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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記憶碎片分享5):同股同權 管我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bdb8fda0102dzhd.html
今天有博友發短消息給我,說民生AH股已經同價了,問我為什麼買民生H,民生A可能會配送可轉債的權利,這時候我才發現不知不覺中,AH股已經同價了。如果情況屬實,同股同價不同權下,民生A顯然更吸引。

去年當我剛開始提及同股同權買便宜的時候,博友中還是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最多的反對意見是A股將來漲起來會比港股B股瘋狂。現在博友大多只剩下「同類」了,從AH股銀行股的互換,長安B魯泰B的回購方案,到經緯紡織的A股增發,受惠的無一不是買便宜的,熟悉的面孔對此都已經能夠深刻理解。關於同股同權買便宜的好處我也不必再去詳談了,今天想談的是在控股情況下的機會。

同股同權的理論,是因為我們相信的1=1,聰明的市場會自動調節過來。但也有很多特殊的情況下是1+1≠2。

香港有兩隻股票非常特別,是屬於同股不同權的典型例子:太古A和太古B。因為歷史原因,大股東為了保障自己的控制權穩定,設計出非常特殊的太古B。無 論每股收益和派息方面,太古B永遠都是太古A的五分之一,但在投票權上面,太古A卻是與太古B一比一對等的,大股東通過大量持有太古B,牢牢地穩固住控制 權。在實際股票市場上的報價,因為太古A是大市值的成分股,股價長期比太古B有著5%至25%的溢價。權益少了,股價反而更高,這種不合理的情況長期存 在,對於價值投資者來說會是一個不錯的無風險套利。其實長江實業與和記黃埔之間也有某種這類套利機會,但情況極為複雜,不詳情說明了。

另一種情況經常出現在控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這種情況往往呈兩極化發展:一個極端是所有子公司的市值加起來還不到控股母公司的一半;另一個極端則是子公司市值加起來遠遠比控股公司高。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

前面的 情況往往是因為控股母公司是屬於那種欺壓侵吞子公司權利的賤種所經營的,比如華潤集團、新世界、阿里巴巴?……等等。這類公司的子公司長期被侵犯權益,最 終被私有化。控股公司的經營理念是大股東利益最大化,不對,或者說是不能夠對控股公司下毒手的原因之一是這些控股公司往往因為市值比較大,又是成分股,有 著大量的機構投資者參與,下手容易引起反響。

後面的情況往往是因為控股公司管理費用比較高,甚至存在雙重徵稅等問題,但實際上控股公司實際上對子公司不薄。也有一些情況是控股公司控制著的子公司中,某些子公司處於虧損狀況,一正一負相抵消,控股公司的盈利會變得很難看。關於這類公司,持續關注之下會發現不少的機會。

暫時就想到這些,既然屬於投資記憶碎片的文章,想到什麼寫什麼,不完整也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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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經(29):合伙人制與同股不同權 脫苦海

http://notcomment.com/wp/?p=20737

之前有介紹香港的A股B股,就是同樣都有一股的投票權,但B股的票面值只是五份之一,股價也大約是五份之一,大股東就大量持有B股,達到用少量資金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可算是「同權不同股」。而阿里巴巴要求的「合伙人制」,則是「同股不同權」,就是大家都是持有股份,有些人的權利不相同。

「同權不同股」並非中國人發明的,在外國早就有這類安排,名為「雙層股權制」(dual class stock / ownership):

http://www.investopedia.com/terms/d/dualclassstock.asp

dual class stock

2004年谷歌(Google)公司上市時,共同創辦人佩奇和布林設計了一種雙層股票結構,將股票分為A、B兩類。向外部投資人公開發行的A類股,每股只有1票的投票權,管理階層手上的B類股卻能投10票。如果公司被出售,這兩類股票將享有同等的派息和出售所得分配權。B類股不公開交易,但可以按照1:1的比例轉換成A類股。共同創始人,以及現任首席執行官施密特一共持有約三分之一的股票,但如果他們不轉換手中的B類股,而其他B類股均被轉換,他們三人將擁有超過80%的投票權。

大家不要以為故事就此完結,由於上市後企業不斷有集資行為,都是以A股進行,而兩位創始人也有減持B股套現,他們對企業的控制權正一步步滑落。於是建議創立並發行一種連投票權也沒有的C股,主要用於未來的收購、員工認股權證,以及其他融資需要。

阿里巴巴的股權結構,日本軟銀(soft bank)持股36.7%、雅虎(Yahoo)持股24%,兩者在董事會各佔一個席位;阿里巴巴有28位合夥人只擁有阿里巴巴集團約10%的股份(馬雲持有約7%左右),他們有權提名董事會的大部分董事,然後阿里巴巴的股東可以否決合夥人提出的董事候選人,之後合夥人將重新挑選新的候選人以供股東批准。而合夥人之間通過合同相互制約,比如合夥制實行一人一票,罷免合夥人需要得到所有合夥人51%的投票支持,等等。

本來,有一種股票是沒有投票權的,就是優先股(preference share),同股不同權的意思是,同樣票面值的普通股,投票權卻完全不同,這是有違公平原則。而且,創始人可能對公司有獨特的建樹及能力,可是當創始人百年之後,其繼承人又是否在公司有此特殊的地位呢?這在福特汽車(Ford Motor)由創辦家族持有4%股票,卻有擁有40%投票權可見一斑。

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搜尋「湖畔合夥人」(Lakeside Partners)一詞,去了解建議的細節,只是筆者覺得:為甚麼不發行沒有投票權的優先股,甚至直接發行長期債券,等公司他日更加發迹致富時,就用公司的滾存利潤來還債呢?

