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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銷售流程的營運審計(前言)》簡單地介紹了銷售流程營運審計的幾個問題,並提及將會分別講Credit sales 和Cash sales的審計要點,這一篇先講Credit sales(賒賬銷售)。
貨物了出門但收不到錢,絕對可以用血本無歸來形容。在兩三年前的《警訊》就曾經報導過,有不法分子開了家空殼公司,並臨時租用了一個單位用作辦公室,在幾 個月間不斷以「賒數」的形式大量訂購文具及辦公用品,最後就拉閘捲貨走人,一批供應商因而損失慘重。所以,賒數這一块風險非常高,管理不善的話輕則賠本, 重則能令企業因周轉不靈而倒閉。
為了要減低這方面的風險,如何殷選客戶並給予信貸額度就至為重要。在這方面,公司應有專人(不能是銷售人員)為每個新客戶進行信貸評估,並根據評估的結果 定出信貸額。信貸評估的做法大致都是要求客戶提供過去幾年的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計算及評估一下客戶的財務狀況。另外,也有公司會要求客户提供咨詢人(例如客户的其他供應商)名單,由公司直接聯絡咨詢人以查詢其 信貸狀況。
如果預計的生意額龐大,有些公司還會向Credit Agent購買客戶的Credit Report,以及派員到客戶處實地拜訪,乘機核實一下客戶的規模和營運狀況。
除了新客戶外,現有客戶的信貸狀況也應要不斷監察和定期審視,例如客戶過往的付款是否按時或經常延遲,退票是否發生過等等。所以,在收款的流程內應收集這 些信息並進行統計,以供日後審視客戶的信貸狀況之用。另外,市場的消息也要密切留意,一旦傳出客戶有信貸問題,公司應有一個機制去評估情況,並決定是否收 緊信貸。
當客戶累積的訂單超過信貸額時,公司應有一個制度去決定是否臨時加大客戶的信貸額,還是堅持客戶先支付部份賬項,才讓客戶下新訂單或至放貨。一般來說,給予臨時信貸額應由銷售以外的人員(例如財務)按制度來決定。
其實以上各要點就是信貸管理(Credit Management)的一部份。在工作過的大大小小企業當中,發覺要設計信貸管理不難,最困難的地方在於不能切實執行預早定下的信貸政策(Credit Policy)。不能執行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比較突出的是前線銷售人員不肯依從,甚至管理層利用影響力推翻信貸政策的決定(Management Override),又或者是例外情況的審批(Exceptional approval)機制被濫用。
以上的措施主要是在Credit Sales前應已作出的Preventative Control,即是說,這些措施的目的,主要是去阻止問題發生或者減低發生的機會。當貨物出了門或服務完成了後,應收賬便會形成。對應收賬的管理,我們 則多以Detective和Corrective Controls來處理。這方面將會在另文再談。至於信貸政策的審視,將會在下一篇續談。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28.html
一直都很想寫這個題目,但每當動筆時就感到很吃力,因為涉及的範疇太廣,想講的東西也太多。無論如何,先概括地寫下這一篇,往後再深入地寫多些。
在設計銷售流程的營運審計時(Operational audit for sales process),除了要了解其風險外,也要注意審計的範圍,例如在看整個流程時,我們要從那裏開始,在那裏終止都要預早設計清楚。舉個例子,我們應由找 客戶及出報價單開始,甚至追溯至由Marketing開始?還是應該由開出發票(Invoice)時才開始,追蹤至貨物出門時就終止?而且,我們應該連收 錢這一块也應該要涵蓋?
