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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退休外交官深陷集資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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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外交部數百位離退休幹部陸續捲入一起新綠源公司導演的非法集資案中。以回扣和高額利息為誘惑,在老幹部顧問團的協助下,新綠源從外交部人員中吸納了1.5億元巨資。隨著新綠源法定代表人張倬銘的被抓,這個危險的遊戲宣告結束。

去過十幾個國家的前外交部官員劉志容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一時的糊塗和貪念,在退休後捲入一場血本無歸的非法集資騙局中。

2007年,劉志容先後向一家名為新綠源的公司投入55萬元,月息最高達6%。該公司號稱在國內外擁有6座礦山、上千畝林地,還計劃在納斯達克和香港上市。然而進入2008年後,劉志容再也沒有收到合同約定的利息,更遑論退還本金。

新綠源配備了一個由多位中國前駐外大使領銜的豪華顧問團。在共處多年的同事推介下,劉志容並沒有實地考察所謂的礦山和林地,就篤定地把錢投了出去,「總覺得有那些金光閃閃的名字擔保,身邊很多退休老同志也都在投,應該沒什麼問題」。

2013年10月,投資者吳文茹參加了中紀委督察組(中央群眾路線教育督導組)專門針對這起集資事件召開的一個會議,至此才得知,這是一起令外交部數百位離退休幹部受騙上當的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中不乏司級以上的外交官。

2012年,新綠源的法定代表人張倬銘被抓捕歸案並被提起公訴。相關卷宗顯示,該案涉及1700多位投資人,涉案金額2.6億元,遍及北京、天津、山東聊城、河北石家莊等地,其中外交部的涉案金額就有1.5億元。

2013年3月,看守所中的張倬銘給「尊敬的諸位大使及投資人」寫了一封信,希望大家能聯名為他求情,承諾取保候審後以三年為限還清所有欠款。截至今日,該案尚未一審。

六座礦山的故事

「那麼多身為公司顧問的大使去看過,應該錯不了。」

劉志容是在三個同事相繼推薦後,才開始對新綠源動心的。2007年初,劉氏夫婦前往新綠源當時的辦公室瞭解投資詳情。辦公室設在毗鄰北京東長安街的王府世紀,「佔了整整一層,很氣派」。

在厚厚的五六本投資人名冊上,劉志容看到了很多認識的同事名字,甚至包括一些久聞大名的大使,於是當場拍板先投5萬元。2007年4月又追加到35萬元,並簽署了一份一年期的「合作開採建設礦業基地合同」。

名為「合作採礦」,但在劉志容向南方週末記者展示的合同原件上,從頭至尾都沒有提到要開採的是什麼礦、位於何地。接待劉氏夫婦的王荊梧聲稱公司實力雄厚,在國內外擁有六座礦山——緬甸1個,四川1個,蒙古2個,云南1個,重點介紹了緬甸氧化鋅礦場,還拿出了四川涼山州金陽鉛鋅礦採礦權證,有效期至2010年。

王荊梧生於1942年,比劉志容年長,退休前是北京一所小學的校長。事發後,另一位投資人、外交部前任幼兒園園長袁層女才從教育系統的表妹處得知,10年前王就曾以非法經營罪被判刑一年六個月。

在南方週末記者採訪的三十多位投資人中,多數人認定這份合作採礦合同主要的投向還是緬甸的氧化鋅礦。2006的一份「新綠源集團簡報」中寫著這樣一段話:「2005年12月25日張倬銘董事長及三位顧問(張真、齊治家、周安榮)一行四人到緬甸,通過使館拜訪緬甸政府各有關部門的領導,並對鋅礦做實地考察。駐緬甸使館管大使和兩位參贊接見並宴請了集團公司一行四人,並通過使館照會以及私人關係使集團公司代表順利拜訪了鐵道部長、礦業部總局局長及礦業部有關領導,答應並簽署了我們提出的鋅礦開採所需要的保障條件。」

「有外交部牽線搭橋,還有那麼多身為公司顧問的大使去看過,應該錯不了。」這份簡報給劉志容吃了一顆定心丸。

2007年10月,35萬元的半年利息如期發放後,新的投資項目再次出現——三個月的純借款,利息18%。劉志容提前支取了放在另一家公司利息只有5%的20萬元,再次入局。

劉志容不知道的是,當時的張倬銘已經窘迫到甚至無力償還自己的房貸:南方週末記者在匯法網上查詢到一份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04年張在北京市朝陽公園附近買了一套京達國際公寓的房子,貸款532萬元。但正是自2007年10月起,他再也沒有按月償還過貸款,2008年北京農商行將其告上了法庭。