至於香港證券界袞袞諸公,也分開支持和反對兩派,當然大家都各有理由(和利益),但立在小市民的立場,即使阿里巴巴要到美國上市,大可以開個美股戶口去進行投資,無需擔心因為不在香港上市而買貨無門,不過令到一些業界做少了生意,就免不了!

不知阿里巴巴何時會有40個合伙人呢?

作者網誌:http://blog.tokuh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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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權 Money Cafe

來源: http://moneycafe-icable.blogspot.hk/2014/08/blog-post_29.html


千呼萬喚, 港交所終於就引入「同股不同權」制度, 正式向市場諮詢。

表明無預設立場, 港交所話若市場贊成引入, 同股不同權機制, 將對上市規則作出重大修訂, 並開展第二階段諮詢程序。

向市場問的七條問題, 包括若容許同股不同權的話, 應否涵蓋所有上市公司、只限新股, 定只限個別行業如「創新型」及科投公司。

對投資者保障方面, 應否對持額外投票權股東加以限制, 例如持股量不能低於特定比例。

至於會否容許內地同股不同權公司第二上市、及創業板定位,或是否另設新板, 港交所不會於諮詢提出具體建議, 但就歡迎公眾俾意見。

處處強調沒有立場, 港交所強調, 今次諮詢是從香港競爭力角度出發。

但文件又不斷引用數據, 指截止今年五月底, 102間公司到美國上市, 當中近三分一都採取同股不同權架構, 這批公司佔全部內地上市公司市值7, 所以有必要檢討。

港交所雖然強調, 今次諮詢並不是針對阿里巴巴而設, 但就係問題六、就特別提出是否容許海外公司, 以不同「投票架構」來港作第二上市, 擺明就係為阿里巴巴度身訂做, 「路人之心、人皆可見」!

「死硬派」David Webb已不諱言, 市場已有共識就係無需改變,即是簡單答第一條: No! 其他就不需多言, 根本是多此一舉咁話。

值得一提,同其他諮詢文件不同、一開始就提出呢分係「概念文件」,無任何預設立場、包括係咪要改變上市規則或維持現狀,但細讀文件內容、其實又處處都有立場!

搞場咁大「龍鳳」、但反而不斷強調無提倡任何立場,甚至只是概念文件,咁到底概念從何而來?

難道真係小加在夢中、遇見的「創新先生」、「道德先生」所托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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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同股不同權”三季度進入第二階段咨詢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34659.html

港交所:“同股不同權”三季度進入第二階段咨詢

一財網 秦偉 2015-06-19 19:26:00

在錯失阿里巴巴後,去年8月29日,港交所提出就同股不同權進行市場咨詢,首階段僅推出概念文件,今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初向市場發布建議草案,正式展開第二階段咨詢。

香港同股不同權咨詢最早將於今年第三季度進入第二階段。

6月19日,港交所(0388.HK)宣布不同投票權架構(即"同股不同權")概念文件的咨詢結果,市場支持修訂《上市規則》來接納同股不同權進行第二階段咨詢,港交所將於今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初向市場發布建議草案,正式展開第二階段咨詢。

所謂同股不同權,即允許股份持有人擁有與其持股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權。在錯失阿里巴巴後,去年8月29日,港交所提出就同股不同權進行市場咨詢,首階段僅推出概念文件,征詢市場是否支持就同股不同權問題再做進一步討論。

“同股不同權架構不應在所有情況下的適用,我們現在正考慮建議“一股一票”應視為常規,但某些公司可在某些情況下或者某些規定限制下,采用同股不同權。”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並不預期同股不同權在香港變得普遍。

港交所認為,是否推行同股不同權是影響到香港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咨詢結果顯示,市場雖總體贊同推行新架構,但認為同股不同權架構應有特定適用範圍,即應僅限於新申請上市公司,且限於特定類別的公司。

針對首階段咨詢結果,第二階段的咨詢文件還會納入另一個議題,即討論采用同股不同權框架的企業來港第二上市相關事宜;同時,港交所還將咨詢市場,是否應在一定程度上放寬目前對於“業務重心”在大中華地區的公司作為第二上市的限制。

有條件推行

因阿里巴巴上市在香港掀起就同股不同權的熱議之前,香港多年來一直奉行“一股一票”的原則,過去25年來,《上市規則》明文禁止、限制不同投票權架構。

港交所去年推出的概念文件,首次向市場拋出是否需要做出改變的問題,在咨詢中,會計師事務所、保薦人公司/銀行、律所和上市公司均認為,港交所應在某些情況下允許上市公司采用同股不同權架構,基金經理則有一半表示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允許同股不同權架構。

港交所總計收到200份回應,國際大型基金貝萊德、富達、安本亞洲均表示反對同股不同權。李嘉誠旗下長江實業表示反對,“一股一票的原則應當維持,因這是香港許多有關投資者保障的企業管治常規背後的重要原則,也普遍認為是對股東公平和平等的措施。”

