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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證據 特朗普指責奧巴馬大選期間竊聽其手機

周六,特朗普發推文指責前任總統奧巴馬曾在去年大選期間在特朗普大廈安裝竊聽器,並稱這是“麥卡錫主義”,嘲諷奧巴馬不斷在秀下限。雖然特朗普在推特上對奧巴馬狂轟濫炸,但他並沒有提供實質的證據來支持他的指控。目前奧巴馬未作出回應。

特朗普連發四推文,第一條便是特朗普的驚呼:太可怕了!才發現奧巴馬在特朗普大廈一直對我進行監控,而且他還一無所獲。這是真正的“麥卡錫主義”!

第二條推文,特朗普反唇相譏:在位總統在大選前對候選人進行監聽合法嗎?法院早已證明其非法性,這是在秀下限啊!

第三推:我猜想奧巴馬早在10月就已經開始竊聽我的手機了,這是任何一位好律師都不願錯過的大案件。

最後,特朗普再次首尾呼應,強調到:奧巴馬竟在神聖的大選期間竊聽我的手機,這下限得有多低啊,簡直就是“水門事件”的重演,令人反感的家夥。

雖然特朗普迅速發推文表達其不滿,但他並沒有公布任何實質證據來支持他的控訴。隨後奧巴馬發言人表示,特朗普對奧巴馬的竊聽指控並非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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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拼多多被指凍結商家貨款 “假打”?律師稱應公開基本的證據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5-01/1100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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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 以“社交電商”為賣點,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的拼多多最近一年來發展迅猛,去年下半年還獲得了騰訊的投資。和其他電商一樣,拼多多一直受到假貨問題的困擾,CEO黃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我們三分之一員工都在打假”。有意思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近了解到多起拼多多和入駐平臺商家之間發生矛盾沖突的案例,沖突的焦點也和打假有關,具體表現在“平臺以涉假、虛假發貨等各種理由對商家進行罰款、凍結貨款、保證金”。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從去年下半年到現在,多家企業已經就“服務合同糾紛”對拼多多提出民事訴訟(這些訴訟最後大多數已經撤訴)。

與此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在拼多多的商業模式中,商家入住的門檻比較低,很多都是個人店鋪。為了保證低價,拼多多並沒有和各家電商一樣有很多的直通車之類收費項目,且入住拼多多的保證金和其他平臺相比也明顯偏低。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要求進行罰款,律師認為,拼多多有借打假牟利的嫌疑;拼多多則稱,罰款均全部補貼給利益受損的消費者。】

每經記者 夏冰 每經編輯 盧祥勇

根據拼多多的平臺規則,假如發現商家涉嫌銷售假貨,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10倍進行處罰。

代表商家方的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商家們被拼多多凍結的貨款總額多達幾千萬,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多位商家對記者表示,收到拼多多的商品涉假判定後,被要求提供證據進行申訴,而律師認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由拼多多方面提供證據。

案例一:一款口紅“涉假”,罰12萬

來自廣東的鄭女士於2017年2月以“個人店鋪賣家”形式入駐拼多多,入駐時只需繳納1萬元的保證金就取得店鋪編號。運營不到兩個月,鄭女士就收到自稱為拼多多商管人員的QQ好友添加申請。商管人員告訴她,其店鋪一款產品涉假,平臺已經對涉假的商品進行下架並凍結其所有的貨款,要求鄭女士立即按照所給的清單提供證據進行申訴。鄭女士按照要求提供部分進貨證明材料後,得到的回複是“沒有用,並非品牌方的撤銷函或者情況說明”。

店鋪經營期間沒有收到任何顧客投訴,現在拼多多突然以店內一款韓國口紅是假貨,要按照平臺規則處以該款產品歷史銷售訂單總數額的十倍扣罰——12萬元。當鄭女士向拼多多客服索要售假證據時,被告知是通過拼多多品控中心的“神秘買家”而得出的,除非鄭女士先行認罰,否則出示沒有意義,如果不認,可以先按照處理流程提供證據進行申訴。

“這不是明擺著誆人嘛!”鄭女士對記者表示,現在在拼多多賬戶上的貨款全部被凍結,快遞公司的費用以及部分貨款都等著結算,自己資金壓力很大。

案例二:一款潤唇膏“涉假”,商品全下架

商家牛先生剛大學畢業,在拼多多平臺上經營“美誠美妝精品店鋪”。4月6日,牛先生店內一款商品ID1066132的曼秀雷敦潤唇膏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售假,在沒有收到拼多多的任何通知情況下,該店鋪被實施以店鋪3級懲罰,寶貝全下架。

牛先生認為縱使有一款產品可能涉假,拼多多也不應把其店內的全部產品下架,況且連個通知都沒有。

隨後牛先生多方聯系拼多多,對方表示假貨結論系為神秘買家抽檢得出,而後送檢品牌方檢測,結果是涉假商品,故做涉假判定。對方告訴他,如果核實確實是假貨,根據平臺規則,需要對相應消費者進行10倍違約金賠付,賠付完,店鋪才可以恢複營業。

