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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 把告密者變億萬富翁


2011-11-21  TCW




「你有發現任何詐騙行為嗎?」

「這間公司有多少錢,能賠償政府的財務損失嗎?」

「你曾跟政府官員、媒體討論過公司的犯罪行為嗎?」

在菲利浦&柯恩(Phillips & Cohen)律師事務所網站上,清楚列出這樣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讓告密者變成億萬富翁。

這家律師事務所最擅長的,就是把告密變成一門好生意,他們結合法律和商業,把告密者手上的資料,變成公司的營收。我們走進這家律師事務所,位在舊金山灣區 高級地段,從會議室窗外看出去,就能直視電影《絕地任務》裡的監獄島,不遠處是人潮熙攘的舊金山碼頭。

這間律師事務所的十五名律師,個個來頭不小,有人曾替國會起草法案,有人是美國司法部前助理檢察官、美國參議院委員會前法律顧問等。而這次控告JM的兩位 律師,則是哈佛和賓州大學的高材生。

做獨門生意:用告密情資打贏官司,分得賠償金

「我們是美國唯一專門處理吹哨者(Whistleblower)委託案件的法律事務所,」負責JM案的律師英曼(Mary Inman)解釋,從逃漏稅,以及故意將劣質品用高價賣給美國政府,這些跟政府有關的經濟犯罪,他們都有興趣。

一般人打官司,要準備大筆現金,這家律師事務所卻倒過來,讓人們免費打官司,他們甚至還用獎金吸引告密者上門,在事務所網站上明白寫著,從開業到現在,他 們已發給「吹哨者」的總獎金,超過七億三千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二百二十億元)。

網站上還有各式各樣的網路問卷,想告自己老闆佔政府便宜?上網回答十個問題,就能從爪耙子變億萬富翁。

最經典的案例是,一位輝瑞藥廠的業務代表,請他們代表控告這家全球數一數二的大藥廠,他手中握有的證據,足以證明這家藥廠罔顧病患生命安全,利用違法的 「標示外使用」(off label,指將藥賣給適用範圍之外的病人服用)方式賣藥。經過六年訴訟,輝瑞藥廠最後以二十三億美元的天價和解。這位吹哨者一夕間,從年薪四萬美元的小 業務,變成身價五千一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十五億元)的富翁。

事務所的獲利模式,就是從打贏官司後收費,他們一面代表告密者提起訴訟,一面代表權利被侵害的政府機關求償,如果勝訴,事務所就會跟政府收訴訟費用。

他們憑什麼做這個獨門生意?第一個挑戰就是如何從眾多爆料內容中,找到真正值錢的大案子。

這家事務所長年和美國司法單位有非常緊密的關係,創始人之一菲利浦(John Phillips),就曾協助美國國會起草吹哨者法案,所裡律師有人擔任過檢察官,事務所總部則離華盛頓的美國司法部不遠。

「我們跟司法部並肩作戰,」英曼解釋。美國司法部會跟他們分享訊息,討論他們對案件的看法,他們則和事務所合作,更快速的找到政府需要的答案。因為熟悉美 國政府單位的運作,事務所能從投訴案件裡,挑出司法部最有興趣的大案,案件被挑中的「錄取率」約一%。

變巨人殺手:吸引藥廠經理和銀行家,踢爆弊案

一個案子上門,他們會先投入資源,聘請不同領域的專家組成小組,研究這個案子的勝算,評估要不要接受這個案子,「一旦我們發現很強的案子,我們會用最有效 的方式和政府官員簡報,爭取他們加入,」事務所網頁如此寫道,「這是個非常重要的工作,司法部門的支持,會大大增加案件的成功機率。」

另一個挑戰是,這家十五個律師的事務所,必須面對全美國最有錢企業請來的一流律師團,要踢爆這些企業,並不容易。

在美國,這間事務所建立起「巨人殺手」名號,過去十六年來,他們成功吸引藥廠經理、國防工業的產品經理,甚至投資銀行家,向他們攤開自己握有的關鍵證物。

這家事務所一年究竟賺多少錢?「我們不會討論我們怎麼收費,」事務所另一位律師哈凡(Eric Havian)只透露,事務所十六年來,替政府要回的賠償已超過七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二千一百億元)。

