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競價排名」徵稅 阿里盈利料受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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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12 08:13:27【本報訊】上周四中國國家工商總局發佈《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於9月起正式實施,並首次將「競價排名」的內容定性為網絡廣告。據外電報道,有關的改動將會令提供競價排名廣告的互聯網企業額外收取3%的稅項,對主要靠商品競價排名取得收入的阿里巴巴集團,以及搜索業務為主的百度影響較大。不過兩間公司未見受消息影響,阿里開市前交易升0.3%至79.22美元,至於百度則升1%至161.5美元。主要為透過展示及品牌廣告獲得廣告收入的騰訊(700)影響較少,股價昨日再創新高,收報180元,升3元或1.7%。據彭博引述大和分析師指出,新例將競價排名定性為廣告,故相關的收入亦須徵收3%稅款。該分析師預計,以競價排名為主的百度,2017年財政年度純利報24億美元,較市場預期減少4%;而阿里首季將有一半的收入受到稅收影響,並估計最終令純利減少2.4%。阿里承認,假如競價排名收費,對公司的毛利率會有「低單位數」的影響,但強調公司已不斷分散其收入渠道。所謂「競價排名」廣告,即是商戶向互聯網公司付費後,用戶透過關鍵字搜尋,商戶的商品及網站將會排在前列當眼位置。由於位置稀缺,故互聯網公司多以競價方式,以獲得最大的利益。不過,內地過去對相關廣告監管不足,百度容許誇大效果的競價排名廣告刊出,而展示效果與一般搜尋結果相似,內地網民魏則西今年4月因誤信百度提供的虛假醫療廣告致死,中國最終加強對網絡廣告的規管。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712/1969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