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40304合約法(十五) 非法及 無效合約4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03/04/%E6%B3%95%E5%BE%8B140304%E5%90%88%E7%B4%84%E6%B3%95%E5%8D%81%E4%BA%94-%E9%9D%9E%E6%B3%95%E5%8F%8A-%E7%84%A1%E6%95%88%E5%90%88%E7%B4%844/法律140304
合約法(十五) 非法及 無效合約4
蕭律師執筆
〈限制貿易合約 Contracts in Restraint of Trade下篇〉
- 買賣生意的合約
買方對賣方出售生意後,對其商業競爭的限制較諸對雇員的限制,一般較容易得到法庭支特,雖然兩者都應用相同的原則。
必須有一些產業的利益需要保護,但只是買入的生意須受保護。
在British Reinforced Concrete Co v Schleff, 1921,原告公司製造兼售賣造馬路的鋼筋水泥。被告只是賣、而並不製造較小規模的馬路環形鋼筋水泥。原告購買了被告的生意,被告答允不會在某一個時期內在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從事製造及售賣鋼筋水泥。 法庭裁決這個限制申延到「製造」而不只是售賣,太過廣寬而不合理,合約變成無效。這件案件解釋了限制競爭本身就是無效void per se。
製造商與製造商之間對生產與定價的限制
這類合約在普通法下表面prima facie是無效的,但法庭也願意支持合理的限制,如避免市場生產過剩:English Hop Growers v Dering, CA1928。
4.“獨家”合約
一間加油站同意必須購買油公司的石油,合約表面是無效的。
Esso Petroleum Co Ltd v Harpers Garage Ltd, HL1968是一件重要的判例。Esso分別與兩間加油公司訂立合約,後者同意只出售Esso的汽油,以獲取每加侖汽油在價格上的回扣rebate。其中一間的捆縛是四年半,另一間二十一年。上議院支持四年半的合約,認為二十一年時間過長及過份保障Esso的利益。
一個撰曲者同意在特定時期內替音樂出版商撰曲,如果限制是壓制性及單方面,就是貿易限制,表面上是無效的。
在Schroeder Music Publishing Co Ltd v Macaulay, HL1974中,原告是一位年青、藉藉無名的撰曲者,與被告(音樂出版公司)簽訂一份「標準」合約。在合約中,原告將他的作品的全球發行版權world copyright全部轉讓與被告。被告不一定採用原告的作品,但應允如採用其作品,將會給他一些版稅royalties。合約有效期是五年,但如版稅超過£5000則合約自動延長五年。被告可在任何時候給與原告一個月通知,即可終止合約,但原告對被告並無相應權利。上議院毫無困難裁定此類合約落入限制貿易範圍,而此份合約完全不合理,因為它結合原告全部的承諾,而原告對被告完全缺乏承諾。
〈無效合約的後果〉
以下討論的後果是關於合約在普通法下無效,但亦同時適用於成文法下無效的合約(除非有關成文法另有訂明)。後果如下:
(1)合約違反公共政策是無效的。在Wallis v Day, 1837案中,雇用合約內有一條條文,由於限制貿易而無效,原告可追討欠薪。
(2)可追回已付的金錢和已轉移的物業。
(3)分割。法庭有權將無效的條文割除,而執行合約的其餘部分。
如果分割的結果會令整個或相當份量的約因銷除,法庭就不會分割。同時分割也不容許改變了合約的整體意義。
在Goldsoll v Goldman, CA1915中,被告將仿珠寶生意售與原告,並應允不會在聯合王國及其他列明的外國地方從事真珠寶或仿珠寶的業務。由於後者的限制太廣泛,特別是售賣的生意只涉及仿珠寶,法庭將無效部分移除,保留有效的限制。
但在Attwood v. Lamont, CA1920,情況就有點不同。原告經營裁縫、製造女士戴的帽及男子服裝等等,分為各個部門,每部門各有主管經理。被告受雇為原告裁縫部門的首席裁縫師及經理,此部門與其他部門毫無關連。被告允諾離職後自己不會、也不會替任何人服務,在方圓半徑十英里內從事裁縫、製衣、一般布業、製造和銷售女帽、帽商、男士服飾用品、男女兒童服裝等。
一般而言,被告可被限制不當使用他在受雇其間在裁縫部門作為經理所獲得的商業資訊。地方法庭容許分割條文而執行可行條文,但上訴庭各位大法官一致拒絕分割。他們的觀點是:雙方訂立的是一份獨一、不可分割(single and indivisible)的協議,其目的是保護雇主全部的生意;那不是一連串的允諾去保護每一個部門,所以整個允諾都無效。
Littlewoods v Organization Ltd v Harris, CA1978: Harris 是一間叫Littlewoods的郵購公司。他在雇用合約中應允該公司在離職十二個月內「不能替GUS組群的公司工作」。Harris獲得到Littlewoods郵賺目錄的機密資訊。GUS是Littlewoods國內的主要競爭者,GUS不僅經營環球業務,並有其他生意;Littlewoods只經營聯合王國的生意。
上庭裁決:雖然解釋限制條文時、並配合簽訂合約時的環境,表面意義過分寬廣,但限制不可能只限於在聯合王國的生意,所以限制是有效的。大法官進一步引申,法律容許限制商業秘密與生意聯繫的不當使用,但如果限制多於所需就變成無效。
在考慮這個問題時,法庭會考慮貿易的性質與範疇;它特別留意兩項因素:時間與面積。限制的時間愈長、空間愈廣,被應允者舉證的重量(證實限制是合理)亦隨之而增加。
法律140304合約法(十五) 非法及 無效合約4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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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法(十五) 非法及 無效合約4
蕭律師執筆
〈限制貿易合約 Contracts in Restraint of Trade下篇〉
- 買賣生意的合約
買方對賣方出售生意後,對其商業競爭的限制較諸對雇員的限制,一般較容易得到法庭支特,雖然兩者都應用相同的原則。
必須有一些產業的利益需要保護,但只是買入的生意須受保護。
在British Reinforced Concrete Co v Schleff, 1921,原告公司製造兼售賣造馬路的鋼筋水泥。被告只是賣、而並不製造較小規模的馬路環形鋼筋水泥。原告購買了被告的生意,被告答允不會在某一個時期內在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從事製造及售賣鋼筋水泥。 法庭裁決這個限制申延到「製造」而不只是售賣,太過廣寬而不合理,合約變成無效。這件案件解釋了限制競爭本身就是無效void per se。
製造商與製造商之間對生產與定價的限制
這類合約在普通法下表面prima facie是無效的,但法庭也願意支持合理的限制,如避免市場生產過剩:English Hop Growers v Dering, CA1928。
4.“獨家”合約
一間加油站同意必須購買油公司的石油,合約表面是無效的。
Esso Petroleum Co Ltd v Harpers Garage Ltd, HL1968是一件重要的判例。Esso分別與兩間加油公司訂立合約,後者同意只出售Esso的汽油,以獲取每加侖汽油在價格上的回扣rebate。其中一間的捆縛是四年半,另一間二十一年。上議院支持四年半的合約,認為二十一年時間過長及過份保障Esso的利益。
一個撰曲者同意在特定時期內替音樂出版商撰曲,如果限制是壓制性及單方面,就是貿易限制,表面上是無效的。
在Schroeder Music Publishing Co Ltd v Macaulay, HL1974中,原告是一位年青、藉藉無名的撰曲者,與被告(音樂出版公司)簽訂一份「標準」合約。在合約中,原告將他的作品的全球發行版權world copyright全部轉讓與被告。被告不一定採用原告的作品,但應允如採用其作品,將會給他一些版稅royalties。合約有效期是五年,但如版稅超過£5000則合約自動延長五年。被告可在任何時候給與原告一個月通知,即可終止合約,但原告對被告並無相應權利。上議院毫無困難裁定此類合約落入限制貿易範圍,而此份合約完全不合理,因為它結合原告全部的承諾,而原告對被告完全缺乏承諾。
〈無效合約的後果〉
以下討論的後果是關於合約在普通法下無效,但亦同時適用於成文法下無效的合約(除非有關成文法另有訂明)。後果如下:
(1)合約違反公共政策是無效的。在Wallis v Day, 1837案中,雇用合約內有一條條文,由於限制貿易而無效,原告可追討欠薪。
(2)可追回已付的金錢和已轉移的物業。
(3)分割。法庭有權將無效的條文割除,而執行合約的其餘部分。
如果分割的結果會令整個或相當份量的約因銷除,法庭就不會分割。同時分割也不容許改變了合約的整體意義。
在Goldsoll v Goldman, CA1915中,被告將仿珠寶生意售與原告,並應允不會在聯合王國及其他列明的外國地方從事真珠寶或仿珠寶的業務。由於後者的限制太廣泛,特別是售賣的生意只涉及仿珠寶,法庭將無效部分移除,保留有效的限制。
但在Attwood v. Lamont, CA1920,情況就有點不同。原告經營裁縫、製造女士戴的帽及男子服裝等等,分為各個部門,每部門各有主管經理。被告受雇為原告裁縫部門的首席裁縫師及經理,此部門與其他部門毫無關連。被告允諾離職後自己不會、也不會替任何人服務,在方圓半徑十英里內從事裁縫、製衣、一般布業、製造和銷售女帽、帽商、男士服飾用品、男女兒童服裝等。
