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之為安全系數最高的業務之一的票據業務,風險卻在集中暴露。
繼農業銀行、中信銀行、天津銀行、寧波銀行之後,近日,廣發銀行也被卷入票據風險漩渦中,據了解,廣發銀行是由於外部同業機構在票據交易中的不規範行為導致出現9.3億元的風險敞口,截至7月22日,其已收回約5 .2億元,但其余4億元目前仍在繼續追收中。
事實上,票據風險幾乎每年都會發生,而今年則集中出現在轉貼現的環節,尤其是出現了“丟票丟錢”的現象。
“票據業務的風險點無外乎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對於銀行承兌匯票來說,信用風險較小,主要是操作風險。而在操作風險中,同業戶是一個關鍵所在。所以,可以看到,今年以來包括銀監會和央行連續下發的多個監管文件,意在截堵規範同業戶。”一位票據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票據風險每年有 只是今年大不同
“廣發銀行這筆票據的事情我們很早之前就聽說了,事情發生比較久了,他們也一直在追這筆款項。”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
根據廣發銀行去年年報,截至2015年末,公司貸款余額4377.63億元,較上年下降158.78億元,降幅3.50%;個人貸款余額4019.58億元,較上年增加746.38億元,增幅22.80%;票據貼現余額271.30億元,較上年增加171.53億元,增幅171.94%。
今年,票據風險集中爆發,年初1月22日,農業銀行公告稱,北京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39.15億元。隨後,1月28日,中信銀行公告,蘭州分行發生票據業務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9.69億元。4月8日,天津銀行又公告,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7.86億元。7月7日,寧波銀行公告在開展票據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3筆業務金額合計32億元。
事實上,票據風險幾乎每年都有,但本報記者整理2016年之前的案例發現,銀行票據業務的風險主要發生在開票或貼現環節,包括虛假貿易背景開票或持假票到銀行申請貼現。
比如,2015年曾經發生一筆犯罪嫌疑人夥同公司員工前後三次以虛假質押擔保方式在銀行辦理1.2億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此後全部貼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
包括中信銀行蘭州分行發生的票據業務風險事件,問題同樣出在開票環節,據公開資料稱,有犯罪嫌疑人與中信銀行工作人員夥同,利用偽造的銀行存款單等文件,以虛假的質押擔保方式在銀行辦理存單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並在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後進行貼現。
所謂開票-貼現,其過程簡單來說:假設A公司要向B公司購買10萬元的原料,但A只有5萬元現金,於是找到銀行A,以公司做抵押或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開出5萬元匯票,半年後兌現。於是,B拿到5萬元現金和銀行A開具的5萬元匯票後,將10萬元的原料賣給A。
由於B急需現金,於是找到銀行A提前兌付匯票,前提是由銀行扣留部分利息,假設扣留的利息為2000元,結果是B拿到48000元,把匯票給了銀行A,這個過程就叫做貼現,銀行A賺取的就是利差。
失控的同業戶
而除了中信銀行以外,農業銀行、天津銀行和此次的廣發銀行票據風險集中出在轉貼現的環節,尤其是出現了“丟票丟錢”的現象。
所謂轉貼現,舉例說,即銀行A也如客戶B一樣,急需資金,所以以損失部分利息為條件,把未到期的匯票賣給銀行B,以取得資金融通,銀行B出資買票,同時賺取銀行A損失的那部分利息,這個過程叫轉貼現,是銀行與銀行之間的交易。
按理,銀行間的交易具有較高的信用背書,理應更安全,然而現實卻是“當頭一棒”。
年初的1月22日,農業銀行公告北京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由此拉開了今年票據系列案件的序幕。
據媒體報道,該案件涉及買入返售項下的票據業務,農行與某銀行開展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業務,在回購到期前,銀票應存放在農行的保險櫃里,但實際情況是,在回購到期前,票據就被一家重慶票據中介提前取出,與另外一家銀行進行了回購貼現交易,資金並未回到農行的賬上,而是進入了股市。
這與天津銀行的案例極為相似,即在買入環節出了資金,返售環節票不見了,資金無法回到出資行的賬上。
“我認為這幾個案例都涉及員工違規操作,業務本身存在監管漏洞;資金幾乎都被挪用,流入股市並受股市波動影響而資金鏈斷裂。”融360理財分析師馬郢對本報記者說。
“按照我的理解,這幾筆風險事情普遍存在操作風險,涉及的都是紙票,大部分問題出在同業戶身上,涉及銀行內控的問題。”上述票據行業人士分析說。
他稱,部分銀行的一二級分行在其他銀行開立同業賬戶從事表外業務,行內可能並不知道,銀行的資金就這樣通過同業戶劃轉到企業里,內控環節沒有觸達同業賬戶,甚至票據被提前挪用都不知曉。
據了解,也有部分村鎮銀行被票據中介“包養”,票據中介在大銀行開立可以控制的村鎮銀行的同業戶,其賬戶的劃款權甚至都在中介手中,這種現象在票據圈內被稱為“代行”,即代理村鎮銀行,“代行”的存在,使得同業戶失控。
“賣斷+逆回購”的魔術
根據商業銀行的票據業務品種,大致包括貼現、轉貼現買斷/賣斷、賣出回購/買入返售業務。
按照會計準則,貼現納入信貸規模;買斷進入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占用銀行的信貸規模,而賣斷之後,該筆票據可以從“票據融資”科目中扣除,進而“出表”;而賣出回購(正回購)和買入返售(逆回購)業務,對資金融入方是票據回購,只占資產規模,不占信貸規模,對於資金融出方是票據買入返售,不納入信貸規模統計。
2015年之前,商業銀行轉貼現業務的交易對手包括農信社、信托和券商,其中,信托模式於2012年下半年被叫停,農信社模式一直存在。
“因為部分地區的農信社依舊沿用舊的會計處理方法,票據賣斷和票據回購業務在會計處理上混為一談,將票據‘賣斷’變為‘回購’出去,都可以在‘票據融資’科目下扣除。”上述票據行業人士說。
典型的“商業銀行+農信社”模式是:賣斷+逆回購+遠期買斷。即,當銀行信貸規模超標時,商業銀行先將票據賣斷給農信社,再從農信社逆回購買入票據,該筆交易計入“買入返售”科目,不再“進表”,而信用社也不願到期來辦理“托收”,所以在回購到期後,商業銀行再從農信社買入票據托收,於是,這筆票據對應的信貸規模就憑空消失了,在業內,票據業務有信貸規模調節器之稱。
據票據行業人士透露,由於銀行間的轉貼現有著嚴格限制,例如,股份制銀行不可以為村鎮銀行開出的匯票貼現。但是,城市商業銀行可以為村鎮銀行開出的匯票貼現。所以,城市商業銀行會被找來用作“過橋行”,即通道行,在村鎮銀行和股份制銀行之間充當通道並收取通道費,最終導致原本不符合股份制銀行貼現要求的匯票流入股份制銀行,帶來風險。
票據資管接替買入返售