拼多多表示,如果牛先生不接受平臺的相關處罰,則需提交相關證明以供核實,包括但不限於正式進貨憑證、完整授權鏈文件、相關發票等;平臺需收到對應商品品牌方通過其官方或者公司郵箱發送至拼多多公司郵箱的撤銷函和商品情況說明等。

在與拼多多商管溝通過程中,牛先生反複要求拼多多方出示合法官方的、權威的檢測報告,在溝通無望的情況下,牛先生放棄了拼多多的申訴流程,不得不委托律師來進行處理。

商家、拼多多各執一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拼多多方面核實上述商家是否涉嫌售假。拼多多回應稱,上述鄭女士商家“售賣的洗發水和口紅均涉嫌售假。我司有品牌方郵件、短信證明。”

在拼多多出示給記者的兩張截圖證據中,記者看到,並不能詳盡地指出具體是鄭女士店鋪的哪款產品,以及哪個消費者何時何地購買的貨品為假貨,只是簡單看到品牌方鑒定為假貨的結論。

拼多多方面還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複道:平臺商家因違規被限制提現的商家約萬分之一,比例很低。2016年至今,拼多多驗證的高風險商品覆蓋近兩百個品牌,其中查處假貨千余個。拼多多不遺余力地打擊假貨,並且與品牌方建立聯合打假合作。

浙江潤杭律師事務所齊李君律師代表商家方提出異議:“拼多多目前的證據根本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首先,假貨結論不能僅根據幾條短信和郵件來確認。這個結論至少是有權方出具的書面正規文件。其次,短信和郵件的內容也反映不出就是商家所售的商品。連是商家所售的哪一個訂單號里的產品拼多多平臺都不能出示,而通過凍結商家貨款不準提現等方式脅迫商家認罰,也已經能夠說明拼多多對自己打假程序和結果的不自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拼多多作為平臺方是否可以直接通過凍結貨款的方式來進行處罰,是一些商家不滿的焦點所在。

“如果是平臺主動懷疑商家售假,平臺應當先給出理由和一定的證據來證明,然後再由商家進行相應的申訴,即使在司法程序當中也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的打假規則顛覆了法律程序中舉證責任的基本原則。拼多多平臺在商家上架新產品進行審核時並不審核產品的相關證據,在事後監管中卻要求商家提供一系列嚴格要求的證據材料舉證,否則處以十倍歷史訂單銷售罰款,這些內容是否在招商時告知過商家?如果平臺在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卻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高要求處以巨額罰款,讓人不得不認為平臺在挖空心思薅羊毛。

對此,拼多多方面認為這些對商家實施的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拼多多回應稱,如發現商家售假等違反平臺協議或規則行為的,拼多多會第一時間核實相關情況,並給商家一定的申訴時間,根據商家與平臺簽署的協議及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利對商家作出相應處理。包括並不限於提高保證金、凍結賬戶資金作為違約金等措施,該等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對於舉證環節的爭議,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互聯網及知識產權部副主任麻策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稱,一般而言,售假行為包括銷售侵犯商標權商品的行為以及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前者需要權利人(品牌方)來檢驗證實,後者亦需要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才能得出結論。而拼多多平臺和商家之間形成的是網絡服務合同,商家通過申請入駐行為來表明其同意拼多多制定的商城規則。

“若該規則對售假行為的界定及處理流程有明確約定,法律一般予以尊重,但若規則沒有明確時,則應參考民事訴訟關於‘誰主張誰舉證’的的規則,由拼多多平臺先行證明商家存在售假行為。在商家侵犯品牌方商標的情況下,因拼多多實際不接觸或管理商家商品,故應當通過向商家進行樣品購買的方式,固定案涉商品來源,並將樣品交送品牌方出具針對樣品的檢測,以此達到證明目的。若拼多多僅僅依賴於品牌方的簡單文字說明,就直接認定商家所有商品均為假貨,實際上是擴大了售假認定範疇,實際上是對其優勢地位的濫用。”麻策律師如是對記者分析。

律師稱程序應該公開透明

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齊律師表示,目前同鄭女士、牛先生一樣遭遇的商家加在一起被平臺凍結的貨款總額要多達幾千萬,他們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商家的委托下他們律師團隊於4月18日下午前往拼多多上海總部了解具體情況。當齊律師一行當面要求出示商家涉假證據時,拼多多法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拒絕提供證據,如果仍有質疑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

“我們律師也非常支持電商平臺打假,但打假不是假打,打假的程序應該公開透明,作為平臺方你認定商家售假,至少要有基本的證據。”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目前的打假方式非常簡單、粗暴: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那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十倍進行處罰。

齊律師代表商家提出質疑,平臺到底有沒有真在打假?如果真在打假,為什麽不向商家公開打假的證據,這樣商家和平臺都避免卷入司法程序,對雙方都有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除了上述對涉假行為處以十倍懲罰外,拼多多的其他處罰規則還有諸如快遞公司攬件後沒有上傳物流信息時,屬於商家虛假發貨,拼多多方面會按照當期訂單的總數量乘以10元罰款;延時發貨,按照每個訂單3~11元罰款;賣家的回複率不行則罰款1000元一天。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他們接受的商家咨詢中,這些罰款金額輕則幾萬塊,重責十多萬,甚至有的商家在拼多多後臺上可提現的貨款顯示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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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正式處罰落地:“證據鏈”拼出趙薇夫婦的資本財技

