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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刊發《有關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的諮詢總結》

1 : GS(14)@2011-11-01 21:33:22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11/111028news_c.htm
採納的《上市規則》及《守則》以及實施日期

由於得到市場廣泛支持,《諮詢文件》各項建議除按《諮詢總結》所載作出若干修改外,大部分均按原文所載予以採納。

經諮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後,實施日期如下:

  《上市規則》的大部分修訂將於2012年1月1日生效;
  《守則》及若干《上市規則》條文將於2012年4月1日生效;
  《上市規則》中要求發行人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須佔董事會人數至少三分之一的新增條文必須於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遵從;及
  《上市規則》中要求公司秘書接受培訓的新增條文生效日期,將按個別人士獲委任為發行人公司秘書之日期而有別。

發行人必須在首份涵蓋2012年4月1日之後期間的中期/半年度業績報告或年報中,表明該段期間其有否先後分別遵守過往《守則》及經修改《守則》的守則條文。發行人可選擇在2012年4月1日之前實施經修改的《守則》。

已採納的《上市規則》及《守則》的概要及實施日期載於下表。除下述指明的《上市規則》及《守則》修訂外,所有其他的《上市規則》修訂將於2012年1月1日生效,所有其他有關《守則》的修訂則於2012年4月1日生效。

總結文件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s/cp2010124cc_c.pdf
2 : GS(14)@2011-11-01 21:35:27

有關《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的修訂內容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cuments/gem43_c.pdf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cuments/mb105_c.pdf
3 : GS(14)@2011-11-01 21:36:44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uments/FAQ_16_c.pdf

問答集
4 : GS(14)@2011-11-01 22:21:5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5759627
慌死人知的企業管治改革

作為港交所( 388) 6年來最重要的企業管治改革,卻於上周五傍晚悄悄地公佈,其鬼祟程度,令消息靈通的傳媒,也只有 4份報章留意到並作出報道。與 7月時港交所諮詢改革風險管理機制時,行政總裁李小加站台現身說法的鋪張高調,受關注程度不可同日而語。難道風險管理就比企業管治重要這麼多倍嗎?
通常只有一些不受歡迎的政策、諮詢或業績,才會選擇以這種低調的方式公佈,尤其是長假前情緒高漲,往往博得傳媒一時疏忽而未有跟進。今次的企業管治改革,雖然在諮詢時遭受到上市公司不少反對聲音,但結果要收回成命的不多,橫看豎看,都是港交所一場小勝利,為何會慌死人知?

恒地新地國泰未符要求

今次最主要的改革,是港交所決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必須有 3分之 1董事為獨立非執董,明年底生效,現時全港共有近 300家上市公司未符要求,包括一些大藍籌如恒地( 012)、新地( 016)及國泰航空( 293)等,不過預料不會出現獨董荒,事關當中約八成公司只要多聘 1名獨董就符合規定,而且還可以透過減少董事數目,來提升獨董的比例。
另外,港交所亦要求明年 4月起,管理層每月要向董事會提供管理賬目或最新資料,以確保獨董有足夠資料去跟進公司表現,不過有關要求並無約束力,而只是加進《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之內,即使不執行,循例解吓畫便過骨。

薪酬披露 不具約束力

當然,部份建議依然過不了業界一關,有關限制個人可擔任多少家公司獨董的建議,就因為反對聲音太強烈而放棄,至於董事須每年接受 8小時培訓的建議亦被打沉,改由董事自行選擇培訓方式及時間。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按等級做不具名披露的建議,亦由本來列入約束力更高的《上市規則》條文,改為加入不遵守只需解釋的《守則》之內。
本港的企業管治要求,素來較不少地方寬鬆,一些內地早已落實的要求,如限制個人可出任的獨董數目,今次也因為業界的反對而未能過關,顯見商界捍 衞既得利益的能耐及決心,李小加的政治能量,似乎更應該花多點在這骨節眼上。

丘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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