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全國多樣化的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模式,國務院計劃將作系統研究、分析,並出臺相關的指導性意見,以保障市場監管綜合改革效應的最大化和改革成本的最小化,符合市場統一性、執法統一性的要求。
2月16日,第一財經記者從全國工商總局《“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上述情況。
加強綜合執法,是市場監管的方向之一,其重要目的在於整合執法主體,克服相互分割、多頭執法、標準不一等痼疾,發揮各種監管資源的綜合效益,建立綜合監管體系,構建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
各地圍繞綜合執法做了多種嘗試和改革。
全國工商總局綜合司司長袁喜祿談到:“根據工商部門所做的初步統計,在全國三分之一以上的副省級城市、四分之一的地級市、三分之二的縣都已經推進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
“其中,工商、質檢、食藥監‘三合一’的模式是在全國範圍較為普遍的模式。同時,也有‘四合一’等其他形式的嘗試。” 袁喜祿表示:“這些改革和嘗試,的確解決了部門之間多頭執法、權責不清的問題,優化了執法資源,特別重要的是減輕了企業的負擔和成本。”
以天津濱海新區為例,過去有戲言“一個煎餅果子都好幾個部門管。”2014年,濱海新區就實施了街鎮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全市街鄉鎮全部成立了綜合執法機構和隊伍,統一行使城市管理、民政、環保、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教育、衛生、文化等與社會管理相關且簡便易行的共41類295項行政處罰權。
盡管如此,伴隨改革的深入,一些問題隨之暴露。
由於各地多樣化的探索,沒有頂層的統一謀劃和部署,所以各地改革模式不同,相應也帶來了執法的要求、標準、依據、程序也不一致,給基層執法人員和市場監管對象帶來困擾。
袁喜祿介紹,在這方面,《“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做了幾個改革事項的安排:
第一、要求加強宏觀指導,研究制定深化地方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改革的政策思路,指導各地規範有序開展綜合執法改革。其次,提出時限的要求,要求“盡快完成市、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最後,強調加強市場監管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明確全國市場監管體制改革的方向,為此,國務院將出臺統一的指導性意見,總結目前綜合改革執法中的成效、經驗與問題。
記者了解到,這一指導性意見或由中編辦牽頭制定,相關部門提供建議。
近年來,有關綠色金融的政府文件多次出臺,國家已經正式提出要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據第一財經獲悉,今年和未來幾年主要是落實《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並可能於今年下半年啟動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對於市場而言,目前最大的困惑在於國內外甚至國內本身對綠色金融的標準不一。在昆山杜克大學舉辦的“2017杜克國際論壇”上,馬駿表示,“現在國家發改委準備牽頭要搞一個國家綠色項目的目錄,在此基礎上,我們會整合一個全國統一的綠色債券目錄”,此外還要進一步培育和規範第三方的綠色債券評估,進一步培育綠色債券投資者等。
然而因擔心綠色信貸風險不可控,目前銀行做綠色信貸的並不多。同時面臨的另一重要問題是,業內預計未來9成左右的資金必須來自社會資本,而大部分社會資本也不願意投資低回報、周期長的綠色產業。為此,如何引導資本流向綠色產業引發業內探討。
綠色金融目錄待統一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其中的第45條首次明確提出要在中國構建綠色金融體系;2016年8月份,七部委共同發布了上述《指導意見》;今年全國兩會上也將綠色金融寫入政府報告。
