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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澱粉風波延燒,衛生署要求販售粄條、肉圓等八項產品的業者,六月一日起須在店家明顯處張貼檢驗報告,證明「未檢出」順丁烯二酸。 當政令一下,經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稱食管局)公告可檢測順丁烯二酸的十八家實驗室都忙翻了。 走進全國公證檢驗公司(編按:全球第二大產品檢驗、認證機構,規模僅次於SGS)的食品衛生檢測實驗室,入口旁桌上擺著幾包透明夾鏈袋,裡頭裝著被搗碎的澱粉製品,等放入試管後,加入試劑均勻混合,震盪三十分鐘後、靜置兩小時,讓澱粉內各類物質分離,再與順丁烯二酸溶液分別放入儀器比對,如果兩者檢測結果吻合,就代表送驗產品可能含有問題澱粉。 出具合格證明為何出包?》 但經過這些程序出具的報告,卻仍有兩大疑慮,難以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 一、送驗樣本和售出產品,不見得是同一批貨。》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黃淑德就質疑,店家自主出示檢驗報告,也許暫時降低消費者疑慮,但衛生署和檢驗機構都無法保證,廠商送驗的澱粉和賣給下游業者的是同一批,這也讓檢驗淪為形式,就像名記豆花即使有合格報告背書,卻仍遭驗出含超標順丁烯二酸。 二、只能檢驗「已知」添加物,無法防患未然。》 目前,食管局「正面表列」可用的食品添加物逾八百種,實驗室每次只能檢驗其中一種,或同類型數種,判斷是否違反使用標準。因此,若是廠商沒有要求檢驗的添加物一有問題,或像塑化劑、順丁烯二酸等化工原料,因為不在表列範圍內,事件爆發前,根本無法驗出,「我們也很希望一掃描就能知道,但這些從未出現過的,以前根本想不到它會被拿來用,也沒有方法檢驗。」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呂廷璋坦承。 如果通過檢驗也不能保證吃得安心,那食品安全該如何把關?呂廷璋認為,要求業者出示報告只是應急做法,主管機關應持續稽查上游化工廠、食品廠,管控工業原料流向,避免它再流入市面,讓下游攤商、消費者遭受池魚之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