對於同股不同權架構的適用範圍,市場認為應有多方面限制,包括僅適用於新申請上市的公司,同時港交所應采取反規避措施,防止上市申請人規避限制;同股不同權架構的適用範圍不應只適用於個別行業或者創新型公司;采用該架構的公司應當具備一些預設特征,並符合較高的資格標準。

不過,市場認為,港交所不應只在“特殊情況”下批準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公司上市,因為這一規定事實上反而會禁止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同時,市場認為同股不同權不應在創業板、其他板塊或專業板上市,但應以其他方法,如在股份名稱上加標記以示區分。

對於這類公司,市場普遍認為應有更多監管要求,例如為保障投資者利益,同股不同權公司須強制遵守美國采用的多項限制。市場此前還曾擔憂香港不具備美國的集體訴訟機制,但咨詢結果顯示,集體訴訟並非實行同股不同權的先決條件。

“回應者中有一些提出美國監管環境與香港不同,我們也有收到律所的回應,他們更熟悉集體訴訟機制。美國的集體訴訟機制大部分情況下是針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而非同股不同權相關問題,因此我們認為沒有必要在香港引入同樣的法律制度。”戴林瀚指出。

市場認為,在推行同股不同權的同時,還應增加四項保障措施,包括咨詢收購委員會意見,研究同股不同權對《收購守則》意味著何種改變,同時限制權利的範圍,包括轉讓限制、最低持股權益規定等,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相應調整,並加強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角色。

或放寬中企第二上市限制

下一步,港交所將就同股不同權制度的細節特征以及首階段咨詢中提出的其他問題進一步咨詢市場意見。

戴林瀚表示,第二階段咨詢草案討論的要點的包括,同股不同權是否近限於新上市申請人;在目前主板上市的資格條件之外,是否增加非常高的預計市值測試;如何定義“加強適當性”要求,即港交所如何識別合資格公司的特征;如何限定在任意情況下,只有哪些人可持有不同投票權,以及這類持股人在公司上市前可持有的股權比例。

港交所目前不允許“業務重心”位於大中華區的公司在香港申請第二上市,評估“業務重心”的標準包括總部所在地、營運所在地以及管理人員的國籍等。

除此之外,咨詢草案中還將就一系列保障措施進一步討論。包括同股不同權的形式是否僅限於不同股份類別;認可的不同投票權受益人是否須符合一些要求,如上市後須維持最低持股量;是否將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納入《上市規則》下的“關聯人士”;采用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公司是否須在股票名稱上有特別標示,是否要清晰持續地披露同股不同權架構的有關資料,以及是否要詳細披露不同投票權持有人表決的具體資料。

有關公司是否須要加強企業管治也是咨詢草案的討論內容之一,相關措施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和合規顧問的角色,是否成立企業管治委員會,以及與股東溝通的要求。

編輯:彭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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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證監會全票駁回港交所同股不同權咨詢草案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37249.html

港證監會全票駁回港交所同股不同權咨詢草案

一財網 秦偉 2015-06-25 18:10:00

6月25日,香港證監會發出聲明,稱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以不同投票權(即同股不同權)架構在港交所作主要上市的建議草案。

香港的同股不同權咨詢進程意外出現重大轉折。

6月25日,香港證監會發出聲明,稱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以不同投票權(即同股不同權)架構在港交所作主要上市的建議草案。

港交所於上周五剛公布了同股不同權架構首階段咨詢結果,以及第二階段咨詢的建議草案。港交所曾計劃於今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初向市場發出建議草案,開展第二階段咨詢,而現在時間表將難免推後。

“港交所將與證監會繼續溝通,上市委員會也會參考證監會的意見,再決定下一步的最佳方案。”6月25日下午,港交所表示。

根據首階段咨詢總結,基於任何《上市規則》修訂均須經香港證監會董事局通過。港交所坦言,香港證監會的意見對其推出作第二階段正式咨詢的最終建議方案將有重大影響。

“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討論的一個焦點,是與美國就中國內地業務的上市地的競爭。香港的營商及競爭環境受多項因素影響,並可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出現重大轉變。證監會在執行其監管職能時,會考慮長遠及短期目標,致力維持公平透明等核心原則,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香港證監會在聲明中指出,其已經研究過比公布的咨詢總結更為詳盡的版本。

證監會董事局對建議草案中提出的三項限制持不同意見。港交所建議,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須擁有非常高的預計市值,但證監會認為,公司規模龐大並不能保證它會公平地對待其股東。

“市值大的發行人如有任何企業失當行為,將可能影響更多投資者,並對我們的市場造成更大的影響。”證監會董事局認為,這類發行人有更大機會成為指數成份股,屆時,即便基金經理並不贊同這些發行人的不同投票權架構,其管理的指數基金及其他利用公眾資金進行投資的“被動式”機構投資者,也不得不被迫買入並持有這類股票。

港交所的首階段咨詢結果曾顯示,國際大型基金貝萊德、富達、安本亞洲均表示反對同股不同權。

其次,港交所建議增加一系列“加強適當性”要求,即合資格申請人具備某些與其行業及公司創辦人貢獻有關的特征,如上市申請人有否一些不能很容易複制的獨特特征,是否有可能維持競爭優勢,以及公司創辦人的貢獻。香港證監會表示,強烈關註有關建議。

