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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歐公投:檢討直接民主的歷史契機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8187

(向春/圖)

公投是優良民主的緊急狀態,不可能完全取消其正當性,但優良治理的重心不在這里。

歐盟與歐洲一體化是始自西方的整體全球化運動的標誌性工程,是歐洲夢和“歐羅巴合眾國”的政治理想載體,但近來的英國脫歐公投使得這一歷史性進程出現逆轉,歐洲歷史在危機政治中重回民族國家時代。

脫歐公投本身存在悖謬,其目標是保全英國的政治自主性與代議民主的保守政治傳統,但其形式卻借取了法國盧梭式的直接民主和人民直接出場。52%對48%,如此接近的投票結果,使得脫歐本身的正當性立即陷入重重質疑之中,不僅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因其留歐立場而意圖推動後續的分離公投,更有百萬人在英國議會網站發起“二次公投”請願運動,尋求逆轉脫歐結果。公投以其直接彰顯人民意誌的正當形式高調登場,但卻以民粹、輕率、不確定、不可問責、不可補救等非理性特征而遭受質疑。

保守主義傳統的削弱

按照歐盟法律程序,英國脫歐還需要根據條約安排展開談判及批準,經歷兩年過渡期。從公投結果和歐洲民主法治精神來看,脫歐已不可逆轉,英國憲法中亦無充足的正當性機構和理由來阻卻這一進程,但這兩年卻因其極大的不確定性而可能導致英國和歐洲的嚴重衰退,同時削弱二者在世界經濟和政治中的地位與影響力。脫歐公投造成了雙輸甚至多輸的結果,但英國乃至歐洲的精英卻默許甚至鼓勵了這一欠缺審慎美德的政治沖動,顯示出代議民主與精英政治的內在衰落。

公投民主越界了,其內在的理性與正當性不足,而民粹與輕率特征彰顯,這是我們冷靜看待該政治現象的基本印象與共識。從歷史和憲制傳統來看,脫歐公投是對英國議會主權與保守主義政治傳統的背離,是英國政治思潮和憲制變遷“歐陸化”的表征。

在英國政治傳統上,人民主權並非顯著的憲制原則,議會主權才是其憲制的內核。英國憲制的保守理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議會主權,其本質在於精英辯論、共識、責任與審議理性,謂之“政治憲法”(political constitution);

其二,普通法,其本質在於確立整個國家的自由基礎和規範框架,以古代憲法之不可追憶性和普通法法官的職業技藝與護憲自覺,來限制具體立法者甚至人民的改制沖動,謂之“法律憲法”(legal constitution)。無論是政治憲法,還是法律憲法,都體現了英國憲制的精英責任和對民主的限定與塑造。

民主在英國,與人民直接相關的主要是選舉和輿論監督,而與精英相關的則是議會審議與決策。這一次,議會放棄了最終決策權,以專門的公投法案支持人民公投,卡梅倫的內閣則弄巧成拙,被公投結果深度套牢,護衛憲法的法院亦難以在此重大政治議題上直接和正當地介入。

公投結果一出,爭執其是否具有直接法律效力已無意義,因為英國憲法上不可能出現某個機構來審查和否決人民的公投行為,相反,人民的公投行為具有不可問責的最高政治權威性,是憲制變遷的正當性來源,要求憲制機構遵守和落實。首相、女王、議會兩院、法院包括留歐派的百萬請願者,均不具備充足的政治正當性來否決這一結果。

公投按照公投法程序展開,但其合法性並不來自公投法,而是來自人民作為終極政治權威和主權者的自然正當性。經歷公投,“人民成了政府”,人民主權蘇醒而活躍,柏克晚年驚恐萬分和矢誌反擊的盧梭、潘恩式激進民主終於登陸英國,福禍何屬,英國精英和人民冷暖自知。

公投的內在困境

那麽,公投民主到底在何種意義上欠缺理性與正當性呢?從原理上講,優良的政治決策需要具備兩項基本條件:其一,過程的審議性;其二,結果的可問責性。

從審議過程來看,公投的主體是人民,但人民無定形,是一個取代君主和上帝的世俗性神聖位格,其集體意誌被推定為正確和正當,但其具體實踐行為卻受到情緒、造勢和經驗判斷的多重局限,因此即便是制憲或立法這樣的重大事務,也需要選任特定的代表性機構來與人民進行溝通,並限定和引導人民意誌的恰當表達。

脫歐公投缺乏這樣的代表性引導,而是放任人民直接給出答案並將之作為國家決策和法律變遷的初始根據。這種對精英主導的審議過程的突破和對人民意誌的直接訴諸,破壞了政治決策中的審議理性,將政治判斷和決策置於不確定的大眾意誌洪流之中。

從問責性來看,公投結果一旦出來就不可補救,不可否決,不可更改,但不會有任何人承擔真正的責任。卡梅倫的辭職是按照英國憲制慣例的主動政治問責,是一種形式上的承擔責任,而不是與公投相匹配的直接責任。亦即,卡梅倫辭職並不是充足的公投問責形式。

