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以來,針對各類存在投機炒作苗頭、可能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影響市場穩定運行的行為,上交所共發出日常監管函件50份,包括監管問詢類函件36份和監管工作類函件14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75份;就股價明顯異常等情況啟動內幕交易和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核查32家次。
一、緊盯“高送轉”市場炒作苗頭,強化滬市首單“高送轉”的事中事後監管
“高送轉”概念歷來是年末年初期間的市場熱點。今年,上交所提前預判,密切關註與“高送轉”相關的公告信息和市場傳聞。11月17日,市場出現滬市某公司擬推出2016年度“高送轉”的傳聞,上交所第一時間要求公司停牌核查。11月22日,公司披露控股股東提議的“高送轉”預案。就此,上交所快速反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一是核程序,針對公司董事會未按規定召開會議審議股東“高送轉”提議的情況,要求公司補充審議程序,形成明確意見,穩定市場預期。二是明動機,鑒於公司前三季度經營績效未見大幅改善,要求公司及提議股東解釋“高送轉”的主要考慮,重點結合公司業績情況,說明“高送轉”與業績增長的匹配性。三是問減持,要求公司核實並披露全體董事前期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以及未來增減持的具體計劃。四是查內幕,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內幕交易行為,提交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由本所市場監察部核查內幕交易。
初步來看,前述措施對股價投機炒作起到了一定的抑制效果。前期,就“高送轉”這一市場熱點題材,上交所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監管實踐經驗,在2015年即發布了專門的“高送轉”公告格式指引,其中特別強調公司應註重“高送轉”與公司業績增長的匹配性,重點要求“高送轉”提議人和公司董事明確披露是否存在減持股份計劃。其主要目的,是抑制公司僅為迎合市場炒作而擴張股本的動機,防範可能出現的借助概念炒作不當謀利行為。總體來看,近一年多來,滬市公司“高送轉”呈現“降溫”趨勢,炒作現象有所緩解,借“高送轉”進行大比例減持的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二、從嚴監管股權轉讓相關概念公司,防範和抑制過度投機炒作
近一階段,股權轉讓概念成為市場熱點,與之相關的部分公司股價出現連續上漲,一些公司的股票交易已出現比較明顯的異常跡象。例如,有公司剛剛披露股權轉讓意向,在受讓方尚未確定的情況下,股價即連續漲停;甚至還有公司僅因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市場即對其後續股權“易主”產生想象,公司股價也大幅波動。
對於這類概念炒作的情況,上交所按照分類監管、事中監管、刨根問底“三位一體”的信息披露監管模式,嚴把信披監管第一關,強化對相關公告的信披審核,做到“事後審核不過夜”。一是第一時間要求公司詳細披露股權轉讓的具體安排、後續程序,重點要求其說明受讓方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資產註入、調整主營業務計劃等影響投資者決策關鍵事項,並充分揭示風險。二是對個別公司信息披露後股價仍然持續異常,仍存重組預期的過度炒作行為,要求公司進一步停牌核查。三是同步加強對概念股二級市場交易的實時監控,將相關股票納入上交所實時重點監控範圍,對盤中拉擡、高買低賣等異常交易行為,采取書面警示、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
三、持續加大對各類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問責力度,形成監管威懾力
近一個月來,針對各類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上交所發出公開譴責決定3份,涉及2家上市公司和18名責任人;通報批評決定14份,涉及9家上市公司和38名責任人;監管關註決定13份,涉及9家上市公司和22名責任人。
在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處理中,上交所重點查處了一批涉嫌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的違規行為。例如,有公司股東隱瞞一致行動關系,合計持股比例達到5%的舉牌線後持續多次買入,未按規定停止交易並公告,公司股票交易明顯異常。又如,有公司股價持續上漲並觸及異常波動標準,理應核實是否存在應披露的重大信息,但公司並未如實核查並披露年度業績大幅增長這一重要信息。對這類情況,上交所在查明事實後,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人公開譴責。此外,對有些公司定期報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疏漏,以及未及時披露對業績影響重大的資產交易等違規行為,上交所查明事實後也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11月24日,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僅限於對沖或規避風險,不得用於投機目的。明確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和養老金管理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須始終維持不少於5億元人民幣的凈資產。
附通知全文
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養老保險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的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監管,防範業務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保監發〔2015〕73號)、《中國保監會關於強化〈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執行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壽險〔2016〕99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和養老金管理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須始終維持不少於5億元人民幣的凈資產。
二、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應根據投資組合開放頻率和組合資產整體變現能力,在投資組合說明書中明確投資組合的開放頻率以及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等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
(一)開放式投資組合開放頻率為30天以下的,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該投資組合資產的20%;
(二)開放式投資組合開放頻率為30天(含)以上180天以下的,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該投資組合資產的30%;
(三)開放式投資組合開放頻率為180天(含)以上360天以下的,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該投資組合資產的40%。
(四)其他開放頻率開放式投資組合另類資產的投資比例應遵照保監發〔2015〕73號的規定執行。
三、封閉式投資組合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高於投資組合資產凈值的100%。
四、80%以上的投資組合資產投資於流動性資產的,為貨幣型投資組合。貨幣型投資組合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高於投資組合資產凈值的35%,但發生巨額領取、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領取投資組合總份額20%以上或者連續5個交易日累計領取投資組合總份額30%以上,以及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導致正回購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除外。
五、巨額領取發生情形是指養老保障管理產品開放式投資組合單個開放日凈領取申請超過上一日該投資組合總份額的10%。開放式投資組合建立初期,以及由於巨額領取或市場波動等因素引起產品規模變動致使投資組合不符合投資組合說明書規定的比例限制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在30個工作日內調整至規定範圍內。
六、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應根據投資組合類型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進行估值。對於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的投資組合,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建立內部偏離度管控機制,即當采用攤余成本法計算的投資組合估值與投資組合公允價值產生較大差異時,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及時修正組合估值至合理水平,有效控制組合異常波動風險。上述情形及處理方式應當在產品管理合同或投資組合說明書中約定並向客戶履行相應風險揭示義務。
七、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不得為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客戶領取行為提供墊資。
八、開放式投資組合受托管理的個人委托人資金初始金額不得低於1000元人民幣。
九、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根據管理合同約定收取管理費用,管理費用可以包括初始費、管理費、投資管理費、托管費、解約費、投資轉換費。管理費是指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為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提供受托管理、賬戶管理、待遇支付以及向銷售機構支付的服務費等費用。
十、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範圍包括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以及其他金融資產。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可以投資於保監會批準的股權投資計劃,但應當遵循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原則,審慎投資,防範風險。
十一、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僅限於對沖或規避風險,不得用於投機目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資金參與股指期貨,應符合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以及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相關規定。
十二、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進行委托投資的,應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委托投資的規定以及針對各投資品種的相關規定,選擇符合資質條件、具備相應投資能力的投資管理人。
十三、接受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委托的投資管理人應制定完善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基金受托投資管理制度,並對其負責投資管理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實行第三方托管制度。接受委托的投資管理人管理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及其運用形成的財產和收益,應歸入養老保障管理資產,並獨立於任何為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資產,相關機構不得對受托投資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采取強制措施。
十四、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及投資管理人投資保險資金運用範圍內的各類資產,應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各類資產投資的相關規定開展具體投資行為。
十五、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合同中有明確規定,或者取得委托人或受益人同意的,養老保障管理基金的資產類賬戶之間、或者與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自身及其管理的其他資產類賬戶之間,可以約定公平的市場價格相互交易,但應按照保監壽險〔2016〕99號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六、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及投資管理人應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產品資產,避免利益沖突,嚴禁可能導致利益輸送、不公平交易的各種行為。
