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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又一配套規則落地,發行上市制度“戰略性轉向”加速

海外獨角巨頭回歸A股更近了一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日前發布通知,就《存托憑證登記結算業務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下稱《細則》)進行征求意見。這是繼5月11日證監會宣布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之後,有關存托憑證(CDR)落地的第二個配套文件。

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從監管層獲悉,證監會內部有制度推出的具體計劃,接下來還需要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業協會修訂相關規則。待相關配套規則發布之後,企業即可制定申請文件,預計最早6月份即可開始申請試點。

監管層推動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對接新經濟的動作越來越快。如證監會副主席姜洋19日所稱,證監會正推動發行上市制度進行“戰略性轉向”。他說,證監會將“創造條件引導創新企業發行股權類融資工具並在境內上市,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支持作用”。

比照A股

此次所指存托憑證,是指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

中國結算在《細則》中,參照 A 股現行業務做法,對 CDR 各項登記結算業務做出規定,以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值得註意的是,該規則主要是針對創新企業發行 CDR,但同時也為“滬倫通”預留了制度空間。

根據規定,投資者參與CDR的認購和交易等,應當使用A股證券賬戶。 CDR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時,需要全部集中存管在中國結算。CDR需要登記在持有人本人名下,但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登記在名義持有人名下。

CDR可以根據規定進行現金分紅、送股、配股等,但存托人與中國結算之間的資金收付,都將以人民幣完成。另外,結算參與人需要針對CDR交易繳納結算備付金和證券結算保證金。

作為針對新經濟的新制度嘗試,《細則》預留了政策升級空間。“根據市場需求和有關部署,未來可逐步增加對 CDR 特殊公司行為、跨境轉換等相關功能的支持,屆時修訂《細則》或發布專門規定。”中國結算相關負責人表示,需要說明的是,對於 CDR 登記結算業務相關費用,有關項目設置和標準均原則比照 A 股設定。

其中,對於 A 股收費標準中原先以面值為計費基礎的收費項目,參考美國存托憑證(ADR)、全球存托憑證(GDR) 等境外存托憑證不設面值的實踐做法,將 CDR 部分登記結算收費項目的計費基礎相應改為“按份數收取”,費用標準實質不變。

6月是窗口期

今年以來,監管層在發行上市制度方面推出多個改革文件,目前部分已經完成征求意見,部分正在征求意見,還有部分即將推出。多個文件都將在6月初完成征求意見。

今年3月30日,國務院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下稱《若幹意見》),要求抓緊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監管規則,穩妥推動試點工作,標誌著CDR正式起航。

同日,證監會宣布對兩個IPO辦法進行修改,發布《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和《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公開征求意見。這兩個文件對新經濟企業“虧損上市”,大開綠燈。目前已經結束征求意見,正在走相關程序,不日即將推出實施。

5月4日,證監會發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即《CDR辦法》),對存托憑證的發行、交易及相關活動提供具體法律依據,打開實際操作的新路徑。

該辦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為6月3日。此前有了解政策制定的相關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征求意見之後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完成後續程序,預計《CDR辦法》最快將於6月份正式發布。

5月11日,證監會宣布為配合創新試點企業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部分條款,這也是證監會推出的首個CDR配套文件。此次修改,對範圍、定價、配售、信披等方面都進行了補充規定。該意見征求意見持續至6月10日,之後證監會將對文件進行修改完善並發布實施。

據前述人士告訴記者,符合條件的境外企業申請發行CDR,需要滿足交易所即將出臺的上市規則的要求,然後提出上市申請,交易所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該人士還投訴,CDR的交易,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做市商交易方式。

值得註意的是,CDR政策並非證監會正在力推的唯一發行改革。“戰略性轉向”支持新經濟,還需要推動創新企業“虧損上市”、垃圾股退市,以及A股納入MSCI、H股全流通、資本市場對外開放,這都是對證券市場基礎制度的突破和完善。CDR改革的快速推進,或許恰恰是推動IPO制度艱難改革的一個有利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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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角獸”回歸腳步臨近,滬深交易所CDR試點準備就緒

資本市場的新一輪改革開放正在逐漸成勢,擁抱新經濟成為其最核心的關鍵詞。

5月29日,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副主席方星海分別在北京、上海出席論壇並發言,上海證券交易所副理事長張冬科、深圳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李輝也在北京介紹了最新的改革進展。

“過不了多久,境外上市的紅籌科技公司將在滬深股市發行CDR(存托憑證),促進中國科技企業與中國資本更好地結合。”方星海稱,證監會正在加緊工作,爭取年底前推出“滬倫通”首款產品。他表示,從產品、投資者、中介商、資金流等各個方面看,可以說,一個全面開放的中國資本市場已見雛形。

據張冬科介紹,交易所在證監會部署下,已經做好了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CDR試點的各項工作。交易所與相關企業已經進行了對接,在證監會新政實施細則頒布之後,交易所就會具體推進試點工作。

證監會5月4日發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到6月3日。接近監管層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待征求意見截止,修改報批後就會對外發布。

包容性試點

“獨角獸”回A股的制度條件正在逐步完善。

從國務院轉發創新企業IPO或CDR試點若幹意見、證監會修改兩個IPO辦法、公布CDR發行與交易辦法內容,再到證監會修改證券發行承銷辦法、中國結算公布CDR結算業務細則,接下來的規則制定,將主要集中在滬深交易所。

“大家知道,3月份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這是創新企業試點的新政。”張冬科認為,創新試點集中在互聯網、大數據等七個領域,針對已經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還沒有上市的紅籌企業和境內的創新企業、以及境內的創新企業,需要註意的是,試點的政策含義包括三個方面——包容性、速度快、數量有限。

無論是CDR試點還是創新企業IPO,都是資本市場擁抱新經濟的具體體現。隨著行政審核權、監管權力逐漸下放,滬深交易所也在為爭取到更多新經濟企業而“摩拳擦掌”。

上證所層面,目前上市企業1936家,基本覆蓋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和大部分行業龍頭,但交易所也在試圖吸引更多新經濟企業登錄主板市場。當前上證所的改革動向主要是“新藍籌”行動,即“新經濟+藍籌”。該行動目標是吸引三類企業,一是傳統產業優化升級企業,二是新經濟企業,三是高技術企業。

