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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410香港簡史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10/04/%E6%BC%94%E8%AA%AA1410%E9%A6%99%E6%B8%AF%E7%B0%A1%E5%8F%B2/

Hong Kong:“Borrowed place;Borrowed time.” —– R. Hughes

演說1410香港簡史

講者:掌門

 

《香港簡史 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2007) J. M. Carroll

作者是香港大學歷史系教授。***

 

清朝之際, 香港是廣東省新安縣之地. 居民世代務農,以村落為社群單元, 築有祠堂和廟宇, 地方事務由鄉村組織自行管理, 與全國農村社會一般無異. 然則香港遠非荒島、漁村和海盜巢穴, 如前此的西方史書所言.***

西歐武裝商船在十六世紀初來到東南亞海域, 拉開了航海殖民時代的帷幕. 香港由平平無奇的農村,風雲際會,竟然成為世界著名的大都市.

 

葡萄牙人先拔頭籌, 以馬六甲作跳板,率先闖進南中國海. 1557年明朝破格準許葡萄牙人租借澳門,*** 建立永久殖民地. 一則酬答葡人為朝廷清剿海盜, 再者便於管理外貿商務. 英國商船在十七世紀才來到中國.

 

1759乾隆宣佈關閉其他口岸,只餘廣州一口通商,*** 廣州獨口通商重整天下格局, 澳門成為國際商貿中心.

〈第一次鴉片戰爭 與開埠〉

廣州貿易制度稱為「公行制度」, 由清政府發出特許執照予華人(而非洋人) 「行商」,壟斷經營跨國貿易.**** 外商(ie夷商,洋行) 必需依附單一某間行商,*** 點對點進行交易,行商須擔保附屬外商的所有行為. 政府經貿部門管轄行商,行商管轄夷商, 夷商不得越級接觸官府. 此種歧視商人(尤其是外商)的制度自然流弊叢生,貪汙盛行.***

戰爭前夕,廣州共有約一百間來自世界各地的外商, 他們獲準在地設立商館和貨倉(ie夷館, 洋行.).

 

十九世紀初葉, 是大英帝國 維多利亞朝巔峯盛世, 鴉片貿易是帝國環球商業鏈的重要環節.**** 英政府和廣州英國洋行(以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為首)對公行制度自然大為不滿, 極思更易,不惜動武.

戰爭的時機終於來臨, 1839道光派遣名臣 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南下廣州,負責禁煙. 林氏雷厲風行, 逼令外商繳出鴉片存貨於虎門銷燬, 兩國爆發戰爭,史稱「第一次鴉片戰爭」(1839-42).****

戰爭期間, 1841卑路乍Belcher上校率兵佔領香港島,升起英國國旗.

中國戰敗, 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 割讓港島.

英國駐華商務總監 義律Elliot援引新架坡經驗, 宣佈保証自由貿易, 為華洋人民提供保護, 境內可以奉行中國習俗和宗教. 香港正式開埠,成為「自由港」,****首任港督是 砵甸乍(ie璞鼎查)Porttinger.

 

開埠之初, 雖經首輪移民, 港島人口只有15,000至20,000人, 治安惡劣,疫疾橫流, 經濟既不蓬勃,商業活動也不“自由”. 政府收入靠商品專賣制度維持, 各行生意主要掌握在華商手中,以鴉片為最大宗. 轉口貿易發展緩慢, 香港只不過是個殖民前哨站和鴉片中心.***

當時印度運出的鴉片有3/4經香港轉運中國各地, 貨倉內恒常儲備40,000箱存貨,幾乎所有主要洋商都沾手鴉片, 香港是一個「毒港」.***

鴉片除了暴利之外,還有治安上的妙用. 華人苦力多吃鴉片,溫馴如羊;反之,歐籍勞工多酒後鬧事.

直到1908, 在英國政府大力壓迫下香港才境內禁煙,*** 英廷還需賠償商人的損失. 1913明令禁止向中國輸出鴉片.

 

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60

鴉片二戰(ie英法聯軍)遠因很簡單:雙方對於《南京條約》都感到不滿, 英方認為所得過少,中方認為所付過多. ***

導火索是有名的「亞羅Arrow號事件」***:1856懸掛英國旗的華人東主香港商船(登記已過期) 亞羅號遭中國水師登船搜查, 拘捕多名涉嫌走私和海盜活動的華籍船員. 英方宣稱事件中國旗被扯下, 要求釋放船員和道歉. (中方和船員則指稱當時根本並未懸旗.) 中方釋放船員但拒絕道歉, 皇家海軍當即兵臨城下,炮擊兩廣總督 葉名琛官署. 中方則以火燒洋人商館作回應.

當時的港督 寶靈Bowring在事態中扮演了積極角色.

 

1857英國派出遠征軍, 法國也借口傳教士在廣西被殺, 聯手遣兵. 幾番波折, 1860英法聯軍」聯軍入北京, 火燒圓明園, 戰事才告終結. 戰後清朝簽訂《北京條約》, 割讓九龍半島和昂船洲予英國;*** 另外, 鴉片貿易也變相合法化.

 

戰爭期間香港發生駭人聽聞的「毒麵包案」, 包括港督夫人在內數百名歐籍人士吃了 裕盛辦館製造, 被混入砒霜的麵包後嘔吐大作, 有理由相信下毒是蓄意的.

此事極大地加深歐人對華人的猜忌.

 

同時發生的「鴉片二戰」和「太平天國之亂」造成香港發展的重大契機.

戰爭和動亂都明顯不會波及英國殖民地, 於是香港成為澳門洋商和廣州華商的資金和人身避難所, 在國際轉口貿易方面, 開始取代兩者的傳統位置.*****

財富大增, 加上廣州因失去獨口地位而失業嚴重, 香港吸引了大量謀生移民, 華人人口由40,000增至85,000人.

世界大局的發展也對香港影響深遠, 工業革命成功, 全球資本主義興起, 各國相繼取消奴隸制度, 造成先進國對勞工需求激增,*** 華人契約勞工(ie賣豬仔) 急速蓬勃. 美國加州發現金礦, 1849第一批華工由香港前往 舊金山(ie三藩市).

香港作為國際商埠, 此時此際, 可謂應運而生.**** 歐人前來遠東, 離開了新架坡,下一站只能是香港.

 

開埠初期, 香港的社會與今日全然不同. 鴉片貿易是立港的根基, 經濟活動的核心.*** 跟隨英國軍艦來港的首先是〈洋行〉.

怡和洋行是鴉片戰爭的推手, 率先登岸, 獲取土地. 同是英資的 顛地洋行Dent (ie寶順洋行)太古洋行Butterfield & Swire; 還有美資的 旗昌洋行Russell等接踵而至. 這些大洋行主要涉足貿易、航運和煉糖業.

至於廣州的華資大行商, 受阻於清政府, 並沒有前來正式開業.*** 這種情況要到鴉片二戰才有所改變.

 

〈基層社會〉

隨著洋行的臨駐, 大量華人勞工湧進香港謀生, 構成人口的大多數.***

倫敦對香港的態度是盡可能節省成本,*** 因此香港政府欠缺人力和財力提供全面的社會服務. 警隊主要由印度人和被解僱的歐籍水手所組成,*** 貪汙無能, 可想而知.

基層社會由華人自治, 以廟宇和結社  (註:當中的 “秘密結社” 便稱為 “黑社會” 了.) 為建構物, 施行仲裁、救濟、治安、教育…..等社會功能.*****

當時的華人富戶和社會領袖多出身寒微, 其中不少是蜑家人, 靠走私鴉片發跡.

 

最早的正規社會組織是1847由 盧亞貴和譚亞財 創立的 文武廟. 1866成立 更練; 1868成立的 南北行公所(華人貿易商), 竟然兼營 “水車館”(ie消防局).

最為重要的無過於1869由 何亞錫 牽頭創立的 東華醫院(一間中醫醫院) 了, 其成立彰顯華人社會組織力的成熟 .*** 當時的華人既不信任西醫, 也不信任普通法, 民事糾紛會交由東華董事局仲裁.

 

〈娼妓和婢女〉

勞工絕大多數單身到來, 那就必然導致 兩性人口比例失調.*** 1872首次人口普查顯示, 華人男女比例是7:1; 洋人5:1.

如此, 又必然導致娼妓蓬勃. 1876人口普查則顯示, 全港25,000名華人女性, 當中5/6是妓女!其餘 1/6已婚或為妾.

娼妓發達進一步導致 買賣和誘拐婦女猖獗.***

 

那時代(1857-90)香港以發牌制度規管娼業, 按接待的是洋人抑或華人嫖客, 於指定區域, 隔離經營. 1857通過《傳染病條例》, 強制妓女每週接受體檢, 處罰傳播性病的妓女和持牌人, 扣留染病妓女於性病醫院.政府宣稱政策目的是保護娼妓, 但實踐上只施行於洋妓院, 故其真正目的是保護洋人嫖客.***

 

婢女俗稱 妹仔”, 是傳統中國社會盛行的人身販賣制度, 一般並不視為奴隸.*** 婢女是貧家女子, 經中介人 “荷包老母” 賣身富有人家為婢. ( 註:明清上流社會習俗纏足, 貴家女子必須貼身婢女服待, 所以對婢女需求極大.)

1844香港通過的第一條法例便是禁止奴隸制度. *** 但華人菁英階層為了本身的利益, 一直不將蓄婢解釋為溫和形式的奴隸制度. 為了滿足香港市場的龐大需求, 廣東省東莞縣更出現了專門拐帶女童的地下組織.***

 

1869蘇彜士運河通航, 香港成為歐洲人的旅遊熱點. 遊客知悉買賣婢女事態後甚為震駭, 大加撻伐, 引起英國改革派團體關註.

1878四名東莞籍商紳聯名具廩港督 軒尼詩Hennessy, 請準設立公局, 杜絕拐賣女童. 1879正按察司 司馬理Smale指蓄婢抵觸英國和香港禁止奴隸制度法律, 並且估計當時全港共有妹仔一至兩萬人.

廢婢運動遭到華人菁英大力反對, 案件上訴至英國上議院. 上議院裁決:對於根深柢固的華人風俗, 殖民地政府不應加以幹涉.****

1882保良局設立, 但其作用僅止於阻止逼良為娼, 並未能抑制蓄婢陋習. 蓄婢行為要到一戰後才逐漸消失, 二戰後才立法禁止.

 

據說當時有些洋人乘坐人力車(ie黃包車) 時 , 不把車資直接交到華人車夫手中, 而是擲在地上…..

〈種族歧視〉

香港洋人種族歧視程度之深刻, 比印度殖民地還要利害! 究其原因, 作者認為是香港的英國人較缺乏自信心和安全感之故.*** 他們絕大多數出身中產階級, 不像印度那邊較多貴族; 更甚者, 香港開埠未久,根基淺薄, 英人人數極少, 必須緊密地靠攏在一起, 加強凝聚力, 才能生存. 種族歧視是洋人社會最強有力的粘合劑,***** 他們為此成立很多排外性的會社和利益團體.

 

種族歧視之嚴苛可見諸以下事例:

其時竟然有一條法例《太平山條例》, 規定非歐籍人士不得在山頂區居住!***而這條例又竟然要到二戰後才立法撤銷.

歐籍人士創立的創樂部沒有一間準許華人入會. (其實很多連印度人也不獲準.)

 

當時的洋人普遍認為一般華人男性都是罪犯, 道德低下. 香港警隊編制龐大,*** 在殖民地中名列前茅, 兼且駐有重兵(軍費由祖家承擔). 警官固然必由洋人出任, 歧視甚至去到這個地步: 洋警官娶了華人妻子者必遭排擠, 被勒令提早退休.

政府以宵禁令和身份登記制度(註: “身份証”就是為此制訂的.) 控制華人人口;又創造很多專門針對華人的刑事法例和懲罰方式,*** 其中最有創意者無過於 遞解出境”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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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俄版“鐵幕演說“ 挑戰歐美世界新秩序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0098

在第11屆“瓦爾代”國際辯論俱樂部會議上,俄羅斯總統普京的強硬表態被視為俄羅斯版的“鐵幕演說”。雖然大多數的西方媒體對本次普京的俄語演講“視而不見”或者刻意扭曲意義,但是還是有人將這重要時刻記錄了下來。

俄羅斯博客chipstone總結了幾大要點:

俄羅斯將改變現有的“遊戲規則”,不再會和其他國家進行“私下”的談判。但是俄羅斯樂於與其他國家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進行正式的談判。

目前全球的安全性協議已經毫無作用,美國讓這些協定有名無實。

世界格局一片散沙,所謂的新格局已經失敗。俄羅斯並不謀求構建新秩序,但是如果世界的確需要新秩序的話,俄羅斯必不可少。

俄羅斯對全球秩序進行創新持有保留態度,但是並不反對就相關話題進行磋商。

俄羅斯對於打造自己的“帝國”並無興趣,俄羅斯在世界的影響力毋庸置疑。

俄羅斯不會試圖改造世界,如果有人(國家)想那麽做的話,俄羅斯絕不會同意。

俄羅斯不希望見到戰爭的出現,也不想制造混亂。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全球性戰場似乎難以避免。俄羅斯對此並不害怕,並且已經做好準備。

俄羅斯不會主動阻擾那些依然在試圖打造世界新格局的國家,但是如果他們影響到了俄羅斯的利益,我們一定會好好的"教育他們"。

無論是內部還是外部,俄羅斯整個國家的基石都是俄羅斯人民,而非那些所謂的“精英”。

chipstone表示,如果用白話來解釋的話,普京的演講主題可以總結為:遊戲結束了,“孩子們”。收起你們的玩具吧,現在輪到大人(俄羅斯)來做決定了詳細普京演講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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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411A刑事法 「犯罪意圖」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11/01/%E6%BC%94%E8%AA%AA1411a%E5%88%91%E4%BA%8B%E6%B3%95-%E3%80%8C%E7%8A%AF%E7%BD%AA%E6%84%8F%E5%9C%96%E3%80%8D/

演說1411A刑事法  「犯罪意圖」

講者:蕭律師

 

〈引子〉

一個罪行需要有一個犯罪意圖mens rea及一個犯罪行為actus reus。 即是說,要被告負刑責,他必須有外在符合該罪行要求的行為,並在法律上有適切、值得譴責的思想。

刑事法的一個重要原則體現在一句法律格言:「沒有犯罪意圖的行為不能構成犯罪。」要獲致定罪,究竟證明甚麼?