今年,在票據風險集中爆發的背景下,監管層接連出手,年初,銀監會發布《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今年5月份,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督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126號文);近日,銀監會城商行部向地方銀監局下發《關於對城商行票據業務風險進行排查的通知》【城市銀行部(2016)52號文】。
根據126號文,監管層已經想到一系列辦法堵住可能造成風險的做法。例如,開戶銀行必須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向存款銀行一級法人進行核實;不得出租、出借賬戶,嚴禁將本銀行同業賬戶委托他人代為管理;不得利用貼現資金借新還舊,調節信貸質量指標;不得發放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禁止離行離櫃辦理紙質票據業務;嚴禁銀行與非法票據中介、資金掮客開展業務合作;禁止無背書買賣票據等。
“通過央行的大額支付系統的確認,可以保證同業戶的開戶行為是銀行行為,而不是銀行里面某個人的行為,等於說從源頭上控制同業戶的風險。”上述票據行業人士說。
“銀行票據業務一直存在不規範現象,監管收緊後,業務趨向規範化,當然,也使曾在短期內迅速壯大的票據業務迅速收緊,尤其國有大行的紙質票據交易大規模縮減,發售額度變小,票據業務核查從嚴,紙質票據轉貼市場對於為多次轉手的票據背書非常謹慎,目前部分銀行只允許在該行系統內部進行票據期限錯配,部分銀行暫停對鋼鐵、煤炭等行業的票據貼現業務。”馬郢說。
如今,在信托模式早被叫停、農信社模式也難以為繼的背景下,商業銀行轉貼現模式開始轉向券商模式。
“事實上,銀證合作下的票據資管計劃目前已經成為主流,2015年,農信社模式的比例就在不斷下降。”上述票據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兩種模式都使得銀行間的票據業務達成非正規的資產出表,實現資金向表外轉移,不占用信貸規模。”馬郢說,票據資管對票據買入返售有替代作用,因為在銀行間加入了證券公司作為第三方,使資金流向更透明,業務更合規。可以說,票據資管對票據買入返售會造成一定的擠壓,這種擠壓將長期存在。
【相關】
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以貼現方式向另一金融機構轉讓的票據行為。
轉貼現,包括轉貼現買入業務和轉貼現賣出業務,轉貼現買入業務包括轉貼現買斷業務和買入返售業務,轉貼現賣出業務包括轉貼現賣斷業務和賣出回購業務。
轉貼現買斷業務是指,轉貼現行買入經持票人背書轉讓的已貼現尚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
買入返售業務是指,轉貼現行對持票人持有的已貼現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實施限時購買,並按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將銀行承兌匯票返售給持票人的業務。
轉貼現賣斷業務是指,轉貼現行向其他金融機構背書轉讓已貼現尚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
賣出回購業務是指,轉貼現行將持有的已貼現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依約定方式和價格向其他金融機構限時轉讓,並按約定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將銀行承兌匯票贖回的業務。
票據案接二連三:廣發銀行卷入10億元票據風險旋渦在銀行業,被稱之為安全系數最高的業務之一的票據業務,風險卻在集中暴露。
年初的1月22日,農業銀行公告稱,北京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39.15億元。隨後,1月28日,中信銀行公告蘭州分行發生票據業務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人民幣9.69億元。4月8日,天津銀行又公告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7.86億元。7月7日,寧波銀行公告在開展票據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3筆業務金額合計32億元。
但這並沒有結束,近日,廣發銀行也被卷入票據風險漩渦中,但與前幾家不同的是,廣發銀行是由於外部同業機構在票據交易中的不規範行為導致出現9.3億元的風險敞口。據廣發銀行透露,截至7月22日,其已收回約5 .2億元,但其余4億元目前仍在繼續追收中。
“票據業務的風險點無外乎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對於銀行承兌匯票來說,信用風險較小,主要是操作風險。而在操作風險中,同業戶是一個關鍵所在。所以,可以看到,今年以來包括銀監和央行連續下發的多個監管文件,意在截堵規範同業戶。”一位票據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還有4億沒追回
據了解,2015年8月18日,廣發銀行佛山分行與中原信陽分行起息了一筆期限為兩個月的買入返售業務,金額為9.275716158億元,到期日為2015年10月19日,涉及票據98張。在起息日,廣發銀行佛山分行從光大銀行取得票據,並將款項9 .21億元經中原銀行信陽分行、廊坊銀行、庫車國民村鎮銀行、恒豐銀行至光大銀行。返售到期,該筆票據由晉商銀行買斷托收,返售環節由廣發銀行佛山分行市場部員工於2015年10月19日將該批票據送給晉商銀行,晉商銀行在收取該行送達的票據後將款項9.23億元劃撥給通化農商行,通化農商行在收到款項後,劃撥給庫車國民村鎮銀行,但款項劃至庫車國民銀行後,庫車國民村鎮銀行只將4.63億元劃付給廊坊銀行,廊坊銀行收到款項後,並沒有劃付給中原銀行信陽分行,最終導致廣發銀行佛山分行該筆票據業務回購逾期。
另外,據稱主導廣發此筆票據業務的是一家票據行業較大的中介公司——豐聯金融其中進行撮合,包括中原信陽分行,以及其中涉及的多家過橋方。
對於此次票據風險,廣發銀行回應稱:廣發銀行始終堅持依法合規經營,本次事件是由於外部同業在票據交易中的不規範行為所導致,我行發現風險情況後第一時間啟動緊急追收機制,全方位抓緊清收,目前已回收大部分款項,並在持續做好回收工作,剩余款項在進一步回款中。
“廣發銀行這筆票據的事情我們很早之前就聽說了,事情發生比較久了,他們也一直在追這筆款項。”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稱。
根據廣發銀行去年的年報顯示,截至2015年末,公司貸款余額4377.63億元,較上年下降158.78億元,降幅3.50%;個人貸款余額4019.58億元,較上年增加746.38億元,增幅22.80%;票據貼現余額271.30億元,較上年增加171.53億元,增幅171.94%。
“同業戶”之禍
今年以來,多家銀行爆發票據風險事件。其中,農業銀行、天津銀行的風險點主要出在票據轉貼現過程中的“丟票丟錢”,即兩家通過買入返售業務得到票據,然而在票據到期之前卻被挪作。
寧波銀行則是在開展票據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共涉及3筆業務,此次商票為某上市公司旗下企業,由於金額巨大且發生逾期,所以寧波銀行選擇了報案。報案後,企業將錢兌付,銀行沒有損失。
