馬,但銀監會對此事始終未作批覆,後來也就不了了之。
在戴相龍溫州調研前後,關於民營銀行的爭論已經波瀾四起。反對的聲音認為,溫州在1990年代初期就出現過亂集資、亂批金融機構、亂從事金融業務的
「金融三亂」,最多時整個溫州有200多家基金會、170多家城市信用社,溫州民間資本也活躍在這些金融機構之間,儘管這些機構都限制民資的進入,但不少
民營資本設法戴上集體帽子,從而成為實際的出資人。
由此滋生的問題是,一些機構一開始就把它當作圈錢的地方,出資人另外辦企業並源源不斷地向自己的企業貸款,這樣形成的壞賬數額驚人。
這種野蠻成長的結果,一度造成金融混亂的慘痛局面。到了1999年,溫州不得不對225家農村合作基金會、民融資金服務部以及農村金融服務社進行清理整頓。而在此之前,溫州已於1998年對57家城信社進行了清理整頓。溫州也就被視為民間金融領域的「罪魁禍首」。
2005年,溫州市銀監分局和溫州市體改委聯合完成的一項研究課題認為,「在當前的形勢和經濟、金融環境下,設立民營銀行時機尚未成熟」,民營銀行「不可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這場改革於是無疾而終。事隔10年,溫州再次來到幾乎同一起跑線上,只是現在,曾經在金融創新領域一騎絕塵的溫州已遠遠落後:溫州沒有如北京中關村
和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那樣的新三板市場(即OTC市場,非上市公司股權場外交易市場),溫州沒有本地的信託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屈指可數,而且幾乎都
沒有投本地企業。
即使在溫州人曾經領先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民營銀行方面,台州、寧波等城市都已後來居上。「他們都是在學我們呢。」在1984年就創建了新中國第一個
私人錢莊的方培林羨慕嫉妒恨。而溫州自從上世紀90年代收編了私營的股份制城市信用社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官方承認的民營銀行。
因為害怕風險而裹足不前,導致溫州的金融改革因噎廢食,此後十年時間裡,溫州在全民借貸的路上越陷越深,並最終引爆了大規模的高利貸危機,這也成溫州金改「失落的十年」。
「高利貸危機」倒逼改革
「如果中央不馬上批准在溫州改革,讓民間資金搞活,溫州會死定的。」楊嘉興說。
外界普遍認為,2011年下半年溫州爆發的民間借貸危機,直接促成了這次國家層面的金融改革試驗區落地溫州。
然而事實上,早在2010年,剛剛履新的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在察覺到了溫州的高利貸問題後,很快就決定以此為契機推動一場金融改革。
時任浙江大學社會科學學部主任的史晉川就是當時為溫州市委撰寫改革方案的學者之一。2011年清明節後,史晉川任組長的浙江大學課題組完成了《溫州地方金融改革創新研究報告》。正是這份報告,成為日後溫州上報國務院「綜改方案」的藍本。
溫州方面將報告整合成一份「溫州地方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方案向上申報。據史透露,當時溫州市委領導帶著方案「跑省裡跑北京」,卻「到處碰軟釘子」。
直到2011年下半年危機浮出水面,震驚全國。2011年10月4日,溫家寶總理視察溫州後,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方案才駛入了申報快車道。
不過,儘管自2011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出台了多項緩解溫州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舉措,但溫州的民間信貸危機還遠未結束。
記者從多方消息源證實,由於支撐溫州民間信用的擔保體系崩塌,溫州民間信貸已基本「冬眠」,無論銀行還是小額貸款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現在都非常「惜貸」,跑路潮仍在繼續——據多方消息,2012年1-3月,溫州又跑了六十多人,因信貸壓力而自殺的事件仍不斷見諸報端。
而接下來的4-6月,隨著新一輪還貸高峰的來臨,危機或許還會升級。「接下來跑路的或許就是銀行行長了。」溫州中小企業協會會長周德文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溫州銀監局的資料顯示,2012年2月末溫州銀行業不良貸款率為1.74%,已經8個月呈現上升態勢,比2011年6月末最低時的0.37%飆漲了370.27%,達到了十年來的歷史高位。其中,一家國有大行溫州分行的不良貸款達到20.9億元,居各家銀行之首。