一般而言,被告可被限制不當使用他在受雇其間在裁縫部門作為經理所獲得的商業資訊。地方法庭容許分割條文而執行可行條文,但上訴庭各位大法官一致拒絕分割。他們的觀點是:雙方訂立的是一份獨一、不可分割(single and indivisible)的協議,其目的是保護雇主全部的生意;那不是一連串的允諾去保護每一個部門,所以整個允諾都無效。
Littlewoods v Organization Ltd v Harris, CA1978: Harris 是一間叫Littlewoods的郵購公司。他在雇用合約中應允該公司在離職十二個月內「不能替GUS組群的公司工作」。Harris獲得到Littlewoods郵賺目錄的機密資訊。GUS是Littlewoods國內的主要競爭者,GUS不僅經營環球業務,並有其他生意;Littlewoods只經營聯合王國的生意。
上庭裁決:雖然解釋限制條文時、並配合簽訂合約時的環境,表面意義過分寬廣,但限制不可能只限於在聯合王國的生意,所以限制是有效的。大法官進一步引申,法律容許限制商業秘密與生意聯繫的不當使用,但如果限制多於所需就變成無效。
在考慮這個問題時,法庭會考慮貿易的性質與範疇;它特別留意兩項因素:時間與面積。限制的時間愈長、空間愈廣,被應允者舉證的重量(證實限制是合理)亦隨之而增加。
宜信壞賬迷霧 被指存「非法集資」嫌疑
http://www.iheima.com/thread-1579-1-1.html過去的一週裡,國內規模最大的P2P(個人對個人)網貸公司宜信深陷壞賬泥潭。
4月8日,宜信被曝投資東北地區的房地產項目出現8億元貸款壞賬,宜信即使申請資產保全,也很難追回全部欠款。經過一天的內部調查,宜信公司在4月9日的回應裡承認在東北地區投資了房地產項目,但總規模不及8億元。
對宜信壞賬的擔憂並未就此結束。三天之後,又有媒體曝出,即將於下月到期的杭州某商業地產項目,也存在潛在的逾期或壞賬風險。 4月13日晚,宜信CEO唐寧向員工發出的一封內部信首次公開房地產相關業務,稱在東北開展的房地產「只有3個項目,2.64億額度,項目運作均正常。」
一個P2P平台為何會涉足房地產這樣的高風險項目?宜信的風險到底有多大?宜信是怎樣運作的?
房地產項目針對高淨值客戶
具有一定規模的P2P平台均表示,不接受高風險行業或國家政策不支持的行業比如房地產的貸款申請。宜信為何會投上高風險的房地產項目?據稱,此次房地產項目產品是財富管理的業務。
4月12日,林云(化名)參加宜信組織的宜定盈產品見面會,對於這款半年收益10%的P2P產品,林云表現得很有興趣:「有擔保、收益可觀,關鍵是期限短。」
「宜信最近被曝出很多壞賬,你不擔心投資會損失嗎?」記者問。「我查了一下,我的標裡面沒有房地產項目,總體而言,還是風險可控吧。」林云說。
林云2012年開始接觸P2P網貸,現在她四分之一的資產投資了P2P,除了宜信還投了陸金所、人人貸。2013年她投資P2P的收益率已接近20%,這幾乎是她投資以來最成功的一年。
「網貸本身就是高收益、高風險,對此我有心理準備。我現在只投有信用的平台,實力較強的平台都有墊付機制,就算是借款人跑路,平台墊付也沒問題。」林云是一個對風險有著清晰認識的投資者。
4月8日,宜信被曝出現8億元貸款壞賬,抵押物都是東北四線以下城市的爛尾樓。之後,宜信杭州某商業地產項目也曝出存在潛在的逾期或壞賬風險。
但宜信公司認為風險遠沒有這麼大。13日,宜信CEO唐寧通過內部信的方式首次公佈了宜信的房地產投資項目,稱「只有3個項目,2.64億額度,項目運作均正常。」
對於杭州地產項目,宜信昨天表示,有接近三倍的抵押物。為何涉足房地產項目,宜信表示,房地產作為國計民生的支柱性產業,長期來看是看好的。從宏觀經濟來看,宜信在去年九月就做出一些下調預期。
為了控制風險,具有一定規模的P2P平台均對外表示,不接受高風險行業或國家政策不支持的行業比如房地產、鋼貿等公司的貸款申請。宜信也一直對外宣稱的其借款人多數都是「信用良好但缺少資金的大學生、工薪階層、微小企業主、農民」,為何會投上高風險的房地產項目?
宜信內部員工告訴記者,宜信開展的多個地產項目並不是P2P的項目,P2P平台一個借款人最多借50萬,房地產項目拆成多個標的非常費勁,並不現實,這次房地產項目產品是財富管理的業務。
經過8年的發展,宜信涉足廣泛。在2012年,宜信大力發展線下市場,殺入了第三方理財市場,將財富管理的目標人群鎖定在了「大眾富裕階層」,即投資資產在10萬到100萬美元的客戶群。宜信財富已經擁有了基金、保險多個代銷牌照,除了自己正在發行的一些產品之外,宜信財富更多的是代銷一些理財產品、信託,甚至是PE項目。目前宜信財富在全國40多個城市擁有千餘理財顧問。
據瞭解,部分房地產項目是宜信財富通過有限合夥制企業(即PE)投資了多個地產項目,主要是股權投資。但這些地產項目不是對接給了網上的低額度投資人,而是推介給了一些高淨值客戶。所以,像林云那樣的小散投資人沒有受到影響。但高淨值客戶受到多大的影響,目前還不得而知。
唐寧的內部信也證實了這一說法,唐寧表示:「在宜信財富一年接近500億的資產配置中,只有13.1%的資金配置到了各種房地產項目上,且有超值的抵押擔保。」以此計算,宜信財富配置到房地產的資金有65.5億元。
拍拍貸CEO張俊表示,以宜信幾百億的業務規模來看,即便有8億的壞賬水平也並不算高。
宜信獨特的債權轉讓模式 雖然是國內最早試水P2P的企業之一,宜信另闢蹊徑,提供債權轉讓模式的服務,並大力發展線下業務,被一些P2P行業人士視為異類。 2000年,從華爾街回來的唐寧出任亞信科技戰略投資和兼併收購總監。之後,在他熟悉的培訓行業裡參與幫扶了多家職業培訓機構,卻發現越來越多的受教育者由於沒有足夠的資金一次性支付教育費用,而被擋在了校門外。 於是,唐寧拿出自己的錢借給這些參加職業培訓的大學畢業生。這讓他周圍的朋友很感興趣,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理財方式。這些人包括培訓機構的老師、領導,因為借錢給學生,他們彼此都瞭解,互相信任。
2006年,唐寧在中國創立了宜信集團,並將P2P這一舶來品引進中國。
所謂P2P平台就是,個人與個人通過第三方網絡平台完成借貸。國外信用體系完善,對借款人的風險容易把控,P2P公司多依賴互聯網平台主要做「對接需求」的工作,將兩端客戶通過互聯網實現需求對接。
但在中國不一樣。國內信用建設較為薄弱,在國內做信用貸款服務並不容易,P2P平台不僅要實現「對接需求」,還要做信用審核與風險控制,通過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來推動P2P商業模式的發展。
宜信創立之初進展緩慢。一方面宜信掌握的客戶信息特別是信用信息非常有限,風險較大;另一方面,優質借款人資源也很少。
唐寧身邊的一些朋友想參與進來,但有的遠在上海,於是有人就提議,把唐寧出借的債權買過來,就這樣,宜信的「債權轉讓」模式開始了。
具體做法是,借款人與唐寧個人簽訂《借款協議》,唐寧將錢直接從個人賬戶劃給借款人,再將手握的債權按時間、金額拆細,形成期限不同收益不同的產品,賣給投資人。投資人同樣將錢直接打到唐寧的個人賬戶,投資人和借款人兩端市場的對接由此完成。
宜信專門為此設計了一系列產品,包括宜人貸(最低出借金額5萬元)、月息通(最低出借金額10萬元)、月益通(最低出借金額5萬元)、季度豐(最低出借金額30萬元)、月定投(最低出借金額2000元)、宜農貸(最低出借金額100元)等。新推出的宜定盈,甚至連投標都由系統幫借款人完成。通過智能選標和循環出借,出借人可以將資金出借給宜人貸平台上的精英標用戶,以此來提升用戶的資金流動性和利用率,增加實際收益。
這種模式由於通過債權的組合分拆,實現了產品的標準化及類固定收益化,同時克服了線上模式極度依賴用戶主動尋求貸款因而發展速度緩慢的劣勢。從2007年起,宜信每年均以超過200%的速度在增長。
最新數據顯示,宜信集團員工已約2萬人,平台累計貸款成交量超過百億元,成為全球最大的P2P平台。根據宜信官方信息,其已經獲得凱鵬華盈、IDG與摩根士丹利聯合投資,兩輪合計近億美元。 質疑集中於非法集資和資金池 成立8年以來,唐寧創造出的債權轉讓模式在解決了眾多融資難題之外,也受到頗多質疑。這種方式是否涉嫌「非法集資」?是否會形成資金池?但現實是,目前對P2P行業的監管仍然缺位,宜信在質疑中前行。
目前圍繞「宜信模式」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宜信的債權轉讓方式是否涉嫌「非法集資」?二是債權轉讓多對多的模式是否有風險,是否會形成資金池以賺取利差?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自然人可以作為主體去放貸,民間借貸超過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部分才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宜信公司去放貸是違法的,但唐寧個人作為放貸主體並不違法。
但宜信公司賺的錢和唐寧個人放貸的錢如何轉換,如何入賬和出賬,宜信從未對外透露過。有人戲稱,唐寧是中國目前累計放貸額度最大的個人。
前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去年曾公開表示,一些公司採用自然人給人貸款,再將貸款賣給自然人以吸收資金,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這種模式,恰恰是最高法院對於非法集資的定義。市場普遍認為,這裡指的就是宜信模式。
唐寧則認為債權轉讓模式提高了投資人與借款人的效率。「債權轉讓模式,既方便借款人,可以很快獲得資金,又方便出借人,省去與借款人直接對接的手續。」唐寧在接受採訪時說。
此外,多對多的債權關係也被認為蘊藏資金池風險。
林云向記者表示,她曾經拿10萬元去宜信投標,最後債權列表所對應的借款人有22個,也就是說她的10萬元借給了22個人,平均每個人不足5000元。而這些借款人也有很多個「債主」,形成了多對多的債權關係。
在這複雜的債權關係背後,宜信是否形成資金池,並通過期限錯配賺取利差?