而中信銀行的票據風險出在開票環節,據公開資料稱:有犯罪嫌疑人與中信銀行工作人員同夥,利用偽造的銀行存款單等文件,以虛假的質押擔保方式在銀行辦理存單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並在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後進行貼現。
與其相似的是,今年4月,銀監會通報了一起不法分子冒用龍江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轉貼現風險事件。該假票案目前已知涉及商業承兌匯票9張,金額合計6億元。
“按照我的理解,這幾筆風險事情普遍存在操作風險,涉及的都是紙票,大部分問題出在同業戶身上,涉及銀行內控的問題。”上述票據行業人士分析說。他稱,部分銀行的一二級分行在其他銀行開立同業賬戶從事表外業務,行內可能並不知道,銀行的資金就這樣通過同業戶劃轉到企業里,內控環節沒有觸達到同業賬戶,甚至票據被提前挪用都不知曉。
“賣斷+逆回購”的魔術
2014年以來,銀行在信貸擴張的沖動下,為規避信貸規模監管而發明了各種票據轉貼現玩法,從而導致銀行間票據業務量迅速飆升。
所謂的轉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在資金臨時不足時,將已經貼現但仍未到期的票據,轉賣給其他商業銀行或機構,以取得資金融通,如果這種轉貼現的業務發生在商業銀行和央行之間,則稱為再貼現。
2015年之前,商業銀行轉貼現業務的交易對手主要是農信社。因為按照新的會計準則,銀行票據買斷、賣斷和回購業務分別記錄在不同的會計科目下,雖然不同銀行具體的處理方式不同,但大致的思路是回購只占資產規模,不占信貸規模,買斷進入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占用銀行的信貸規模,而賣斷之後,該筆票據可以從“票據融資”科目中扣除,進而“出表”。
“部分地區的農信社依舊沿用舊的會計處理方法,票據賣斷和票據回購業務在會計處理上混為一談,將票據‘賣斷’變為‘回購’出去,都可以在‘票據融資’科目下扣除。”上述票據行業人士說。
典型的“商業銀行+農信社”模式是:賣斷+逆回購+遠期買斷。即,當銀行信貸規模超標時,商業銀行先將票據賣斷給農信社,再從農信社逆回購買入票據,該筆交易計入“買入返售”科目,不再“進表”,而信用社也不願到期來辦理“托收”,所以在回購到期後,商業銀行再從農信社買入票據托收,於是,這筆票據對應的信貸規模就憑空消失了。
在業內,票據業務有信貸規模調節器之稱。當信貸規模過多時就賣出票據,當信貸規模不足時就買入票據,如果結合銀行的流動性資金和自身的票據持有量,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當銀行有規模無資金時可以做賣出回購;無規模有資金的可以買入返售;有規模有資金的可以做轉貼現買入票據;無規模無資金有票的可以做轉貼現賣出票據騰出信貸空間。
今年,在票據風險集中爆發的背景下,監管層接連出手,今年年初,銀監會發布《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通知》;今年5月份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督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126號文;近日,銀監會城商行部已經對地方銀監局發放《關於對城商行票據業務風險進行排查的通知》(城市銀行部(2016)52號)文。
根據126號文件,其實已經想到一系列的辦法去堵可能造成風險的做法。比如:開戶銀行必須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向存款銀行一級法人進行核實;不得出租、出借賬戶,嚴禁將本銀行同業賬戶委托他人代為管理;不得利用貼現資金借新還舊,調節信貸質量指標;不得發放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禁止離行離櫃辦理紙質票據業務;嚴禁銀行與非法票據中介、資金掮客開展業務合作;禁止無背書買賣票據等。
“通過人行的大額支付系統的確認,可以保證同業戶的開戶行為是銀行行為,而不是銀行里面某個人的行為,等於說從源頭上控制同業戶的風險。”上述票據行業人士說。
票據行業又出麻煩了。一度被認為是票據行業安全城池的電子票據,近期也爆出了巨額風險事件,涉案金額超過10億元。
近日,第一財經記者從票據業內人士處獲得消息,本次爆發的電子票據案是焦作某城商行離職員工冒充該行工作人員身份,疑偽造該城商行相關資料及印鑒,在某國有大行廊坊分行開辦電票代理承兌業務,開立該行承兌的虛假電銀。該人員貼現後,通過山東某股份制銀行青島分行過橋賣出,虛假承兌總量30億,已貼金額20億。另有消息稱開出13億銀行承兌電票。上述山東某股份制銀行已經報案。
記者從上述國有大行多位內部人士處獲悉,近期該行確實涉及電子票據風險事件且案件正在調查中,該行電票接入系統已經暫停整頓,而貼現業務照舊。一位內部人士指出,“行里交代此事不能對外說。”另一位消息人士則透露:“確有其事,但上述涉案金額及涉事方可能不完全準確。”
自從年初農行北京分行爆出39.15億票據窩案後,先後有中信銀行蘭州分行(涉案金額9.69億),天津銀行上海分行(涉案金額7.86億),龍江銀行(涉案金額6億),寧波銀行(涉案金額32億)等先後爆發票據風險事件,從已有的公開數據看,涉案金額已經超過100億。而此次電票風波爆發後,無疑將再次刷新紀錄。
同業戶亂象仍未根除
記者梳理此前案件發現,無論是農行上演的“票據換報紙”,還是此次電子票據案,出現問題的風險點大多不是票據本身,而是操作管理環節。業內人士指出,一味強調電票安全性高於紙票,只停留在票據真假層面,如果操作管理沒有改進,紙票就算全部換成電票,風險一樣發生。
記者采訪了解到,由於上半年票據行業上述紙票風險事件不斷,多家銀行都按照銀監會的23號文要求嚴格控制紙票業務,導致紙票大量萎縮。而在此背景下,電票被銀行和監管層寄予眾望。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5月份在一場論壇上指出:“目前紙質票據交易的真實性和票據的真實性都容易發生問題。紙票克隆、複制等票據案件非常多。但電票系統截至目前尚未發生一筆案件或欺詐。電票從‘出生’一直到‘死亡’,每個點所在的位置都非常清晰。“
但此次爆發的電子票據案無疑給銀行和監管層敲響了警鐘,電子票和紙票一樣有問題,且手法還有相似之處,就是被監管部門多次警示的“同業戶”亂象。上述某國有大行票據內部人士對記者指出,同業賬戶問題是本次電子票據案的風險爆發點,目前該大行電票接入系統已經暫停整頓。
記者此前采訪某國有大行分行票據業內人士,她分析稱,所謂同業戶,一般是指戶名和賬戶所在地不是同一個,村鎮銀行往往被票據中介”包養“,票據中介給同業戶一年開很高的報酬。票據中介跑到大銀行開一個村鎮銀行的同業戶,村鎮銀行對賬戶是不監管的,中介隨時可以劃款。
同樣的手法被用到了此次的電子票據案中。雖然電子票中沒有假票的說法,但是如果開具票據的賬戶是假的,電票就無所謂真假的問題了。
對於同業戶的規範,今年5月,央行與銀監會已經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管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發[2016]126號文),其中一條便是直擊票據業務中的“同業戶”亂象。
126號文重申,“需嚴格規範異地同業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管理,加強預留印鑒管理,不得出租、出借賬戶,嚴禁將本銀行同業賬戶委托他人代為管理”。此外要求,開戶銀行和存款銀行應按月對賬,對賬發現同業賬戶屬於虛假開立或者資金流水異常的,應立即排查原因,對存在可疑情形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監管部門報告。“每月對賬,意味著同業戶將退出歷史舞臺。”上述大行分行票據業內人士稱。