深交所層面,目前上市企業2114家,按照交易所口徑,屬於高精尖產業的占到一半,市值約11萬億。當前深交所正在全面深化“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2.0”,與科技部等單位合作,聯合20家創投機構成立創投聯盟,與地方政府合作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培育創新企業。

“深交所將深入調研、充分準備,積極推動並全力配合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李輝說,將不斷完善制度供給,著力吸納一批符合國家發展戰略,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精尖企業登陸深市。

監管警示“價格泡沫”

改革是有風險的,穩妥起步尤為重要。當改革與開放相疊加時,機遇更大,但挑戰也更大。目前,資本市場的全面開放已經啟動,除此前已經推出的原油期貨、鐵礦石期貨國際化以及滬深港通擴大額度之外,接下來還有更多開放舉措即將落地。

包括,首批234只A股即將正式納入MSCI指數;首次允許外方在合資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中擁有51%的股份;允許外方在合資期貨公司中擁有51%股份的規定已公開征求意見,即將生效實施;第一只H股全流通試點正在實施,即將完成。再加上CDR試點、“滬倫通”啟動,全面開放的資本市場正在形成。

隨著開放加深,中國經濟地位和人民幣國際重要性的不斷上升,今後一個時期,外資資產配置流入增加將是一個常態。

“這樣的情況下,保持金融穩定最重要的是要維持金融市場的穩健,確保各類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券、貸款、衍生品等,不形成價格泡沫。”方星海在第15屆上海衍生品市場論壇上表示,金融市場穩健,一時的跨境資本波動就不會形成持續性的浪潮,對金融體系的擾動就是暫時和有限的;反之,一個小小的意外事件,就有可能摧垮建在沙灘上的一座大廈。

方星海有關價格泡沫的表述引發市場關註。同日,上證所第八次會員大會也透露出類似態度,稱“強化市場重大系統性風險預研預警預判,堅決防止股市大起大落、暴漲暴跌”。

對此市場有觀點認為,監管可能會整體降低風險容忍度,對包括股指在內的資產價格進行施壓;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監管層采取手段防止形成泡沫,應該是就事論事,針對單個風險事件加強監管。

一位券商首席宏觀分析師對記者表示,股指漲跌是正常的,當前股指整體也處在低位,打壓股指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但預計監管層會對市場違法違規的監管會加強,對各類炒作也會加強監控。不過他也認為,近期各項改革、開放政策將要陸續落地,為了防範股市可能出現的風險,監管層在提高對價格波動的關註度。

上證所在提到強化風險預判時稱,要深化落實交易所一線監管主體責任,加大以充分信息披露為核心的上市公司監管、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自律監管,和以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為重點的市場監察力度,強化市場重大系統性風險預研預警預判,堅決防止股市大起大落、暴漲暴跌,確保資本市場行穩致遠。

深交所29日也表示,要完善監管規則制度體系,強化日常監督檢查,推進“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行為監管模式落地,

“證監會始終將繼續加強交易所一線監管,大力推進賬戶實名制,”閻慶民在北京金融街論壇上稱,證監會將全面強化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管,保持稽察執法的高壓態勢,嚴厲查處內幕交易、虛假程序、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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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CDR前,中概股回歸都經歷了什麽?

實際上,廣義來說香港和美國均是中概股上市的最主要市場,但當人們談及中概股時,更多想到的是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Wind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球共有中概股公司834家,其中在香港上市的有608家,在美國上市的141家,合計共占整體中概股公司數量的90%。在141只美股中概股中,選擇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最多(占比66%),另有31%的公司在紐交所上市,3%的公司在美國交易所上市。

中概股赴美上市的主要原因是美股上市制度相較於A股以及港股存在優勢。簡而言之,相對A/H兩地市場,納斯達克和紐交所對於企業盈利的要求更加寬松,上市審批流程更高效,並接受“同股不同權”,保護了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另外,此前中美股市在估值角度上存在較大差異,科技股尤其受到資本追捧。2014年中國企業“出海”集中爆發,一年中包括阿里、京東、新浪在內的中概股巨頭紛紛赴美上市。

截至2018年3月26日,納斯達克金龍指數(Halter USX China Index)的成分股總計71只,如百度、京東、網易、新浪微博、京東、攜程、新東方、好未來等都在其中,而在美發行ADR(美國存托憑證)的中國石油、中國移動、中國石化、中國人壽、中海油等大型企業也包括在內。

光大證券海外市場研究團隊指出,從市值的總規模看,中概股已經占整體(A+H+中概)流通市值的8%,且美股中概股TMT行業的占比遠大於A/H市場。

細分來看,中國企業境外上市結構主要分為三種類型,H股模式,紅籌模式和VIE(可變利益實體) 結構。H股模式是境內註冊的實體企業直接向境外投資者發行人民幣或外幣普通股,主要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紅籌模式指中國企業的控股公司在境外,運營實體在境內。而VIE結構是紅籌模式的變種,和紅籌一樣,上市主體和中間控股公司都註冊於境外,其核心在於在境內設立純內資公司作為所謂經營主體,上市主體通過境內各子公司控制境內的經營主體。

VIE結構的企業獲準上市後,可選擇兩種方式發行股票,第一是直接在美國公開發行普通股,第二是發行ADR。以百度為例,其2005年采取VIE架構於納斯達克上市,上市主體為在開曼群島註冊的公司baidu.com.Inc,控股國內子公司百度在線,從而協議控制國內運營主體北京百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雖然赴美上市在程序和細則上存在優勢,2015年中概股由於在美價值不受認可、屢遭誠信危機、A股高估值誘惑等原因紮堆回歸。據了解,通常情況下,中概股想要回歸國內市場,需要經歷三個步驟:私有化、拆除VIE結構、境內上市。

若以回歸A股為終極目的,則上市路徑具體又可分為:私有化退市+獨立上市(IPO)、私有化退市+借殼上市、A股上市公司收購境外公司部分股權以及尚未落地的CDR。

君合律師事務所資本市場組合夥人馮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相較於以CDR的形式回到A股,這些方法回歸不僅耗時長且代價貴,還背負著在協議期內必須完成上市的條件約束。“中概股拆除VIE結構並不容易,對企業而言私有化成本也高。在維持現有架構的情況下,是否能符合A股上市的條件也是關鍵。”

