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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永章選股前的60個評估條件


今日唔講老千股,今日講講如何選股票。


昨日,台灣《今周刊》講了一位投資人邱永章,只有初中的程度,但憑著他的勤力,對金錢的執著,終於使他成為逾億台幣身價的投資人及中小企業老闆,每年股息400-500萬台幣。


據雜誌稱,他成功心法有4個:


1. 有耐性:股票是耐心的酬勞,長期持有較能提高勝率


2. 要謹慎:慎選公司,安心投資


3. 勤研究:選擇資本利得,股東權益、扣抵稅額高


4. 善計算:運用複利效益,降低持股成本


他歸納出「買股必須注意的六十條法則」,首重的前20名就包括有公司的管理能力、經營誠信、公司治理、每年是否穩健配發現金股利、毛利率不低於10%,以及負債比不能過高等。他更特別提出長線股市投資人必須更仔細地挑對股票,我看過這個法則,其實很具參考作用,以下就列出這堆評估法則,希望大家有所得著。


1 管理能力 16 毛利偏低 31 交叉持股 46 藍海紅海
2 經營誠信 17 持股過低 32 轉投複雜 47 胡亂增資
3 公司治理 18 淨值偏低 33 註冊爭議 48 胡亂減資
4 濫用公器 19 過度擴張 34 自設創投 49 不務正業
5 濫用獎投 20 愛上媒體 35 迂迴投資 50 夕陽產業
6 實施庫藏 21 愛徵委託 36 先斬後奏 51 對手強盛
7 不配股息 22 溝通障礙 37 會計異動 52 景氣循環
8 愛配股票 23 單化產品 38 監察異動 53 產業後段
9 愛配公積 24 董監身分 39 主管舉罰 54 老闆形象
10 保留盈餘 25 家族集中 40 欠稅不繳 55 粉飾太平
11 過度舉債 26 酬勞過高 41 官商勾結 56 巧立名目
12 高質設比 27 圖利員工 42 內線交易 57 蒙上欺下
13 高負債比 28 老愛申讓 43 長年虧損 58 花邊新聞
14 股價偏低 29 自肥自身 44 亂降財測 59 好近女色
15 股本過大 30 長年累訟 45 廉價搶單 60 資券過高



有幾點,如果有機會,再和大家談談。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456

羅馬尼亞概念股: 即時科研(8119)

http://www3.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gem/2018/1026/GLN20181026158_C.pdf

以3,300萬購入羅馬尼亞物業,其中450萬以現金支付,1,400萬以承兌票據支付,餘1,450萬以溢價達190%的1元發行新股支付。筆者估計資產或存在水份,不然賣方不會如此對上市公司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8458

大凌(211)的惡行


greatsoup:


這系都出晒名,停佢牌好正常,呢隻股畀佢復牌,只會影響市場質素,但是這公司又開了個新場,可閱相關文章以視之,相關機構不何不防。最奇怪那些小股東為何讓之復牌,最多咪清盤,橫豎那家公司NAV有折讓。

http://www.hkex.com.hk/news/hkexnews/0805022news_c.htm


有關大凌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11)證券長期停牌的聲明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發布本公告,乃旨在向大凌集團有限公司 (該公司) 的股東及投資大眾提供有關該公司證券在聯交所長期停牌的資料。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條,聯交所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維持證券交易在有秩序、 信息靈通和公平的市場中進行;根據《上市規則》第2.07(2)(e)條,聯交所則須維持市場整體的公正和聲譽。因此,聯交所是為履行其上述的責任而發表 本公告。


公司公告


2002年8月8日,該公司發表一份公告(公告A),稱其未有事先就若干關連交易取得股東批准,故違反當時《上市規則》第14.26條的規定。上市科在2002年底展開調查。


2003年6月3日,該公司發表另一份公告(公告B),當中包括追溯披露另外八宗過去本應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作出披露及/或徵求股東批准的關連交易。


2003年8月20日,該公司再發表另一份公告(公告 C)(連同公告A及公告B統稱「該三份公告」),宣稱支付300萬港元予該公司前執行董事張志誠先生(張先生),作為其安排在公告B所披露其中一宗關連交易的報酬。


停牌

2004年4月21日,該公司準備就供股建議發表公告,其證券遂在該公司的要求下停牌。雖然這次供股已於2004年7月 27日終止,但聯交所拒絕該公司的證券復牌,因為該公司在公告B中承認的多項違反《上市規則》事項引出了進一步的監管問題,而後來上市科在調查該公司若干 董事進行上述違規行為及上市科指控的其他違規問題時,以及根據上市科在調查過程中的資料顯示,另外還存在若干惹人關注的問題。


停牌初期,上市科通知該公司,其對該公司多年來多宗交易及公司企業行動有所關注,包括該公司在公告B中披露的交易及企業行動。2004年6月18 日,上市科通知該公司,表示上市科決定雖則情況相當罕見,但該公司的證券須繼續停牌,直至針對該公司及其若干前任及在任董事的紀律行動結束為止。上市科並 向該公司表示,聯交所是根據《上市規則》第6.01條的規定作出此決定以保障投資者。後來該公司提出覆核該決定,而覆核裁決已於2004年9月作出。上市 委員會的裁決是:該公司復牌須符合以下條件:(i)紀律行動有正式決定;及/或 (ii)該公司就公告B中所披露及指出的事項進一步提供適當資料。