2006年,新綠源公司的辦公室在「氣派」的王府世紀大廈7樓,月租金16萬元。2008年4月,辦公室搬到了金寶街梓峰大廈3028房間,月租金1.5萬元。外交部人員集資部辦公室搬到方莊1號院5號樓305房間,月租金3000元。如今,上述地點均已難覓新綠源蹤影。

豪華顧問團登場

二十餘人的顧問團中,司級以上退休老幹部佔了一半。

現年75歲的前任駐美領事袁信奉起初也懷疑過新綠源公司和張倬銘。2006年第一次投資5萬元時,他問前駐牙買加大使俞明生,「新綠源會不會是詐騙公司?」

得到的答覆是否定的,「俞明生說他們有礦山,還有個做防偽印章的公司,保證不會出事」。俞明生是他的投資介紹人,還是潮汕老鄉,跟他是上下樓的鄰居。俞明生的另一個身份是新綠源公司的顧問。南方週末記者致電俞明生,但他拒絕接受採訪。

根據上文提到的同一份簡報,新綠源集團2005年發生的一件大事就是聘請了二十多位外交部退休老幹部當顧問,目的是「提高集團知名度,增加國際合作機會」。

「國際合作機會」很快就有了,張倬銘一行順利見到了緬甸礦業部官員,並提出了承包一座總價值百億元的鋅礦的申請;「集團知名度」至少在外交部內部也提高了,南方週末記者採訪的外交部投資人一致表示,這些金光閃閃的名字,一度讓他們對新綠源「深信不疑」。

顧問團的名單很長,包括外交部前部長助理、前聯合國副秘書長、前禮賓司司長、前駐牙買加大使等等。二十餘人的顧問團中,司級以上外交官佔了一半,陣容堪稱豪華。

新綠源在外交部系統的業務開展,早在顧問團成立之前就開始了。2003年,外交部家屬丁九蓮就從另一個司級幹部的家屬那裡聽說了這個高息投資項目。轟炸式的動員持續了兩三年之後,依靠退休金生活的丁九蓮拿出了5.5萬元,「她說她自己也投了不少錢,拿到了利息,還說回扣也不要了留給我」。不過,大多數投資人的入局節點還是在顧問團成立之後。

「回扣」是新綠源集資事業的發動機。從最初的每介紹一單獎勵500元,發展到後來按照投資額的2%提成,「新綠源」像病毒一樣在芳城園小區的10號、11號樓之間傳播開來,毗鄰南二環的這兩幢樓是最早的一處外交部職工分房。

後來,當新綠源資金鏈條斷裂之後,不少投資人遷怒於顧問團,認為他們拿了大筆的回扣和工資,還經常被請去吃喝玩樂。顧問之一、駐阿爾巴尼亞第九任大使郗照明覺得很委屈,「我們不拿工資的,回扣則是人人都有,不只是給顧問」。

2005年接受了新綠源的顧問聘任後,郗照明曾經去看過位於山東萊州的一個大理石礦。發現項目確實有,但是只有七八名員工和一輛吉普車,設備也很簡陋,和張倬銘此前所講的落差很大。郗照明當時就提出了質疑和風險提示,但他覺得張倬銘這個人不完全是詐騙和忽悠,還是在搞實業,這一個失敗了,下一個或許能成功。

接下來的三年中,新綠源的項目一個接一個頻繁登場,錫礦、煤礦、金礦、林地甚至防偽圖章,但這些令人眼花繚亂的項目最終幾乎都沒有成功。

在2008年之前,高額利息始終都能兌現。「為什麼?現在看來不是來自項目的收益,而是拆東牆補西牆。」在向南方週末記者回憶新綠源時,郗照明多次表示「很難堪」,被一個初中文化、現在看來也沒什麼本事的人忽悠了。「其實對他不是很瞭解,也沒有專心致志地一查到底,因為每半年還能拿到利息,人總是避免不了私心和貪慾」。

加入顧問團時,郗照明的目的是監督和幫助——監督錢的流向,幫助項目的發展,他遺憾的是沒有做好,「我們也是投資人,現在也是受害人,也希望能多拿一些本金回來」。南方週末記者聯繫到另外兩位顧問團成員,但他們以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了採訪。

張倬銘的生意

「為了買集資房,大家紛紛向新綠源要求抽回本金,他們卻拿不出錢來,我才意識到他們的資金鏈已經出問題了。」

時至今日,張倬銘其人其事,在受騙上當的投資人那裡,依然是模糊的。即便是身為顧問的郗照明,也說不出張倬銘過去做過什麼,後來怎麼介入了外交部系統。2008年資金鏈條斷裂之前,大多數投資人甚至沒有見過張本人。

東城區檢察院的起訴書提供了張的一些基本身份信息,1967年出生,戶籍在廣東省中山市,初中文化。

在北京,張的名下曾經有三家公司——註冊於1995年的新綠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註冊於1999年的北京金興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及註冊於2001年的北京中林綠源種苗有限公司。註冊資金分別為5300萬元、1200萬元和1000萬元。