十七、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按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相關報表及報告,包括每月結束後10日內報送上月統計表,每季結束後20日內報送上季度統計表,每年2月28日之前報送上年度業務專題報告。
十八、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應當加強養老保障管理產品銷售管理,在宣傳、銷售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時嚴格遵守保監發〔2015〕73號和保監壽險〔2016〕99號文件等相關規定,向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不得存在欺騙客戶、隱瞞與合同有關重要情況及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國保監會除了責令公司停止銷售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公開披露產品停售信息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禁止其自違規行為認定日起3個月至1年內報備新的產品,並視情節輕重對其總經理、總精算師、法律責任人、合規負責人等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予以警告、撤銷相關人員任職資格等:
(一)銷售未經備案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的;
(二)實際銷售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與該產品備案材料的主要內容不一致的,管理費費率下調的情況除外;
(三)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行為。
二十、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未按照規定報送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相關報告、報表的,中國保監會將對其采取監管談話或下發監管函等措施。
二十一、本通知所稱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管理人是指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和養老金管理公司。
二十二、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通知發布後,已備案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調整至符合本通知要求,新報送備案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應嚴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執行。原有關於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北京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蔡奇日前主持召開座談會時強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建立購租並舉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深化房地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抓緊研究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他指出,要精準發力,堅決抑制投資投機行為,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力度,確保明年房價環比不增長。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從源頭穩定市場預期。要培育和規範住房租賃市場,把“租房住”作為實現住有所居的重要手段。
據《北京日報》29日報道,日前,蔡奇在北京市住建委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房地產調控和住房保障工作匯報。
在會上,蔡奇還指出,要“三房”並舉,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組織好定向安置房建設。輸入區要盡早形成供應,輸出區要組織好優質教育醫療等資源的輸出,確保安置人口享有的公共服務水平不降低。
二是大力發展公租房,著力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
三是加大自住型商品房供應,發揮其改善民生、平抑房價的作用。
蔡奇要求,提高保障房品質,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配套要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推廣裝配式住宅。還要做好房屋建設中的安全生產工作。
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了《財產保險公司產品費率厘定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中提到,保險公司不得開發下列保險產品:(一)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合法利益。(二)約定的保險事故不會造成被保險人實際損失的保險產品。(三)承保的風險是確定的,如風險損失不會實際發生或風險損失確定的保險產品。(四)承保既有損失可能又有獲利機會的投機風險的保險產品。(五)無實質內容意義、炒作概念的噱頭性產品。(六)沒有實際保障內容,單純以降價(費)、漲價(費)為目的的保險產品。(七)“零保費”“未出險返還保費”或返還其他不當利益的保險產品。(八)其他違法違規、違反保險原理和社會公序良俗的保險產品。
附全文:
各財產保險公司:
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完善產品管理制度,規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提升保險產品供給質量,我會制定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保監會
2016年12月30日
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規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行為,鼓勵保險產品創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監會批準設立,依法登記註冊的財產保險公司。
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保險產品,是指由一個及以上主險條款費率組成,可以附加若幹附加險條款費率,保險公司可獨立銷售的單元。
本指引所稱保險條款,是指保險公司擬訂的約定保險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權利義務的文本,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指引所稱保險費率,是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收取的保險費的計算原則和方法。
第四條 保險公司是保險產品開發主體,並對保險條款費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章 產品開發基本要求
第五條 保險公司開發保險產品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違反保險原理,不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險公司開發保險產品應當綜合考慮公司承保能力、風險單位劃分、再保險支持等因素,不得危及公司償付能力和財務穩健。
第六條 保險公司開發保險產品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保險利益原則。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二)損失補償原則。財產保險產品應當堅持損失補償原則,嚴禁被保險人通過保險產品獲得不當利益。
(三)誠實信用原則。保險條款中應明確列明投保人、被保險人權利義務,不得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四)射幸合同原則。保險產品承保的風險是否發生、損失大小等應存在不確定性。
(五)風險定價原則。費率厘定應當基於對實際風險水平和保險責任的測算,確保保費與風險相匹配。
第七條 保險公司不得開發下列保險產品:
(一)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合法利益。
(二)約定的保險事故不會造成被保險人實際損失的保險產品。
(三)承保的風險是確定的,如風險損失不會實際發生或風險損失確定的保險產品。
(四)承保既有損失可能又有獲利機會的投機風險的保險產品。
(五)無實質內容意義、炒作概念的噱頭性產品。
(六)沒有實際保障內容,單純以降價(費)、漲價(費)為目的的保險產品。
(七)“零保費”“未出險返還保費”或返還其他不當利益的保險產品。
(八)其他違法違規、違反保險原理和社會公序良俗的保險產品。
第八條 保險公司開發保險產品特別是個人保險產品時,要堅持通俗化、標準化,語言應當通俗易懂、明確清楚,切實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保險產品可以分為個人產品和非個人產品。其中,個人產品是指被保險人為自然人的保險產品,非個人產品是指被保險人為非自然人的保險產品。
第三章 命名規則
第九條 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應當清晰明了,能客觀全面反映保險責任的主要內容,名稱不得使用易引起歧義的詞匯,不得曲解保險責任,不得誤導消費者。
第十條 主險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應當符合以下格式:
保險公司名稱+(地方性產品地域名稱)+主要保險責任描述(險種)+(版本)。
附加險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應當符合以下格式:
(保險公司名稱)+(主險名稱)+附加+(地方性產品地域名稱)+主要保險責任描述(險種)+(版本)。
其中,括號中內容為可選要素。“保險公司名稱”可用公司全稱或者簡稱。“地方性產品地域名稱”是指地方性產品經營使用的行政區劃全稱或者簡稱。“主要保險責任描述”由公司自定,應當涵蓋條款的主要保險責任。保險責任可明確歸類為某險種的,可使用險種名稱。“版本”可以包括適用特定區域、特定銷售對象、特定業務性質、版本序號等內容。附加險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未包含主險名稱的,應包含保險公司名稱。
原則上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不使用個性化稱號。中國保監會對具體險種命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險種分為機動車輛保險、農業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船舶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特殊風險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及其他。不能界定具體險種和明確近因歸屬的保險產品,其險種歸屬為其他。
第十二條 保險產品名稱參照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命名規則,原則上應當與主要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保持一致。保險產品名稱可以在保險公司名稱後增加個性化稱號。個性化稱號字數不得超過10個字,不得使用低俗、不雅、具有炒作性質的詞匯。
第四章 保險條款要求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開發保險條款可以參考以下框架要素:總則、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金額/責任限額與免賠額(率)、保險期間、保險人義務、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賠償處理、爭議處理和法律適用、其他事項、釋義等。
保險條款具體內容可以根據各險種特點進行增減。保險條款的表述應當嚴謹,避免過於寬泛。
第十四條 保險條款總則可以約定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等內容。
第十五條 保險條款的保險責任可以約定以下內容:
(一)損失原因。列明在保險期間內,由於何種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二)損失內容。列明在保險期間內的何種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三)其他費用損失。被保險人支付的其它何種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 保險條款責任免除可以約定以下內容:
(一)情形除外。列明出現何種情形時,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原因除外。列明因何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三)損失除外。列明何種損失、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四)其他除外。其他不屬於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所有涉及保險人不承擔、免除、減少保險責任的條款,應在責任免除部分列明。