紀律行動


以下資料須與下文以粗體顯示的提示內容一併閱讀並以之為依歸。


直至目前的情況


2004年12月23日,上市科發表報告(紀律報告),對該公司及其若干前任及在任董事展開紀律行動:






































該公司前執行董事張先生 (2002年6月18日辭職);






該公司前執行董事李宏泰先生(2003年7月1日辭職);






該公司執行董事陳志媚女士 ;及






該公司執行董事楊杏儀女士(連同上述人士,統稱「其他人士」)。


紀律報告涉及該三份公告所指的交易當中該公司被指嚴重違反《上市規則》的事項及上市科指稱的其他失當行為。該公司及其他人士均否認上市科的說法。


該公司在該三份公告內承認多項違反《上市規則》的事項,並歸咎於粗心大意。在其後展開的紀律行動中,該公司及其他人士或是否認上市科指稱其失職及違反《上市規則》,或是聲稱如有違規,亦不過是技術問題及因粗心大意而起。


紀律聆訊於2005年7月12日展開,但因該公司及其他人士中的兩名人士分別委聘的資深大律師在聆訊中提出重大程序問題而休會。


2005年7月15日,該公司申請其證券在聯交所復牌,但聯交所拒絕申請,理由是上市科仍不滿意當時有關情況,即市場仍未能對公告B所披露事宜的相 關情況作出充份評估。該公司申請其證券在聯交所復牌需待即將就此進行的上市委員會紀律聆訊作出裁決,及/或該公司進一步作出適當披露以遵照2004年9月 上市委員會的覆核決定。


其後,紀律聆訊先後延至2007年5月及2007年10月。但在該公司及其他人士的要求下,兩個日期的聆訊先後被取消。及至2008年2月21日,紀律聆訊方再次召開。


上市委員會裁決摘要


經考慮該公司、其他人士及上市科或其代表作出的書面陳述及於2008年2月21日作出的口頭陳述後,上市委員會於2008年4月8日作出了結論,即 總的來說就是該公司及其他人士中每一人均有違反《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委員會決定對紀律行動針對的該公司及每一名人士施以一系列的制裁。


該公司及四名其他人士中的三人已按《上市規則》第2A.11條要求上市委員會覆核有關裁決。覆核聆訊現定於2008年8月19日進行。


為釋疑起見,特此說明:上文概述的裁決並不代表紀律行動的最終裁決。至今該公司或其他人士中任何人士仍未被施以任何制裁。若干裁決仍有如上文所述尚待覆核,之後亦可能由上市上訴委員會再進行覆核。因此,本紀律行動或尚須一段時間始有最終定論。


有關該公司的證券在聯交所復牌的條件


聯交所之所以決定維持該公司的證券停牌,完全是因為紀律報告所述事宜令其對股東及市場保障問題有所關注。


上市科認為,紀律報告及紀律裁決所指稱的失當行為很嚴重。四名人士的表現仍存在很嚴重的監管問題,其中二人現時仍是該公司董事會的成員。


上市科已就其處理該公司證券長期停牌的事宜而先後於2008年2月及2008年4月尋求上市委員會成員(不包括有資格出席紀律覆核聆訊的成員)的指 引。上市科認為,上市委員會就紀律裁決作出覆核決定之前,該公司必須妥善披露及推行更多企業管治措施以減低聯交所的疑慮,其證券方可復牌。2007年底, 上市科曾請該公司考慮訂立實際的措施,以監察有關紀律行動所針對的那些董事的表現;及設立職權範圍經聯交所同意的企業管治委員會,以監察其新推行的管治措 施的有效性。在上市委員會近期的會議上,這方案已獲通過,委員會並同意在有關情況下,聯交所應向市場刊發公告,講述該公司長期停牌的事宜及聯交所施加的復 牌條件等。


聯交所將繼續監察事件的發展,並將促請該公司就其擬如何符合證券復牌的條件向股東及投資大眾提供更多資料。























中環在線:大凌股東食飽先示威






04 年4月開始停牌嘅大凌集團(211),復牌之日遙遙無期。聲稱完全冇公司大股東張志誠家族泵水贊助嘅「大凌小股東權益關注組」,早排喺多份報章發公開信, 噚日終於成功「號召」超過200名小股東,拉晒橫額標語,操去中環港交所(388)總部國金一期請願,要求復牌。正所謂「三軍未動,糧草先行」,所以大家 先約喺上環一間酒樓開會,飲杯茶食個包先有氣有力請願嘛!聲稱個人一年內花咗30萬港紙「為大家爭取權益」嘅關注組主席蕭炎坤話,聽到消息,大凌董事會申 請過11次復牌,但都唔成功,連帶小股東利益要一併賠上。之不過,同之前幾次活動一樣,只得3名大凌蟹民「踴躍」訴苦,其他貌似「內地同胞」嘅小股東繼續 保持緘默,專注食嘢。

韋思齊曉以大義

今次關注組打鑼打鼓,終獲港交所接見。關注組秘書趙澤民喺會上話,小股東唔理亦唔想知港 交所同大凌喺企業管治嘅爭拗,淨係想知幾時復牌。點知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韋思齊就義正嚴詞話,大凌犯咗嚴重嘅紀律失當行為,必須披露更多企業管治措施先有望 復牌,但大凌董事會冇積極回應,港交所維持停牌嘅決定,其實係要保障家同未來小股東嘅利益。佢又話,港交所上周五出嘅公告,已經講得好清楚復牌條件,大 凌可以成立獨立管治委員會減低當局疑慮,小股東亦可以要求董事會「做番啲嘢」。


梁先生玩轉兩張殼-中盈控股(766)及中國金屬資源(8071)(1)

中盈控股相信大家都熟,但大家知不知道它是做甚麼生意的?