證監會近日對龍薇傳媒空殼收購案做出正式行政處罰,對萬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SH.600576)、龍薇傳媒以及趙薇夫婦等做出頂格處罰,趙薇夫婦遭5年市場禁入。

據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黃有龍、趙薇前期委托了代理人參加聽證,並提出了申辯意見。但是本案自調查至結案,趙薇本人都沒有親自出面。

2016年底、2017年初,趙薇夫婦曾企圖通過旗下“空殼公司”龍薇傳媒,以51倍杠桿收購百億市值的萬家文化,最終融資失敗,放棄收購。這場迅速襲來又快速退去的資本狂潮,最終留給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一地雞毛”。

多位證券訴訟律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數十位投資者的訴訟請求已經處在材料收集或法院受理階段。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稱,已代理案件中首批案件法院已經受理,在等待安排開庭。上海市創遠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也表示,目前已經收到幾十位投資者的材料,索賠金額保守估計2千萬左右,近期正在組織向法院遞交材料。

龍薇傳媒的“謊言”

2017年4月1日,“愚人節”這一天,萬家文化發布了一份公告,稱公司大股東萬家集團已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龍薇傳媒”)簽署“解除協議”,股權轉讓交易終止。一紙公告,讓熱鬧了三個多月的“資本遊戲”嘎然而止。

2016年12月23日,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以30.599億元向龍薇傳媒轉讓29.135%的股份,交易完成後,龍薇傳媒將成為萬家文化控股股東。

在這場交易中,資金是最關鍵的一環。龍薇傳媒披露,上述30多億收購款中,龍薇傳媒自有出資僅6000萬,剩余資金均為借入,杠桿比例高達51倍。

從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到宣布簽訂解除協議,前後不過3個月時間,萬家文化的股價從18.83元/股漲到25元/股,之後一路下滑至6月2日跌至低點8.85元/股。

股價坐了一輪過山車,但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交易卻仿佛什麽也沒有發生。

在4月1日公布的《解除協議》中,交易雙方表現得“一團和氣”——萬家集團將前期已收取的部分股份轉讓款返還給龍薇傳媒,龍薇傳媒不再向萬家集團支付任何股份轉讓協議款,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這場空殼公司以超高杠桿“空手”撬動上市公司股權的蹊蹺交易,引發市場的爭議,監管層對這場收購也釋放出了嚴格的監管信號。

“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證監會在處罰決定書中稱,龍薇傳媒對其資金實力的描述具有誤導性,強調的“家庭資產”“還款能力”加上其名人效應,實際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

在監管層看來,這場一波三折的轉讓,從控股權轉讓變更為5.0396%股權轉讓,後又變更為完全終止股權轉讓,雙方不追究任何違約責任,這種商業行為“顯然有悖常理”。

那麽,趙薇夫婦及龍薇傳媒,到底說了哪些“謊言”?資金是關鍵之關鍵,大部分“謊言”也恰恰是圍繞資金展開。

2016年12月26日,龍薇傳媒在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業和核心關聯企業等情況,顯示出收購方有強大的經濟實力。

而在2017年1月,更是詳細披露稱:“龍薇傳媒實際控制人趙薇女士及其配偶黃有龍先生投資的金寶寶控股…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權,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約45.22億元;…上述相關資產總價值約56.63億元,2016年投資收回的現金流約12.56億元港幣”。

但是實際上,龍薇傳媒2016年11月2日才成立,註冊資本200萬元,進行收購時,註冊資本尚未實繳到位,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都為零。

在實際收購時,自有資金僅出資6000萬,“大頭”來自向金融機構高成本借款,且部分是以萬家文化的股份做質押。

根據起初披露的協議,借款當中,15億來自西藏銀必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銀必信),年化利率10%,以趙薇個人信用為擔保;其余14.999億為從金融機構的質押融資,後披露是中信銀行杭州分行,年利率6%左右,以擬收購的萬家文化股份做質押。

值得註意的是,公司還稱“若龍薇傳媒未能及時足額取得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龍薇傳媒將積極與萬家集團進行溝通以使本次交易順利完成,同時繼續尋求其他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

但是真實情況如何?證據顯示,2017年1月23日,萬家集團、龍薇傳媒已知曉其向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計劃未通過中信銀行總行審批。截至2017年1月31日,龍薇傳媒並沒有與任何金融機構達成融資合作。

調查過程還原了背後更真實的融資故事。

從銀必信融資成本為年化10%,從銀行融資成本為6%。受黃有龍委托負責辦理萬家文化股份收購事項的法務負責人趙政後來證實,龍薇傳媒方面希望盡可能多的從銀行融資,甚至希望可以覆蓋全部收購資金需求。但值得註意的是,銀行質押融資金額直接與股價相關。