一般來看,VIE拆除後回歸A股上市的整個過程涉及多方利益、過程繁雜、等待IPO或尋找殼資源耗時長、成本較高且風險較大,需要2~3年甚至更久的時間。

作為中概股回歸A股的首個案例,分眾傳媒“回鄉”之旅耗時長達5年,向後來者打造了“私有化退市+借殼上市”的教科書式模板。分眾傳媒的VIE架構拆除工作始自2010年,當年8月及2014年12月,分眾傳媒的相關主體分兩次簽署VIE協議終止文件;2015年1月,江南春將其持有分眾傳播85%的股權轉讓予分眾數碼,分眾傳媒的VIE架構拆除。換言之,分眾傳媒還未登陸A股就花了4年有余。2016年6月分眾宣布借殼宏達新材,為了在協議期內完成上市,公司迅速切換目標,與七喜控股“閃電牽手”,完成回歸的整體耗時長達近6年。

而暴風科技2010年12月開始著手拆除VIE結構,前後也耗時近一年半,到2012年5月徹底完成拆除工作,2015年3月才在創業板上市,全過程耗時4年有余。

相較而言,通過CDR回歸在手續、時間、保留架構等方面均具有明顯的優勢,且可實現境內外融資, 融資渠道和投資者多樣化。馮誠認為,在含有VIE協議控制或同股不同權的中概股公司回歸A股的具體規則尚未出臺前, CDR提供兼顧企業需求和法律監管要求是很好的過渡和選擇,為那些希望最終實現真正回歸A股的公司提供了解決法律和技術問題的工具。

馮誠透露,據其所知,目前有意向準備申請CDR的公司就不少於10家。談及回歸CDR以後的難點,馮誠坦言還是兩地信息披露的不對稱性,雖然對發行CDR有興趣的中概股公司不少,但是能夠滿足CDR發行條件的公司並不多,未來CDR股價會受到來自兩地市場突發事件、匯率波動影響也是公司和投資者們需要給自己提前打好的預防針。

瑞銀證券中國首席策略分析師高挺預計,部分在香港和美國上市的科技巨頭將被納入此次CDR試點之列。試點方案的推出或將提升相關股票估值,並在短期使A股市場流動性承壓。因為如果中國四大互聯網巨頭各自發行相當於其當前總股本5%的CDR,或將募集約550億美元,相當於2017年A股市場通過股權融資籌集的資金總額的21%。此外,還可能引發部分估值過高的創業板公司(尤其是那些估值昂貴但盈利增速較低的)的拋售。高挺表示,CDR的推出或還將減弱香港交易所最近推出的同股不同權改革可能帶來的積極影響。

基於外匯限制原因,目前適合發行CDR的主體包括境外上市中資公司(香港紅籌股、美國或其他市場的中概股);已搭建境外紅籌架構,擬在境外上市,還未上市的中資公司;以及在國內擁有較多投資項目的外國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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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回歸新路徑:CDR落地日近

在港交所大刀闊斧開展發行制度改革之際,A股市場也有新動作。3月30日,CDR(中國存托憑證)試點正式官宣,明確符合條件的“獨角獸”公司可選擇CDR或IPO方式回歸A股。

隨著5月21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發布《存托憑證登記結算業務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下稱《細則》),市場參與者正感受到CDR落地越來越近。有消息稱,百度已經選定華泰證券,網易選定了華泰證券和中信證券擔任保薦機構。日前小米集團向港交所遞交招股說明書,阿里巴巴、京東等互聯網巨頭被紛紛猜測有望年內“回歸”,更是引爆熱點。

市場觀點認為,未來CDR的落地將解救因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以及中美兩地交易時間的不同等而受困擾的中國投資者,年內或有2~3家符合要求的公司發行,預計初步融資規模將達1700億~3500億元。

CDR腳步臨近

實際上,繼3月底發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後,證監會就緊鑼密鼓開展行動,為CDR發行鋪路。

5月4日,證監會宣布就《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為6月3日,預計《管理辦法》最快將於6月份正式發布。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從監管層獲悉,待相關配套規則發布之後,有發行CDR意向的企業即可制定申請文件,預計最早6月份即可開始申請試點。

值得註意的是,試點企業境內上市方案不僅適用於境內註冊的未上市企業,也適用於未上市的紅籌企業(指註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企業)。這是紅籌企業首次被允許在境內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5月29日在出席第15屆上海衍生品市場論壇時表示,過不了多久,境外上市的紅籌科技公司將在滬深股市發行CDR,促進中國科技企業與中國資本更好地結合。

此外,證監會放寬了試點企業在境內上市的監管要求——只要在上市前充分披露,試點企業可以采用VIE架構和多層股權結構。證監會同時還免除了對試點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連續三年盈利的要求。

證監會表示,中國存托憑證的持有人依法享有存托憑證代表的境外基礎證券權益。不過,證監會尚未公布有關CDR發行模式的細節,存托憑證與基礎證券之間轉換的具體要求和方式也將由證監會另行規定。

瑞銀證券中國首席策略分析師高挺認為,CDR有兩種可能的模式:“發行新股”或“掛牌”的模式。前一種模式下境外上市公司可以向內地投資者發行新股(CDR)(類似於增發)進行再融資;而後一種模式下並沒有新股發行,CDR有點類似於一個以境外上市股份為基礎的境內交易衍生金融工具。這兩種可能的模式並不相互排斥。

5月11日,證監會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部分條款,並公開征求意見至6月10日。

《辦法》的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將試點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納入《辦法》適用範圍;2)允許發行規模2000萬股(含)以下的企業也可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不限於直接定價;3)規定對網下配售的股份可根據需要靈活設定鎖定期,設鎖定期的股份不參與向網上的回撥,同時允許發行存托憑證的企業根據需要向戰略投資者進行戰略配售和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減少對市場的沖擊;4)明確未盈利企業估值指標的信息披露要求,應披露市銷率、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估值指標,估值體系更加多元和合理。

而5月21日公布的《細則》作為CDR重要的配套措施,對CDR各項登記結算業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細則》針對CDR所涉及的證券登記、存管、結算等具體業務給予明確規範的同時,還考慮兼容“滬倫通”業務模式,為“滬倫通”預留了制度空間;明確暫不辦理存托憑證的質押登記業務,以及稅費收取和證券結算風險基金計提的具體問題。