伴隨持續不斷的跑路潮,溫州的民間信用已瀕臨崩潰,一個電話就能籌資幾百萬上千萬的日子已經過去。業內人士稱,現在溫州的銀行一聽到「永強」(溫州民間信貸危機的重災區之一)就怕,而全國的銀行一聽到「溫州」就怕。
「現在外地商家一聽到是溫州的,都要求先交錢再發貨。」一位溫州本地企業家說。
「這種信用危機,幾年都恢復不了。」新中國第一家「私人錢莊」——溫州蒼南縣「方興錢莊」的創始人方培林說。
當銀行和民間資金同時擰緊水龍頭,人工、能源等成本仍在上漲之際,更讓溫州中小企業雪上加霜的是,2012年開始出現罕見的「訂單荒」。
據溫州海關數據統計,2012年2月溫州外貿出口5.14億美元,同比減少30.87%,環比減少更高達72.05%。其中受歐債危機影響,對歐盟貿易額為1.5億美元,同比減少44.35%。
按產業分的話,溫州典型產業鞋靴、服裝、通斷保護電路裝置、眼鏡及閥門2月的出口金額,分別同比下降為40.17%、47.86%、24.44%、51.13%和27.51%。
溫州鞋業協會會長謝榕芳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溫州鞋業出口第一季度高達15.3%的下降幅度,為「歷年來所沒有的現象」。
「溫州經濟正遭遇幾十年未遇的困境。」鹿城一家小額信貸公司不願透露姓名的總經理說。
溫州佑利控股集團董事長胡旭蒼,也是溫州第一傢俬募股權基金的創始人,更是極端悲觀,隨著未來兩個月還債高峰的到來,如果銀根再不放鬆,「溫州民營企業可能全死光」。
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溫州人對「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能以前所未有的僅5個月的速度獲批給予了「民間」解讀。「如果中央不馬上批准在溫州改革,讓民間資金搞活,溫州會死定的。」楊嘉興說。
打通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如何打通約8000億民間資金和實體經濟之間的通道,正是溫州這次金融改革的著力點。
3月28日,當溫州成立國家級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消息一傳開,溫州中小企業協會會長周德文的辦公室立馬車水馬龍。找他的人基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
陷入生存危機的企業家們,前來諮詢這場改革能否以及如何幫助他們走出困局?另一類是手握大量現金的企業家,他們關心的問題則是:他們能做什麼。
這恰好就是溫州悖論的集中寫照:民間仍然有很多的錢卻沒地方投,而本地中小微企業又嗷嗷待哺。如何打通約8000億民間資金和實體經濟之間的通道,正是溫州這次金融改革的著力點。
「改革主要是建機制。」溫州金融辦主任張震宇說。
鏈接
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在《溫州金融改革再出發——對溫州金融風波的認識及推進改革思路》中提出的金融改革建議:
一是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民間金融機構,取消計劃審批制,實行登記備案制;
二是放寬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發起人的資格限制,向合格的自然人投資者開放;
三是在溫州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中開展利率市場化改革試點;
四是在溫州試點建立OTC(場外交易市場或櫃檯交易市場)。
這個機制,在浙大的史晉川看來,就是構建一個與溫州民營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地方金融體系,即小微企業可以通過向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
地方金融機構貸款(間接融資),而當企業要轉型升級、融資數額大增的時候,則可以通過私募股權基金以及非上市公司的場外股權交易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
2011年溫州跑路潮中最典型的案例——溫州「眼鏡大王」胡福林就是倒在了融資問題上。
2008年4萬億時代中,銀行行長們追著胡福林貸款,鼓勵他投新興產業。胡福林於是選擇了資本密集型的光伏太陽能。然而2009年年底,銀根開始收緊,胡買設備的錢已經支付,可設備還沒有到位。無奈之下,他籌借了高達5億的民間高利貸。
