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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污染風暴

http://www.capitalweek.com.cn/article_11451.html

【《證券市場週刊》記者 唐韻喬】遭遇了業績巨幅下滑、大規模裁員、車輛安全問題之後,頂著「新能源」、「巴菲特」光環的比亞迪再次陷入環保污染的漩渦中。

據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IPE)聯合34家國內環保組織監測到的結果顯示,包括比亞迪在內的29個品牌供應鏈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屬污染。IPE提供資料顯示,比亞迪及其產品供應商主要污染物除總銅外,還可能包括鎳、鉻等第一類污染物。

深圳比亞迪寶龍工業園周邊醫院據點診所告訴本刊記者,近年來當地居民患病率一度攀升,喉炎及不明原因疾病佔一定比例。而周邊居民小區指責患病罪魁禍首就是比亞迪排放的刺激性氣體。

惠州環保局2011年6月24日公佈的《惠州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顯示,主要危險廢物產生企業前五位中,惠州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產 生量以5712.9噸位居第4名。記者調查發現,距離居民區直線距離僅100米處,一座由比亞迪投資建設,號稱全球最大電池廠即將拔地而起,而電池廠開建 背後另有玄機。

全球最大電池廠倉促上馬

坐在深圳市龍崗區振業巒山谷銷售中心二樓會議室裡,數十位業主代表情緒激動。

「看著電池廠一天天建起來,覺得我們四周的墳墓正一步步推高,」他們說,自從2010年8月深圳市龍崗區國土局改變土地用途,把距離他們一山之隔的50萬平方米地塊賣給比亞迪後,他們更深刻地見證了比亞迪公司身上超乎尋常的能量。

業主們所說的強大能量不僅僅是指比亞迪強大的資本號召力,更是指在各方的強烈反對下,比亞迪公司依然能順利推進電池廠投建工作,記者在調查中發現, 在政府強有力的行政之手推動下,該電池項目在各種程序就簡中倉促上馬,1個月 「招拍掛」 運作拿地,7天環評通過。而有關方面對其明顯違反項目立項、環評行為一直沒有明確表態。

比亞迪電池廠項目地塊原屬於深圳市汽車電子集聚基地,作為深圳九大產業基地之一的深圳市汽車電子集聚基地,總投資44億元,並計劃引進30家重點汽車電子企業入駐。2007年寶龍工業區地塊正式命名汽車電子集聚基地,2009年開工建設。

也就在這一時期,振業巒山谷一期開售,據眾多業主回憶,彼時振業集團和深圳市規劃國土部門相關土地規劃中,一山之隔的那片空地,還是被宣稱為「汽車電子產業集聚基地」用地。隨著2010年8月份比亞迪拿下該地塊後,有敏感的小區業主開始關注環保問題。

汽車電子屬於電子產業範疇,歸為一類工業用地無可厚非。但電池廠歸類問題卻頗受爭議,據一位專業環保律師分析,按電池生產的傳統工藝流程,應該歸類為化工類,但新能源電池項目卻很難歸類。

隨著2011年6月份比亞迪電池廠項目的環評審批通過,隨著夏天到來和風向轉變,越來越多的新入住業主聞到油漆味,垃圾焚燒味,塑膠味,以及上述各種味道混雜,聞後即出現噁心,喉嚨堵塞,呼吸困難、胸悶等症狀。

經深圳市人居委核對,該刺激氣味來自於比亞迪精密製造有限公司噴塗車間。比亞迪方面一開始解釋稱為「排氣管道洩露」,在附近居民多次要求下進一步解釋為「有氣味跟有害是兩回事」。

但附近居民很快發現,一山之隔的空地上,開始有建工的跡象,經進一步的查證得知,比亞迪要在這裡建設全球最大電池廠,一旦建成投產,帶來的污染危害將遠遠超過其現有的噴塗車間。

而根據寶龍社區數據資料顯示,未來2-3年寶龍片區的居住人口保守估計將達到35萬人,成為深圳市龍崗區人群聚居最大片區之一,這其中包括南約村、新建村、新沙村、卓弘高爾夫雅苑、金地、仁恆等地產項目,以及在建的寶荷欣苑保障房項目。