有人戲稱,如果把美國律師輸出,就會大幅減少美國的貿易問題,因為連告密都能變成這麼賺錢的服務,外銷競爭力一定很高。看起來,這句話真的不假。

【延伸閱讀】想當抓耙子致富?先回答這10個問題——菲利浦&柯恩律師事務所網路問卷:1、你發現哪些行為,可被視為欺騙政府,獲取不當利益?2、誰涉入 這些不法行為?他們的職稱是什麼?他們在這些行為裡扮演什麼角色?3、你何時、如何知道這些不法行為?4、這些不法行為是何時開始的?結束了嗎?何時結束 的?5、你有跟任何人討論過你的指控嗎?像是你的雇主,地方、州或聯邦政府官員?或是媒體記者?如果有,請列出你跟誰討論,當時情況是什麼?回應是什 麼?6、如果你失去工作,你會提起非法解雇訴訟嗎?如果要這麼做,可否描述你會採取的行動?7、你舉發的不法行為,是否已被法務單位調查?8、你估計,政 府因這個不法行為蒙受多大損失?9、這間公司有多少錢,能賠償政府的財務損失?10、你過去曾告過任何人、任何公司嗎?如果有,控訴的內容是什麼?

資料來源:菲利浦&柯恩律師事務所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481

6400萬美元!告密者助美政府起訴小摩獲重賞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9914

一位曾為摩根大通效力五年的員工去年主動揭發老東家騙取政府為問題貸款作保,美國聯邦檢察官最終上月迫使摩根大通同意支付6.14億美元和解。為此,這位告密者將獲得6390萬美元獎金。 昨日公布的遞交美國紐約曼哈頓區法院文件顯示,這位名叫Keith Edwards的前摩根大通員工2003-2008年協助監督摩根大通的政府保險部門。去年1月,他起訴該行,早在2002年在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期間,向美國聯邦住宅管理局(FHA)和退伍軍人事務部(VA)做虛假證明,導致兩家機構蒙受“極大損失”。 今年2月,摩根大通就相關訴訟達成6.14億美元和解。美國司法部稱,摩根大通承認,曾批準數千筆不符合承保要求的FHA貸款和數百筆同樣存在這類問題的VA貸款。 達成和解後,摩根大通將賠償FHA5.646億美元,剩余4940億美元和解金由VA獲得。 根據美國《虛假申報法》(False Claims Act)規定,揭發不法行為成功協助政府索償的Edward可得到FHA與VA給予的獎金,合計6390萬美元。 美國司法部稱,2009-2013年,這類告密者獲得獎金約合19.8億美元。 路透指出,花旗、德意誌銀行與美國密歇根州銀行Flagstar Bancorp都是近年牽涉房貸訴訟案和解的主要貸款機構。 《紐約時報》旗下媒體Dealbook還舉了一個獎賞極高的例子: 一名前瑞銀銀行家向美國國稅局(IRS)提供瑞銀幫助美國國民避稅的信息,為此2012年得到獎勵1.04億美元。 這筆獎金是IRS向告密者支付的最大獎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92319

fb留言鬧老闆上司 隨時被炒 病假遊玩照上載 同事告密成證據

1 : GS(14)@2011-09-26 20:59:38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71658633c6a4-061035
so low b to scold your boss
諷僱主刻薄 上司脾氣差

fb引發的勞資糾紛已逐漸浮現,有網民在討論區透露,友人去年因為在fb留言指:「做滿3年底薪6,600……嘩~咁好既工係邊到搵~?!」以諷刺僱主刻薄,豈料翌日即遭上司「照肺」,她立刻在fb封鎖所有同事,免再被出賣,但仍挽救不了,不久上司明言接受不了其行為,按法例賠償後便將她解僱,她無奈道:「好唔抵,做嘢又唔係無俾心機。」