上市招股書: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20503/LTN20020503069_C.htm

上市高管: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20503/0766/F113_c.pdf

業務: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20503/0766/F112_c.pdf

該公司在2002年5月股市淡時上市,發價2億股,每股0.25元,只集資5,000萬,包銷商有在大海兩岸的兩間證券行,在這樣淡的市況,又集資只5,000萬,包銷商又為他們,大家應知道如何吧,大致是貨乾,但路子野的公司。

其實該公司上市時只有在大連的三個項目,一個是「大連東港」,為其主要業務,該業務的主要資產為「亞太國際金融中心」,佔公司資產的大部分、一個為「金石灘」及「高爾基路項目」,其中「高爾基路項目」是尚未完成程序,資金需求亦很大。

上市時公司股本8億,由梁先生持有75%,即6億股。

上市後不夠半年,公司已經轉換了一名楊姓董事,該董事是從事金融業務,自然是要搞財技啦。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21118/LTN20021118030_C.pdf

11月,公司持有29%股權的公司,宣佈進軍煤能源業務,作價不過800萬人民幣。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21231/LTN20021231011_C.PDF

公司公佈中期業績,已經走樣。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30317/LTN20030317016_C.pdf

2003年初,公司宣佈股權集中,7人持有97.49%股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30321/LTN20030321105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30718/LTN20030718094_C.pdf

2003年中,公司宣佈佔其大部分資產的「大連亞太國際金融中心」,因違反銷售協議,公司資產已遭凍結,索償額240萬美元(約1,900萬人民幣),公司聲稱對其資產沒大影響,但是最大的項目涉及法律的訴訟,對公司打擊不可謂不少,亦可見這些公司滿是炸彈。

但最後問題被解決。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30711/LTN20030711079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30331/LTN20030331127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30613/LTN20030613089_C.pdf

公司董事辭任,又換授權代表,Big 4 核數師德勤辭任。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31008/LTN20031008088_C.pdf

公司進軍北京地產業。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40126/LTN20040126068_C.pdf

收購能源管道商。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40402/LTN20040402140_C.pdf

公司賣出其主要資產「大連東港」及物業代理業務,進軍能源業務,可說是賣殼先聲。

之後的事大家都在周顯先生的大作可見,另我之前都有專文說這家公司現金很多,折合約一毛錢,但是一件事,就變成了悲劇。

梁先生之後以一毛至六毛不等沽出四億多股,以平均價約四毛計算,套現約一億多。

由近來的股權,金銀證券行也涉入了該公司。






































名稱持有權益的股份數目(請參閱上述*註解)佔巳發行股本之百分比(%) (請參閱上述*註解)最後申報有關通知之日期 (日/月/年)
梁毅文171,550,000(L)13.34(L)19/07/2008
詹榮光140,330,000(L)11.01(L)21/08/2007
李月華92,000,000(L)7.15(L)23/05/2008
馬少芳92,000,000(L)7.15(L)23/05/2008
China National Machinery & Equipment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80,000,000(L)6.99(L)10/02/2006

據公司全年業績可見: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0728/LTN20080728528_C.pdf

公司虧損2,782萬,公司現金達2.70億,另應付款項2,500萬,淨現金達2.45億,以公司1,286,163,158股計算,公司每股現金達0.19元。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0919/LTN20080919687_C.pdf

但梁先生見公司有這樣多現金,加上看來要搞兩個殼股,現金不足,自然想獨佔之,於是在九月初,公司宣佈發行257,230,000股新股,每股0.125元,集資3,115萬,以低於現金價發售股票,簡直不知所謂,但現金達2.76億元,也算不錯,但是其後,公司以2.3億人民幣(即2.58億港元)向梁先生收購一位於河北省承德選礦廠,以1.8億人民幣現金(約2.02億港元)及5,000萬人民幣(5,617萬港元)以每股0.16元的新股支付。

但公司採礦期只得2年,擔保的9,000萬噸礦藏根本無作用,因扣除開設的時間,此外,法律問題也沒解決,只剩下約一年,花了不少錢,只換來一年採礦時間,有何作用?另公司現時無收入,只有虧損,另並無採礦經驗,又如何賺回這兩億?可見這是財技把戲。

另大股東亦有騙取資財的嫌疑:

據公告所述:

直至收購事項完成,目標集團向賣方支付之原來成本(包括資本、股東貸款以及已出資及將予出資之該等目標礦點購買成本)乃為賣方估計之約人民幣 95,000,000元(包括目標礦點購買協議項下之購買價人民幣 90,000,000元,另加專業及其他成本及開支約介乎 3,000,000港元及 5,000,000港元不等)。根據收購協議,賣方同意,香港目標公司將向外商獨資企業出資之總數 50,000,000港元,會作為提供資金之股東貸款,並於收購事項完成前由彼(代表香港目標公司)出資,有關貸款將構成待售貸款其中一部分。賣方亦承諾,根據法律規定就該等目標礦點應付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期間之所有採礦權費用、擔保費、水電費、礦石資源補償費及稅項,均由賣方承擔,並且對本集團及╱或目標集團不具有追索權。

大股東投下9,500萬人民幣(約1.06億港元),就向公司換來1.8億人民幣(2.02億港元),即一買一賣間已賺9,600萬港元,另發行時值5,000萬,現時值約1,800萬的股票,即共賺約1.14億港元。

對公司的影響卻是,若發行新股失敗,公司現金大減至約4,000萬,雖不用付採礦相關的支出,但是對公司核心價值有大損害,現金只剩下每股約2.5仙。

這些股票已顯露出大股東缺水嚴重,另外路子亦野,要迴避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075

與鱷兄再談星美收購


原文及留言: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12950


鱷兄:


我對A股公司沒有認識,也從來無興趣研究新世界系公司,要一時間消化資料很困難。我想知道,杜先生注入ST星美的資產與他從新世界中國(917)得到的是 否完全一樣,我指的不是公司名稱,是指當中的資產組合。物業不同虛無的無形資產,基本上物業價值可以簡單的將樓面面積乘以每平方米價格得出,樓面面積是客 觀資料,變數祗有每平方米價格,這個可以很容易參考鄰近物業,很難會有相差多倍的估值差異。


(1)

從第一條link所見,「豐盛是一家持有物業的公司,所持的餘下物業是位於中國上海市徐匯區淮海中路1408號的一棟四層高樓宇(「餘下物業」),總樓面 面積約為794平方米,曾持作寫字樓用途但目前為空置。」以總樓面面積這樣小,出售代價為143,330,411港元,未嘗不合理,而報導指豐盛地產 100%股權的評估淨值為1.21億元,明顯這部分交易是沒有問題。


(2)


然後重點應該放在資產值大的上海局一,報導指上海局一100%股權的評估淨值為68.78億元,根據ST星美的顧問報告,計算方法是用成本法,但卻有一項 成本法評估增值率,這增值率竟然高達369.95%。其稱:


「增值的主要原因為存貨增值542,391.62萬元,增值率為213.19%。由於存貨中的土地購 買時間較早,距離評估基準日均已有10年以上的歷史,取得成本較低,因此賬面值較低,而近10年我國房地產市場,特別是上海房地產市場持續快速發展,因此 土地使用權的增值比較高。」


這個則比較奇怪,既然上海局一本身屬於新世界中國(917),新會計制度已經實施多年,又曾經在去年12月宣佈出售上海局一 20%給杜先生,再其後再出售上海局一50%給杜先生,其間曾經找估值師估值,點解新世界中國(917)從來沒這一筆帳面上的公平值收益,而帳面值的評估 基準日已有10年以上的歷史?


(3)
上海局一的主要資產是香港新世界花園,在出售上海局一20%給杜先生時,估值師為整個項目的估值是人民幣4,576,000,000元,財務上則「視作轉 讓代價為260,774,356港元,乃參考局一於2008年6月30日的經審核資產淨值793,589,372港元及物業產生的重估盈餘連同有關稅項釐 定。」4,576,000,000元的20%是915,200,000元,不過因為當中牽涉極複雜的重組,又有債務的因素,實際上杜先生會否得益就很難計算 了。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1212/LTN20081212378_C.pdf

不論如何,2009年年報就指「上述交易為本集團帶來約370,000,000港元的淨出售收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1022/LTN20091022316_C.pdf



(4)


最 後,新世界中國(917)一方面出售上海局一50%給杜先生,另一方面又向他收購三聯52.5%股本,這個容易計算得多了。通函裡「買賣交易可能產生的財 務影響」預期貴集團將可錄得估計收益約562,200,000港元,相當於出售代價與局一於2009年3月31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兩者間的差額。

不過要看看估值報告,香港新世界花園的估值是 5,207,000,000元,50%權益就是人民幣2,603,500,000元,雖然沒有透露過負債,但ST星美就指上海局一截至2009年8月末上 海局一的總負債為189,309.22萬元。


假設幾個月前負債相若,那麼上海局一50%權益的價值就是 :


(5,207,000,000-1,893,092,200)*50%


=1,656,953,900;


至於上海中山廣場的估值是 1,452,000,000元,52.5%權益就是人民幣762,300,000元,不知三聯負債多少,但價值不可能超越人民幣762,300,000元。


依照估值 報告的估值,新世界中國(917)實際上損失了最少:


1,656,953,900 - 762,300,000


= 894,653,900元!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513/LTN20090513167_C.pdf



(5)

不過,ST星美股東也無謂投訴了,見到有ST兩個字,對於這公司的情況應該心裡有數,星美現在隻剩下空殼一隻,無營業額兼輕微負資產,資產隻有少量現金和預付款項,這種公司市值竟然超過50億,杜先生沒有收貴了。

http://disclosure.szse.cn/m/finalpage/2009-11-23/57316068.PDF


鬼腳七:

大閆生兄可能忽略了一點,新世界中國與杜先生的交易是發生在09年4月及以前,杜先生與星美的交易則發生在09年11月,期間中國國内房産價格經過巨幅上漲,因此“依照估值報告的估值,新世界中國(917)實際上損失了最少人民幣6.9億!”并不合理。
鱷兄:

“依照估值報告的估值,新世界中國(917)實際上損失了最少人民幣6.9億!”我計算時有引用星美提供的負債資料,這方面有時間上的偏差,所以負債數字 不算準確,除非杜先生在這期間大幅削債,否則不會計多上海局一的價值。至於估值,我是採用新世界中國(917)杜先生的交易在09年4月交易的估值報告, 當時估值報告指香港新世界花園的估值是5,207,000,000元。沒錯,香港新世界花園在星美的交易再度漲價,但我沒有將它納入計算之內,所以我的計 算是否合理,與期間中國國内房産價格經過巨幅上漲無關。
greatsoup:


(1)


一些補充資料:
局一中國估值報告:

http://disclosure.szse.cn/m/finalpage/2009-11-23/57316073.PDF

豐盛中國估值報告:

http://disclosure.szse.cn/m/finalpage/2009-11-23/57316075.PDF

收購後預計情況:

http://disclosure.szse.cn/m/finalpage/2009-11-23/57316071.PDF


局一及豐盛的沿革、財務情況,這些資料絕對較香港更詳細,原來發現局一在2006年增資後及其後兩次資產轉讓後,只在收購後的2009年7月增資人民幣6億,除此之外,資本結構並無改變。

其負債在2007年、2008年及2009年8月,分別是5.27億、15.25億及18.93億,主要是長期銀行借款。

至於豐盛地產,2007、2008及2009年8月的總負債是5.2億、7.3億及8,000萬,主要是銀行借款。

沿革在是公告p.43-66、財務報表在是公告p.168-176。

http://disclosure.szse.cn/m/finalpage/2009-11-23/57316090.PDF


此外,另外有一份文件會講述收購標的母公司的財務情況。真是詳細。

http://disclosure.szse.cn/m/finalpage/2009-11-23/57316077.PDF



(2)


至於杜先生成本,由4部分構成:


(1) 2008年4月30日,杜先生向新世界中國購入豐盛地產權益,作價143,330,411 港元。

http://www.nwcl.com.hk/download/c_fung%20seng.pdf


(小插曲: 在星美聯合購入資產公告中稱「2009 年6 月,丰盛控股与新世界发展(中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新世界发展(中国)将对丰盛地产的出资转让给丰盛控股,转让价格为1,000 万美元,转让价格按照新世界发展(中国)原始出资额作价。」


作價和完成日都不同,究竟是香港上市訊息發佈有問題,還是中國方面登記上查證不足,很難知道。我想他們應是迴避一些法律上的規定。


(2) 2008年12月,杜先生在重組時購入上海局一20%給杜先生時,財務上則「視作轉 讓代價為260,774,356港元」。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1212/LTN20081212378_C.pdf

(3) 2009年5月,杜先生購買於上海局一,代價為953,169,139 港元。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513/LTN20090513167_C.pdf

(4)據中國公告稱,在2009年7月,「丰盛控股新增注册资本60,000 万元并以美元现汇出资」,並聲稱2009 年8 18 日,「6 亿元增资已全部缴足」。

若不計上時間值及其他不見的成本計算,並假設1人民幣=1.14港元,成本約:


143,330,411 港元 + (260,774,356港元+953,169,139 港元+ 600,000,000人民幣 x 1.14)


= 約2,041,273,906港元。


而以增發股數15.8億股,增發價格3.7人民幣,並假設1人民幣=1.14港元計算,賣出的價格達:


=15.8 x 3.7 x 1.14

=66.6444億港元


即他們表面上已賺達46億,雖然有升值的因素的存在,但都較市場上升的速度更高吧。


如以流通價格計算,股票價值達到224.79億港幣(12.48 x 1.14 x 1,580,000,000),如果2009-2012年後收入超過18.444718億人民幣,如股價仍維持在該水平,這兩百億多億元已唾手可得。


如果少於這個數字,則按比例以1元的價格售回股票予上市公司,即公司最多需要用15.8億人民幣,但當時如沒有這個錢,他會變成債主,仍能在公司缺水時保持一定的主動性。


杜先生在一年多內,以20多億向新世界中國購回來的東西賣得這個高價,其實綜合起各網友的因素,原因如下:
(1)因為星美的實際價值不高,嚴格來說已經資不抵債,其價值只繫於上市地位,此為風險溢價所在;
(2)新世界中國以相對當時市值低估的時候,以當時合理的價格出售物業予杜先生;
(3)上海地產市場近年復甦。

由此可見,這是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計劃。

以這樣的空殼公司,以1人民幣等於1.14港元計算,市值竟逾58.88億港幣(12.48 x 1.14x 413,876,880),可謂天價,這可以當作北水來後香港殼價的參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963

效率極高-百麗(1880)

在昨晚七時,公司發出以下公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0417/LTN20080417375_C.pdf