為了如此大規模人群生命安全,他們再也無法保持沉默了。

3天環評是為趕國家補貼

時間回溯到2011年6月3日,深圳人居委網站公佈當天下午召開了《比亞迪新能源材料項目基地環境影響報告書》(下稱「環評報告」)專家技術審查 會,2011年6月8日,按專家意見修改後,經專家組長和市人居環境技術審查中心覆核,專家技術審核意見初具完成。6月10日,該環評報告審批通過。

「7天一個環評,堪稱中國速度。」原美國夏威夷大學環保專家董良傑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如是評價。按業主觀點,除去端午節3天假期,該重大項目環保報告審批僅用了短短4天時間便獲得通過,如此倉促上馬到底意欲何為?

記者以業主身份電話諮詢了環評報告撰寫者、環保部華南科學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解釋稱,是為了配合比亞迪趕時限,「獲取國家相關補貼」。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該電池廠所屬用地為一類工業用地,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一類工業用地,即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工業等用地。

根據2009年法定圖則及2011年4月公佈的《深圳市龍崗204-T2&T3&T4號片區[南約地區]法定圖則》(草案)二次公示,該地塊均劃歸為一類工業用地範疇。

那麼電池廠為何建在一類工業用地上,而且與居住敏感區直線距離不足100米?作為環評審批單位的深圳市人居委相關負責人向本刊記者解釋稱,是深圳市 規劃國土委把該項目放到一類工業用地中去的,「從我們的角度來說,用地分類不是我們職責範圍,新能源材料產業在這個分類裡面也沒有對應的類別。」

人居委負責人還表示,在審核條件缺失的情況下,他們只能從環境影響的角度判斷了。而環境影響就是《環評報告》和專家評審意見。

中華環保聯合會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如果電池廠項目歸類為K類,即一類工業用地的電子產業類別,那麼環評報告書撰寫過程中就可以相應簡略和迴避關於污染的關鍵問題。

專家評審意見一致認為,該電池廠為清潔生產、循環生產項目,環保水平達到一級,符合准入條件,對周圍不會產生很大的環境影響。

調查問卷被指作假

董良傑告訴記者,國外一個電池廠項目進駐一個新地方,一般都會對當地的土壤、地下水取樣化驗存檔,離開時要恢復原樣。董良傑說,「撇開國外的規定不論,但這麼近的距離設廠在環評的時候肯定要有鄰里聽證會的。」

環評報告中135份調查問卷引起了記者注意。按環評報告中的「公眾參與結論」稱:「收集調查135份調查問卷,根據調查,83.7%的受訪者支持本項目的建設,16.3%的受訪者表達無所謂的態度,沒有受訪者反對項目的建設。調查的各個單位均支持本項目的建設。」

針對以上說法,遭到振業巒山谷眾多業主的質疑,「我們是距離項目最近的公眾單位,受項目影響最大,也最為關注。但截至目前我們700多戶入住業主沒有一戶收到過調查問卷。」眾多業主稱,「環評報告中提及的100%『不反對建設本項目』的說法更是扯淡。」

而按環境保護部華南科研所相關負責人向本刊記者的回應,該135份調查問卷是建設單位(比亞迪)收集整理後所得。

也就是說,作為環評報告專題組和撰寫者,環保部華南科研所並沒有直接參與調查問卷程序中,而是比亞迪代為執行。

上述環保律師稱,讓建設方代為參與的調查問卷方式,違反了作為第三方的「公正科學的態度」,涉嫌違規操作,「那調查問卷公正性和法律效力亦由此受到質疑。」該律師說。

環保部華南科研所和深圳人居委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調查問卷裡有振業巒山谷業主問卷反饋,「業主姓名、聯繫方式都有」。

巒山谷眾多業主稱存在這種可能性的唯一可能就是:比亞迪串通內部員工作假。一位不願具名的比亞迪員工告訴本刊記者,他們確實被公司要求填寫調查問卷,並被特別要求在「是否反對建設項目」一欄中填寫「否」,與此同時不允許他們透露公司員工身份。

