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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3Q大戰落幕” 騰訊終審勝訴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4836

“3Q大戰”硝煙再起。 (新華社記者 高微/圖)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奇虎360的訴訟請求,認定騰訊不構成壟斷侵權。持續四年之久的“3Q大戰”終於落下帷幕。

奇虎360訴騰訊壟斷一案起源於2010年下半年,被稱為“3Q大戰”。當年9月,360發布“隱私保護器”,用於搜集“QQ軟件侵犯用戶隱私”的證據。兩個月後,騰訊宣布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電腦裝有360軟件則無法登陸QQ,逼迫用戶必須“二選一”。隨後,工信部介入,要求騰訊恢複兼容360軟件,並批評二者。

但兩家公司並未就此消停,反而是走上了相互起訴之路。2012年11月,奇虎360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奇虎360認為,騰訊在即時通訊軟件及相關服務市場具體市場支配地位,並且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騰訊禁止用戶使用360軟件的行為構成限制交易。此外,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將QQ軟件管家與即時通信軟件相捆綁,以升級QQ軟件管家的名義安裝QQ醫生,構成捆綁銷售。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共同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導致360公司受到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013年3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奇虎公司訴訟請求,奇虎承擔訴訟費79萬元。對於上述判決,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索賠經濟損失1.5億元,並向奇虎360賠禮道歉。同年11月,二審開庭。

2014年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此案,維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對此,360方面向《北京晚報》表示,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我們表示尊重,但同時也感到非常遺憾。

另一方面,2013年4月,騰訊認為奇虎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索賠1.25億元。廣東高院一審判決奇虎360敗訴,向騰訊賠償500萬元。360不服提出上訴。今年2月,最高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駁回奇虎公司訴訟請求。

據前述《北京晚報》消息,作為中國《反壟斷法》在互聯網領域的第一個典型案例,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本身引發了行業、用戶和法律界各方的關註。有行業人士認為,訴訟本身就促進了中國互聯網企業創新生態的營造,也推動了中國市場經濟的開放與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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