百麗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收到本公司的控股股東ProfitDiscovery Limited(「Profit Discovery」)以及本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盛椒 先生(「盛先生」)的通知,指 Profit Discovery (i)現正與盛先生和本公司若干位管理層(「管理層買家」)討論,管理層買家可能向Profit Discovery購入本公司約4.27%股本;及(ii)有計劃在市場上向專業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配售本公司約1.54%的股
本。

但不足十一小時,即今早六時(即一日內發出公告的最早的時間),已經發出公司配股的通知: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0418/LTN20080418000_C.pdf

I. 控股股東和財務投資者出售現有股份
百麗國 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收到Profit Discovery Limited(「Profit Discovery」)、MS Shoe Limited(「MS Shoe I」)、MS Shoe II Limited(「MS Shoe II」)及CDH Retail Limited(「CDH」,連同MS Shoe I及MS Shoe II統稱為「財務投資者」)的通知,指Profit Discovery及財務投資者已經訂立售股安排,出售所持有本公司股本中合共710,755,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售 股安排」)。

根據售股安排,(i)Profit Discovery和財務投資者已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與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配售代理」)訂立一份股份配售協議(「配 售協議」),配售合共350,000,000股股份(「配售股份」)(「是次配售」);及(ii)Profit Discovery已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與Best Castle Group Limited(「買方 1」)、Jolly Wing Holdings Limited(「買方 2」)、Gold Gain Group Limited(「買方 3」)及Happy Rise Group Limited(「買方 4」,與買方1、買方2及買方3統稱為「該等買方」)分別訂立一份買賣協議(「該等買賣協議」),向該等買方合共出售360,755,000股股份(「待 售股份」)(「是次出售」)。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為售股安排的協調人。

協議訂約方
Profit Discovery、MS Shoe I、MS Shoe II及CDH已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與配售代理訂立一份配售協議,由配售代理配售及/或購買該等配售股份。Profit Discovery(作為賣家)亦分別與該等買方(作為買家)訂立個別的買賣協議,買賣該等待售股份。

Profit Discovery是一家投資控股公司,由鄧耀先生全資擁有,屬於本公司一組控股股東的一員,截至本公告發出之日,持有本公司673,924,000股股份。鄧耀先生現為本公司的主席兼執行董事, 因持有Profit Discovery、Profit Leader Holdings Limited及High Summit Group Limited的權益, 而可以控制本公司3,877,049,000股股份的投票權,因此屬於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MS Shoe I、MS Shoe II及CDH是本公司的財務投資者。截至本公告發出之日,MS Shoe I、MS Shoe II及CDH分別持有本公司298,011,000股、17,452,000股及
330,875,000股股份。

承配人和該等買方

配售代理已向Profit Discovery及財務投資者各自承諾,會將盡其所知及最大努力配售股份配售予下述的第三方,即:(i)身份獨立且並非與Profit Discovery和財務投資者一致行動;以及(ii)身份獨立且沒有與本公司的或其附屬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有所關連。

每位買方均為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買方1由本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盛椒先生全資擁有。買方2、買方3和買方4分別由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擁有和控制,而該等管理人員並非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

greatsoup:
該公司發出公告及決定的時間距離不足一天,果然效率高,但為何可以效率這樣?是不是事先已協定好,若是協定好,為何在晚上七時發出前一個公告,而在早上六時又發一個公告?

因為都是在同一個交易日發生的事,倒不如一早只發一個公告就行,所以這件大股東售股予管理層之事,應該是臨時的一個決定。這又是一個好的故事題材。

另外,大股東售股予市場及原管理層的目的,值得深思。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945

給999兄:本網的意念(補充)


(註:謝Louis 兄及路人Z補充。)


999:


爆升? 點為之爆升? 一個星期升幾倍係爆, 咁用十年八載升十幾倍又算唔算爆?!

老實講, 有得短期爆的, 全部都係炒作, 又幾多係實力股?! 實力股你有幾何見佢短爆?

如果你估佢短爆, 又何需扮分析? 你隻需要內幕消息!

湯兄, 貴blog部份內容我覺得係分析, 但更大部份內容及大部份觀眾, 都隻係想知insider news. 可以快炒幾轉賺快錢. 如果想有更多長期觀眾 (或者將來的付鈔讀者), 好應該平衡下兩方面的資訊.


greatsoup:


先澄清幾點:
1. 本博是無內幕消息,我的消息隻是在報紙、雜誌、公告中找來,怪的隻是你汲取資訊不足。

2. 本博不建議你短炒,一直我都是以中期至長期眼光去看一隻股票的潛質,之前的例子已經告訴你。如果是這樣,我在此極力推介你看金錢帝國,他們那兒真的可能給你好好的建議。況且炒字可以拆開為「火」「少」,炒隻是會愈搞愈少。

有大量證據證明,中線和長線投資是好於短線,所以我相信ckm001兄巴黎兄的見解,長線投資、重分析才能賺錢。

如果你說短期爆的,必是遊資炒作,這是你對一隻股票的理解甚淺,一隻股由短線爆之前是要經過多番的收集,大約一年到一年半不等,那為何他們要收集,這就由於基本因素的改變了,基本因素的改變不外乎幾樣。