點融網創始人郭宇航解釋說,所謂資金池是先把錢募來,借款人在哪裡不知道,承諾10%、20%的回報,然後再把錢募出去。這種模式下,募來的錢不放出去就是產生了成本,平台會有放貸的衝動,把錢放給更危險、更高危的人群,使得不應該發生的風險而發生了。
據瞭解,宜信給投資人兩種選擇,一是通過宜信平台投資人與借款人直接交易,一是宜信已經打包好的債權轉讓。宜信內部人士稱,出借人和借款人直接交易的僅是少數。多數情況下,宜信促成的是債權轉讓。
另一P2P平台創始人告訴記者,P2P的核心特質是用戶自己選擇投資標的,參與整個投資過程風險甄別,進而自己承擔投資風險,但這一過程在線下P2P模式中被極大地模糊。雖然法律意義上是由宜信推薦債權合同,客戶有選擇權,但是打包組合這種形式,實際上客戶沒有選擇只能接受,並且背後借貸關係是否一一對應很難查證。
但唐寧一再表示,在這個模式中不存在任何期限錯配或者承諾收益、承諾本金的情況。一定是投資人從出借人那買了一個已經生成的債權,債權是多長時間就買了多長時間,每一次的款項是完全一一對應的。這種模式,也沒有資金池,所以投資人經常都要等待合適的借款人。
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理事長杜曉山認為,對於宜信P2P模式究竟有沒有違規,外人不好判斷,只能交給監管方。
但目前對P2P行業的監管仍然缺位,上週,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博鰲稱,今後將由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監管的研究,但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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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彩福彩中心:所有網售彩票行為均系非法違規
http://news.sina.com.cn/c/2014-05-07/015930073865.shtml
京華時報記者陳蕎袁國禮祝劍禾廖豐
京華時報製圖何將
昨天,記者從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和國家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獲悉,兩中心至今未授權任何一家網站或機構進行網上銷售彩票的業務,所有網上銷售彩票的行為均為非法違規。針對網上售彩行為,財政部、公安部也正在進行研究。
□背景
網售彩票須獲批准
據瞭解,目前在互聯網上銷售彩票的網站非常多,一些不法網站借此斂財。由於存在爭議,在國外也只有少部分國家允許網上銷售彩票。2009年,曾有網友將網絡彩票曝光,並質疑其賭博行為,一度引發社會關注。
2010年,財政部制定出台《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首次明確彩票發行機構可以與單位合作或者授權彩票銷售機構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也可以委託單位開展互聯網代理銷售彩票業務,但須簽訂合作協議。辦法同時明確,未經財政部批准,任何單位不得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
同時,按照上述辦法,合作單位、互聯網代銷者應具備多項條件,比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單位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近五年內無犯罪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取得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等。
□官方
至今未授權網售但無執法權
【福彩】
中福彩中心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中心至今未授權任何一家網站或機構開展網上銷售福利彩票,「所有網上銷售福利彩票的行為都是非法違規的。」
這名負責人表示,目前存在的網上銷售福利彩票的網站,基本通過3種形式獲得彩票,一是與投注站合作,二是與省級銷售機構簽訂協議,三是通過電話業務銷售,實際上還是通過投注站。
他表示,由於中福彩中心不是執法部門,所以無法對網絡銷售福彩的行為進行處理。不過,今年中福彩將要求各省上報投注站、機構的具體信息,進一步規範其資質等,並對電話銷售福利彩票進行規範。
據上述負責人透露,互聯網銷售彩票目前確實已經成為彩票銷售市場上的一個大問題,目前財政部、公安部已經開始研究該問題,下一步或將有具體動作。
【體彩】
記者昨天從國家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獲悉,目前國家體彩中心未授權任何一個網站銷售彩票,但由於沒有執法權,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2012年彩票管理條例細則再次明確未經授權的網絡售彩屬於非法。國家體彩中心曾下發通知,未經財政部批准,擅自利用電話、互聯網銷售的彩票品種和遊戲屬於非法彩票,由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要求各地體彩中心配合兩部門查處非法彩票。
此前,國家財政部、公安部、民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家體育總局曾聯合發佈公告,要求嚴厲查處和打擊利用互聯網非法銷售彩票行為。但在財政部2010年發佈互聯網銷售彩票的相關規定之後,網絡售彩又成了一個灰色地帶,各網站躍躍欲試,希望拿到網絡售彩的牌照。
據業內人士透露,網絡售綵牌照,今年會有一個說法。
□追訪
淘寶稱僅提供平台
據瞭解,很多市民選擇在大網站或APP上購買彩票,包括淘寶及微信客戶端等。
記者查詢,微信「我的銀行卡」選項下提供雙色球、競彩足球、福彩3D和廣東11選5彩票。在微信公眾賬號上查找,可找到許多彩票公眾賬號,經認證的有QQ彩票、網易彩票、愛樂透彩票等公眾賬號。
人民網旗下也有互聯網彩票業務部澳客網,澳客彩票也開通了微信公眾賬號。去年11月,500彩票網在美國紐交所成功掛牌上市,股票代碼WBAI,號稱是目前中國最大的互聯網體育彩票交易及資訊平台。
對於中福彩中心的說法,淘寶網昨天表示,淘寶彩票頻道的銷售主體機構是正規的省級體福彩中心,淘寶是和彩票中心合作的推廣平台,自己不銷售彩票,也不允許個人商家銷售彩票。其他互聯網公司並未予以回應。
雙色球5月16日起實行新規則
昨天,記者從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獲悉,5月16日起,中福彩中心將對「雙色球」彩票的一、二等獎金分配比例做出調整。調整後,一等獎的單注獎金可達1000萬元。
中福彩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雙色球自2003年開始銷售,當時的500萬大獎對彩民很有吸引力,但現在500萬已經並不讓彩民覺得是巨款。他表示,由於我國對彩票的單注獎金有封頂限制,因此只能通過更改遊戲規則,滿足彩民追大獎的心理訴求。
據介紹,此次對原規則中高獎級(一等獎、二等獎)的獎金分配比例進行了調整,新規則實施後,獎池裡的獎金可維持在上億以上,甚至可以達到三四億左右,可足夠吸引彩民的購買熱情。雖然單注大獎依然是500萬封頂,但是當獎池獎金高於1億元的時候,會拿出一、二等獎獎金的20%「追加」給一等獎,依然是單注500萬封頂,「也就是說,當你中了500萬大獎,而此時獎池裡的獎金又高於一億元時,你可以最高再拿走500萬元。」
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則向一等獎有所傾斜,可以確保單注大獎最低為500萬元,不會出現以前大獎只有400多萬的情況。不過,二等獎的獎金可能會有所減少,其獎金總額由以前的「佔當期高獎獎金的30%」下調到25%。
案例1
4萬買來假號碼
2009年3月,家住天津市寶坻區的胡大娘在網上搜索出一個名為「中國福利彩票管理局唯一指定的彩票預測網站」,該網站自稱可預測500萬大獎的投注號碼。胡大娘匯出40000元後,終於拿到了「中獎號碼」,晚上開獎時卻發現這個號碼與實際中獎號碼不一樣,發現自己受騙。
案例2
2天輸掉近千元
2009年11月,北京人文大學學生小嚴在一家「時時彩」網站買彩票時,兩天輸掉近千元。他稱網上存在多家彩票網站借高頻開獎彩種牟利,有數萬人參與,媒體報導後引發廣泛關注。
財政部當時表示,將對此事予以治理。
柳州首富非法吸儲百億家族集體失聯 金融機構如臨大敵 世德散人
http://xueqiu.com/6355936297/29527206【推薦閱讀】
正菱集團資金鏈緊張背後:激進式擴張遭遇銀行縮貸
一家位列全國民營企業500強、連續多年被權威部門評為「重合同守信用」的大型民企,一位曾榮登胡潤百富榜、被譽為「柳州首富」的草根創業者,卻在短短數年間深陷巨額債務的泥潭。不僅銀行貸款的命脈被漸漸收緊,其民間的高息借貸更是連利息都無法支付,被執法部門立案調查。
在首富傾覆的背後,是轉型升級大趨勢下,不切實際的「大干快上」粗放模式的破產與傳統家族式企業管理的效率缺失。
警方公告「捅破」巨額債務黑洞
警方27日深夜發出通告後,柳州乃至全廣西的金融機構都十分緊張,如臨大敵,很多單位連夜召集風控部門開會商議應對策略
5月27日深夜,柳州公安局的一條微博讓曾經光環耀眼的「柳州首富」廖榮納及其一手打造的正菱集團重重摔落!