 

〈意圖〉

意圖intention與動機motive必須釐清,後者與刑責無關。 動機可以幫助證明意圖,但與意圖不一樣。例如甲意圖殺死乙,其動機是阻止乙繼承遺產。

動機不能決定被告有罪與否;善意的動機不能幫助被告洗脫罪名,例如殺人是為民除害。不良動機而行為合法,不能構成罪行。

 

要證明意圖,必須證明被告期望達致某種結果。意圖分為兩類:直接和間接。

直接意圖是希望達到某種後果而決定實行、或致力實行之。舉例說,謀殺,被告期望由於他的行動的結果使受害人死亡或受嚴重傷害,這是直接意圖。

間接意圖是被告並不期望某種結果,但意識到由於他的行動,實質上會產生某種結果。 如果被告能預見某種結果必然發生、陪審團可下結論被告確實有意圖想達致此種後果。

 

究竟怎樣程度的預見才算是間接意圖?以下兩件案件解釋這一點:

Moloney (1985)   被告和他的繼父舉行射擊比賽,看誰上膛快及瞄準快。 被告上膛及瞄準比繼父快。 被告的槍對準繼父;繼父挑戰被告,要被告向他射擊。被告如言開槍並殺死繼父。 被告被控謀殺。

關於意圖這點,法官對陪審團的引導是:如果被告能預見他的行為令死亡是「可能發生的結果」,即使他並不希望有這結果,他就有犯罪意圖。 結果被告謀殺罪成。 上議院推翻原審謀殺的裁決,改判誤殺。原審法院認為有意圖殺害或引致嚴重身體傷害就足夠判定謀殺。 Lord Bridge提議以下指引去引導並幫助陪審團去決定意圖的議題:(1)死亡與真正嚴重傷害是否被告行為的自然後果?(2)被告是否理解死亡與真正嚴重傷害是他的行為的自然後果?如果陪審團對以上兩個問題的答案是正面,那不是毫無疑問的意圖,而是陪審團可推論:被告預期的目的是死亡與真正嚴重傷害。

 

Hancock and Shankland(1986) 在礦工罷工期間,被告與另一人將一些混凝三合土塊(香港人叫「石屎塊」)從橋上拋向下面的公路,目的是想阻塞道路並阻止一輛乘載前往礦場的礦工的計程車。其中一塊石屎擊中計程車的擋風玻璃而致司機死亡。 在謀殺案審訊中,法官引用Lord Bridge在Moloney案中所用的指引。但上議院推翻下院謀殺的裁決,改判誤殺。 大法官們裁決Moloney案中所用的指引有缺點,因它沒有引導陪審團考慮事情可以發生的或然性;陪審團應被引導去問:(1)死亡與真正嚴重傷害是否被告行為的自然與可能發生的後果?(2)被告是否意識到死亡與真正嚴重傷害是他的行為的自然與可能發生的後果?陪審團應被提醒:發生的可能性愈大,被告愈能預見其後果,也愈可能是他想達致的後果。這是給與陪審團的指引,以幫助他們決定是否去推定被告想達致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目的。

 

上述法律觀點在Nedrick(1986)一案中再被上訴庭澄清。

Nedrick(1986) 被告和X有宿怨。他將一些煤油註入X的信箱,繼而點火。結果屋內兩人被燒死,被告被判定謀殺罪。 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表示如果被告意識到死亡是「高度可能」,被告就是謀殺。上訴庭容許被告上訴,理由是原審法官將「預見」等同「意圖」。原審法官應弄清一點,是應由陪審團去決定被告有沒有意圖。首席按察司(Chief Justice)Lane給了一個指引模式,此模式增加所需的可預見度,並為「間接意圖」定下清晰的法律先例:

 

“陪審團應被引導:他們不可以推定infer所需的意圖,除非他們肯定,由於被告的行為,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是「實質的肯定virtual certainty」,而被告又十分理解正是這樣。”

 

現代最佳的案例是Wollin(1998)。在此案中,上議院保留「實質的肯定」,但將「推定」字改為「認為find」,認為陪審團對後者會較易理解。

Woolin(1998)    Woollin被判謀殺他的三個月大的幼兒。控方聲稱W情緒失去控制,將他的三個月大兒子擲在硬地上,兒子因頭骨破裂而死亡。控方接受W在行動時未必渴望他的兒子的死亡或受嚴重身體傷害,但卻有意圖使兒子引致嚴重傷害。在W的辯護中,W否認有這些意圖,並聲稱他在擲兒子落地時,從沒有想過他的行為的後果,又聲稱受到激怒。法官依據Lane在Nedick案的最新指引導模式去引導陪審團。但他續對陪審團說,如果他們滿意W在他擲下兒子時理解及明白他的行為有「重大危險」並可引致嚴重身體傷害,就應判他謀殺罪。陪審團最後判W謀殺罪成。被告不服上訴,但被駁回;他續向上議院上訴,理由是原審法官並未依足Nedrick案的指引,錯誤引導陪審團。上議院推翻謀殺的裁決,改判誤殺,發還上訴庭判刑,並批評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的後半部引用「重大危險」是錯的、偏離了Nedrick的指引、並模糊了「意圖」和「魯莽recklessness」的界線。上議院各大法官除特別確認Lane所提議引導模式的正確性外,並進一步說,如果被告並未期望他的行為的後果,此種引導模式則可適用於任何(謀殺)案件。最後,眾大法官建議,Lane的引導模式中的「推定infer」字改為「認為find」。

 

但必須弄清,Nedick案的引導模式(並由大法官在Woollin案中加以修訂)並不是「意圖」的釋義,而只是一種指引以幫助陪審團去建立究竟被告有沒有所需的「意圖」。所以,如果陪審團認為被告(在謀殺案中)知悉死亡是高度可能,此種認定容許、但不需要陪審團下結論被告期望死亡。陪審團必需毫無懷疑,這個問題應由他們考慮和決定。這個指引模式或許適用於所有需證明「意圖」的罪行而不只限於謀殺,雖然在各種不同背境中「意圖」不一定盡相同。

 

Woollin原則也適用於有「實質的肯定」「副後果side-effect」的案件。Woollin原則通常產生作用的情況在於,雖然被告行為的目的是引致某些後果,但他也確信某些他意圖以外的事是會發生的,譬如D欲以槍射殺人群中的X,但他非常清楚會有高度可能X旁邊的人會被誤擊。

 

近年香港法庭也引用Maloney和Handcock and Shankland(在Nedrick案中解釋),採納「意圖」並不等同、但可推演「預見」,如果被告能被證明他能預見後果的發生。在R v Wong Tak Sing(1989),Wong被判謀殺。控方的案情指W在和死

者吵架後,將一把刀架在死者的喉上,並致命的割下,之後並將死者的屍體割開數塊而棄之。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如果能證明嚴重身體傷害或死亡是W行為「可能發生的後果」,謀殺的意圖就成立。陪審團判W謀殺罪成。

上訴庭撤銷謀殺罪,改判誤殺,並強調,以案情而言,可能完全不須要「預見」的指引,但原審法官卻選擇給予指引,誤導了陪審團。

 

在Matthews and Alleyne(2003)案中,V在夜總會外被襲擊並遭搶劫。被告奪去V的銀行卡並試圖在提欵機提欵,但不果。V被襲擊時失去眼鏡,並被強行推進一部汽車內。被告將車駛到一度橋上,將V拋到橋下的河。V曾告訴兩名被告人他不會遊泳。但仍被推下橋面的河,因而被溺死。兩名被告被控謀殺。控方指出被告要溺死V的目的是免被V認出他們是劫匪。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要證明被告有意圖殺害,控方必須證明在關鍵時刻,被告(一)有特別意圖(即直接意圖)去殺害,或(二)死者的死亡是一個「實質的肯定」,而被告所理解正是這樣。兩名被告同被判謀殺罪成。他們不服上訴。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引導第二部分,即被告理解其行為的後果是一個「實質的肯定」是構成意圖說法是錯的。法律仍未在謀殺案中達致「實質的肯定」即是意圖的釋義。雖是如此,上訴庭最後仍是撤銷上訴,認為如果陪審團肯定死者的死亡是必然的結果,而被告人也明白這一點而毫無拯救死者的意圖,陪審團不可能不知道被告是希望死者死亡。

 

簡單歸納一下以上討論過有關「意圖」的重要案件:

Moloney (1985)—–陪審團可推論被告有意圖,如果被告能預見他的行為的後果是自然的後果。

Hancock and Shankland (1986)—– 發生的可能性愈大,被告愈能預見其後果,也愈可能是他想達致的後果。

Nedrick (1986)—– 引進「實質的肯定」(Woollin案加以肯定)預見的測驗。

Woollin (1998)—–除非陪審團能肯定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是被告行為的後果是一個「實質的肯定」,否則不能證明有意圖。

 

所以:經陪審團考慮後,覺得被告不能預見死亡或嚴重身體傷,他們不可以判定被告謀殺。

經陪審團考慮後,覺得被告能預見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是一個「實質的肯定」,如果測試純基於「事實」,他們可判有罪或無罪──即有此事實則罪成;無此事實則須判被告無罪。

經陪審團考慮後,覺得被告能預見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是一個「實質的肯定」,如果測試純基於「法律」,他們必須判有罪。

 

〈魯莽 Recklessness

魯莽是冒不合理的風險,而冒風險的人是知悉風險所在。這在侵犯他人身體、毆打或刑事毀壞罪行常遇到的事情。法庭常遇到的麻煩,就是究竟魯莽的測試應是主觀性還是客觀性?

 

Cunningham的魯莽

最原始的測試是在Cunningham(1957)案中得之,認為測試是主觀性的,即是說,被告必定知悉風險所在。被告被控“惡意地maliciously使用一種足以危害生命的有毒物品”,違反“侵犯人身罪行條例”第二十三條。他走潛入一間無人居住的屋從牆上扯下一個煤氣計量器以偷取藏於其內的錢,致令煤氣管爆裂,使煤氣滲出而進入鄰居,其間住著受害人。她吸入大量煤氣以致生病及生命有危險。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惡意地」的意思就是「邪惡地wickedly」──「做一些他熟知、但不應去做的事」。結果被告被裁定有罪。上訴庭推翻判決,認為「邪惡」一詞不必要求有「邪惡」成份,但須有(i)一個真正意圖做成特定的傷害而事實上確做成,或(ii)魯莽,即被告已預見可以做成特定的傷害而仍然冒險去做。

 

此種解釋被法庭應用在處理有關被告是否有「惡意」的問題。當「魯莽」一詞開始出現在不同的罪行時,並無任何法例提供此詞的釋義,由是法庭繼續使用此主觀測試。

 

Caldwell的魯莽

一個更寬廣的客觀測試由Caldwell案(1982)引出。它涵蓋即使對一個「普通小心謹慎的人」也明顯認知危險後果會發生的情況,即使被告沒有想過其可能性。

 

被告處心積慮向受害人的酒店縱火。他被控有意或魯莽地毀壞他人產業,莽顧其行為是否危害他人生命。他辯稱他不知道有人在酒店內。上議院裁決:如果符合以下兩個要求,一個人就是妄顧後果:(i)被告的行為製造一個危險,其後果對一個普通清醒的人是最明顯不過;(ii)被告完全沒有考慮到這種可能,或知悉這種危險但仍去進行。各位大法官一致認為,此釋義適用於任何有關「魯莽」的法定罪行。

 

在Caldwell一案判決後,法庭就需決定何種罪行適用Cunningham的釋義,及何種罪行適用Caldwell的釋義。法庭裁決Cunningham案的釋義適用於侵犯人身罪行。現在漸漸清晰,Caldwell的魯莽在由於粗疏不小心的非自願誤殺involuntary manslaughter是不適用的。(因被告人沒有謀殺所需的犯罪意圖,故此他是在不構成謀殺的情況下非法殺死另人:DPP v Andrews。)

 

Adomako案(1955)中,被告是在一個眼部手術中當麻醉師。一條供氧給病人的喉管與供氧器分離,被告沒有留意或作補救。缺氧九分鐘後,病人心臟停跳而死亡。在供氧喉管分離四分半鐘時,監察病人血壓的機器響起警號。被告檢視儀器而施用astropine(治眼的一種藥),而沒去檢視喉管的連接。被告被控誤殺。在審訊中,兩名專家證人形容被告的行為是「極壞」及「極度失職」。法官引導陪審團去裁決被告是否極度疏忽。陪審團判被告有罪。被告上訴的理由是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上訴庭與上議院都駁回上訴。

 

Caldwell的魯莽也不適用於強姦罪行──想想有沒有「魯莽強姦」這回事?。但Caldwell的魯莽卻適用於法定的魯莽駕駛和魯莽駕駛引致他人致死亡罪行,但道路交通法例通過後,以上兩種交通罪行已由「危險駕駛」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致死亡」所取代。

 

〈轉移的惡意 Transferred Malice

一個人如果有所需的犯罪意圖而又執行之,即使受害者與原想圖謀者是不同人、或結果以不同方式實現,他仍需負刑責。

 

Latima(1886):被告用他的腰帶瞄準襲擊A,腰帶掠過而擊中站在旁邊的B,使B嚴重受傷。法庭裁決被告惡意傷害B,因為被告有傷害意圖,B是否他原想傷害的人是無關的。

 

與Latima相反,如果被告有犯一種罪行的意圖,但他的行為成為另一罪行的行

動,他不能被判罪。在Pembliton(1874),案被告和另外幾人在街上打架。他拿起一塊石頭擲向他的敵人,不中,但擊中在附近一間酒吧的門窗。他惡意毀壞酒吧門窗的控訴被撤銷,因為他原意是傷人而不是損物,欠缺損物的意圖,傷人和毀壞物件是不同的罪行,惡意不能轉移到另一罪行。

 

犯罪行為與犯罪意圖的相符性

這講的最後一個問題,是有關犯罪行為與犯罪意圖的相符性。要構成罪責,兩者必須相符。當事件發生於一段時期而構成一連串事件,法庭已擬出方法去找尋犯罪行為與犯罪意圖的相符性。

 

連續行動Continuing Acts

犯罪行為有時是一個連續行動。所以,當犯罪意圖形成於較後時間,它可有效地和進行中的行動相符。

Fagan v Metropolitan Police Commissioner(1969):被告駕駛著摩托車,被警員要求駛近路旁。他的摩托車意外地輾在警員的腳上。警員要求他立即將車移離他的腳,但被告拒絕去做有一段時間。問題是究竟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襲擊assault?

法庭裁決:襲擊的行動由車輾在警員的腳上開始的整個進行時間是一個連續行動,後來的犯罪意圖可以與較後時期的犯罪行動相符。

 

一件事情 One Transaction

作為刑事法考量,法庭處理此類問題的另一種辨法就是考慮一連串連續行動為一個事件。如果意圖與行動在此一件事務中同時存在,則有刑責。

 

Thabo Meli and others(1954)

幾個被告人計劃在一間茅屋中殺死V,然後將身體滾下懸崖,使人看來是一宗意外死亡。V的頭部被重擊而失去知覺,被告們以為他已死去,就把他的「屍體」照計劃滾下懸崖。醫學鑑證顯示,V非死於在茅屋內的襲擊,而是死於暴露於懸崖下。被告辯稱謀殺罪不成立,理由是完成謀殺意圖的第一個行動不是死因,而導致死亡的第二個行動缺乏謀殺意圖,因為被告相信V早已死亡。樞密院拒絕這

個辯解,所持觀點是兩個行動是一件事務不可分開的部份,所以是謀殺而不是意圖謀殺或誤殺。

 

這個處理辨法隨後被眾多案件所追隨。Church(1966)案也用此推理。被告在沒有預定計劃下突然和V打架;V被打暈,被告花了半小時嘗試令V甦醒不果,以為V已死去。被告將V的身體拋下附近一條河中,結果V被溺死。上訴庭支持誤殺的判罪,理據是被告的一連串行動達致V的死亡。

 

同樣,在 Le Brunn(1991),被告與妻子一夜在步行回家途中口角,被告猛拳襲擊他的妻子,致她暈倒。他嘗試將V移離現場,但V由被告掌握中滑下,頭部撞著行人路,結果頭骨破裂致死。整個過程並無預定計劃。引用Church的判例,法庭裁決:開始非致命的一擊(有犯罪意圖)和後來致死的行動可以視為同一事件的不同部份,雖然二者在時間上有可理解的相隔。他被判誤殺。上訴庭支持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正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被告是謀殺或誤殺取決於被告擊暈V時的意圖,究竟被告是想將V拖曳回家,還是想隱藏他第一次襲擊的真正意圖?