北京工商局主辦的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顯示,新綠源和中林綠源兩家公司的營業執照都處於被吊銷狀態。仍然處於開業狀態的,只剩下金興通汽車公司這一家。南方週末記者電話金興通問及張倬銘其人時,一位工作人員先是說張不在,另一位員工隨後說「不知道他是干什麼的,只是聽說過這個名字而已」。

在2005年底顧問團成立並激發外交部系統的集資高潮之前,張倬銘和新綠源的活動已經散見於山東聊城、河北石家莊以及北京的其他單位。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2005年上半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502工廠的退休工人馬小秀就陸續向新綠源和中林綠源出資21萬元,用於購買原始股。新綠源承諾,若18個月後登陸美股失敗,將退還股金並支付10%的年收益。結果自然是馬小秀竹籃打水一場空。

3年後的2008年,同樣的一套說辭用在了外交部退休老幹部投資者身上。對前來索要投資本金的人,新綠源試圖說服他們將錢轉成原始股,並強調已經購買了香港一家上市公司的殼,正在籌划去香港和美國上市。

丈夫退休前做到外交部司級幹部的鄧東蓮沒有接受轉股的建議,除了逐漸滋生的不信任情緒,更重要的是,鄧東蓮急需抽出本金去買外交部剛剛蓋好的集資房「和諧雅園」。

自2006年開始,鄧東蓮已先後投入了18萬元,幸運的是,她最終收回了8萬抵扣款,將損失降低到了10萬元。

鄧東蓮並沒有直接拿到8萬元現金,而是從新綠源取到一張寫明抵扣房款的紙條,交給了外交部會計,隨即得到已繳款的確認。

「為了買房,大家紛紛向新綠源要求抽回本金,他們卻拿不出錢來,我才意識到他們的資金鏈已經出問題了。」和鄧東蓮一樣,很多投資人覺得,買房最終導致了新綠源的資金鏈斷裂。

報警還是繼續相信張倬銘?2008年之後,外交部這些退休幹部們面臨這一艱難的抉擇。2008年4月,張倬銘終於出現在投資人強烈要求召開的會議上,解釋說公司準備出售四川的一個礦,好給大家還錢。「我們出價6000萬,人家還價3000萬,我們會爭取多賣些錢。」這是大多數投資人第一次見到張本人。

此後,袁信奉還曾經在重慶飯店堵到過張倬銘。張當時在請顧問團吃飯,讓他們繼續說服大家,允許他們繼續經營下去。幾番激烈的言辭交鋒下來,袁信奉當時還是選擇了相信張,「張倬銘信佛吃素,人很瘦,頭上似乎有光環」。

儘管早在2005年就擔心過張倬銘拆東牆補西牆,郗照明至今仍然覺得要是不急急忙忙走法律程序就好了,「2012年他還在弄一個金礦,2013年就能有收益了,可惜有一部分投資人等不及了,但這樣最後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回來;走不走法律程序,投資人的意見也不統一」。

郗照明至今仍然寄予厚望的金礦,位於甘肅省瓜州縣。根據網上一篇媒體報導和張倬銘本人向投資人的陳述,金礦的介紹人洪振石當時是長春市人大代表,拿著原礦主瑞豐礦業的轉讓合同找到了張倬銘,建議合夥入股開礦。張倬銘沒有想到的是,這份轉讓合同是洪振石用虛假的公司公章簽下的。

2009年,原礦主沒有收到賣礦的錢,張倬銘沒有拿到金礦的開採權,兩人聯合向瓜州公安局報了案。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顯示,張倬銘妻子王嘉君和洪振石還曾經聯合成立了一家公司,王作為法人代表投資510萬元,股東洪振石投資490萬元。

最終,一些投資人沒有經過集體協商,也沒敢讓別的投資者知道,就自發報了警。劉志容就是其中之一。

2008年7月,劉志容拿著合同、銀行轉帳單、新綠源公司的宣傳材料等證據來到豐台區東鐵匠營派出所報案,得知早已有人報案,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處第三大隊統一負責偵查處理。

南方週末記者聯繫到了北京市經偵處負責此案的賈磊警官,相關的採訪請求被轉至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處,目前尚未得到回覆。

對於2013年北京東城區檢察院認定的張倬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俗稱非法集資),堅持要走法律程序的投資人們覺得定罪太輕。

「除了非法集資,張倬銘還涉嫌合同詐騙。前者量刑不能超過十年,後者沒有量刑限制。」劉志容認為張倬銘和新綠源完全符合刑法第224條對合同詐騙的描述——「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應被訪者要求,劉志容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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