公投不可能有具體的法律問責形式,而只能以人民具體承受其選擇行為的事實後果來承擔責任。所謂“二次公投”有可能構成對“一次公投”的對等正當性意義上的問責,但從目前的請願人數及政治決策的嚴肅性來看,似乎不可能啟動。即便未來啟動,但由於脫歐已成事實,其公投結果意義有限,多數同意再次入歐也只是表達了對“一次公投”的自我檢討和希望重新加入的政治意願,而不具有在同一決策程序中的補救性問責意義。

反思直接民主

在代議民主最為成熟和憲制結構最為致密的英國出現了不確定、不可問責的公投行為及不可補救的困境,引發關於民主的重大反思。

公投民主不是西方民主的主導形式,甚至一度成為西方民主自我馴化的主要對象。公投民主是直接民主,其主要功能是直接議事和決策,而不是選舉和審議。西方的精英政治傳統一直保持著對直接民主的理性戒備。

早在古希臘,就有柏拉圖《理想國》對民主政體破壞理性與美德政治的嚴肅批評,亞里士多德以來的政治學傳統推崇的是貴族制精英理性和混合政體均衡模式。英國的代議制和普通法實質繼承和發揚了這一節制民主的精英政治傳統,將大眾參與的民主化訴求與精英決策的理性化共識完美結合,造成英國憲法的穩定性與典範性。

美國更是有《聯邦黨人文集》中對民主共和的“麥迪遜轉換”,以精英代表制改造小國共和與直接民主,將代表意見建構為對大眾意見的吸取和精煉,尋求精英對大眾意誌的正當代表性,可謂得其精髓。

柏克的實質代表觀更是強調代表的自主性和理性優越性。但任何制度都處於競爭變動之中,有其歷史辯證運動的必然性。此次公投恰可提供一個檢討直接民主的歷史契機。

從世界範圍來看,代議民主的式微和公投民主的興起並非英國個案,而是有蔓延模仿之勢。公投在瑞士普遍被用於作為國家決策的常規手段,不久前就發生過關於全民福利化的公投,但瑞士人民理智拒絕了這種無效率的福利照顧。公投在北歐也存在,但有著“咨詢性公投”的憲法限制。

在分離主義問題上,公投更是被作為正當決策程序而被采納,比如魁北克、加泰羅尼亞和蘇格蘭。甚至克里米亞分離也是通過公投形式實現,盡管在國際法上存在爭議。

這些現象背後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麽呢?第一,公投民主具有直接民主的形式,是人民意誌的直接表達,相對代議民主具有理論上的優越性和想象的合法性;第二,精英政治中美德和責任因素的衰退,導致精英政治家害怕承擔責任,害怕做出分裂性決策,害怕得罪大眾,害怕喪失選票,從而將自身政治責任轉移給人民大眾;第三,公投民主的大眾情緒性和不可問責性盡管偏離了決策審議理性,但恰恰可以作為某些精英決策的前置性決策加以工具化利用,但大眾往往超出精英掌控和引導從而顛覆精英的政策意圖,卡梅倫的公投動議就是顯例;第四,互聯網對民主參與的技術性支持,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代議民主對直接民主設下的“廣場規模”符咒,但由於“網絡共和國”(桑斯坦)的社群化、碎片化及立場剛性而無法推進實質性對話並提升共識,反而可能加劇意見分裂和立場站隊效應。

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大眾與精英各得其所、各擔其責的政治理性分工模式,都更優良。無選舉,則民主正當性始終匱乏;但不加節制地將代表審議範圍內的議題公投化,則理性正當性自然短缺。脫歐公投給英國、歐盟乃至於世界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不確定性,而且立即引發了英國內部的分離公投浪潮和“二次公投”請願,造成了英國的政治分裂和國民正當權益的直接損害。因此,公投不是一種常態化民主,而只能作為窮盡了精英代表責任及國家憲制程序之後的應急機制。

公投是優良民主的緊急狀態,不可能完全取消其正當性,但優良治理的重心不在這里。英國必須重回其保守政治軌道,克服和轉化公投沖動,突出政治理性和精英責任,突出代表對大眾的塑造與引導,突出憲法對民主的定義和節制,才可能獲得自由與繁榮的新生,否則很可能陷入政治秩序混亂、國家領土分裂甚至國際地位急劇萎縮的衰退悲劇之中。

透過公投表象看其本質,明晰常態民主規律,鞏固精英政治責任,脫歐公投給英國和世界都上了一堂生動的政治課,展現了直接民主理論對代表制的一次反向劫持與顛覆,而繼續觀察和分析英國以何種話語和行動重建精英政治,對我們深化民主心智當頗有教益。

(作者系北航高研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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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對“奇葩議案”作出檢討 董事長等高層辭職

ST慧球9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另外,公司遭廣西證監局及上交所監管,而包括董事長董文亮在的多名高層提出辭職。