中原專業人事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指出,去年一名任職顧問公司的年輕員工,在fb投訴上司脾氣差、難服侍,輾轉被上司知道並遭警誡,周直言明知她脾氣差也要寫出來:「真蠢!」
2 : idsdown(1658)@2011-09-26 22:58:16

攞來賤
有本事就快閃啦, 一唔係好好地用D時間搵工
3 : a22s(16719)@2011-09-27 00:35:01

蠢 !!
4 : GS(14)@2011-09-27 20:04:17

除了笨呢?
5 : terryyim(13133)@2011-09-27 20:38:47

你可以有幾個層面去睇
1. 員工加左同事老細facebook,就要小心唔好亂發洩,謹言慎行,幾時都係至理名言
2. facebook只是一個channel,一個工具,老細其實可以利用依樣野,除了做情報收集,仲可以用作改善溝通
3. 嫌facebook唔安全同方便,其實可以整個企業內部facebook(有開源軟件可以做到),等多d人感受公司文化及促進交流,不過具體能唔能夠做到,要睇執行人士功力
4. 真係要發洩既,不如整個老細小人出黎,俾班打公仔係咁吉,話唔定依單生意殺出條血路
6 : idsdown(1658)@2011-09-27 20:44:03

根本就唔應該係fb加老細
7 : GS(14)@2011-09-27 20:55:46

第4點好有人做緊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061

李國章拒接受告密者投訴

1 : GS(14)@2016-05-19 02:27:04

【論文造假風波】【本報訊】港大化學系講座教授楊丹論文涉造假,投訴人、港大化學系前助理教授王凱峰向校方投訴後被楊報復,他之後再向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投訴校長馬斐森未有按指引調查及處理報復問題。今日李國章回覆表示,不會接受針對校長的投訴,但指馬斐森將在下次校委會報告事件,港大亦正準備文件提交予研究資助局。港大工會批評做法拖時間。王凱峰團隊具名向校方投訴楊丹後,先後被對方中止合約、禁止進入辦公室及調離原有辦公室,但港大未有展開任何針對楊丹報復行為的調查,王凱峰因此日前向李國章投訴馬斐森未有按程序處理事件。



馬斐森被指拖延處理


李國章今日回覆指,王引用「教職員研究失德程序」向他投訴馬斐森,程序列明有關校長的投訴,可向校委會主席提出;不過李指由於事件不涉任何馬斐森的研究,認為有關程序並不適用,未有接受投訴,只稱事件會按大學既有程序處理。不過李國章表示,馬斐森將於校委會下次會議匯報事件,港大亦會向教資會提交報告。楊丹被指造假的論文,內容主要是指其團隊研發的螢光探針HKGreen-4,可有效探測有害物質過氧亞硝酸鹽(Peroxynitrite),涉及兩筆合共165萬元的教資會研究撥款,教資會早前已經表示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調查事件。港大教職員會主席張星煒批評此做法不切實際,「根本唔使咁高層次做嘢,應該可以拎調查委員會啲報告睇吓究竟有冇問題,而家講透明度,又涉及公帑,既然已經調查咗,又有國際專家,應該睇吓個報告究竟有冇問題」。他認為校方應及早採取行動,「而家係拖時間,佢哋最叻,拖吓拖吓就淡,冇咗件事,拖一、兩年就乜都唔記得晒」。港大校委會成員張祺忠指出,將視乎校方採取的行動再決定如何回應。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表示並不知悉事件,但關注馬斐森在校委會的報告,會繼續跟進事態發展。港大和楊丹早前回覆《蘋果》時強調有關論文已獲期刊接納,但本報另向期刊查詢,獲知美國化學學會仍在審視涉造假的問題。■記者林偉聰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17/1961525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0303

【財經八一八】 告密者有獎金

1 : GS(14)@2016-09-04 21:46:49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 ... F%93-044206775.html


老戴睇戲,「二五仔」一向都無好下場,但現實世界原來剛剛相反,分分鐘仲會賺大錢。澳洲傳媒體近日就爆料,美國證券及交易委員會最近就向必和必拓案件的告密者,支付高達三百七十五萬美元,相等二千九百二十五萬港紙。

