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特朗普發推文指責前任總統奧巴馬曾在去年大選期間在特朗普大廈安裝竊聽器,並稱這是“麥卡錫主義”,嘲諷奧巴馬不斷在秀下限。雖然特朗普在推特上對奧巴馬狂轟濫炸,但他並沒有提供實質的證據來支持他的指控。目前奧巴馬未作出回應。
特朗普連發四推文,第一條便是特朗普的驚呼:太可怕了!才發現奧巴馬在特朗普大廈一直對我進行監控,而且他還一無所獲。這是真正的“麥卡錫主義”!
第二條推文,特朗普反唇相譏:在位總統在大選前對候選人進行監聽合法嗎?法院早已證明其非法性,這是在秀下限啊!
第三推:我猜想奧巴馬早在10月就已經開始竊聽我的手機了,這是任何一位好律師都不願錯過的大案件。
最後,特朗普再次首尾呼應,強調到:奧巴馬竟在神聖的大選期間竊聽我的手機,這下限得有多低啊,簡直就是“水門事件”的重演,令人反感的家夥。
雖然特朗普迅速發推文表達其不滿,但他並沒有公布任何實質證據來支持他的控訴。隨後奧巴馬發言人表示,特朗普對奧巴馬的竊聽指控並非屬實。
編者按
【 以“社交電商”為賣點,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的拼多多最近一年來發展迅猛,去年下半年還獲得了騰訊的投資。和其他電商一樣,拼多多一直受到假貨問題的困擾,CEO黃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我們三分之一員工都在打假”。有意思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近了解到多起拼多多和入駐平臺商家之間發生矛盾沖突的案例,沖突的焦點也和打假有關,具體表現在“平臺以涉假、虛假發貨等各種理由對商家進行罰款、凍結貨款、保證金”。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從去年下半年到現在,多家企業已經就“服務合同糾紛”對拼多多提出民事訴訟(這些訴訟最後大多數已經撤訴)。
與此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在拼多多的商業模式中,商家入住的門檻比較低,很多都是個人店鋪。為了保證低價,拼多多並沒有和各家電商一樣有很多的直通車之類收費項目,且入住拼多多的保證金和其他平臺相比也明顯偏低。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要求進行罰款,律師認為,拼多多有借打假牟利的嫌疑;拼多多則稱,罰款均全部補貼給利益受損的消費者。】
每經記者 夏冰 每經編輯 盧祥勇
根據拼多多的平臺規則,假如發現商家涉嫌銷售假貨,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10倍進行處罰。
代表商家方的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商家們被拼多多凍結的貨款總額多達幾千萬,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多位商家對記者表示,收到拼多多的商品涉假判定後,被要求提供證據進行申訴,而律師認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由拼多多方面提供證據。
案例一:一款口紅“涉假”,罰12萬
來自廣東的鄭女士於2017年2月以“個人店鋪賣家”形式入駐拼多多,入駐時只需繳納1萬元的保證金就取得店鋪編號。運營不到兩個月,鄭女士就收到自稱為拼多多商管人員的QQ好友添加申請。商管人員告訴她,其店鋪一款產品涉假,平臺已經對涉假的商品進行下架並凍結其所有的貨款,要求鄭女士立即按照所給的清單提供證據進行申訴。鄭女士按照要求提供部分進貨證明材料後,得到的回複是“沒有用,並非品牌方的撤銷函或者情況說明”。
店鋪經營期間沒有收到任何顧客投訴,現在拼多多突然以店內一款韓國口紅是假貨,要按照平臺規則處以該款產品歷史銷售訂單總數額的十倍扣罰——12萬元。當鄭女士向拼多多客服索要售假證據時,被告知是通過拼多多品控中心的“神秘買家”而得出的,除非鄭女士先行認罰,否則出示沒有意義,如果不認,可以先按照處理流程提供證據進行申訴。
“這不是明擺著誆人嘛!”鄭女士對記者表示,現在在拼多多賬戶上的貨款全部被凍結,快遞公司的費用以及部分貨款都等著結算,自己資金壓力很大。
案例二:一款潤唇膏“涉假”,商品全下架
商家牛先生剛大學畢業,在拼多多平臺上經營“美誠美妝精品店鋪”。4月6日,牛先生店內一款商品ID1066132的曼秀雷敦潤唇膏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售假,在沒有收到拼多多的任何通知情況下,該店鋪被實施以店鋪3級懲罰,寶貝全下架。
牛先生認為縱使有一款產品可能涉假,拼多多也不應把其店內的全部產品下架,況且連個通知都沒有。
隨後牛先生多方聯系拼多多,對方表示假貨結論系為神秘買家抽檢得出,而後送檢品牌方檢測,結果是涉假商品,故做涉假判定。對方告訴他,如果核實確實是假貨,根據平臺規則,需要對相應消費者進行10倍違約金賠付,賠付完,店鋪才可以恢複營業。