另外,因公司與深圳市瑞萊嘉譽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已發生法律效力,對瑞萊嘉譽所持有的 23,24萬股公司股票無限售流通股及孳息予以查封凍結,凍結期限從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止。根據中登公司信息顯示, 瑞萊嘉譽已被司法凍結查封的股份約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5.88%。

同日,ST慧球對上交所監管函作出回複。監管函中,上交所指出,ST慧球《股東大會通知》議案數量極大,很多議案前後交叉矛盾, 邏輯極其混亂,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對此,ST慧球承認,提交議案數量過多,部分議案前後矛盾,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投資者難以獲得有效信息;大多數議案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大會職權範圍; 個別議案屬於強加股東義務,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未征得股東同意的情況下更改股東請求; 部分議案未按照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單獨披露公告等。

針對上述情況, 公司董事會及所有董事深表歉意;公司董事會對於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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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檢討——跑贏大市 林智遠Nelson Lam

2017-01-12  NM

自三年前開始分析上市公司以來,本欄《壹計就明》就以身作則,每年都會回顧及批判自己一年內曾做過的分析,無論分析是對是錯,都如實檢討,而方法就是比較曾分析公司的股價,在分析前和後的表現。《壹計就明》不再是明燈?

在2016年52篇文章中,本欄分析了73間上市公司,年內更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分析了一些在內地及歐美上市的公司。根據分析時各公司的收市價,對比其2016年年終收市價,統計了73間公司的回報,除了2間股價無升跌及2間股份已停牌外,發現股價上升的公司有34間,而股價下跌的公司有35間,升跌的數量接近平分春色,73間公司的平均回報是5%。單以恒生指數在2016年僅升了86點或0.4%來作比較,本欄分析的公司全年平均有5%回報,算是跑贏大市。可是,本欄不是以分析會計陷阱為目標?不是以「明燈指數」見稱?那麼,若以此回報看,《壹計就明》豈非不再是「明燈」?

潛力股份增長逾兩成

2016年能得出上述統計,源於2015年中開始的兩大改變:一是在各方強烈要求下,開始以財務報表為基礎,分析公司的會計陷阱及風險外,也看看有沒有表現不錯或有增長潛力的公司,當中有瑞聲科技(2018)、舜宇光學(2382)及申洲國際(2313)等,甚至在2016年初,更曾分享石油價格或會谷底反彈,故此可注意石油股;二是做多了一些板塊及政策受惠股的分析,2016年就曾分析零售股、汽車股、內銀股及地產股等。根據上述兩大改變,倘若將曾分析有增長潛力的公司及板塊的公司,與其他分析的公司,分開三項來獨立統計,會發現有趣的結果(見附表)。首先,曾分析有增長潛力有12間,當中僅一間沒有正回報,其餘11間錄得15%至57%的回報,舜宇回報最高,瑞聲就成為恒指成分股新貴。其次,其他分析的公司平均回報是負3%,七成的公司股價下跌,「明燈」效力仍在;然而,有少數其他分析的公司錄得較大股價升幅,例如滙豐(5)升了逾35%,或許大家也知道當中原因,就是與滙豐在2016年中推出股份回購計劃有關。

年度檢討的結果一方面引證基礎分析及財務報表分析的作用,但同時另一方面亦帶出分析的缺陷及不足。分析是針對特定時間的,是平面的,是靜態的;而現實是流動的,是立體的,是動態的。有了分析,亦要小心行事,現實總是「半點不由人」!

林智遠Nelson Lam執業資深會計師,會計專業發展基金主席,最愛與太太旅行,出名講talk及撰寫大學會計書,其著作已被翻譯成不同語言。目標以淺易簡單的方法,使牛頭角順嫂也能看懂會計數字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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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錢江縱火案,一場或可避免的悲劇 高層住宅消防再檢討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5776

杭州藍色錢江小區,漂亮高大上的玻璃幕墻,在民用高層建築的消防檢討中,成了逃生的困擾。(視覺中國/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7月6日《南方周末》)

民用建築尤其是高層建築的消防問題,因藍色錢江大火,在業內引發熱議。未來十年,中國3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築將達到一千多座。

自動滅火噴淋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尚未納入國家強制性規範。火災報警器的家庭普及率,中國不到1%,美國是96%。好一點的家用火災報警器,一只200多元。

越是高層建築,逃生技巧越是重要。上海一個公共建築的消防演習,大家都不願下樓,消防隊員宣布“先下來就送禮物”,才勉強把演習完成。

林生斌晚上不敢睡覺,閉上眼,老婆孩子的樣子就會浮現,眼淚總忍不住流出來。

他的名字里有個“生”,妻子的名字里有個“貞”,他為自己的童裝品牌取了諧音名“潼臻一生”,這句承諾,也放進了三個孩子的名字。

沒想到最後一次出差,竟成了訣別。6月22日,保姆莫煥晶在客廳縱火,妻子朱小貞和三個孩子無一幸免。

7月1日,莫煥晶被杭州檢察院以縱火罪、盜竊罪批捕,林生斌並未感到稍許釋懷,“就算是保姆放火,我的妻子、孩子們是不是必然會死亡?”