第十七條 保險條款的保險金額/責任限額與免賠額(率)可以約定以下內容:
(一)保險金額/責任限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自行確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保險條款約定的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投保時的保險價值。
(二)免賠額(率)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協商確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
第十八條 海上保險的保險條款應當按照《海商法》的相關規定約定保險價值。
第十九條 保險條款的保險期間可以約定明確的期間,也可以約定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二十條 保險條款的保險人義務可以約定包括簽發保單、及時一次性通知補充索賠證明和資料、及時核定賠付等義務。保險人義務具體內容可以根據不同險種情況進行增減。
第二十一條 保險條款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可以約定包括告知義務、交付保險費義務、防災義務、危險程度顯著增加通知義務、損害事故通知義務、損害賠償請求協助義務、追償協助義務、單證提供義務等。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具體內容可以根據不同險種情況進行增減。
第二十二條 保險條款賠償處理可以約定包括賠償責任確定基礎、保險標的損失計算方式、免賠額(率)計算方式、賠償方式、殘值處理、代位求償等內容。
第二十三條 保險條款爭議處理可以約定以下內容:因履行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且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保險條款法律適用應當約定保險合同爭議處理適用法律。
第二十四條 保險條款的其他事項可以約定以下內容:
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後,合同當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保險條款的釋義可以約定保險條款涉及的專業術語釋義。
第五章 保險費率要求
第二十六條 保險費率厘定應當滿足合理性、公平性、充足性原則。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經驗分析和合理預期的基礎上,科學設定精算假設,綜合考慮市場競爭的因素,對產品進行合理定價。
保險公司應當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減少災害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保險公司應當對嚴重失信主體上浮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保險服務。
第二十八條 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費率調整系數組成。厘定基準費率包括純風險損失率和附加費率。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實際風險水平測算純風險損失率,或參考使用行業純風險損失率。
第三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合理確定附加費率。附加費率由傭金及手續費、經營管理費用、利潤及風險附加等組成。保險公司附加費率不得過高而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應當合理厘定費率調整系數,費率調整系數是風險差異和費用差異的合理反映,不得影響整體費率水平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充足性。
第六章 產品開發組織制度
第三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本公司產品開發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產品開發工作的組織機構、職能分工、工作流程、考核獎懲等內容。
第三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成立產品管理委員會或建立類似機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牽頭,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負責審議公司產品開發和管理重大事項。
第三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指定專門部門履行產品開發管理職能,負責產品全流程歸口管理。保險公司產品開發部門應當配備專職的產品開發人員負責保險產品開發、定價、研究和管理等工作。
保險公司相關業務部門可以配置相關人員負責本業務條線產品研究論證和開發管理工作。保險公司各省級分公司可以配置相關人員負責地方性產品研究論證等工作。
第三十五條 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公司的產品開發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保險公司履行產品開發管理職能的部門負責人對公司產品開發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銷售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對產品銷售工作負直接責任。
精算審查人和法律審查人由保險公司內部認定,分別負責產品精算定價審核和條款依法合規性審查,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保險公司可以研究建立產品開發激勵機制,鼓勵業務部門和分公司加大產品研究開發力度,鼓勵產品創新。鼓勵保險公司采取設立保險產品創新試驗室等形式,實行專業化研發和管理,強化保險產品創新能力。
第七章 產品開發流程
第三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產品開發流程,並不斷優化調整。
保險公司在產品開發過程中應當充分聽取保險消費者的意見建議,應當尊重法律審查人和精算審查人的專業意見。保險公司開發保險產品可以參考使用行業示範條款和行業純風險損失率。鼓勵保險公司加強國際保險產品的研究借鑒,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水平。
第三十八條 保險公司產品開發流程應當包括計劃準備、研究論證、條款開發、費率定價、內部論證審核、報送審批備案(註冊)、發布宣傳。
第三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市場需求和公司發展規劃等合理確定公司產品開發計劃,並采取科學的調研方法對市場需求信息、同類產品信息等資料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第四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條款費率開發的研究論證,做好產品開發的可行性分析,準確分析潛在風險,科學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明確產品銷售推廣、承保、理賠等後續各環節經營管理計劃和方案。
第四十一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要求,完成條款費率開發和其他開發要件的編寫工作。
保險公司開發保證保險產品,應當制定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並在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審批備案時提交相關材料。
第四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明晰的產品開發內部審核論證機制。保險公司法律審查人對保險條款的依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並簽字;精算審查人對費率定價和精算報告進行審核並簽字。政策性較強的產品、應當報送審批的產品、行業首創的產品、預計保費收入或保險金額較高的產品、風險較高的產品、風險或保險標的特殊的產品、經營模式獨特的產品等重點產品開發還應當提交公司產品管理委員會審議,並在報送文件中說明。
第四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將開發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報中國保監會審批備案。根據《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自主註冊改革的通知》和《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啟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自主註冊平臺的通知》規定實行自主註冊的產品應當在自主註冊平臺註冊。
第四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要求做好產品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十五條 保險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免賠額、免賠率、比例賠付或給付等免除或者減輕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應當以足以引起投保人註意的文字、字體、符號或者其他明顯標誌作出提示,並對保險合同中有關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後果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夠理解的解釋說明。
第四十六條 保險公司保險產品宣傳應當客觀準確,不得誤導保險消費者。未經審批或註冊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不得宣傳銷售。
保險產品名稱同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不一致的,應當在保險合同和保險宣傳材料上列明適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名稱。
第四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保證保險產品管理,應對保證保險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類型予以明晰,進一步加強對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的提示說明,有效強化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權益保護。
保險公司開展保證保險業務,不得以一年期以內產品通過逐年續保、出具多張保單等方式變相替代一年期以上產品。
第八章 評估修訂與清理註銷
第四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的要求,對當期簽單保費占比在5%以上的在售產品的銷售情況、現金流、資本占用、利潤等進行評估。對上市兩年以內的產品至少每半年評估一次,對上市超過兩年的產品至少每年評估一次。對當期簽單保費占比在5%以上的在售產品,應當對其保費充足性至少每年評估一次。
第四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市場情況、保險消費者反映和新聞媒體報道等,密切跟蹤、及時評估公司條款特別是新開發條款的合法合規性和適應性,對存在問題的保險條款及時修訂,對不適宜繼續銷售的產品及時停止銷售。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經營情況和準備金提取等實際情況,按規定對保險費率進行合理性評估驗證和調整。
第五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每年清理保險產品,對不再銷售的保險產品應當及時註銷。
第五十一條 保險公司應當編寫產品年度評估報告,統計分析產品開發情況、產品經營使用情況、產品修訂情況、產品註銷情況等,提交公司產品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每年三月底前報送中國保監會。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保險產品開發未盡事宜以中國保監會相關規定為準。農業保險(涉農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意外險、健康險及其他險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三條 本指引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本指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在6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中國控制資本外流措施是針對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的,對於合法經營、合法匯出收入的外資企業沒有影響。通過這樣的管理措施,使大家有一個更好的預期,有了更好的預期就能夠控制風險。並表示,開放敏感領域時將先放到自貿試驗區里進行測試。
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答記者問
問:目前中國政府加大力度控制資本外流,一些專家認為,從長期的角度來看,這些措施不利於吸引外資,因為一些外資企業擔憂得到投資回報也不能海外送金,你怎麽看待這些問題呢?