「實際上他的融資方式不恰當,不太適合銀行貸款,尤其是絕對不適合用銀行的短期貸款。」史晉川說,「最好是股權融資,因為這種投資不是說一年兩年就能收回來的。」
私募股權投資(PE)就是一種對非上市企業進行投資,在企業上市後通過出售股權等方式套現退出的一種投資行為,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週期。
「直接融資的問題,也就是地方資本市場發展,是我們這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溫州金融辦的張震宇說。
頂層設計VS基層設計
周德文更是直言,現在就要看溫州地方官敢不敢把「烏紗帽放在桌上」。
與外界對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普遍歡飲鼓舞不同的是,溫州本地對這個消息的反應頗為複雜。
感到振奮的人如溫州中小企業的代言人周德文。2011年溫家寶總理溫州調研期間,周專門向總理建言溫州試點金融改革並得到總理首肯。他告訴絡繹不絕地前來打聽投資機會的會員企業家們,這次,民間資本「可以堂而皇之地進入金融領域」。
悲觀的也大有人在。在方培林看來,這次改革如果不是倒退(因為上世紀80年代溫州就已經大量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並實際上執行市場化利率),也至少是在原地踏步。
「不管改不改,這12條其實溫州都在做。」他說,「這就好比兩人結了婚,孩子也大了,現在你來發個結婚證。」
一位不願具名的溫州投資家更是從這12條中讀出了「決策層沒有人想真正打破金融壟斷」。他說,除非誕生真正的民營銀行,否則,「在溫州辦幾家小貸公司就能打破金融壟斷?在這12條裡我看不出一絲曙光!」
相比樂觀和悲觀,持觀望和審慎樂觀的人似乎更多。
溫州經濟研究者、前溫州市政策研究室主任馬津龍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儘管國務院的「12條」措辭模糊,但正好給地方提供了「想像空間」。改革能不能成
功,關鍵看地方政府能不能以積極、主動的改革態度落實細則。「上世紀80年代溫州私營銀行誕生的草莽年代,連個影子文件都沒有!」
評論者馬光遠也持相同觀點。他說,「中國的改革沒有劇本,我更期待的是我們的溫州『演員』。」
周德文更是直言,現在就要看溫州地方官敢不敢把「烏紗帽放在桌上」。
4月9-10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到溫州調研。根據公開報導,他的發言未有提及「打破金融壟斷」,而是強調改革要立足溫州實際,解決溫州當前經濟金融運行中存在的「兩多兩難」(民間資金多投資難,中小企業多融資難)的突出問題。
不過他對溫州說,改革「允許試錯」。面對「尚方寶劍」,溫州負責金改的一位官員在近期的一檔財經節目中則表示,對他而言,這次改革「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溫州本地學者擔心,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地方政府可能會趨於保守,事事請示,層層報告。
「中央是允許你試錯,但一旦錯了,你的官是升不了了。」溫州本地一位熟悉官場的企業家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至少,目前在如何闡釋最關鍵的第二條,即能否誕生真正的「民營銀行」,溫州地方官員尚不能確定。
溫州金融辦主任張震宇明確地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到底民間資本能不能取代之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為村鎮銀行的主發起人,溫州目前由明星企業作為主發起人的小額貸款公司能不能直接轉製為村鎮銀行(這意味著同時保留對村鎮銀行的自主經營權),審批權在「銀監會」。
而12條中的「推動更多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是另一個溫州向國家爭取的改革領域,審批權則在證監會。張震宇指出,溫州希望私募債的價格能定在小額貸款公司(最高為銀行基準利率的4倍)和銀行貸款利率之間,「我們現在跟證監會在討論」。
不過,就在溫州金改獲批前不久,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在一篇文章中透露的改革思路,尺度極大,令人期待。