據柳州公安局經偵支隊通告,正菱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經初查,已於今年4月立案偵查。因案件偵查需要,警方要求與正菱集團(含下屬子公司、公司高管)有集資關係的單位和個人在6月13日前,到指定地點登記。
一石激起千層浪,正菱集團所涉非法吸儲案牽連甚廣,波及柳州幾乎所有金融機構、廣西多家大型企業,和眾多個人債主。
5月29日是警方進行債權人登記的第一天,記者在柳州市柳南區的登記點看到,從早上9點開始,在一小時內便有20多名債權人進行登記。現場負責登記的警務人員告訴記者,柳南區是七個登記點中登記人數最多的。目前,警方尚不掌握正菱集團債務總額、波及範圍等整體情況,對此次登記數據的統計也要在十天後才能得悉。
不過,事實上部分債權人先知先覺,他們的追討行動早於柳州警方的立案調查。
覃軍(化名)是柳州本地的一名律師,他告訴記者,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從去年底開始就已經接到多起向正菱集團追債的案子,截至目前,該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此類案件涉案額已達4億元。「柳州及廣西本地有不少個人將資金借貸給了正菱集團,據一些債權人稱,還有不少外省人也牽連其中。」覃軍說。
此前曾有報導稱,正菱集團債務已達百億之巨,其中銀行70億,民間30億。對此,記者從多個接近監管部門的消息渠道,側面驗證了上述債務規模。
供職於柳州一家金融機構的吳麗(化名)告訴記者,僅她所在的單位向正菱集團直接與間接的貸款額就達到近5億。「警方27日深夜發出通告後,柳州乃至全廣西的金融機構都十分緊張,如臨大敵,很多單位連夜召集風控部門開會商議應對策略。」吳麗透露。
除個人和金融機構外,此次受波及的企業,多數都是平日與正菱集團及廖榮納關係甚為密切的。覃軍告訴記者,廖榮納長期擔任柳南區工商聯合會會長、客家商會會長,商會裡很多成員企業都捲入本案。
此外,廖榮納的老家廣西賀州也有不少企業受到波及。總部位於賀州的上市公司桂東電力[-0.75% 資金 研報]就在其中。桂東電力5月24日披露,子公司欽州永盛向正菱集團及其子公司開出的2億多元銀行承兌匯票存在較大風險,相關合同簽約時間在去年11月、12月,上述承兌匯票是欽州永盛向正菱集團等方面購買煤炭、車床等產品的預付金。桂東電力在公告中表示,正菱集團至今沒有履行相關合同,並已基本喪失了合同履行能力。
相對於外界的沸沸揚揚,處於暴風眼中心的正菱集團卻平靜異常。
5月29日、30日,記者在位於柳州市柳邕路273號的正菱集團總部看到,包括總部辦公區、小貸公司以及齒輪廠均處於正常運營狀態,各部門的中層領導也都在辦公室。此外,廖家經營了多年的榮昌賓館仍在正常營業(之所以起名「榮昌」是由於廖榮納在家族中為「榮」字輩,其子女為「昌」字輩)。但常年停在榮昌賓館樓下的一輛價值數百萬的勞斯萊斯轎車早已不見蹤影,幾乎與豪車同時「消失」的還有其主人廖榮納。直至發稿之時,記者撥打廖榮納尾數為「8888」的手機號,仍處於無法接通狀態。而廖氏家族其他成員以及正菱集團高層也已集體失去聯繫。
吳麗對記者表示,「我們家跟廖家有些交往,3月底4月初家裡辦喜事曾聯繫過廖榮納,想邀請他參加,但電話以及短信均沒有回應,當時就傳言廖榮納被限制離境了,5月底警方公告之後,包括廖榮納兒子在內的廖家親屬我們一個也聯繫不上了。」
資金緊張轉投非法吸儲飲鴆止渴
一開始,每月利息普遍在2分左右,但越到後期越高,2014年初甚至有7分的月利
經過三十多年的創業積累,資產規模以及營收均以百億計,利稅也達億元的正菱集團何至於驟然崩塌?「負債率急速上升,最終內外交困被壓垮,」是廣西當地諸多業內人士的一致觀點。一是正菱集團近年擴張速度過快,其管理水平卻並沒有跟上規模擴張;二是近年來銀行對正菱的放貸全面收緊。
柳州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劉明(化名)對記者表示,據其瞭解,早在2010年,正菱集團的負債率就已經非常高了,當時柳州當地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曾經動過讓正菱集團將不良資產打包到子公司,然後讓子公司破產,以清理部分債務的念頭。
但考慮到這樣做牽涉面太廣,且正菱集團的貸款絕大多數還是來自銀行,民間借貸並不多,加上正菱集團仍有不少優質資產,若能保持盈利,尚不至於造成重大風險。
「當時正菱集團已擁有廣西為數不多的整車生產資質,僅這一點就很稀缺,所以當時並沒有啟動處理不良資產。」劉明說,但這一動議的後果是,自2010年起廣西當地銀行開始逐步收縮對正菱集團的貸款。
銀行業人士證實了劉明的這一說法。吳麗對記者表示,其所在銀行早些年對正菱集團的借貸規模均維持在10億元左右,但最近幾年持續收縮,目前的借貸規模僅不足5億。
藍毅(化名)也是廣西某銀行的高管,常年與正菱集團保持業務關係,他向記者詳細描述了所在銀行收縮對正菱貸款的情況:前兩年最多時的借貸規模高達20億,但在2013年初進行風險排查時,發現正菱集團負債率過高,因此在短短數月內將貸款規模急劇縮減至4億。
「不光我們銀行,就在2013年底,廣西一家城商行私下與廖榮納約定,讓廖把欠他們銀行的8個億先還清,理由是快到年底了,要讓報表好看一些,並承諾等今年初再重新放款給正菱集團。但這家銀行在收回8億資金後,就再也沒有給正菱集團放過一分錢。」藍毅說。
僅記者所瞭解到的這三家銀行,近幾年對正菱集團借貸的縮減規模就超過20億元,全線告急的正菱集團為解資金之渴,此時開始了「末路狂奔」。
據藍毅介紹,銀行逐步收緊信貸後,正菱集團一開始並沒有馬上向個人進行借貸,而是先把手伸向友好企業。
「廖榮納平時對朋友很大方很仗義,加上他在多個商會任職,因此在廣西企業界人緣很好。其借錢的常見做法是,這些企業以自己財產抵押向銀行借出7%左右利息的資金,然後再加上3到5個點的利息,轉手借給正菱集團,也有通過承兌匯票幫助正菱集團進行短期融資的。」藍毅說。
或許是把可以幫忙融資的企業的錢都借完了,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正菱集團開始大量向個人借貸,這也成了柳州警方將正菱集團列為非法吸儲案的導火索。
律師覃軍告訴記者,從2013年上半年開始,有很多朋友向他諮詢能否向正菱集團「放數」(柳州本地對民間借貸的稱謂)。一開始,每月利息普遍在2分左右,但越到後期越高,2014年初甚至有7分的月利。
在正菱集團危機爆發前的2013年下半年,柳州本地的民間借貸圈甚至還以向「信譽不錯」的正菱集團「放數」為榮。當時,在覃軍參與的一個飯局上,有債權人洋洋自得地炫耀上個月向正菱集團放了一筆月息三分五的款,話音未落,另一人以很不屑地口吻說,自己上週放了一筆月息四分五的款給正菱。
更有甚者,還有債權人將自己的住房抵押給銀行,貸款發放下來後,在個人賬戶上停留不超過兩分鐘便被劃轉至正菱集團的賬戶上。但「由於正菱集團的賬戶一直被銀行重點監測,第二天銀行就發現正菱集團剛進的一筆款正是銀行昨天發放給此人的抵押貸款。這個債權人立即被銀行通知,要求其償還本金。」覃軍說。
很快,這些後期受高息誘惑入局的債權人便發現了問題:一直以信譽著稱的正菱集團竟然不能按月發放利息了。
覃軍稱,從今年1月起,就有部分債權人開始收不到利息了,這些債權人還互相打聽,並親自跑到正菱集團總部以及項目工地查看,但發現還是有部分債權人尚能收到利息,並且所有項目都在正常運作,便打消了疑慮。
但從3月份開始,情況急劇惡化,那時幾乎所有的個人債主已經連續兩個月沒有收到利息了,一些債權人開始將正菱集團告上法庭,這也就導致了4月份警方介入調查,5月底對外公告稱正菱集團涉嫌非法吸儲。
「柳州首富」曾經光環耀眼
2009年廖榮納登上了胡潤百富榜,從此柳州當地人更喜歡用「柳州首富」來稱呼他
為何曾經的「全國民營企業500強」、「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會淪落到今天這步?廖榮納是如何創業起家,又是怎樣深陷債務泥潭?