王受文:謝謝你的提問。剛才我講到,習近平主席說了,我們利用外資有三個不變,即中國利用外資的政策不會變,對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的保障不會變,為各國企業在華投資興業提供更好服務的方向不會變。
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的合法利益得到保護,這是法律的規定。他們在中國的合法利益,他們的合法經營行為,比如他們來中國投資,增資或者減資,他們有利潤要匯出,這些都是合法的利益,法律規定不受影響。
剛才你提到中國政府為了控制資本外流,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想你也非常清楚,這些措施是針對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的,對於合法經營、合法匯出收入的外資企業沒有影響。
我相信這位記者應該註意到,12月9日的時候,外匯局專門有一個聲明,凡是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合法的業務收入的匯出,增資減資活動都不會受到影響。我相信通過這樣的管理措施,使大家有一個更好的預期,有了更好的預期我們就能夠控制風險,如果能夠很好的控制風險,中國的經濟就會更好的發展,中國經濟更好的發展,對外資企業來說是有利的,對世界也是有利的。謝謝。
問:第一個問題,王部長您說到,預計2016年全年實際使用外資的水平與2015年基本持平,但是我們看到2015年比上年上漲6.4%,所以我們想請問這個基本持平應該怎麽理解?是也會達到6.4這個水平嗎?畢竟前11個月只有3.9%,離6.4%的差距還是比較大的。第二個問題,剛才您也講了我們吸引外資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擴大開放,我們也看到,接下來要開放的這些行業相當多是敏感性的,包括一些非常規的采礦業,包括電信、教育等等一些非常基礎性的,我想問如何平衡擴大開放跟保障國家安全之間的關系?很多外資也擔心,可能到時候臨門一腳時,還是會被以安全為理由拒絕,您怎麽來看外資的這種擔心?謝謝。
王受文:謝謝你的提問。去年吸引外資的規模和2015年持平,前年增長6.4%,我覺得去年吸引外資可能不會增長那麽多。我們說整體規模基本上持平,也就是增長幅度在百分之零點幾,大概會是這樣的水平,現在的數字還沒有最後出來。盡管如此,我剛才已經講到,我們的結構是優化的,這一點是令我們感到欣慰的。
關於第二個問題,確實在我們進一步擴大開放時,一些敏感行業也會進入到開放的領域。我們講,現在改革開放進入到深水區,你講得非常到位,在開放的時候我們要確保既對外開放、吸引外資,同時也要確保安全可控,確保風險可控,這是底線。怎麽來做到兩者的平衡呢?因為中國是一個非常大的經濟體,中國政府采取的措施,前不久大家可能看新聞也看到了。習近平主席專門對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有一個重要的指示,他在指示中講,建設上海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一項戰略舉措。這個戰略舉措是什麽意思呢?在這些敏感領域開放的時候,我們先放到自貿試驗區里進行測試,如果測試效果很好,放寬了準入,市場主體發揮了作用,推動了經濟的發展,同時風險可控,那麽我們就進一步在全國推廣。如果風險比較大,風險不可控,或者開放會影響到國家安全,我們就會在試驗之後給它緩一段時間來考慮擴大,或者再做一些調整。
國家安全審查在全世界都是一個慣例,我們發展經濟不能夠損害國家安全,這也是國際上共同的認識,我們通過自貿試驗區的壓力測試,通過進一步完善我們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我相信我們能找到一個比較好的平衡。謝謝。
周三,人民幣中間價報6.9235,上一交易日中間價6.9234,16:30收盤報6.9242,夜盤收盤報6.9245。
1月10日,在岸人民幣開盤小幅上漲,離岸人民幣則回吐早間升幅轉跌。
瑞穗銀行外匯策略師KenCheung表示,昨日中間價略強於其預期的6.9311,CNH的下跌主要因為離岸流動性放松。
高盛認為,自美國大選以來,中國政府比之前更加傾向於人民幣走強。招商證券認為,美元指數短期見頂回落,春節前人民幣有望走強。
當前離岸人民幣走勢有趨穩的態勢,多數分析師仍看跌人民幣走勢。分析師指出,如果中國貨幣層沒有重大的政策變動,投機因素或仍決定人民幣後市前景的發展。
交易員表示,市場情緒趨於穩定,受美元指數調整影響,日內購匯需求有所放緩。而離岸匯價持續高於在岸,仍會阻止投機操作。短期貶值預期分化,匯價或將雙向波動。
截至目前,離岸人民幣兌美元報6.9120;在岸人民幣兌美元現報6.9222。
亞太早盤,美元指數報102.08。分析師指出,美元指數從去年12月15日以來一直以寬幅調整節奏運行,在對調整區間形成突破之前,美元指數未來運行過程中仍有反複。受到中期漲勢的推動,預計美元指數經過連續的調整之後突破區間上沿上行空間進一步打開。
如何評判當前樓市?在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後,國內房地產未來應如何發展?
1月22日,由中國城鎮建設發展中心、中國城鄉統籌科學發展工程辦公室、中國房地產業協會經營管理委員會聯合主辦,深圳東方寶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萊陽中房聯合置業有限公司承辦的“中國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高層論壇”在山東省煙臺市萊陽(縣)市舉行。
國務院參事任玉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雲春、全國工商聯原副主席王治國、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等房地產專家,萊陽市政府官員,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投資商參加了此次論壇。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國務院參事任玉嶺在論壇上表示,“房地產的第一屬性是居住屬性,而不應該像股票一樣作為投資和投機的工具。”
國務院參事任玉嶺在論壇上講話
任玉嶺在演講中提出,“中央要解決房地產問題不解決腐敗問題,不從打老虎、拍蒼蠅入手很多問題是解決不下去的。”
在房地產要回歸居住屬性,拒絕投機、投資的基礎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雲春進一步提出,“房地產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也是不能閑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雲春在論壇上講話
受實體經濟不振、投資渠道匱乏,以及中國人傳統的為下一代以及下下代準備房產心理的影響,中國人熱衷於買房。然而很多房買了之後卻不去住,造成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2014年曾發布一份報告稱,2013年中國城鎮地區整體住房空置率為22.4%。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間為合理區;空置率在10%~20%之間為空置危險區。
在此背景下,侯雲春提出房子是不能空的,“房地產市場要理性、健康、可持續發展首先需要住房制度的設計,設計是你在哪兒工作、生活,你就在哪兒買房,不要人都不住在北京,買那麽多房子放在那兒閑著,讓在北京工作的人口沒地方住。”
不可否認,由投資、投機性的“炒”房行為引發的一二線城市房價的快速上漲,使得真正有剛需的人群買不起房,成為“社會折疊”的重要因素。任玉嶺指出,“土地從農民手里買過來很便宜,一旦拿到城市就是幾十萬、幾百萬,但這些錢卻沒有回到農民手里。根據統計,每年新畢業的750萬大學生中80%是農民的孩子,新入城的務工人員和大學畢業生他們需要住房但又買不到房,剛性需求被誤讀。”
一方面是在一二線城市實際上需要房的人買不起房,一方面是不需要房的投機者手握數套房,致使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房屋實際利用率低,是對資源的極度浪費。侯雲春更指出“炒房”不僅造成資源的浪費,也是對經濟發展的誤導,“鋼筋水泥不是就根據這個來的嗎?這麽大的產能(浪費)。”
侯雲春認為,要想防治房地產經濟泡沫,做到房子不是用來炒的,“政策和制度設計的關鍵是房地產稅。”
一面是火焰,一面是冰山
相比與一二線城市的“火”,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業面臨的卻是“冰”的狀況。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在演講中提到:“我們現在的樓市是‘冰火兩重天’,應該說區域發展兩極分化、過熱和過冷。一線城市、二線城市,北、上、廣絕對是價格過熱的,同時三、四線狀況是很不好的,應該是過冷的,所以‘冰火兩重天’,區域發展不平衡。”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在論壇上講話
在國家調整經濟結構、著力進行供給側改革、房地產業去庫存的大背景,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業頗為動蕩。一邊是由於盲目開發帶來的大量積壓庫存,一邊是新開工項目資金不足,銀行等正規融資渠道困難,大量從民間舉債,以至於出現房地產企業破產和跑路的現象,最終不得不由政府埋單。
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堅決打擊“炒房”行為外,還提出了“要繼續紮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農民工市民化。”
侯雲春指出,中國處在城市化、工業化快速發展的階段,我們包括常住人口在內的城市化率現在是56.1%,戶籍人口去年是36.5%。按照國家定的“十三五”的目標,城市常住人口的城市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的城市化率達到45%。這樣,每年進城的農民就是2000多萬人,這對城市的住房建設需求巨大。
萊陽市副市長李少偉在論壇上致歡迎辭
萊陽市副市長李少偉在介紹萊陽房地產市場時提到:萊陽房地產市場供需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堅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據悉,萊陽房地產市場目前並沒有出現庫存積壓的問題,而如何激發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的活力真正為新型城鎮化服務才是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
全國工商聯原副主席王治國在論壇上講話
對於三四線城市房地產的發展要一城一策,因地制宜。全國工商聯原副主席王治國認為,“方針政策是就整體而言,把它放到微觀來看,每個城市並不一樣。有些地方庫存在加大,有些地方可能還不夠。特別是城鎮化建設、城鄉統籌、房地產市場三者如何結合?要結合中央指出的房地產發展的總的趨勢,要平穩、健康,適合中國的國情,又適合市場的變化。貫徹中央精神要因地制宜,不同地區應該有所差異。”
中國社會經濟調查中心主任趙仲海在論壇上講話
中國社會經濟調查中心主任趙仲海認為,對於三四線城市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政府要起到引領作用,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擴大市場的開放程度。同時,房地產企業要找準項目、長遠規劃、穩步發展,做到誠信、創新、人才培訓、市場開拓,加強內部管理,這些都是需要我們一個個解決的實際問題。
針對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兩極分化的現狀,彭建國認為要實現房地產健康發展必須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第一個是平穩發展,一定要避免大起大落;第二就是均衡發展,不能說在一二線城市是“洪災”,三四線城市是“旱災”;第三就是理性發展,不要搞投資性的房地產,要把改善性的作為重點發展,因為有利於實現全面小康。
此外,要實現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彭建國認為一定要處理好政府、市場和企業三者的關系。彭建國說:“總體來說市場對資源配置要起決定性的作用,政府要轉變職能、政企分開、簡政放權。特別是在當前實體經濟特別困難的情況下,政府一定要持續減稅降費,要提供優質服務,要改善投資環境,要提高綠色通道。”
自去年股災以來,各界爭論不休。股指期貨是天使還是惡魔,受益者與受損者各執一詞。證監會與中金所一直在研究論證,並向專業人士尋策問計。相比股票市場,股指期貨算是小眾市場,參與者以機構為主,從交易策略到交易者本身,處處透著神秘。在股市瘋長與暴跌之時,期指市場在發生怎樣的故事?
