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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雄心和齒輪機制:《巴黎協定》將世界帶向何方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25973.html

資金、雄心和齒輪機制:《巴黎協定》將世界帶向何方

一財網 馮迪凡 2015-12-15 21:53:00

一位與發達國家談判代表接近的智囊團成員對本報記者表示,《巴黎協定》達成的最大意義在於,向國際投資者發出綠色投資戰略信號。此戰略意義,必須由資金、齒輪機制(5年一次盤點制度)和雄心三者確保。

聯合國巴黎氣候變化大會落下帷幕。而對這份近200個締約方歷經13天密集而艱苦的談判催生的《巴黎協定》,國際市場反應很直接。

世界最大的私人上市煤炭企業皮博迪能源公司股價12月14日在紐交所下跌13.15%,創下2003年來最低值;與此同時,在全歐洲領域,包括維斯塔斯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相關企業股票全面上漲。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閉幕全會上發言時明確指出,《巴黎協定》傳遞出“全球將實現綠色低碳、氣候適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強有力積極信號”。

在《巴黎協定》達成時,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教授、英國社會科學院院長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勛爵,這位保守內斂的典型英國紳士,罕見地在場外歡呼起來。

斯特恩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巴黎協定》是一個轉折點,將為各國加速長效的低碳經濟發展和增長創造巨大機遇。

一位與發達國家談判代表接近的智囊團成員對本報記者表示,《巴黎協定》達成的最大意義在於,向國際投資者發出綠色投資戰略信號。此戰略意義,必須由資金、齒輪機制(5年一次盤點制度)和雄心三者確保。當然,這也就是單一透明機制設計的目的所在,即解決三個最重要的問題:錢從哪兒來、如何監督“雄心”、如何加強執行力。

從3.6攝氏度到2攝氏度以下

一位美國資深官員在《巴黎協定》達成後召開的電話會議中表示,一年前的預測顯示,如果沒有186個國家的自主貢獻,全球將走在3.6攝氏度的升溫道路上。

根據各國截至今年10月提交的各國自主貢獻(INDC),模型預測全球升溫降至2.7攝氏度。

麻省理工學院與氣候互動組織方面15日發表的情景分析指出,如果《巴黎協定》中的齒輪機制可以成功實施,全球很可能會在2100年將升溫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即有可能控制在1.8攝氏度左右。

此次,《巴黎協定》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新模式首次寫進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已有180多個國家和地區向聯合國提交了自主貢獻文件,涉及全球95%以上的碳排放。

《巴黎協定》明確規定,各方將以“國家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這種方式是一種自下而上的模式,與《京都議定書》中提出的自上而下的強制減排模式不同,優點是極大提高了各國的參與度,不足之處是“雄心”程度。

《巴黎協定》也指出,2025年和2030 年由國家自主貢獻提出的溫室氣體排放合計總量達不到控溫2攝氏度的設想情景,但在2030年達到預計的550億噸排放水平概率很大。因而,需要作出的減排努力應遠遠大於與國家自主貢獻相關的減排,才能將排放量減至400億噸,也才能將與工業化前相比的全球平均溫度升幅維持在2攝氏度以下。

如何理解1.5攝氏度,這個更具雄心的目標呢?

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全球氣候項目主任摩根(Jennifer Morgan)在《巴黎協定》即將達成之前的一場專家解釋會上表示,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則表示要全球在2080~2090年實現凈零排放;而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意味著要在2060~2080年實現凈零排放。

目前,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方面尚缺乏科學論證。為解決這個問題,《巴黎協定》規定,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在 2018年,就與工業化前水平相比全球升溫 1.5攝氏度的影響與有關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路徑提交一份技術文件。

《巴黎協定》將在2020年生效。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在報告中指出,若想讓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或遠低於2攝氏度,碳排放量必須在2020年達到峰值,並在此之後快速下降。目前若將現有的氣候承諾加總,也僅達到目標額度的一半,留下120億~160億噸排放差距。