除了上述公布的細則外,CDR其他相關系列規範性文件正在制定中。

預計初步融資規模超千億

今年以來A股市場新股的審批、發行節奏和量級與去年相比有所放緩。根據Wind統計,審核方面,2017年4月首發審核50家,通過率82.0%,2018年4月首發審核19家,通過率57.9%;發行方面,2018年4月IPO首發9家,募集資金57.7億元,分別同比下降了76.3%和72.3%。

中信建投分析師陳萌認為,存托憑證的發行對於二級市場新股供給將形成顯著增量貢獻,特別是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行業的優質獨角獸企業,以及相關產業鏈上下遊的標的。

以往內地投資者受困於QDII額度限制,以及中美兩地交易時間的不同,對美股中概股的參與較少。然而無論從市值占比、市場表現,還是中概股巨頭來看,美股中概股都日益成為投資者不可忽視的重要投資方向。

新時代證券中小盤研究團隊認為,允許CDR進行戰略配售與采取超額配售選擇權對穩定二級市場具有重要意義,有利於A股市場平穩地接納以CDR回歸的紅籌企業,是為創新企業境內上市做出的適應性改變。

國金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李立峰表示,預計年內首批試點發行1~2家(市場預期阿里巴巴、京東的可能性較大),融資規模500億~1000億,發行時間或在今年三季度末或四季度。

國信證券分析師董德誌則認為,年內或發行2~3家,目前符合要求的公司共有BAJT 和網易5家互聯網巨頭,市值約7萬億元,按照2.5%~5%的融資比例進行測算,預計CDR初步融資規模達到1700億~3500億元,約占當前A股總市值的0.3%~0.6%。此外,對於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國信證券篩選出共29家符合標準的公司有望發行CDR或IPO上市,市值約2.7萬億元。

由於IPO準備時間成本較高,且估值指引於7月1日起開始實施,估值規範應用時間相對較晚,董德誌預計CDR和IPO融資將分步驟進行,融資節奏會“先CDR後IPO”。

恒大集團首席經濟學家任澤平5月28日研報指出,結合考慮大概率發行CDR及潛在滿足CDR發行條件的企業,如果所有試點企業在1年內完成回歸,預計CDR業務將在2018年為券商行業帶來的平均凈收入、平均凈利潤分別為97.96億、51.37億元。

光大海外策略陳治中表示,CDR改革給予了內地投資者投資美股中概巨頭的機會,同時也代表著一個更加開放的態度和方向。實際上,無論是A股還是港股,政策的制定者們正在積極“求變”。

4月24日,港交所正式公布經修訂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新上市規則在4月30日生效,不僅為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發行人的上市合適性提供了具體指引,還提出接受同股不同權的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另外,允許合格發行人在港第二上市。國信證券認為,香港大刀闊斧的發行制度改革或吸引更多優質境內新興企業在港發行上市。同時,新興企業或在港上市後采取發行CDR的形式回歸A股。

市值大於10億美元的中概企業主要以ADR方式上市(資料來源:WIND、新時代研究所)

市值大於10億美元在美上市的“四新”企業共有33家(資料來源:WIND、新時代研究所)

“獨角獸”的蜜糖

今年,證監會明確提出對“生物科技、雲計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四大新興行業“獨角獸”IPO即報即審,深交所、上交所也要對“獨角獸”企業上市開設綠色通道。證監會副主席姜洋5月19日稱,證監會正推動發行上市制度進行“戰略性轉向”。CDR的即將推出,更是進一步為“獨角獸”企業提供了“回鄉的船票”,讓國內的社會資本得以擁抱它們。

5月17日,中國移動董事長尚冰在香港召開的年度股東大會上表示,將考慮通過CDR重新回到內地上市,主要目的是讓9億國內用戶“分享增長的成果”。“我們正在密切關註(CDR機制)。不排除我們的子公司重返A股市場進行IPO的可能性。”尚冰稱,公司將考慮各方的利益,尤其是現有股東的利益,以及公司的長期發展。

國際上對獨角獸的定義標準大致為三點:成立時間不超過十年;獲得過私募投資,且尚未上市;企業估值為10億美元以上。中國的定義除了滿足以上三點外,還需是在中國境內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若企業滿足以上四個條件且估值超過(含)100億美元的則被稱為“超級獨角獸”。

CB Insight數據統計顯示,從2013年至2018年3月,全球共有237家獨角獸企業。其中來自美國的共118家,占49.78%;中國緊隨其後,共62家占26.16%;排名第三和第四為英國和印度,分別有13家和9家。從估值角度來看,在2014年與2015年達到峰值,2018年總體規模為8370億美元。中美兩國之間差距不大並且平均每家企業估值中國遠高於美國。如果按行業來估值,排名前三的為金融科技、電子商務和軟件服務,約占整體估值的45%。

根據《2017年中國獨角獸企業發展報告》,截至2017年底,未在境內外上市且估值達到200億元的“獨角獸”約為29家。其中,融資輪次達到C輪及以上的包括滴滴出行、美團點評、餓了麽、小米、蔚來汽車、口碑網、今日頭條等。新時代證券分析師孫金鉅認為,能拿到C輪融資的企業已具備較成熟且清晰的盈利模式,多數企業在拿到C輪融資以後開始籌備上市,而達到B輪融資的公司中有90%因拿不到C輪融資而陷入資金困境。

這些“獨角獸”各輪融資金額中位數較過去大幅提高,一方面由於目前“獨角獸”各輪融資時間比在美上市“四新”企業晚了近十年;另一方面是因為“四新”企業之間競爭變得更激烈,後進入者面對激烈的競爭,對融資需求大幅增加。然而,從企業成立日到上市日來看:新浪和搜狐成立後分別僅用1.4年和2.4年就實現上市,市值大於10億美元、在美實現上市的“四新”企業平均歷時8.0年,快於A股的電子(10.6年)、計算機(11.1年)、通信(11.2年)等行業的平均水平。