針對電池廠選址時安全距離的規定,深圳市人居委回應稱,國內沒有對磷酸鐵鋰電池這樣的新能源項目安全距離進行法律規定。這一說法與環保部華南科研所的「國家沒有這樣的規定說,磷酸鐵鋰電池廠不能建在什麼地方」解釋如出一轍。

董良傑表示,國內對鐵鋰電池廠的環評很寬,對工業用地的要求很容易被靈活掌握。

來自比亞迪方回應稱,對於用地功能這一塊,比亞迪和深圳市龍崗區規劃局於2010年8月份簽訂的用地合同中,已明確規定了這一塊地就是用於電池廠建設的。

「新能源」污染隱情

「新能源」電池廠生產過程中,是否無污染。董良傑告訴本刊記者,鋰電池屬於新能源行業,但重金屬污染依舊是問題。金屬材料加工中有鉛、砷、鎘、汞、鉻等會釋放出來到灰塵和水中。至於有沒有放射性元素,視情況而定。

一位接近比亞迪電池廠項目的內部人士向本刊記者透露,比亞迪磷酸鐵鋰電池中添加了鈷,所以正確叫法應該是磷酸鐵鈷鋰電池,「他們對外不會宣稱鈷這個成份,但是如果沒有加鈷可能就會涉及專利侵權,但有時又要隱藏掉這個字,不知道什麼顧慮和擔心。」

針對比亞迪在磷酸鐵鈷鋰電池中添加鈷,一位鋰電池項目專家表示這是行業公開的秘密,是比亞迪為規避專業風險考慮。

據該人士介紹,磷酸鐵鋰電池專利權還在國外人手裡,正因為專利限制,國內廠商生產的磷酸鐵鋰電池僅限於在國內市場銷售。除了鈷外,磷酸鐵鋰電池生產 過程中,「還會存在鉻重金屬污染。」但他表示,由於對原材料鉻用量要求都是在幾PPM以下,其污染影響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比大理石的含量還低。」

董良傑認為,問題不在添加到固體產品中多少,而在添加過程中有多少排放到空氣和水中。潛在的問題很多也很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環評報告,比亞迪寶龍工業園化學需氧量(COD)現有工程排放量20.81噸/年;電池廠建成後工程排放量將達到75.16噸 /年,接近原來4倍。COD越大,說明水體受有機物的污染越嚴重,「明顯擴建後總排放大幅度增加,肯定增加周邊環境負載。」董良傑說。

對該項目持反對態度的業內人士認為,比亞迪在手機噴塗的污染處理上,尚存在問題。根據國際慣例中,比亞迪手機噴塗工藝中的污染治理成本,已包含在諾 基亞、摩托羅拉等大客戶支付費用中。品牌商為其環保成本買單的業務,比亞迪都視而不見,不願環保處理,那麼將來如此大體量的電池廠建成投產後,所面臨高昂 環保成本,比亞迪會如何應對,答案不解自明。

比亞迪的環保問題由來已久。深圳市環保部門2005年公開的十多起重大環保行政處罰中,比亞迪下轄公司就佔了三起。即:深圳市比亞迪電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未經審批,擅自增設負極充電生產線,並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比亞迪精密製造有限公司未經審批,擅自增設LCD生產線。

深圳市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下稱「比亞迪汽車」)更是因廢水排放超標問題多次受到深圳市原環保局行政處罰。據有限公開資料顯示,僅2009年3月份至9月份,比亞迪汽車日均外排廢水量達到1465噸,超出公司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允許最大日排水量158.6噸近10倍。

公眾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本刊記者,2010年4月,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聯合34家環保組織致信比亞迪,針對其29個品牌供應鏈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比亞迪一開始不作回應。

在大客戶諾基亞推動下,比亞迪與環保組織進行了接觸,並沒有提供一些解釋,按馬軍說法「大多數誠心溝通的企業都會針對過去他們出現的環境污染問題做 出解釋。起碼說明一下他們當時出現了什麼問題。並針對所列舉的這些污染問題,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的,提出解決方案,或將要採取的行動。甚至有企業還會提供 一些政府後續的監控數據,來證明自己改進的情況。」但比亞迪什麼都沒做,這種躲避責任的做法顯然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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