家屬的質疑,已在坊間發酵:火星燃起時,沒有及時預警。大火肆虐,缺乏有效的滅火手段。直至濃煙彌漫,玻璃幕墻把濃煙捂在屋里、將空氣阻隔在外,四條生命最終淪陷。

在他們眼中,屋外混亂的火情信息,簡陋的消防設備,讓家人最後錯過了逃生的機會。

關於這場大火的真相,物業該承擔怎樣的責任,仍有待最後的調查。但家屬質疑指向的民用建築消防問題,卻已在業內引發檢討與熱議。

在火災中“裸奔”

錢塘江畔,8幢25層高的大廈面江而立,玻璃幕墻襯出浮雲的倒影。這個名叫藍色錢江的高端住宅,是綠城集團高層玻璃幕墻系列中的代表作。

為了追求最大寬幅的江景,幕墻用的是電動直推窗,室內空氣循環,依靠新風系統。

但這一切,在大火發生時,卻成了災難。大火來臨時,豪宅成了被擰緊的瓶口,密不透風。直推窗無法及時排煙,也很難對外呼救,四位遇難的逝者,幾乎是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中,被濃煙熏死。

消防方面業已確認,房間沒有過火痕跡。進入房間後,消防員看見屋內黑煙滾滾,而朱小貞和三個孩子倒在一片漆黑之中,他們上方的窗戶是這個房間唯一一扇窗戶。寬30厘米,能推出去的距離不過一個手機的寬度,也就是六七厘米。按照浙江消防人員的說法,“濃煙飄散極為困難”,更不可能通過窗戶進行呼救。

這跟民用高層建築的特殊性有關。高層建築在排煙方面有著天然劣勢,由於高層風大,出於防止跌落意外和保護建築的考慮,窗戶開啟的角度一般都比較小。

高層建築最主要的是靠防火和自救,把火情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起草者、天津消防研究所規範研究室主任倪照鵬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同樣的建築高度,公共建築中火災探測器、噴淋系統都是強制要求,而藍色錢江這樣高度不到100米的住宅,僅需要在“走道、門廳、可燃物品庫房、空調機房、配電室、自備發電機房”設置火災探測器,並不要求設置噴淋系統。

2005年審定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也只對高層住宅建築“面積超過100㎡的房間”,以及“中庭和地下室”有排煙設施要求。即使是2014年新修訂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也沒有對此做硬性規定。

“公共建築和住宅建築有著不一樣的設防角度。”倪照鵬介紹,公共建築涉及的面比較大,且人群密集,而住宅都是以套為防火單位,發生火災後,它的影響面不如公共建築那麽大,人數也不如公共建築多。

歷年的消防年鑒也顯示,住宅建築的火災每年都很高,但每起火災造成的損失,相對較小。所以,住宅消防原則,主要是把火災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對建築本身的防火墻和耐火等級等提高要求。

住宅沒有安裝室內煙霧報警器,導致報警不及時,也是業內惋惜之處。此次大火,被人發現時,是淩晨5點,安裝在入戶走廊頂部的煙霧報警器發出警報後。之前,由於入戶門的阻礙,煙霧已經在屋內充分彌漫,等到煙霧跨過入戶門的阻礙,觸發了樓道里的煙霧報警器,大火已經處於猛烈燃燒階段。

中國消防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範強強感慨,如果室內安裝了煙霧報警器,火剛剛燒起時就報警,也許就是另一個結局。“一只家用火災報警器,好一點的也就是200元錢,一般的報警器也才30元到50元左右,一般家庭也能接受”,但是中國火災報警器的家庭普及率還不到1%,相比之下,美國是96%。

倪照鵬說,他曾想過把自動滅火的噴淋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寫入規範,但考慮到後期的使用效果,才放慢了節奏。中國人有室內吸煙傳統,“涉及千家萬戶,如果裝了之後經常誤報、噴頭漏水,極易引起很大的社會反響”。

他介紹,國外的經驗也是逐步推廣,像美國上世紀70年代就要求家庭設置報警系統,到1990年代以後才要求家庭設置自動噴水系統,“我們國家對建築上的消防要求,和我們國家當前的整體狀況是適應的”。

但高層建築的增加速度,等不及了。據統計,目前中國有22萬棟高層建築,152米以上的摩天大樓數量占據世界總數的87%,超過300米高的建築在世界前100座中占有61座。未來10年中國3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將達到一千多座。

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築,或將陷入火災中“裸奔”的危險。

並不安全的豪宅?

一場大火,讓這個高端小區里的業主突然發現,眼前看似豪華的家,似乎並不安全。

“整個小區都病了。”業主雍麗說,回想此事,許多人止不住後背發涼。業主群里蔓延著恐慌,“就算不是保姆縱火,家里也是老弱婦孺,沒有任何自我救助能力的人,——比如患老年癡呆或行動不便的老人、剛出生不久的嬰兒,按這次救助的流程和速度的話,是不是結果還是只有等死?”