拼多多表示,如果牛先生不接受平臺的相關處罰,則需提交相關證明以供核實,包括但不限於正式進貨憑證、完整授權鏈文件、相關發票等;平臺需收到對應商品品牌方通過其官方或者公司郵箱發送至拼多多公司郵箱的撤銷函和商品情況說明等。
在與拼多多商管溝通過程中,牛先生反複要求拼多多方出示合法官方的、權威的檢測報告,在溝通無望的情況下,牛先生放棄了拼多多的申訴流程,不得不委托律師來進行處理。
商家、拼多多各執一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拼多多方面核實上述商家是否涉嫌售假。拼多多回應稱,上述鄭女士商家“售賣的洗發水和口紅均涉嫌售假。我司有品牌方郵件、短信證明。”
在拼多多出示給記者的兩張截圖證據中,記者看到,並不能詳盡地指出具體是鄭女士店鋪的哪款產品,以及哪個消費者何時何地購買的貨品為假貨,只是簡單看到品牌方鑒定為假貨的結論。
拼多多方面還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複道:平臺商家因違規被限制提現的商家約萬分之一,比例很低。2016年至今,拼多多驗證的高風險商品覆蓋近兩百個品牌,其中查處假貨千余個。拼多多不遺余力地打擊假貨,並且與品牌方建立聯合打假合作。
浙江潤杭律師事務所齊李君律師代表商家方提出異議:“拼多多目前的證據根本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首先,假貨結論不能僅根據幾條短信和郵件來確認。這個結論至少是有權方出具的書面正規文件。其次,短信和郵件的內容也反映不出就是商家所售的商品。連是商家所售的哪一個訂單號里的產品拼多多平臺都不能出示,而通過凍結商家貨款不準提現等方式脅迫商家認罰,也已經能夠說明拼多多對自己打假程序和結果的不自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拼多多作為平臺方是否可以直接通過凍結貨款的方式來進行處罰,是一些商家不滿的焦點所在。
“如果是平臺主動懷疑商家售假,平臺應當先給出理由和一定的證據來證明,然後再由商家進行相應的申訴,即使在司法程序當中也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的打假規則顛覆了法律程序中舉證責任的基本原則。拼多多平臺在商家上架新產品進行審核時並不審核產品的相關證據,在事後監管中卻要求商家提供一系列嚴格要求的證據材料舉證,否則處以十倍歷史訂單銷售罰款,這些內容是否在招商時告知過商家?如果平臺在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卻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高要求處以巨額罰款,讓人不得不認為平臺在挖空心思薅羊毛。
對此,拼多多方面認為這些對商家實施的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拼多多回應稱,如發現商家售假等違反平臺協議或規則行為的,拼多多會第一時間核實相關情況,並給商家一定的申訴時間,根據商家與平臺簽署的協議及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利對商家作出相應處理。包括並不限於提高保證金、凍結賬戶資金作為違約金等措施,該等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對於舉證環節的爭議,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互聯網及知識產權部副主任麻策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稱,一般而言,售假行為包括銷售侵犯商標權商品的行為以及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前者需要權利人(品牌方)來檢驗證實,後者亦需要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才能得出結論。而拼多多平臺和商家之間形成的是網絡服務合同,商家通過申請入駐行為來表明其同意拼多多制定的商城規則。
“若該規則對售假行為的界定及處理流程有明確約定,法律一般予以尊重,但若規則沒有明確時,則應參考民事訴訟關於‘誰主張誰舉證’的的規則,由拼多多平臺先行證明商家存在售假行為。在商家侵犯品牌方商標的情況下,因拼多多實際不接觸或管理商家商品,故應當通過向商家進行樣品購買的方式,固定案涉商品來源,並將樣品交送品牌方出具針對樣品的檢測,以此達到證明目的。若拼多多僅僅依賴於品牌方的簡單文字說明,就直接認定商家所有商品均為假貨,實際上是擴大了售假認定範疇,實際上是對其優勢地位的濫用。”麻策律師如是對記者分析。
律師稱程序應該公開透明
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齊律師表示,目前同鄭女士、牛先生一樣遭遇的商家加在一起被平臺凍結的貨款總額要多達幾千萬,他們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商家的委托下他們律師團隊於4月18日下午前往拼多多上海總部了解具體情況。當齊律師一行當面要求出示商家涉假證據時,拼多多法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拒絕提供證據,如果仍有質疑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