決定銷售流程審計範圍並沒有標準,主要都是看管理層及Auditee Committee,或其審批的Annual audit plan中的需求。
審視銷售比較審視其他流程困難,除了因為涉及的東西有很多之外,不同的付款方法,其風險可以完全不相同,Credit sales(賒賬銷售)和Cash sales(現金銷售)就是一例。前者最大的風險是貨品已送出或服務已完成但卻收不到錢,後者則不必顧慮這點,但要顧及現金的安全,例如收到假鈔票或假信 用卡,還有現金儲存、運送、入賬等等的問題。
另外,就算付款方法一樣,不同行業所面對的風險也不會一式一樣,所以其銷售流程也不盡相同。例如零售及服務業,食肆、一般商品銷售、珠寶、服飾、美容等 等,他們雖然主要是Cash sales,有些側重於現鈔的交易(例如小食店收現鈔),有些則側重於電子貨幣(例如連鎖店以八達通及信用卡收取款項)。
再者,零售業通常都會推出不同的優惠來吸引顧客,例如現金券、折扣優惠券、買十送一、孖裝優惠、二日同行七折、全場八折、新貨九折等等,當中的控制方法就各式各樣,各施各法。
未來我將會以幾篇文章,來談談在進行Credit sales及Cash sales的營運審計時,應該要看的重點。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08.html
這篇文章是於今天《信報》年青有計的專欄內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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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老虎不吃肉 (作者: Bittermelon)
古語有云:「苛政猛於虎」,大意是說暴政比老虎更加兇惡。碰巧去年是虎年,想不到送虎迎兔才兩個月,猛虎又再來臨,不過這次既不是苛政也不是庚寅,而是通脹之虎(苦)。
導致今天出現通脹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因為美國兩次的量化寬鬆政策,弄致游資充斥市場,因而令資產價格大幅飆升外,最近日本還發生大地震、海嘯和核災,鄰近 地區的糧食價格因而被搶高。 就以蔬菜為例,其價格因為日本本土的蔬菜受到核污染影響,他們不得不從鄰國大量輸入蔬菜,令到本來已上升了不少的菜價再度被推高。加上災後重建,幾乎可以 肯定,日用品、建材、燃料等價格將會攀升。
在通脹的張牙舞爪下,港鐵宣布根據早前因兩鐵合併關係,和政府簽訂的協議來調升車票售價,有人認為港鐵在錄得大額盈利下仍然加價,是缺乏社會責任;更有趣的是,連那些當日有份批准兩鐵合併的尊貴立法會議員和政黨,也跑出來說港鐵的不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何其壯觀!
筆者認為,港鐵是上市公司,他們的宗旨必然是照顧股東的利益為大前提,就算其最大股東是港府,但若因政治壓力而不容許他們加價,對港鐵的小股東是極不公平的。上市公司就像一頭猛虎,生來就是賺錢和獵殺,要求港鐵不加價,與要求老虎不吃肉同樣天真可笑。
服務與利潤間的矛盾
要企業講社會良心,大前提必先是有利可圖。就港鐵而言,我們可以要求他們只講良心,把所有閘門拆掉,天天讓市民免費乘坐嗎?如果可以,那由誰去支付其營運費用?由政府承擔嗎?這即是意味由納稅人支付,而不是用者自付,那是否有欠公平?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利潤必然是港鐵管理層最重要的表現指標之一,只要不出什麼大意外、大事故,一分鐘多開幾多班車,每班列車再走快幾多分鐘等的效率指標, 相對上就變成不那麼重要了。所以,如果希望港鐵專注於照顧市民大眾利益,根本不應該將地鐵上市,更不應該將兩鐵合併,使其壟斷全港的鐵路交通網絡,將港鐵 推向市民的對立面。
是次港鐵的例子就可以證明,將公營服務以商業模式來運作的話,服務水平和利潤之間的矛盾是無可避免的。港鐵的文化一向着重服務水平,所以這方面的矛盾不算太突出。可是在香港,由公營機構變身成比港鐵更兇惡的洪水猛獸比比皆是,領匯和市建局就是當中的佼佼者。
領匯也是上巿企業,早前向其租戶大幅加租,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領匯管理層認為,現水平的租金和市場有一段差距。有人批評,領匯加租的舉動是無良,但是他們找錯了對象,要批評的不應是領匯,而是那些一手將領匯商業化並將其上市的人。
如果有看過領匯早期放在其網頁內的使命宣言,其中兩項就是「作為領匯管理人,我們會致力以市場為主導,不斷為資產增值」和「為投資者帶來可觀的回報」。可能是政治不太正確,又或者太過坦率吧,上述兩項的使命現已從網頁中刪除,而且還更換了漂亮又像人話的使命。
以「市場為主導」、「為投資者帶來可觀的回報」,這就是商業模式運作下企業的必然目標。所以,要求領匯「從良」不加租,這就等於與虎謀皮,不切實際。
港鐵和領匯是上市企業,要向股東負責,所以看重盈利實在是無可厚非,但市建局是法定的半官方機構,其作用應該是透過重建,去改善舊區居民的生活環境,可是他們不但與民爭利,更以天價賣樓去斂財,成為香港地產霸權的中堅分子。
市建局網頁內的理想是「為香港締造優質的城市生活,令我們的世界級都會充滿朝氣,成為更美好的家園」,但實際上,要擁有由他們興建的美好家園,就算是中產也會感到吃力,更何況一般普羅大眾?