根據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方案,龍薇傳媒向中信銀行融資款項中的第二筆以及第三筆發放額度取決於萬家文化股價情況。

但是,因項目融資金額較大,需上報中信銀行總行進行審批。2017年1月20日,龍薇傳媒接到銀行電話通知,本項目融資方案最終未獲批準。

另一邊的融資也不順利。銀必信實際控制人秦某詢問筆錄顯示,銀必信在2017年2月7日無法借給龍薇傳媒12億元,即銀必信在第二筆股權轉讓款支付期限截止時,沒有準備好足夠的資金。

融資遇阻,龍薇傳媒並未動用其強調的“還款能力”來繼續推進收購,而是稱其資產大部分在境外而停止收購,而資產在境外這一客觀情況是顯然能夠提前預知的。

事實上,黃有龍後期在筆錄中甚至稱,中信銀行是萬家文化時任董事長孔德永找的,“我們這邊沒有找過任何銀行,包括深圳的銀行。自始至終,銀行方面都是孔德永聯系的,我和趙政都沒聯系過銀行”,他還稱,“我們從來沒有想過用自有資金進行收購”。在中信銀行融資失敗後,也沒有再與任何金融機構聯系過。

龍薇傳媒一邊在多次公告中透露自己的資金實力、收購意向,以及對意外出現之後依然願意努力促使交易完成的決心,使投資者產生強烈預期,另一邊後期來看實際的舉動,卻與前期的表態並不一致。最終收購告吹。

證監會在處罰決定書中也明確表示,後續“全然看不出龍薇傳媒有‘積極’促使本次交易順利完成的意願”。

趙薇夫婦的辯白

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個案子因為影響巨大,且有“名人效應”、涉及高杠桿空殼收購,對股價及投資者影響較大,監管層對該案的處理非常謹慎。

經過9個月的調查,去年11月,證監會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隨後於12月19日舉行了聽證會。“趙薇夫婦委托代理人參加了聽證,提出了申辯意見,請求免於處罰,”上述知情人士稱,他們本人沒有出席聽證。

對於監管層的處罰定性,趙薇夫婦及龍薇傳媒提出多項辯白。一方面,認為公告股權轉讓協議,是按照法律要求公告,不認可所謂“貿然公告”;二是對上市公司股價的影響,不認為自己有責任,而認為是“正常的市場反應”。

黃有龍本人還提出,“參與收購的初衷和目的是促進藝術事業和文化產業的長期、協同發展,而非謀求短期利益”;“參與交易的行為是善意、誠信、合法的,最終的失敗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事後看,這與其“從來沒有想過用自有資金進行收購”的態度相對照,頗為諷刺。

趙薇則試圖剝離自己的直接責任關系。她稱,自己並非涉案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雖然為龍薇傳媒的股東、執行董事、經理及法定代表人,但對龍薇傳媒披露的信息不負有法定保證責任。

“趙薇肯定是知情的,調查過程中是有證據證明的。”前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趙政在詢問筆錄中稱,“收購事項的進展情況她(趙薇)是知道的…兩次材料我們在公告之前都發給過黃有龍看過,他同意的,趙薇也知道的”。

根據調查,黃有龍負責組織、策劃、指派相關人員具體實施本次控股權轉讓事項,實際與孔德永進行控股權轉讓談判,決策收購萬家文化控股權,並指派人員進行融資安排、信息披露,知悉並決策本次收購的進展情況。

趙薇作為龍薇傳媒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股份轉讓協議》《借款協議》上簽字,為公告以及銀行融資方案提供個人資產情況、個人征信查詢。加上其他證據證實,趙薇也是該案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最終,證監會對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前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無論是高杠桿收購,還是以擬收購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進行融資,只要不違法,都是可以采用的金融工具。但是,龍薇傳媒在信息披露時,收購條件尚存在許多不確定性時貿然公告,收購遭遇變數時又沒有充分揭示風險,融資最終失敗後又沒有主動尋求解決辦法推進融資,從收購控股權、到只收購5%多一點,再到迅速取消收購,嚴重誤導市場和投資者,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證監會對公司處以60萬元罰金、對趙薇等個人處以30萬元罰金,從罰金數額上可以反映違法情節嚴重,屬於頂格處罰。”厲健對第一財經稱,在這起信披違法案件中,趙薇的名人效應可謂是“雙刃劍”,具有重大警示意義。如果趙薇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名人效應可以推動上市公司成長,投資者也可以受益。

他表示,但遺憾的是,趙薇沒有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而是利用名人效應,嚴重誤導廣大投資者,導致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如今,不但被證監會頂格處罰,還將面臨投資者巨額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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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回應“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內蒙古檢察”微信公號4月16日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引起社會和媒體廣泛關註。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匯報,查閱了案卷材料。

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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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中興將向美國商務部遞交更多證據

美國《華爾街日報》4月20日報道稱,中興將有機會向美國商務部遞交更多證據。

一名美國商務部高級官員於當地時間周五(20日)晚些時候稱,商務部批準了中興的請求,允許其提供更多信息。該官員表示,根據官方規定,中興沒有行政訴訟權利,但商務部同意不久後通過非正式程序接收相關證據。