“我們律師也非常支持電商平臺打假,但打假不是假打,打假的程序應該公開透明,作為平臺方你認定商家售假,至少要有基本的證據。”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目前的打假方式非常簡單、粗暴: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那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十倍進行處罰。
齊律師代表商家提出質疑,平臺到底有沒有真在打假?如果真在打假,為什麽不向商家公開打假的證據,這樣商家和平臺都避免卷入司法程序,對雙方都有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除了上述對涉假行為處以十倍懲罰外,拼多多的其他處罰規則還有諸如快遞公司攬件後沒有上傳物流信息時,屬於商家虛假發貨,拼多多方面會按照當期訂單的總數量乘以10元罰款;延時發貨,按照每個訂單3~11元罰款;賣家的回複率不行則罰款1000元一天。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他們接受的商家咨詢中,這些罰款金額輕則幾萬塊,重責十多萬,甚至有的商家在拼多多後臺上可提現的貨款顯示負數。
證監會近日對龍薇傳媒空殼收購案做出正式行政處罰,對萬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SH.600576)、龍薇傳媒以及趙薇夫婦等做出頂格處罰,趙薇夫婦遭5年市場禁入。
據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黃有龍、趙薇前期委托了代理人參加聽證,並提出了申辯意見。但是本案自調查至結案,趙薇本人都沒有親自出面。
2016年底、2017年初,趙薇夫婦曾企圖通過旗下“空殼公司”龍薇傳媒,以51倍杠桿收購百億市值的萬家文化,最終融資失敗,放棄收購。這場迅速襲來又快速退去的資本狂潮,最終留給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一地雞毛”。
多位證券訴訟律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數十位投資者的訴訟請求已經處在材料收集或法院受理階段。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稱,已代理案件中首批案件法院已經受理,在等待安排開庭。上海市創遠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也表示,目前已經收到幾十位投資者的材料,索賠金額保守估計2千萬左右,近期正在組織向法院遞交材料。
龍薇傳媒的“謊言”
2017年4月1日,“愚人節”這一天,萬家文化發布了一份公告,稱公司大股東萬家集團已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龍薇傳媒”)簽署“解除協議”,股權轉讓交易終止。一紙公告,讓熱鬧了三個多月的“資本遊戲”嘎然而止。
2016年12月23日,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以30.599億元向龍薇傳媒轉讓29.135%的股份,交易完成後,龍薇傳媒將成為萬家文化控股股東。
在這場交易中,資金是最關鍵的一環。龍薇傳媒披露,上述30多億收購款中,龍薇傳媒自有出資僅6000萬,剩余資金均為借入,杠桿比例高達51倍。
從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到宣布簽訂解除協議,前後不過3個月時間,萬家文化的股價從18.83元/股漲到25元/股,之後一路下滑至6月2日跌至低點8.85元/股。
股價坐了一輪過山車,但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交易卻仿佛什麽也沒有發生。
在4月1日公布的《解除協議》中,交易雙方表現得“一團和氣”——萬家集團將前期已收取的部分股份轉讓款返還給龍薇傳媒,龍薇傳媒不再向萬家集團支付任何股份轉讓協議款,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這場空殼公司以超高杠桿“空手”撬動上市公司股權的蹊蹺交易,引發市場的爭議,監管層對這場收購也釋放出了嚴格的監管信號。
“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證監會在處罰決定書中稱,龍薇傳媒對其資金實力的描述具有誤導性,強調的“家庭資產”“還款能力”加上其名人效應,實際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
