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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解毒」 商機初現

http://www.xcf.cn/newfortune/qianyan/201311/t20131119_519051.htm
城鎮化進程中,污染場地修復作為地產開發的上游環節,商機初現,各方力量紛紛試水產業鏈各環節。市場規模雖擴大,但在缺乏相應法律法規的「主持」下,野蠻生長與無序競爭成為主調,成熟國家的治理經驗值得借鑑。 陶娟/文

   

  瀋陽鐵西新區,國際紡織服裝城及住宅小區景星花園的腳下,是原瀋陽冶煉廠舊址。該廠於1999年停產,因多種重金屬污染已滲透至深層土壤及地下水,36萬平方米的廢棄廠區長期閒置。2006年,這塊規模龐大的污染地塊進入了鐵西區政府的規劃圈子,在幾經研討、測污之後分等級進行治理,其中最嚴重的污染土壤被運用新技術鎖定後全部置換成新鮮泥土,最終這塊著名的「毒地」順利通過環境測評,重新投入市場。

  

  「毒地」 修復再利用並非孤例。在中國如火如荼的城鎮化過程中,原先處於市中心或者市郊位置的化工廠、造紙廠、礦場等相繼遷出,為了達到地產開發的環保測評要求,這些受到污染的土地首先要經過一番「解毒」手術,儘管耗資不菲,但後續的土地增值效益更加可觀。屬於複合型重金屬污染的瀋陽冶煉廠地塊,治理難度高,當時由瀋陽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全權負責,根據其提供的數據,一共治理修復污染土壤15.2萬平方米,總投資1.2億元,修復後場地實現土地增值約7.3億元。土壤修復市場價值魅力凸顯,引得眾多企業湧入掘金,並初現產業鏈雛形。

  

  城鎮化撬動千億土壤修復市場

  

  在經歷30年的快速發展後,中國受到污染的土壤面積有多廣?目前並沒有權威部門披露相關信息,但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事件正是這一問題的表徵。環保部曾聯合國土資源部斥資10億元,耗時6年時間對全國的土壤污染情況進行摸底,然而最終這一調查結果被束之高閣,未能公開。中國土壤污染的嚴重程度不言自明,但真實情形卻「猶抱琵琶半遮面」,從而給土壤修復行業蒙上了一層神秘面紗。

  

  土壤污染主要分為有機污染(以農藥污染為主)、化肥污染、重金屬污染和其它污染。原環保總局早期調查顯示中國大約90%的土壤污染為重金屬污染。上世紀80年代開始發展的化工業和礦山開採、各類製造型工廠,以及近年興起的IT產業供應鏈都是重金屬污染的原凶。據公開報導,IT配套業發達的珠江三角洲地區近40%的農田菜地土壤遭重金屬污染,其中10%屬嚴重超標。土壤污染具有延時性、隱蔽等特點,當土壤所受污染超過自身淨化能力時,如不及時修復,重金屬會不斷累積,說其為定時的化學炸彈並不為過。

  

  「毒地」規模龐大,但具有商業修復可能性的則相對「瘦小」許多。由於受到修復資金短缺等限制,污染地塊必須要具備後續開發價值,地方政府才有足夠的動力與資金去修復。隨著城市的發展和擴容,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緊張,原工業、礦業用地,市郊的生活垃圾用地,或其它特殊用地(如危險品生產、貯運、處理處置等用地)都可能變身城市新區的一部分,污染地塊必須經過治理方可再規劃,而這部分治理成本通常都能夠通過地塊拍賣或升值收回。這也是為什麼在城區污染場地修復、礦山土地修復和耕地修復三種土壤修復類型中,污染場地修復成為掘金焦點的原因。

  

  污染場地修復的具體價格取決於受污染的程度及修復時限長短。從各地披露的信息看,一個大型污染場地的修復動輒耗資過億元。2011年,武漢市環保局對口區化工企業搬遷後騰退的土地進行了初步調查,4118畝土地中,污染土壤面積為1260畝,佔比30.6%,而後期的土壤與地下水詳查及土壤修復工程總投資預算約24億元。2013年,蘇州、常州、無錫等地也相繼推出了五六個上億規模的項目。

  