 

香港法庭也應用這個處理辨法。在R v Hui Yiu-fai(1993)案,H被裁定謀殺罪成,引用Thabo Meli案例。在此案中,H夥同其他幾人,綁架受害人。綁架後第二天,受害人被絞死,聲稱由H執行。受害人被放在車尾箱內,車行走約十分鐘到達海邊,受害人的身體被綁上重物被拋下海。證據顯示V是死於溺斃,即是說,V被拋下海時仍未死去。上訴時,被告辯稱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將原先的絞殺與後來「屍」沈海底解成是整件事情的部份,因此不應追隨Thabo Meli案例,因兩個行動相隔了十分鐘,第二個行動只是掩飾早前的行動,又沒有預定計劃。上訴庭撤銷上訴,認為即使沒有預定計劃,Thabo Meli案例也應跟隨,並再追隨Le Brunn判例。在法律上,兩個行動在時間上的差距是沒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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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411B大國政治的悲劇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11/02/%E6%BC%94%E8%AA%AA1411b%E5%A4%A7%E5%9C%8B%E6%94%BF%E6%B2%BB%E7%9A%84%E6%82%B2%E5%8A%87/

演說1411B大國政治的悲劇

講者:掌門

《大國政治的悲劇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2001) John Mearsheimer

 

「國際關係」研究國與國間的關係與行為, 其對象單元是「國家」. 國際社會欠缺可以指導秩序和仲裁紛爭的中央威權,基調為「無政府狀態」.****

那怕叢林何等黑暗,有人認為“理性之光”終會使秩序出現,抱持樂觀主義想法的是「自由主義」理論家.反之,也有認為“自利理性”只能導出博弈論式困境,抱持悲觀主義想法的是「現實主義」理論家.

 

〈自由主義liberalism

自由主義者認為現代全球政治出現了三種趨勢,足以促進秩序.

A「經濟依存和平論」:自由貿易制度除了使得財富厚積,還使得國際間產業分工,最終經濟上相互依存,沒有國家可以自給自足.戰爭的後果必然是玉石俱焚.所以,在一個自由貿易盛行的國際體系之中, 各國具有抑制戰爭的經濟誘因.****

B「民主和平論」民主國家之間很難爆發戰爭.***這不等於說民主國家不好戰, 而是說她們之間不作興開打,原因未明.

C「國際法規和平論」:叢林之中也可以逐步建立法規.這也不等於說要建立歐盟那樣的“超國家”實體,以結束無政府狀態;而是建立契約式共同圈, 以群體壓力抑制戰爭,就像聯合國那樣做法.

上述AB兩項是正牌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思想, C項則隱約可由AB導出.

 

自由主義理論的三個基本前設是:

1國家是國際政治中的主要行為體.

2國家內部存在諸多屬性, 對其外部行為產生深刻的影響.**** 舉例, 民主國家傾向以和平妥協手法解決國際糾紛,專制國家則否.所以,國家有“好”“壞”之分,問題是如何令“好國家”遍佈全球.

3好國家的行為不能單純地從“權力運作”面向作出解釋, 而有其背後的政經道理.

 

所以自由主義是理想主義,其對立面為〈現實主義realism〉.

現實主義理論也有三個基本前設

1國家是國際政治中的主要行為體,這點與自由派無異.但現實派更重視「大國great power」,因為這些國家主宰和塑造著國際政治.

這裡Def. “大國”的技術定義:是有能力發動侵略戰爭的國家.***

 

2大國的國際行為主要受到外部環境而非內部屬性所決定,*****國際體系的結構很大程度上塑造大國的外交政策.因此,國際上面國家沒有“好”“壞”之分;更確切地說,所有國家一樣“壞”.

3國際政治只有權力運作, 沒有其他,****當然更沒有“正義”.更有甚者,國際權力格局經常呈現「零和zero sum」性質,所以是非常酷烈的.

 

據此,國家的動機只是攫取權力, 依憑的只有實力,一切意識形態說詞都是花招, 並非行動的出發點和真實依據.美國的現實主義分為三派:

人性現實主義

Morganthau認為國家之所以追求權力乃是人性使然,人生來就具有“權力慾望”,企圖影響或控制他人,國家也一樣.在這理論之中,國際政治的主要驅動力是國家內在的權力意誌, 促使他們爭奪覇權.***

據此,每個國家都具有先天侵略性格,都想控制別國,或擺脫別國的控制. 世上應該沒有安於現狀的國家,國際間的無政府狀態是與生俱來的,國際即是叢林.

 

守勢現實主義

Waltz不同意國家具有先天侵略性格,認為國家的目標只是為了生存, 而權力則是生存的最佳手段, 國際關係的結構迫使各國陷入生存競爭.****在這理論之中,無政府狀態是後天生成的,因而是可以舒解的, 此點極其重要.大國關註的其實是權力平衡,*****多於淩駕別的大國. 因此,只要出現某種可以接受的平衡,大國們有可能安於現狀.叢林是有可能生出秩序的.

據這一派別衍生出來的「攻擊—防禦平衡理論」,武力技術系統分為攻防兩種類型.如果攻擊型武力佔有優勢,則征服戰爭頻仍;反之,則天下太平.當今之世,技術向防禦型傾斜(核武是阻嚇性防禦武器),大國不敢輕易挑起戰爭.***

 

本書作者Mearsheimer的理論則是對“守勢論”的異議. 他認同“國家的目標是為了生存”這一基本點,但並不認為據此足以推導出對權力追求的節制;相反,為了“生存”, 競爭仍然是割喉式的.

攻勢現實主義

在國際政治中幾乎看不到安於現狀的國家,權力永遠是相對的,因此永無饜足.要獲得最大化的安全度, 只有「成為體系中的霸主」!****體系中只有霸主一人是安於現狀的,但是根據“紅心皇後原理”,他仍得不斷向前奔跑以“維持現狀”.

 

攻勢論的五個基本命題:

1國際體系處於「無政府狀態」. 國家雖有大小強弱的差異,但其位格是平等的.這不像一國之內,政府的位格淩駕國民.

2大國具備侵略他國的軍事力量

3國家永遠無法把握其他國家的意圖,****尤其不能肯定對方會否發動侵略戰爭。原因是侵略的理由有多端,而意圖本身則反覆善變

4生存是國家的首要目標,因為國家一旦被征服,就沒有資格追求其他目標.

5大國是理性的行為體.***

從這五個基本命題出發,可以推導出大國行為的邏輯及其後果.

大國政治的悲劇

由於現實環境1和2,與及永恆的不確定性3,大國彼此恐懼, 沒有信任的餘地.加上4,得出結論:大國只能依靠一己的力量在叢林中掙紮存活.***

在一個沒有中央權威可資申訴和獲取救濟的體系裡, 國家總是按照自己的利益行動, 非不得已不會屈從於他國的利益;也不會從屬於國際共同體的利益.在叢林中求活,自私是有好處的.

再由5,一個國家要獲得最大程度的安全, 就要獲得最大程度的權力.基於權力的「零和zero-sum 性質」, “最大程度的權力”只能是“擁有比其他人多的權力”, 即成為「霸主」.*****

 

〈爭霸理論〉

Th.「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是國際關係研究的重要觀念 (1950年由 J Hertz提出), 意指一個國家用來增進自身安全的權力手段,常常會損害別國的安全.****

零和性乃是 “攻勢論”的根基所在. 據此,國家在意的是相對權力,不是絕對權力,*** 損人即是利己,最好的防禦就是有效的進攻.因此,國家必然是侵略性格的,最終權力演變為目標,而非單純求生的手段.

 

由此導出爭霸的邏輯:成為“霸主”才能享有“足夠的安全”.

Def. 「霸主hegemon」指一個強大到足以統治體系中所有其他國家的國家, 其他國家欠缺與之開戰的資本.相對地說, 他是體系中唯一的大國. 體系中最強大的國家未必夠格成為霸主,「霸權」意味著對體系的控制.***

在這個意義上,世上從未出現過全球霸主”, 可見的將來也不會有, 出現的都只是區域霸主”.原因是大海洋對軍事力量的阻遏過於巨大.***

 

Th.由於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取得全球霸權, 整個世界將會永久地處於“大國爭霸”的局面,***** 而爭霸者則必須具備區域霸主的份量.

正因大國們都伺隙獨霸,平衡本質上是暫時性的,遲早會被打破,迎來終極決戰.這是“攻勢論”與“守勢論”分歧所在, 守勢論認為大國著重平衡多於侵略,所以平衡是常態.

 

守勢論者也認為大國會聯手創造國際秩序,攻勢論者則認為此乃虛應故事,求平衡於一時.國際和平秩序本質上是無法成立的, 原因有二:A大國們對建立和平原則上無法達成共識,大家只想建立有利於己方的“和平”;B大國無法肯定己方對和平付出的努力能否收效,甚或會否為敵所乘.***

 

Th. 當一個國家成為了區域霸主, 她就十分忌憚其他區域出現霸主.她會盡力封殺這種情勢, 常見的手段是扶植制衡者,或實施圍堵.離岸制衡術”是當前世局大博弈的必然著手.

 

當地球上出現兩個區域霸主,情勢會變得兇險.兩雄會各自統率附從國家,結成同盟,進行環球爭霸冒險.假如兩大集團力量相捋,互相顧忌,兇險程度反而不太大.(如冷戰之美蘇.)兩雄均無望成為世界霸主的格局, 作者稱之為「多極平衡」.

假如兩者一強一弱,則強者成為潛在的世界霸主,是為「多極不平衡」,兇險程度會大增.****

至於全球只有一個區域霸主則是「單極體系」,反而最為“安全”(就如當今之世).

 

這就明白了為何作者擔憂〈中國崛起

Th.一國之所以能成霸業,其資本在於財富與人口,**** 此二者,軍事力量之本源也.財富對現代戰爭最為重要,因為現代軍備屬於資本密集類型. 而人口之所以重要,則因為發動侵略戰爭要靠陸軍.***

霸主最忌憚的對手是:人口大國, 而其財富正在高速增長者!****

 

根據攻勢論的邏輯, 只要中國經濟維持高增長,必然會成為東半球區域霸主.(問題只是高增長能否維持.) 在這過程中,周邊諸國,如日本韓國越南等, 必然深感壓力,而美國亦必會施展拿手的“離岸制衡術”,與該等國家結盟圍堵中國.***

 

中國與鄰國領土爭端眾多,將成為導火索.歷史上鄰國久為中國所欺淩,人民異常痛恨,民族情緒勢必火上加油.當前中國在六項(臺灣、西沙群島、南沙群島、釣魚島、中印邊境和整個南海.)領土糾紛中寸步不讓,姿態強硬.南海是中國進出世界之門戶,也是敵軍窺伺國境的場所, 將成為世界和平的最大隱患.***

 

首先考慮美國的處境. 中國人口是美國的四倍以上,*** 相對潛力“無限大”,時間對中國有利,這成為美國揮之不去的夢魘.對此,美國的對策有四:

A預防性戰爭,即以戰爭手段將對手扼殺於搖籃之中. 此策風險過高,且兩國相距過遠,肢體衝突機會低, 很難說服國民開打.***

B阻礙其經濟增長,使之欠缺稱霸本錢.杜漸防微本為上策,但技術上難以辦到.窒礙增長只有斷其外貿一途, 而美國赫然是中國的最大貿易夥伴!首先,美國沒能力號令天下禁運中國,***片面斷貿只會益了歐洲諸國.其次,禁貿傷己,國內反對聲音必大.

C挖牆腳,即策反中國的盟友和附從國,甚至在中國內部助長混亂. 此策成本效益最劃算,但奇怪地沒甚麼用處,因為中國根本沒甚麼盟國,***而內部則有文化堅牆防護, 美國滲透力極低.

剩下的策略“只此一手”D圍堵, 與中國周邊的“次大國”結盟以制衡之.但此策成本不輕, 而且長期來說,反會助長衝突的機會.***

結論:來日,中美開戰機會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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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412 政治秩序的起源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12/06/%e6%bc%94%e8%aa%aa1412-%e6%94%bf%e6%b2%bb%e7%a7%a9%e5%ba%8f%e7%9a%84%e8%b5%b7%e6%ba%90/

“只了解一個國家,即是不了解「國家」。” 福山

演說1412 政治秩序的起源       講者:掌門

《政治秩序的起源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From Prehuman Times to The French Revolution》(2011) 福山Francis Fukuyama

 

這是一部雄心萬丈著作的上卷,意圖縱攬古今,窮究人類社會之本源,從史前史以迄法國大革命。 下卷會從大革命一直講到現今,特別關註非西方社會的 “政治衰退” 現象;最後解說當代世界的政治發展。

 

〈現代化理論〉

早期的現代化理論家都相信a現代化是一個整體現象,***** 即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層面緊密結合, 同步變動.  b其步伐是不可逆轉的,*** 即現代化進程一經啟動, 便會生出正反饋效應, 各層面相互滲透加強, 形成良性循環.

但二戰後立國的眾多採行民主憲制的亞非拉國家, 其現代化進展卻是腳步蹣跚. 國家政治腐敗, 貪汙盛行; 更甚者軍事獨裁,內戰頻仍. 這就違背了上述理論.

 

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 在其名著《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1968)作出解釋: 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 政治、經濟和社會三方面並非一個同步的整體, 而是各有內部邏輯而又互相關聯.*** 當經濟和社會的現代化步伐超越政治發展的時候, 新興的社會群體便會動員起來, 爭取自身的利益, 從而導致政治衰敗.*****

最危險的例子:在最落後的國家,最先現代化的必然是軍事部門.*** 軍隊領袖們無論是出於私心抑或奮發公義, 都有起而奪權的傾向, 於是軍事政變頻繁.

南美的慣例:傳統的寡頭勢力壟斷地方經濟資源, 在現代化過程中成為大財閥. 他們結成網絡,操縱政治,*** 剝削草根階層, 做成極端的貧富懸殊和政治腐敗.