在2012年3月1日出版的《中國改革》上,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撰寫了《溫州金融改革再出發——對溫州金融風波的認識及推進改革思路》。在這篇文章中,他指出,溫州要立足長遠,本著更加積極主動的態度,更大力度地推進金融改革。
文中所提的4條建議,前兩條內容意味著溫州將完全放開本地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准入,村鎮銀行不僅要成為民資自主管理的民營銀行,而且主發起人可以不再是企業,而是合格的自然人。
這些建議,除了利率市場化以外,都可置於措辭模糊的「12條」之內。現在人們最為期待的是,這些建議能出現在溫州即將出台的改革細則中。
地下民間借貸「陽光化」
作為放貸方的個人,害怕露富,特別是公務員和官員。作為借貸方的中小微企業,如果要來這裡登記借款,也相當於把企業的財務狀況曝光。
溫州幾乎全民放貸,民間借貸規模大約有1000億。如何讓這筆龐大資金從地下走到地上,納入規範化管理,亦是這次金改的重點。
就在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獲批的第二天,一家全新的公司——民間借貸登記服務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正是這家由14家法人、8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公司,被賦予了「讓溫州地下借貸陽光化」的重任。
不過,公司開業的時間一拖再拖,其原因據說是因為投資人和政府並沒有完全想好這個東西具體該怎麼做。
首先遭遇的就是法律困境。由於旨在讓地下錢莊陽光化的《放貸人條例》總是難產,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能向企業貸款的就只有銀行等金融機構,企業如果向個人融資就是違法。中國因為非法集資被司法處置的案例從未斷過。
當然,既然民間借貸登記服務有限公司已經完成註冊,那麼企業向個人融資的行為就應該是得到有關方面默許的。
但是,真正要讓借貸雙方都有動力來這裡登記,尚有許多難題。
作為放貸方的個人,害怕露富,特別是公務員和官員。而且一旦有利息收入,根據國家法律還要繳納高達20%的個人所得稅。而原來民間借貸因為是地下,所以沒有納稅。
而作為借貸方的中小微企業如果要來這裡登記借款,也相當於把企業的財務狀況曝光。現在溫州很多出現財務危機的中小企業,即使政府有資助資金都不敢
用,就怕被銀行知道,列為「關注」對象,斷了今後從銀行貸款的路。而且如果出現還貸逾期或者不還,不僅下調信用評級,企業還要面臨司法訴訟。
「如果沒有給放貸人保障,沒有給借款人貼息,我幹嘛來這裡登記,不嫌麻煩嗎?」方培林反問道。
企業一旦開張後,還將面臨一個很大的挑戰,即如何平衡一家民營企業的逐利衝動和承擔民間信貸「陽光化」重任這個准公益組織之間的矛盾。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本來是政府要辦,但專家討論的結果是,如果政府辦,「完全不可能辦起來的」。
「因為一旦政府直接介入,就面臨借貸雙方需要繳稅的問題。」該人士說,「另外,政府擔心一旦有借款不還的情況,出資人會找政府算賬。但其實投資總是存在風險的」。
所以溫州政府後來決定讓民間來辦,並讓鹿城區明星企業開元集團牽頭。
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負責人徐智潛說,當前登記中心的運營費用是依靠向入場中介機構收取租賃費。「現階段,登記中心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而是帶有公益色彩的純服務機構。」
「如果虧損,那麼財政會補貼一點。」徐說。
面對所有潛在的問題,作為股東之一的溫州中小企業協會會長周德文強調:辦法總比問題多。
「其實就是想通過這個平台服務中心,重新建立溫州的契約精神。」上述知情人說。溫州的信用重建並非一兩天之功,也不是說設立了一個登記服務中心馬上就能解決。「不過,這是我們必須要走出去的一步,一直堅持下去,路慢慢會走通的。」
台灣最牛經營權爭議 為何落不了幕? 糾纏十年 太平洋SOGO案五大關鍵
2012-05-21 TWM
纏訟十年的SOGO案近來有爆炸性發展,不僅讓徐旭東落淚、震怒,不惜暫停集團在台投資,遠東集團兩千 位員工甚至走上街頭!究竟SOGO案歹戲拖棚的癥結在哪裡?本刊提出關鍵五問,並徵詢各方解答,讓讀者和投 資人不再霧裡看花!
撰文•林讓均 纏訟十年的SOGO(太平洋崇光百貨,以下簡稱「太百」)案,最近有關鍵性發展,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與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啟動新一波攻勢!