但同業戶亂象收斂未能如願。此次電子票據案“東窗事發”,還是通過同業賬戶,利用代理接入系統對同業戶無門檻接納,使風險發生。
電票系統代理接入有漏洞
此外,業內人士指出,電子票據風險事件從爆發到報案經過了長時間間隔,為何能夠長時間不被承兌行發現?這說明電票系統代理接入也有漏洞。
票據網介紹稱,所謂電票代理接入,即村鎮、三農接入大行電票系統。出票人是大行,但是承兌人卻是村鎮、三農。有時候會出現一張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開出比村鎮銀行自身凈資產高出十倍以上的票。
電票與紙票不同,根據央行《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銀行機構(含信用社、財務公司)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CDS)的途徑有兩種:一是銀行機構直接接入ECDS,二是銀行機構通過接入機構代理。
根據銀監會2015年報告,目前有395家機構直連了ECDS系統,這相對全國4000家存款機構是非常少的。可見這些年很多行是通過代理接入方式連接ECDS系統。
在本案中,便是通過偽造的相關資料及印鑒,在某國有大行廊坊分行開辦電票代理承兌業務,開立該行承兌的虛假電銀。由於代理模式中需要接入行承擔的責任少,所以如果出現問題,有代理行幫助解決和承擔。
但事實運行中,有了同業戶,電票代理接入審核就是虛化的。多家銀行為競爭接入業務,各分行在材料審核等方面必然會有走樣的情況發生。業內人士指出,如承兌行在其代理接入系統中能較好地預警下屬行通過代理接入系統的出票問題,以及對出票的審核程序進行控制,將會很好地限制問題電票的發生。
銀行卡境外盜刷雖已不是新鮮事,但日本近日曝出的盜刷金額仍令人震驚。《讀賣新聞》17日報道,自今年春季後,不法分子使用偽造或他人名義的銀聯卡在日本各大銀行的自動取款機(ATM)上前後共取出超過10億日元(約合6300萬人民幣)現金。截至17日,日本警方已逮捕4名涉案的中國臺灣籍犯罪嫌疑人。
據新華社報道,隨著赴日中國遊客增多,日本添置了許多接受銀聯卡的支付終端(POS機)和ATM機,但安全支付對策的滯後卻使盜刷犯罪在日本頻發。日本警方指出,如果不采取有效對策,日本可能成為全球銀行卡犯罪天堂。
盜刷“大案”頻發
日本警方和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調查使用境外卡進行ATM交易情況中發現,從今春起,至少有10億日元被人用偽造或他人名義的銀聯卡取出,而這些被盜刷的錢,絕大多數來自中國大陸賬戶。
日本警方以盜竊嫌疑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他們涉嫌在日本三井住友銀行、三菱東京UFJ銀行、瑞穗銀行等三大主要銀行的ATM機上非法取出大額現金。日本警方認為其背後可能存在海外犯罪組織,目前正繼續就此展開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犯罪金額可能進一步增大。
日本警方稱,被盜刷的主要是中國大陸借記卡賬戶,其中部分賬戶據稱被專門用於存儲詐騙贓款。日本警視廳認為,犯罪集團為躲避中國國內有關部門搜查故意選擇在日本取出贓款。
今年5月,日本發生過另一起大額盜刷案件。一張南非銀行的偽造卡在短時間內從日本全國各地的1700臺便利店ATM機中取走了18億日元(約合1.14億人民幣)現金。這起案件被查明與日本黑社會有關,日本警方逮捕了100多名負責取錢的日本人和涉案黑社會成員,相關調查仍在繼續。
“我們不得不承認,日本已經成為ATM犯罪的目標,”日本警方一名官員坦言。
安全措施滯後
在大量中國遊客赴日消費的刺激下,越來越多的日本賣場、商店以及ATM機開始接受中國銀聯卡交易,在很多商場使用銀聯卡消費還可獲得5%的優惠。不過,銀聯卡消費的普及並未帶動付款設備的升級,境外交易安全措施滯後、隱患重重。
目前市面上流通的銀行卡主要分為IC卡(芯片卡)、磁條卡以及芯片磁條複合卡。IC卡安全性高、難以偽造,但IC卡讀取器在日本很多商店並未普及,也因此,安全性差的磁條卡在日本擁有廣闊空間。據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非法取款時使用的都是偽造了磁條的銀聯卡。《讀賣新聞》援引經濟產業省數據稱,使用芯片卡交易的比例歐洲為98%,亞洲各國為56%,而日本只有17%。
今年5月後,日本各家銀行開始限制境外銀行卡單次消費額,希望以此減少盜刷案件。但是辦案的日本警方一名官員指出,商家POS機和銀行ATM一天不淘汰磁條卡、改用芯片卡,盜刷現象就不會根絕。
“如果不采取根本性對策,日本可能會成為全球銀行卡犯罪的天堂,”他說。
2016年由於票據大案頻發,曾經在銀行內部都算冷門的票據轉貼現業務,一下子成了大眾耳熟能詳的高風險代名詞。不過,隨著上海票據交易所上線運營,一個透明而去中介化、高效電子化、統一而市場化、參與主體多元的票據交易所將極大程度顛覆票據市場的原有面貌。
回顧今年票據市場不難看出,發生在銀行間轉貼現市場的紙質票據大案是票據業務風險重災區。農行、中信、天津、寧波、廣發、工商銀行先後爆發的6起票據大案,累計風險金額高達108.7億。
在此背景下,上海票據交易所應運而生。這個由央行牽頭,專門為銀行間票據轉貼現市場搭建的交易場所第一步將瞄準紙票電子化交易,解決票據市場存量巨大的紙票風險。而作為票交所本身,將逐步取代票據中介的作用,為銀行同業提供更加透明的報價和交易信息。業內普遍認為,央行搭建的票交所一系列制度安排將有效防範票據風險。
票據大案背後的元兇
如果將銀行開承兌匯票理解為“票據發行的一級市場”,那麽當企業持票到一家銀行貼現後,票據便到了銀行手中,銀行通過賣斷、賣出回購等方式,票據開始在銀行間市場流轉。這個市場可以看作票據的“二級市場”。
前述票據大案便多發生在這個票據轉貼現的“二級市場”。2016年上半年爆發的6起票據大案中,有4起票據窩案都發生在票據轉貼現市場。除工行票據案外,其余5起全部是紙票風險。由於這個市場並不透明,區域之間信息也不對稱。於是催生出為銀行撮合交易的票據中介,他們利用自身信息優勢,幫助銀行牽線搭橋。作為信息中介,本來也無可厚非。
“其實,目前一些票據業務做的比較好的大型商業銀行所成立的票據運營中心,本質上也有部分票據中介功能,他們是銀行重要的盈利部門。”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指出。
但問題在於,當票據中介不滿足於信息撮合服務,而是動了“期限錯配”賺利差的心思。本應在央行清算系統內流動的票據交易資金,便在票據中介的主導下輕易流出央行清算體系之外而不受監控。
中介直接操作“期限錯配”非常危險。某商業銀行票據內部人士指出,一些中介通過期限錯配,將應付未付留在賬戶中的利息投到2015年上半年的股市配資中,後逢股災爆倉後,即便利率倒掛也要“期限錯配”套出資金彌補窟窿。
但是窟窿越來越大,最終票據中介為了彌補股災中的巨大損失,利用空殼公司開出商業承兌匯票,經過農信社、村鎮銀行或某些商業銀行背書後,從銀行間套出資金,金額達百億級。
於是便有了2016年票據大案中“票據變報紙”,或到期找不到交易對手行的離奇案件。“正常的票據交易融通資金,賺取利差,本來是風險極低的銀行間業務,但因“中介”為了套取銀行資金,采取內外勾結一票多賣的手段,最終出現重大案件。”上述商業銀行票據業務人士對記者指出。
票交所不對接票據中介
“此次央行對於票據中介並不認可,均沒有接入票交所系統中。”某國有大行票據中心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指出,該大行參與了票交所的籌建工作。