 

究其原因,現代的世界政治格局因為西方殖民主義而一體化.*** 一方面,西方列強在殖民地施行統治, 多引進本國的行政制度; 另一方面,落後國家要擺脫殖民, 也只有師法先進國制度一途. 二戰後全球殖民地紛紛獨立, 建成的所謂 ‘現代化國家’, 幾乎清一色採用西式憲政制度. 但是她們的經濟和社會文化面向完全沒法和政治制度相互調適.***

亨廷頓認為該等國家經已嵌進了全球化商品交易市場, 成為資源和勞力供應國, 沒有可能固守舊日的經濟形態. 而她們也沒有時間在社會內部複製先進國費時數百年的政治實踐經驗, 以適應民主制度. 如此, 強行民主反而造成災難後果.

亨氏認為對該等國家而言政治秩序優先於民主, 主張「威權式過渡」, 即先建立威權國家, 實現經濟現代化, 待得中產階層厚實活躍, 然後翻過頭來開放民主競爭.*** 奉行這種策略的國家以南韓成就最為突出.

 

1973年世上151個國家之中只有45個(約三成)是自由民主國家, 但是到了世紀末,約有120個國家(約六成)實行民主制, 亨廷頓稱之為「第三波民主化」. 可惜好景不長,本世紀頭十年約1/5第三波國家走回頭路,不是回歸威權主義, 就是民主制度遭到嚴重侵蝕. 是為〈政治衰敗〉.

Def. 「政治衰敗political decay」意指社會的制度化愈來愈弱.***

政治衰敗一般有兩種形式: A制度僵化; 和B制度倒退. 歷史上A形式出現較多較明顯; B形式較隱晦, 但時刻存在. ***

 制度的建立最初是為了回應特殊環境的挑戰. 挑戰可以是自然環境的,如天災或氣候改變; 也可以是人文環境的, 如外族入侵或內部叛亂. 這是 湯因比的 “挑戰–回應理論”. 制度一旦形成, 便傾向於保守延續, 那是人類擅長將價值觀註入社會實踐, 使之定型的緣故.*****

Def. 每當環境發生重大變異, 即出現新挑戰的時候, 原有制度無法適應, 就是A制度僵化.*** 每當挑戰壓力減緩的時候, 新建立的制度便會受到舊有價值觀的拖拽而鬆脫或變質, 那就是B制度倒退.**** 歷史上幾乎所有制度都持續受到親族主義復辟的威脅, 皆因人類將利益傳諸子孫的根性極端強固.

 

〈福山的理論〉

福山認為現代社會有三大組件: A國家state;  B法治rule of law和C 負責制政府accountable government.*****

他特別指明C點出以「負責制」而不出以「民主制」, 是因為只要有負責制政府就足以使社會現代化. 負責制不一定民主,雖則民主制本身必然負責.

本書分別從ABC三個面向考掘各大文明的歷史淵源, 採用「比較政治學」方法,*** 主要比較分析 中國、印度、西歐和東歐與及中東伊斯蘭 的國家形成、法治和政治發展, 藉此了解何以「現代化」起源於西歐的英國.****

作者對傳統中國在 ‘國家構築’和 ‘政府責任’方面的早熟和成就推崇備至, 而惜乎欠缺法治傳統,導致‘社會建設’ 薄弱. 在歷史進程中, 社會受制於國家, 因而陷入「專制主義」,***** 沒法形成民主法治和自由市場, 也就未能 “現代化”.

 

本講只簡介書中A部分有關 「社會形成」的理論.

人類學家Elman Service發明了四階段分類法:族團、部落、酋邦和國家。 族團和部落以親屬為基礎粘合在一起;而酋邦和國家則以領土為基礎來行使權力

 

「族團」是“狩獵採集”生產方式社會的組織形式, 由若幹個流浪家庭集結而成.這種類似靈長目的生活方式,在農業革命之前的數十萬年是主流形態.***

族團社會不存在私人財產, 由於沒有儲存技術,採獵所得必須直接分享, 道德規則不是針對侵吞行為, 而是針對吝嗇行為.*** 社會內部高度平等,沒有永久領袖,沒有等級制度. 差異僅在性別分工, 男人打獵, 女人採集.

 

九千至一萬年前世上出現農業. 採獵社會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0.1到1人; 農業社會則為40到60人. 如此緊密的靠近和接觸,自然要求截然不同的社會組織形式.***

「部落社會」的組織特徵有二: A分支形式segmentary;  B共同祖宗原則,合起來稱為「分支世系制」.

A「分支」意指由小型單位自我複製而生成的社會組織. 每個支系都是自給自足的, 每個人只能屬於一個支系.****   B「共同祖宗原則」指各支系由血統親屬所構成,****擁有一名共同祖先, 該祖先可以是父系的, 也可以是母系的. 父系是主流, 因為男人擁有更多後裔,部落更為強大.

部落人口數量遠為龐大,密度也高得多, 人民需要有共同意識形態才能一起生活,那便是「宗教」了. 宗教起源於族團時代的自然崇拜,隨著農業發展而轉換為「祖先崇拜」.**** 宗教的社會功能是凝聚各支系,共同應付外部挑戰, 無論其來自鄰族(ie戰爭,築城), 或是自然界(ie治水, 遷徙).

 

Def. 「國家」 型社會有五項組織特徵, 而「酋邦」可視為其過渡形式.***

A國家享有集中的權力, 在整個社會制訂和執行統一規則. 該權力淩駕領土之內所有其他形式的權力, 成為「主權」.***

B主權的後盾是對合法武力的壟斷, 使其有能力制止所屬部族擅自脫離.

C主權是領土性的, 不以親屬關係為基礎.*****

D社會內部階級分化, 不平等愈來愈甚.

E新型宗教內涵更為精緻化和普世化, 作為跨部落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而賦予 “主權”合法性.**** 換句話說, 宗教成為國家施行統治的工具.

國家的形成就是要超越和克服部落制的侷限, 以施行大範圍多部族的統治.  國家化也就是 “去部落化”.

 

首批國家是怎樣來的? 〈國家起源理論〉

(一) 社會契約說

此說由 “自由主義”哲學家提出, 原意不過作為理論工具. 從初始時段來看, 人民的自由損失(還有勞力和物質)非常巨大, 而回報則在未定之天, 此說很難令人信服….. 除非是眼前有性命之憂, 即異族侵略或大型天災. 如此契約只是手段, 並非終極原因.

 

(二)水利工程說是首個被提出的系統理論, 但已被証實為謬誤.

Karl Wittfogel以兩河為實証案例, 主張農業灌溉平原上面宏偉的水利工程催生了國家, 理由是只有國家才有能力成就此等工程.*** 此說因果倒逆, 後來的實証研究顯示早期國家建設的工程都很小型; 國家強盛之後工程才宏大起來.

 

(三) 人口密集說

人口統計學家William Domhoff認為人口增加和密集是技術革新的主要動力, 使得專業分工; 剩餘糧食則使得階級分化, 兩者促使國家形成.***

學界同意此國家形成的必要條件, 但這理論存在一個罩門, 經濟學上稱為 低盪平衡” : 生態條件容許增加生產, 但採獵族群寧可選擇休閒而非工作, 導致社會和技術發展停滯.**** 看來必有文化因素的作用力, 才能促使國家形成.

人類學家提出人類天性懶惰, 只有在鞭子之下才會努力生產; 奴隸主自已不願意工作, 卻很樂意壓迫奴隸工作. 所以, 生產增加和階級分化起因於政治因素而非經濟因素,**** 人口密集不是國家形成的終極原因, 而是一項中間變數.

 

(四) 暴力壓迫說

從部落到國家涉及自由和平等的巨大損失, 非有喪命之威脅,沒有人民願意接受這種身份變化. 異族征服引起慘烈戰爭, 敗方淪為奴婢, 勝方於是要建立等級制度以施行統治. 被侵略的一方如想捍衛土地, 人民也要接受族中強者的統一指揮, 如此仍可形成階級分化.****

 

戰爭說無疑最有解釋力, 只要補救一個漏洞: 為何有些地方部落戰爭持續數世紀而未有建立國家?(五) 地理規限說

人類學家Robert Carneiro指出戰爭是必要條件, 但仍未充足. 設想四通八達之地, 敗者遠逸, 則勝負雙方仍可不立國家. 又或地形過於破碎, 部落人口和糧產不足夠, 也建立不了國家. 所以, 人口密集, 戰爭壓力之外, 還要加上地理規限, 部族定居的土地要足夠廣大和肥沃, 而四面為自然環境或別的部族所圍困, 內部才會建立等級制度, 形成國家. ***

 

(六) 魅力領袖說

韋伯認為 “魅力型charisma(希臘文, 意為  “上帝碰過的” , 即“天授的”.)領袖”足以建立政教合一國家.*** 這領袖之所以令族群死心塌地, 不是由於他的政治才幹, 而是因為他是 “上帝揀選的人”.

 

〈綜合理論〉

綜合諸家理論, 形成國家首先必須資源豐富, 生產盈餘, 技術進步. 其次, 族群規模要足夠大, 允許專業分工和供養菁英階層. 再次, 族群必須為環境所縛束, 無路可逃,人口密度增大. 最後, 戰爭威脅迫使人民放棄自由, 而偉大的宗教領袖則是其代替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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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1全球城市史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5/01/03/%e6%bc%94%e8%aa%aa1501%e5%85%a8%e7%90%83%e5%9f%8e%e5%b8%82%e5%8f%b2/

演說1501全球城市史

講者:掌門

 

《全球城市史The City:A Global Hisroty》 (2005) Joel Kotkin

作者是城市問題研究權威;本書審視古今名城, 概括大型城市具備的要素, 建立的背境和條件, 最重要的是興衰之道. 作者也對現今城市的演變進行解釋, 並對大型城市的未來境況作出展望.

 

〈城市要素〉

一般定義def. 城市為大型居民聚落, 以中心區域人口密集為主要特徵.***

作者的獨家見解,認為 城市必然具備三項元素

A神聖性

農業革命產生密集定居的生活形態, 由村落而市鎮,最終產生城市. 城市混雜居住著多元族群的大量人口, 不能遵照部落習俗生活, 必須進行新型社會管理. 治理之道, 只能出於宗教規範. 此所以最早的城市必然植基於農業, 而由神廟與祭司階層擁有和管理.*****

 

城市必然是 “神聖的”, 就算時移勢易, 神權漸為王權所取代, 但其 “神聖氛圍”務必細心保存以維繫民心, 只是 “神聖”的內容與時俱進, 日久不復舊識. 直到現代, 城市仍以大型廣場、塔碑雕塑、地標建築創造 國族認同、文化傳承、自由民主等等「社會神話」.

 

B安全性

農業城市存糧豐厚,自必成為遊牧民族之鵠的, 為了保障安全, BC6,000年耶利哥城修築了史上第一道城牆.***  “安全”是城市最關鍵性的要素, 安全的定居環境才能進行勞動分工,積累資本和孕育文化.

由於安全至上原則, 專業武士階層逐漸興起, 架空神廟,掌握權力, 最終建立起帝國. 大帝國以掠奪四方所得資源, 包括龐大的奴隸勞動力, 建設「都城」以為長治久安之計. 古代名城俱從此出.

 

C繁榮性

祭司、武士和官吏是城市建設的主導人物; 但是若無廣大的技工、商人、勞工和奴隸階層, 則沒法支撐城市硬體的建造維修和日常營運. 諸色人等滙聚城市, 形成了她的異質性和繁忙性. 帝國都城人文薈萃,資源滙集, 也是工業和時尚奢侈品的生產和行銷中心, 貨幣化之後又是金融中心.

 

Th. 上述三者共同構築出城市與其生活交化. 此三者缺一不可, 其一衰退則通體消亡.****

雅典和羅馬城是因為公民喪失了道德和價值理念而衰亡. 很多位於通商要道的城市則因商業路綫的改易而衰落, 如亞歷山大港和威尼斯. 當然, 更多的是直接為蠻族所攻陷, 如汴京和巴格達.

 

〈古代名城〉

歷史上最早的城市是BC6,000 巴勒斯坦的耶利哥城. 兩河首批 蘇美爾城市規模都很小, BC3,000年最龐大的 烏爾城人口只有2.4萬人. 最早的帝都是 阿卡德王朝 薩爾貢大帝於BC2,300建立的 阿卡德Agade城; 巴比倫之前最偉大的都城是元前九世紀 新亞述帝國的 尼尼微Nineveh城, 留下了首個大型圖書館.

 

輝煌的頂峯非A巴比倫Babylon城莫屬. 舊巴比倫帝國於BC1,900建立的都城位居兩河要衝, 為其後千餘年天下第一城.*** 該城突出之處是高度發達的商業, 為了管治繁忙複雜的城市, BC1,772名王 漢謨拉比頒行法典, 制訂民法, 這是破天荒的城市發展.***** 元前六世紀 新巴比倫帝國鼎盛時期, 該城人口達到25萬的不可思議水平.

 

巴比倫亡於波斯之後, 西方進入「古典時期」,即希臘羅馬時期.

B雅典城

BC592雅典委托梭倫立法,訂立民主制度, **** 此為人類政治史上極偉大之創制. 雅典因民主制度而激發創造力, 建立超卓的議會政治,強大的海軍, 和精深的哲學.***

BC480率領希臘聯盟大敗波斯聯軍,勢力如日中天, 成為希臘的中心都會. 雅典商業發達,其銀幣被用作國際結算工具,可說是史上首個國際金融中心.***

 

希臘城邦的衰亡堪作借鑑. 希臘人有兩個致命弱點: 其一,蔑視所有外邦人為劣等民族,呼之為“野蠻人”, 心胸狹窄既不能建立大帝國,也不能抵禦大帝國的侵略.其二,民主制度的原生弱點, 內部大型利益團體無法妥協的時候,社會容易陷於分裂和癱瘓, 最惡劣的情況就是內戰. 城邦天生是極度自私自利的團體,而整個希臘就衰落於“伯羅奔尼撒戰爭”之中. 雅典,作為最有力量的城邦, 也因為卑視其他城邦和內部分裂, 在內戰中敗於 斯巴達聯盟之手, 從此一蹶不振.

 

C羅馬城

傳奇地由小城邦變身為史無前例的大帝國, 其地理位置和自然資源平平無奇, 成就偉業靠的是人力資源: 宗教帶來的族群凝聚力, 紀律和刻苦精神帶來的軍事和政治上的組織力.*** 她的發跡史就是征服,掠奪,盤剝和勞役的歷史.

 

傳說中羅馬建城於BC753年, 元前五世紀才嶄露頭角,有居民4萬人.  BC450年制訂「十二銅版法」規範公民行為,建立明確的社會體制,名曰「共和」,*** 城邦開始強大. 元前三至二世紀統一意大利半島, 東降希臘, BC146年南滅迦太基,稱霸地中海.  BC31年奧古斯都掌權,建立帝制, 羅馬踏入全盛期, 以地中海為內湖, 統治著周邊各族5,000萬人. 羅馬城全盛期人口超過100萬,*** 比之前最大的城市高出以倍數計.