《獨角獸報告》顯示,目前在美中概股共188家,總市值1.77萬億美元,折合11.1萬億元人民幣,相當於A股總市值的19.9%。從發行方式看,有105家企業以ADR(美國存托憑證)方式上市,占比56%;從行業分布看, “四新”企業主要分布在信息技術、可選消費、醫療保健和金融行業,合計占比67%,其他企業主要分布在能源、工業和公用事業等傳統性行業。其中,市值大於10億美元的“四新”企業約為33家,市值合計約8090億美元,並且這些企業在赴美上市前大多獲得過VC/PE機構的投資。

2017年已經上市的中國“獨角獸”企業包括眾安保險、融360、閱文集團、藥明康德、中信建投證券、iReader掌閱科技等。今年3月,尚德機構在紐交所上市,彈幕網站嗶哩嗶哩和視頻網站愛奇藝亦先後正式登陸納斯達克。5月3日,小米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作為今年最受關註的IPO,多家券商對小米的估值超過1000億美元。

截至截稿,2018年已經有超過10家中概股“獨角獸”赴美上市。市場不僅接連傳出螞蟻金服、騰訊音樂、滴滴出行等內地科技巨頭籌備IPO的消息,更有媒體援引知情人士稱,當下至少十數家內地科技公司已就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初進行IPO,與投行人士和潛在投資者進行商討,這些公司總估值約50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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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7月中旬發行CDR?知情人士稱並不確切,只是方案之一

5月31日上午,第一財經向接近小米IPO項目的知情中介人士求證,關於小米7月16日發行CDR、7月17日在港上市一事,時間點並不確切。這只是來自於監管機構及市場各方預估的數個時間點方案之一,最終方案尚未落定。

此前接近小米IPO中介方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獨家透露,眼下保薦人、投行、潛在投資人普遍接受當前估值至少在700億美元,IPO之後短期內小米市值超過1000億美元把握很大。

“雷軍和他的團隊經驗非常豐富,定價時有所保留,這讓大家都有錢賺,也為後面市值管理留下了很大空間。”上述人士稱。

今天下午,小米今天在深圳召開發布會,發布產品陣容從旗艦手機、操作系統、智能電視、智能硬件等空前齊整,被業內認為是IPO前小米業務生態的集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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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小米計劃發行30億美元CDR | 科技早報

ofo大規模裁員?創始人辟謠:無稽之談 有人推動

4日,有媒體稱ofo總部進行大規模裁員,總部整體裁員比例達到50%,裁員涉及ofo全部業務條線,同時管理層劇變,整個海外部門解散。對此ofo聯合創始人於信在朋友圈辟謠稱,這是無稽之談,媒體報道背後是有人推動。

今日頭條:騰訊濫用市場地位

騰訊與今日頭條之戰仍在繼續。今日頭條4日發表聲明稱,自今年3月以來,騰訊公司先後找了諸多借口,如產品bug、閾值等對頭條系產品進行封禁,甚至以監管名義以及動用其旗下安全軟件產品,對頭條系產品進行封禁,在封禁的同時還進行“汙名化”,以達到其有“合理”理由進行不正當競爭的目的。今日頭條舉例稱,騰訊尋找各類借口對頭條系旗下產品進行封禁,並舉出了8個例子;同時,微信出現大量惡意攻擊抖音的內容。

央行:堅決整治金融亂象

央行網站4日稱,近日,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潘功勝帶隊赴公安部,與副部長孟慶豐舉行工作會談。雙方就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打擊地下錢莊及非法外匯交易平臺等有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交換了意見。雙方將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構建監管長效機制,堅決整治金融亂象,維護良好金融秩序。

央行官員:警惕支付壟斷格局

6月1日,由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聯合發布的《中國支付清算發展報告(2018)》(簡稱《報告》)指出,創造1單位GDP對應的支付系統業務規模自2010年以來首次下降,從2016年的68.78下降至2017年的65.46。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強調了監管部門態度:以安全與效率為目標,防範和化解支付服務市場風險,仍將是支付監管的主旋律。這根本上也是為了推動創新。

微軟75億美元收購GitHub

今日微軟正式宣布以75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GitHub,後者在2015年時的最新估值為20億美元。GitHub是個廣受軟件開發人員歡迎的平臺,允許編程人員共享代碼和協作。

傳小米7月港交所掛牌

據香港經濟日報消息,小米上市進入關鍵進程,市傳將於周四(7日)進行上市聆訊,最快月底招股集逾70億美元(約546億港元),部署7月上旬掛牌。除在港上市外,香港兩家小米之家人流超預期,未來將繼續在港開店,並縮短大陸和香港發布新產品的時間差距。除自營零售店以外小米初期會於50家3 HK及豐澤門店設立小米專區,未來會再擴大。

深圳5月份暫扣萬余輛共享單車

南方都市報4日報道稱,深圳集中半年時間,在全市範圍內持續開展人行道凈化行動。截至5月31日,深圳共凈化人行道3360公里,除清理掉各種占道設施外,市城管局監察支隊公布,5月全市一共清理409輛占道“僵屍車”,暫扣1萬多輛共享單車。

三星繼承人李在镕周日訪問香港

三星繼承人李在镕周日訪問香港,引發了業內人士對其此行意義的猜測。其中一些人表示他可能正在準備進一步重組工作,以順利完成對三星的接管。據三星相關官員透露,李在镕上周四前往香港與全球商業夥伴舉行會談,不過會談的相關細節尚未公布。

傳小米計劃發行30億美元CDR

4日,知情人士透露,小米計劃通過在中國大陸出售其股份來籌集100億美元IPO的30%資金,同時在香港發行剩余股份。公司此前預計通過單獨在香港上市籌集約100億美元資金,如此規模IPO將成為近四年來全球最大的上市規模。該知情人士表示,小米很可能會成為第一批於海外上市之科技公司又在中國通過所謂的發行中國存托憑證(CDR)以實現二次上市的公司。

騰訊殺入基金代銷業務

在獲得基金銷售牌照近6個月後,騰訊旗下的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騰安基金終於正式進軍基金第三方銷售江湖。據中國基金報報道,騰安基金近日與易方達、嘉實、富國、招商在內的多家基金公司簽訂代銷協議,並積極招兵買馬,擴充分析師團隊。