他們巡查了樓道的消防設施,拍攝了視頻,眼中突然發現處處都是消防隱患——消防栓接口無法接上、消防設施被封在大理石墻內很難打開,原本空白的消防器材檢查記錄單,也被物業篡改,倒填上過去的日期。

不過,6月28日,綠城在公告中回應了質疑,打不開消防栓是業主沒有掌握使用方法,而對於塗改檢查記錄是“保安員心理壓力巨大,個別保安員在發現漏檢消火栓後擅自塗改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

藍色錢江小區門口,民眾擺放花圈,祭奠遇難者。這次大火刺痛了大眾的神經,對高層住宅消防是一次觸動。(東方IC/圖)

律師曹剛曾擔任過遼寧省消防局法制處處長,是消防法起草人之一,他留意到藍色錢江小區消防設施的幾個視頻,在他看來把消防設施安裝在大理石墻內,導致兩個彪形大漢用真空吸盤才能打開,“這個是設施本身的設置問題”。

消防栓外的墻面應該是開發商安裝的,曹剛判斷,“在消防法上,遮擋消防栓的行為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同樣,如果消防栓的封管和水帶接口不一致,那也是開發商的責任。

一位不願具名的消防工程設計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消防設施驗收流於形式在他的職業生涯中並不少見,“僅僅是我自己經手的工程驗收,沒有一個是嚴格按照驗收流程驗收的”,以消防栓舉例,消防栓的驗收有一套嚴格的規範,消防泵的水壓,以及啟動的效率,還有對水管造成壓力後有沒有漏水等等,但很多時候,就是看看出不出水。

這與中國的消防驗收制度有關。曹剛說,2012年之前中國的住宅建築都是采用消防備案的方式,2012年後,部分住宅才納入消防驗收的範圍。

消防驗收是行政許可,由消防部門負責檢查,而消防備案,則采用抽簽制,只有被抽中的項目,才有消防部門上門,沒抽中的,則由企業自己組織驗收。

若藍色錢江消防設施出現問題,如果自己組織驗收,那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都需要承擔責任。

交樓後,公共部位消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責任為物業公司。按照《住宅物業消防管理標準》,物業企業要確保消防設施發生火災時能用。在曹剛看來,如果消防栓水壓不夠或者沒水,物業就要承擔失察的責任。

不過,綠城服務集團執行董事兼常務副總裁吳誌華曾回應,小區的物業已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維保,《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是2017年1月20日剛剛做過的,整體顯示合格。

“有了消防維保單位參與,若還有消防漏洞,物業公司和維保單位的責任分配將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曹剛說。

除了硬件配套,物業救火時的軟件情況,也備受家屬質疑。曹剛說,按照消防法規,火災初起階段,物業公司有撲滅火災的責任,“而不能什麽事情都要等到消防隊來”。

電梯監控記錄顯示,5點08分23秒,最先發現火情的保安隊員到達18層後,又返回了地面。綠城物業方面表示,該保安隊員上到18樓發現煙霧很濃,無法走出電梯、接消防水帶。他返回一層後,與另一隊員會合後,走消防樓梯上16層去接消防栓。

對於小區物業到底是否及時撲救了火災,還需要等待消防部門出具的技術調查報告。曹剛說,一般的火災,消防部門只會對起火原因進行調查,出具火災原因認定書,但死亡人數多,損失慘重的較大以上火災會出具技術調查報告,物業表現如何,這份報告應能給出答案。

“消防的目的在省錢”

這是一起典型的“小火亡人”事故。多位消防業內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過火面積不到房屋面積的七分之一,卻用了1小時48分才撲滅,並造成四人死亡的慘痛結局,排除故意縱火的幹擾,依然比較罕見。

6月29日,中共上海市委黨校舉辦了一個學術沙龍,“小火亡人”正是主題之一。參加沙龍的上海技術應用大學講師麻庭光回憶,這項動議在杭州縱火案之前,是各地在今年初發生的一系列火災事故的總結。

消防工作者已經註意到,近半年里類似這種“火災不大,傷亡眾多”的“小火亡人”案例已累積到了一定量。

麻庭光曾在美國待了16年,專註於美國消防制度的研究,據他介紹美國在上世紀70年代,也是一個“小火亡人”的高發時期。

由於家庭燃料的增多,那時的美國火災形勢嚴峻,正是這樣的情況下,美國消防系統開始審視自身的問題,通過翔實的數據全面分析了美國當時嚴峻的火災問題,1972年給尼克松總統提交了美國消防形勢調查報告《美國在燃燒》。

《美國在燃燒》極大震動了美國社會,成為美國第二部消防立法的催化劑,也成為了美國消防制度改革的導火索。也是從1970年代起,火災報警器、自動滅火裝置才逐步開始在美國的家庭中逐漸普及。

