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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繡未央》被訴抄襲案開庭 被告:系慣常性描寫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熱門小說《錦繡未央》被指控抄襲的案件,今天在北京朝陽法院第一次正式開庭審理。原告從今年初立案時的11名作家增加到12名,新加入的是著名武俠作家溫瑞安。原告方要求被告停止侵權作品的商業使用、賠償經濟損失並賠禮道歉。因為證據內容繁多,今天的庭審只涉及到12名作家中的1名。

庭審從下午兩點開始,被告除了《錦繡未央》的作者周靜(筆名秦簡),還有銷售過這本書的當當網,原告是《身歷六帝寵不衰》的作者沈文文(筆名追月逐花)。雙方作者都沒有到場,由代理律師出庭。

原告提交的一項證據是被指抄襲的小說《錦繡未央》和原告作品《身歷六帝寵不衰》的雷同和相似段落的比較,包括580處語句和118處情節。原告的代理律師指控表示,“原告認為,權利作品和侵權作品,無論是在語句,以及情節描寫中,構成的是簡單地複制和粘貼的低級的抄襲,是完全相同,相同到標點符號。只是侵權作品在使用時改變了人物的名稱,但故事的情節、場景,細節的描寫,完全一致,這些行為明顯超出了合理借鑒的範圍,構成了對原告權利作品的侵權。”

審判長表示,這些對比是重要的證據,特意留在質證環節的最後,但因為數量多,在庭上只是由原告方挑選比較有代表性的幾處來當面提出。被告方對此答辯說,“兩個比對文件當中,一部分相同的語句在之前的作品當中已經發表過,有許多語句段落的描寫,屬於慣常性的描寫手法,因此,原告所主張的《身歷六帝寵不衰》的作品在該部分不能享有著作權。”

法官追問哪些段落在之前的什麽作品中出現過,被告方當庭舉出11個例子,都是來自網絡上的博客、論壇和貼吧。對於哪些是慣常性的描寫,被告方也舉了兩處例子,原告方回應說,“我們希望被告能夠提供證據說明、證明,而不是自己認為慣常就是慣常。”

更多的答辯意見,被告方表示存到了光盤里,沒有來得及打印。針對原告提交的其他侵權類、賠償類的證據,被告方的答辯主要是從證據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提出質疑,比如不是書面證據和證人證言,一些網頁上的內容存在不穩定性,以及不能證明原告作者的筆名和本名的關聯性,不能證明作者本名沈文文就是原告本人而不是重名,等等。

《錦繡未央》原名叫《庶女有毒》,最早是在網絡平臺瀟湘書院發表,之後授權多家網站轉載,付費閱讀,2013年通過出版社出版,後來還改編成同名電視劇,以及漫畫和手機遊戲。但是先後有12名作家提出,《錦繡未央》涉嫌抄襲他們的作品,因此聯合發起了訴訟,今天第一次庭審只涉及到原告的其中一位作家的作品,也就是沈文文(筆名追月逐花)的《身歷六帝寵不衰》,她的訴訟標的是41萬多元。被告律師表示,《錦繡未央》紙質書出版,周靜“稅後拿了6萬塊錢”,不過對於電視劇、漫畫和手機遊戲等衍生產品的收益,被告律師表示,合約、費用等相關事宜都是由瀟湘書院處理,周靜本人沒有相關憑證,提供不出證據。

今天的第一次開庭持續大約三個小時,沒有判決,因為第二被告當當網已經停止銷售相關書籍,原告表示放棄對當當網的訴訟請求。因為涉及到的侵權內容多,光是對比證據就有2000多萬字,之前在做庭前證據交換的時候原告方提交的證據摞滿了原告席的桌子。原告代理律師預計整個訴訟持續的時間會比較長。涉及其他11位作家的部分將在之後的庭審中陸續展開。

今天被告方在庭後沒有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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