事緣必和必拓被指在○八年北京奧運期間,為數十位亞洲與非洲官員支付出席奧運的費用,涉嫌行賄。必和必拓去年就與美國證監達成和解,要支付高達二千五百萬美元費用,想不到當中一成半落在告密者的袋中。雖然美國的調查已經擺平,但必和必拓仍然正在接受澳洲聯邦警察的調查,不知「二五仔」會否再賺多一筆。

今次這個告密風波,屬首間澳洲公司的僱員獲得美國證監的告密費。必和必拓剛公布全年業績,蝕足六十四億美元,創紀錄新高,再加上被罰錢,相信一定好想抽出「二五仔」。告密者的身分一直未有曝光,必和必拓就話,已完全配合美國證監會及司法部的調查,不知調查牽涉任何舉報人,並會尊重並全力支持所有告密者。賺了如此大筆告密費後,「二五仔」或已離開必和必拓,長歎去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7492

【財經八一八】 告密者有獎金

1 : GS(14)@2016-09-11 14:31:18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 ... F%93-044206775.html


老戴睇戲,「二五仔」一向都無好下場,但現實世界原來剛剛相反,分分鐘仲會賺大錢。澳洲傳媒體近日就爆料,美國證券及交易委員會最近就向必和必拓案件的告密者,支付高達三百七十五萬美元,相等二千九百二十五萬港紙。

事緣必和必拓被指在○八年北京奧運期間,為數十位亞洲與非洲官員支付出席奧運的費用,涉嫌行賄。必和必拓去年就與美國證監達成和解,要支付高達二千五百萬美元費用,想不到當中一成半落在告密者的袋中。雖然美國的調查已經擺平,但必和必拓仍然正在接受澳洲聯邦警察的調查,不知「二五仔」會否再賺多一筆。

今次這個告密風波,屬首間澳洲公司的僱員獲得美國證監的告密費。必和必拓剛公布全年業績,蝕足六十四億美元,創紀錄新高,再加上被罰錢,相信一定好想抽出「二五仔」。告密者的身分一直未有曝光,必和必拓就話,已完全配合美國證監會及司法部的調查,不知調查牽涉任何舉報人,並會尊重並全力支持所有告密者。賺了如此大筆告密費後,「二五仔」或已離開必和必拓,長歎去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8651

揭發社會不公義 多人遭秋後算賬 議員促立法保護告密者

1 : GS(14)@2017-01-04 23:05:20

■港大前助理教授王凱峰因告發楊丹論文涉造假後被解僱。



【本報訊】10年前舉證政府干預學術自由的教院前校長莫禮時不獲續約、早年揭發免費電視牌照風波非「3揀2」的伍珮瑩遭解僱、去年揭上司學術造假被港大踢走的助理教授及告發昇達違規排污遭解僱的職員,反映告密者一直沒法例保護。有立會議員擬提交草案,立法保障告密者及公眾利益。記者:馬志剛



港大化學系講座教授楊丹,去年被告密者(Whistleblower)揭涉用問題數據撰寫研究論文,經港大調查證實有人造假,卻無人要負責。惟獨接手研究楊丹實驗成果,揭發事件的時任助理教授王凱峰卻「冇得留低」,在港科研之路未知能走多遠。



楊丹

王凱峰:猶如前途自殺


王不滿港大告密機制落後,必須實名舉報以致招來報復,一度接獲校方解僱信,更遭楊丹拒諸實驗室門外,要到圖書館甚至咖啡店指導學生做研究。港大雖最終撤銷解僱,但他不滿校方處理手法,質疑他為私利而舉報,遂自行辭職明志。王留學美國多年,擁高學歷和豐富研究經驗,曾任私營機構高級科學家,3年多前回流香港。原有資格申請長期合約職位。他慨嘆在港告密猶如「前途自殺」,多次在其他大學面試亦因此事止步,幸得同樣痛恨造假的學者賞識,現已轉到浸大,但仍只能任合約制教席。他批評香港在保護告密者方面極為落後,認為有必要立法,以保社會監察之效。除前途堪憂,更可能招來官司。民航處新空管系統問題多多,近日有人員外洩「鬼機雷達圖」,民航處堅稱系統小問題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資料外洩。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直指報警形同滅聲,認為告密只為公眾利益,反遭秋後算賬並不公平。他說即使警方介入調查,近日仍有消息傳出,「知道有問題唔出聲,出咗事過唔到自己良心」,有必要立法保護良心人員。倡議立法保護告密者多年的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現今社會角色分層化、專業化,不少範疇涉公眾利益的重要資訊只由少數專業人士掌握,一旦揭密易暴露身份,若無法例保護,無人再敢挺身提出證據,公眾利益難受保障,傳媒亦因缺乏證據無法報道,損公眾知情權。