據麻庭光介紹,類似林生斌家這樣的悲劇,在美國已經不太會出現。因為美國的安全是可以花錢買的。富裕階層都習慣於給自己的價值不菲的房子投保,而保險公司在評估階段就能夠發現房子存在的各種安全漏洞,同時鼓勵你填補這些漏洞,例如安裝煙霧報警器、噴淋裝置等,保費都能給一定的減免。美國的消防隊還會給富人提供將自家的煙霧報警器信號接入到911的付費服務。

“消防的目的在於省錢。”麻庭光說,國內出了事情就找政府,但在美國出了意外就找保險公司。

“小火亡人”事件,或也部分反映逃生技巧缺乏的問題。對於杭州縱火案的結局,長期致力普及火災逃生技巧的範強強有些激動。

越是高層建築,逃生技巧越是重要。範強強舉例說,6月14日倫敦西部的“格蘭菲兒塔”高層公寓發生火災,一棟24層的公寓樓持續十幾小時的火災就造成79人喪生。相比之下,1666年9月4日倫敦曾發生英國歷史上最嚴重的火災,大火連續燒了4天,蔓延到整個城市,焚毀了27個教室,44家公司和13000間民房,但由於當時的建築物都不高,人們逃生快,只有5個人死於火難。

在他看來,家家戶戶都要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藍色錢江火災中,如果業主曾制定過疏散逃生計劃,全家大小都知道一旦自己家里發生火災,要各自盡快從戶門逃出去,那母親就不用去孩子房里會合,一家人生存的機會或會大得多。

此前,範強強曾上門去找一些企業,願意免費為他們提供消防逃生技巧的演習指導,但對方的第一個反應卻是,“你讓我幹這個,給我多少錢?”

消防演習更常常流於形式。他曾給上海一個公共建築做消防演習,大家都在樓上不願下來,最後消防隊員沒辦法,宣布“先下來就送禮物”,才勉強把演習完成。

但“這次大火刺痛了大眾的神經,(對行業)也許是一次機會,”麻庭光說,“在美國,消防從來都是由富人帶動,而窮人受益。”

“花點時間,花點錢,添些麻煩,因為這是必不可少的。”範強強說。

(感謝公眾號“消防知識宣傳”提供的采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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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戶制鋼造假檢討報告出爐 歸咎於質量把關不周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11-12/1160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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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道,神戶制鋼10日表示,質量把關不周,同時將焦點放在獲利,是公司數據普遍造假的成因。造假事件已經造成全球汽車及飛機制造商供應鏈大地震。

報道稱,這家日本第三大鋼鐵業者承諾,將擴大自動化經營,並重新整頓質量控制體系,以期能從日本史上最大企業醜聞之一翻身。

2017年10月24日,日本Moka,一名工人經過神戶制鋼的企業標識。這家擁有112年歷史的公司上月承認,員工篡改產品數據的時間至少有10年之久,這導致全球汽車、飛機等制造商趕忙檢查其產品的安全性或性能是否因此受累。

目前尚未發現因數據造假事件導致安全性的問題,此事件主要是涉及到假造產品的強度及耐用性證明。日本經濟產業省上月命令神戶制鋼提供數據造假的詳細解釋,並說明將采取什麽措施以防範未來發生問題。神戶制鋼社長川崎博也在公開內部報告前,10日向日本經濟產業省制造產業局長多田明弘提供了該報告。

“澄清彼公司關於這一事件原因的想法,是恢複信心的重要一步,”多田明弘在公布這一報告時對川崎博也稱,“我希望得到適當的解釋” 。

神戶制鋼還指定了一個外部調查團隊,將在年底前向管理層提交調查報告。消息人士告訴路透,該公司社長川崎博也等高管將在公司接到調查報告後,決定是否辭職以承擔數據造假醜聞的責任。

“考慮到這起醜聞的嚴重性,我們預計高層管理人員將被開除,”券商Jefferies駐東京的分析師Thanh Haham10日在一份報告中寫道,沒有提及這一幕何時可能出現。

報道指出,神戶制鋼也是美國司法部調查的對象。其部分產品的日本工業標準(JIS)認證已被撤銷,並失去了一些客戶。該公司表示截至周五,525家受影響客戶中有474家未發現安全問題,或者他們的產品被神戶制鋼認為是安全的。

該公司曾表示,它還不能完全說明竄改數據醜聞將對其財務產生什麽影響。上周,神戶制鋼決定撤回本年度財測,此前預期本年度將是三年來首現全年獲利。

自從一個月前披露數據造假以來,神戶制鋼的股價下跌了近五分之一。該公司股價10日上漲近2%,而日經指數.N225為下跌0.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8847

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宣佈指數檢討結果

1 : GS(14)@2010-08-14 15:57:40

http://www.hsi.com.hk/HSI-Net/st ... lease/20100813c.pdf

恒生指數有限公司(「恒生指數公司」)今天宣佈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之恒生指數系列季度檢討結果。所有變更將於2010 年9 月6 日 (星期一) 起生效。