“有關建議需要監管機構評核上市申請人是否符合'加強適當性'要求,以確定公司是否具備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資格。”香港證監會指出,由於在適用這些要求時只能依賴主觀判斷,因此有其內在的不明確性。“一個依賴監管機構主觀判斷來確定哪些上市申請人可采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制度,不但會導致監管上的不確定性,還可能導致決策的過程不一致和不公平。證監會不贊成在此基礎上繼續進行。”

港交所提出的另一項建議是,只有新的上市申請人才會獲準采用不同投票權架構,並配以適當的反規避措施。香港證監會認為,假如不同投票權架構變得普遍,香港的證券市場及聲譽將會受損。

“證監會所考慮的包括建議草案能否有理有據地限制不同投票權架構獲采用的情況,以及是否設有有效措拖以防止不合資格的申請人規避這些限制。”香港證監會指出,根據建議草案,只有新申請人才能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這意味著目前已上市的公司及日後並非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的發行人均不得采用這種架構。要使這一限制發揮作用,必須設立有效的措施,防止不合資格的發行人利用分拆、資產轉移或其他形式的企業重組等安排去規避此項限制。而證監會對於港交所建議的反規避條文是否有效,表示重大關註。

此外,香港證監會指出,單單對采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發行人的數目加以控制是不足夠的。證監會表示,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發行人收購現有上市資產所帶來的潛在影響有所關註。“若不受限制的話,上市後交易可導致現有上市業務及資產的重大部分被轉移至不同投票權架構之下。”香港證監會認為,有關發展在整體上對市場及投資大眾的利益構成不利影響。

香港證監會還認為,建議草案中沒有解釋,其中有多少建議的保障措施及條件能夠獲得持續監察,以及監管機構或公眾股東可對違反規定的公司采取何種措施。

編輯: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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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同股同權 有利小投資者, 信報 14年3月26日

2014年3月26日


堅守同股同權 有利小投資者


本港證監不肯放棄同股同權制度,為阿里巴巴上市開綠燈,擁抱所謂合夥人制度的馬雲,决定遠走紐約上市。同股同權跟一人一票理念相同,是普世價值吧!但對公司管治、監察大股東和管理人,又可真有效呢?合夥人制度跟篩選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又比一股一票更管用嗎?


無可否認,同股同權人人平等是學院理論。很簡單,大股東只要利用幾家上市公司組成多層控股架構,就能以小控大。這個全球皆然,真是普世價值,小股東莫奈何也!
既然如此,為何不特事特批,讓新經濟下的新公司來上市?新經濟需要創新,生意眼光和領導才能,資本不是萬能的。一股一票只讓資本家繼續剝削創意人,不利發展也。而合夥人制度,讓有才但莫財的創業者來領導公司,控制董事局,才是新世代造福人群之道。這個筆者不能苟同。
既無扎實理論,在實際和經驗上,反面例子也真俯拾皆是,大家不會那麼快就忘掉千禧年前後的科網熱吧。股浪真是淘盡多少科網英雄!
當然也有成功的例子,且看馬雲的對頭,按一股一票制上市的騰訊(700)股價, 5年前是55.2元,上周五是573元。反觀2012年阿里巴巴在港私有化退市,馬雲提出13.5元的收購價,也就是2007年的上市價,真正保本不變也!

雙股制縱容特權管理
其實要成功,一路都是人才加財力,有時前者更重要,有時是後者。那有什麼新舊經濟之分?人力和資本回報和權利分配,市場自會定價,形式五花八門。向管理層按業績發認股權,上市時新舊股的發售比例和定價等,都是作價工具,怎能說不接受合夥人制就一定不成呢?

同股不同權,最大壞處就是削弱了小投資者對大股東或管理層的監察能力。先不要說大股東們的蠱惑財技,就是人的創意能力,也會有枯乾或不為市場接受的一天。領導之位就是有能者居之,怎可有人被賦予永不下台的特權?

有人或說投資於合夥人公司,只要說清楚,是你情我願,贏輸與人無尤。股票市場最有效之處,就是讓股權自由買賣。大股東或管理做得不好,競爭者就來,收購公司控制權來重整,甚或拆骨把資產變賣,這才是對經營者最大的監察和懲罰。但若不是同股同權,外人收了股票也不能入主,那還有誰來懲罰管理不善者呢?

其實類似同股不同權的投資安排,在私募資金市場一路都有,不一定是互聯網或高科技項目。只要你的大計被看中,基金經理跟你的股權和權力分配皆可談,日常管理權多會是留在你手上。基金只派人入董事局,管大方向和抓緊財務安排,「芬佬」只懂財技銅臭而不懂做生意也!