根據央行此前下發的《關於做好票據交易平臺接入準備工作的通知》,首批試點接入的商業銀行共35家,財務公司2家,證券公司3家以及基金管理公司3家,共計43家機構,並沒有出現票據中介。票據中介無法接入交易平臺,杜絕了票據中介 “期限錯配”賺利差,甚至“一票兩賣”將錢騙出銀行間市場。
“票交所上線後,即便票據中介收買一家小銀行,利用小銀行的同業戶在票交所上買賣票據,但錢也套不出銀行間市場,可以在票交所上走賬,但是資產拿不走了。票交所對票據的登記、托管使得一票兩賣無法實現。”某資深票據市場人士對記者表示。
不過對於一個承兌總量約20萬億,交易量百萬億級別的交易市場,正規做信息撮合的票據中介十分渴望接入這個市場。某票據中介人士對記者表示,未來央行對於票據中介的定位將是信息中介。但這個身份在票交所上線後,信息更加透明,票據中介在“二級市場”的信息服務功能也將被弱化。
不過有票據市場資深人士對記者表示,票交所上線後,僅對接票據二級市場,即對銀行間轉貼現的部分產生影響,對票據中介在一級市場中的業務影響不大。
某上海票據中介人士看來,即便票交所成立,信息也不能做到完全對稱。正規的票據中介依然可以提供信息撮合服務。就像債券市場一樣,場外撮合,場內交易確認一樣,票交所能夠記錄票據全周期的軌跡,也有交易的功能,但信息的匹配依然有市場空間。他表示,票交所明確不允許出借銀行賬戶,未來如何杜絕中小銀行出借賬戶給票據中介的違規行為,將成為票交所需要重點防範的風險。但他表示,票交所成立上線後,之前遊離於監管之外的同業戶亂象將被有效杜絕,違法票據中介無法再利用不受監管的同業戶將錢套出銀行間市場。
酸坑現場黏稠狀物質在陽光下泛著油光,這個被當地人稱為“黑湖”的地方影射著山西土煉油曾經的繁榮昌盛。(南方周末記者 曹海東/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1月5日《南方周末》)
山西第一起使用禁毒大隊查處的土煉油案件,第一個被環保部督辦的巨型“酸湖”,揭開了山西土煉油長期隱匿的地下硫酸黑市內幕。
隨著國際油價上漲,山西土煉油不僅卷土重來,且有蔓延之勢。這些企業工藝“換湯不換藥”,正呈現隱蔽化、擴散化、“漂白”化以及關系化等新特點。
2016年11月底,山西省呂梁市交城、文水兩縣禁毒大隊破獲一起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案,蹊蹺的是,查獲的大批量濃硫酸被用於交城縣土煉油企業。
這是山西省第一起使用禁毒部門查處的土煉油案件。硫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土法煉制柴油,往往用濃硫酸“洗”出廢機油中的膠質瀝青質,故名“洗油”。該工藝已采用數十年,由此產生的酸液、酸渣往往被傾倒至山溝、河流或挖坑掩埋,沒有進行任何無害化處理,對環境產生不可逆轉的影響。
2016年7月,南方周末即刊文指出,山西土煉油企業呈現企業化、大型化、規模化特點,酸液、酸渣不容忽視(參見2016年7月7日南方周末《山西怪象:遍地都是“土煉油”》)。
山西省省委書記駱惠寧、原省長李小鵬、副省長王一新為此專門做出批示,山西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山西省“雙打”辦)與八個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土煉油督查行動,其中一項即防範“土煉油”企業對土壤和水環境造成的汙染。
土煉油環境汙染問題甚至引起中央高層註意。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2016年10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做出重要批示,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副部長翟青指示環監局對山西省呂梁市交城縣存在的納汙土坑問題進行查處。
所謂“納汙土坑”,當地人又稱“黑湖”或“酸湖”,由呂梁市交城縣、文水縣土煉油企業長期傾倒酸液、酸渣所致。
土法煉制柴油工藝中,濃硫酸使用量一般為3%左右,一噸濃硫酸“洗油”大約產生2噸酸渣。
目前,山西本地廢機油產生量大致30萬噸,80%-90%流入當地土煉油企業。據此,土煉油企業每年使用濃硫酸8000多噸,產生酸渣1.6萬噸。若算上四川、山東、內蒙古、甘肅、河北等地調入用於煉油的廢機油,濃硫酸使用量以及酸渣產生量更驚人。
“保守估計,山西每年土煉油濃硫酸使用量上萬噸,產生酸渣二萬多噸。”山西一位熟悉廢機油行業的人士說。
這意味著,山西存在一個巨大的服務於土煉油的地下硫酸黑市。
形象來說,土法煉油好比農村柴火竈臺——竈臺架口鍋,鍋即蒸餾釜,下面燒柴加熱。當達到350度後,廢機油蒸餾成毛油,毛油打入酸洗罐,加入濃硫酸“洗油”,酸渣通過錐形罐閥門排出,再進行堿中和以及沈澱、排渣,最後用矽膠砂過濾,即可得“柴油”。
上述工藝可見,濃硫酸是不可或缺一環。
以往,環保局負責查土煉油,一般不追究濃硫酸來源,公安局負責配合,禁毒部門更不可能參與打擊土煉油。
“環保局認為夠治安案件標準,移交公安局,如果比較輕,環保罰點款,把設施摧毀就行了。”山西公安系統一位官員說,“辦治安案件簡單,辦成刑事案件就比較難。”這也導致土煉油打擊往往“以罰代管”。
以土煉油重災區——呂梁文水縣為例,2013年統計數據顯示,土煉油遍布該縣10個鄉鎮、29個村、106戶,110余罐(釜),僅南莊鎮就占到該縣土煉油戶數和罐(釜)一半以上。此前,當地警方甚至專門成立刑偵二隊,配合環保部門查處土煉油。然而,土煉油和毒品、“黑口子”(沒有任何手續私挖濫采礦井)一樣,“因為有暴利,一有空,就起來和政府捉迷藏”。
“四周幾十畝果樹,中間包一兩畝地(搞土煉油)。”呂梁市環保局副局長薛雨珍說。他剛剛陪同環保部應急中心官員考察過文水、交城土煉油取締現場。
受國際油價上漲影響,山西土煉油不僅卷土重來,且有蔓延之勢。目前,山西土煉油正呈現新的特點——土煉油“戰場”從田間地頭轉移到工礦企業、焦化企業以及洗煤廠,更具隱蔽性;從土煉油重災區向非重災區擴散——如晉中太谷、祁縣、平遙、靈石、介休以及呂梁孝義、汾陽等地,並向當地輸出技術;大型土煉油企業正欲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漂白”自我;地方保護背景更強,呈現關系化特點,“爐子(蒸餾釜)大關系大,爐子小關系小”。
“抓硫酸目的是,即便環保局不參與,禁毒就能拿下土煉油。”山西公安系統一位官員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毒品犯罪案件量刑規定,非法生產、買賣100公斤硫酸即為起刑點。
最先付諸實踐的是被土煉油攪得雞犬不寧的呂梁市交城縣。2016年11月14日,該縣第一次動用禁毒部門查處土煉油。
當日排查中,交城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查處的最大一批濃硫酸來自土煉油企業——交城凱源物資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城凱源)。
警方除在現場搜出279公斤濃硫酸,還從公司辦公室搜出三十多張硫酸過磅單,每張單子量為4-5噸,時間橫跨2013年-2016年。
若上述證據最終均能確認,意味著該企業過去三年濃硫酸使用量至少有120-150噸。至於酸渣流向,目前尚不清楚。
和當地很多企業一樣,交城凱源同樣不掛牌,外人很難知曉其真面目。南方周末記者從高處觀望廠區,除殘存油桶外,最醒目的當屬院中埋藏的巨型油罐,廠房一角隱蔽處矗立多個用於“洗油”的錐形罐。
環境影響報告書顯示,該公司項目為廢機油再生利用制取電廠燃料油。號稱年產電廠燃料油2萬噸,項目總投資1697.98萬元。
工商資料顯示,交城凱源法定代表人為張永虎,成立於2014年12月18日,註冊資本500萬元,其中張永虎占60%,溫輝輝占40%。