“系統都已經重新測試好了,就等中金所發話了。”在上海某期貨公司從事運營管理的李陽(化名)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隨著股指期貨松綁的呼聲越來越高,他所接觸的不少期貨公司已經摩拳擦掌,而對於李陽本人來說,2015年短暫的股指期貨投資給他帶來了6倍的收益,卻也留下了不小的“陰影”。
2015夏天股災發生時,股指期貨交易被指責助漲助跌,甚至有激進觀點認為股指期貨就是“股災元兇”。當年9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稱“中金所”)祭出史上最嚴的股指期貨限制條款,自此股指期貨成交量一落千丈,避險功能與價格發現功能都名存實亡。
與機構對套保需求的急迫不同,投機交易者一直在“休養生息”。“我們都歇了一年了,”北京一家投資公司總經理告訴《第一財經日報》,作為股指期貨的“老玩家”,對去年股指期貨交易受限並沒有怨言,這一次呼籲期指松綁的也不是投機者。作為套保盤的對手盤,投機者往往是“牛市多掙錢、熊市多賠錢”,股災時恰逢限制股指期貨,客觀上為投機盤免了一災。
5178,掉頭向下
2015年6月12日,周五。這一天A股全線上沖,上證指數一度站上5178.19點,這也成為本輪牛市轉熊的拐點。受監管層進一步清查場外配資刺激,股指掉頭向下。因場外配資早有風險提示,當時誰也沒料到,一場持續近半年的股災就此爆發。
而早在4月份,作為股指的先行指標,股指期貨就已經透露出危險信號——投資者急於換手,交易量連創新高。自2014年底開始,上證指數從3000點不斷上漲,到4月24日沖上4500點。這一天,股指期貨主力合約IF1505合約收盤報4722點,漲0.04%,全天成交141.1萬手,持倉10.09萬手。
風險苗頭初現,但誰也不想打破“牛市”的幻想。股市資金結構持續惡化,到5月21日,滬深兩市融資余額高達20057.39萬元,首次突破2萬億元,再創歷史新高。
“資本市場作為一個生態環境,需要加減乘除,減法就是做空,乘法就是杠桿,除法就是反向對沖各種因素。”前述投資公司總經理對記者解釋稱,股指期貨能夠快速反映市場供求的微弱變化,能夠幫助現貨市場價格更快速地回歸到應該的位置,表現出來就是期指領先股指,有明顯的信號作用。
上證指數用1個月時間從3500點漲到5000點,又用1個月時間從5000點跌回3500點。伴隨大盤暴跌,A股市場20萬億市值快速蒸發,投資者忍痛“割肉”,怨聲載道。但更可怕的是,杠桿層層引爆,從場外配資、到場內的融資,再到銀行股權質押,股市流動性匱乏,市場自身調節機能喪失。
2015年7月3日,也是一個周五,上證指數尾盤大幅跳水,當日報收於3686.92點。股指期貨也大幅下跌,其中主力合約IF1507合約收盤報3931.8點,跌3.24%。不過成交量仍然維持高位,IF1507合約全天成交達243.1萬手,持倉13.7萬手。
“股市資金3萬億,投資者自有資金只有5000億,另外2.5萬億資金都是借的。當時公布的數據是場內融資2萬億,場外融資約5000億。有融資就意味著有杠桿,以融資盤跟自有資金對比,整個市場處於5倍融資杠桿之下。”前述投資公司總經理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只要有中級調整,比如指數變動20%,就會引發這2.5萬億融資盤平倉避險,整個市場就可能崩潰。當時的“牛市”是一個建立在5倍杠桿之下的危樓,稍微傾斜,就會倒塌。
指數一路下跌,“股災”的特征已經十分明顯。一直是機構在參與的股指期貨,這時也引發了中小投資者的高度關註。比如有投資者就表示,“憑什麽交易股指期貨需要資金門檻,為什麽不設計迷你期指讓散戶參與交易,散戶也需要套期保值降低投資風險!”