公營私營何去何從
這幾隻老虎已噬慣了血,吃慣了肉,現在利用企業良心去要求它們去少吃點肉甚至茹素,是否有點不設實際?
有人認為我們可以考慮將他們收歸「港」有,並利用公營化這個牢籠,將猛虎畜養着。但不要忘記,「公營化」這三個字實在有點嚇人,因為凡是公營的,都給人守舊和虧損連連的印象,最後還會成為政府尾大不掉的財務負擔。
私營和公營都各有利弊,前者靠自由市場來監管,可惜太過着重利潤;後者可以做到重質而不須考慮利潤,但就難以去客觀地監管所用的分毫是否用得其所,物有所值。
其實港鐵在未上市前,其「鐵路和物業綜合發展」的融資和營運模式是一個頑為成功的例子,以物業收益來補貼興建和營運,問題只是在於應不應該將港鐵上市而已。
過去,公共服務私營化被視為靈丹妙藥,相信是時候檢討一下這個做法是否仍然合適,皆因我們都不希望製造更多的猛虎遺害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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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銷售流程的營運審計(Credit sales)之一》 曾提及過,信貸政策的措施主要是Preventative Control,目的是去阻止問題發生或者減低發生的機會。對應收賬的管理,我們則多以Detective和Corrective Controls來處理,即是通過種種措施去偵測問題是否已經發生,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去補救。
具體來說,應收賬的基本措施是定期的AR Aging Analysis(賬齡分析)配以相應的催收行動。 例如剛過了期的賬項,公司會向客戶發出催繳通知;賬項過了某一段期限的,公司會致電給客户跟進;過期很久的,公司會向客戶採取法律行動,或找收數公司代為 追收欠款等等。
另外,有公司為了誘使客戶提早還款,會向客戶提供一些折扣優惠,例如本來數期是三十天的,如果客戶能提早在十五天內還款,客戶可享有賬項金額幾個巴仙的優惠。
要進一步減低客戶的信貸風險,普遍的做法是要求客户先支付訂金,當出貨就前必須將貨款付清或繳付至某個水平。如果是出口的話,因收款的風險大增,很多公司 更要求客戶開出信用狀(Letter of Credit)來支付。另外,有公司會將應收賬賣掉或用以作為抵押去做借貸,但在香港並未算太普遍,而且其財務開支也不便宜。
如果是出口商的話,有公司則向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購 買出口信貸保險以保障自己。因為出口商除了面對買家欠款的風險外,還有其他風險需要承擔,例如買家拒絕提貨,以及當地實施外匯禁制、貨品被禁入口、或者突 然發生天災(例如最近的日本大地震)和革命(例如中東地區的茉莉花革命)等等。另外,出口信貸保險的保單也可以用作出口融資,公司以此可以增加流動資金。
在進行這方面的審視時,內審主要是查看相關部門,有沒有定期進行賬齡分析,及對過期未付的賬項按照程序進行催收。另外,內審也會從賬齡分析抽取樣本,看看公司有沒有對那些經常延遲還款的客戶收緊信貸。
至於應收賬的其他風險,比較值得一提的是撇賬及呆壞賬的撥備,這方面的風險主要是體現在財務報表的準確性。一般來說,公司應定期審視應收賬,並對一些不可能回收的賬項進行撇賬。另外,公司也應有一套政策去為呆壞賬做撥備。
不過,由於這方面External Auditor通常都會看得比較緊,除非他們或管理層特別要求,否則內部審計都只會簡單地看一看,甚至有時不看,避免大家的工作重複。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com/2011/04/fight.html
小經濟好閉翳 大經濟無得Fight(作者:Bittermelon)
註:紅色字體代表刪減了的段落
筆者的住處附近有一個舊區,空閒時都喜歡到那裏逛逛。舊區雖然道路狹窄,人車爭路之餘又比較污糟,但時間許可的話,會寧願捨棄有空調又潔淨的大型商場通道,特意繞道途經舊區回家。