研究機構:一季度全球OLED電視出貨量同比大增115.8%

市場研究機構IHS Markit不久前發布了一季度全球電視出貨量狀況的報告。報告顯示,今年一季度全球電視出貨量為5060萬臺,同比增長了7.9%。其中OLED電視今年一季度的出貨量約為47萬臺,同比增長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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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規則“打包”出臺,證監會將嚴控籌資規模和發行節奏

A股迎接“獨角獸”萬事俱備。6月6日深夜,證監會正式發布實施《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CDR辦法》),同時還發布了IPO辦法等另外8個配套規則。這一系列制度的發布實施,為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做好了制度安排。

監管層推進CDR的節奏空前快速。《CDR辦法》5月4日開始征求意見,6月3日截止。而在6月4日舉行的證監會2018年第4次主席辦公會上,該辦法就獲審議通過。證監會主席劉士余6月6日簽發了第143號主席令,宣布正式發布實施。這與以往征求意見後需一周左右完善期的慣例,有明顯不同。

值得註意的是,首批6只“獨角獸基金”也於6日正式獲批,上限規模總計可達3000億。而對於CDR發行之後可能對A股流動性形成的壓力,監管層也考慮在內。

證監會晚間明確表示,將嚴格掌握CDR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

申報材料要求明確

CDR申請可以著手了。從證監會晚間公布的規則來看,涉及到發行申請的標準都已經明確,上市安排也有章可循。

除《CDR辦法》外,證監會還同步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下稱《IPO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下稱《創業板IPO辦法》)。修改之後,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新試點企業,不再適用有關盈利及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發行條件。

此外,同步發布的還有《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並上市監管工作實施辦法》、《中國證監會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3號——試點紅籌企業公開發行存托憑證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點紅籌企業公開發行存托憑證並上市申請文件》、《保薦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盡職調查工作實施規定》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2號——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特別規定(試行)》,上述規則即日生效實施。

“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創新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是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舉措。”證監會稱這一系列制度的發布實施,既為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做好了制度安排,也有助於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健全資本市場機制,發揮資本市場投融資功能,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

多舉措防範風險

CDR作為一個創新品種,無論是發行主體、發行規模還是發行方式,都頗受爭議。其中備受擔心的兩個問題是,巨大融資是否會對A股形成抽血效應,海外紅籌企業本身是否存在風險。

記者註意到,證監會在發布規則的同時,還從多個方面表明將對風險進行防控。

一方面,證監會設定嚴格的試點企業選取標準和選取機制,擬參與試點的創新企業,經具有經驗的保薦機構本著勤勉盡責的原則,全面、審慎核查後,認為完全符合試點標準、發行條件和各項信息披露要求的,可以向證監會提出納入試點和公開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的申請。

證監會稱將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要求,督促企業和中介機構對投資者切實負責,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強化試點企業上市後的持續監管。

另一方面,證監會對保薦人提出更高要求。修改盡職調查規則,要求保薦人在進行保薦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的盡職調查時,要提高工作質量。證監會還明確了保薦人對創新企業特殊情況的盡職調查規則, 要求保薦人要確保盡職調查要求、質量不降低,要確保依法紮實穩步推進試點。

值得註意的是,證監會還特別強調稱,將嚴格掌握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審慎報價。”證監會稱,希望市場各方理性投資,不要跟風炒作,共同推進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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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基金拿到批文,最快將於下周發行

獨角獸批文下發。

第一財經了解到,6月6日下午,華夏、招商、南方等6家基金公司拿到了證監會下發的《關乎準予XX3年封閉運作戰略配售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註冊的批複》。

證監會表示,同意上述基金管理人註冊3年封閉戰略配售基金,基金類型為契約開放式。

5月29日接受材料,5月31日被受理,6月6日,6家基金公司的封閉3年期戰略配售靈活配置混合基金就正式獲得批文,可謂 “閃電速度”。

這意味著首批以戰略配售股票為主要投資標的的基金即將面市,這些基金可投資以IPO、CDR(中國存托憑證)形式回歸A股的科技巨頭。據悉,其中一只戰略配售基金將很快啟動發售,預計最快6月11日投資者就可以開始認購。

業內人士分析表示,隨著市場的發展,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新經濟企業將越來越多選擇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戰略配售,伴隨著海外中概股回歸A股,戰略配售也可能成為越來越多創新龍頭企業的選擇。而對於獨角獸基金的風險,有業內人士也認為要持續關註,一是封閉期限,一是投資標範圍的局限性,這都影響到投資者的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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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首單月底有望過審,3000億基金擬緩解流動性壓力

繼6月6日下午批準6只“獨角獸基金”後,證監會趕在7日零時之前,又打包發布了9個規則文件,其中包括《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CDR辦法》),CDR正式開閘。

7日下午,小米透露消息稱,正在準備材料即將遞交申報。CDR第一單呼之欲出。第一財經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獲悉,6月底之前CDR第一單有望通過審核。

監管層推進CDR的節奏空前快速。《CDR辦法》5月4日開始征求意見,6月3日截止。而在4日舉行的證監會今年第4次主席辦公會上,該辦法就獲審議通過。證監會主席劉士余6日簽發了第143號主席令,宣布正式發布實施。這與以往征求意見後需一周左右完善期的慣例,有明顯不同。

“CDR開閘具有很強的信號意義。證監會連發九文,允許虧損企業IPO或發行CDR,打破了A股多年以來單一發行審核標準的限制,過去必須要求盈利規模的大工業時代的審核邏輯,終於取得了突破。”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對於提高市場開放度、提高包容性,都有直接意義。

定價是關鍵

CDR是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對投資者而言,未來可以通過投資CDR的方式,分享境外優質科技創新巨頭的發展紅利。

當前,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正處於估值高位。美國正經歷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的9年長牛,道瓊斯指數從8000點一路上漲突破25000點,納斯達克綜合指數也從2009年初的1300多點一路上漲至7600點以上。與此同時,以BATJ為代表的中國科技互聯網公司,股價也一路飆漲,紛紛創出新高。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市場爭議不斷——“獨角獸”老了、“獨角獸”高泡沫,類似的擔憂上升。此時開通CDR,境內投資者如何參與呢?