但是股災已經發生,避險還來得及麽?“大家認為指數要跌了啊,咱們都去期指市場開空倉去。這就好比說,一個人在病入膏肓的時候才去買保險,這種擺明就是要讓保險公司賠錢的交易,保險公司是不可能賣保險給你的。”上述投資公司總經理說,當大家對股市下跌形成一致預期之後,特別是已經形成股災的時候,再到股指期貨進行避險,投機盤是不會接的,根本就開不出倉位。就算能開倉,對方也會開出昂貴的價格,讓交易變得很不劃算。
股指期貨市場是典型的“零和遊戲”,有一方贏,對手方就一定輸,有一方賺,對手方就一定賠。而當股災顯現出來的一剎那,價格就會一步到位做出反應,此時再到股指期貨市場開空倉,已經沒有機會。
與此同時還有部分投資者認為,有大資金持有者借助股市動蕩,利用做空股指期貨的手段造成股指大跌、擊垮大盤。一時間,對股指期貨“砸盤”的指控密集出現。
據中金所通報,2015年6月15日至7月3日,股指期貨出現四個新情況。一是交易量劇烈放大,股指期貨三個品種日均成交量達到324.65萬手,較6月份前半個月增長24%。二是期現貨基差及波動加大,個別合約貼水幅度曾一度超過10%。三是以程序化交易為代表的量化交易快速發展,占到總交易量的50%以上。四是股指期貨持倉規模從31.96萬手降到23.7萬手,成交持倉比升至17倍左右。
股指期貨對現貨市場領漲領跌的效應,各方都有共識。爭議點在於是否助漲助跌。中金所對此未做公開表態,但承認當時股指期貨短期投機氣氛有所加劇。為抑制短線過度交易,中金所決定按報單委托量差異化收取交易費用,同時加強市場監管。
避險不能,幹守千股跌停,投資者擠兌式瘋狂逃出,遍地踩踏。市場流動性幾近枯竭,監管層果斷出手,開始指揮巨資救市。
拐點:救市
2015年7月4日,北京陰轉小雨。在證監會所在地金融街富凱大廈,《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見到了前來參加“救市會議”的多家券商董事長、總經理,以及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聶慶平。
時任證監會主席肖剛親自主持了這場長達兩個半小時的討論會,會議效果顯著,包括券商、基金、證金公司在內的“國家隊”迅速集結完成。
當日中午,中國證券業協會宣布21家證券公決定出資不低於1200億元,用於投資藍籌股ETF,並承諾上證綜指4500點以下自營股票不減持。
當日下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就組織數十家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在金融街就救市具體工作進行商討部署。會議一直持續到傍晚,散會後各機構負責人冒雨離開。
7月5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為維護股票市場穩定,證監會決定,充分發揮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多渠道籌集資金,擴大業務規模,增強維護市場穩定的能力。中國人民銀行將協助通過多種形式給予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流動性支持。同日,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於近期在二級市場買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並將繼續相關市場操作。
回憶起上證指數一路從5000點斷崖式下跌至4400點的時候,李陽仍然記憶猶新。他告訴記者,當時輾轉反側,最終下定決心,用計算器將手中所有股票的跌停價計算好,掛單第二天全部“割肉”,隨後他也強迫自己在股指期貨上止損,將手中從最初盈利近200萬到虧損70萬的IC多單出清。
2015年4月16日,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正式上市,投資者入市門檻不能低於50萬元。在這兩個品種之中,中證500指數成分股又為500只小盤股,成交活躍波動較大,為做短線交易、高頻套利、算法交易提供了更優越的品種標的。“我就在中證500上市沒多久後開了戶,但當時股市長的正好。”李陽告訴記者,他最初開通股指期貨投資賬戶不過出於本能的“萬一”。
實際上,在中證500股指期貨上市上市前後,A股牛途正旺,“千股漲停”屢有發生。“當時股市呼呼呼地長,幾乎沒人能抵抗它的誘惑,但期貨做久了總會本能的想,想如果跌下來不就虧大了,需要對沖風險。” 在開通股指期貨賬戶時,李陽正以兩融加杠桿買入股票,並未著急下手股指期貨,而後5月IC主力接連大漲讓他安耐住不住,才增資賬戶至百萬開始“試水”。
“在很短的時間,當時IC主力從8000點就漲到了10000點,這意味著如果一百萬下去,兩三天說不定就能翻倍了。”李陽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增資賬戶後他選擇了謹慎做多,下了若幹首多單,但由於沒有及時出貨,到6月股災開始,A股開始排山倒海勢下跌,做多儼然已是“螳臂當車”。
但就在李陽剛剛清倉後,7月初國家隊入場救市,三大期指指卻單邊暴跌。“當時整個市場都在賣,情緒很恐慌,記得非常清楚是7月3號探底,跌到一定區間。我把本金加上之前的一些浮盈全倉IC做空了。”這一次“all in”對於李陽來說稱得上是一次賭博,他並未停留太久,在IC主力跌到6000余點後即選擇賣出,最終獲得6倍收益。
“那段時間整個人都非常緊張,看著盤心跳手抖,一收盤整個人感覺都要暈過去了,一天都非常焦慮。”在李陽看來,2015年的股指交易他不過僥幸贏了一把,當時整個市場產生讓人恐慌的多空力量比,並非正常狀態。
“中證500非常活躍,對於我們做交易非常合適,開了之後我們就投入了大量資金去做了。”上海某期貨私募董事長周奇(化名)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6月之前,公司的產品收益都相對較高。一切的轉折點開始於7月初國家隊救市。
“當時,國家隊大筆資金救市,我們也參考了香港1997年的救市,判斷A股可以救起來。”在做出這樣的判斷後,周奇和他的團隊開始響應國家號召救市,大筆資金做多。 但是隨後的局面超出了周奇的想象,7月後期指斷崖下跌,其公司發行的產品出現了嚴重損失,基金產品凈值大幅縮水,甚至出現了爆倉。
不過,在周奇看來,爆倉並非股指期貨的錯,他並不同意股指期貨是股災元兇的說法。“主要還是我們交易策略上出現了失誤,才會有慘痛的損失,對於股指期貨我們依然對松綁很有期待的。”在周奇看來,作為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貨本身並沒有錯,關鍵是如何進行有效的監管,以及合理的參與。
第一波救市措施對市場起到穩定作用,但是市場拋壓太大,2015年7月8日股指再次暴跌5.9%,盤中跌破3500點,報收於3507.19點。在“A股保衛戰”72小時、戰況頻頻告急之時,央行、保監會、國資委、財政部陸續表態,宣布加入“護盤者聯盟”。
一方面向市場“註水”,維持流動性;另一方面,全面“降噪”,維護市場信心。面對投資者爭議,中金所再次出手收緊股指期貨規則,表示“旨在抑制過度投機交易,加大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力度”。一是差異化收費標準, 二是提高市場異常交易行為認定標準。
市場情緒極其脆弱,第一波全面救市之後股指依然未能穩住。8月24日,全球股市同遇“黑色星期一”,滬深兩市大幅低開後,直接跌破多個整數關口。截至收盤,滬指跌8.49%,收盤報3209.91點,創2007年2月以來最大跌幅(2007年2月27日滬指跌8.84%)。上證5個交易日內從3994點跌至3209.9點,跌幅達20.05%。兩市板塊全線暴跌,僅15股上漲,近2200股跌停。
同日,股指期貨三大股指期貨全線跌停,滬深30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IF15 09收於3132.2點,跌10.0%;中證50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IC1509收於6523.6點,跌10.0%;上證5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IH1509收於2005.2點,跌9.99%。
8月25,周二,上證指數一舉跌破3000點,收盤報2964.97,暴跌7.63%。
收緊,再收緊
萬億救市資金入市,股指仍大勢未改。2015年8月25日晚間,終於迎來央行“雙降”——自2015年8月26日起,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存款基準利率分別下調0.25個百分點;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隨著市場情緒在股指期貨市場宣泄,期指交易量持續高位。面對投資者對股指期貨的指責,中金所再次推出“連環套”,持續收緊交易限制。