 

羅馬城由此時起建設為現代意義的超級城市. 為了完善生活,籌劃前所未見的大規模公共工程, 包括興建14條遠程引水渠; 為了撙節交通,規定民用車輛只準在夜間行走; 在其商業區內竟有五層高的“摩天”購物大樓! 以羅馬城為中心的放射式高速公路網絡可遠達任何一個邊疆兵鎮; 免費的住房和糧食福利制度養活大量無所事事的貧窮公民; 為了社會穩定,政府定期舉辦大型娛樂活動“角鬥士死亡競技”來宣洩公民們的情緒, 由此衍生的龐大賭博系統當然不在話下!

 

羅馬的衰亡更堪借鑑. 吉朋曰「羅馬是被自身的體重壓垮的.」,用現今的語言來說,是社會內部矛盾導致帝國崩壞.*****

社會依賴奴隸勞動力過甚, 公民賦閑失業,陷於貧困, 最終首都1/3人口仰賴救濟渡日.*** 到了帝國停止軍事擴張, 喪失來源, 奴隸價格飈升,經濟隨之崩潰. 公民好逸惡勞,軍團戰力急降,蠻族僱傭兵成為兵鎮主力, 安史亂起,大唐中衰. 公元三世紀民族大遷徙,日耳曼人渡江西來, 中原板蕩,公路系統被切斷, 物流失調,主城無救. 酷烈的奴隸制度成為基督教的溫床, 基督教義銷蝕了傳統文化精神, 瓦解了人民對帝國的向心力.***

作者認為所有亂源都不及道德淪亡那麼致命, 幾乎所有階層的羅馬人都喪失了公民意識, 草根階層沈迷娛賭,頹廢不堪; 智識分子逃避現實,玩世不恭; 富戶搬離首都,移居濱海別墅. 面對敗局,國家毫無振興之力.

 

AD476年西羅馬滅亡,歐洲進入漫長的「黑暗時代」. 期間文化大幅衰退,貨幣經濟消失,重要的時代特徵便是城市消亡, 羅馬城人口最低點只剩下3萬人! 待得復甦,已是五百年之後.

城市首先重興於北意大利, 雙重得益於經濟活絡和盜賊橫行,大鎮紛紛興建防禦工事,演變為城邦.*** 城邦多行民主或寡頭政制. 公元十二世紀初開始的十字軍東征歷時百餘年, 以全面失敗告終. 務實的意大利商業城邦立即掉轉槍頭,轉為與伊斯蘭世界進行跨域貿易合作,累積起大量財富.

 

其中有個城邦據有地利,極度進取, 以致兩次被教廷把全城人開除教籍!她就是E威尼斯.

水城傳說由避難者建於AD421年, 其地原為潟湖沼澤,荒蕪不堪. AD1000左近成為「共和國」 ,以海洋商貿和製造業名世.  AD1204年利用十字軍第三次東征佔領君士坦丁堡的機遇, 奪得 亞得里亞海–愛琴海—黑海 海上高速公路”的控制權, 半壟斷了東西方遠程貿易,由是大發特發.

 

威尼斯人務實高效,自私自利, 樹立了現代商業城市的終極模式.*** 由於面積受限,城市精於規劃, 按功能割分為住宅、工廠、船塢等社區.*** 威人思想開放,引進阿拉伯數字系統,發明了「複式簿記」.****

 

AD1453年鄂圖曼帝國佔領君士坦丁堡, 壟斷黑海和遠東貿易, 切斷了海上高速公路,威尼斯開始衰落. 十六七世紀大航海時代來臨, 繞好望角航路開通, 威尼斯大勢盡去, 淪為三流國家. 其成也商業, 其敗也商業.

威尼斯的營運模式為百年之後的 阿姆斯特丹和倫敦開先例, 垂典範, 是現代國際商業行為和金融中心的鼻祖.

 

當代城市的演變〉F典範城市:洛杉磯L.A.

1908年L.A.制訂了美國首個綜合城市規劃法案, 其指導方針為分散、多中心和大規模郊區化.***** 這個法案的思想和執行敲定了美國, 甚至全球先進城市未來一百年的發展趨勢.

 

事緣對上世紀後半期大量拉丁美洲和亞洲移民湧進, L.A.人口急劇膨脹. 移民以討生活為首務,自然群聚於市中心以適應就業和開創服務業,*** 這就造成了中心區過於擠擁與及生活素質下降. 白人中產階層追逐“優質家庭生活”與及“高人一等”的身份認同, 於是紛紛逃離市區,定居周邊郊外. 其時汽車開始在美國普及,  L.A.居民平均擁有汽車量是全國的四倍,是芝加哥的十倍, 為城市加速擴散提供了條件.***

 

人口湧進城市,自古皆然, 十九世紀不同之處是工業革命已竟全功,城市吸納人口的力量大增. 高密度造成高壓力, 市中心被迫縱向發展, 大廈林立,自此時起.

市中心持續受壓, 發展出兩條背馳的因應路綫: 其一以巴黎為代表, 不斷擴充和重新規劃中心區域; 其二以倫敦為代表, 逐漸將人口向市郊分散釋放.*** 比較這兩條路綫, 前者其實更合乎歷史常態. 倫敦之所以反其道而行之, 因為她是當時全球最大的城市,人口是巴黎的三倍, 擴充重劃殊為不易. 再者,英國貴族文化具有悠久的鄉村生活傳統, 新興中產階層繼承了這種品味.

 

工業革命之初, 根本無人可以預見市郊才是城市的未來.*** 那時候, 只有窮人才住在市郊, 以長距離通勤換取低廉屋租. 時移勢易, 分散模式在先進國度漸居上風, 最初是富戶遷往郊區, 後來中產和小康的工人階級也踴躍跟進; 到了最後, 市中心的居住者反倒多為貧窮戶了.

這種趨勢也強化了族裔分裂的社區格局, 白人紛紛遷離之際, 黑人仍得滯留市區.  1970年,將近95%的郊區居民是白人; 而市區的白人人口僅為30%.

 

整個城市的總面積則因分散模式而倍數擴大, 呈現多中心, 按區份優劣而層級化的格局.*** 市中心經此滌蕩, 呈現兩極分化:一端是破落區; 另一端則是繁華區.

 

繁華地帶由商業、娛樂、文化中心和高級多層住宅所構成.

商業從來是城市的命脈, 在於當代,由於繁華區租金過於昂貴, 靠近供應端的商業活動,如分銷倉貯, 都得遷離; 核心區幾乎清一色是需求端的生意, 如消費購物中心、酒店和金融業.***

 

最為顯眼的現代城市文化是大眾娛樂, 如電影球賽等等. 這類娛樂事業多已產業化, 大規模經營和集體供應. 人們分散居住於郊區, 集體消費於市區, 而市區也就成為各種社交活動的場所***

另外,高端和群體文化活動也聚集於核心區舉辦, 如演藝會、大型競技會和時裝表演等. 文化中心、博物館和各種會館俱樂部多在核心區設立, 文娛活動聚焦使之成為引領時尚的源頭.***

多層豪宅的住客當然是菁英階層中的皎皎者,且多屬單身人士,*** 其中有或因需要,或因情趣而不斷流徙者稱為「漂泊族」, 更是城市的天之驕子.

 

既然家庭多己遷離, 核心區充斥著單身、享樂主義人士和貪婪的金融業者, 現代城市的危機就是集體價值觀念的喪失, 道德淪亡則社會凝聚力薄弱, 如同雅典和羅馬一樣.

 

當代 “大城市”還有另一種模式, 那就是人口超量的〈病態城市〉.

這類城市很多是殖民時代的首府, 如雅加達、加爾各答和開羅, 殖民者為城市打下了現代化基礎. 二戰後殖民地獨立,這些城市高速發展, 新的掌權階層即是舊日的菁英階層,*** 他們接管了企業, 住進豪宅區, 維持甚且擴大了社會不平等. 貧富懸殊是該等城市的顯著特徵.***

 

由於人口急速和過度膨脹, 缺乏資金進行基建, 垃圾遍地, 用水短缺, 空氣汙染, 洵為常態; 政治腐敗, 貪汙盛行, 自不待言. 典型中的典型為「僭建區」(ie非法佔有居住點, 貧民窟.). 舉墨西哥城為例, 其僭建區原是一個乾涸的湖泊, 土壤堿性過重, 即使灌木也難以存活. 此區在1960年有人口6.5萬, 十年間翻了十倍, 到2000年竟有2M人棲身於此地!

當今在 “發展中國家” 中 至少有600M人口居住在這類貧民窟, 其居民將微薄收入的3/4用於購買食物, 生活極其痛苦. 但人們仍從農村湧進, 因為留在農村則是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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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2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5/01/31/%e6%bc%94%e8%aa%aa1502%e7%a6%8f%e7%88%be%e6%91%a9%e6%b2%99%e5%a6%82%e4%bd%95%e8%ae%8a%e6%88%90%e8%87%ba%e7%81%a3%e5%ba%9c/

演說1502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

講者:掌門

 

《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How Taiwan Became Chinese?》(2007) 歐陽泰Tonio Andrade

本書的前身是作者在耶魯的畢業論文「Commerce,Culture,and Conflict:Taiwan under European Rule,1624-62」. 該文獲美國歷史學會古騰堡論文獎, 研究的是臺灣荷治時期社會史, 提出「共構殖民」理論描述早期歐洲人在亞洲的活動模式.

 

「福爾摩沙Ilha Formosa葡萄牙語, 意為“美麗島”. 1582年來自澳門的葡萄牙船在西岸觸礁,水手登島停留了四十五天, 後來返回澳門,流傳了這個名字. 「臺灣」則是原住民語“大員”的音轉,意為“臺江內海”, 地在今之臺南市,海灣已然消失.  1623總部設在巴達維亞的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OC」所屬艦隊進攻澳門不遂, 轉於澎湖築堡,又為大明水師所逐,輾轉來到大員落腳. 尋且宣佈“佔領”,建立殖民地, 所築城堡名為「熱蘭遮城Zeelandia」.

 

〈獵頭文化〉

臺灣西南部是一塊沖積平原,土地肥沃, 其時遍地野生動物,尤多鹿. 當地居住著以燒墾-狩獵方式維生,行「獵頭風俗」的西拉雅族原住民.

 

人類學家John Stepherd將西族人的獵頭行為放置在「性別分工」的文化脈絡中進行解讀. 在原住民的世界觀中,世間萬物若不落入男性的範疇,當必落入女性的範疇. 男人絕不從事耕作,因為耕作是女人的事務;反之亦然. 由女性操持的原始耕作方式並沒有灌溉系統,也沒有耕犂, 並不種植大陸型穀物,如稻米. 原住民文化上抗拒稻米耕作,此點非常重要.****

 

男童從4開始即離開母親懷抱,住進「男性會所」過著集體生活. 男性社會按照年齡層級,即輩份分割, 組合成權力階梯, 以髮式和衣著嚴格區分. 男人們閒日聚集在中央廣場,緊密鍛鍊狩獵和作戰技能; 有事之時,或出獵鹿,或出戰鬥. 而“獵頭”乃是戰爭的最高境界儀式部分.***

男人到了21歲獲準結婚, 但不準與妻子共同生活,只能在晚上伺機相會. 理論上,懷孕是“非男非女,亦男亦女”的危險狀態, 妻子有孕, 由最高女祭司強制墮胎!**** 實踐上,這種消除戰士家庭心態的行逕,是用來維繫集體戰鬥氣慨的極端做法. 男人到42歲正式退休, 這才離開會所過家庭生活,生兒育女.

 

上述是村落的內部社會生活形式; 另一方面,「村落戰爭」則是西拉雅人的外部社會生活形式. 兩種形式互為表裡,緊密關聯,合起來構成「獵頭文化」.

村落戰爭多以突襲和伏擊方式進行,戰況每陷於狂暴,男女老幼,滿門俱滅. 殘酷的外部戰爭壓力催生出嚴苛的內部生活形式,就像古希臘的斯巴達人一樣. 戰爭形式甚至決定了村落布局,外圍多築有短牆或密植竹林; 內籠甬道狹窄,以利扼守; 中央廣場寬闊,方便集結.  村際即是戰國,村落之間合縱連橫,遠交近攻,諸多狡詐.

 

根據VOC遺留下來的檔案資料推算,荷治時期臺灣原住民總人口約10萬人,密度每平方公里3人. 比起其他南島語系地區平均密度20人,遠遠未達到生態條件容許的極限. 那時平野多鹿,蛋白質分配充足, 原住民身軀高大,體質健康,迥異於大陸居民. 高體質的成立條件是人口受到極其有力的制約,方法就是獵頭文化.

 

〈荷蘭統治〉

1624年荷蘭人初建殖民地的時候只有士兵320人,後來也從未超出一千幾百人的範圍. 莫說根本不會有人從荷蘭移居此地, 甚至巴達維亞也沒有人願意前來這塊太遙遠和太危險的地方. 來的多是VOC的官員和士兵,與及少數傳教士和商人.

荷蘭人能夠在此立足,先決條件自然是火槍犀利, 更重要的是VOC的高度組織能力和幹練的官員. 而真正決定性的卻是原住民社會「村落戰爭」的大格局, 各村社都想和這個“超強社”結盟, 而不是聯合起來對抗他.***

 

至於漢人,那時約有1,500人在此盤桓, 大多是貿易商販,散居於相熟的村社,主要採購鹿皮和鹿製品. 另外,大員灣有兩條漢人小村子,荷蘭人一口咬定是海盜村. 漢人出乎意料地人少,也沒甚麼組織.

 

殖民地辛苦經營,用了幾年時間才大致降伏了原住民,立定腳跟. 首先考慮的是如何開闢財源,以維生計, 這也是總部的“自給自足”指定方針. 事實上起初幾年殖民地不但無利可圖,一切還要仰賴總部供給,包括糧食.

把臺灣社會和歷史翻天覆地般轉換了的是荷蘭人實行的「漢人移墾區」計劃.

VOC官員發現西南平原土地肥沃,極之適宜種植甘蔗和稻米等高價值作物. 他們首先考慮的是由印尼招募移民前來開墾,但沒人願意到這蠻荒之地定居. 接著想到的是引進作物由原住民耕作, 但基於上述文化原因,意料之外地無法實行.

 

最後,相熟的漢人海盜獻計:從福建招募漢人勞工前來開闢種植園. 時維明末, 天下大亂,民不聊生, 勞工要幾多有幾多. 1632年首個大規模漢人勞工甘蔗園投產(僱用300人.),兩年後稻米園也成功營運. 天下大亂自然糧價飛升,種植園暴利驚人, 漢人承包商和殖民地政府均盤滿缽滿. 從VOC遺留下來的檔案得知,從種植園抽取的種種稅收成為往後殖民地政府的最大宗收入.***

 

起初荷人武力鎮壓和幹練治術雙管齊下,三方勉可平衡. 隨著漢人社區急劇膨脹,平衡漸失. 張力首先體現在經濟活動造成的利益衝突上面, 後來惡化成為政治和暴力對抗.*** 最典型的事例是由獵鹿造成的大規模「原漢衝突」.