1. 無論是真是假的注資,如保利協鑫(3800)、恆寶利(3989)等。
2. (預期)某些因素導緻業績大增,如家電股、汽車股、阜豐(546)、比亞迪(1211)、京信通訊(2342)、中國無線(2389)等。
3. 賣殼後,新殼主帶來的(1)點,例子很多。

如果你指的實力股是包括有業績的股,無論是家電股、546、家電股已經給你好的理解。


 



3. 在短期內,我絕不會搞收費,因為除了業績股外,未來將不會推介那些炒股給你,玩完才告訴你。

4. 如果寫短炒的話,根本就是脫離本博的精神,我的博不是給你用來短炒、又或是投資意見參考,是為香港股票的歷史留下一點可供研究的資料。

香港就是因為「股票是賺錢的工具」的意念,局限了大家的眼光,未能把每一隻股的歷史清楚地研究,甚至沒看過中國的新聞的深入,所以我就寫這些東西把中國及香港的新聞都集起來,做成一個專題,供人研究。

就是因為這種短視眼光,令到一些多年前曾經是明星股的股票,在香港沒有留下一些可供研究的資料,反而要從非香港人如郎教授、馮邦彥先生等人才能看到一些舊股票的詳細記錄。

所以我現時預先做定,為未來數十年的人研究這隻股票時不緻太難。

香港人當股票是賺錢的東西,我卻不然,我隻喜歡研究小股票,為其留下紀錄。買當然會買,但不是買這些概念股呢。


5. 如果一個星期是爆,十年爆十倍又是爆的話,我寧選後者,因為後者的盈利或股息應是連年上升,所以我夠膽買大注,能夠博大贏。前者則因為歷時較短,所以必不能買得多也。


6.因為時間所限,現在我只希望趕走部分短炒的人,所以也不會討好他們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278

關於Realblog 及 Realforum 轉載報章及雜誌文章的規則

昨日,我們再次接獲香港複印授權協會投訴,要我們在7天內把侵權文章刪除,故以後不許轉載於香港非壹傳媒的新聞,如真的想轉載非壹傳媒的文章,希望大家自律,只顯示改編節錄部分,謝謝。

因上次湯財文庫事件,我已無轉載非壹傳媒的文章,但我不知道論壇討論及轉載博客內有報章的文章也有此問題,所以只是無心之失。

現在,我再次向香港複制授權道歉,並承諾不再全文全放在報章上,如果複制授權協會有甚麼想要我們刪除,我們會立刻合作,現時我們立刻關刪除新聞區的文章,人物區及轉移創業區部分文章。

另外,如果轉載文章新聞區文章,希望大家開一新標題,並在標題標明是貼哪隻股票,謝謝。

(節錄「討論區轉貼網上新聞罪成 海關首檢控同類侵權」出自明報,2011年1月25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124/4/me5p.html

(節錄「轉載節錄出處可減風險」出自明報,2011年1月25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124/4/me5q.html

 

「....網民在討論區原汁原味轉載網上新聞,「相安無事」多年後出現首宗檢控案例。大律師陸偉雄直言「(一直沒檢控)係睇嚇人口地做唔做口野」,他認為海關    忽然「做口野」,反映討論區轉載新聞達失控階段,惹來報館投訴,對網絡大眾響起警號,「報館擁有文章版權,若未得報館授權,不作剪輯照抄上網,當然犯法」。

他又指網民轉貼大多旨在討論,可節錄部分原文加上出處,減低犯法的風險,「不過法例也有不清晰地方,沒指明轉載多少百分比便不屬違法」。」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040

大豐港(8310): 華匯系完成清殼

大豐港(8310,前稱伽瑪物流)宣佈,把當初上市的伽瑪物流51%資產以405萬出售予Great Panorama International Limited。

根據Webb-site 資料,Great Panorama International Limited是由合一投資(913)持有,合一投資為華匯系旗下之上市公司。想當初,該公司也是由當初由華匯系控制的福方控股(885,現仁天科技)持有。此次交易也有還原的意味。

似乎,老闆也是希望食過翻尋味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8895

湯同仁手記系列: 酒店、喜酒、投資- 美麗華酒店(0071)及富豪產業信託(1881)詳細比較(完)

《湯同仁手記》酒店、喜酒、投資- 美麗華酒店(071)及富豪產業信託(1881)詳細比較(完)
14年1月24日


來到這系列的最後一篇,就是談談這兩間公司的前景和隱憂,筆者先談整體上的有利及隱憂,再談個別公司的。
 
(1)  前景
 
1.整體:
•    旅客仍然大幅增加,有利酒店業發展
自2003年開放中國內地人士自遊行起,香港旅行人數進入快速增長的道路,由2002年的1,656萬人,增至2013年5,430萬,增加了227%,至於過夜旅客的開支由524.88億元,增加至2012年的1,858.41億元,增幅254%,可以看到旅遊業對香港的經濟貢獻有大幅增加。根據最新由香港旅遊發展局發佈的《香港承受及接待旅客能力評估報告》,預計2017年訪港旅客逾7,000萬人次,2023年更突破1億人次,所以在長期而言,酒店的需求仍會繼續增長,有利兩股租金水平持續提高,盈利創新高。
 