一是分步提高非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準,自2015年8月26日起從10%提高至12%,8月27日起繼續提高到15%,28日起提高到20%。二是調整日內開倉標準,自26日起單個股指期貨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600手的就認定為“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三是提高日內平倉手續費標準,26日起,將股指期貨當日開倉又平倉的平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一五收取。
三天後,抑制措施繼續升級。中金所決定自2015年8月31日起,對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客戶在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0手的認定為“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二是自2015年8月31日結算時起,將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非套保持倉的交易保證金全部調整為合約價值的30%。
第三波限制措施緊跟而來。2015年9月2日,中金所調高交易保證金、提高手續費、調低日內開倉量限制標準,推出“升級版”限制措施。
自9月7日起,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非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準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準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當日開倉又平倉的平倉交易手續費標準,由目前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十三收取。
自此之後,股指期貨的交易量一落千丈,避險功能與投機功能都大大削弱。即便如此,監管層對股指期貨的限制也沒有停止,2015年10月,中金所發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對程序化交易做出詳細約束。
比如,對一個交易日內出現5次以上每秒申報5筆;每日申報4000筆以上,且存在一秒內在同一期貨品種不同合約上反向開倉的行為;每日申報4000筆以上,且存在一秒內在2個及以上期貨品種上開倉的行為;每日申報4000筆以上,且存在一秒內完成申報並撤單等,中金所都將嚴格限制。
經過半年多上下共同參與的“救市”,股災影響逐漸平複。2015年11月5日,上證指數終於重回3500點。
“股指期貨出問題,中國這一次是第三次,此前美國、日本都經歷過股災之後歸罪於股指期貨並最終論證並非如此的過程。”前述投資公司總經理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股指期貨市場是一個封閉的市場,套保盤願意為避險支付保證金,投機盤為獲得微小波動的機會願意承擔風險,結果就形成一個均衡——套保盤牛市少賺錢、熊市少賠錢,而投機盤就是牛市多賺錢、熊市多賠錢。
而這一輪牛熊轉換,恰好是在牛市末期、熊市初期,投機盤受到了嚴格限制。
“牛市多掙錢的時候我們都趕上了,熊市該我們倒黴的時候,限制措施一出,讓我們揣著錢回家了。”他告訴記者,作為專業投機玩家,他並不急於呼籲“期指複活”,但是從市場發展角度,還是希望能夠建立完善的市場機制,提高市場效率,讓不同利益訴求方能夠以準確的價格各取所需。
創業是勇敢者、聰慧者的遊戲。最終成功成為企業家的那些創業者,無不有“堅韌、拼搏”的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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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創業者,是一個比較微妙的詞。
他們在第一次創業失敗\成功退出\被收購後,繼續開啟自己的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創業歷程。
那些真正有技術、有能力而又堅韌不拔的連續創業者們在投資人眼里都是“寶”。創新工場的李開複博士曾在《財經天下》的采訪中對不同的創業者背景做了選擇,他表示從好感度或者獲投成功率來講,排序應該是:連續創業者、大公司背景創業者、沒有經驗的初次創業者。
與李開複一樣,對連續創業者頗有好感的投資人不少。
但另一方面,在雙創浪潮里難免會出現一些“創業投機分子”,這些人在資本市場火熱的時候也在不斷的拋出故事和概念,用接連一個又一個的創業項目去見投資人,試圖從熱錢里分一杯羹。
在IT桔子的數據庫中,我們將“創業經歷”中關聯的公司大於等於2的創業者做了篩選,並將他們定義為“連續創業者”。數據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IT桔子數據庫收錄的連續創業者數量為4817個,占比同時間內創業者總數的12.4%。
這其中有3654人有過兩次創業經歷,占了該群體的絕大多數;803人有過3次創業經歷;創業5次及以上的人數大幅降低,約有112名創業者有過5次或5次以上的創業經歷;而關聯創業公司最多的一位創業者有過12次創業經歷。
IT桔子將從這些連續創業者中找出一些典型案例進行分析。
同一公司下的多個不同方向的產品,不斷轉型摸索
在有過5次以及以上的創業經歷的人群中,較普遍的現象是他們在同一個註冊公司下,在數年內多次轉型,一些為同行業、同領域的模式轉換,另外也不乏跨度較大的轉型。
來自江蘇的創業者穆某從2009年4月註冊公司,創業做了一個基於LBS的網絡位置服務平臺,該公司無獲投信息,且網站已無法打開。
之後在2011年8月,公司在LBS技術以及此前積累的數據基礎上,做了“與周圍的人分享藏書”的平臺。彼時,移動互聯網初興,人們下載使用APP的習慣並沒有大範圍形成,這種平臺用戶頗難積累。
2012年5月,該公司繼續轉型,他們做了一款基於地理位置的移動社交應用,並帶有一些“大眾點評”的功能社區。隨後公司繼續開發了兩款延伸產品,一款是幫助用戶發現城市特色店鋪的應用;另一款是幫助用戶尋找藏書店,指導大家去哪里淘書的應用。
從這個案例可以摸索到這位連續創業者的兩點信息:LBS定位技術背景、熱愛書籍。他的創業無不是圍繞這兩點進行,但所切入的領域用戶基數小、用戶需求並不強烈,在時間上,搶了“先機”卻顯然是過於早了。
多次出手,到處成功
這些連續創業者中,有些人可以做到在不同的領域創辦公司,而且都能做到“相對成功”。這種幸運的、超能力選手還是少見的。
“雕爺”孟醒可謂其中典範。2009年雕爺創辦漂網科技,主打產品即為知名的阿芙精油,這款年輕的精油品牌迅速成為天貓銷量第一的美妝店鋪。2012年10月,雕爺牛腩開店,以“百萬買得牛腩配方”的故事開始,這家“輕奢”品牌的餐廳迅速走紅。另外雕爺還開了一家烤串店。
2014年里,雕爺幾乎同時做了河貍家美甲和三體空氣凈化器。
目前河貍家已經成功融資到C輪,並將服務項目擴展到全品類的美妝上門服務平臺。它同時是O2O泡沫里活下來的少數公司。而三體空氣凈化器從一開始的“去除車內霧霾”這一個點擴展為了現在的空氣質量解決方案公司。
縱觀雕爺的幾家公司,一個典型的“套路”就是“單點、爆品突破”,再加上雕爺自身的營銷能力,這幾家公司均在初期能夠迅速在同類產品中脫穎而出。至於是否都能做到如阿芙精油一般的品牌化,我們還得看後續發展。
失敗過,再嘗試,數次之後成了
創業是勇敢者、聰慧者的遊戲。最終成功成為企業家的那些創業者,無不有“堅韌、拼搏”的勁兒。
第三種類型的連續創業者應該是投資者最為喜歡的那一類:他們往往有著不錯的學歷或大公司背景,在某一方面有過人的技能,此前有過創業經歷,無論是成敗,當他們要再次創業時,投資人都願意付更多的錢在他們的新項目上。
張一鳴可以作為這類連續創業者的代表。由張一鳴創立或參與創立的公司共有5家,其中2家為其作為創始人創立。
從剛畢業便創辦開發的“IAM協同辦公系統”到作為酷訊的第一個工程師負責產品研發,再到參與了飯否的創辦並經歷飯否的關站。
在飯否被關閉時,投資人找上門來希望出資給張一鳴創立一家房產信息網站,於是2009年張一鳴創立“九九房”,解決人們的租房、買房問題,並成為當時房產類應用第一名。
2011年底張一鳴辭去九九房CEO職位,開始籌備今日頭條。到現在今日頭條以其龐大的用戶量,已經成為聚合類新聞客戶端里不容忽視的應用之一。
我又有了一個Idea
在2016、2014創業熱潮最巔峰時,很多人理解的創業甚至就是做一個APP,我們所收錄到的連續創業者中,不少人即為此類“APP創業者”。
他們往往突然想到或者發現了一個小痛點,便帶著無限興奮迫不及待的找程序員開始做APP。而這類APP通常沒有強壁壘,極其容易被抄襲和顛覆,更要命的是一些匆忙開工的APP根本沒有經歷過種子用戶驗證,老板們認為的需求很快被運營、推廣人員退回來而尷尬收場。
創投市場熱度在2015年下半年極速轉向,並在整個2016里持續“寒冬”,各個壁壘較小的領域在經歷了飽和、泡沫、破滅、倒閉之後,創業融資的門檻提升,這一類別的“連續創業者”快速消減。
連續創業者比初次創業者更容易成功嗎?從概率上講是的,畢竟初次創業者的人數基礎太大。但暫時還沒有數據證實,初次創業者一定不如連續創業者,也許等到這一批移動互聯網公司上市(一個通俗的成功標準)的數量到達一定基數時,IT桔子可以在這些上市公司中分析:第一次創業就可以做出可以IPO的公司的概率有多大?