甲. 恒生指數
恒生指數成份股將有以下的變動,成份股數目由43 隻增加至45 隻。

加入:
代號 公司 流通系數 (%) 分類指數
1880 百麗國際 50 工商業
1898 中煤能源 100 工商業


1880 百麗國際50 - 0.99
762 中國聯通20 0.90 0.89
1898 中煤能源(H) 100 - 0.8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302

證監會發表聯交所規管上市事宜表現的年度檢討報告

1 : GS(14)@2010-12-25 13:13:54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rvlet?docno=10PR153

2010年 12月 23日
證監會發表聯交所規管上市事宜表現的年度檢討報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於2009年規管上市事宜的表現,發表年度檢討報告(註1)。

證監會認為,是次檢討結果顯示聯交所的營運程序及決策過程均屬適當,使聯交所能夠在2009年履行法定責任,維持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的市場。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先生表示:"本會欣見聯交所已採取措施,回應本會於去年報告內提出的建議。2010年3月,聯交所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革新的網站內,改革載列上市規則及指引的欄目,讓公眾在查閱聯交所的常規、程序及決策的資料時更為便捷。"

何先生續說:"我們亦在今年的檢討報告中,建議聯交所在若干範疇繼續努力,提升表現。"

證監會將繼續履行監管、監察和規管聯交所活動的法定責任。



備註:1.  2004年3月,政府發表《有關改善規管上市事宜的建議──諮詢總結》,其中一項建議是由證監會每年擬備報告,載述證監會對聯交所履行上市職能的表現的檢討結果。這是證監會落實政府建議後提交的第六份報告。該報告可於證監會辦事處索取,亦可於證監會網站取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228

積金局檢討強積金供款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1 : GS(14)@2011-02-20 12:03:45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2/16/P201102160264.htm


在檢討書提交政府7個月後,發現建議最低的有關入息水平是由5,000元上升至5,500元,低過此數僱員不用供款,上限則由20,000元提升至30,000元,高於此數,政府不會干預你的個人選擇。政府並無執行2008年的建議-肯定知道強積金計劃是不太受注意的。


7 months after the review was submitted to Government, it is revealed that the recommendations are HK$5.5k (up from $5k) for the minimum relevant income below which, employees would not contribute and $30k cap (up from $20k) above which, the Government would stop interfering in your personal choice. The Government did not adopt the 2008 recommendations - probably noting how unpopular the MPF scheme is.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050

聯交所刊發《有關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的諮詢總結》

1 : GS(14)@2011-11-01 21:33:22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11/111028news_c.htm
採納的《上市規則》及《守則》以及實施日期

由於得到市場廣泛支持,《諮詢文件》各項建議除按《諮詢總結》所載作出若干修改外,大部分均按原文所載予以採納。

經諮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後,實施日期如下:

  《上市規則》的大部分修訂將於2012年1月1日生效;
  《守則》及若干《上市規則》條文將於2012年4月1日生效;
  《上市規則》中要求發行人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須佔董事會人數至少三分之一的新增條文必須於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遵從;及
  《上市規則》中要求公司秘書接受培訓的新增條文生效日期,將按個別人士獲委任為發行人公司秘書之日期而有別。

發行人必須在首份涵蓋2012年4月1日之後期間的中期/半年度業績報告或年報中,表明該段期間其有否先後分別遵守過往《守則》及經修改《守則》的守則條文。發行人可選擇在2012年4月1日之前實施經修改的《守則》。

已採納的《上市規則》及《守則》的概要及實施日期載於下表。除下述指明的《上市規則》及《守則》修訂外,所有其他的《上市規則》修訂將於2012年1月1日生效,所有其他有關《守則》的修訂則於2012年4月1日生效。

總結文件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s/cp2010124cc_c.pdf
2 : GS(14)@2011-11-01 21:35:27

有關《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的修訂內容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cuments/gem43_c.pdf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cuments/mb105_c.pdf
3 : GS(14)@2011-11-01 21:36:44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uments/FAQ_16_c.pdf

問答集
4 : GS(14)@2011-11-01 22:21:5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5759627
慌死人知的企業管治改革

作為港交所( 388) 6年來最重要的企業管治改革,卻於上周五傍晚悄悄地公佈,其鬼祟程度,令消息靈通的傳媒,也只有 4份報章留意到並作出報道。與 7月時港交所諮詢改革風險管理機制時,行政總裁李小加站台現身說法的鋪張高調,受關注程度不可同日而語。難道風險管理就比企業管治重要這麼多倍嗎?
通常只有一些不受歡迎的政策、諮詢或業績,才會選擇以這種低調的方式公佈,尤其是長假前情緒高漲,往往博得傳媒一時疏忽而未有跟進。今次的企業管治改革,雖然在諮詢時遭受到上市公司不少反對聲音,但結果要收回成命的不多,橫看豎看,都是港交所一場小勝利,為何會慌死人知?