〈鹿死誰手〉

其時西南平原遍地梅花鹿,大群者數以千計. 獵鹿是原住民的主要生計,日本武士對鹿皮需求甚殷 (註:交易量高達年一萬張.), 以整張無破損無血漬者為上貨; 中國人要的鹿茸鹿鞭則是貴價藥材. 原住民以傳統手法獵鹿,用弓箭和套索,不殺母鹿和幼鹿,非常環保.

漢人則不然.漢人引進陷阱捕獵法”,以陷坑困住百計鹿隻, 只好不分母幼,亂棒打殺. 為求大規模作業,就算鹿皮因破損血汙而貶值亦在所不計. 如此,不數年鹿口劇減,原住民也就無以維生,最終導致大型衝突.

 

荷人在事件中由頭至尾充當著主導角色,兼且大耍兩面手法. 起先漢人是不準獵鹿的,獵鹿是原住民的權利. 隨著種植園計劃成功,殖民地政府把承包制推廣至其他生產項目,並且發展出稱為「贌pachten」的競價拍賣招商方式.***** 將一年期的獵鹿執照“出贌”乃是當時的一大創新. 此招竭澤而漁,當然嚴重破壞生態,但對獲利至上的殖民地官員和漢人來說,此計大妙也.

大型衝突發生後荷人作出了政策調整, 對獵鹿執照施加各種限制,務求重新平衡各方利益, 最後更取消了這項出贌.

 

VOC殖民地的赤裸裸目標是牟利,此點不同於西班牙人的‘揚國威以宣聖教’, 因此決策上更具理性, 執行上也更具彈性.**** 荷蘭人的宏觀治理策略其實是相當成功的, 作者稱之為〈共構殖民co-colonization〉.

「共構殖民」意指荷人憑藉強制性武力而握有大局主導權, 與漢人在經濟和一般事務上進行合作, 共同對原住民的經濟資源和傳統經濟型態進行剝奪,以牟取利益.*****

 

共構殖民之所以成立和有其需要,出於以下事理:

首先,原住民基於文化傳統,男性不事農耕, 而女性體力又不勝稻作, 勞動力只能外求. 恰逢明季,低廉的大陸勞工無限量供應. 稻作是漢人拿手好戲,毋須培訓. 所以,勞動力求諸漢人符合成本效益.

其次,基於巴達維亞經驗,荷人熟悉如何與漢人頭人打交道, 且對他們的營運能力極具信心. 漢人頭人則依賴此一制度剝削同胞以自肥.***

再者,對原住民這邊來說, 獵頭文化令村社之間世代積怨, 荷人憑藉火槍威力鎮懾各部,達致“和平Pax”,各社對此並無異議. 事實上,原住民與漢人的經濟面利益衝突遠較其與荷人的政治面利益衝突嚴重.*** 長期下來,原住民依賴荷人而仇視漢人, 偶逢“荷漢突衝”, 必助荷方,盡殺漢人.

 

重要的是:在於當時,如無荷蘭人強制武力的保護和管轄, 缺乏國家政權支持的漢人無法在臺灣立足; 另者, 如無漢人頭子的人脈和組織力, 甚至資本投資(舉例煉糖廠.), 荷人也無法建立龐大的生產事業.***** 相互勾結才是共構殖民的意義所在.

 

荷人對漢人的治理策略是〈甲必沙Cabessa制度〉.

「甲必沙」意為“頭人”“頭家”,是漢人自治社區的首領人物, 其經濟功能則是包商.*** 殖民地一般不插手甲必沙的推舉,但有權解除其資格.

荷蘭人之所以採行甲必沙制度,主要是因為漢人社區極度封閉,完全無法滲透.*** 漢人凝聚力極強,而且文化自豪感極重,不似原住民那麼易於分化.

 

此制度源自南洋,實質是明朝“里甲制”之延伸. 華人具有按宗族組織自治的悠久傳統, 尤其是飄洋過海的華人,如不結成一團則無法存活; 如無牽頭人回鄉招攬,墊支旅費,安排船運,也根本到不了南洋.牽 頭人之所以這樣做,當然因為他們就是僱主,承包了需要勞工的生產事業,例如種植園.

「頭人」自然成為華人社區的管理人,堂口的大佬, 負責對外交涉,對內仲裁,施行周濟. 頭人由公推而出,通常多是有財有勢的家族, 即是地方利權的佔有者.***

1645年VOC臺灣文獻上首次官式使用「甲必沙」一詞, 該年設立的司法性質“市參議會”容許兩名甲必沙加入.*** 未幾,甲必沙便慣例承包殖民地的稅務徵收.

 

荷人對原住民的治理策略則是〈長老制度〉.

甲必沙制度看似外來而實是原生;與之相反,長老制看似傳統而實是舶來.***這裡要註意兩個制度雖然均有其慣例上的基礎, 但官式上都是荷人精心制訂出來的.

荷人對待原漢兩族群的心態是截然不同的, 荷人當漢人是貿易夥伴,其關係屬契約性質,那是純然理性的業務運作,對等交換,不講感情,約滿解除.

但荷人卻當原住民是治下子民,其關係屬封建性質,是領主與封臣的人身依附關係. 非常有趣的是,反映在建立關係的過程上面, 荷人與漢人簽訂白紙黑字的文件契約; 但卻與原住民舉行繁文褥節的封建儀式.*****

 

無論是透過外交抑或軍事行動,作為封建主的VOC堅持逐個村社分別建立“宗主與從屬”的關係,規定舉行公開的受降儀式.**** 村社代表在儀式上向VOC官員獻上該村子的“一株帶有原生土壤的樹苗”…..

後來, 殖民地政府建立慣例,每年舉行聯盟村社大會, 每條村社必須於會前推選一名「長老」參加. 大會儀式莊嚴並且繁瑣,由殖民地長官賜予長老「藤杖」,官服和奧蘭治親王三色旗幟等權力象徵物. 長老代表村社作為封臣, 任期一年, 惟每年必須在大會上重新訂定身份.

 

在官方的語境中,這是一種家長制,  VOC是各部族長老們的大家長,而長老則是部落民的家長. 部民如冒犯長老的威權,就如長老冒犯VOC一樣,必遭嚴懲. 對於頑劣的部族,其長老會在大會上遭到公開羞辱;個別刁民亦會公開體罰. 對於合作從命的部族,其長老會被公開讚揚和嘉獎….. 作者稱此為「象徵主義統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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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3B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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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3B帝國
講者:掌門
《帝國Empire:The Rise and Demise of the British World Order and the Lessons for Global Power》(2003) Niall Ferguson

作者是近年炙手可熱的英國史家,專長研究經濟史和英美帝國史. 本書開宗明義,緬懷盛世,述說興衰,毫不諱言對「大英帝國」追慕之思. 作為專業史家,他對帝國的劣行並不加以掩飾, 其立論核心為:「如果“帝國”是惡魔, 那麼“大英帝國”就是歷史上最溫和的惡魔.」*** 推翻她統治的人民最終會察覺…..

興亡之道,自古耐人尋味, 兩者之中最惹人感慨,當是衰亡之急驟與無端…..
英國人約從1600年成立東印度公司起, 用了足足三百多年時間建立起人類史上幅員最龎大的帝國,號稱統治地球四分之一的疆域與人口. 然而其衰亡卻只費時四五十年, 在區區一代人眼前,甚至就在帝國最後的守護者 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爵士眼前發生. 任憑邱相才情蓋代,氣魄超凡, 卻是大廈傾頹,狂瀾撲倒,莫之能挽….. 何以如此?

先以一事例鈎勒出帝國的興起. 該書第五章的題目為
〈馬克沁機槍的威力〉
1882年大英帝國殖民地南非的商業大亨 羅德斯Cecil Rhodes在當時舉世資本最雄厚的財團「羅富齊銀行Rothschild Bank」資助下, 購併了德比爾De Beers鑽石礦. 這個世上最大的鑽石礦山原本分屬上百間小型公司所有, 羅德斯用了五年時間將全部公司購併,壟斷了整個礦場. 表面上他是「德比爾鑽石公司」的大老闆, 暗地裡Nathaniel de Rothschild勳爵的持股是他的兩倍.

羅德斯經營得法,擅長操控價格,成為了南非首富. 但他並不以此為滿足,夢想著當上一方之主. 1888年他從南非境北的 馬塔貝萊Matabele族酋長手上騙得一幅土地的使用權, 經過一番查究,相信馬族龐大土地下面暗藏著超大型金礦. 他先取得 羅富齊勳爵的支持, 然後前往倫敦遊說國會準許他招募僱傭兵,以經略境北. 承諾如事成,則土地歸為國家殖民地, 他只佔取經濟利權; 如事敗, 後果由他獨力承擔,於國家無涉.*** 國會準其所請.
事緣1878年「柏林會議」歐洲列強擬訂出「瓜分非洲」藍圖,並以條約加以敲定. 英國近年早有經略南非境北的意圖, 只是礙於條約,不好直接出手, 如今由 “民間團體” 自行 “開發”,國家坐享其成,正中下懷.

如是者羅德斯招募得700名傭兵,北上馬族地界,借故尋釁, 迎來了1893年血腥味十足的「桑格尼河Shangani River戰役」. 此役馬族3,000驍勇戰士向700侵略軍陣地發動亡命衝鋒….. 據現場目擊報道, 衝鋒者殺聲震天,排山倒海而至, 然而在100碼火力網前沿被肆意剪除, 有如割草! 結局是馬族戰士陣亡1,500人,*** 屍橫遍野; 而侵略軍卻只死了4人,近乎毫髮無損. 馬族人認為那是白人以巫術召來死神…..
死神的名字是「馬克沁機槍Maxim Gun」, 劃時代的重型戰爭機器,需由四人合力操作, 連射能力每分鐘500發,射程100碼. 相比當時最快的來福槍每分鐘10發,足足快上了五十倍!***
馬氏槍發明之後, 英軍與非歐洲敵人作戰的死傷比例拉開至驚人差距, 戰爭只能稱為屠殺. 1898年蘇丹Omdurman之役, 英軍陣亡47人, 馬赫迪教派戰士至少死了10,000人.

馬氏槍的發明人Hiram Maxim是美國人,但他打從開始即鎖定英國市場. 他在倫敦設立研發工作室, 邀請軍政界高層和王室要人觀看試槍. 這槍如此利害,自然深蒙激賞. 1884年正式投產, 羅富齊勳爵當即加入了「馬克沁機槍公司」董事局, 那麼融資財團當然就是 羅富齊銀行了.

馬氏何以捨美而就英?除了大英帝國是當時最有實力的買家之外, 更重要的是只有在英國才能取得鉅額融資, 而專利權又不虞為國家或當權者所侵吞.***
〈資本的威力〉
一般論者皆以十六世紀末葉明君 伊利莎白一世朝為「大英帝國」之發端. 女王藉由提供 “私掠船特許狀”制度利益, 成功向市場籌集資金,發動對西班牙的遠洋刦掠戰爭.

戰爭從來是極度昂貴的冒險活動, 中世紀的歐洲封建君主並不怎樣富有, 發動戰爭一般靠的是向財團借貸,*** 戰勝則以戰利品償還債務;戰敗則賴債不還. 就算是富甲天下的西班牙王室, 也因為窮兵黷武,幾乎每十年就破產一次. 財團為了補償風險,戰爭貸款的利率一般也就極高.
貧窮而又守法的英國王室行徑卻有所不同, 她發明了以 “入股”的方式讓商業資本直接註入戰爭活動,共同分擔風險與回報, 因而戰爭的利息成本也就平宜得多了. 倘使戰事拖延,則對手必先垮掉,*** 十八世紀的英法「七年戰爭」即其顯例. 再者, 以股份制公司集資進行戰爭的周邊業務,如造船和武器研發, 效率也極佳.

再從反面考察之, 明清的中國並不缺乏財力,但是完全沒有資本市場, 戰爭經費只能來自臨時性加徵稅項. 如遇大型民變,窒礙稅收, 朝廷財務在數年間即可全面崩潰, 更莫論平時發展軍備了.

〈邪惡的羅德斯〉
邪惡格言「每個人都有一個價錢。」想必大家早有所聞, 但未必知道是出諸此君之口. 羅德斯除了是商業奇才之外,政治敏銳度也極其不凡, 但他最利害之處卻是其行動能力和對人性的深刻洞察力.
他十七歲隻身前往南非創業,赤手空拳成為殖民地首富. 但他並不於此止步,而是開疆闢土,成為一方之主. “桑河之戰” 後他經略的地界如諾交給國家, 為了榮耀他,殖民地取名「羅德西亞Rhodesia」.(即今日之辛巴威.)
羅氏得善終,死後很受英國人景仰, 連王室成員也數番到他墳前官式致祭. 沒有羅德斯這類人,大英帝國又怎會行得那麼遠.

〈帝國日落〉
一戰終結之時,大英帝國的版圖因瓜分戰利品而表面上臻於極峰, 然其國力卻暗地裡重傷難癒. 復元未及,更加慘烈的二戰又接踵而至….. 帝國經歷兩次大戰,斵喪元氣; 印度獨立,又斷其雙臂, 但時人仍當她是一流國家,國人仍頗自負氣豪. 真正使帝國轟然崩落者,是1956年的「蘇伊士運河危機」.

事緣二戰使英國欠下外債400億美元,實質上已然破產.*** 屋漏夜雨,印度獨立又斷喪其最大財源, 於是蘇伊士運河控制權,成為國家經濟和國際戰略的焦點. 其時運河軍事基地駐紥英軍8萬人,面積足足有威爾斯那麼大, 英國根本上沒有錢維持昂貴的經常開支. 加以戰後工黨初次上臺執政(註:艾德禮Clement Attlee首相任期1945-51年.), 引領基本性轉向的“福利國家”內歛政策.*** 英國遂有軍事上逐步撤出,而經濟上繼續把持運河的如意算盤. 不料埃及出了個軍政強人 納瑟Nasser上校, 此人之精明狡詐,大膽果斷,令英國人吃盡苦頭.

1952年納瑟由軍入政,當選埃及總統. 他對內強勢領導; 對外則以 阿拉伯-伊斯蘭世界盟主自居, 有意驅除“白虜”,湔雪百年國族教之恥辱. 1954年他先運用柔性外交手腕,騙得英國同意分批把駐軍撤離埃及. 1956年夏英軍全數撤出, 納瑟立即變臉,打出剛腕, 將運河收歸國有,****全然不顧英國持有可觀的股權. (註:其實運河經營權還有十多年便告屆滿.) 此招中鋒突出,膽大包天, 整個伊斯蘭世界為之狂呼叫好.

保守黨首相 艾登Anthony Eden(任期1955-57年)忍無可忍, 1956年11月祕密串通以色列入侵埃及,挑起戰端, 英法則迅速派遣遠征軍登陸,聲稱維持和平, 實質強行接管運河,欲迫使納瑟倒臺.
英法聯盟全然誤判大局:外交層面上,其輕者,舉世嘩然,交相指責; 其重者,冷戰格局已定, 埃及地處環球戰略要衝,美蘇均欲爭為盟國, 兩大超級強權都倒向埃及那邊.*** 艾森豪總統震怒於事前未獲知照,斷然拒予聲援; 蘇聯更全力支持納瑟,甚至揚言動武.