在監管層看來,這場一波三折的轉讓,從控股權轉讓變更為5.0396%股權轉讓,後又變更為完全終止股權轉讓,雙方不追究任何違約責任,這種商業行為“顯然有悖常理”。
那麽,趙薇夫婦及龍薇傳媒,到底說了哪些“謊言”?資金是關鍵之關鍵,大部分“謊言”也恰恰是圍繞資金展開。
2016年12月26日,龍薇傳媒在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業和核心關聯企業等情況,顯示出收購方有強大的經濟實力。
而在2017年1月,更是詳細披露稱:“龍薇傳媒實際控制人趙薇女士及其配偶黃有龍先生投資的金寶寶控股…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權,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約45.22億元;…上述相關資產總價值約56.63億元,2016年投資收回的現金流約12.56億元港幣”。
但是實際上,龍薇傳媒2016年11月2日才成立,註冊資本200萬元,進行收購時,註冊資本尚未實繳到位,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都為零。
在實際收購時,自有資金僅出資6000萬,“大頭”來自向金融機構高成本借款,且部分是以萬家文化的股份做質押。
根據起初披露的協議,借款當中,15億來自西藏銀必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銀必信),年化利率10%,以趙薇個人信用為擔保;其余14.999億為從金融機構的質押融資,後披露是中信銀行杭州分行,年利率6%左右,以擬收購的萬家文化股份做質押。
值得註意的是,公司還稱“若龍薇傳媒未能及時足額取得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龍薇傳媒將積極與萬家集團進行溝通以使本次交易順利完成,同時繼續尋求其他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
但是真實情況如何?證據顯示,2017年1月23日,萬家集團、龍薇傳媒已知曉其向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計劃未通過中信銀行總行審批。截至2017年1月31日,龍薇傳媒並沒有與任何金融機構達成融資合作。
調查過程還原了背後更真實的融資故事。
從銀必信融資成本為年化10%,從銀行融資成本為6%。受黃有龍委托負責辦理萬家文化股份收購事項的法務負責人趙政後來證實,龍薇傳媒方面希望盡可能多的從銀行融資,甚至希望可以覆蓋全部收購資金需求。但值得註意的是,銀行質押融資金額直接與股價相關。
根據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方案,龍薇傳媒向中信銀行融資款項中的第二筆以及第三筆發放額度取決於萬家文化股價情況。
但是,因項目融資金額較大,需上報中信銀行總行進行審批。2017年1月20日,龍薇傳媒接到銀行電話通知,本項目融資方案最終未獲批準。
另一邊的融資也不順利。銀必信實際控制人秦某詢問筆錄顯示,銀必信在2017年2月7日無法借給龍薇傳媒12億元,即銀必信在第二筆股權轉讓款支付期限截止時,沒有準備好足夠的資金。
融資遇阻,龍薇傳媒並未動用其強調的“還款能力”來繼續推進收購,而是稱其資產大部分在境外而停止收購,而資產在境外這一客觀情況是顯然能夠提前預知的。
事實上,黃有龍後期在筆錄中甚至稱,中信銀行是萬家文化時任董事長孔德永找的,“我們這邊沒有找過任何銀行,包括深圳的銀行。自始至終,銀行方面都是孔德永聯系的,我和趙政都沒聯系過銀行”,他還稱,“我們從來沒有想過用自有資金進行收購”。在中信銀行融資失敗後,也沒有再與任何金融機構聯系過。
龍薇傳媒一邊在多次公告中透露自己的資金實力、收購意向,以及對意外出現之後依然願意努力促使交易完成的決心,使投資者產生強烈預期,另一邊後期來看實際的舉動,卻與前期的表態並不一致。最終收購告吹。
證監會在處罰決定書中也明確表示,後續“全然看不出龍薇傳媒有‘積極’促使本次交易順利完成的意願”。
趙薇夫婦的辯白
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個案子因為影響巨大,且有“名人效應”、涉及高杠桿空殼收購,對股價及投資者影響較大,監管層對該案的處理非常謹慎。
經過9個月的調查,去年11月,證監會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隨後於12月19日舉行了聽證會。“趙薇夫婦委托代理人參加了聽證,提出了申辯意見,請求免於處罰,”上述知情人士稱,他們本人沒有出席聽證。
對於監管層的處罰定性,趙薇夫婦及龍薇傳媒提出多項辯白。一方面,認為公告股權轉讓協議,是按照法律要求公告,不認可所謂“貿然公告”;二是對上市公司股價的影響,不認為自己有責任,而認為是“正常的市場反應”。
黃有龍本人還提出,“參與收購的初衷和目的是促進藝術事業和文化產業的長期、協同發展,而非謀求短期利益”;“參與交易的行為是善意、誠信、合法的,最終的失敗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事後看,這與其“從來沒有想過用自有資金進行收購”的態度相對照,頗為諷刺。