喜歡舊區,除了因為它們「買少見少」外,主要是被那裏的生命力所吸引。例如菜檔和果檔檔主落力的叫賣聲,豬肉佬斬豬肉和燒臘師父斬料時,準繩又純熟的刀 法,夾雜著廿四味,新鮮出爐麵包和燒肉的香氣,雜貨舖五花百門的雜貨,紙紮舖門前各式各樣的紙紮和花燈,大小食店的美食等等。當然還少不了人,例如結伴而 行或者三五成群,同去買餸的師奶,把產品介紹得天上有地下無的潔具推銷員,拿著零食汽水雪條的學生哥,一字排開,穿著不同顏色風褸的電訊推銷員等等。
小經濟貢獻良多
相較鄰近的大型商場,這裏有的就只是李超人最近提及過的「窮生意」,筆者卻喜歡稱他們為「小經濟」。不論是人均還是總值,相信舊區的GDP總和,與鄰近大 型商場比較只是九牛一毛而已。有人認為能創造的價值那麼低,這些窮生意小經濟應該被淘汰。從投資角度去看可能是對,但從社會貢獻的角度去看,它們實在功不 可沒,不單不應被淘汰,更應創造合適的環境,好讓它們發揚光大。
小經濟雖然賺錢少,但就可以養活店東檔主一家。有些稍大一點聘有一兩個伙計的,更是維持著幾個家庭的生計。大商場大經濟賺錢多,自然也養活更多的家庭。可 是,大部分從大經濟賺到的財富,卻只會落在少數投資者和富豪手中,不像小經濟般能藏富於民。而且,在小經濟中各人都是老闆,多努自然多得,大家都有向上爬 的希望。相反,大經濟中老闆只是少數,市民大眾只能替其打工,雖然打工也有向爬的希望,但受眷顧的只是少數。窮一生精力去為大企業大經濟打工,最終因年紀 大了而被淘汰的,大有人在。
創業守業同樣艱難
從香港近年的情況來看,小經濟小生意愈來愈艱難,想創業賣點小商品小食嗎?街舖,商場業主們開天殺價,如果你生意好的話更會瘋狂加租,筆者就有一位朋友,其樓上咖啡店被業主加租四成,最後只好把生意結束。
街舖、商場舖租貴嗎?不如到公共屋邨租個地方吧!剛創業完全沒有相關營商經驗?對不起啊,領匯不會租地方給你。就算能說服他們使其首肯,領匯要向投資者負責,商舖參考市場價來厘訂,租金也不菲。
好了好了,找個舊區租個舖位吧!哈哈,原來也不容易,市建局、地產發展商不斷收樓重建,舊區已買少見少,就算找到合適的舊區,但不知何時會給「重建」二字盯上,不利小生意的長遠發展。
算了算了,索性擺街邊!可是都不成啊,因為港府早已不再發出小販牌照,擺街邊隨時會被小販管理隊拉人兼封艇,不但一個月內會遭多次票控,最近的「新作」是一位老伯未開檔已被拉,血本無歸。
創業艱難,守業同樣也難。最低工資即將實施,加上高昂的租金,一些窮生意和小經濟肯定因此不能維持而結業,而大生意大經濟則因少了競爭而愈發壯大,使其進一步壟斷市場,結果是更多人要替大企業打工。除此以外,小經濟的沒落也會導致其他行業萎縮,例如筆者從事的會計業,很多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的生意早以大不如前,但大型會計師行卻生意不絕。最近就有一位年青的同行,因抵受不住其小型事務所生意上的壓力而輕生,實在令人惋惜。
大生意大企業的確能創造很多財富和職位,但是香港過去之所以成功,全賴一眾中小企業。如果一個地方的經濟全掌握於一小撮大企業大商家手裡,大部份人都要為他們打工,這個社會絕對不會健康。
筆者不敢寄望政府會為小經濟創造有利於營商的環境,只要能少製造幾只像領匯和市建局的洪水猛獸,少攪幾項像最低工資般,既損害了營商環境但又不能全面保障打工仔的施政,已經是功德無量,造福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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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三篇分別談過Credit sales的信貸政策及應收賬的管理,接下來簡單地介紹一下,在進行Credit sales營運審計時,其他應要注意的地方。
1)接收客戶訂單
被審單位有沒有相應的措施,確保所有客戶訂單都記錄無誤及給予處理?例如收到的客戶訂單,銷售人員將訂單的資料輸入系統內,系統自動為每張訂單加上一個序號,訂單將會傳送至相關部門處理。
另外,在收受客戶訂單前時,被審單位有沒有相應的措施去進行一些檢查,包括客戶信貸額是否超額,折扣是否經批准,以及存貨是否足夠(如果是商品銷售),訂單是否可行(如果是製造)。
客戶信貸的檢查在對上三篇已經談過,在此不再贅述。至於折扣方面,一般來說,銷售人員都了授權,可以向客戶給予一定限度的折扣。如果折扣超過限度,就需要由其上級來批准。