對英國來說,所有事態都不及此事致命:事變甫起,英鎊在外滙市場上立時遭到拋售, 央行薄弱的黃金和美元儲備迅速流失,被迫向美國求救. 艾森豪的訂單很簡單“無條件撤離埃及”, 英國只好屈膝,換取美國透過IMF提供的10億美元貸款. 英國就在那天開始成為美國的附屬國, 起碼國際上是這樣認定的.
事件以英法兩國灰頭土臉,倉皇撤走作結.*** 還有更不堪的,不久, 與以色列人卑鄙串通一事曝光, 這次輪到國民忍無可忍….. 艾登只好引咎辭職.

運河事件徹底毀壞了英國的威信, 也向整個大英帝國殖民地的民族主義者傳遞了一條訊息:「爭取自由的時刻經已來臨」. 於是,大英帝國以超乎常理的速度分崩離析, 八十多塊屬地,三十年間只剩下幾個離散的島嶼. 美國乘機排除掉英國, 獨霸西方,遂成定局.

經濟決定一切, 大英帝國衰敗的面相完全反映在國際市場,尤其是貨幣市場上面. 在政治和外交危機下面強烈發酵的,是戰後英國一連串的
〈貨幣危機〉.
運河事件觸發的新一輪英鎊拋售,其實早在1947年「英鎊大貶值危機」中已見端倪. 禍源是戰時英國欠下美國巨額 “美元債務”, 其本息均需以美元支付. 雪上加霜, 戰後環球諸國生產力均未回復,市場上只有美國貨可買,*** 這又進一步需求美元. 兩者加總,英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出現大額結構性赤字, 英鎊對美元浮現巨大的拋售壓力.

根據「布列頓森林體系」原則, 各簽約國的貨幣皆釘在黃金柱上,以美元為中軸行固定滙率制度; 而各國央銀則有義務保証本國貨幣牢固地附著在 “美元定海神柱” 上面.***** 由於眾多大英帝國殖民地的貨幣(如港元)都以英鎊為發行基準, 因此柱子上掛著最重型的附體就是英鎊!英鎊遭到強勁拋售,整條柱子也就受力動搖. 英國不濟,只好請求美國出手相救. 美國答允提供37.5億美元貸款以濟急, 條件是十二個月內實行 “英鎊對美元自由浮動”, 即脫離神柱. 脫鈎後的英鎊有如自由落體, 由每英鎊兌4美元跌至2.8美元.*** 英國作為全球經濟主人的地位就此葬送,永不恢復.

戰前英國是全世界最大的貿易參與國和工業製品出口國, 英國與各殖民地的貿易往還固然全以英鎊結算,英鎊也長期是國際通用貨幣,有如今日的美元. 戰後一切改觀.
英國為了清償債務,竭力地在帝國內部榨取美元, 做法是加緊對殖民地的經濟控制和剝削, 將其天然資源(如馬來亞的橡膠和錫, 尼日利亞的銅) 出口, 換來的美元則留存在倫敦的 “美元池” 內, 拒不釋回本地.*** 這種半強盜行徑令殖民地商業菁英階層大為反感. 經濟事態與全球高漲的民族主義思想相互加強, 形成了宗主國和殖民地關係緊張的政治大背境.**** 天下離心, 才是大英帝國崩壞的深層因素.
「大英帝國」以賺錢起家,以賠本收結,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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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4夢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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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4夢遊者

講者:掌門

《夢遊者The Sleepwalkers:How Europe Went to War in 1914》(2012) Christopher Clark

 

邱吉爾曾有妙語:“一戰最有意思的是它的開始, 因為誰都不知道它是如何開始的。” 本書正要探究「第一次世界大戰源起」這個難解的歷史之謎.

〈一戰開打事件簿〉

1914年6月28日奧匈帝國皇儲 費迪南大公夫婦在 波斯尼亞(時為奧匈屬地)省府 薩拉熱窩被 塞爾維亞民族主義極端組織「黑手會」派遣刺客殺死.*** (黑手會正式名稱是「統一或死亡會」, “統一”意指恢復「大塞爾維亞」故土,包括波斯尼亞在內.)

7月23日奧匈對塞國發出最後通牒, 附帶條件非常羞辱性,但並無任何實質利益索求.*** 在俄國迅速答允軍事介入後,塞國拒絕了其主要條款.

7月28日奧匈皇帝 約瑟夫一世簽署對塞國宣戰聲明,戰爭正式開始.

7月30日俄國搶先發出「軍事總動員令」,出兵援塞, 成為首個總動員的國家.****

8月1日德國向俄國宣戰; 同日向法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保持中立.

法國拒絕,  8月3日德國向法國宣戰.

8月4日英國在德軍進入 比利時國境後, 以其違反 「倫敦條約(1839年)」為由 (條約訂明比利時為中立國.),向德國宣戰, 大戰格局清楚敲定.

這裡要註意兩點: 首先,戰爭表面上不是為了任何實質利益而開打. 其次,時間上極之緊湊.***

 

〈撲朔迷離的契機〉

一戰怎樣看都不似事理之必然. 其時列強的工業革命都已不同程度地達成, 國際貿易總量倍數式增長,戰爭勢必 “一拍兩散”. 另外, 先進工業國(體系中的核心國家)和 資源及農產品輸出國(邊陲國家) 經濟依存日深,戰爭又勢必 “兩敗俱傷”. 戰爭既違反了任何主要方面的利益, 也沒有任何一方具備適切的制勝把握, 然而,它確實爆發了.

 

再者,在當時看來, 這場戰爭就算開打,也只應是一場短暫的區域性戰事. 當事人雙方(奧匈帝國和塞爾維亞)只要打個三兩個月, 勝負初定,列強就會迫使他們坐上談判桌, 按照「俾斯麥外交機制」搞定後事,平安大吉.*** 然而,這種情況沒有發生,戰圈一下子擴到最大,列強全數捲了進去, 沒有額外的“列強”來迫使參戰列強坐下談判…..

 

戰事曠日持久是因為雙方都應用了機關槍和戰壕陣地, 結果打足四年,軍民死亡共一千多萬人, 犧牲之慘烈,遠出事前所有人意料之外. 然則這一切為何發生?

戰後的主流解釋(由名史家F. Fisher提出)是德國軍方早有預謀, 極力聳恿德皇 威廉二世拍板開戰,鑄成瀰天大錯.*** 但此說不為後來披露的史料所支持, 德國軍方事前並沒有周詳的戰略規劃.*** (在刺殺案發生之後,很多高層軍官仍繼續休假. 「施里芬計劃」則是一種陳年制訂好的必然性戰略構想.) 而德皇則直到最後一刻仍極力尋求避免開戰.

 

作者在全書終末以文學筆法作結:「1914年的這些主角是一群夢遊者, 他們各自被自己的夢境困擾著, 沒能睜開眼睛去看,將帶給世界一場怎樣的災難。」 結論就題在書名上面:「夢遊者sleepwalker」.****

作者認為當時各主要參戰國的軍政領導人全都是庸才, 或者是懦夫,又或是懷私心者, 而錯綜複雜的猜忌誤判,和深潛意識的國族情懷是戰爭的真正成因.*****「一戰是一場悲劇, 但不是一樁罪行.

 

當時啟動戰爭鏈條的六個核心國家 (依次為奧匈帝國、塞爾維亞、俄國、德國、法國和英國.), 每個國家都反過來有不參予戰爭的堅實理由,所以戰爭的成立具有很大的偶然性.*****

就算首兩位當事人決意開打,後面任何一個國家仍然有權在他的決策節點上不參戰.*** 所謂「條約連鎖效應」並非必然, 只要任何一節斷鏈,戰爭即不會演變成世界級大戰, 而斷點後面的國家就可以成為調停人,盡早結束戰爭.

 

在一般史家的論述中,塞爾維亞作為大戰的導火索, 反被認為只是「同盟」和「協約」兩大集團博弈枰上的一枚棋子,對戰爭的成立無足輕重.*** 但是作者不同意這種通說, 認為正好因為塞國的行為是所有國家中看起來最違反自身現實利益者,更加突顯出這場大戰出於形勢禁格, 與及深沈的民族主義心理訴求.***

本書首章題目〈塞爾維亞的幽靈〉.

作者仔細地檢視戰爭對塞國的不合理之處:

A首先,塞國國力上完全不是奧匈敵手. 戰爭必在塞境開打,家園勢必殘破; 首都 貝爾格萊德與奧國近在咫尺,無險可守.

B其次,經濟上非常依賴奧國.*** 奧國是其農產品的最大買家;而塞國則主要從奧國進口工業製品. 事實上不久之前,連塞國的軍備都是奧國供應的.

C更離奇的是,奧國長期是塞國的盟友, 塞國只是近年才投在俄國門下.***

D事件中理虧的是塞國,被捕的三名刺客証實是偷渡進境的塞國人.

塞國當政者心知這場戰爭根本上是賭不起的,原先有意向奧國屈服. 但在得悉 俄國毫不猶疑 ‘仗義出手’; 而國內輿論又鼎沸湯揚,這才急轉彎宣告抗戰.

 

民情在此刻非常關鍵,接到通牒後,反奧匈情緒高漲,達到“舉國若狂”的地步. 事緣薩拉熱窩事件觸動了塞爾維亞人的「科索沃情意結」!***  1389年6月28日鄂圖曼帝國在 科索沃平野屠殺了塞爾維亞聯軍,塞國國王和舉國貴族盡皆殉難, 直接導致塞國淪為奴役數百年,後世遂訂該日為「國殤日」。「薩拉熱窩事件」就是發生在國殤日!  作者進一步解釋塞國人何以特別“愛國愛到發燒”, 皆因該國文盲率超高,愛國思想用歌謠傳說戲曲傳遞,烙印能力超強!***

結論:塞國當政者缺乏主見,屈從內外壓力, 是出於懦弱.

 

哈布斯堡和 羅曼諾夫雖為敵國,卻有諸多共通之處。 他們都是鷹派當塗,自信滿滿;都是統治著多元民族的複雜型老舊帝國,在當時歐陸 “民族獨立”呼聲高吭的張力下, 內部漸趨離析,危機重重。**** 無論在體質和心態上面,他們都已日暮途窮,發動戰爭的原因是倒過來以為可以藉此凝聚人心,復興國運。

哈布斯堡的幻覺

戰爭的元兇是奧地利, 他對塞國開出羞辱性條款就是想以戰爭解決爭執. 然而他一直想要的只是「巴爾幹戰爭」,而不是「歐戰」, 當然更沒想過會發生「世界大戰」.  這從他的動員令揀取「B計劃」而非「R計劃」可以看出來. (註: 「B計劃」指涉巴爾幹, 只針對塞國作戰,是局部動員令; 而「R計劃」則指涉俄羅斯, 同時針對兩國作戰,是全國總動員令.)

 

奧國的經濟狀況和工業化程度相當好,手頭也就較為寬裕;但他在國際大格局上處境卻顯得日漸侷促.  1866年「普奧戰爭」慘敗是沈重的一擊,喪失了 “中原盟主” 的地位,昔日‘老大哥’ 翻過來淪為‘小老弟’, 乃是數十年來菁英階層揮之不去的夢魘,尤其是軍方.

在軍方眼中,對手尋釁在先,又是個看來輕易可以擊倒的弱國,勝利大可重振昔日聲威….. 但先決條件是俄國不要參戰。 於是奧國軍方一廂情願地低估俄國的決心,想像在德國威脅之下俄國不敢落場.

 

深入分析,奧匈既稱「二元帝國」匈牙利就是帝國內部最大的“次族群”,最大的分離主義隱憂這次趁著佔據替死難皇儲討回公道的“道德高地”, 正好脅裹以從,遂其壓制匈國之私心。***

奧國內部一向最大的反戰派就是皇儲!他死了之後,鬼魂理所當然地變身為主戰派,於是整個朝廷沒有了反戰的聲音。

結論: 奧國軍方的過失是高估自己的實力,低估俄國的決心; 文臣的過失是臨局亂方寸,私心和感情用事。

 

羅曼諾夫的妄動〉

大戰的真正元兇是俄國, 因為他清楚知道軍事介入巴爾幹即有可能催生「全面歐戰」,但仍然這樣做. 其實俄國想要的只是和奧匈開戰, 他深知德國利害,但妄想只要法英從後方箝制,則德國不敢亂動.***

但是俄國7月30日輕率的「總動員令」推動局勢急轉直下, 在當時全歐鐵路網已鋪設完成,軍隊和物資可以快速調動的情況下, 德國只得即時總動員以為應對,基本上別無選擇.*** 俄國選擇總動員而非局部動員,與及出手如此急驟, 嚴厲挑動德國人的神經,造成漩渦效應, 五天之後,世界大戰.

 

俄國的基本條件與奧國剛好相反,他內部腐朽,經濟蹇困,革命沸騰; 但在國際博弈格局上卻顯得非常強大. 不單只強大,有鑑於近年高速工業化, 更呈現出國勢冒升的假象. 其實俄國工業化的資本全來自外債, 做法則是將農奴搬到工廠中去, 所以社會內部矛盾鬱結,旦夕爆發.***

 

俄國能夠動員的軍隊總數高達220萬人,相比之下德國加上奧匈只有180萬. 他和法國有堅固的「法俄同盟」, 法國總統 龐加萊Poincare剛訪問過聖彼得堡,重申了對俄國的信任和支持. 他的鐵路網(在法國資本資本挹註下)剛鋪設好, 正好牛刀小試.

 

但上述都只是戰爭的條件,而非其理由. 俄國政治上層渴望戰爭是出於近年新興的「泛斯拉夫主義」.**** (主旨是以俄國為核心, 團結所有斯拉夫民族,共同對抗….. 全世界.) 這種政治思想有內外兩面因由: 對內是整合人心. 近年除了治下同屬斯拉夫系的波蘭和烏克蘭族不斷抗爭外, 連本土傳統上對王室極為忠誠的貴族階層也要求 ‘君主立憲’ 了. 種族主義可以用來激揚不同斯拉夫族群的向心力,緩和國內的政治矛盾.*** 對外則是伸張霸權,尤其是爭取巴爾幹的話事權. 十年前「日俄戰爭」大敗,遠東擴張已然無望; 近年又與英國和解,中東偃兵, 只剩下巴爾幹半島是霸權最大的宣洩口.***

 

俄皇 尼古拉二世原先力主遠東擴強政策,日俄敗戰之後權力銷減, 國是由“議政大臣會議” 把持. 而當時的內閣大臣卻幾乎全是主戰派.

結論: 俄國和奧匈的錯失相同, 軍政大臣高估自己的實力,低估德國的自信, 輕率地把國族命運付諸一擲!

 

〈世局一枰棋〉

1887年的歐洲還是群雄亂戰的多元格局. 列國交義締盟結約,局勢微妙平衡, 任何人都縛手縛腳,不敢輕舉妄動,從而出現了 (霍布斯邦定義的)「長十九世紀」太平歲月.*** 這就像長期沒有發生山火一樣…..