“今年和未來幾年主要是落實《指導意見》,里面共有35條,很多有相當的操作性和可落地性。”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舉例稱,在地方層面的擔保、貼息、綠色保險的試點等都會不斷推出,此外還有好幾個地方基金業也在不斷籌建過程中。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表示,今年按照相關部署,將適時啟動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可能先確定7個行業,7000-8000家重點的排放企業,先進入市場,然後逐步擴大”。
“另外也要有序的推進碳的衍生品市場,衍生品市場交易量實際上比現貨市場要大很多倍,而且可以強化現貨市場的流動性,所以未來也要推動包括衍生品在內的碳金融產品的發展。”馬駿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對於市場而言,目前最大的困惑在於國內外甚至國內本身對綠色金融的標準不一。而就現階段發展而言,市場對於“綠色金融”的關註點主要集中在銀行業,尤其是銀行的信貸業務方面,即“綠色信貸”。
“現在國家發改委準備牽頭要搞一個國家綠色項目的目錄,在此基礎上,我們會整合一個全國統一的綠色債券目錄,如果都按照同一個國家級的綠色項目目錄來編制不同類型綠色金融目錄的話,一致性就達到了提高。”馬駿表示。
對於如何降低綠色金融成本,馬駿表示,貼息、專業化的擔保機制、再貸款等都是鼓勵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再融資的成本,現在至少有幾個地方聽說已經開始研究貼息的辦法,擔保和再貸款則還在探索的過程之中;還有一些比較市場化的降低綠色融資成本的辦法,比如綠色債券,如果能夠培育更多的綠色投資者,並引入更多的外企來投資綠色債券,同時若能夠建立一種國內外均認可的標準,就能降低綠色債券融資成本的空間。
目前多數銀行雖然看好綠色信貸的前景,但做的並不多,主要擔心綠色信貸風險不可控。工商銀行2015年開始進行的《環境因素變化對銀行信用風險影響的壓力測試》已獲得業界認可。據馬駿介紹,目前工商銀行的環境壓力測試已經影響到了該銀行的貸款違約率計算,從而影響到信貸的成本,最終影響到配置。
“環境壓力測試目前還沒有上升到正式的監管層面,可能要經過多年的試驗和市場的檢驗,逐步形成一套監管層面和市場都願意接受的方法。”馬駿稱,當前以支持和鼓勵的形式,希望更多的銀行也探索類似的方法,說不定未來有幾家銀行做出自己環境壓力測試的方法、工具和公式,各家銀行的方法可以互相比較和競爭,從而形成在業界達成共識的一套方法。
據悉,2015年中國的綠色債券還處於零階段,到了2016年,在境內發了2000億人民幣,在境外發了相當於300億人民幣的債券,總量達到2300億,占到全球同期綠色債券發行量的40%,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綠色債券市場。
引導資本流向綠色產業
“過去幾年中央占地方所能的綠色投資就是2500億到3000億左右,而今後五年,我們中國每年所需要的綠色投資達到三四萬億,也就是說政府所出的錢差不多就是10%左右,還有90%左右的投資必須要來自社會資本,或者叫私營工業的資本。”馬駿表示,目前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如何引導更多的資金進入到綠色產業。
事實上,目前社會資本對綠色產業的持續性投資還存在諸多阻礙因素。節能一線企業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吳道洪認為,首先,資本規避風險性的本質就是一個障礙,而綠色產業需要依靠新技術、新工藝,大量投入的資金也可能帶有風險性;其次,綠色產業最本質的優勢是社會效益、環境效益,但經濟效益並不像別的產業有那麽快的回報;第三個阻礙因素則是,節能減排產業里面絕大部分為民營中小企業,而中小民營企業輕資產型,不適合做抵押、擔保,從而導致融資難、融資貴。
對於這些障礙怎麽解決,吳道洪認為,主要靠政府政策的引導,政策不引導,不指定特殊的對綠色產業的獎勵、減免、扶持的政策,綠色產業從根本上很難大面積引入民營社會資本。
“上市的時候有沒有綠色通道,快速上市,打造明星企業以後,因為它有規模效應,有融資能力,銀行也願意去融,去做並購、發債,這樣就把一個規模效應不好的行業規模起來。”軟銀中國資本管理合夥人華平針對綠色企業上市以及上市綠色企業融資提出了建議。
馬駿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證監會其實有一些表述要支持綠色企業上市,但是還沒有顯性的定義為綠色的通道,也可以做到為綠色的企業上市提供便利。
