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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1日 《平凡的世界》讀書隨筆 Cedric 濟南實習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ad4e2650101h3d7.html

 

    這幾天看路遙的《平凡的世界》,順帶著也瞭解了下他的另一本著作《人生》。

 

    《平凡的世界》中的孫少平和《人生》中的高加林,兩個人雖然不盡相同,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他們都不滿於艱苦的農村生活,而想要到城市裡生活的和工作。

 

 

    當我看到高加林在田間地頭勞動地多麼辛苦,看到他多麼迫切地想要脫離農業勞動 成為一名吃公家飯(「國家乾糧」)的人時,我突然感到十分驚訝。不是驚訝於高加林那急切的心情,而是驚訝於我過去一直忽略了那個再也簡單不過的事實——農村生活和農業勞動的艱苦。

 

 

    依稀記得,小的時候幫親戚插過一次秧。插秧的季節,天氣不冷不熱,秧田的泥土泡了很長時間的水,赤腳踩在泥裡軟軟的。插秧不是什麼技術活,按照一定的間隔,把秧苗插到泡著水的泥土裡面就行了。但是插秧時,人站在秧田裡,身體得一直佝僂著,兩眼向下盯著土壤,所以,半天下來,也累得我一個小孩子腰酸背麻、兩眼發花。結果,吃過午飯,死活也不下田了。

 

    其實,除了插秧之外,農業勞動中辛苦的事情多著呢。玉米地到了夏天往往需要噴灑農藥防蟲,但這就不是一件輕鬆的活,在玉米地裡面穿行,會被又堅又硬的玉米葉割得又疼又癢,但是夏天天氣熱,人幹的汗流浹背,沒法穿厚衣服,只能任由玉米葉割自己的皮膚了。

 

 

    自從到縣城裡讀書,我與農村接觸得就少了。每次回老家,看到綠油油的稻田,唯一的體會就是風景美麗,不由得想起陶淵明吟詠田園風光的古詩來,再也不記得小時候所體會過的種水稻的辛苦。直到讀起路遙,才終於重新意識到農村的辛苦,真是慚愧。

 

 

    農業勞動不僅辛苦,而且辛苦一年到頭,也沒有什麼盼頭,田裡收穫的玉米、土豆、水稻,基本就夠一家人的口糧,剩下一點糧食賣了錢只能換一些鍋碗瓢盆。

 

 

 

 

 

    農業生活艱苦又貧困,這並不是孫少平和高加林的時代才出現的問題,而是千百年來一直存在著的問題。所以,其實不只是高加林,自古以來,很多人都在削尖了腦袋要逃離農業生活。

 

 

    古時候,要逃離農業生活可不容易。大部分時代商業都不發達,即使商業繁榮的時代,或許可以去出門去當個小商小販,但也會受到政府和主流社會的歧視、排擠。另一個逃離農業生活的方式就是像梁山好漢一般,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干無本的買賣。但是打家劫舍雖然也能實現「大秤分金銀大碗吃酒肉」,終究風險太大、不能長久。

 

    所以,說來說去,要逃離艱苦貧苦的農業生活,只有華山一條路,那就是去做官,吃上「國家乾糧」。

 

    做官就得參加科考,於是就有了《儒林外史》中那些千奇百怪讓人哭笑不得的人物。《儒林外史》中的老童生周進對著貢院的號板就要尋死,那其實也不過是整個時代的悲哀罷了。

 

 

    千百年的歷史中,一些人成功的吃上了國家乾糧,脫離了艱苦貧苦的農業勞動,但是大部分人則沒那麼幸運,一代又一代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

 

    直到高加林這一代,中國人依然在為著同一個目標奮鬥著。

 

 

 

 

 

    今天的中國年輕人們,雖然也面臨著一些問題,例如房子的問題、戶口的問題,但是這些和高加林那一帶年輕人所面臨的當不當農民的問題比起來,都是小問題。令人驚訝的是,孫少平和高加林他們要付出驚人的努力才能逃避當農民的命運,而他們的願望在今天看來卑微地近乎可笑,幾乎算不上是一個「願望了」,因為這實在是太容易了。

 

 

    所以,一個問題不禁被提出來:是什麼使得我們這一代人的命運被改變了,可以輕而易舉地就逃脫當農民的命運? 

 

    這並不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我們只需要描述一些事實就行了: 高加林那個時代,要逃脫當農民,只能為政府工作,而要在行政或者事業部門某個差事,就需要家裡有關係、有背景。政府、學校、醫院都只有那麼多崗位,已經被有背景的人全部佔領了,沒有背景的人想要擠進去就會比登天都難。 而與之相比,我們的時代,由於已經進入了工業化社會,各行各業都在迅速發展,給人們提供了廣闊的就業機會。

 

 

 

 

 

    高加林拋棄了劉巧珍,因為她沒有文化,看到這兒,其實我覺得挺可笑的,在今天的高校學生看來,高加林鼓搗的那一點兒詩歌、散文,哪裡算得上什麼文化?不過中學語文作文的水平罷了。

 

    不過,轉念一想,如果我們比高加林接受了更多的教育,不過是因為我比高加林更幸運,出生在了更好的時代。而我們這個時代比他的時代更好,根本上還是因為我們的時代生產力更發達,發明了更多行業,創造了更多的財富。

 

    所以,如果對羅馬人來說,公民義務就是參軍打仗的話,那麼對今天的人來說,公民義務就是從事創造財富的工作。只有參與創造財富的人才應享受公民權利,分配其應得的那一部分——這恰好正是市場經濟的法則。

 

    當然,基於另一些理由,一些對創造財富毫無貢獻的人也享受了「公民權利」,但其實,他們享受的只是一定的人權而已。    於是,我們得到了一個富蘭克林式的資本主義結論——工作,是人獲得尊嚴的唯一途徑,也只有工作,一個人才有資格生活。

 

 

 

 

    《查理芒格傳》中說,年輕的芒格雖然做了律師,獲得了可觀的薪酬,但是他依然想要創立自己的enterprise,於是開始與人合夥做生意。    為什麼芒格一定夢想著要由自己的enterprise呢? 僅僅是因為一個enterprise能夠帶來更多的錢嗎? 

 

    錢的多少當然是一個考慮,但是我總覺得,還有另一個考慮,即兩種財富性質的不同: 做律師,雖然也能掙很多錢,但終究掙得的類似於「薪酬」一樣的東西;而且,律師的工作,並沒有直接創造財富。相反,enterprise(例如建房子)則是在直接創造財富。 正因為enterprise是直接創造財富的,所以,只有從自己的enterprise中,人們才能獲得權利和自由。

 

 

    不過這個結論可能有些極端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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