回顧發展歷程,廖榮納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將自己的創業史歸納為四個階段。
他的第一步起於改革開放初期,目標是「抓住改革開放機遇,白手起家賺取第一桶金」。據廖榮納自述,很早就開始做生意的他三十年前曾花1萬多元「巨款」,購買了一輛二手解放牌貨車,成為當時全廣西第一個私人購車者。隨後,廖榮納逐步成立了貨運、客運汽車隊,短短兩三年時間,車隊就發展到200多輛的規模。車隊壯大,車輛維修需求旺盛促成廖榮納轉向車輛維修,並製造一些簡單的汽車配件。
正當廖榮納不斷積累財富之時,越來越多的國企開始走下坡路,第一波國企改革到來,廖榮納跨出了第二步——抓住國企改革機遇,收購國企建立企業集團,隨後開始了貫穿整個90年代的國企收購行動。
廖榮納首先參與義烏、嘉興等東部沿海地區的國企改制,收購板簧廠、農用車廠等國企。而後又參與廣西的國企改制,1999年收購原柳州市柴油機配件廠、2000年成立桂泰車輛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收購柳州市罐頭食品廠。之後又陸續收購原廣西第一機床廠、第二機床廠、鹿寨縣水泥廠、合浦縣齒輪廠、柳州玻璃廠……
通過收購20多家老國企,廖榮納的公司逐步成為以汽車、工程機械、發動機、機床等整機及零部體製造為主體,水泥建材、建築工程、房地產齊頭並進的企業集團。
2003年9月,柳州正菱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當年就躋身「中國500強民營企業」。
以此為基礎,廖榮納開始謀劃第三步——切入金融領域。彼時正逢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開始著手金融領域改革。2005年,註冊資金達兩億元的柳州正菱擔保有限公司成立,這也是廣西第一家擔保公司,正菱集團正式進入非銀行金融服務業。此後,又相繼成立典當行、拍賣行等相關公司。
2008年,正菱集團參股桂林銀行,廖榮納也從2007年11月起擔任該銀行董事。(但在該行2013年年報中,廖榮納卻並未出現在董事名單中。)
隨後,國家明確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鼓勵農村金融機構發展。2009至2010年,正菱集團先後創辦賀州鴻運小額貸款公司、柳南區運通小額貸款公司,參股柳江縣柳銀村鎮銀行。
2009年廖榮納登上了胡潤百富榜,成為柳州唯一入圍百富榜的民營企業家,從此柳州當地人更喜歡用「柳州首富」來稱呼他。
企業越做越大,已登上事業巔峰的廖榮納頭上的光環也越來越多,「全國工商聯代表」、「廣西區工商聯副主席」、「廣西客家商會商務副會長」、「廣西福建商會副會長」、「柳州廣東商會會長」等頭銜數不勝數。
經濟轉型期粗放發展釀危局
正菱集團是典型的家族企業,廖榮納似乎並不太信任職業經理人,集團最重要的位置均為廖的兒女以及親屬佔據
所謂盛極而衰,廖榮納在意圖實現第四步目標時,卻遭遇全線潰敗。
在正菱集團的大門內不到20米處,至今仍樹立著一塊巨大的藍色標語牌,寫著廖榮納的第四步目標:至2020年,實現集團總產值1000億元;立足柳州,佈局全國,在國內「東南西北中」建設7-10個工程機械、汽車、機床產業基地及配套商貿、物流、地產、酒店項目;把正菱集團建設成為科技型、人文型的現代化、全球化、專業化的大中型跨國民營企業集團……
對此目標,藍毅作了個比喻,正菱集團就像一個算不上健壯的跑步者,這些年在發展的路上接連進行了多個百米衝刺,口渴難耐之際,銀行貸款驟然收緊,它由此轉身走向民間借貸這眼「毒泉」,開始大口猛灌,以致走到了今天的境地。
藍毅所說的百米衝刺,正是正菱集團近幾年在地產、金融等領域的激進發展。
就在銀行資金收縮最為劇烈的時候,正菱集團仍在2013年開工建設了多個大型地產項目。去年3月23日,正菱集團旗下正菱大廈、正菱商業文化中心、正菱科技大樓、展示大樓正式開工。
據瞭解,正菱大廈規劃總建築面積11萬平米,奠基於柳州最為繁華的城市中心黃金地帶,高達200米;正菱商業文化廣場規劃面積57萬平方米,項目總佔地面積約230畝,位於柳州市柳南區舊機場片區,將打造成為集超級購物中心﹑SOHO辦公寫字樓﹑星級酒店﹑高檔住宅小區於一體的城市綜合體。
而記者在這兩個項目的工地看到,施工現場均大門緊閉,正菱大廈的地基只挖了一部分,而正菱商業文化廣場的大部分地皮上甚至還是綠草青青。
除柳州的地產項目外,據正菱集團官網介紹,其去年簽約或正在運作的投資項目還分佈於廣西賀州、湖南、遼寧等地,多為機械設備加地產開發,投資規模總計近90億元,擴張意圖之強烈可見一斑。
對此,律師劉明認為,廖榮納的步子邁得太快,公司團隊的執行能力又跟不上,再加上公司主業其實已經進入微利時代,過高的負債率更加重了公司的負擔。「正菱集團是典型的家族企業,廖榮納似乎並不太信任職業經理人,集團最重要的位置均為廖的兒女以及親屬佔據。此外,我也以律師身份多次提醒過廖榮納,很多環節需要審慎合規,但廖榮納並未採納,規模百億的大集團,法務部並沒有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劉明表示。
亦有財務人士分析指出,以正菱集團目前營收百億、利稅億元的規模粗略估算,每年淨利潤也就三到五億,而直至事發時,正菱集團已經欠下百億債務,僅銀行利息每年就超過五億,民間借貸每月的利息也高達五、六千萬,各項利息負擔已經遠遠超過了公司的盈利能力,這種情況下仍堅持高速發展確實有些自不量力了。
對於廖榮納的崛起與「傾覆」,廣西人文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陳雄章教授指出:廖榮納曾經抓住了改革開放、國企改革、金融創新這些歷史機遇,卻在經濟轉型的大趨勢中陷入危機。在轉型升級成為主流的今天,正菱集團的主業還是以機械製造為主,其利潤水平已大不如前。而同時,金融機構近年來針對一些利潤下滑以及產能過剩行業均實施了收縮的措施,其中就有正菱集團準備大力發展的房地產行業,僅從柳州銀行的年報看,2012年該行涉房貸款仍佔總貸款額的8%以上,2013年下降至4%。正是內憂外患之際,正菱集團以高負債率繼續實施激進的擴張策略,顯然過於冒險,由此釀成危局。
【天下遠見】英國:非法GDP也是GDP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1252非法交易的繁榮會帶來什麼?你會想像治安環境惡化,或者黑社會組織壯大吧?不過。至少在英國,非法交易還會帶來上億英鎊的額外GDP。
根據英國國家統計局(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 ONS)的公告,英國自2014年9月開始,將採用修正的方法計算GDP。統計方法的改變本來很難成為新聞,不過這次例外,因為ONS宣佈將把非法活動中的生產和消費,如毒品及性交易,亦納入GDP的統計中。
根據ONS的測算,非法交易的計入會給1997至2009年間,每年的GDP帶來額外70億至110億英鎊不等的收益。以2009為例,算上非法交易,英國GDP還要同比額外增長0.7%。不小的數字,不能忽略的增長率。
ONS還發佈了共20頁的手冊,說明如何將毒品及性交易活動計入GDP。詳細解釋怎樣從生產、收入及消費的分類,或供應及需求的層面,將這些交易納入統計,及如何把國民經濟賬目(National Account)做平等。
以性交易而言,嫖妓的消費,租用「場地」的費用,購買衣物及「橡膠產品」的費用,都將納入統計。在標準行業代碼(Standard Industrial Code)中,性交易活動被歸類在12.2「其他產品及服務」,而毒品則與酒精飲料及煙草一起,被歸在02.3「麻醉品」。當然,這裡理論上只統計「基於自願」的交易活動。
在英國政府及統計學家看來,這項調整的理由很明確:為了符合歐盟的最新歐洲賬目體系(European System of Accounts,ESA),該體系的統計方法亦與聯合國的國民賬目體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一致。將非法活動,比如毒品與性交易,非法的賭博,盜版活動等納入統計,一個理由是希望GDP能更真實全面地反映國民經濟的活動。
比如在以往的統計中,以合法的收入來付嫖資或購買毒品,收入方面會被納入GDP統計,而消費方面則無跡可尋。又或以販毒的收入購買合法的商品或服務,也是同樣的問題。考慮到非法經濟活動量之巨,忽略這些活動確乎可以導致對GDP數值的影響。
另一個方面的考慮,則是增加不同國家GDP數字間的可比性。在某些國家和地區,比如荷蘭,大麻和娼妓業都是合法的,因此會納入GDP。但在許多大麻與娼妓業非法的國家,這些活動不會納入GDP統計。國家間的GDP統計口徑也因此不一致,這也會帶來一些麻煩。比如歐盟預算向來是爭吵不休的問題,而該項預算便是以GDP來分配各國繳納比例的。
實際上,被增加進GDP統計的項目也不僅僅是非法活動。根據ONS在2014年5月29日公佈的採用歐盟新標準對GDP的影響分析,非營利組織的活動、自建房屋等項目,也將進入對GDP的統計。