這就是私募資本市場的效率,但成功與否視乎專業判斷,要冒上高風險,更要有強大的談判實力,度身出來的複雜合約,才不讓創業者亂來甚或拿走利益!就是如此,失敗的個案還是多數。

阿里Yahoo爭拗活教材
基金賺錢之道就是要在一眾項目中找出幾個真能上市賺上數倍甚至數百倍的金蛋。在公開的股票市場,小投資者有這能耐嗎?能否看中千里馬是遊戲規則,不用多說。但公眾股票市場產品和條例都是單一標準,不可能照顧特殊個案。再者,小投資者更何來能力財力如專業基金一樣來監察管理層呢?又且看阿里巴巴這幾年跟Yahoo和軟庫的爭拗,真是小投資者活教材。

2007年阿里巴巴把B2B業務在港上市,最有潛力和賺大錢的淘寶網、支付寶等則留在集團公司手上。集團公司最大股東不是馬雲,而是Yahoo和日本的軟庫集團,分別佔39%29.3%股權。餘下的才是馬雲(估計是10%)和他的合夥人持有的公司。集團公司的四名董事,就由馬雲和他的合夥人、Yahoo 和軟庫各佔其一。馬雲股權雖少,Yahoo也讓其控制集團,倚重他的能力和國內人脈也!

另外,國內對互聯網業務和線上線下第三方支付業務都嚴格控制,不容外資染指。為引入Yahoo和軟庫,阿里巴巴為旗下的業務子公司搞出一大堆合約,讓Yahoo和軟庫在沒有股權下仍能擁有實質的控制權,即所為Variable Interest ContractVIE架構),這是什麼呢?阿里巴巴既是中外合資公司,就不能擁有國內作互聯網業務公司的股權。那互聯網業務公司就由馬雲和他的合夥人持有。阿里巴巴就另作一筆小額貸款給互聯網公司,以馬雲等在互聯網公司的全部股權作抵押。在必要時,可把股權充公放回阿里巴巴手上,這是第一。第二是,阿里巴巴有權隨時以成本價買入互聯網股權。

最後是互聯網公司以技術服務費形式向阿里巴巴上繳所有盈利。這真讓管理權和擁有權搞得複雜。說白了,是在鑽法律的空子。但如政策不改,股權其實是永不能轉讓,股權抵押也不會被承認。而當政府嚴格執法時,問題就來了。

20096月和20108月,阿里巴巴把支付寶的股權以總代價3.3億元轉到馬雲和合夥人的私人公司。即把支付寶變為全內資企業,為的是要向人民銀行申請第一批的第三方支付者牌照。支付寶則再與阿里巴巴簽下VIE合約,以體現Yahoo和軟庫原來的股權。

20115月,Yahoo在呈交美國證監的文件中首次披露上述交易,引來美國股民的集體訴訟,說雅虎失職兼賤賣資產。Yahoo此時也發難說從無在阿里巴巴董事會上批准過此交易。市場也有指馬雲私下拿走資產。馬雲卻說此交易已完成兩年,雅虎怎會不知。後來終有報道說支付寶跟阿里巴巴的VIE合約在2011年初被人單方面終止。20115月底支付寶就獲人行發牌了。到此,原因可想而知,人行是不會發牌給一家披上內企外衣、內裏卻是中外合資的公司,VIE合約非停不可。那麼,那3.3億元作價又怎能反映支付寶的真實價值呢?Yahoo真的吃大虧了。

誰是誰非,外人沒說得清楚。最後結果是大家在7月和解。支付寶將向阿里巴巴繼續付服務年費,金額為稅前利潤的49.9%。什麼股權抵押貸款,股權收購權就不再存在了。但如支付寶能上市,阿里巴巴可獲最少20億美元,最高不超過60億美元的一次過回報!另馬雲等亦開出一張5億美元的7年期票及押上5000萬股阿里巴巴普通股及其他資產作擔保。這就是對Yahoo的補償。馬雲是否默認當天做錯呢?

制度未完善宜安守本分
這樣複雜的股權安排,有理說不清的管理,權力和資產轉讓爭奪戰,能在兩個月內解决,實是異數。背後是兩個實力相若集團的角力,人行法規和美國集體訴訟的無形壓力。試想若不是雅虎而是香港一眾小投資者,他們有能力和錢財跟馬雲等據理力爭嗎?
複雜的股權結構,合夥人制度,真對小投資者有利嗎?私募市場跟股票市場定位和能力都不同,在保障小投資者如集體訴訟權未完善或設立時,港交所(388)還是安守本分吧!最後,支付寶是阿里巴巴最大亮點,但現在人行是不會向外資開放支付系統的;再者,支付寶已招來內銀的妒火,阿里巴巴上市要另找賣點和故事,路還長,跟咱們的普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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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唔同命

2017-06-15  NM

所謂「同人唔同命」,同樣是公眾人物,同樣是在6月,同樣是建議加稅,兩人得到的待遇卻迥異。股份或與人一樣,同樣是手遊股,同樣是虧損,有手遊股股價紋風不動,有手遊股股價卻一週升四成。同是建議加稅抗拒迥異