趙薇則試圖剝離自己的直接責任關系。她稱,自己並非涉案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雖然為龍薇傳媒的股東、執行董事、經理及法定代表人,但對龍薇傳媒披露的信息不負有法定保證責任。
“趙薇肯定是知情的,調查過程中是有證據證明的。”前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趙政在詢問筆錄中稱,“收購事項的進展情況她(趙薇)是知道的…兩次材料我們在公告之前都發給過黃有龍看過,他同意的,趙薇也知道的”。
根據調查,黃有龍負責組織、策劃、指派相關人員具體實施本次控股權轉讓事項,實際與孔德永進行控股權轉讓談判,決策收購萬家文化控股權,並指派人員進行融資安排、信息披露,知悉並決策本次收購的進展情況。
趙薇作為龍薇傳媒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股份轉讓協議》《借款協議》上簽字,為公告以及銀行融資方案提供個人資產情況、個人征信查詢。加上其他證據證實,趙薇也是該案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最終,證監會對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前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無論是高杠桿收購,還是以擬收購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進行融資,只要不違法,都是可以采用的金融工具。但是,龍薇傳媒在信息披露時,收購條件尚存在許多不確定性時貿然公告,收購遭遇變數時又沒有充分揭示風險,融資最終失敗後又沒有主動尋求解決辦法推進融資,從收購控股權、到只收購5%多一點,再到迅速取消收購,嚴重誤導市場和投資者,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證監會對公司處以60萬元罰金、對趙薇等個人處以30萬元罰金,從罰金數額上可以反映違法情節嚴重,屬於頂格處罰。”厲健對第一財經稱,在這起信披違法案件中,趙薇的名人效應可謂是“雙刃劍”,具有重大警示意義。如果趙薇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名人效應可以推動上市公司成長,投資者也可以受益。
他表示,但遺憾的是,趙薇沒有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而是利用名人效應,嚴重誤導廣大投資者,導致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如今,不但被證監會頂格處罰,還將面臨投資者巨額索賠。
“內蒙古檢察”微信公號4月16日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引起社會和媒體廣泛關註。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匯報,查閱了案卷材料。
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美國《華爾街日報》4月20日報道稱,中興將有機會向美國商務部遞交更多證據。
一名美國商務部高級官員於當地時間周五(20日)晚些時候稱,商務部批準了中興的請求,允許其提供更多信息。該官員表示,根據官方規定,中興沒有行政訴訟權利,但商務部同意不久後通過非正式程序接收相關證據。
中興通訊20日下午在深圳總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董事長殷一民在現場表示,“美國的制裁將直接影響公司8萬員工的工作權利,直接損害8萬個家庭的利益;將對公司為全球數百個運營商客戶,以及包括數千萬美國消費者在內的、數以億計的終端消費者用戶履行長期服務責任帶來直接影響;將對公司全球30萬股東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將對公司對數以千計的、包括美國企業在內的合作夥伴和供應商履行責任和義務帶來直接傷害。”
“為此,公司不會放棄通過溝通對話解決問題的努力,也有決心通過一切法律允許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殷一民說。
2樓提及
明明叫老竇,上庭就老作話叫老公,仲敢播出來,真係豬
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5樓提及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當遺憾不再是遺憾…
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9樓提及4樓提及
人生唔應該有遺憾
有句歌詞我好鍾意 無憾也是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