即便如此,如果你覺得正兒八經地討論嚴令禁止的非法犯罪活動如何影響經濟總量,是一件多少令人覺得不舒服的事情,那麼你絕不孤單。英國民眾對此做法也頗有微詞。女性慈善組織Eaves的發言人聲稱「看到人類的悲劇被以經濟指標衡量,被認作是『生產性』的,真是令人感到羞辱和驚恐……這是往將皮條客合法化為生意人上又進了一步」。
這個擔心倒不是毫無道理。非法經濟肯定難於通過正常渠道統計,現在採取的統計方法也無法保證數據的準確。若要保證GDP數據的「全面及準確」,把這些非法活動合法化是最簡單的事情。如果毒品和性交易納入統計數據有道理,那麼是否要把販賣人口、兒童色情等更為令公眾不可接受的交易也納入呢?無怪乎英國預防犯罪部部長Norman Baker趕緊出來聲明:政府對毒品的反對態度從未改變。
其實,這項GDP統計標準,並非什麼新鮮事物。聯合國早在1993年發佈的SNA中就已經明確建議把非法活動納入GDP統計。在1993SNA中,不但毒品及性交易應該納入統計,贓物買賣、賄賂、洗錢及造假幣等都應納入GDP。
但陸續有國家採取這個標準,則是最近的事情。比如意大利亦在不久前宣佈將把毒品、性交易及香煙走私納入GDP,並由此給GDP數值帶來2%的增長。考慮到意大利總理早前宣佈誓將政府赤字控制在GDP的2.6%之內,現在決定採取「更準確」的方法增加GDP數字,可真是一個好時機。也許,這個GDP新統計標準,對深陷債務泥潭的歐洲各國,都是一個不錯的消息。
【點評者說】坦白說,只要經濟繁榮,對大多數人而言,GDP數值及其增長率並不重要。若經濟低迷,再精確再漂亮的GDP數字又有什麼意義?GDP統計,本是為了政府徵稅或為干預經濟提供依據。英國與意大利政府在統計中納入黃色GDP,顯然是利益驅動。
邯鄲房企非法集資高達93億元 政府出手防止事態擴大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497
華爾街見聞昨日提到,邯鄲房企出現集體違約,多個項目停工,開發商不知去向,新華社最新報道稱,當地政府部門初步摸排涉及金額達93億元,目前政府已經出手防止事態擴大。
報道提到,針對河北省邯鄲市金世紀、萬聚、卓峰等開發商非法集資、還本付息困難引發集資戶恐慌之事,當地政府部門對主城區有項目的141家房地產企業摸排,發現32家企業存在非法集資和高息吸儲行為,涉及金額達93億元。其中,已對風險較大的13家企業派駐工作組。
除房地產企業外,邯鄲公安機關對涉及非法集資的小額信貸、農業合作社等進行摸排,已立案7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4人,上網追逃43人。查封土地11宗、房產16處、已建和在建房地產項目5處、凍結7家公司的股權、查封鐵礦1處等。
邯鄲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負責人說,當前非法集資案件正在抓緊偵辦當中,幫扶工作也在同步進行,非法集資群眾整體趨於理性,總體上形勢可控。
此前《華夏時報》報道稱,當地龍頭開發商金世紀地產董事長史虞豹兩個月前跑路後,至今下落不明,這一事件推倒了邯鄲當地多個開發商集體違約的多米諾骨牌。
如今,邯鄲不少樓盤被迫停售,當地人因為害怕開發商跑路不敢買房,市場陷入觀望狀態,另一方面,由於集資事件牽涉的當地開發商太多,很多房企都在自謀出路。
河北邯鄲房地產民間集資大潮已經盛行多年,《每日經濟新聞》引述一名中間融資商稱,邯鄲市近10%的家庭參與民間集資。目前這個數據尚無法核實,但是僅卓峰地產參與集資人數就達1萬多人。
上述報道還提到,巨大的庫存量成為邯鄲樓市的主要問題,當地商品房存量需要消化近10年。
邯鄲房產商93億非法集資發酵 波及產業鏈上下遊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4/09/4023930.html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近日赴邯鄲市調查,各方信息顯示,邯鄲房地產商非法集資和高息吸儲金額可能不止93億元,且已經波及建材、物流、交通運輸、新能源等多個產業鏈上下遊。
鄲市房地產商資金鏈斷裂、民間非法集資的事態再也捂不住了。7月以來,陸續曝出金世紀、萬聚、卓峰等開發商非法集資、還本付息困難之事,當地政府初步摸排的涉及金額達93億元。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近日赴邯鄲市調查,各方信息顯示,邯鄲房地產商非法集資和高息吸儲金額可能不止93億元,且已經波及建材、物流、交通運輸、新能源等多個產業鏈上下遊。

不止93億
9月23日上午,在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東路219號金世紀國際商務中心1604室,陳以軍(化名)正在統計和登記卓峰債權人花名冊,周圍是十幾名債權人。
這里原來是卓峰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卓峰”)的經理辦公室,自7月初公司資金鏈斷裂停工,這里已經人去樓空。
據本報記者了解,登記在冊的債權人多是散戶,金額過百萬的債權人並沒有位列其中。普通的債權每月2分利,年化利率24%,千萬級的債權人則能拿到每月5分、6分的利息。陳以軍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今年3月、6月、7月,他分別向卓峰公司出借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累計放款20萬元。
由於債權人眾多,陳以軍成為卓峰討債小組的代表之一,負責統計和錄入債權人信息,以及與叢臺區卓峰幫扶處置工作組的溝通。在本報記者獲得的卓峰花名冊中,密密麻麻登記著債權人的基本信息和債務數額,這些數字從5萬、8萬,到幾十萬、一百萬不等。
在借款協議中,卓峰與邯鄲盛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盛圖”)作為甲方,債權人作為乙方,簽訂內部員工借款協議。協議註明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利息,規定“協議期滿後,甲方需將借款本金及當月利息一次性返還乙方,合同終止。”
本報記者查閱順企網發現,盛圖於2011年11月21日在邯鄲市工商局註冊成立,法人為卓峰董事長馬海晨。而馬海晨已經於7月初跑路。
據新華社報道,邯鄲市已經成立了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通過對主城區有項目的141家房地產企業摸排,發現32家企業存在非法集資和高息吸儲行為,涉及金額達93億元。其中,已對風險較大的13家企業派駐工作組。
一位邯鄲當地企業主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公布出來是93億,實際上要遠遠高於這數字。”本報記者從多位債權人處獲得的信息顯示,目前邯鄲涉及非法集資的有卓峰、金世紀等多家房地產商。
事實上,這種以20%-30%高息開展民間集資的現象在邯鄲已經持續了近十年之久。如今房地產商資金鏈斷裂,邯鄲建築建材、物流、制造、交通運輸、新能源等多個產業鏈上下遊資金受到影響。一位邯鄲市金世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金世紀”)包工隊的包工頭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金世紀老板跑路後,拖欠該包工隊700萬元。
本報記者調查中獲悉,在邯鄲,民間集資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生態圈。除了房地產、制造、新能源等產業,連屠宰、養殖業都依靠民間借貸存活,原因是這些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銀行渠道融資。如今,邯鄲多個行業處於資金鏈斷裂的風口浪尖,集資活動卻並未停止。上述企業主稱,一個做實體產業的朋友剛以5分利內部集資1.1億元。“他找的都是企業高管,五六個人內部私密進行,不會出問題。”
金世紀迷局
在邯鄲市國際商務中心26層,這里原本是金世紀的辦公地點,如今董事長史虞豹去向不明,人去樓空。
債權人謝女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010年她在售樓部購買了“誠意金”每份5萬元,購房抵7萬元,不買房子者一年到期給1萬元利息,她當時購買了2份。2013年以來,金世紀為一次性打入50萬元以上者開出每月2.5分利息,受高息誘惑,謝女士把銀行存款全部取出並聯合親戚湊齊50萬元,資金一次性打入史虞豹(或其妻子高旗蘭)個人賬戶。
作為債權人參與集資以來,謝女士每月都能正常收到利息,但2013年11月底曾出現過利息拖延,2014年3月底,金世紀資金鏈斷裂,史虞豹跑路,像謝女士這樣,參與金世紀集資的3700多名債權人此後再也沒有收到利息,本金更是無處追討。
