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月征求意見之後,能源行業投融資體制改革路線於近日亮相。
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深化能源行業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充分激發社會資本參與能源投資的動力和活力,發揮好能源行業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暢通能源投資項目融資渠道等。
今年以來,能源領域投資出現增速放緩的趨勢。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 今年一季度,采礦業投資增速同比下降7.1%,電力、熱力領域投資增速同比下降1.7%。值得關註的是,今年一季度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總體增長9.2%。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告訴第一財經,能源行業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而且技術門檻較高,民營企業實力不強,入行的風險較大。此外,行業資源大多掌握在國有企業手中,融資比較難。
“政府需要改革,為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平臺。”林伯強說。
為此,《意見》的首條就是充分激發社會資本參與能源投資的動力和活力,確定能源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在增量配網、規劃內風電、背壓式熱電聯產、燃氣分布式發電等項目先行先試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
在暢通能源投資項目融資渠道方面,《意見》指出,鼓勵符合條件的能源企業開展股票上市融資。總結能源領域資產證券化實踐經驗,鼓勵金融機構選擇符合條件的能源信貸資產、企業應收款、信托受益權、基礎設施收益權等為基礎資產,開展形式多樣的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存量能源設施資產。
林伯強認為,要進行體制機制、混合所有制等配套改革,才能吸引民企參與。《意見》提出,要加快能源體制改革,落實電力體制改革措施,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售電側改革、油氣行業上遊勘探開發領域改革等試點工作,有序放開油氣勘探、開采、市場準入,完善油氣進出口管理體制、完善油氣加工環節準入和淘汰機制,推動油氣管網基礎設施公平開放。推動能源價格改革,完善油氣產品定價機制,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積極鼓勵國有能源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為社會資本在能源領域開展投融資活動創造有利條件。
中國石化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開展股票上市融資方面走在能源企業的前列。4月27日,中國石化董事會審議通過其控股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銷售公司)整體變更為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後境外上市。
第一財經從中國石化新聞辦獲悉,2014年以來,銷售公司通過重組引資實現了業務拓展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資本被放大約3.3倍。銷售公司新興業務(非油品)2014~2016年的平均複合增長率達43.3%。為適應油品銷售領域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進一步解決制約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鞏固傳統油氣銷售業務優勢,同時激活新興業務(非油品)巨大發展潛力,銷售公司實施股份制改造並醞釀境外上市(股改上市),促使企業進一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體制機制,激發企業活力,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股改上市後,既能鞏固傳統油氣銷售業務優勢,適應油品銷售領域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又能通過油品和新興業務(非油品)互促、線上線下互動、跨界融合和交叉營銷、兼並收購和參股相關業務等措施,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