中興通訊20日下午在深圳總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董事長殷一民在現場表示,“美國的制裁將直接影響公司8萬員工的工作權利,直接損害8萬個家庭的利益;將對公司為全球數百個運營商客戶,以及包括數千萬美國消費者在內的、數以億計的終端消費者用戶履行長期服務責任帶來直接影響;將對公司全球30萬股東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將對公司對數以千計的、包括美國企業在內的合作夥伴和供應商履行責任和義務帶來直接傷害。”

“為此,公司不會放棄通過溝通對話解決問題的努力,也有決心通過一切法律允許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殷一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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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洪良(0946)案向法院提交進一步證據

1 : GS(14)@2010-11-12 21:12:31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rvlet?docno=10PR132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就針對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洪良)的法律訴訟,於高等法院提交進一步證據,指控洪良在香港進行的首次公開招股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

證監會在2010年3月29日取得緊急臨時強制令,以凍結洪良及其四家全資附屬公司持有達9.974億元的資產(註1)。證監會其後收集到進一步證據並加以分析,於今天提交了一份69頁的誓詞及合共30個文件夾的證據。

證監會在取得強制令後,發現洪良及其四家香港附屬公司的銀行帳戶存有合共8.32億元的款項。法院已頒令凍結這筆款項(註2)。

證監會是按照法院的指示提交今天的證據,以回應洪良於2010年9月20日向法院所提交的證據(註3)。除非法院給予許可,否則本案任何一方均不得提交進一步證據。

證監會將會採取步驟向法院申請盡快排期聆訊本案。

證監會現正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法院作出命令,安排將洪良上市籌得的資金,歸還予那些曾在洪良首次公開招股時,認購並仍然持有洪良新股的投資者,以及那些在洪良上市後,曾購入並仍然持有洪良股份的投資者。

證監會對洪良提出的指控包括:

洪良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77及298條,在日期為2009年12月14日的首次公開招股的招股章程中,披露重大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而這些資料相當可能曾誘使投資者認購及購買洪良的股份;
洪良在首次公開招股的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了公司財政狀況;
洪良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84條;及
洪良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進行在香港的上市安排,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

證監會仍在調查本案。



備註:

洪良於2009年12月24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本案法律程序涉及的四家洪良的全資附屬公司分別是躍佳國際有限公司、其峰投資有限公司、菱發國際有限公司及鞍佳有限公司。
證監會早前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有關法律程序,並在2010年3月29日提出最初的申請,再於同日單方面取得臨時強制令。
請參閱證監會2010年9月7日的新聞稿。
證監會在2010年3月30日,依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8(1)條指示香港聯合交易所暫停洪良股份的交易,以維持公平有序的市場及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536

「愛的證據」 陳擬公開18段影音 郊遊片曝光陳自稱老竇豬 龔僅喚老竇

1 : GS(14)@2011-01-11 08:11:22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b-850195?category=m
代表陳振聰的御用大律師Ian Mill表示,預計今日將可完成上訴陳詞。(張永康攝)

華懋慈善基金代表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料今或明起開始反駁陳方理據。(張永康攝)