  據中科院地化所估算,目前中國城市受重金屬污染地塊共有七八百塊,以此推算場地修復市場規模不下千億元。而在未來,隨著環保立法的跟進,礦山污染、耕地污染等更嚴重的問題或可解決資金難題,土壤修復企業的市場空間將進一步擴容。事實上,在環境產業發達的國家,土壤修復產業在環保行業中的產值份額高達30%-50%,而這一比例在中國當前還不到1%。 「十二五規劃」中,節能環保行業總產值將在2015年達到4.5萬億元,龐大的基數效應加乘規模佔比的攀升,可以預見,現在還稍顯冷門的土壤修復產業在日後將攫取更多的注意力和資本的關注。

  

  40%高毛利集結產業資本

  

  土壤修復行業剛剛起步,2011年,有20多家以「環境修復」為關鍵詞的新公司註冊,現在僅北京地區就已增加到100多家。行業前景看漲,傳統的專業技術力量和受前景及高利潤率誘惑的企業一同湧入,共同塑造著現下野蠻生長、無序競爭的行業格局。

  

  從程序上看,土壤修復的過程大致可分為污染土壤的環境評估、修複方案的諮詢設計、修復工程的實施,及修復後的驗收測評。不過,由於中國土壤修復產業目前主要服務於房地產開發,且無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因此具體如何操作還是由開發商說了算。各地環保局科研所及相關院校如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清華大學環境學院、中國地質大學等,由於具有專業知識上的積累,主要參與環境風險評估、方案諮詢設計及驗收測評這三個環節。在政府立項的重難點示範工程中,由於具備政治資源及地緣的優勢,也會出現由科研機構全面負責的案例。但科研機構在產業中面臨著施工資質缺乏、需借助外力修復施工以及實施效果好的修復技術因耗時長而難以進入商用市場兩大競爭劣勢。

  

  相比科研機構,專業的土壤修復企業憑藉資本和技術引進扮演著創新者的角色,其優勢在於具有更好的市場敏感度,且能更方便地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北京建工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國內第一例農藥污染場地、焦化場地、石化場地修復項目均由其完成。縱觀其發展歷程,一方面是積極與傳統科研機構的合作成立修復技術研發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等,借助外部知識力量提升自身技術;而另一方面,母公司北京建工集團也為其提供了「近水樓台先得月」的機會,憑藉「立足北京」的區域優勢抓住了北京城市改建的機遇。目前北京建工環境修復已基本成長為全能型選手,業務也擴展至蘭州、武漢等地。而在長三角等地,以杭州大地環保、北京高能時代為代表的民營企業則在分食著中小型土壤修復項目。

  

  資本同樣已悄然入駐。北京建工環境修復得到了紅杉資本、北京國資部門及中持環保等的增資入股,而德豐傑基金也在密切關注這一產業中的投資機會。土壤修復產業的快速增長和高毛利是實業及資本捧場的重要因素。從創業板上市公司永清環保(300187)2012年的年報中不難看出,重金屬土壤修復的毛利率高居所有業務之首,達到40%,且2012年的營收同比增長了2.6倍(表1)。

 

  

  在市場規模擴大,而現存企業規模小、數量少的情況下,不少相關企業將土壤修複列入了轉型擴張的新方向。通過巨潮信息檢索發現,從事餐廚垃圾、固廢回收處理的環保企業如江蘇維爾利、桑德環境、鐵漢生態等,均在積極儲備與土壤修複相關的技術和人才,而園林景觀類企業如東方園林,也毫不掩飾對生態修復市場的垂涎之意,在其二次創業的新發展戰略中,計劃以景觀為切入點,整合流域治理和土壤修復技術,進軍生態修復板塊。

  

  與土壤修複相關的土壤質量檢測是另一大商機。引入第三方來評估場地污染情況及修復後的效果,將使修復過程更加透明。不過,土壤檢測作為環境檢測中的一個分支,目前只要取得CMA資質認可的機構,就可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因此這一領域的掘金者是現成的,競爭也已相當激烈,科學院所下轄的檢測中心如清華大學環境質量檢測中心、專業的第三方檢測企業如華測檢測等均已覆蓋這一業務,並可實現網絡下單、異地送檢等一站式服務。

  