時間回到五月七日,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緊急召開記者會,拋出「遠東集團暫停在台投資」的震撼彈。本周還 不惜與二千位員工走上街頭抗議。
但此場記者會最教人震驚的,是年屆七旬的徐旭東,出人意表地當眾落淚。 批經濟部犧牲遠東集團
徐旭東震怒、落淚
是誰讓掌控超過六千億元市值集團的徐旭東,如此痛心?原來,五月四日,經濟部准許太流的臨時監管人(以下 簡稱「臨管人」)在三個月內改選太百的董監事,等於挑戰徐旭東對太百的經營權。
當時法院裁定的太流臨管人有三位: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榮傳、中國科技大學企管系教授王弓與勤敏會計師事 務所會計師簡敏秋。前兩人由李恆隆所提名,而後者則是太百創辦人、太平洋建設(以下簡稱「太設」)章家提名。
五月十一日,臨管人風波又有戲劇性發展。台北地院撤掉陳榮傳,新增遠東提名的財政部前部長邱正雄、誠品董 事長吳清友與資深律師陳志雄,臨管人從原本的三位增加為五位。不過,邱正雄因事先不知情,火速請辭。
這樣的組合撮合三方提名的人選,也代表未來在臨管人代行職權的太流董事會中,三方勢必有一番角力,是否能 在八月四日前,改選完太百董監事,還充滿變數。
這件纏訟十年的業界奇案,為何至今落不了幕?到底還有哪些關鍵爭議? 首先從近來的臨管人風波談起,當初台北地院何以裁定臨管人接管太流董事會呢?臨管人的任務究竟是什麼? 為何選派臨管人? 台北地院今年二月裁准臨管人,關鍵就在於,去年八、九月間鬧出的太流及其子公司太百的董監「雙胞案」。 去年六月,太百董監任期屆滿,遠東八月選出以黃晴雯為董事長的董監事;同時,認為此次改選會議無效的李恆隆,也不甘示弱地選出以翁俊治(前統領百貨董事長)為董事長的董監事版本。在此之前,徐、李兩派已各擁人馬改選太流董監事,並將各自版本送交經濟部審理。
為此,經濟部當時還邀集法律、企管背景的學者專家與跨部會官員,召開專家會議,會中多位學者即拋出「臨管 人」建議。李恆隆隨即在去年底,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選派太流臨管人。
今年二月,台北地院依據《公司法》第二○八條裁定臨管人,認為「按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得選任 一人以上之臨時管理人,代行董事長及董事會之職權……」。
法官當初在判決書中載明,太流臨管人的主要職責是「代行太流董事會職權」,還可指派人選到從屬公司太百擔 任法人董事,「不僅可解決相對人公司(指太流)無合法之經營階層以營運之窘境,……(還)可同時解決太百經 營階層之適法性……。」外界解讀,台北地院是想以臨管人一舉解決雙胞案爭議。
太流資本額到底是多少? 而SOGO案纏訟十年的過程中,所有人最想問的,甚至法官與主管機關據以為裁定標準的,就是太流資本額是多少?究竟是李恆隆主張的一千萬元,還是徐旭東強調的四十.一億元?
根據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的登記,目前太流的資本額是一千萬元。但在此之前,曾經有長達七年的時間登記的資本額是四十.一億元,轉折關鍵在於二○○九年十月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金上重訴字第六號」的一紙判決。
此案針對「○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增資會議」一事,認定當時負責會議紀錄的郭明宗偽造文書,高檢署因而質疑當 時為增資而召開的股東會不合法,認為應撤銷四十億元增資登記。
「這紙判決之後,高檢署行文通知經濟部撤銷增資登記,經濟部才據此在一○年二月三日做出行政處分,將太流 當時登記的四十.一億元資本額,回復為一千萬元!」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說明。
但事情至此,太流資本額的認定還未拍板定案! 因為遠東並不服氣,以旗下持股太流約五六%股權的遠東百貨(以下簡稱「遠百」)名義,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經濟部撤銷這項行政處分。另一方面,遠東也舉出另一紙有利遠東、一○年九月出爐的高等法院判決「九十七年度矚上易字第一號」。
該案是檢方提起上訴,認為徐旭東等人未徵詢太設,即私下擬定協議,讓遠東集團透過增資取得太流股權,涉及 背信。但後來徐旭東獲判無罪,遠東集團也因而據此表明當初的增資合法。
同樣是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卻呈現一案兩判的歧異,對增資是否有效各自表述,這是怎麼回事?