不可思議的是,該公司已在交城縣發展和改革局予以備案(交發改審字[2014]46號)。2015年11月5日,呂梁市環保局也以呂環行審〔2015〕38號批複了其環境影響報告書。
據業內人士介紹,交城凱源是典型的土煉油企業,而且生產燃料油也是掛羊頭賣狗肉,實為生產柴油。
交城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查實,交城凱源濃硫酸來源指向另一土煉油重災區——呂梁市文水縣。供濃硫酸的為文水劉胡蘭鎮雲周西村趙文生,目前在逃。
該案已於2016年11月24日移交給文水縣禁毒大隊。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在趙文生處查封兩個大硫酸罐,一個小硫酸罐,濃硫酸至少四十多噸。當地警方已向山西省公安廳禁毒總隊求教如何處置該批濃硫酸。
目前,當地派出所幹警已面見家屬,敦促趙投案自首,同時封存硫酸罐,要求村治保主任守著硫酸罐,“不能動,不能丟”。
和當地很多企業一樣,交城凱源同樣不掛牌,外人很難知曉其真面目。南方周末記者從高處觀望廠區,除殘存油桶外,最醒目的當屬院中埋藏的巨型油罐,廠房一角隱蔽處矗立多個用於“洗油”的錐形罐。(南方周末記者 曹海東/圖)
就在警方發愁如何處理該批濃硫酸之時,山西驚現的“酸湖”更讓當地感到棘手。
這個被當地人稱為“黑湖”或“酸湖”的大坑,位於呂梁交城縣夏家營鎮大辛、小辛村與文水縣南莊鎮橫溝村交界處,曾為山西土煉油最猖獗之處。
當地村民介紹,酸坑約在2000年開始形成,目測三至四米深,占地20-30畝。過去文水、交城兩地土煉油的酸渣、酸堿液幾乎都傾倒此地。
層層黃土覆蓋的酸坑終見天日,巧合中有著必然。2016年7月,交城遭遇一場特大暴雨,“酸渣全部溢出來,味道散了出來”。呂梁市環保局副局長薛雨珍透露,有人舉報,領導有批示,“人家(環保部應急中心)下來處理的”。
2016年10月底,環保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以下簡稱環保部應急中心)、山西省環保廳監察總隊專程派人前往呂梁市交城縣現場督辦,要求按照土坑汙染處置和生態恢複方案,妥善處置土坑內汙染物,及時開展地下水和周邊土壤監測,避免發生二次汙染。這是山西省第一起引起官方關註的土煉油酸渣傾倒事件。
薛雨珍透露,環保部應急中心官員前往現場時,一直在下雨。環保部應急中心提出,必須按有資質單位編制方案處置:酸水放在焦化廠的汙水池處理,酸渣放在水泥廠焚燒爐焚燒。
交城縣連夜調了幾十輛車,將酸水送至當地焦化廠。環保部應急中心官員要求當地必須挖到黃土上,再用石子處置,“執行主體是交城縣人民政府”。為此,交城縣委托山西環境汙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編制了《山西省交城縣辛南村土坑水汙染處置和生態恢複方案》。
2016年11月8日,酸坑現場黏稠狀物質在陽光下泛著油光,挖掘機、渣土車忙於作業,酸坑旁是一條農業灌溉渠以及果樹林。駐足一會,刺鼻、惡臭味就會直沖腦際,出現惡心癥狀。
半個月後,當南方周末記者再次赴酸坑之時,挖掘現場已被黃土覆蓋,可見清晰履帶車轍,不過周圍味道依舊刺鼻。交城縣一位官員說,他們打算請有資質的單位處置這些酸渣。
環保部應急中心提供給南方周末記者的信息顯示,截至2016年11月底,當地已將土坑內積水、固體廢物、生活和建築垃圾分別運至該縣焦化生產企業汙水處理廠、水泥熟料廠、垃圾處理廠妥善處置完畢。土坑及周邊已完成覆土(厚度約1米)和場地平整,土坑整體處置工作基本結束。
交城縣環保局的監測數據顯示,土坑底部土壤重金屬、石油烴、揮發性有機物、多環芳烴等指標,除部分樣品中汞含量略微超標(最高超標0.2倍),其他均未檢出或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二級標準限值;周邊土壤總石油烴含量均小於100mg/kg(《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未規定相關限值);土坑周邊地下水4個點位監測結果顯示,pH、重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等項目均未檢出或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Ⅳ類水質標準。
當地老百姓印象中,類似“黑湖”“酸湖”不止一處。南方周末記者即發現兩處:一處位於交城青山河化工有限公司儲存場,一處位於交城小辛村太中銀鐵路旁。此前,交城青山河化工有限公司曾打廣告轉讓土煉油技術。
山西省環保廳一位官員承認,最近山西省“雙打”辦召集各個部門研究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查處土煉油,但“還沒有專門針對硫酸專項治理”。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濃硫酸酸洗工藝已從田間地頭的小土煉油企業,被堂而皇之搬到一些具有部分資質的大企業中。
呂梁市環保局披露數據顯示,該市總計16家廢礦物油再生利用項目,除1家外,其余均未拿到《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危廢證)。生產工藝中,5戶為連續蒸餾工藝,11戶為蒸餾釜——裂解工藝。按規定,廢機油收集、貯存、利用企業必須辦理危廢證。
無危廢證卻可生產,甚至擴產,呂梁市環保局一位官員透露,最早環保局也不肯給這些企業批環評手續,但是當地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按照廢舊資源利用給他們立了項。
2002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認定“簡陋設備土法煉制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劣質燃料油”企業為“土煉油”。2005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土煉油工藝的認定是“生產過程不是在密閉系統的煉油裝置中或屬於釜式蒸餾的煉油企業”。
正因如此,呂梁環保局固廢中心主任侯淑平表示,呂梁環保局曾召集交城、文水、汾陽環保局局長和相關無危廢證企業負責人,和山西省環保廳溝通此事,“在經貿委立項,有環評手續的,與其他的土煉油有區別”。
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土煉油認定不應該從規模上,而應從工藝上。目前這些土煉油企業工藝“換湯不換藥”,無非是“由小變大了,不好看的變好看了,從田間跑到了工廠”。
據悉,山西大型土煉油企業核心工藝都未改變,比如一些企業將工藝冠之以“釜式蒸餾”,其實“釜式蒸餾”實為土法強酸強堿蒸餾工藝。而一些企業盡管標明連續蒸餾工藝,實質是多加了幾個“釜”,只是簡單的“釜式蒸餾”的組合與疊加。
更有甚者,由於前期投入金額較大,這些大型企業正謀求“漂白”——向山西省環保廳申領危廢證。
呂梁市環保局透露,汾陽市奧嘉佳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祥德隆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永聯環保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三家企業已向山西省環保廳上報材料,欲申領危廢證。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三家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顯示,均稱生產燃料油。然而,一個難以成立的經濟邏輯是,燃料油市場售價每噸2000多元,廢機油市場售價每噸3000多元,算上各種成本,用廢機油生產燃料油完全成本倒掛。