去年6月,英國投票脫歐,香港首富藉機建議香港應增加利得稅稅率,用在教育及醫療上。首富建議並沒有得到很多抗拒,《壹計就明》亦藉機,分析了香港上市公司中市值最高30間公司的實質稅率(effective tax rate)。上週日早上,一位扶貧委員會委員建議可考慮擴闊稅基,包括取消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的標準稅率,或徵收資產增值稅,以解決貧富懸殊,委員相信收入較富庶者的「抗拒會較小」。即日下午,抗拒之聲迅速出現,商界人士兼行政會議成員發出聲明,指「建議對香港經濟發展和長遠利益都絕無好處」,受影響的將會是各階層,並批評委員對香港稅制認識非常不足。貧富懸殊絕對應該正視,任何可解決此問題的方法,都值得香港社會考慮及討論。可是,商界富庶者迅速抗拒考慮及討論稅務方法,卻有點令人摸不着頭腦。以標準稅率為例,政府一站通網頁顯示,在2017/18課稅年度,要年薪179萬港元以上的單身人士,即約月薪15萬港元,才須繳付15%的標準稅率。就是取消此標準稅率,相關單身人士須繳付的邊際稅率亦僅17%。稅務局最新年報顯示,2014-15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評稅中,每年入息超過150萬港元的納稅人不足7萬人,佔總納稅人僅4%,故取消標準稅率未必影響各階層。

同是虧損手遊股升跌不同

富庶者最抗拒及擔憂的或是資產增值稅,此稅種確較複雜,影響也較深遠,是否推行此稅種必須慎重考慮及討論。股票投資亦是資產,相信大小股民也抗拒;股民同樣抗拒的,是「同股唔同命」。上週,恒生指數企穩26,000以上收巿,但實際一週僅升106點或0.4%,騰訊(700)股價升2.7%及手遊股IGG(799)股價升6%,但仍及不上持續虧損的手遊股雲遊(484),股價一週升38%。同是虧損但市值較大的手遊股金山軟件(3888)及網龍(777),股價卻微跌0.2%或不變。自2013年10月上市後,雲遊收入及毛利就年年下跌,毛利率更由上市前的90%,持續收縮至2016年的20%,虧損亦年年出現。上週在沒有任何消息下,雲遊股價單日曾升逾兩成,一週最多曾升64%,令人摸不着頭腦。今年3月業績公布前的雲遊,市值僅10億港元,14億元人民幣的淨資產中有逾11億元人民幣是現金及存款,可算是現金公司?雲遊公布業績,亦反應去年收購3億元人民幣的可換股債券,發行債券的公司,業務卻非手遊業,而是以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為主;同時,雲遊的現金及存款跌至7億元人民幣,淨資產亦跌至11億元人民幣。雲遊的現金及淨資產明顯下跌,市值卻較業績公布前升約八成。有時,令人摸不着頭腦的不僅是抗拒之聲,還有股價的升跌。或許,富庶者擔憂的,是委員如傳聞般成了局長,而建議會成了政策;股民擔憂的,是否已到雞犬皆升的地步!

林智遠

Nelson Lam

執業資深會計師,會計專業發展基金主席,最愛與太太旅行,出名講talk及撰寫大學會計書,其著作已被翻譯成不同語言。

目標以淺易簡單的方法,使牛頭角順嫂也能看懂會計數字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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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25年最重大改革,港交所下周始接受“同股不同權”上市申請 

在經歷了大半年的咨詢後,港交所在4月24日最終敲定了25年來最大的上市制度改革,新修訂的上市規則將於4月30日生效,同日可以接受新制度的上市申請。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目前已經有很多公司都在咨詢在新規則下的上市事宜,下周一他預計會有雙位數的公司遞出上市申請。

283份回應意見

“共收到283份回應《咨詢文件》的意見,”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稱,“在回應市場競爭的同事,港交所會繼續維持高水平的投資者保障,並因應市場意見調整了其中部分規則條文,進一步完善上市規則。”

根據修訂,在同股不同權的制度下,不同投票權的受益人可以持有超過50%的相關經濟利益,同時也允許通過有限責任合夥、信托、私人公司或其他工具來持有投票權,並要求同股不同權企業在上市文件、年報和中報中披露其不同投票權在什麽情況下終止,並披露其采用同股不同權的理據及股東相關風險。

修訂還包括,生物科技的發行人必須要能展示其源自外購許可技術或外購核心產品的研發進度,並對“資深投資者”及“相關數額的投資”進一步指引。此外,目前香港上市公司要求生物科技公司公眾持股量不得少於25%,生物科技公司發行人在厘定公眾持股量時,可以不計基石投資在及現有股東所認購股份的事宜,給予公司更大彈性。

港交所在4月24日發布上市規則修訂咨詢總結,新規定將於4月30日下周一生效。港交所稱,有意按新制度申請上市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目前可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前查詢,但4月30日才可提交正式申請。

李小加透露,已經有很多公司前期都已經在咨詢上市事宜,到下周一他預計會有雙位數的公司正式遞出上市申請,他個人感覺,申請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的數量會比較多,但從規模上來說,同股不同權公司的規模會比較大。

不過,有市場人士質疑,由於香港沒有集體訴訟制度,同股不同權可能不利於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對此,李小加稱,集體訴訟不是萬能的藥,盡管美國市場集體訴訟很多,但大部分都不是因為同股不同權產生的集體訴訟。香港市場也不會因為有了同股不同權,而減少對投資者的保護,港股市場與美股市場並不一樣,香港大部分公司都有大股東,規則上有明確保護利益的規定,所有股東都是平等的。

至於企業成為“同股不同權”受益人的問題,李小加稱,目前討論的是個人的股東,至於企業股東可能會很快開始考慮,港交所盡量在3個月之後推出公司的同股不同權咨詢,但至於以什麽形式、什麽時候進行咨詢,都還沒有在討論範圍之內,但他相信,一旦新的上市規則推出以後,會很快開始下一個進程。