關於商品銷售方面,在開單前被審單位是否有措施,去確定商品有沒有足夠的存貨以應付訂單。如果不足夠時怎麼辦,如果存貨足夠,是否又有措施去把相關的商品預留給已開的訂單。
關於訂單是否可行方面,當中包括訂製貨品的質量(是否能按照客戶所要求的規格製造貨品),數量(是否有能力製造出客戶要求的貨品數量)和時間(是否能於指定日期內交貨)。一般來說,在接受訂單前,訂單都要經過生產部門審批,看看上述三項是否沒有問題。
還有一點,被審單位是否有一套機制,去監察訂單的完成情況,並且定期找出並跟進那些未完成的訂單。
2)交貨
除非是零售業,就一般貨品銷售而言,負責存貨的人不能同時也負責銷售,信貸控制和財務。為了確保貨品的安全,每一宗出貨都應有一份出貨單(Goods Delivery Note 或 Goods Dispatch Note)做證明,而且出貨單應寫明涉及那一張訂單,客戶名稱,送貨地址,日期,貨品說明及數量等。另外,出貨單應有一個序號,方便追蹤及查看出貨單有沒 有缺漏。當貨品送到客戶處,送貨人員應要求客戶簽收作實。
3)開發票
在財務方面,應有專人(例如會計人員)核對每張出貨單是否有訂單做證明,而且也應根據訂單和出貨單向客戶開出發票,要求付款。
另外,財務應定期核對發票,出貨單和訂單,確保開出發票的價錢,貨品種類及數量,折扣,信貸期等準確無誤。
4)收款
Credit sales的收款大致是銀行轉賬和支票,如果是前者則相對比較簡單,除了在發票上列明企業的收款銀行及其賬號外,也會要求客戶在轉賬後提供銀行水單,方便財務跟進。
如果是支票,企業應有一個機制,讓收到的支票盡快存到銀行處。另外,負責處理支票的人員不應同時負責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Bank reconciliation),但如果在實際操作中有困難必需要由同一人負責,那麼餘額調節表必須由獨立的財務人員檢查和審閱。
另外,有些客戶會要求企業開出正式的付款收據,所有收據應編有序號,並應記錄開出收據的詳情,包括客戶名稱,金額,日期,涉及的發票編號等。
5)退賬單
當有退貨發生,或客戶多付了貨款,財務就需要開出退賬單(Credit Note)給客戶。一般而言,退賬單應編有序號,而開出前應有足夠的證明,並經過審批才開出。
6)會計控制
如果客戶合作的話,定期(例如每月)與客戶對賬是一個好的做法。就算客戶不肯對賬,定期向客戶發出客戶結單(Customer’s Statement),詳列賬項和付款明細也是一個好的做法。
另外,財務應定期核查Sales Ledger 和 Debit Ledger,確保所有銷售均已記入應收賬內。除了早前介紹過的應收賬管理外,財務也應定期審視Debit Ledger,特別是那些Credit balances,並跟進原因。
最後一提,財務也應利用一些指標來監察Credit sales 及應收賬的表現。例如Debtor turnover,stock turnover,actual sales vs. budgeted sale,no. of goods returned,profit margin,breakdown of sales by customer / region / office / product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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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幾篇談過了Credit Sales,接下來則談一下進行Cash Sales營運審計時需要看的地方。
在第一篇《銷售流程的營運審計(前言)》 中提及過,Cash Sales的最大風險是其安全性,因為錢並無「識認」(當然你可以說鈔票有號碼),而且流通性強。當談及現金安全時,很多人認為是指實物上的保護措施 (Physical Controls),但我則認為首先要做的,是現金銷售記錄是否能做到準確,及時和可靠。舉個簡單例子,仲使我們將收到的現金放置在既安全又穩固的夾萬 中,但如果在收取時,部份現金已遭人「落格」,夾萬就不能保障所有現金的安全了。所以,現金銷售記錄是控制的關鍵。