從史虞豹事後的舉動來看,金世紀資金鏈斷裂似乎是一場有預謀的“圈套”。一位當地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邯鄲市現有樓盤的存量十年也消化不完,今年初金世紀兩位股東撤資,史虞豹預感房產形勢不妙,將公司法人變更為他的妻子高旗蘭(現為家庭主婦),並通過多種渠道將資產變現,抽空公司資金而跑路。
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2014年6月3日由史虞豹委托金世紀總經理黃渤,赴京與某大型券商商談並購事宜,該券商意欲收購金世紀下屬兩家電廠,最終談判結果將對金世紀進行“打包”收購。隨後,該券商委托審計、律師團隊進駐金世紀清產核資,由史虞豹表外甥魯誌文主導工作,主要負責清查核資。核查結果是金世紀資產52余億元,負債34余億。
針對金世紀的債務工作,7月28日,邯鄲市政府成立了維護穩定組、資產監督組、規範組和資料組4個專項小組,進駐金世紀。
7月29日淩晨,上述大型券商不明原因撤離,並購事宜戛然而止。本報記者致電該券商並購部人士,對方稱未參與該項目不作回應。
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史虞豹的資產主要包括:邯鄲金世紀新城、邯鄲金世紀花園、館陶新能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邢臺廣宗新能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山東臨沂金世紀廣場(史股份占比87.5%)、蘇州275畝建築用地、廈門3棟別墅、10部高檔轎車以及其在香港的土地和房產。
在邯鄲,金世紀是當地的房地產龍頭企業,總資產超過1000億元。在金世紀公司一間玻璃房里擺滿了這家企業及董事長史虞豹獲得的榮譽,“2009年度誠實守信企業”、“2009年度經濟貢獻先進單位”、“07-08年中國地產綜合開發實例十強企業”等,而史虞豹本人是邯鄲市第十一屆政協委員,獲得過“經濟貢獻先進個人”、“優秀政協委員”、“邯山功臣”等諸多個人榮譽稱號。
房地產盲目擴張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房產開發商通過民間借貸將短期資金用於長期建設,無異於飲鴆止渴,盲目擴大規模。如今國家經濟結構調整,淘汰產能過剩行業,銀行信貸投放隨之收緊,三四線城市房價上漲預期破滅,房地產商樓盤大量囤積,無法回籠資金償還債權人本息,導致資金鏈進入惡性循環進而斷裂。
徐洪才表示,開發商的盲目擴張,也與地方政府監管不嚴格有關。當地政府要做好疏導引導工作,可以通過引導社會資金註入,促進房地產企業並購重組,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同時,加強賬戶監控,防止資產進一步流失。
(編輯:高飛)
【記者手記】非法集資為何一次次發生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022
2014年9月18日,四百余名投資者聚集在河南省焦作市政府門口,他們來自河南、山西、安徽、山東等多地市、縣、村,為了討回因廉金枝被抓而沒法兌現的資金。
這一幕並不是首次在河南上演。2011年10月,河南安陽便曝出非法集資大案,而同樣的事件在山西、溫州、河北等多地也早已是“觀眾”熟悉的劇情。安陽案發後的兩年間,河南省政府更是對融資性擔保機構行業多次進行清理規範。然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仍有諸多公司以各種名義從事非法集資活動。這類事件緣何頻頻發生?
據熟悉當地金融業的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史璞回憶,從1990年代開始,各種類型的非法集資就層出不窮,雖有改頭換面,但演變至今,其實質沒變,就是非法集老百姓的資,或者放高利貸,或者自己投資運營,最後坑害的是老百姓。
廉金枝眾多公司,多設在焦作、濟寧、鄆城等三四線城市,投資者往往被其琳瑯滿目的榮譽、高額的利息所誘惑。史璞說,“實際上,老百姓的錢之所以好騙,一是金融機構利息太低,老百姓缺少掙錢能力和渠道;二是老百姓特別相信政府,認為政府管理是有效的,不會讓一個非法公司騙錢。”
這一點也在南方周末記者在調查中得到反複印證,眾多投資者提及最多的就是,“政府給廉金枝的榮譽那麽多,我們相信政府才相信的她。”
成為地方政府的紅人後,廉金枝一手吸款,一手放款,資金鏈竟維持7年不倒,而且規模越做越大,市場的旺盛需求,廣大中小企業對資金如饑似渴,現有的金融體系無法滿足他們的融資需求也是其存在的重要原因。
而另一方面,擔保行業、資產管理行業,則進入門檻低、監管不力。“和政府管理有很大的關系。”史璞說,“比如擔保公司審批、管理本應放在金融部門主管,但河南擔保公司的審批權限卻放在當地鄉鎮企業局,而又無人監管。”
可一旦音樂停止,潮水退去,數十億元仿佛人間蒸發,只留下15000名投資者獨自品嘗苦果;更糟糕的是,現行的金融監管規則並不足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黑車再遭劫 北京認定"專車"屬非法運營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5/0107/148778.html
i黑馬:滴滴專車、一號專車、易到用車、Uber打車……去年開始,伴隨各類互聯網專車軟件的不斷湧現,關於專車是變相黑車的質疑也越來越多。繼沈陽、南京、上海等多地叫停專車業務後,近日,北京也針對私家車通過專車軟件提供出租車服務的行為加大打擊力度。
根據北京青年報昨日消息,今年1月起,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將大力打擊利用互聯網和手機軟件從事非法運營的社會車輛。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多個軟件提供“專車”服務,實際上就是變相為乘客提供了黑車。這是北京首次公開認定私家車通過打車軟件拉活屬於非法運營。
近日,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開始嚴查機場、火車站和繁華商業街區利用互聯網和手機軟件從事非法運營的車輛,一旦被核實從事非法運營,提供服務的主體將收到2萬元以內的罰單。
發布
“專車”實屬黑車
執法部門將嚴查
據市交通執法總隊隊長、新聞發言人梁建偉介紹,近來,一些私家小轎車或社會車輛借助網絡平臺和手機軟件預約租車從事非法運營行為非常突出,其中不乏“克隆出租車”,對此很多乘客投訴和舉報。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0號)》第4條,這種行為屬於未取得運營資格擅自從事非法運營,也嚴重影響了出租汽車的正常運營秩序。
據了解,包括易到用車、滴滴專車、一號專車等在內的各類“專車”主要於2013年底、2014年初興起,然後逐漸火爆。
今年1月起,結合即將到來的春運保障工作,市交通執法總隊將集中主要執法力量加大對各類“黑出租車”的打擊,並有針對性地重點檢查“易道用車”、“滴滴專車”等利用叫車軟件非法運營的“黑出租車”,“克隆出租車”,盤踞在重點場站地區擾序“黑出租車”等三類嚴重擾亂出租汽車運營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依法從嚴查處、高限處罰。
事實上,北京去年全年共查處借助網絡平臺和手機軟件從事非法運營的黑車47起。
現場
查獲兩輛“專車”
訂單短信成依據
昨天下午1點左右,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一輛正在使用手機軟件和乘客進行交易的速騰車主被市交通執法總隊首都機場大隊執法人員查到。
執法人員查獲的“易到用車”司機賬單上顯示,乘客從三里屯附近到首都機場,訂單金額為171元,除去易到的補貼,乘客支付91元,比正常的出租車貴十幾元左右。
隨後,一輛帕薩特車主被執法人員查到。乘客向執法人員出示了訂單短信。從一家酒店到達首都機場,在使用了50元代金券情況下,乘客實際支付196元。
據乘客介紹,自己從福建出差到北京,是朋友從攜程網上訂的“專車”給自己。“我覺得很方便,服務態度也很好。並沒有考慮到車輛是否具有資質的問題。”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相關法規,在核實確實存在非法運營的情況後,提供服務的主體將會被處以兩萬元的罰單,車輛也會被扣。上交罰款之後,車輛才會被退回。
發現
黑車司機被“轉正”
專車司機收入可觀
據梁建偉介紹,去年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專車”的司機很多都是以前的黑車車主。昨天查獲的帕薩特司機在2013年就因為開黑車被罰。
據執法隊員介紹,目前司機註冊各類專車軟件時,軟件運營方審核並不嚴格,私家車很容易混入。以前的黑車司機也可以借助這個平臺為自己洗白。
由於“專車”大多使用較好的車型,收費大多高於出租車,司機也會獲得更高的收入。僅以昨天的速騰車為例,從早晨開始到被查獲為止,司機一共接了8單,除去油費等費用,獲利800多元。