僅限於生物科技公司

根據新的上市規則,港交所將允許未有收益和盈利的公司赴港上市,但李小加在發布會上明確表示,這一新規不會擴大到生物科技領域以外的公司。

李小加稱,港交所之所以允許生物科技公司沒有收入上市,主要因為這些公司在允許發行前,根本不可能有收入,並不代表這家公司在發展初級階段。而監管當局有一系列詳細的規則來管制他們的行為,有清晰的監管指引,令大家可以清楚衡量他們的風險。而生物科技以外的公司,可以先做出產品並銷售,就不需要用這一渠道上市。

基於生物科技行業的專業性質,港交所正在招攬業界專家組成的生物科技咨詢小組,小組成員的工作只屬於咨詢性質,港交所、上市委員會、香港證監會只會在有需要時才會咨詢個別成員意見。李小加稱,目前生物科技咨詢小組名單正在確定,大約會有12名至14名專家,會到下周一再正式公布。

李小加稱,這些專家都是生物科技領域的專家,主要是分析師、科學家或者是藥物公司的分析員,他們在生命科技方面都有很豐富的經驗,並且對於臨床試驗檢驗標準也非常熟悉,但他們不會參與、批準某些個案的審查,他們的主要功能是專家顧問委員,向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或證監會提供建議和顧問,但他們沒有權利決定或推薦,同時,咨詢小組會有嚴格的利益沖突回避制度,避免專家做出有偏見的建議。

同時,對於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發行人,港交所會采取措施並且簡化除牌程序,限制公司對其主營業務做出根本性變動,出現潛在“殼股”的情況。

香港市場的能量還沒完全釋放

談及與內地的關系,尤其是近日內地推出CDR(中國存托憑證),李小加稱,內地監管機構絕不是為了跟香港市場競爭而出臺新的規則,這中間完全沒有因果關系。

李小加稱,內地市場是一個巨大的市場,如果內地迅速開放,讓內地國際化程度與香港接近,而內地本土市場需求巨大,香港根本不可能超越內地,但如果內地的開放速度相對比較快,香港市場也有可能會更好,因為這樣會給香港帶來外溢效應,他舉例稱,迅速國際化可以讓內地很快可以拿到95分,香港也可以拿到85分。

李小加稱,因為香港不像紐約、芝加哥,是真正的國際化市場,香港的國際化市場是個小市場,必然要與內地結合,所以香港只是在低水準的規模上發展,能量也還沒完全釋放,他強調,香港市場一定要對自己有信心。

畢馬威中國資本市場主管合夥人劉國賢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市場總體上支持港交所的建議方案,因此最終方案保留了建議方案的大部分內容,變化主要為根據市場意見對個別上市要求進行調整或澄清,例如明確“資深投資者”的定義、刪除“同股不同權”受益人最高持股比例的限制以及方便符合條件的第二上市企業秘密提交上市申請等。這些變化使改革方案更加清晰,有利於監管機構和上市申請人執行新的上市規則。

劉國賢稱,這項改革是香港資本市場25年來最重大的變革,可推動“同股不同權”及未有營業收入的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新經濟公司已經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亦是各大國際交易所的“爭搶”對象。隨著這項改革的推出,內地“同股不同權”新經濟企可選擇在同一時區的香港上市,這有助於香港成為內地企業首選的國際市場,與此同時,香港市場的改革亦是內地新經濟行業發展的重要催化劑,為新經濟企業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自改革推方案推出以來,多個內地及國際新經濟企業均對來港上市抱有濃厚的興趣。畢馬威預計,2018年將有至少10至15只新經濟公司在新的改革方案下上市,實際數目視乎市場氛圍及監管機構審批速度。受新經濟公司上市推動,2018年香港IPO市場集資總額有望位列全球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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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或打響“同股不同權”第一槍,業界卻稱“港版新經濟”打新不一定賺錢

隨著4月30日,香港上市規則改革的落實,一大批的新型公司正準備奔赴香港戰場,讓港股市場掀起一大波“新經濟”的風波,有市場傳聞稱,小米已經做好赴港上市的準備,有望在本周遞交上市申請,預計很可能會在五一假期後向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稱“港交所”)遞表,最快可於6月底至7月初掛牌,有望成為同股不同權新股的第一股。而市場人士認為,盡管很多新經濟公司上市的時候異常火熱,但在香港“打新”卻不一定賺錢。

據港媒報道,小米的上市籌備工作已經進入最後階段,有望在本周遞交上市申請,但按照目前的最新進度,可能要在5月2日香港公眾假期後才能遞表。由創辦人、董事長兼行政總裁雷軍等持有的特殊股權,將會采用同股不同權股份的投票權上限,即每股特殊股份相當於10股普通股的投票權,意味著雷軍在上市後只須最少持有9.1%特殊股權,即可擁有小米的控股權。

早前,市場消息盛傳,小米的估值將在600億美元至1000億美元之間,而此次小米計劃在香港上市計劃集資至少100億美元,有望成為今年全球最大型的科技新股,高盛、摩根士丹利及中信證券是小米保薦人。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上周透露,有雙位數的新型公司將在新上市制度生效後申請上市,其中生物科技公司的數量會比較多,而同股不同權公司的規模則會比較大。有市場消息稱,螞蟻金服、小米、陸金所、點融網等都緊隨其後,準備在香港上市。