另一方面,《指導意見》中也強制性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強化資本市場向綠色產業配置資源。馬駿表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需要分三步走,第一步要求國控重點企業中的部分上市公司必須要強制性披露;第二步,上市公司披露或不披露作解釋的半強制性措施;最後一步再過渡到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須要披露。“這塊的時間表目前正在研究,會推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方案。”馬駿稱。
華平站在投資風格角度分析認為,要想引導資本進入綠色產業還需要做到,一方面,政府和社會資本可以投資一個大數據平臺,把不同行業、不同的參數都錄進來,然後制定出真正的行業標準;另一方面,對高新技術的投資扶植,政府資金還是需要用在刀刃上,扶植一些核心技術、明星企業。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則建議,市場體系的建設上,要建立環境產權交易市場,先確定配額再執行,“配額不可以太松,要有一點緊,不緊就不值錢,就不稀缺。”此外,魯政委還提到,銀行可以為綠色融資設定更低的風險權重,可以企業的破產當中讓綠色的債權有優先售償的資格,此外,金融機構自身也要加強能力建設。
(本報記者徐燕燕對本文亦有貢獻)
據河北日報報道,從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了解到,為在智慧城市建設、生態環境監測等方面提供地理信息保障服務,河北省將加緊建設智慧雄安時空信息雲平臺和雄安新區生態環境監測平臺。
據介紹,智慧雄安時空信息雲平臺主要依托數字城市建設基礎,應用三維模型、全景影像等技術進行建設。平臺建好後,新區的規劃、項目、日常服務監管等工作將置於雲平臺上進行統籌和管理,實現各部門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提高政府部門的決策水平和政務服務水平,為大眾生活提供智能化服務,為智慧雄安建設奠定基礎,助力雄安新區頂層設計,推進多規合一,打造國際一流城市。
雄安新區生態環境監測平臺主要基於地理國情監測技術支撐體系進行開發建設。今後,河北省將通過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雷達掃描等地理信息技術手段,應用各類傳感器及物聯網技術,及時獲取雄安新區自然生態的變化情況,發現並分析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相關信息並進行預警,為雄安新區生態環境保障提供服務。
“雄安新區將成為面向全球的科技創新新城,將匯聚來自全球的科技精英和高新企業,建設之初就要建立起完善嚴密的地理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和體制。”河北省地理信息局局長高獻計表示,河北省地理信息局將打造國際領先水平的全球衛星導航基準站,為雄安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前期規劃、工程設計、施工放樣、智能交通、智慧旅遊等方面提供高精度定位服務。
5月22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征求意見。
當日,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共享單車的實際經營和服務基本是屬地的,但是,其在押金收取、信息保護、防範風險等層面,確實也需要國家層面予以回應,消除爭議,鼓勵創新,“這對保護平臺企業和用戶等各方的合法權益,都具有重要價值。”
李俊慧長期關註互聯網、知識產權及電子商務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他對記者表示,從《指導意見》的名稱來看,國家對“共享單車”總體上持鼓勵態度,同時,對於共享單車運營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也提出了規範要求。
那麽,在深圳、成都等地已經發布各自指導意見,且北京、上海、南京等多地發布本地的征求意見稿後,由國家層面牽頭起草的《指導意見》,又有哪些亮點或要點值得關註呢?