新華社最近播出《禁不了的土煉油,打不掉的黑加油點》節目中,清晰可見汾陽市永聯環保資源再生有限公司院中矗立多個巨型錐形罐,熟悉土煉油工藝的人士說,該公司即用硫酸酸洗工藝生產柴油。
山西省環保廳固廢處處長賀中偉表示,上述三家企業環評批了後,企業申報危廢證,如果受理,還有技術審查過程。固廢中心把關論證,可能借鑒外省的情況。
事實上,濃硫酸酸洗工藝一直為國家明令禁止。
2011年,環保部實施的《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汙染控制技術規範-HJ 607-2011》,明確指出不應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廢礦物油。此法會產生大量酸渣,分離出的酸渣及白土會釋放出具有強烈刺激性的二氧化硫氣體及有機廢氣,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
2016年1月1日,工信部公布實施的《廢礦物油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同樣明確指出,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硫酸精制等強酸精制工藝。
目前,比較流行的工藝包括白土精制、溶劑精制、加氫精制以及硫酸精制工藝。其中,白土精制成本不太高,但對前期減壓蒸餾工藝要求很高;溶劑精制工藝,投入大,工藝複雜,但產品質量比白土精制要好;加氫精制投資最大,為國外主流技術,產品質量最好。
相比其他成熟工藝,濃硫酸酸洗是成本最低、對環境影響最大,但卻最為企業青睞的工藝,地方官員甚至將此稱為當地“傳統工藝”。
山西土煉油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模式是“煉油、洗油一條龍”,一種模式是只煉油不洗油或只洗油不煉油。
就利潤而言,廢機油煉毛油收率為84%至85%,煤電人工費100元/噸,以當下廢機油收購價3250元/噸,毛油售價4200元/噸至4250元/噸推算,利潤262.5元/噸;如果毛油洗成柴油,濃硫酸、液堿、過濾砂再加損耗和人工成本約200元/噸,以目前汾陽市土法煉制柴油售價4580元-4600元/噸推算,利潤150元。
如果在“煉油、洗油一條龍”模式下,目前土煉油利潤可達412元/噸。自2016年10月以來,土煉油利潤非常可觀,特別在廢機油價格2600元/噸之時。為爭搶原料,各家土煉油紛紛擡高廢機油收購價。
過去三個月,山西廢機油價格暴漲1000元/噸,12月16日收購價已達3200元/噸。更誇張的是,原本山西經常調入河北、山東廢機油,價格便宜300-500元/噸,最近兩個月基本與山西持平。
“幾乎一天漲一百元,還收不到貨。”正規持有危廢證的廢機油綜合利用企業——山西投資集團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營銷部一位經理抱怨道。
2016年12月28日,國家發改委宣布國內汽、柴油價格每噸再次提高100元和95元。“土煉油的利潤空間更大了。”中石化呂梁分公司的一位人士說。
土煉油的興盛,對村民來說是一大噩耗。
僅以交城縣夏家營鎮為例,據村民統計,至今已知的事故中有8人因土煉油而喪命。其中不僅有普通工人,且有土煉油老板以及親屬等。
最近一起發生在2016年10月24日。當日,夏家營鎮賈家寨村發生一起土煉油致硫化氫泄漏事故,致兩死一傷,土煉油老板正是該村村委會主任,已在事故中死亡。
據知情人士透露,該事故已引起環保部以及山西省“雙打”辦註意。
中毒死亡事件頻發,源於土煉油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高濃度的有毒氣體,不僅對工人而且對周邊村民產生身心危害。
這些“濃硫酸洗油”過程中產生的酸氣,對呼吸道和眼睛有強烈的刺激性,如果貼地順風而下,下風向兩公里都可以聞到非常刺鼻的氣味。
以呂梁市汾陽冀村工業園區為例,可以發現很多可疑不掛牌的企業。熟悉汾陽油品來源的人士介紹,一到晚上土煉油味道就出來了,“大車加油時就能聞到惡臭味”。
同樣,油品質量與霧霾天氣有很大相關性。廢機油煉制的柴油屬非標柴油,使用中會冒黑煙,這些流入市場的柴油成為一個被忽略的霧霾源頭。
相比酸氣、土煉油燃燒不充分帶來的危害,若按山西土煉油發展歷史、規模以及分布區域,酸液、酸渣正在變成一個個“定時炸彈”。
按前述統計,山西每年酸渣產生量保守預估約為二萬多噸,且全部沒有經過無害化處理。要知道山西省太原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是山西省唯一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場,年危險廢物處置規模僅為3.8萬噸。
汾陽冀村工業園不遠就是著名的汾酒集團,當地的酸渣傾倒地至今是個秘密。一位山西籍媒體人憂心忡忡地說,若不打擊土煉油濃硫酸洗油工藝,任由“酸湖”滲漏,再過十年,當地將無地下水可用,“汾酒集團只好使用雨水釀酒了”。
這並非危言聳聽,幾年前交城縣夏家營鎮小辛村就已經發現地下水無法飲用。
由於土煉油長期汙染地下水,小辛村為解決飲水問題,專門從八公里外的西營鎮西營村引來自來水。村委會圍墻外甚至設立一個自來水閥門,每天中午十一點到下午一點,定點供水。
2016年12月15日,環保部再次約談呂梁市人民政府。環保部發現,當地土煉油作坊環境汙染問題仍較突出,多處土煉油作坊取締不徹底或違法在建。“如果整改工作仍不到位,整改目標沒有實現,將暫停其新增大氣和水汙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
山西省環保廳固廢處處長賀中偉透露,目前呂梁市開始安排區縣汙染場地區域調查,包括酸渣傾倒調查。現在山西省還沒有單獨針對酸渣普查計劃,但下一步土壤調查重點是土煉油生產區域的前期摸底。
2月27日,外匯局發布消息稱,近期查處了一批外匯違法違規案件,深圳6 家企業在外匯收支中涉嫌違法,經過警方進一步偵查,破獲一起涉案近500億元的地下錢莊案件。
無獨有偶,2月26日,媒體從公安部獲悉,201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地下錢莊重大案件380 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00余名,打掉作案窩點500余個,涉案交易總金額逾9000億元人民幣。
目前,地下錢莊已經成為資金非法外流的重要渠道之一,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愈發猖獗,各地地下錢莊相互勾結加劇,涉案地區蔓延擴散,隱蔽性越來越強,主要集中分布在珠三角、長三角等沿海發達地區。在人民幣貶值、外儲下降,資本流出壓力加大的背景下,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行為被高度重視。
“對於地下錢莊、套匯以及騙購外匯等違法犯罪活動,我們保持了高壓的打擊態勢。2016 年以來,外匯局聯手公安部門破獲的地下錢莊案件81 起,查處外匯案件1900余起,罰款4億多元人民幣。”此前中國外匯局局長潘功勝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下一步執法力度還應該繼續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必須依法嚴懲。
去年地下錢莊案件案值9000億
“我們在對外投資並購的日常監管中,確實也發現了一些異常情況,例如大額非主業投資、有限合夥企業對外投資、‘母小子大’、‘快設快出’等。這些類型的對外投資中存在不少風險隱患。”潘功勝接受專訪時指出。