「其實並沒有互相牴觸,因為這兩個判決一個是針對『偽造文書』,一個關於『背信』,但這都是在推論過程中 的附帶說明,都只算是『旁論』,並沒有直接對經營權或資本額做出認定!」台大法律系教授、商事法學研究中心 主任黃銘傑說。
此外,李鎂也解釋,就算董監名單獲得商業司登記,也只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該登記而未登記,不得 對抗第三人的侵權行為;但登記也不代表是對經營權的最終認定!」哪些判決影響經營權認定?
既然太流的資本額認定出現歧異,那麼,哪些關鍵判決會左右經營權歸屬?
「解決經營權爭議,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是直接提起對股東權的認定訴訟!」黃銘傑說。 目前,影響SOGO案經營權判定的關鍵判決有三個。其中一個,就是遠百在一○年三月提起的「確認股東權存
在」民事訴訟。
遠東集團委任律師楊政憲說,上述官司已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判決結果將對太流經營權做出最直接認定。 而第二個關鍵判決,就是在經濟部撤銷四十億元增資登記之後,遠百對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行政處分」的行政訴訟。但該項官司目前停止訴訟,理由在於高等行政法院正等待之前「九二一增資會議是否偽造文書(九十三年度金上重訴字第六號)」一事的上訴結果。
而該刑事訴訟,就是第三個關鍵判決。 楊政憲說,當時該案有三名被告被判有罪,除了郭明宗判刑定讞、不得上訴之外,李恆隆與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賴永吉(時任太百董事長),都針對偽造文書與背信案向最高法院上訴。後來,該案被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進行更一審。
而這件刑事訴訟,也將影響高等行政法院對「是否撤銷增資登記」的判斷。 SOGO案懸而未決,投資人最關心的,則是遠東集團財報從○二年起就認列太百獲利,若經營權變天是否須重編財報?
股權變債權 遠東得重編財報?
「這其實不是會計問題,而是法律問題!」政大會計系教授許崇源說,如果經營權變天,遠東集團投入的四十億 元股權就變成債權。至於,股權如何替換為債權?債權的利息該如何換算?他說,還有賴司法機關如何判定雙方的 權利與義務關係。
但在經營權最後判定之前,畢竟SOGO案紛擾許久,資本額登記也回復為一千萬元。許崇源提醒,投資人應該 密切注意遠東集團的財報,是否據實揭露潛在投資風險。
本刊統計,分別持有太流五六%、四三%股權的遠百與遠東新世紀,光是去年兩者合計就認列了太流約五.三三 億元的獲利。而從○二年至今的十年間,遠東集團共認列了太流超過五十億元的獲利。
如此龐大的數字,又涉及太流大股東遠百與遠東新世紀共十七萬名股東的權益,一旦重編財報將茲事體大,也無 前例可循。本刊對此詢問金管會意見,證期局主祕吳桂茂表示不方便評論。
「目前的權宜之計,是在現行財報架構下加註『財報存在不確定性』;未來若經營權易主,財報是否重編,須視 財報是否有重大錯誤,以及變動金額是否達到重編條件。」一位不願具名的會計師表示,現行的財報重編條件包括:更正稅後損益金額在一千萬元以上,並且達到原決算營業收入淨額一%或實收資本額五%以上。追本溯源 遠東並未完成交易? 十年間的紛擾,至今還無法落幕。令人不禁想問,SOGO這樁商業交易案,當初是否交易完成?交易過程又有哪些瑕疵?