梁繼昌盼涵蓋公營機構


公專聯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早前草擬《2016年公共利益披露條例草案》,旨在保護因公眾利益而披露資料的僱員,讓僱員毋須承擔任何民事責任、禁止僱主解僱或歧視,及法院可指令僱主向受害僱員作出賠償或補救措施。涉及食安、建築物及環保等範疇的條例都適用。梁形容香港大幅落後於國際管治和立法趨勢,可惜草案未能趕及在上屆立法會處理,今年中會再提出。他又說,受《基本法》所限未能涵蓋政府和公營機構,但長遠有此需要,並已將外國審議時具爭議性的「刑事責任豁免」暫時除去,期望爭取支持盡快通過法案。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03/1988497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1174

反間諜為名 白色恐怖為實京重賞誘民眾告密

1 : GS(14)@2017-04-12 22:42:28

■中共為保政權不斷強化國安措施,於京城佈滿線眼。資料圖片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昨日實施一項反間諜「新招」,鼓勵民眾檢舉間諜活動,對舉報貢獻突出的線索重獎50萬(人民幣.下同,約56萬元港元)。當局指境外間諜在中國活動日趨猖獗,新規同時對間諜行為、舉報途徑作出明確指引。有學者認為當局實質是強化白色恐怖,阻嚇民眾對外接觸,同時警告境外媒體及NGO,是中共開倒車的象徵。根據北京市國安局昨公佈實施的《公民舉報間諜行為線索獎勵辦法》,公民發現或知悉間諜行為線索,可透過電話、寄信和直接上門三種途徑檢舉,如被北京國安採用,將根據其作用、效果等分三級給予獎勵。



告密者最多獲賞50萬

級別評定由北京市國安局決定,其中對防範、制止間諜行為或偵破間諜案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者,獎10至50萬元;發揮重大作用者獎5至10萬元;發揮較大作用者,獎1至5萬元。根據內地2014年實施的《反間諜法》,明確5類間諜行為包括:間諜組織及代理人實施或指使資助他人實施危害中國國安活動;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代理人任務;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竊取、刺探、收買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或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以及進行其他間諜活動。北京市國安局表示,近年出入境人員逐年遞增,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其他敵對勢力也藉機加緊對中國進行政治滲透、分裂顛覆、情報竊密、勾連策反等破壞活動。間諜的活動範圍不斷擴大,方式更加多樣,手段更加隱蔽,活動更加猖獗。而北京作為首都,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其他敵對勢力對中國進行滲透、顛覆、分裂、破壞和竊密等活動的首選地。而因舉報間諜公民或其近親屬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向國安請求保護,由國安採取保護措施。同時規定未經舉報人同意,當局在查證、宣傳、獎勵中不得披露舉報人信息,否則追究責任。此外還規定,借舉報之名故意實施誣告陷害他人,編造虛假信息、謊報情況等,一經查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者︰針對維權人士

中國問題專家林和立對《蘋果》表示,習近平掌權4年多來,通過不少動作包括立法修例等強化國家安全,目的是保衞政權。今次北京市國安局出招同樣,其實質是通過重獎民眾舉報方式,加強已有的白色恐怖,令社會各界人士,特別是政治異見和維權人士,同境外接觸時更提心吊膽;「呢個新法同去年實施的NGO(民間組織)管理條例一樣,對境外NGO在中國的活動構成雙重威脅」。北京《新京報》/《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411/1998668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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