2月27日,外匯局在其官網表示,除了500億元的地下錢莊案件,此外還查明多家企業采用虛假單據、虛構貿易等手段逃匯;多名個人采用“螞蟻搬家”的手段,涉嫌洗錢、非法轉移資產等行為。
在公安部2月26日公布的破獲特大系列地下錢莊案消息中,黑龍江七臺河市公安局破獲的系列案件中,一口氣打掉了8個地下錢莊,查處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企業15家,抓獲犯罪嫌疑人80余人,已查實涉案流轉資金達數千億元。
“地下錢莊存在最大的動力,來自灰色資金和犯罪資金的需求。”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部門負責人束劍平說,很多犯罪資金是通過地下錢莊進行轉移。公安機關表示,將積極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保持對地下錢莊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經濟安全。
此外,今年初,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跨省作業成功告破一起涉案金額達400億元的特大地下錢莊案。廣東省公安廳也於去年11 月公布該省於2016 年總計破獲地下錢莊案件140余件,總涉案金額超過2300億人民幣,深圳、東莞、廣州、佛山等城市較為突出。
第一財經記者還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各類涉及地下錢莊案情的案件,近期受審判決的也不在少數。據粗略統計,今年以來就有2起,分別是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楚強、賴某非法經營的一審刑事判決,以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朱建偉等走私普通貨物的二審刑事裁定書。而2016年全年則多達158起。
涉案2000 萬被認定情節嚴重
2月9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連發三道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冼某、曾某等五人非法經營外匯,擾亂市場秩序,五人皆因將人民幣非法兌換成港幣遭判處,涉案金額逾2000萬人民幣。
從2010年開始,五名被告人在未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或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從事非法買賣、非法兌換外幣的活動,多次將上百萬元人民幣非法兌換成港幣,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被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視犯罪情節輕重,被判有期徒刑十至十一個月並處以罰金。
事實上,近來被公安機關嚴打的非法經營外匯的案件比比皆是,有些涉案金額甚至高達上百億之多,社會影響之惡劣可見一斑。相比之下,上述三起案件的涉案金額並不大,但卻已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可見當前監管和執法部門對非法經營外匯打擊甚為嚴厲。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下稱《決定》)第3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
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5%以上30%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決定》指出,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5%以上30%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吳永久
導語:令人意想不到啊,以前聽過很多公募的“老鼠倉”,沒想到現在私募居然也出“老鼠倉”了,那私募的“老鼠倉”又是啥樣的呢?
“老鼠倉”一直為市場所不齒。不過此前監管層查處的“老鼠倉”多為公募和券商從業人員,最典型的為基金經理,私募做“老鼠倉”的處罰較少。但近日,火山君獲悉,一家叫深圳市恒健遠誌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的法定代表人胡誌平因為“老鼠倉”遭到了證監會的處罰。
根據證監會福建局的公告稱,經查明,當事人胡誌平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5年2月,“招商證券-海通證券-招商匯智之恒健遠誌計劃” 成立,該計劃系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私募投資基金,由招商證券擔任管理人,海通證券擔任托管人,投資顧問為深圳市恒健遠誌投資合夥企業 。其間,胡誌平擔任恒健遠誌總經理、投資總監,負責制定“招商匯智之恒健遠誌計劃”具體投資決策,知悉相關交易信息。2015年3月2日至12月23日,胡誌平操作其嶽母彭某某開立於浙商證券深圳福華一路營業部的證券賬戶,先於(1-5個交易日)、同期或稍晚於(1-2個交易日)“招商匯智之恒健遠誌計劃”買入東北電氣等41支股票(具體股票名稱見下表),獲利538.66萬元。 涉案股票包括特發信息、東旭光電、東北電氣、天茂集團、中航動控、一汽轎車、四川九洲、銀河投資等等。
福建證監局認為,胡誌平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構成第三十八條所述情形。於是決定:責令胡誌平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火山君(微信號:huoshan5188)查閱資料得知,上述《暫行辦法》的第二十三條中的第(五)規定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第三十八條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的,以及有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七項和第九項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有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八項行為的,按照《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老鼠倉”具體是指機構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因此“老鼠倉”很為市場所不齒。
那麽涉案的私募和胡誌平究竟是誰呢?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信息,該私募成立於2014年11月25日,目前旗下有3只產品。胡誌平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投資總監。而從工商註冊資料來看, 該私募的合夥人中並沒有胡誌平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