A股“殼”生態變天,已不再是虛張聲勢。監管新規遏制了市場對“殼”的需求,而IPO自去年起加快審核速度、增加新股供應,進一步壓制了“殼”價值。
近日的三起公告,預演著殼股命運的演變。趙薇實際控制的龍薇傳媒高杠桿收購萬家文化股權,在市場質疑與監管追問中,在今年2月大幅下調轉讓股本和作價。但不久,萬家文化宣布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月,萬里股份歷時一年多的重組終止,搜房網拆分業務回歸A股宣告失敗。因交易設計精巧,西藏旅遊去年公布收購拉卡拉的交易曾被質疑規避借殼,最終也終止了重組。今年3月3日,證監會網站披露了拉卡拉的IPO預披露,公司已轉身沖擊創業板。
三起“殼”交易的背後是一條邏輯清晰、關聯密切的監管新鏈條。自去年起,資本市場迎來一系列重要的監管新政,覆蓋並購重組、中概股、再融資等。新規遏制了市場對“殼”的需求,減少投機套利的空間;通過限制頻繁再融資,進一步清理整頓A股存量市場。與此同時,IPO自去年起加快審核速度、增加新股供應。加大增量,不僅進一步壓制“殼”價值,更重創了高估值泡沫,同時也為殼炒作與瘋狂定增降溫。
監管新政連續打壓“殼”需求
“殼股”當前的日子,一點都不好過。
在此次向龍薇傳媒轉讓股權之前,萬家文化在上市以來的十年間已發起過多次轉型,欲切入礦業、有色、地產、文化等彼時熱門板塊和題材,但相關重組最終多以失利告終,公司近兩年主業也不斷變更。市場已有觀點稱其為“殼王”。去年12月,公司宣布向龍薇傳媒轉讓股權,更強化了市場“炒殼”熱情。
公告發布後僅兩日,上證所問詢函緊隨而至,追問龍薇傳媒此次交易的決策過程、資金來源和後續計劃。伴隨資金來源的披露,龍薇傳媒支付對價的資金中存在高比例借款、質押融資等情況,引發市場對高杠桿收購的爭議。此後不久,由於龍薇傳媒未能按期完成融資計劃,萬家文化2月13日晚公告調整交易方案,大幅下調轉讓股本、交易總作價也從最初的30億元縮水至5億元。公告當晚,交易所再次發函,詢問此次交易變更的詳情,繼續追問受讓股權後的後續打算。2月27日晚,萬家文化公告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在並購重組新規出臺後,股權轉讓就成為了“殼”運作的重要途徑;先轉讓股權,再置入第三方控制的標的資產,成為“類借殼”密道。而在萬家文化此次的交易中,交易所的快速跟進和追問、實質性審核,都顯示著監管力度的又一次升級。
實際上,對於“殼”炒作的監管立場,在去年6月證監會發布修訂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時就已亮明。《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借殼上市行為,全面細化了借殼的認定標準、並留有“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這一兜底協議,這使得借殼重組的認定更為精確,借殼的門檻也大幅提高。上海某大型券商投行部高管表示,並購重組的新規和新政,沖擊了市場對殼的需求。直接劃定了哪些公司不能去借殼、哪些行為會遭關註。
對“殼”股影響同樣關鍵的,還有中概股回歸A股政策的變化。
在2016年5月和9月,證監會方面兩次對外表示,正在對海外上市的紅籌企業通過IPO、並購重組回歸A股市場可能引起的影響進行深入分析研究。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日前在2017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也稱,中概股不回歸“一樣也是服務國家戰略”,並表示“中國資本市場監管標準不比美國等其他市場低”。監管層的一系列表態,被市場解讀為,叫停中概股借殼回歸目前仍沒有松動。
“年內不會看到很多中概股回歸的案例了。”某外資行投行亞洲並購部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介紹,歷經2010年和2015年兩次中概股回歸潮,目前仍在境外未回歸的公司大致分為兩種,即如百度、阿里巴巴之類的超大型企業以及小型企業。二者面臨的不同現狀是,“巨無霸”企業回歸的可能性小,而小型企業回歸的難度大。
“小型海外上市公司回歸,首先面臨的問題是要在A股找殼。但從當前A股的行情來看,殼的市值可能比企業自身還要高。另外,回歸的成本也很高;企業股東需要先拿出現金完成私有化,形成了資金壓力。同時,這類企業回歸後股價表現也存在一定不確定性。”該負責人還強調,對於中概股回歸而言,更重要的原因是監管對此力度的加強。從目前接觸到的海內外市場來看,越來越少的人在談私有化。當前的應對方法,即搜房網回歸時采取的分拆資產、逐步回歸。而隨著萬里股份終止搜房網的借殼重組,這一“變通之道”也前途未明。
作為並購重組新規和中概股新政的呼應,今年2月,證監會調整再融資新規,對頻繁再融資、單筆金額過大的再融資予以遏制。上述投行高管對此表示,定增融資規模近幾年逐年攀高,只是由於投資者對股票的需求強烈,導致股價和整體估值不斷飆升;部分上市後的公司頻繁融資圈錢,主業卻經營不善,這類行為對市場造成不良的示範。
IPO提速重創高估值泡沫
對A股“殼”生態形成致命一擊的,是IPO的提速。從去年底開始,IPO的新股發行和審核速度開始大幅提高,目前保持著較穩定的每周10家至13家左右的核準速度。業內人士預計,伴隨新股發行加快進入常態化,市場整體估值有望逐步下降。
此前數年,市場與監管都患有“擴容恐懼癥”,因擔心股價大幅下跌而讓IPO時開時關。這也一定程度造成“殼”資源稀缺,使炒作不斷升溫。“以前最核心的問題是害怕股價下跌,就不敢發行、不讓其他公司去發展,這個邏輯是錯的。下跌,是因為本身的估值高。”上述投行高管強調。
該投行人士表示,從現有的監管鏈條來看,先壓制住存量公司頻繁再融資的需求、防範繼續圈錢,同時持續增加IPO供給、降低市場估值,這也將進一步給再融資的沖動降溫。而再往資金端追溯,當前整體貨幣政策也有一定收緊,對資金監管和審核力度也開始加大,資管產品去杠桿、去通道的力度不斷升級。
在近期多個會議中,劉士余對此問題也做出明確表態,年內有信心解決IPO“堰塞湖”的問題,打破IPO暫停的“潛規則”。
劉士余稱,沒有IPO數量的提升,資本市場一些醜惡現象難以從根本上解決。“數量上了,殼的價格不就下來了嗎,還炒殼嗎?”他更強調,新股發行會改善市場的平均市盈率,新的公司進來以後就會增加市場流動性、吸引增量資金,增加投資價值,增強全社會信心。
上述投行高管指出,IPO提速也將使得市場整個估值中樞下移,讓市場逐步回到正常。最為直接的體現是,目前IPO有23倍的市盈率限制,新股上市還是會連續漲停,但連續漲停的數量正在逐步減少。在IPO保持當前發行速度的前提下,新股上市後的漲幅是會呈現趨勢性的降低。
更值得註意的是,近期多家曾涉及借殼或類借殼交易的上市公司,在重組新規前折戟失利,但已在不斷加快的IPO快車中找到新出路。
去年2月時,西藏旅遊曾公告以110億元收購拉卡拉100%股權,交易也造成上市公司控股權變更,但由於方案中購買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指標為93.79%、未觸發借殼紅線,因此上市公司堅稱未構成借殼上市。該方案引發業內極大的討論,但最終該起重組仍以終止而結束。證監會今年3月3日,拉卡拉已完成IPO預披露,擬登陸深交所創業板。拉卡拉擬發行不超過4001萬股,將全部用於第三方支付產業升級項目。
延續著做好存量、加大增量的監管趨勢,監管新政還在不斷完善和擴展之中。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姜洋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目前正修改完善退市標準,同時交易所一線監管也需要加強,依法依規,該退市就退市。上述投行高管還指出,未來伴隨新股供給增加,市場也開始關註上市後解禁股減持的問題。但值得註意的是,當前市場擔心對大手筆新規的討論和呼籲都很強烈,亦有傳言稱,未來監管層或出臺減持新規,會對此類隱患進行有序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