在龔如心爭產案敗訴的商人陳振聰,昨正式提出上訴,並擬在庭上將二人共18段影音片段曝光,以力證愛侶關係。
庭上播出龔、陳17年前的郊遊片段,龔身穿熱褲及小背心,在攝影師陳振聰指導下,開心扮演汽車廣告女郎,於車前搔首弄姿,甚至坐在車頂上擺姿勢。陳自稱「心肝寶貝、老竇豬」,又呼龔為「珠珠」,但龔僅稱陳為「老竇」。
陳振聰一方上訴其中一項理據,是原審法官忽視他與龔如心的親密關係,為證明兩人是愛侶,陳向上訴庭呈上18段共長40分鐘的影音片段,片段更附上中英文字幕,猶如看電影一樣。
龔熱褲背心 車前扮模特兒
昨日首度在庭上曝光的4分半鐘片段攝於93年6月,當年33歲的陳振聰與57歲的龔如心,於清水灣郊遊,片中只見龔如心一人,略帶鄉音的男聲來自當攝影師的陳振聰,片中沒有其他人。
根據陳早前曾在庭上作供,他與龔如心於92年3月間相識,23日後更有親密關係,當時正值其妻譚妙清懷有第一胎,陳稱經常到龔入住的華懋起居室過夜。
片段中的龔如心梳一條辮、頭頂有紅蝴蝶結,身穿粉藍色背心、白色熱褲及前面有蝴蝶結的白色短外套,踏上一對白色高跟鞋,不時望着鏡頭咧嘴而笑,在銀色凌志汽車前行來行去,俯在車身擺姿勢及搔首弄姿,儼如模特兒。
陳指導拍照 不時向龔撒嬌
陳振聰擬定拍攝主題是扮拍攝賣車廣告,並提議「送俾Toyota,問佢賣唔賣股份出嚟」,龔如心聽罷一臉天真回答:「Toyota幾好㗎。」
龔在鏡頭前沒停下來,在車前不時擺出雙手托腮擺姿勢,對着鏡頭與陳說話,並與陳討論車,陳覺得「Toyota算最好囉」,龔卻表示「始終唔係好鍾意日本車……好似好豆泥」。
其間龔在車前走到另一邊,向陳說「老竇,個隻顏色好靚」,主意多多的陳提議龔作狀駕車,龔隨即坐在司機位,陳一邊拍,一邊耐心教導她如何駕車,提醒她不要亂動。
當龔天真爛漫說「開」時,陳隨即指示她「唔好呀,呢個珠珠」,龔卻表現儼如小孩一樣,拉低車窗向陳開玩笑說「Hello……我自己開咗走,留低你喺度」,陳即撒嬌回應:「唔好呀、留低個老竇……呢個珠珠……」
已閱呈堂資料 官叫停播放
當龔練習駕車期間,她提醒陳後面有車輛駛過,陳邊拍邊笑說「撞唔到老竇豬嘅……一陣撞親心肝寶貝點算喎。」龔未加理會,突然查問車頂的玻璃天窗如何開啟,片段中陳伸出戴手錶的左手指導龔開啟。龔成功開車窗後,將頭伸出天窗,及後更整個人坐在車頂上,露出腿部擺姿勢,並提議「呢個俾威威坐最好,個頭擠係度」,陳即附和「即刻可以賣廣告,珠珠、唔准郁呀,繼續做戲,仲有成30分鐘架……依家先做得8分鐘咋」,最後陳似乎擔心龔坐在車頂上,更指龔「你阿珠珠、嚇死人嘞」。
相信片中龔如心提及的「威威」是她養的一頭牧羊狗,據資料顯示,龔如心對愛犬感情深厚,甚至會帶同出席董事局會議。
首段片段播放後,隨即出現龔如心只穿背心及戴紅帽的模樣,惟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即表示毋須再播放,因法庭已看過呈堂的資料。案件編號:CACV62&101/10。
2 : 鱷不群(1248)@2011-01-11 20:40:34

明明叫老竇,上庭就老作話叫老公,仲敢播出來,真係豬
3 : GS(14)@2011-01-11 20:47:06

2樓提及
明明叫老竇,上庭就老作話叫老公,仲敢播出來,真係豬


咁個法官都話唔使播晒,他又唔豬得晒

不過真是好應景
4 : GS(14)@2011-01-11 21:55:12

千億遺產上訴案 法庭播放四分鐘
龔如心、陳振聰親密短片曝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856889
5 : GS(14)@2011-01-11 22:39:40

擅打民事遺產官司 華懋案代表基金方
  2011年1月11日

【明報專訊】余若海可算是近年最炙手可熱的金牌大狀,他曾與律政司長黃仁龍同屬一個大律師辦公室,余擅長打民事及遺產官司,近年曾多番代表政府,處理教院聆訊、皇后碼頭司法覆核等案件。

南豐家族案件,余若海代表楊福和一方,另外華懋慈善基金與陳振聰的案件中,余去年亦伙拍張健利代表基金一方。年前,電盈(0008)私有化案,電盈母公司盈拓亦是聘用張健利及余若海兩位星級資深大律師。余亦曾代表合和(0054),出席合和2期的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聆訊。

有大律師曾透露︰「一個普通的silk(資深大律師)上庭一日收費約10萬元,資歷特別高的更不止此數。」他續說,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的收費,多為每日計算。

余若海於1957年出生。1978年及1979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並於1980年取得英國倫敦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他於1979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5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並自2003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現時雖是私人執業,亦獲委任為高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6 : GS(14)@2011-01-11 22:40:10

金牌大狀2.45億購山頂大屋
大律師余若海 成梁朝偉街坊
  2011年1月11日

【明報專訊】當時得令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近期以2.45億元,呎價約4.16萬元向莊士機構(0367)主席莊紹綏,購入山頂樂善美道3號屋,與同為資深大律師的陳志海及影帝梁朝偉,一同成為樂善美道、和福道一帶的業主。


余若海是立法會議員余若薇的胞弟,近期承接多宗全城關注的官司(詳見另稿)。本報昨致電余若海辦公室,查詢購入該物業的有關情,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面積5887方呎 另連1500方呎花園

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余若海於公布徵收額外印花稅之前,已經落實有關交易,仍有待數個月內收樓,才正式成為該屋的業主。該屋為近期山頂極少放盤的洋房之一,該屋曾於2004、2005年放售,當時曾向傳媒開放拍攝。

該屋樓齡雖近40年,但由於近年經過翻新,所以仍然十分簇新。該屋面積約5887方呎,另有車房,而花園及平台空間等合共4000多方呎,單是花園已有約1500方呎。全屋享有翠綠山巒及南區景色。

玻璃天幕 客廳內可觀星

這間山頂獨立屋約有3層高,地下一層,當年採用較少見的玻璃門分隔花園與客飯廳,令本身面積已達數千呎的客飯廳,更具空間感,業主並特意將玻璃相連的天花位置,改裝成玻璃天幕,令業主可以在晚上一面坐在客廳火爐旁,一面遙望天際。