李俊慧認為,需把握三個要點:
要點一:屬地政府要做好規劃及配套設施建設
李俊慧說,當前,名曰“共享單車”實為“互聯網+租賃單車”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在運營過程中最突出的問題是“亂停放”,部分區域、站點甚至出現“車滿為患”的景象。
從法律角度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但是,李俊慧說,各地出臺的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章或法規,與之有一定的沖突之處。
比如關於停放,《北京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非機動車停車人應當“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設有非機動車停放標誌的區域內停車”。
關於處罰,《北京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在明令禁止停車的道路範圍內停放非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並可以暫扣其非機動車輛。”
李俊慧說,可以看到,規章要求自行車應當停放在“停放在停車場或設有停放標誌”的區域,但只有將自行車停放在“明令禁止停車的道路範圍內”才可能被予以處罰,因此,可能出現一個“沒有停車標誌”但又不屬於“明令禁止停車的道路範圍內”隨意停放的可能。
“而這也恰是當前共享單車亂停放的癥結所在,除去少量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不當停放外,更多的可能是,在一些公共區域或道路兩側隨意停放。”李俊慧說,亂停放的問題出現,應該是停車區域設置不足、單車企業維護不力和用戶隨意停放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對此,《指導意見》提出,各城市要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規範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要商業區域、公共交通站點、交通樞紐、居住區、旅遊景區周邊等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規範自行車停放。
要點二:明確共享單車運營中的監管職責分工
李俊慧說,共享單車的發展,既涉及到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也涉及到用車人正當使用,還涉及到單車平臺的合法經營。既包含線上服務問題,也涉及線下管理問題。
此前,有些地方對“共享單車”的投放限制較多,有些地方對“共享單車”的管理較為寬松,當然,還有的問題是,出現亂停放等問題時,不同部門之間可能出現職責交叉問題。
對此,《指導意見》提出,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各部門工作責任,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加快信息共享,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健康有序發展。地方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政策制定和統籌協調;公安部門負責查處盜竊、損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等違法行為,查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維護交通秩序;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市自行車交通網絡、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車設施規劃並指導建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共同指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管理;電信主管部門、公安、網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的網絡安全監管,保障用戶信息安全。發展改革、價格、人民銀行、工商、質檢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行為實施相關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要點三:共享單車押金收取,國家倡導“免押金”模式
“在共享單車服務發展過程中,共享單車的押金模式歷來是一個備受關註的話題。”李俊慧說,究其根源在於,共享單車的押金打破了傳統“一個租賃物對應一份押金”的模式,形成了“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的模式。基於互聯網的優勢和特點,使得其押金具有了一定的資金歸集功能。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公布的信息顯示,自2016年8月以來,ofo、摩拜、小藍、酷騎、永安行、智享等企業先後投放車輛規模近70萬輛,註冊用戶近1100萬。按照押金收取的標準為99元~299元不等估算,1100萬共享單車註冊用戶將意味著形成了10~30億元量級規模的“押金資金池”。如果企業經營不善或挪用押金用於投資失敗等,可能會給用戶的押金安全造成巨大風險,導致出現不能退還的問題。
李俊慧說,《指導意見》提出,“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一方面,《指導意見》承認單車平臺收取押金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指導意見》也倡導單車平臺采取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務。
對於收取押金的單車平臺,《指導意見》提出,“在企業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同時,對於預付資金的,也提出了類似要求。而對於押金的退還管理機制,《指導意見》則提出,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李俊慧說,《指導意見》對押金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監管機制,避免出現資金安全風險,更重要的是,《指導意見》通過倡導的方式,希望單車平臺將重心放在經營和服務中,而不是將單車作為一種融資方式。
此外,《指導意見》在標準建設、信用管理、文明用車、運營服務、停放管理、監督執法以及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等社會關註度較高的問題或領域也都提出了相應的指導意見。