對於“專車”司機來說,拉活獲得了一份可觀的兼職收入。但由於私家車上保險普遍較低,與正規的運營車輛不具有可比性。一旦發生事故,乘客權益無法保障。同時,“專車”收費較高,也破壞了正常的運營秩序,對正規運營的車輛,尤其是出租車並不公平。
問題
現場執法有難度
認定需乘客配合
北青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認定是否具有非法運營行為,需要司機的筆錄和乘客的證明。也就是說,如果乘客一口咬定與司機認識,是“朋友”提供的接送服務,即使執法人員認識“黑車司機”也無法進行執法。
與交警可以攔車不同,執法隊員無法上街攔車,只有在火車站、落客區等便於執法的地方進行執法。由於和克隆出租不同,這類黑車和普通社會車輛“長相”一樣,難於識別,只能靠執法人員依據經驗判斷。
而目前,北京尚沒有專門的法律針對各類專車軟件,只能從路面執法角度對司機進行罰款。對於互聯網和手機上提供軟件的運營商,相關部門尚缺乏有效的約束。
官方說法
“專車”屬於無資質的非法運營
據市交通執法總隊隊長、新聞發言人梁建偉介紹,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0號)》第4條,利用網絡平臺和手機軟件預約租車屬於未取得運營資格擅自從事非法運營。
“專車”實際給乘客提供的是門對門、按次計費、按里程計價的服務,實際上就是提供出租車服務。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除了正規出租車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提供出租車服務。
根據2014年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關於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嚴禁把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
此前,易到用車曾表示公司目前參加營運的車輛全部來自租賃公司,而司機則來自勞務公司。他表示,易到用車實際上與租賃公司、勞務公司和用戶簽訂了四方協議,而其公司不會與作為個人的私家車主直接簽訂合同使用其車輛進行營運。
但梁建偉認為,無論簽訂什麽樣的協議,只要從事出租車服務就是非法營運。而事實上從去年全年查獲的47起非法營運的案例來看,全部是社會車輛,執法人員沒有看到過和租賃公司簽訂的合同。
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即使是遇到真正的租賃公司的車從事營運活動,也會按照黑車處理。根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汽車租賃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配備駕駛人員的經營活動。其中明確指出營運的車輛應該歸汽車租賃營運者所有,且需要滿足較私家車更加複雜的安全技術規範。
“在實際執法中,我們會調查到底是誰提供的這種服務。若查到租賃公司的車,我們會調查到底是誰組織的這種服務,如果是租賃公司就會罰租賃公司,如果是司機私下從事營運,則會處罰司機。”市交通執法總隊首都機場大隊副大隊長邊京軍介紹。
回應
軟件運營方:專車不能與黑車畫等號
對於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此次加大對專車的查處力度,滴滴、快的截至北青報記者發稿時均未作任何回應。
易到用車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專車不能與黑車畫等號。專車服務是出行服務升級的大趨勢,是市場所需,要多聽消費者的聲音。“人們可以通過App輕松叫到專屬化出行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一種除了公交地鐵及出租車外的品質出行選擇,符合也順應消費升級時代人們對於出行需求的升級。車輛更舒適,服務更人性,安全性也更多保障,消費者還有更多類似機場專屬CIP快捷安檢等的專屬權益,在國外這類服務已經成為城市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點是所謂的黑車不能比擬的。”上述負責人介紹,專車除了滿足差異化出行市場需求外,更加能整合優化盤活傳統汽車租賃市場,有效提高其閑置車輛的使用率,也能間接減輕交通壓力。此外,更可以作為公車改革、企業用車的有效解決方案。
盡管滴滴和快的此次並未回應,不過,此前針對上海交通委明確表示滴滴打車為“黑車”,並查扣該公司專車,滴滴打車當時發布聲明回應稱,滴滴和所有的合作公司都依法簽訂了合同,確保滿足用戶多維度用車、個性化用車、安全性用車的現實需求,全程透明、公開、規範、可控,這和沒有服務規範、沒有定價標準、沒有安全保障的黑車是截然不同的。快的打車方面當時也向北青報記者表示,一號專車在上海合作的都是正規汽車租賃公司有營運資質的“Y”字牌車,一直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運營。在北京市場,一號專車與正規租賃公司在合同中也規定不得使用私家車掛靠形式營運。
目前,市場上的商務租車品牌包括易到用車、AA租車、Uber、一號專車、滴滴專車等,僅北京市場商務租車品牌就已超過5家。
聲音
乘客:專車雖有隱患 但不應一棒子打死
比出租車更容易打上,服務周到,坐得舒服是一些使用過專車軟件的乘客的共同體驗。一些受訪者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在高峰時段、客流量較大的鬧市區,專車服務很好地解決了打車難的問題。但有不少專車軟件的“嘗鮮者”坦言,雖然專車可以讓自己享受坐寶馬回家的感覺,但仍然擔心萬一發生事故,究竟應該向誰追責、如何索賠,都是問題。
對於即將到來的“專車”嚴打,不少受訪者都認為,雖然可以理解,但是難免有些遺憾,希望能有相關的規定,幫助“專車”留下來。
孔小姐告訴北青報記者,在跨年夜的時候,在路上基本不可能攔上車,用打出租車軟件也打不上車,於是她選擇了用專車軟件叫車,“雖然比打車貴了不少,但是很舒服,一上車就有水,我看他們還要求給乘客開門,一般出租車哪里能提供這些服務。”
對於嚴打“專車”的消息,孔小姐說:“考慮到安全我可能會覺得可以取締,但考慮到服務和便利,我會覺得可惜。如果只是因為無運營資格,我對這個取締理由不滿意,不能為了所謂的名正言順,而使服務質量沒有改善。”
使用過各類專車軟件的範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如果專車被取締,他想要在高峰時段打到出租車的話就要通過提高小費的方式,所以他希望能夠出臺規定,讓“專車”名正言順起來,“不能一棍子打死,對於想要作好的公司,應該給機會讓他們取得合法的資格,進行整改,到時候再對不合規定的車輛進行打擊。”
觀點
專家:要用好互聯網 按照法規方便交通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秘書長王麗梅告訴北青報記者,“專車”這樣的打車軟件在各國都引發過討論,情況不同。在印度,由於發生過一些惡性事件,目前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叫停。
王麗梅認為,“專車”就像是“遊醫”,遊醫’可以給偏遠地區的人治病,但是無從醫資質、有風險,所以需要打擊和規範。‘專車’可以給人們帶來方便,但是沒有依法取得執照,不合規範。”
王麗梅說,最近各地發生多起大學生失聯事件,有的涉及命案,這些大學生打車,可能是在路邊攔車,也可能是通過軟件,無論通過什麽方式,他們乘坐的車是沒有執照的,這樣發生意外就很難追責,而且發生事故保險如何賠償也沒有很明確的規定,“目前還沒有公司對這些有明確的規定,沒有公司公開表示他們的車取得了執照”。
近期,全國多地都出臺了嚴打“專車”的規定,將專車納入“黑車”的範圍。然而,“專車”較一般的黑車而言,辨識度較低,乘客也很難承認,打擊起來具有困難。王麗梅認為,打擊“專車”一方面是規範市場,更重要的是保護消費者的安全,“乘客應該明白這一點,進行配合”。
既然打擊“專車”如此困難,為何有關部門不直接叫停打車軟件呢?對此,王麗梅認為,互聯網只是一種工具,應當依法依規用好,而不是應當有人用它犯罪就要被封殺,“就像許多詐騙行為利用互聯網進行,但是打擊的是詐騙,而不應是互聯網”。
王麗梅告訴北青報記者,如何利用互聯網給人們帶來更多方便,還需要法律和規範,如果車輛希望參與運營,應當依法取得執照,納入管理立法需要有一個過程,“目前的打擊‘專車’,我想應該是規範的一個過程,關鍵還是要申請執照,使‘專車’合法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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