該屋客廳樓底特高,中央建有火爐,兩張梳化令業主可圍覑火爐對坐,由於山頂燈光較市區少,住客晚上便可透過玻璃天幕,坐在梳化,「望月亮、數星星」。大廳採用躍式設計,首層尚有廚房以及偏廳,改作影音室;1樓則為3間客房並連偏廳,其中一房間更連覑逾千呎的平台,屬花園外另一個舉行戶外活動的地點;2樓則為主人套房。

鄰居有鄭裕彤女婿

樂善美道一段自成一隅,私隱度甚高,只有5幢洋房,其中新創建(0659)副主席、新世界主席鄭裕彤女婿杜惠愷,便持有1號屋。近日杜惠愷,聯同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兼太平紳士胡曉明,及樂善美道4、5號屋的業主入稟高院,指毗鄰另一豪宅喬苑非法侵佔地皮後,用作興建管理員辦公室,要求法庭頒令拆卸。資料顯示,3號屋的業主未有參與入稟。

另外,余的行家、資深大律師陳志海,於02年底以4028萬元購入和福道單號屋,大屋已升值至約2、3億元。另外國際巨星梁朝偉與妻劉嘉玲,亦於約06年,以7380萬元購入和福道另一間單號屋,大屋已升值至約2億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511

fb留言鬧老闆上司 隨時被炒 病假遊玩照上載 同事告密成證據

1 : GS(14)@2011-09-26 20:59:38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71658633c6a4-061035
so low b to scold your boss
諷僱主刻薄 上司脾氣差

fb引發的勞資糾紛已逐漸浮現,有網民在討論區透露,友人去年因為在fb留言指:「做滿3年底薪6,600……嘩~咁好既工係邊到搵~?!」以諷刺僱主刻薄,豈料翌日即遭上司「照肺」,她立刻在fb封鎖所有同事,免再被出賣,但仍挽救不了,不久上司明言接受不了其行為,按法例賠償後便將她解僱,她無奈道:「好唔抵,做嘢又唔係無俾心機。」

中原專業人事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指出,去年一名任職顧問公司的年輕員工,在fb投訴上司脾氣差、難服侍,輾轉被上司知道並遭警誡,周直言明知她脾氣差也要寫出來:「真蠢!」
2 : idsdown(1658)@2011-09-26 22:58:16

攞來賤
有本事就快閃啦, 一唔係好好地用D時間搵工
3 : a22s(16719)@2011-09-27 00:35:01

蠢 !!
4 : GS(14)@2011-09-27 20:04:17

除了笨呢?
5 : terryyim(13133)@2011-09-27 20:38:47

你可以有幾個層面去睇
1. 員工加左同事老細facebook,就要小心唔好亂發洩,謹言慎行,幾時都係至理名言
2. facebook只是一個channel,一個工具,老細其實可以利用依樣野,除了做情報收集,仲可以用作改善溝通
3. 嫌facebook唔安全同方便,其實可以整個企業內部facebook(有開源軟件可以做到),等多d人感受公司文化及促進交流,不過具體能唔能夠做到,要睇執行人士功力
4. 真係要發洩既,不如整個老細小人出黎,俾班打公仔係咁吉,話唔定依單生意殺出條血路
6 : idsdown(1658)@2011-09-27 20:44:03

根本就唔應該係fb加老細
7 : GS(14)@2011-09-27 20:55:46

第4點好有人做緊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061

遺憾是成長的證據

1 : GS(14)@2011-10-29 14:32:48

http://m.sharpdaily.hk/detail.ph ... 8065&category=daily


最近看了一部有關青春和初戀的電影,有感而發在臉書上寫了一句:「大家有沒有甚麼覺得很遺憾的事?」
一位朋友回應說:「朋友中了六合彩請客,邀一眾好友共進米芝蓮三星法國大餐,我卻患上腸胃炎,無福消受;買了一台『生果牌』電腦 ,隔天出了新版的,功能差很遠但價錢一樣……這些事,我年中都遇上不少。你呢?最近有事覺得很遺憾?」
本想回應那只是我看畢電影的一時感觸,待不及我按下生果機那Return鍵,朋友便在我的牆上分享了一首歌。
「對的時間,錯的人……錯的這一切,卻對得起我。」
男歌手清脆又帶點溫柔的聲音,彷彿有種魔力,緩緩地把我帶到過去的時間,檢視着一片又一片的回憶碎片。回過神來,腦袋裏就只記得,「錯的這一切,卻對得起我」。
縱使曾在愛情裏有過很多過失和遺憾,但那些都是成長的證據。
雖然我那屬於白羊座的樂觀派朋友,舉的例子太過生活化;可是,他就是會學懂了不再亂吃街邊小吃和先問清楚市場動向(偷笑中)。真實的愛情和人生,就是充滿了遺憾,卻是讓人成長的妙藥靈丹。趕緊抱抱身邊人吧,因為誰也不希望經歷更大的遺憾。
2 : Ben(10970)@2011-10-29 16:35:26