“創新企業上市、海外優質企業回歸,這是大勢所趨。企業的上市地可以更靠近用戶所在地,境內投資者也可以避免錯失優質科技公司的遺憾。”華寶基金副總經理李慧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CDR本質上是一個投資品種,那麽投資者就要回歸到投資的本質。

從投資價值角度,離不開兩個評估標準。第一,企業是否名副其實、穩健增長,能夠給投資者帶來穩定回報;第二,定價是否合理,能否在未來走出慢牛行情,讓投資者分享成長收益。而這些,都需要時間來證明。

證監會在制度層面,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也進行了機制設計。比如,設定嚴格的試點企業選取標準和選取機制,擬參與試點的創新企業,需要經具有經驗的保薦機構全面、審慎核查後,認為完全符合試點標準、發行條件和各項信息披露要求,才可以向證監會提出納入試點、IPO或發行CDR的申請。

同時,要求發行企業和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審慎報價。

有關CDR的發行承銷,證監會此前宣布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做出了補充規定。該辦法目前尚在征求意見,6月10日截止。其中規定,發行股票2000萬股以下的企業可以通過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投資者申購CDR需要持有一定市值,市值的計算包括股票和存托憑證市值,計算規則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與滬、深證券交易所具體制定。

“有人說海外‘獨角獸’將回來收割A股投資者,還有人說海外科技公司就是比A股公司強,這兩種極端的說法都是不對的。”李慧勇認為,創新產品落地可能會經歷一些波折,但是問題需要在過程中發現、在過程中改進。目前是試點時期,還可以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完善規則。

董登新則表示,當前是一個很好的改革窗口,但未必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時點。目前美股牛市,中概股估值偏高,投資者此時買入,未來恐有下跌壓力。所以要關註具體定價是否劃算,投資者用腳投票,回歸到投資決策本身。

“但是需要註意,開通CDR,境內投資者就多了一條投資境外優質公司的渠道,至於是現在立刻投資,還是未來在自己認為劃算的時候投資,那就是投資者自己的決定。”董登新說,監管層已經把路鋪好,給予投資者更多選擇。

多舉措防流動性沖擊

當前A股二級市場走勢低迷,恰逢多個巨型“獨角獸”概念股IPO上市,投資者對流動性擔憂升溫。根據CDR試點選擇標準,首批試點企業需要是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的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

目前首批CDR試點企業名單尚未公布,發行比例尚未確定,但小米、百度、阿里、京東、網易等都是熱門候選者。

據中金公司預計,最早在7月份將迎來首個CDR上市,下半年預計有3~6只CDR或創新企業發行,估計募集資金總額範圍在1000億~2500億元。按照這樣的募集資金總額,並參考歷史上A股募集資金總額的大小,總體上對市場流動性壓力有所增加,但基本在可控範圍。

對於可能產生的沖擊,監管層也在提前防範。在修改承銷辦法時,證監會稱,為減少CDR對二級市場的沖擊,維護市場穩定,發行CDR可根據需要向戰略投資者進行戰略配售和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與此同時,證監會批準6只“獨角獸基金”,上限規模總計3000億元,優先個人認購,單只上限50萬。中金分析,這一設計,一方面是讓個人投資者分享CDR收益,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減小CDR對二級市場帶來的流動性壓力。

證監會更直接表示,在CDR推進過程中,將嚴格掌握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節奏。

“對流動性的擠出效應不確定,關鍵要看這些標的,有沒有賺錢效應。”李慧勇分析說,整體來看,市場層面並不缺錢,另外還可以看到有30萬億元銀行理財蓄勢進入股市,但是目前正是缺賺錢效應,找不到好標的。不過,如果增量資金入市意願比較弱,投資者需要拋售A股股票來投資,那就將呈現擠出效應。

提高A股包容性

今年以來,證監會談及改革方向時多次表示,要以服務國家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導向,吸收國際資本市場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與方法,改革發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時任證監會副主席姜洋5月曾首次公開提出,要推動發行上市制度“戰略性轉向”,依法創造條件引導創新企業發行股權類融資工具並在境內上市,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支持作用。

姜洋5月在粵港澳大灣區經濟與發展論壇上演講

此次以CDR為突破口的發行制度改革,更大的意義在於它所帶來的制度突破——以審核盈利為主的單一標準被徹底改變,虧損企業可以上市了。這是在過去多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中,都沒能突破的限制。

證監會此次“打包”推出的CDR政策,不僅對滬倫通CDR發行兼容,同時也對創新企業A股上市兼容。此前經國務院批準,證監會對兩個首發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破除了盈利門檻的限制,為創新企業打開了A股發行上市的通道。

“過去5年多來,在IPO堰塞湖高企的背景下,二級市場‘談註冊制色變’,市場波動易出現大幅波動;《證券法》的修改也是一波三折,其間又遭遇股市異常波動、熔斷危機,股票發行制度改革整體推進較為遲緩。”董登新說,此次通過推進CDR試點,解決海外虧損企業回A發行CDR的問題,“順便”也解決了虧損企業直接IPO的制度障礙,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改革突破。

不過值得註意的是,未盈利創新企業在A股IPO,目前還存在制度障礙。如果企業存在連續虧損,在現有退市制度之下,可能還沒有上市,就已經觸發了退市條件。換言之,當前的退市制度,與虧損企業上市,還不兼容。

董登新認為,退市制度下一步肯定要繼續改革,借鑒成熟市場經驗,可以修改為多通道退市制度,比如納斯達克實行的可持續掛牌的退市標準,只要企業可以在多套退市標準中,找到一套不滿足的,就可以繼續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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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巨頭加速“歸隊”,炒CDR穩賺不賠?

6月6日深夜,證監會發布了包括《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在內的9份文件,標誌著CDR的制度核心規則全面落地。

CDR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工具,必然會產生增量的融資需求,但是究竟會產生多大體量的融資需求,與現有的融資體系又將如何平衡引起討論。有觀點認為首批CDR的發行集中在市值體量較大的科技公司和獨角獸中,按5%左右的比例初步估計吸金強度可見一斑。

分析人士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時候表示,雖然說獨角獸企業代表了經濟發展的方向,但是買CDR並不是一定就會穩賺不賠,這一點必須註意。

落地會吸金多少?