僅二十年後,1907年的歐洲呈現出明顯的兩極格局. 德奧意「三國同盟」依舊合縱; 新興的是英法俄結成的「三國協約」,目的在於抗衡同盟國,理由是德國太強.「同盟」和「協約」就成為棋枰上黑白兩方, 其他國家不入盟,則歸約,否則感覺上無法生存.****

 

德國確實崛起得太快!1871年才立國,三十年間就成為歐陸第一強權,工業產值超越英法, 俾斯麥的內政外交,老毛奇的治兵用戰,水準遠出諸國之上.  英法俄一向不睦,竟亦連橫,無非深知單挑獨鬥絕非德國之敵手.

即是之故,德國成為風暴之眼,如果說俄國是「歐戰」的元兇,那麼德國就是「世界大戰」的元兇了. 德國人的狂妄和自信是有本錢打底的,他只錯了一點,一個國家再怎樣強,畢竟打不過英法俄三大國聯手, 而他的盟友奧意卻實在是太過廢物!

 

〈霍亨索倫的剛愎自用〉

世局自從1890年首相 俾斯麥(被迫)辭職而暗生變化. 俾相“諸葛一生惟謹慎”,其外交哲學是全力製作歐洲多元平衡, 不惜犧牲眼前小利,力求避免德國遭到孤立,成為眾矢之的. 只可惜這種高瞻遠矚,防患未然的卓識,雖然尚可為“小強權普魯士”的菁英階層(最重要的是舊老闆 威廉一世) 所勉強接受; 卻被“大強權德國” (最重要的是新老闆 威廉二世)視為保守懦弱,斷然揚棄.****

1898年通過 「海軍法」是里程碑與轉折點, 目的是建立強大的「無畏級戰列艦」艦隊,衝出歐陸,與大英帝國環球爭霸. 此舉觸動了英國人最敏感的神經!英德一向親善,皆因英國的地盤是遠洋;德國的地盤是歐陸….. 英國人認為德國人此舉存心越界,於是逐漸視其為假想敵,因而靠攏世仇法俄. 後世論史者多以此為一戰的背境設定.*****

 

作者認為上述見解沒錯是結構性框架, 但是並不必然會引起大戰. 世界大戰的爆發取決於德國高層的野心和自信. 作者雖然並不贊同史家Fisher有關「德國軍方蓄意挑起大戰, 以求一舉摧毀俄國軍力.」的觀點, 但仍同意德皇備受軍方擺弄,最終陷身戰局的說法.***

至於德國軍方在戰爭到來時絕不退縮,兼且主動出擊的態度, 一方面出於普魯士軍人的榮譽傳統; 另一方面則是對自身力量的過度自信. 另外,他們判斷英國未必會參戰; 就算參戰,也不會派遣大量兵員登陸法境, 只要避免和皇家海軍正面交鋒,先在陸戰上擊敗法俄,就可以轉入外交談判….. 他們嚴重低估了英國人的鬥誌, 在未來的「索姆河會戰」中,英國人竟狠心地一天之內硬賠上二萬條青年子弟的性命,從而扭轉了戰局.***

 

〈第三共和的拖沓無能〉

法國「第三共和」建立於「普法戰爭」之後, 是個缺乏治國經驗的國家. 未成熟的民主制度暴露出兩方面的重大弱點:其一, 政府本身和政策制訂都呈現嚴重搖擺不定. 政府弱勢且更替頻繁, 當政者大部分心力都放在黨派傾軋,爭權奪位上面, 幾乎沒有多少氣力剩下來治國. 歐陸外交形勢複雜多變,政黨政治家根本無法了解掌握, 一旦形勢險峻,當即張皇失措,任憑職業外交官擺佈.***  “七月危機” 時候的法國總理甚至因為受不了壓力而精神失常.

其次, 政黨和政客要靠選票掌權,而選民水準又當然地低落, 於是造成當政者既要屈從民意,又要操控民意的奇怪局面. 政黨(尤其是擁有大量資訊和財力的執政黨)操縱民意的最佳工具自然非報刋莫屬. 這在於平日內政還沒甚麼, 但到了“是和是戰”的吃緊時刻就非常危險了, 人民極易為輿論鼓動愛國心,傾向好戰!職業外交官很難抗拒輿論壓力, 面臨生死關頭,往往倒向群眾一方.***

 

法國外交部(因其所在地址稱為「奧賽碼頭」)還有其本身獨特的結構.  “奧賽碼頭” 是個國中之國, 由少數重要職業外交官僚半家族式包辦運作. 他們的門生故舊在碼頭內部盤根錯節, 在主要對手國也是人脈廣佈(每個大國政府內裡都有「親法派」.).**** 他們擔任部內要職 ( “外交部長”除外, 順帶一提,戰前十年法國一共換了十五個外交部長.) 和主要駐外大使. 他們趁著國家上層頻繁 “換畫”,壟斷了外交事務.

“七月危機” 時候的奧賽碼頭由反德派主持, 他們透過傳媒向國民宣揚毋忘 “普奧之恥”, 以收復 “馬爾薩斯–洛林” 故土為號召.( 普法戰爭時割讓給德國的戰略要地,富有鐵礦. ) 加以甫開戰德國即閃電入侵,所以法國人投入戰爭保家衛國,自然是熱情十足,義無反顧.

結論:法國之投入一戰處境相當被動, 主要責任應落在碼頭 “反德親俄派” 的外交決策者頭上.

 

〈大不列顛的公器私用〉

事實上「英法協約」1904年才結成,而「英俄協約」更遲至1907年, 大英與法俄原是 “非親非故”. 事實上直到七月上旬, 自由黨內閣仍以主張置身事外者居多數, 只有首相 阿斯奎Asquith、海軍大臣 邱吉爾  和另一人主張參戰.

在事態中居重要位置的是長期擔任外相的 格雷Gary, 他本人是親法反德派,但開始時傾向持重. 到了七月下旬,格雷與 “首相三人組”達成共識, 說服其他閣員, 綜合考量外交內政(其時愛爾蘭分離危機正在激烈化.), 如不採取鷹派立場,自由黨必然短期內垮臺.*** 基於政黨政治的常規作法,鴿派主要閣員提出辭職, 內閣在最後關頭 “臨崖縱馬” !

結論:英國竟然以一條七十年前老掉牙的「倫敦條約」作為對德國宣戰的口實, 其實執政自由黨戀棧權位的私心才是禍根.

 

〈作者總結〉

假如薩拉熱窩的槍聲沒有響起,可以想象, 「三國協約」在巴爾幹危機緩和之後將不會繼續存在, 反而是英德交往將擺回常軌. 那麼, 長十九世紀將會更長…..

一戰本質上是個 “擦槍走火” 的大悲劇, 起因於諸國外交上不健全的黑箱作業做法, 和 “傳媒–國民” 過度的愛國熱情, 而民主制度實踐上的不成熟則是兩者的大背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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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5夢遊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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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505夢遊者(下)

講者:掌門

《夢遊者The Sleepwalkers:How Europe Went to War in 1914》(2012)Christopher Clark

 

〈世局一枰棋〉

歐洲在霍布斯邦定義的「長十九世紀1789-1914」時期, 從1815年“拿破崙戰爭”終結算起,直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為止,享受了歷史上罕見的漫長太平歲月.

期間規模和迫力較像樣的戰爭只有1853年的「克里米亞戰爭」和1870年的「普法戰爭」.前者雖然慘烈,但在遙遠的黑海東端開打,對西歐沒有造成直接破壞.而後者雖在西歐核心範圍開戰,卻只打了兩個月便分出勝負,破壞力也不算大.

 

兩者中「普法戰爭」的影響極為深遠.此戰宣示了現代德國的興起,取代奧地利的傳統地位,成為日耳曼民族的中心和中西歐的強權.*** 戰敗的法國除了承擔鉅額賠款,更慘痛的是被割去戰略要衝和盛產鐵礦的馬爾薩斯-洛林省.法德遂成深讎.

 

普法戰後的歐洲格局一新,以德法英俄四大強權為主軸,奧匈、鄂圖曼、意大利為次級強國, 呈現群雄鼎足,合縱連橫的多元格局.***列國交義締盟結約,局勢微妙平衡,任何人都縛手縛腳,不敢輕舉妄動.就算某些國家之間出現某種程度的摩擦,無論有否開戰, 總能在列強聯手幹預下,盡早在談判桌上解決問題.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俾斯麥外交機制」,歐洲藉此得保四十年和平歲月.然而,該機制只能抑止衝突的規模,並沒有解決根本的矛盾,這就像長期沒有發生山火一樣…..

 

平衡維持了二十年,外交形勢漸生變化,呈現出明顯的兩極格局.***早前建立的德奧意「三國同盟」依舊合縱;新興的是英法俄結成的「三國協約」,目的在於抗衡同盟國,理由是德國太強.「同盟」和「協約」就成為棋枰上黑白兩方,其他國家不入盟,則歸約,否則感覺上無法生存.****

 

德國確實崛起得太快!1871年才立國,三十年間就成為歐陸第一強權,工業產值超越英法,俾斯麥的內政外交,老毛奇的治兵用戰,水準遠出諸國之上.英法俄一向不睦,竟亦連橫,無非深知單挑獨鬥絕非德國敵手.

即是之故,德國成為風暴之眼,如果說俄國是「歐戰」的元兇,那麼德國就是「世界大戰」的元兇了. 德國人的狂妄和自信是有本錢打底的,他只錯了一點,一個國家再怎樣強,畢竟打不過英法俄三大國聯手,而他的盟友奧意卻實在是太過廢物!

 

〈霍亨索倫的剛愎自用〉

世局自從1890年首相俾斯麥(被迫)辭職而暗生變化. 俾相“諸葛一生惟謹慎”,其外交哲學是全力製作歐洲多元平衡,不惜犧牲眼前小利,力求避免德國遭到孤立,成為眾矢之的.只可惜這種高瞻遠矚,防患未然的卓識,雖然尚可為“小強權普魯士”的菁英階層(最重要的是舊老闆威廉一世)所勉強接受;卻被“大強權德國” (最重要的是新老闆威廉二世)視為保守懦弱,斷然揚棄.****

 

1898年通過「海軍法」是里程碑與轉折點,目的是建立強大的「無畏級戰列艦」艦隊,衝出歐陸,與大英帝國環球爭霸.此舉觸動了英國人最敏感的神經!英德一向親善,皆因英國的地盤是遠洋;德國的地盤是歐陸…..英國人認為德國人此舉存心越界,於是逐漸視其為假想敵,因而靠攏世仇法俄.後世論史者多以此為一戰的背境設定.*****

 

作者認為上述見解沒錯是結構性框架,但是並不必然會引起大戰.世界大戰的爆發取決於德國高層的野心和自信.作者雖然並不贊同史家Fisher有關「德國軍方蓄意挑起大戰,以求一舉摧毀俄國軍力.」的觀點,但仍同意德皇備受軍方擺弄,最終陷身戰局的說法.***

至於德國軍方在戰爭到來時絕不退縮,兼且主動出擊的態度,一方面出於普魯士軍人的榮譽傳統;另一方面則是對自身力量的過度自信.另外,他們判斷英國未必會參戰;就算參戰,也不會派遣大量兵員登陸法境, 只要避免和皇家海軍正面交鋒,先在陸戰上擊敗法俄,就可以轉入外交談判….. 他們嚴重低估了英國人的鬥誌, 在未來的「索姆河會戰」中,英國人竟狠心地一天之內硬賠上二萬條青年子弟的性命,從而扭轉了戰局.

 

〈第三共和的拖沓無能〉

法國「第三共和」建立於「普法戰爭」之後,是個缺乏治國經驗的國家.未成熟的民主制度暴露出兩方面的重大弱點:其一,政府本身和政策制訂都呈現嚴重搖擺不定.政府弱勢且更替頻繁,當政者大部分心力都放在黨派傾軋,爭權奪位上面,幾乎沒有多少氣力剩下來治國. 歐陸外交形勢複雜多變,政黨政治家根本無法了解掌握,一旦形勢險峻,當即張皇失措,任憑職業外交官擺佈.*** “七月危機”時候的法國總理甚至因為受不了壓力而精神失常.

 

其次,政黨和政客要靠選票掌權,而選民水準又當然地低落,於是造成當政者既要屈從民意,又要操控民意的奇怪局面.政黨(尤其是擁有大量資訊和財力的執政黨)操縱民意的最佳工具自然非報刋莫屬.這在於平日內政還沒甚麼,但到了“是和是戰”的吃緊時刻就非常危險了,人民極易為輿論鼓動愛國心,傾向好戰!職業外交官很難抗拒輿論壓力,面臨生死關頭,往往倒向群眾一方.***

 

法國外交部(因其所在地址稱為「奧賽碼頭」)還有其本身獨特的結構.“奧賽碼頭”是個國中之國,由少數重要職業外交官僚半家族式包辦運作.他們的門生故舊在碼頭內部盤根錯節, 在主要對手國也是人脈廣佈(每個大國政府內裡都有「親法派」.).****他們擔任部內要職(“外交部長”除外,順帶一提,戰前十年法國一共換了十五個外交部長.)和主要駐外大使. 他們趁著國家上層頻繁“換畫”,壟斷了外交事務.

 

“七月危機”時候的奧賽碼頭由反德派主持,他們透過傳媒向國民宣揚毋忘“普奧之恥”, 以收復“馬爾薩斯–洛林”故土為號召.加以甫開戰德國即閃電入侵,所以法國人投入戰爭保家衛國,自然是熱情十足,義無反顧.

結論:法國之投入一戰處境相當被動,主要責任應落在碼頭“反德親俄派”的外交決策者頭上.

 

〈大不列顛的公器私用〉

事實上「英法協約」1904年才結成,而「英俄協約」更遲至1907年, 大英與法俄原是“非親非故”.事實上直到七月上旬,自由黨內閣仍以主張置身事外者居多數,只有首相阿斯奎Asquith、海軍大臣邱吉爾和另一人主張參戰.

 

在事態中居重要位置的是長期擔任外相的格雷Gary,他本人是親法反德派,但開始時傾向持重.到了七月下旬,格雷與“首相三人組”達成共識,說服其他閣員,綜合考量外交內政(其時愛爾蘭分離危機正在激烈化.),如不採取鷹派立場,自由黨必然短期內垮臺.***基於政黨政治的常規作法,鴿派主要閣員提出辭職,內閣在最後關頭“臨崖縱馬”!

 

結論:英國竟然以一條七十年前老掉牙的「倫敦條約」作為對德國宣戰的口實,其實執政自由黨戀棧權位的私心才是禍根.

 

〈作者總結〉

假如薩拉熱窩的槍聲沒有響起,可以想象,「三國協約」在巴爾幹危機緩和之後將不會繼續存在,反而是英德交往將擺回常軌.那麼,長十九世紀將會更長…..

一戰本質上是個“擦槍走火”的大悲劇, 起因於諸國外交上不健全的黑箱作業做法, 和“傳媒–國民”過度的愛國熱情,而民主制度實踐上的不成熟則是兩者的大背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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