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金控1月8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關於對廣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針對問詢函中提及的事項,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作出書面回複,同時按問詢函的要求對《廣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等文件進行了修改和補充。
根據交易方案,越秀金控擬以13.16元/股向穗恒運A等6名對象發行4.38億股,並支付現金5億元,合計作價62.64億元,收購廣州證券32.765%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50億元,用於支付收購廣州證券的現金對價、補充廣州證券資本金等。交易完成後,公司將持有廣州證券100%股權。
廣州證券主要業務板塊包括證券經紀、投資銀行、證券自營、資產管理、期貨、研究等。其中,經紀業務、投行業務、自營業務、資管業務是廣州證券收入的主要來源。財務數據顯示,廣州證券2014年、2015年、2016年1月至9月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6.82億元、30.66億元、21.36億元,歸屬母公司凈利潤分別為5.30億元、9.22億元、6.86億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以市場法評估,廣州證券的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191.19億元,較賬面凈資產增值82.77億元,增值率76.33%。
公司股票將於2017年1月9日開市起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