2.美麗華酒店(071)
 a. 旺區寫字樓和零售店供不應求 ,租金持續上升
美麗華在尖沙咀擁有商場和寫字樓,前者在自遊行旅客仍在持續增長下,銷售應會繼續增長,加上最近翻新的Mira Mall,引入不少國際級品牌,導致租金水平大幅提升。至於在寫字樓方面,因為中區物業租金過高,導致部分企業會把業務移至尖沙咀,加上中資公司在香港設立總部數字持續增長,預期未來租金水平仍會繼續提升,空置率會保持低位,有利盈利繼續向上。
 
b. 其他小型業務有分拆上市潛力
這公司可以分拆的業務如下:
1.中式飲食業務:其中式食物品牌國金軒及翠亨村,已成為中式高檔酒樓的品牌,雖然短期內打奢風會影響表現,未來在中國富豪階級增加下,這項業務發展應有前景。
2. 旅運業務另外他持有的美麗華旅運,營業額及利潤都算穩定,最近專業旅運上市,亦有可比性,故如果要分拆上市也不難。
3. 至於其他業務如DKNY零售業務等,雖然持續虧損,但如果能成功盈利,亦屬於有潛質的業務。所以美麗華酒店潛在價值尚可體現。
 
3.富豪產業信託(1881)
a. 收購母公司資產會提升分派,未來仍陸續有來:
最近公司收購富薈上環酒店及富薈天后酒店,作價合計約32.3億,以發行發據融資及銀行貸款支付,前者利率約4%,後者利率只有2%,但收購的保證租金至少每年5%以上,故可賺取1-3%的息差但並無發行任何新股,所以公司的分派會繼續增加,根據富豪酒店網站資料,尚有幾間酒店,包括蘇豪酒店、土瓜灣酒店等尚未落成,但可以注入,所以未來在物業持續升值,其融資能力加強,未來仍可進行以上財技,增加分派。
 
b. 啟德郵輪碼頭及翻新酒店計劃會帶動酒店入住率上升:
富豪東方酒店臨近啟德新發展區,為附近的其中一家大型酒店,至於新郵輪碼頭亦在啟德發展區附近,如未來啟德發展區陸續開發,該酒店亦將會成為郵輪住客的熱點之一,加上近期翻新及舊區逐步重建關係,酒店租值會增加,從而帶動分派及估值上升,提高融資能力。
 
(2)  隱憂
1.整體:
•    「一簽多行暫緩」,降低旅客增長幅度: 在2013年,深圳曾經希望推出一簽多行制度,但是在香港社會負荷不了輿論壓力下受到了停止,故抑制了族客數目的持續增長,未來如果族客持續增長,香港會否再推出減少國內旅客的政策,將會對酒店的出租率受到一定影響。
 
•    酒店數量大幅增加,競爭加劇:根據2012年財政預算案資料,香港的酒店預計到2016年會增加近50間或約20%,至接近240間,房間數目則會增加9,000間或15%,即增至超過71,000間,未來新酒店的投入服務,會使供應大幅增加,或會影響現在酒店租金水平。
 
2.美麗華酒店(071)
•    中國零售及飲食業務拖累業務表現: 由於近來中國打壓奢侈風,導致餐飲業務國金軒相關業務表現亦受一定的打擊,至於開設的DKNY中國零售業務,雖已發展至一定規模,但業務虧損持續擴大,如果未來仍持續擴大業務規模,預料虧損仍會持續。
 
•    新開酒店暫時拖低業績:在2013年新開設的Mira Moon,因屬新開設,故入住率相信不高,但固定開支仍需保持投入以維持服務質素,所以在以上情況下,業務表現估計仍受一定拖累。
 
3.富豪產業信託(1881)
•    收購新酒店使融資能力降低,短期發展降速:由於收購富薈上環酒店及富薈天后酒店的關係,根據收購通函預期資產負債比率由22.9%,增加至33.5%,距離原設定45%的空間大幅縮少,以其資產值約239億元及最高負債比率45%計,可融資金額只剩下約26億元,故短期內可收購的資金減少,增加分派不多。
 
•    利息水平預期上升,利息支出增加,有礙分派,也降低資產估值: 因為近來聯儲局主席耶倫上台關係,其可能有意逐步縮減量化寬鬆的規模,這會導致利息上升預期機會率增加,對於富豪產業信託來說,其手上的銀團貸款均為以銀行拆息加上一個固定利率去作為計息標準,如果未來利息持續上升,則會導致利息支出增加,影響分派水平。另外利息增加亦會影響折現率,導致物業估值下降,使負債率上升,對業務推動有一定影響。
 
(3) 總結
正如這兩個喜宴一樣,前者看來超值也高一檔,也有很多隱藏業務尚待發掘,但好像觸不到摸不到,派息也略低,似乎增長有限,物非所值。後者估值較高,但是實而不華,派息不低,也很明顯也看見有成長空間。如果你是一個覺得股息不重要,潛在價值重要的人,選美麗華較好,但是如果希望穩定收息,每年也希望有一點點增長的,其實選富豪產業信託較好。如果是我,我持有富豪產業信託少量,並希望增持,但我沒有一股美麗華酒店,其實已經表明了我的態度是看好富豪產業信託了,加上近來百利保回購富豪酒店的股權,相信也是看好酒店的價值,所以我會選擇富豪產業信託作長期收益對象。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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