此次發布的九大文件覆蓋了存托憑證(CDR)發行、交易、上市、信息披露制度、試點企業選取標準和選取機制、以及對保薦機構要求等。此外,《管理辦法》不僅強化了信息披露義務,同時明確了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的工作職責。自6月7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向證監會申報發行IPO或者CDR材料。

據證監會相關表態,獨角獸中四新類企業更符合上市標準,另外滿足條件的企業也有部分已在籌備美股和港股上市。根據《2017年胡潤大中華區獨角獸指數》,目前中國估值超過70億的獨角獸公司共計120家,估值總計近3萬億人民幣。

值得註意的是,由於獨角獸大多存在VIE結構,發行CDR為這些公司提供了便利的上市途徑。因此除了中概股外,CDR另一個重要的融資需求是獨角獸公司。而以獨角獸為代表的創新企業體量相對較大,以工業富聯(601138.SH)為例,不僅從預披露到過會僅用了27天,首版募投項目所需資金高達約270以人民幣,遠大於2018年以來約10億人民幣的新股首發募集資金。

工業富聯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將於6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A股股本為196.95億股,本次上市數量為11.18億股。以新上市的同樣為獨角獸公司的藥明康德(603259.SH)收獲連續16個漲停板的態勢,業內有觀點認為工業富聯“吸金”趨勢或超預期。

數據顯示,2017年、2016年和2015年IPO融資金額分別為2301億、1496億和1576億人民幣,而今年前五個月IPO籌集資金共519億元。按照海外經驗,已上市公司發行CDR占普通股的份額比重一般為2%-10%不等。此前媒體報道稱首批發行CDR的公司包括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京東、攜程、微博、網易和舜宇光學。以阿里巴巴為例,目前總市值達到3萬億人民幣,若按照5%的比例回歸,其資金規模將達到1500億人民幣,約占2017年全年IPO募資規模的70%。另有消息稱,即將在港股上市的小米或通過CDR在A股同步上市。

考慮到BATJ市值巨大,安信證券首席策略師陳果認為,較少比例的CDR發行就可以實現較多融資金額,因此其預計相對發行比例可能不會太高。基於BATJ融資比例1%-5%,剩余四家融資比例2%-10%條件下的粗略計算,安信策略預計未來的融資需求或可高至4220億元人民幣。

由於獨角獸回歸,可能會分流一部分市場的資金,引起了市場擔憂。為了防止對市場造成過度沖擊,目前已有嘉實、南方、華夏、招商、易方達和匯添富六家公募基金(戰略基金)申報的CDR戰略配售基金獲得批文並開始募集資金,專門投資以IPO和CDR形式“歸隊”的巨頭們。單個產品募資規模下限50億元,上限500億元,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

資料顯示,若個人投資者合計募集規模不到500億元則向機構投資者配售;超過500億元則不對機構客戶發售。僅四類與養老基金相關的機構客戶能夠認購戰略配售基金,分別為社保、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及職業年金,四類機構客戶也是按照這一先後順序進行認購。個人投資者發售時間為6月11日至6月15日,而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發售時間為6月19日。

前海開元基金董事總經理楊德龍對記者表示,這六家針對獨角獸回歸的戰略配售公募基金有力地承接獨角獸發行CDR,減少對於市場的沖擊,使CDR發行對市場資金面造成的壓力得以減輕。同時,CDR發行之後,可能會進一步加劇大小盤分化,資金會向優勢的龍頭企業,特別是代表新經濟方向的大龍頭企業集中,而一些非龍頭的企業,以及績差股、題材股可能會進一步被邊緣化。

國金證券研究中心亦表示,CDR的推出符合我國支持新經濟發展的戰略方向,但短期或對資金面形成一定擾動。申萬宏源表示,短期而言CDR對A股市場流動性影響不大,且在A股漲跌停制度下,CDR吸籌效應有限。

買CDR未必穩賺不賠

從目前來看,CDR發行、交易和存托管等基礎制度已基本明確。但是,市場關註的“CDR與基礎股票之間轉換方式”等問題仍待後續出臺細則進一步明確。從國際實踐來看,各國存托憑證與基礎股票轉換機制安排存在一定差異,其中部分國家對存托憑證與基礎股票之間的轉換設定了一定的比例和時間限制。

楊德龍認為,從國際實踐來看,存托憑證與基礎股票間通常具有轉換機制,但各國的轉換實踐存在一定的差別。有關CDR與基礎證券的轉換,以後會專門予以規定。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的試點,主要目的是為了支持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有效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作用,同時方便國內投資者投資代表新經濟的創新企業,分享是新經濟增長帶來的回報。

值得註意的是,雖然有關CDR的核心制度加速推進,仍存在諸多未明確的領域,投資者要註意其中的風險,買前多看一步。比如CDR雖然存在基礎股票,但是CDR本身和基礎股票的價格並不一定完全符合。由於國內投資者對於新興經濟的追捧,有可能導致CDR的定價高於境外的基礎股票。一般來說,CDR的價格和國外的技術股票的波動會有一定的相關性,但是並不完全相關。

以香港聯交所發行的HDR為例,聯交所先後共四家公司發行過HDR,現僅存一家HDR掛牌;而臺灣證券交易所TDR掛牌數量共36家,目前僅存17家仍流通。

此外,買了存托憑證,股價的波動可能與海外市場的相應的基礎證券的價格波動存在同向性,但並不完全一致。所以買了CDR,收益並不完全等於直接買了美股或者港股。

楊德龍稱,雖然說獨角獸企業代表了經濟發展的方向,但是由於在海外上市的這些“獨角獸”企業市值都已經非常大,估值可能也已經比較高,特別是美股,已經漲了九年的時間,很多“獨角獸”企業已經成長為“巨無霸”。它們的回歸價格是否合理,還需要認真的進行分析,同時要考慮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的變化。所以並不是說買了存托憑證,沒有投資的風險,買CDR並不是一定就會穩賺不賠,這一點必須註意。

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參與CDR投資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必須高度重視。投資CDR本質上和投資新發行的股票類似,楊德龍強調,建議投資者理性對待,不要參與發行後的炒作。如果是追求長期穩定回報的投資者,可以考慮買三年封閉期的戰略配售基金,通過買基金來參與到CDR的投資。但是考慮到戰略配售基金有三年的封閉期,又加上戰略配售的CDR一年之內無法出售,就要考慮在一年封閉期間,CDR價格會不會跌破發行價,所以還是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因此在認購戰略配售基金的時候要適當控制資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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