閱後隨想。
從前很喜歡看月曆一些將來的日子,猜猜那時自己會在做什麼。今日才發現,從電腦日曆看番之前的日子,也想不起從前的我在做什麼。嗯,或者只是當下才實在………… 對了,今日是十月幾多號?
3 : GS(14)@2011-10-29 16:41:43

現在時間過得快
4 : honey(6546)@2011-10-29 23:42:44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5 : Ben(10970)@2011-10-29 23:44:02

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當遺憾不再是遺憾…
6 : honey(6546)@2011-10-29 23:51:59

5樓提及
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當遺憾不再是遺憾…


或者人生無需要有遺憾.......
7 : GS(14)@2011-10-30 09:44:37

之前我都遺憾了成個禮拜...
8 : 鱷不群(1248)@2011-10-30 12:52:21

當你開始買股票,你就每天都有遺憾
9 : 亞力士(1473)@2011-10-30 13:30:37

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有句歌詞我好鍾意 無憾也是遺憾
10 : Ben(10970)@2011-10-30 13:44:05

9樓提及
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有句歌詞我好鍾意 無憾也是遺憾


無憾即是冇遺憾,但是冇遺憾也是遺憾,即係有遺憾,但有遺憾又不是冇遺憾… 


哇!崩潰了!!!! 
11 : 草帽(1253)@2011-10-30 16:04:08

人一出世就係遺憾, 冇遺憾因為李+x係我老豆.
12 : honey(6546)@2011-10-30 16:07:29

咁既話,澤鉅同澤楷無遺憾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406

避免放錯焦點 留意沉默的證據 黃國英

1 : GS(14)@2013-02-12 22:34:38

http://eastweek.my-magazine.me/index.php?aid=24736
二次大戰期間,歐洲空戰正酣,英國空軍着意加強轟炸機裝甲,以減低傷亡。但增加裝甲,會同時令戰機增磅,更難起飛、操控,當中要有取捨。軍方找來統計學教授華爾德,請其研究對策。
二次大戰英軍分析機身最容易受創的位置,後來發覺不能回來的飛機,才最具參考價值。
證據盡在沒回來戰機
華爾德搜集所有轟炸機曾中彈的位置,紀錄顯示最常被擊中的地方是機翼;駕駛艙和部分機身,則較少受創的數據。收到詳盡的資料,負責軍官便匯報,認為應該盡量加強機翼的裝甲。華爾德一聽,立即飛身㩒停:「並非如此!應該增加裝甲之處,乃是少有中彈紀錄的駕駛艙、機身。」眾人大感疑惑,教授解釋:「炮彈無眼,機身中彈的分布,本應是平均才對,但結果卻不是。要留意的是,研究過程中,能夠收集的數據,全部來自成功返航的轟炸機。中彈紀錄愈多的位置,表示不會一擊斃命,起碼被射中了,還是可以勉強歸來;反而很少中彈紀錄之處,並非代表沒被擊中,而正是戰機要害(駕駛艙中的飛行員,機身的機件),受創的飛機,全部沒能回來。」
席間的機師,大多半信半疑,不少人表示自己有過機翼中彈,得番半條「機」命逼降、僥倖撿回一命的經驗,似乎加強機翼裝甲,才是王道。但其實他們也是間接證明華爾德的論點,也就是少有機艙中彈者,能捱到返歸。最後其意見被採納,傷亡率亦隨之下降。後來據敵後工作者搜集回來的情報,果然一如教授所料,墜毀敵陣的轟炸機,是駕駛艙、機身中彈為主。
上述的思考盲點,可稱為「沉默的證據」、「倖存者效應」。姑勿論名稱為何,結果就是令人將焦點放在錯誤、甚至是完全相反之處。即使我們已聽過不下一百次,這類故事的不同版本,仍然會不慎犯錯。就像早前報章財經版,頭條報道由幾萬元本金,殺到百幾萬的隱世「孖展俠」,故事耳熟的程度極高,但還是能夠引起風潮。一半人躍躍欲試,「佢得我都得」;另一些人則看來無比警世,預告股災,呼籲大家小心云云。其實不論牛熊,也不論買升買跌,總之用極大槓桿操作,茫茫股海中,總有幾人能夠名成利就。一將功成,其餘當然是萬骨枯。費盡心思,研究這些「回來了的戰機」,很難有太大得着,因為其手法的危險之處,都體現在「沒回來的戰機」之上。咁易搞掂,仲有人要儲首期咩?
一將功成無參考價值
順帶一提,如果想了解其他不同的思考盲點,又在農曆新年假期,無懼「意頭」堅持睇書,可以考慮讀一下《思考的藝術:五十二個非受迫性思考錯誤》(作者:魯爾夫.杜伯里)。本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康納曼所著《快思慢想》,方為玄門正宗,但電話簿咁厚,數天假期難竟全功。「思考」可算是其輕便裝民用版,不妨先睹為快。唯一的「副作用」,可能是以後讀報,便沒那麼有趣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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