五年審議制度促減排加速

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巴黎協定》達成後發表聲明稱,沒有一個協議是完美的,這份協議也不例外——牽涉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磋商總是有挑戰性的。即使在巴黎設定的所有初始目標都已達成,我們也只是在減少大氣中碳排放的道路上走完了一部分,且不能因為現在的協議而自滿。

但奧巴馬表示,毫無疑問,《巴黎協定》建立了世界解決氣候危機所急需的持久性框架。它創建了繼續有效解決這個問題的機制和架構。

奧巴馬所說的機制,包括五年一次的定期審查和全球盤點制度。

具體而言,這涉及兩個容易被混淆的五年制度:一個是五年定期審議;一個是五年一次全球盤點。

《巴黎協定》指出,那些提出INDC的國家,需要在2020 年前通報一次新的國家自主貢獻,並在此後每五年通報一次。

此外,《巴黎協定》還在全球盤點方面規定,從2023年開始,每5年將對全球行動總體進展進行一次盤點,以幫助各國提高力度、加強國際合作,實現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長期目標。

氣候互動組織負責人瓊斯(Andrew Jones)表示,如果各國想控制升溫在2攝氏度之下,各國必須遵守《巴黎協定》,並對INDC作出改進,即更大力度削減排放,盡早排放達到峰值,且做到全體國家參與,並制定長期目標。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包括不少推動將控溫1.5攝氏度目標寫入《巴黎協定》的發達國家,目前也未對該目標進行經濟模型測量,各國目前在等待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在2018年的報告。

與此同時,歐盟方面認為,如果需要做到在2060~2080年實現凈零排放,那麽必須要依靠“負排放”技術,即通常意義上的大規模部署碳捕獲和封存(CCS)技術,將碳保存地下而不是釋放到大氣中,從而做到凈零排放。

然而,需要提出的是,CCS在歐洲各國都是一個高度政治化的環保議題。

資金路線圖的歷史突破

資金又從何處而來呢?在資金落實方面,分成2020年前和2020年後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巴黎協定》指出,決心推動發達國家締約方緊急提供充足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以加強各締約方2020年之前行動的力度,在這方面,強烈促請發達國家締約方提高其資金支持水平,制定切實的路線圖,以實現在2020年之前每年為減緩和適應提供1000億美元共同資金以及大幅提高當前適應融資水平的目標,並進一步提供適當的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

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資金問題爭議極大。甚至在資金統計口徑上,發展中國家也存在多重疑慮,其原因在於發達國家融資機制透明度缺失。

2015年10月,經濟合作組織(OECD)在一份報告中提出,在2013年,發達國家通過公共和私營部門,向發展中國家註入522億美元的氣候融資,2014年註入620億美元,涉及方式是雙邊、多邊、出口信貸以及私人部門資等。

這一說法遭到了以印度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的駁斥,認為OECD的報告在統計方面有重大缺陷,而印度方面給出的數字是20億美元。不過,一位發達國家談判代表對本報記者稱,雖然OECD的數字可能不完美,但是相差這麽多,也不知道印度是怎麽計算的。

印度環境部長賈瓦德卡爾在大會上談到此問題時,表示“重複審計出來的數據,不是真實的數據”。

巴西環境部長特謝拉表示,要在巴黎大會上建立透明的機制以得出真正的數據。

我們歡迎經合組織做的這份報告,但是發展中國家並不認可,因為覺得其中的計算並不統一。解振華表示,另外這正說明了在資金問題上,在各個要素的透明度的重要性。

與此同時,同樣重要的還有對於未來氣候變化融資的安排。《巴黎協定》指出,發達國家有意在減緩行動和執行工作的透明度框架內,繼續現有的到2025年的集體籌資目標;2025年前,作為《巴黎協議》締約方會議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將在考慮發展中國家的需要和優先事項的情況下,設定一個新的集體定量目標,每年提供最低1000億美元。

一位前發展中國家談判代表對本報表示,此次會議出現融資方面的路徑設定,這樣的文本語言和成果,的確是歷史性的。以前,達成這樣的成果是她無法想象的。

 

編輯:楊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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