很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第一個難題就是如何有效記錄所有現金銷售,例如小型茶餐廳,他們不可能像售賣貨品的店舖一樣,憑售出貨物的數量和定期的貨物盤點 來確保銷售記錄準確。不能有效記錄銷售的話,現金收入是否齊全就不能保證。所以,小店在這方面最有效的控制,就是由老闆或者老闆信靠的人出任收銀員。當 然,在小店而言是有效,但規模較大的企業,除非老闆是孫吾空托世懂得分身術,否則還是需要回到現實,借助流程和內部架構來控制。由於銷售涉及的行業各式各 樣,每個行業所用的方法都不同,為免文章寫得太虛,我嘗試以服裝店來做例子。
要有效記錄服裝店的銷售,首先就要有一個健全的貨物存量及出入記錄。除非是十蚊店,每件貨品的價錢都是劃一,否則貨物存量和出入必需要按每件貨品及其種類 來記錄。例如A款裇衫存貨1件,今天來貨10件,賣出9件,最後的結存是2件;B款褲子存貨8件,今天來貨10件,賣出15件,結存是3件,如此類推。
為確保記錄準確,最理想當然是負責編制記錄的人不會同時也負責存貨和收錢,但實際在服裝店的執行上,這要求相當困難,而且未必符合成本效益,所以有些企業 是採用集體負責制,即以整家服裝店做單位來問責,店員具體的職責由他們自己安排,總之有缺貨缺錢的情況發生就由他們一起問責。除此以外,定期為貨品做盤點 也是必要的,從實物盤點中可以核實存貨記錄是否準確。
有了可靠的存貨記錄後,接下來的各項控制措施就能有效運作了,下篇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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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在工作上都渴望學到好的東西,例如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除了可以借鑑別人的成功外,最重要的是自己不需要再花時間去探索去嘗試,撿現成的便宜。不過,最佳實務未必適合所有企業,就算是同一 個行業,所用的方法也可能完全不同。所以切忌硬將最佳實務照抄來用。
另外,有人說自己的公司亂七八糟沒甚麼好東西學,其實不然。學習別人的失敗也得重要,因為透過學習失敗,我們可以免除自己重蹈別人的覆轍,有時比學習別人的成功更為重要。
曾閱讀過二月河的小說《康熙大帝》,內提及過周培公要做一名「善敗」將軍(不知道只是小說情節還是真有其事)。意思就是要從失敗中學習。其實只要虛心一點,把眼界放開一點,甚麼都是學習對象。好的壞的也去學(當然壞事不要去做),兼收並蓄,這就是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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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的討論版中,經常會看到類似的話題,認為在不是四大(Big 4)或者二線(Second tier)會計師行出身的話,就只是死路一條,沒有前途可言。
雖然我不得不承認,比起大行出身的,細行出來的人在工作的機會上的確少一些,但絕不是死路那麼悲觀。至少,機會還是有的,包括:
1)邊做邊儲客,為日後自己創業舖路。考取得到CPA(Practising)資格的,可以開辦會計師行。就算不幸考不到,也可以開辦會計公司,向客人提供做賬及報稅的服務。當然,這條路絕對需要有創業的決心和能力,並不適合喜歡安穩生活的人。
另外,由於香港現時的營商環境不利於中小企,對賴以為生的中小型會計師行來說,情況當然也不會好。可是,現在很多年青會計師都不願自己掛牌,此消比長下,其實自己執業還是有可為的,不過就必須抱有在創業初期經營艱苦的心理準備。
2)過檔到客人的公司做會計。很多時候,中小企都喜歡找會計師行的人回來出任會計工作,好處是可以很快便上手,而且在每年的審計過程中大家已有了個大約的了解,比起從外面招聘好很多。
我自己就是細行出身,雖然我不是甚麼成功例子,但至少在我自己的會計生涯中,都遇過不少好機會。除了我以外,和我其他差不多背景的同學也不錯,有幾位(至少5位)都是有賴於在細行工作時儲了一批客人,而他們都已經擁有自己的會計師行。