對此,身為太流增資前最大股東,握有六成股權的李恆隆直指「遠東並未完成交易」。李恆隆透露,當時與遠東 協議,要在開發完SOGO台北復興館、大陸太平洋百貨之後,再進行鑑價、議價,而後才履行交易;沒想到遠東 先行對外宣稱已經完成交易。
遠東集團表示不願隨之起舞,引用判決強調增資並無不法,「且藉由增資太流取得太百經營權,也屬正常商業行 為之一種!」「從結果看來,此案的爭議就在於雙方並未明確訂下交易價格、履約方式與期限,才導致一場交易、 多種認定的結果!」黃銘傑指出,「SOGO案的癥結,其實就是當初交易雙方輕忽了『程序正義』,以至於衍生 出後續的法律爭議!」他也建議,商業交易前,一定要進行「Due Diligence」(DD,實質審查)。也就是對交易 標的進行「正當注意調查程序」,以避免交易風險。
「SOGO案並不複雜,只是每個官司環環相扣,要想解決所有事情,必須等所有流程跑完才行!」他直言,SOGO案的關係人都在打「迷糊仗」,導致這場前所未見、曠日廢時的司法戰爭。
不僅走上街頭抗議的遠東員工很感嘆,台灣社會一提起此案,也直呼「十年了,吵到臭了!」只是SOGO案三 方加起來超過五十件官司,要讓這齣歹戲落幕,恐怕沒那麼容易!
股權將變債權? 徐、李各自表述 李恆隆版(增資前)
資本額1千萬元
李恆隆(太設章家信託移轉)60% 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資本額1千萬元) 78.6% 太設章家 13%
SOGO員工 8%
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 40% 徐旭東版(增資後)資本額40.1億元遠東集團(增資40億元) 超過99% 李恆隆 不到1%
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資本額40.1億元) 78.6% 太設章家 不到13%
SOGO員工 超過8% 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 0.1% 整理:陳兆芬
SOGO經營權爭奪案大事紀2002.01 太設集團章家發生財務危機,為免波及SOGO,委李恆隆設太平洋流通(簡稱太 流),再將太平洋百貨(簡稱太百)持股集中到太流,太百、章家各持有太流四成、六成股權,章家再將股權信託 登記給李恆隆。
2002.07 章家要賣太百,原和寒舍蔡家談妥,徐旭東洽購不成,轉與李恆隆商議藉增資太流,入主太百。
2002.09.21 李恆隆召開太流增資股東臨時會,通過太百資本額從1千萬元增資至10.1億元案。此會議後來被指偽 造文書,讓增資的合法性受到質疑。
2002.09.26 遠東集團將10億元增資款匯入太流帳戶,取得99%太流股權、掌控太百,之後又二度、三度增資,前 後總共增資40億元。
2003.02 太設章家不滿李恆隆與徐旭東,告兩人背信;李、徐也生履約爭議,自此三方纏訟10年,國內外官司多 達60件,李、徐、章先後遭到起訴。
2008.08.29 針對背信案,地院一審判徐旭東無罪,但遠東集團須增付收購太流價金。
2009.10.26 高院判定2002年9月21日太流的增資會議紀錄造假。
2010.02.03 經濟部依據高檢署撤銷太流股東臨時會增資案函文,撤銷遠東集團對太流的三次增資登記,太流資本 額從40.1億元回復到1千萬元。李恆隆成最大股東,遠東集團隨即申告反擊。
2010.09.08 高院判決徐旭東背信案無罪,埋下2011年各自改選太流、太百董監事的僵局。
2011.06 太百SOGO董監事任期屆滿。
2011.08.26 由遠東集團主導股東會選出「徐旭東版」SOGO新任董監事,李恆隆未出席股東會,「徐旭東版」新任 董監事名單送經濟部審理中。
2011.09.06 李恆隆認為遠東集團主導的股東會無效,自行召開股東會,通過「李恆隆版」新任董監事名單。
2012.02.16 李恆隆向法院聲請選任太流臨時管理人,以解董監改選僵局,獲地院裁准。
2012.05.04 三名臨管人向經濟部申請召集太百臨時股東會,改選董監,經濟部點頭,並限三個月內召開,威脅遠 東集團續掌太百。
2012.05.11 台北地院撤銷其中一位臨管人資格,增派遠東提出的三位臨管人。至此,太流公司的臨管人增為五位
。
整理:陳兆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