“雖然,共享單車在一二線城市異常火爆,但是,在三四線城市可能未必有足夠大的需求。”李俊慧說,因此,《指導意見》特別強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這對於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是否發展共享單車以及如何發展共享單車,都具有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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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今日發布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五項規則,並於發布之日起試運行。
據了解,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總體框架是一個辦法和五項監管規則,一個辦法即《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五項監管規則主要包括財產險公司和人身險公司的能力評估規則與量化評估規則,以及資產負債管理報告規則。能力評估規則是從目標策略、組織架構、人員職責、工作流程、系統模型、績效考核等方面提出監管規範,促進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正反饋機制。量化評估規則通過構建模型和進行壓力測試,從期限結構、成本收益和現金流等角度,全方位評估公司資產負債匹配狀況。管理報告規則規範了資產負債管理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的內容、報送方式以及獨立第三方審核要求。
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則具有三大特點:一是立足行業實際,針對我國保險市場特點和重點風險領域創新設計了量化評估指標,能夠有效識別公司面臨的再投資風險和現金流錯配風險;二是實現公司可比,在兼顧公司類型、發展階段和風險偏好等不同特征的基礎上,通過定性與量化相結合的方式形成一套標尺,客觀衡量公司資產負債匹配狀況和管理能力高低;三是強調資產負債聯動,將資產端與負債端的協調聯動貫穿於公司決策經營全過程,引導公司建立持續、雙向的溝通協調機制,鼓勵公司進行組織創新和技術創新,督促提升資產負債管理能力。
此外,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則自發文之日起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繼續征求相關方面意見,及時評估完善,暫不針對各保險公司的評級結果采取監管措施。正式運行後,保監會將根據管理能力和匹配狀況將保險公司劃分為A、B、C、D四大類,對於能力高、匹配好的A類公司,適當給予支持性的監管政策,對於能力較低或匹配較差的C類、D類公司,實施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逐步構建業務監管、資金運用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協調聯動的長效機制。
下一步,保監會將搭建資產負債管理監管系統模塊,指導公司準確填報指標信息,在試運行期間對季度報告進行研究分析,跟蹤監測相關風險;組織開展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自評估及監管試評估,推動保險公司健全組織架構,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加強溝通交流和評估,根據試運行情況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加快出臺《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
備受關註的房地產稅仍在立法中,關於其如何征收、何時落地一直受到市場關註。
4月26日,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網站發表的《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 首先要改革“改革方式”》一文稱,可以在中央頂層設計框架下,地方政府根據各地差異化和區域開展“基層試錯”,吸取經驗教訓,逐步探索適合中國的房地產稅制度。
徐忠文章稱,近期,部分城市相繼推出租售並舉、租購同權、共有產權住房以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進入租賃市場等試點工作的探索,對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有一定的作用,但依然屬於輔助性政策,仍需要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產市場的結構性體制性問題。其中,房地產稅是一個重要的政策措施。
十八屆三中全會早已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會議發言人張業遂表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組織起草,目前正在加快進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內部征求意見等方面的工作,爭取早日完成提請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準備工作。
徐忠表示,“中國這麽大且不平衡、各地情況比較複雜,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一方面,國際上很難提供成熟的經驗;另一方面,國家內部很不平衡,城市和農村、東部和西部、工業農業和服務業發展非常不平衡。房地產稅改革可能造成的影響很大,決策層不容易下決心。
對於房地產立法是否可以借鑒國際經驗,徐忠表示,就房地產稅而言,中國這麽大,內部發展這麽不平衡,而且還是一個轉型經濟體,很難確保國外借鑒的法律真正適用。
因此,徐忠認為,在當前我國房地產稅試點條件相對成熟下,現階段可以讓各個地方去搞試點。
徐忠稱,這樣的好處是,改革往往應從小範圍開始,而且要強調改革是一種允許“試錯”的過程,可以先試點,如果發現問題,吸取經驗教訓,有些措施可以取消,有些措施可予修正,體現為一個不斷探索的過程。而且從個別地方改革試點如北京、上海或其他地方,一旦出現問題對中國整個經濟不會有那麽大的損害,風險可控。房地產稅作為地方稅種,地方政府有試點的積極性。可以在中央“頂層設計”的框架下,地方政府依據各地差異化的位置和區域開展“基層試錯”。
