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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廉政賬戶為何將退出舞臺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016

從最近開始,存在了差不多16年的廉政賬戶制度將逐步退出歷史。

廉政賬戶,簡單說,是政府設立一個賬戶,黨政幹部收受紅包禮金之後如果無法退或者經過思想鬥爭後決定上繳都可以繳納到這一賬戶。日後,如果有紀檢監察機關查到此人,他可以憑借繳款憑證免罰或者減輕懲罰。

看官或會疑惑,這一制度有效麽?可別小看了。2013年,某省市兩級廉政賬戶共收到“紅包”禮金上交款2931.7萬元。2014年達6500多萬元。2015年,全省有5820名黨員幹部主動拒收或上繳“紅包”禮金,數額是9058.3萬元。

不難看出,漲幅驚人,尤其是過去三年。原因也很簡單,過去三年的反腐力度空前,相當部分官員畏懼懲罰,加大了主動上繳紅包禮金的力度。

問題來了,看上去有效的制度為什麽要取消?自從2000年寧波首先設立這一制度以來,全國先後有17個省份設立過廉政賬戶。但近來隨著四川、貴州、廣東幾省取消了這一制度,取消是大勢所趨。

表面原因來自黨內重要紀律檢查文件的變化。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政幹部違反有關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均屬違紀。這實際上將廉政賬戶的路堵死了,表明反腐沒有任何打折扣的空間。

法治的首要原則就是不能法外有法。廉政賬戶制度設計初衷,是為了挽救和保護一些一時糊塗收受紅包卻又能經過思想鬥爭後幡然醒悟的領導幹部。

先不說這在道德上是不是對人性預估過高,它首先違背了基本的法律原則,即無差別性。法律必須無差別保障每一個人的權利,法律也必須無差別懲戒每一種違法行為。

實際上,不乏利用這一制度漏洞的案例。2015年,廣東紀檢部門查處了廣東樂昌“紅包”腐敗窩案。樂昌市原市委書記李維員涉案。但庭審時,其辯護律師認為李在接受紀委調查前先後主動向廉政賬戶匯入27.1萬元,按照廉政賬戶的制度規定,不應認定為受賄款。當然,辦案人員最終發現李上繳受賄款是在受賄三個月後,且是本人迫於紀委的壓力才上繳。

可見,某種程度上,廉政賬戶給一些腐敗分子留下了逃避打擊的空間。

任何制度的出現都有其當時合理性和局限性。廉政賬戶為什麽在2000年左右出現,為何又能持續16年之久,我認為,根本原因在於在這16年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關於能人幹部對經濟發展的緊迫性和腐敗帶來的社會副作用之間如何進行利益和道德的取舍,整個國家有一個認識螺旋上升的過程。當時的出現,部分適應了當時的經濟政治發展階段。

但在當下,中國的經濟社會環境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無論是全面深化改革,還是全面依法治國,還是全面從嚴治黨,都對整個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加大力度從嚴治黨、加大力度反腐敗正是這一內在邏輯的外顯。

廉政賬戶,加重了社會對官員的道德誤解,同時與從嚴治黨的主流和目前高壓反腐的態勢不相稱。這就是它作為一個時代烙印鮮明的制度,最終將退出歷史舞臺的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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