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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ond的頂層設計問題 陳茂峰

1 : GS(14)@2014-07-28 12:59:0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28/news/ec_ecq1.htm
iBond的頂層設計問題
2014年7月28日

【明報專訊】iBond(通脹掛債券)已經發行了4期,已經有了不成文的「持續發售機制」。iBond次次超額認購,甚受投資者歡迎,以香港一貫標準看,iBond這個產品非常成功。其實我們認真分析的話,就知道iBond頂層設計有問題。

三大問題 深化社會不公

現在的iBond設計,有三大問題﹕第一,iBond是津貼投資者的產品,有違財富再分配,資助低收入人士生活,減少貧富差的社會政策。但香港不是獨立的個案,歐美多國都有通脹掛債券,都是政府津貼投資者,收買人心。這個問題可以理解、接受;第二,iBond最低的投資金額定在1萬元,而不設最高投資金額,就把不少窮人拒於門外,但對富人不設限,這是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更是有違特首在2013年施政報告提出的社會共融目標。財政司長曾俊華給每個香港人派6000元,是金融共融的極端例子;而現在的iBond,卻是金融排斥惡例。真搞不清他的公共理財理念。第三,iBond二手市場是鼓勵投資者短炒獲利、並讓機構投資者乘虛而入承接了政府的津貼。

取消二手買賣 杜絕機構套利

iBond有它的社會功能,可以豐富香港的債券市場,亦是惠民措施。現在優化iBond運作,完善持續發售機制,應為時未晚。

首先對症下藥,是取消二手市場買賣,安排一手市場的贖回機制。投資者只能在一手市場以面值認購iBond、亦以面值贖回。一手市場可以維持一個或多個銀行莊家制度,也可以由金管局負責投資者登記和認購贖回。 投資者贖回iBond份額時,累計未付利息可以不付,原理就像提前拿回定期存款要放棄利息一樣。這樣安排不但解決iBond流動性問題,也杜絕機構和短炒的個人投資者通過二手市場套現無/低風險的超額回報,並鼓勵長期投資,而特區政府可以省回提前贖回iBond的利息支出。

另外針對金融排斥的問題,要普及iBond投資,特區政府應該降低認購金額(例如1000港元),但每人投資總額有上限。iBond利息既然是政府津貼,遍灑甘露,就要降低門檻,不應益富唔益窮。美國的iBond,最低投資額是25美元,上限是一年1萬美元。

改良設計 可惠及眾打工仔

現在iBond是1年發行1次,每次額度100億元,iBond年期3年。這些都是可以變動的參數。如果有一天強積金可以投資iBond,發行iBond的頻率便要每月一次。發行額度可以有彈性,不需要每次固定。iBond是浮息債券,對投資者來說,年期不重要,舊iBond到期可以續買新iBond,反正收息條件不變,年期只是配合政府現金流預算。美國的iBond,名義上是30年債券。

現在香港的iBond頂層設計,是以美國iBond(Series I Savings Bonds)為藍本。 美國iBond是按面值發行,沒有二級市場。但香港加了TIPS的二手市場安排,提高了入門門檻,不倫不類。如果iBond依上述建議改善其頂層設計,便很接近美國iBond,更能成為強積金的投資目標,惠及一眾打工仔,成為特區政府難得的德政。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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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CFPCM

[陳茂峰博士 峰哥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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