  同樣經歷過「先污染、後治理」的發達國家擁有著成熟的環保產業,海外環保巨頭在中國污水處理等領域佔盡技術及資本優勢,不過在土壤修復行業則受到政策掣肘。因為土地污染數據的敏感性,目前外資企業主要參與方案諮詢設計環節,而未能進入修復施工領域。不過巨頭們並不甘心就此蟄伏,而是通過各種方式潛伏其中,如比利時DEME集團與中方對半合資成立了大連德泰土壤修復工程有限公司,成為老東北工業基地上的第一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專業公司,大化老廠區成為其示範工程試點。而國際工程諮詢服務公司伊世特(ESD)收購了一家名為中環循環境技術中心的中資企業,曲線進軍中國市場。日本的土壤改良公司JEM則和曹妃甸開發區合作,試驗的鹽鹼地改良項目效果明顯,銷售額有望從3億日元摸高至100億日元。

  

  總體來看,專業選手正在積極熱身跑步入場,非專業選手滿天飛則是當下的尷尬現狀。由於中國土壤修復行業暫無具體法規,對企業的准入門檻和資質也尚未有明文定規,在有的地產商那裡,土壤修復工程簡化成兩個詞—「挖走,埋掉」。只要不影響自己開工,是否造成「二次污染」不用理會。在地產商偏好於以價格高低決定項目權的大環境下,專業的土壤修復企業抵不過挖土方的工程隊也是常有之事。中國環境修復網總編高勝達就評論道,根據他們的統計(2012年),100多家企業在做土壤修複相關的事情,但真正有能力做好的不足10%。

  

  法治與環節獨立:成熟市場的修復經驗

  

  巨大的掘金價值伴隨著法律空白下的無序競爭,是沒有「裁判」的必然現象。雖然中國早在2006年就已經開始了相關法案的起草工作,但尚未形成有效的土壤污染綜合防治體系,缺乏土壤污染治理的專項法律法規。作為立法組的首席專家,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王樹義曾於2013年初透露,醞釀多年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久將出台,該法將最終確定以「治」為重點,「防治兼顧」的立法方向。

  

  從環保產業發達的國外市場來看,有法可依將是產業發展的有力催化劑。日本在上世紀經歷「四大公害事件」後,先是於1970年頒佈了《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2002年又出台了主要針對城區工業跡地污染的《土壤污染對策法》。據日本環境省土壤環境中心的初步計算,僅《土壤污染對策法》就催生出13.3萬億日元的行業產值規模,其中調查費用2.3萬億日元,淨化費用11萬億日元。該法的實施還刺激了土壤污染評價、土壤調查對策工程中介,以及與土壤污染有關的保險業務、金融業務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法律的「定責機制」無疑將保障修復資金來源。不過,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一定的取捨平衡,尤其是中小企業難以自籌污染修復的資金,一步到位並不現實。國家專項基金援助也必不可少,荷蘭在20世紀80年代已投資15億美元進行土壤污染的修復,而德國在1995年一年之內就投資了60億美元淨化污染土壤。中國也已開始初步嘗試,在「十二五」規劃中,土壤修復工程成為重點規劃的治理項目,國家初步投入的專項資金將達300億元。

  

  相較於中國目前出現的「全能型」企業,諮詢、修復、測評環節相互獨立將是土壤修復產業成熟後的演化模式。一方面法律法規有望對評價機構、施工機構、檢測機構等各方資質有所規定,規範產業鏈各環節的發展,如日本的《土壤污染對策法》中,以專章規定了專業調查機構資質的相關問題,包括資質的認證、取得、管理和取消等,一併納入環境省監管;另一方面也是產業高度發展後細化的必然方向。

  

  2012倫敦奧運場館的土地修復就提供了一個典型治理模板:政府、調查機構、諮詢方案提供商、施工工程方彼此獨立,共同協作完成了倫敦史上規模最大的土壤清潔工程。奧林匹克公園所在的倫敦東區特拉特福德,此前為垃圾填埋場及廢棄工業園區,倫敦發展署買下該地後,本地工程集團WSP介入調查,證實部分重金屬甚至已滲入地下40米的地下水和基岩中。從2006年10月起,在對該塊土地的污染情況進行了接近3000次的現場調查後,歐洲最大的設計和工程諮詢機構阿特金斯集團同時領銜奧林匹克公園的總設計師和清理行動總工程師,制訂了詳細的恢復生態計劃。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給這塊土地上的200萬噸土 「解毒」的任務交由比利時Deme集團完成,他們利用創新的泥土清洗和生物降解法,令其恢復至「乾淨安全」的標準。倫敦奧林匹克交付局(ODA)則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最終達到了連兒童誤吞泥土都不會產生任何問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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