路是靠人行出來,問題是看你自己願不願意去行去試。香港地,沒有死路一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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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的《公司條例》,在港成立的有限公司不論規模大小,其賬目必須每年經過核數師審核,並向股東簽發核數師報告。但有些人認為,年度審計純粹只為了符合法例要求,錢是花了,但實際得益不多。
筆者的一位好友更以「破窗謬論」來比喻審計。其大意是這樣:故意將街上的玻璃窗全數打破,因此所有人都要去安裝新窗,雖然此舉能令該地GDP上升,但對社會來說是浪費,因為將窗先打破再安裝是不必要的,而且也令戶主不能將金錢花在其他有益的地方。
說審計是多此一舉,對社會更是浪費,面對這麼尖酸刻薄的批評,身為業界一份子有必要解釋。
據說,現今的註冊會計師制度始於十六世紀末,當時地中海沿岸的商品貿易非常薘勃,很多生意都是以合夥的方式去集資及經營,因而演變出財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
在 此情況下,投資者希望監察管理者如何經營,於是出現了會計這個工種。及後英國股份制企業制度的出現,更造就了註冊會計師的誕生。在1844年,英國頒布的 《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必須設監察人,負責審查公司賬目,而其後更修改規定,公司可以聘請執業會計師以協助監察人的工作。
從以上的一段歷 史可以說明,現代的審計工作由來已久,絕不是無中生有,而是按照商業上的需要發展出來。審計沒有必要嗎?當然不是。審計的主要服務對象是企業的股東,而其 他相關人士例如銀行、債權人、稅務局、監管機構,以至潛在投資者也不時需要參考審計報告,以了解企業的經營表現和財務狀況。
經審核的賬目就像經過質量鑑定的產品一樣,相關人士不需要另花資源自己去做。試想一下,如果沒有了審計,今天稅局要來查,後天銀行又要來,大後天股東也要來,公司和相關人士所花的資源,必會較現時每年由核數師負責來得更多。
就算賬目經核數師審核,企業被揭發造假賬時有發生,有人以此質疑審計的成效。不得不承認,目前的審計方法未能有效地查出假賬或欺瞞,但我們不能單以一些個別事件,便全盤否定審計的整體成效。
總體來說,財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一天是分開,審計仍然有實際的需要。有人會問,私人公司的股東通常也身兼管理人,認為香港應跟隨其他國家,容許私人公司不用做年審。
撇開現時法例的規定不說,雖然股東的利益最大,但一家企業還有很多其他相關人士,他們就可以透過審計來間接監督企業的管理。沒有年審,他們的權益無疑將受到影響,社會因此是要付出代價的。
其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曾於2007年進行的重寫《公司條例》諮詢中考慮過這問題,當時的工作小組認為,現行的審規定應繼續適用於公眾及私人公司,因為公司也有很多其他利益相關者,他們都依據審計賬目行事,而且審計規定是香港企業管治制度的基本要素。
儘管審計是必須,但筆者認為目前有兩方面需改革。首先,目前核數師理論上是由股東會聘用,但實際上,審核費的金額是由管理層和核數師商議。如果以誰付鈔誰就是老闆的角度去看,利益衝突就沒法完全避免。
另外,當今流行的審計方法是通過風險評估,再配合抽查和獨立核證進行,可是整個審計都是建基於由客戶所提供的賬目和資料,對故意造假和欺瞞是很難查出來。
要徹底解決聘用的問題,最有效的方法莫過於核數師由政府或官方機構委任和指派,但目前的聘用制訂已源用多年,這樣重大的改變,公眾未必能夠接受。有人倡議設立激勵制度或者財務報表保險,以解決利益衝突的問題,可是目前仍處於研究階段,希望香港的業界能參與探討。
文章來源: http://hkyaa.blogspot.com/2011/07/bittermel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