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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養老院一床成本高達十六萬嗎? 台灣第一份養老院經營績效調查報告出爐,報告指出,以養老院設立的最低標準五床推估,一床每個月成本高達十六萬元,但目前養老院每床平均收費標準約兩萬元,等於一床,就要賠十四萬元,這可能嗎? 這份報告,是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前理事長、海青老人養護中心執行長賴添福,去年執行的一份調查計畫,其中,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養老院回收四十份、營利的小型養老院回收八十三份問卷,各占其整體比重四四%、一○.四七%。 以此調查結果為樣本,按政府設立標準,推估出不同床數下養老院的每床成本,發現政府「限制床數」,極不合理。 政府床數的規定,財團法人五床到兩百床,小型五床到四十九床。以最低的五床估算,財團法人每床成本高達十六萬多元,小型每床成本十萬三千多元,但是,平均收費僅兩萬元左右,收費與成本相差數倍,「賠錢的生意」,不會有人做,意思是,在這十六萬元背後,其實有許多業者用不合法的方式來賺回當中的差額。 超收(入住床數超過立案床位數),是小型機構常用的方法。一位前評鑑委員透露,部分小型機構,以五床到十床小型規模,申請立案,拿到執照後,另找空間,超收老人,超收的結果,業者將本求利,服務品質不會太好。 報告指出,財團法人損益平衡的床數為一百七十六床,但,如果要有一五%合理利潤,總床數必須提高到二百六十三床;小型機構部分,損益平衡的床數為四十八床,如果要有一五%的合理利潤,則總床數必須提高到六十二床。 荒謬限制,造成三輸局面 二百六十三床、六十二床,均超過政府規定的上限(兩百床、四十九床),因此,在缺乏合理利潤下,養老院只有兩條路走:提高收費,或「超收」。提高價格,造成家屬之負擔,並不容易做到,超收,成了業界公開的秘密。 限制床數,讓政府陷入管理風險,讓老人家有服務品質低落的風險,業界是違法風險。鬆綁的時候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