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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購買商業保險簽出首單 最多達30萬保額

1月1日,客戶王女士通過太平洋壽險“神行太保”移動終端投保的上海醫保卡項目專屬產品正式生效。經與中保信平臺確認,太平洋保險集團旗下子公司太平洋壽險正式簽出“醫保卡余額購買商業健康險”的上海行業首單。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職工自願使用醫保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可自願使用個人醫保卡賬戶歷年結余資金購買商業健康保險。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通知》的下發既是對居民提升醫療保障水平訴求的回應,還可以提高個人醫保卡賬戶資金使用效率,也是商業健康保險對接基本醫保體系的一次重要探索。與其他地區和城市的醫保卡項目相比,上海醫保卡項目由人社局、保監局等部門統一牽頭、產品及費率統一、投保平臺行業統一。

據悉,此次醫保卡項目的專屬產品共兩種,一款是住院自費費用補償醫療保險,在上海市醫保定點公立醫院普通部或質子重離子醫院住院治療期間所發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自費醫療費用,按50%的比例進行賠付;另一款是改進型重大疾病保險,在擴展市場上現有產品保障病種範圍的基礎上,保費大幅低於市場同類產品價格。

如果參保人同時購買兩款產品,上海職工個人的住院自費醫療保障、個人重大疾病保障當年度內將最多達到30萬保額。且經保險公司審核後可以自動續保,續保最高投保年齡為65周歲(含),但如被保險人自55周歲(含)起連續續保本保險的,則續保最高年齡可延長至75周歲。但已患重大疾病人員不再具有續保資格。

據了解,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相關產品,可使用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也可用現金支付。參保人自願購買產品後,與經辦商業保險機構以合同方式來確定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相關行為的責任主體為參保人和商業保險公司。

根據上海保監局披露,通過對已報送的開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業務報告進行了認真核對,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則,目前首批入圍此項業務的商業保險公司共有五家,分別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此次簽出“首單”的太平洋壽險上海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具體承接該項目在上海落地、具有該項目經營資質的保險公司之一,前期參與了專屬產品的設計研發,後續公司將充分運用先進信息技術手段,整合線上線下資源,為參保人員提供及時、便捷的承保、理賠服務,並將於1月中下旬開始大面積銷售該產品。

據悉,在上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範圍一直被進行嚴格管理,賬戶資金余額沈澱龐大,且增速快。據官方披露信息,截至2014年底,上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累計結余高達470.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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