恒地新地國泰未符要求

今次最主要的改革,是港交所決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必須有 3分之 1董事為獨立非執董,明年底生效,現時全港共有近 300家上市公司未符要求,包括一些大藍籌如恒地( 012)、新地( 016)及國泰航空( 293)等,不過預料不會出現獨董荒,事關當中約八成公司只要多聘 1名獨董就符合規定,而且還可以透過減少董事數目,來提升獨董的比例。
另外,港交所亦要求明年 4月起,管理層每月要向董事會提供管理賬目或最新資料,以確保獨董有足夠資料去跟進公司表現,不過有關要求並無約束力,而只是加進《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之內,即使不執行,循例解吓畫便過骨。

薪酬披露 不具約束力

當然,部份建議依然過不了業界一關,有關限制個人可擔任多少家公司獨董的建議,就因為反對聲音太強烈而放棄,至於董事須每年接受 8小時培訓的建議亦被打沉,改由董事自行選擇培訓方式及時間。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按等級做不具名披露的建議,亦由本來列入約束力更高的《上市規則》條文,改為加入不遵守只需解釋的《守則》之內。
本港的企業管治要求,素來較不少地方寬鬆,一些內地早已落實的要求,如限制個人可出任的獨董數目,今次也因為業界的反對而未能過關,顯見商界捍 衞既得利益的能耐及決心,李小加的政治能量,似乎更應該花多點在這骨節眼上。

丘亦生
金融中心 fan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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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檢討 遲來半步 雷鼎鳴

1 : GS(14)@2012-10-23 00:54:16

http://www.skypost.com.hk/column ... D%8A%E6%AD%A5/42298
今年五月,無綫電視的《財經透視》委託我做義工,研究強積金各個基金的收費與其風險及回報有甚麼關係。強積金管理局大力幫忙,向我提供了重要的數據,使我能確定基金表現與其收費高低並無重大關係,若說是有關係,也只是收費高的基金平均而言表現更差,我在7月17日本欄也提過此事。我交給無綫的圖表亦清楚顯示有不少基金從2007年3月至今年3月是虧蝕的,但平均而言卻是仍有進帳。消委會最近公布的相關調查報告並無超越我早前所得的資料。
香港基金收費 食水太深
傳媒對有不少基金見紅,顯得大驚小怪。2007年是香港以至世界不少地方股市的高峰期,後經金融海嘯及歐債危機,今天香港的股市仍未收復失地,有部分基金見紅是意料中事。量度這類長遠投資的效益最忌是把眼光選擇性地局限於某個特定時段,必須用長期的回報計算。其實在購入基金期間,股價低殘並非壞事,因為這會降低自己的投資成本,有利將來股價回升時爭取更大的回報。
不過,強積金收費高昂卻的確是蠶食打工仔收益的禍根。現在525個基金中,收費的中位數是資產的1.74%,我在美國教書時所參加的退休基金,包含股票的,今天的收費也不超過0.6%,債券的則不超過0.3%,而且服務及表現遠勝香港。香港的基金不是食水太深是甚麼?
設中央公積金 減自由選擇限制
我在1998年出版的拙作《老有所養——退休保障評議》一書中早已指出(據我所知,是香港第一個人指出),讓僱主代替僱員選擇基金必會引來道德風險,從而因競爭減弱而推高收費。我同時指出,我們不應忘記,「強積金是強制性的,已剝奪了受僱者的部分選擇權」,「因此,盡量減少對自由選擇的限制,也就格外顯得重要。也許在強積金運行了五、六年後,管理局應檢討這項政策(即容許員工自己選擇基金)。」(見該書138至140頁)
下月實施的「半自由行」,是遲來的半步,比我希望的在2006年左右作檢討是晚了幾年,再次確認公營部門不是危機殺到埋身便不會反應這佛利民所提過的定律。說它只是半步,是因為不少限制選擇權及阻礙競爭的規範仍在。為甚麼掃除不了這些障礙?我相信是強積金管理局牙力不夠,頂不住基金銀行界的壓力所致。倘若基金平均收費不能在短時間內降至1%以下,強積金管理局可考慮設立目標為簡單保本的中央公積金,僱員出糧時可選擇把款項悉數存入此中央公積金,但同時保有隨時轉到其他私營基金的權利。
香港人口老化所造成的特殊人口結構,已使到全民退保此類跨代式的退休方案在財政上全不可行。自己為自己儲蓄是強積金的精神,方向正確,但若在細節上不尊重經濟規律,製造道德風險,一樣可造成困難。
2 : Atkinson(1514)@2012-10-24 18:12:50

強積金買港股係唔係係港交所買現貨?
我地轉出果時佢會唔會係賣返出市場?
有冇得報買左乜野,買左幾多,幾時用幾錢買?

我地月月供,佢月月買,我地打工仔咪遲早有日做埋大股東?smiley


(我唔知所謂基金係點RUN架....)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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