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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or不定時炸彈?解密尋找合夥人的正確姿勢

來源: http://www.iheima.com/news/2015/0818/151585.shtml

i黑馬了解,幾乎每一家初創企業都面臨著找不到合適的合夥人;不清楚如何分配股權;甚至因找錯合夥人,項目胎死腹中等方面的問題。

下面的分享來自於雲-space的女神級創始人丁武萍,從傳統領域到互聯網創業,四年多的創業經歷,讓丁武萍在尋找合夥人以及制定合夥人制度上頗有見地。以下是她的分享整理:

一、夢想比金錢更容易獲得合夥人

首先要明確自己創業的初衷是什麽。在我初創雲-space平臺的時候,當時是從傳統行業跨界到互聯網企業,那時只有一個Idea,根本沒有任何商業的論證。我也沒有特別大的野心一定要做到市值多大。而我的初心,就是看到這個行業的痛點,並希望靠創新平臺的搭建,解決行業問題。

因此,若想招募合夥人,首先你得有創業的初心。這個初心是夢想,不是私心特別重的東西。如果創業的目的和夢想足夠大,大到造福整個行業或者行業以外的人,我覺得吸引合夥人加入進來的可能性,會比用其他的方式招募合夥人更容易。

二、先招到最重要的合夥人

創始人和創始人之間的信任程度和了解程度特別重要,這可以減輕未來團隊特別多的矛盾和摩擦。

所以無論你現在是想創業還是沒有創業,如果有這方面方向考量的話,在平時就應該多去積累互聯網行業內的朋友。然後在這些朋友當中去尋找合適自己的合夥人人選,這是需要平時就做的功課,而不是說你今天想要創業了才去找一些合夥人。基本上你今天找是找不到的,所以機會總是給有準備的人。

黃金團隊是靠時間打造出來的。初創企業很少一開始就有黃金團隊,即使有也是很早之前彼此就認識。因此,團隊是在路上不斷優化的。比如,我的第一個合夥人和第二個合夥人時間差了半年。第三個合夥人和第四個合夥人當中也差了半年。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我的合夥人也是陸陸續續的在我的團隊當中慢慢地加入。早期不可能要一應俱全,把你最重要的——比如說技術是最重要的,產品是最重要的——那幾個核心合夥人先招到。可能你到後面會發現,可能在其他的方面我的財務也要找個合夥人,我的人事也要找一個合夥人,在這個方面我覺得第三點我想要跟大家分享的,合夥人是一個一個加入的,不是一次性加入的。

三、合夥人是一個團隊

特別是在項目非常早期的時候,創始人要做到頂上任何一個職位。在沒有合適的合夥人出現之前,CEO創始人要頂上那個位置,甚至是用外包團隊,用朋友幫忙的一些方式,這些都是很現實的問題。

大部分的草根創業人,一開始的時候,根本沒有非常成熟的創業模塊出來的。就算他有創業模塊,在早期也非常難吸引到那些真正符合這個模塊的合夥人,我說的是普遍現象。在這個時候,合夥人是真正意義上的幫您解決問題的嗎?不見得。我覺得很多時候合夥人是與你一起在成長,風雨與共的那個人。

這個合夥人可能和聯合創始人是兩碼事,聯合創始人可能是一開始的時候共同去創立的。而合夥人是未來在這個公司里面真正起到責任分擔,共同去規劃戰略,以及在未來公司整體推進起到非常重要的核心群體,統稱為合夥人。至於他的股份配比是多少,每一家公司的情況是不一樣的。但是在我的詞典里,合夥人一定是一個團隊,不僅僅是幾個人。公司做的越大,後面的合夥人一定就越多。我覺得在未來團隊規模里,10個人左右的合夥團隊一定會有的。

四、股權分配實操

股權配比問題

股份配比是大家經常碰到的問題。其實我在早期的時候股份配比是非常隨性的,甚至開始的時候跟我的聯合創始人股份配比是5:5對開。當我意識到這種情況的弊端後,我就和我的聯合創始人溝通,按照我們的投入和分擔的責任,最後變成了30%和70%這樣的比例。

還有比較實際的運用,比如合夥人公司的創立。比較早期的兩三個聯合創始人,他們基本上都會上營業執照。後續進來的那些合夥人不可能全都讓他們上營業執照,因為進出會非常困難。有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就是再成立一家合夥人公司,用合夥人公司去持有你原本那家公司的百分之多少的股份,你用這家公司里面的股份,再去分配給後來加入的合夥人,這樣對公司未來的操作,包括合夥人的進出,一些合同的簽署都是非常好的方法。

如何清除不合適合夥人

合夥人會有變動的,除非特別幸運特別有經驗,保證碰到的每一個合夥人都非常精準匹配到你給他設立的崗位和目標當中去。

其實在整個的公司發展過程中,一定會有一些合夥人會被淘汰,一定會有一些合夥人因為客觀、主觀的問題,最終不能堅持公司原本設定的方向。這個時候,作為創始人需要立馬去用各種手段,談判也好,用一些引誘也好,把這樣的合夥人請出去,否則後患無窮。

如果是特別初創的階段,遇到這樣的情況,我的建議是重新註冊公司,重頭再來,否則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小問題也會變成無窮的後患。

初創企業不建議將利潤分紅

合夥人在公司里面的權益權利怎麽設定?有沒有項目分紅?

先說分紅吧,在早期互聯網公司肯定是沒有分紅這件事情的。因為早期都是沒有太多的盈利,即使有盈利,也應該是把錢放在發展規劃上面,而不是去考慮作為股東分紅的問題。第二是工資,早期都是不拿工資的,或者僅僅拿能保證生活的底薪。因為在公司發展早期,資金是非常緊缺的,合夥人作為夢想的引領者,最好不要占用公司錢財方面的資源。我覺得這是創始人和合夥人要做出表率性的問題。當然如果投資人的錢到了,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大家可以適當的領一些工資。一般好的公司創始人和合夥人定的工資都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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