房地產稅作為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政策方向非常明確。徐忠說,從當前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加快推進房地產稅改革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目前,應采取“寬稅基、低稅率、可負擔、含存量、逐步實施、激勵相容”的原則,加快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在他看來,“寬稅基”是指征稅對象應涵蓋全部房地產,體現公平原則;“低稅率”是指稅率設置應簡單易行,不應過高,如在0.2%-1.0%之間並由各地自行決定,以便執行;“可負擔”是指應按一定標準設定免征額,如人均30—60平方米的免征面積,以降低居民負擔,提高征稅效率。“含存量”是指房地產稅征收範圍應同時包含增量和存量房地產,而不是像重慶和上海等地的試點中只在增量上做文章,將房地產稅征收與交易環節掛鉤,以有利於居民代際公平,促進存量房供給。
“逐步實施”是指房地產稅應采取先試點、再推廣的改革步驟,在推出首批試點具體方案同時,明確逐步全面實施具體期限,以有效引導市場預期;按照激勵相容的原則,可將房地產稅試點與地方發行市政債規模掛鉤,逐步增加以房產稅作為市政債償債來源的比重,更好地激發地方推進改革的積極性,推動改革走向深入。
此外,還應理順房地產稅同建設、交易環節稅費的關系。隨著房地產稅逐步推開,要同步下調建設和交易環節的稅費,維持合理稅負水平,完善有利於居民持續換購住房的稅收政策。
“中國四十年改革開放一個成功經驗是分散決策、地方制度適度競爭、優化趨同,只有通過試點,才能夠在推行過程中知道當前在推進房地產稅究竟有什麽樣的問題,什麽樣的措施是合適的,什麽樣的措施是不合適的。先‘自下而上’,然後再‘自上而下’,二者相結合,才能成功。改革也容易推進。通過競爭優化趨同去推進房地產稅和其他房地產的政策措施,這樣才能夠尋找到適合中國特色的長效機制。”徐忠說。
十九大提出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隔半年,迎來中央層面的規劃。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開會議,審議《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和《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會議認為,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細化實化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幹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形成了今後5年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的政策框架。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各地區各部門要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
今年2月,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中農辦領導解讀一號文件時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伴隨著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要管到2050年。“在制定中央一號文件的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聯合有關部門同步起草《規劃》。現在《規劃》的初稿已基本形成,正在按照程序進行報批。”
會議認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思想認識,真正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在優先位置,把黨管農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實處,把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落到實處。
在具體落實環節,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做到鄉村振興事事有規可循、層層有人負責”。
此外,“要針對不同類型地區采取不同辦法,做到順應村情民意,既要政府、社會、市場協同發力,又要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目標任務要符合實際,保障措施要可行有力”。
當前全國各地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積極性很高。面對這樣的情形,前述中農辦負責人認為,這反映鄉村振興得到各地普遍擁護,也順應了億萬農民的期盼,這是非常可喜的。在實際工作中,既要有只爭朝夕的精神,又要有科學求實的作風;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紮實推進、從容建設、久久為功。要防止層層加碼、防止搞“一刀切”。
其實,對於貧困地區來說,鄉村振興還是要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
會議指出,黨的十九大把脫貧攻堅戰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打贏的三大攻堅戰之一,作出全面部署。未來3年,還有3000萬左右農村貧困人口需要脫貧。
精準扶貧這5年來,前期累計減貧6600萬人以上。今後3年要實現脫貧3000多萬人,壓力和難度仍不小。中央要求,必須清醒認識打贏脫貧攻堅戰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再接再厲、精準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動、更紮實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貧困的難中之難、堅中之堅。
為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會議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進一步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同時,完善脫貧攻堅考核監督評估機制,提高考核評估質量和水平,切實解決基層疲於迎評迎檢問題。要保持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加強對脫貧一線幹部的關愛激勵。
要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集中力量解決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突出問題,堅決依紀依法懲治貪汙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行為。要深入宣傳脫貧攻堅典型經驗,宣傳脫貧攻堅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