不過反觀過往新經濟公司在香港上市的經歷,往往出現“雷聲大雨點小”的情況,在新股認購時異常火熱,卻一直跌破發行價,更嚴重的,在新股半年禁售期解禁後,股價更加一落千丈。

2017年,被香港市場稱為“新經濟三寶”的眾安在線(06060.HK)、閱文(00772.HK)及易鑫(02858.HK)上市時,引發市場非常大的轟動,尤其是眾安在線,上市時在香港市場引起了軒然大波,供散戶認購的公開發售部分錄得超額認購392倍,可謂萬人空巷。

當時,很多投資者利用孖展(保證金)打新,眾安在線的凍資金額超過2300億港元,是2017年的新股凍資王,認購一手的投資者人數高達17745人,兩手的認購人也達到9825人,中簽率也只有55%。

而在上市後的幾天,眾安在線股價猛漲,更在2017年10月6日漲到了93.65港元的高位,還曾經漲到了97.8港元的歷史高位,相比上市價59.7港元,漲幅已經達到了64%。不過,隨著市場逐步冷靜,眾安在幾個月的表現有點經受不住市場的考驗,3月21日,眾安在線市值已經跌破千億,而隨後更進一步跌破上市發行價,截至4月30日收市,眾安在線收報55.05港元,較上市價仍有8%的折讓。

有分析稱,眾安在線在2017年9月28日上市,半年禁售期已經屆滿,盡管眾安在線的基石投資者並不算多,但由於眾安在線業績差強人意,很多投資者決心獲利離場,這也成為了讓眾安在線股價進一步下挫的原因。

根據香港主板上市規則,IPO的基石投資者都設有禁售期,一般為上市日期起計至少6個月,隨著以眾安在線為首的新經濟公司的基石投資者的新股解禁,市場對於接下來新經濟公司的股價表現也表現得非常擔憂。

實際上,除了上市明星股眾安在線,去年大部分的新經濟公司都跌破了發行價,同樣是上市時備受矚目的新股易鑫股價也一直潛水,公司在2017年11月16日以7.7港元的價格上市,截至4月30日收市價僅為4.24港元,較上市價折讓45%。

美圖(01357.HK)也同樣面臨這樣的情況,美圖主席及執行董事蔡文勝曾在公開場合表示,美圖股價的成功吸引了很多內地新經濟公司赴港上市,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盡管美圖曾在一段時間內,曾上漲到了14港元的高位,但最終難以經受住市場的考驗。截至4月30日,美圖收報8.36港元,較上市發行價8.5港元低了1.6%。

華泰金控總裁王磊在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稱,2017年香港市場已經加大新經濟引入市場的力度,但是投資者要特別註意,盡管這些新股在上市時都風光無限,但並不是每次“打新”都能賺錢,投資者要充分考量發行價和估值水平的高低,從而回避一些估值過高的企業,很多新經濟公司確實是虧損狀態,但不影響它是一家好的企業,所以投資者在熱門公司赴港上市時,一定要做好相應的研究工作,找好投資標的以及市場對標的公司,避免估值偏離市場,造成投資損失。

王磊稱,盡管美圖、閱文、雷蛇等等新型科技企業都紛紛赴港上市,但更多有中國代表的新經濟規模的企業,並沒有選擇來香港,也沒有去內地,導致了內地投資者沒有享受到中國經濟轉型帶來的紅利。

實際上,部分新經濟公司在其他市場甚至比香港更糟糕,今年以來,赴美國上市的9家中概股中,有6家上市當天就破發,更有當天股價大跌近30%的股票。王磊稱,美股市場對於A股的認知度並不比港股高,導致很多公司估值被大大低估,“珠寶當成玻璃來賣”,他認為,未來新經濟公司不論是回歸香港市場還是A股,都給予了企業更多的選擇,也讓企業的估值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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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敲門港交所 “嘗鮮”同股不同權

錯過了四年前的阿里巴巴,港交所不願再錯過今年全球最大的科技類創業公司IPO——小米。

4月30日,港交所新制定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咨詢總結》生效,被視為港交所25年來的最大變革。5月2日即有消息稱,小米有望最快在本周提交上市申請,6月底至7月初掛牌,然後考慮以CDR(中國預托證券)在內地上市。這將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IPO,同時也有望成為今年全球最大型的科技新股。

據接近小米IPO中介方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獨家透露,眼下保薦人、投行、潛在投資人普遍接受當前估值至少在700億美元,IPO之後短期內小米市值超過1000億美元把握很大。

“雷軍和他的團隊經驗非常豐富,定價時有所保留,這讓大家都有錢賺,也為後面市值管理留下了很大空間。”上述人士稱。

小米靠什麽高估值?

“小米在未來五年內都不會考慮進行IPO。”2012年,標榜“市夢率”估值概念的小米創始人雷軍第一次對外透露了關於上市計劃的說法,當時小米估值40億美元。

近幾年,小米的每輪融資幾乎都是“三級跳”。2010年底,小米公司完成金額4100萬美元的A輪融資,估值2.5億美元;2011年12月,小米公司獲得9000萬美元融資,估值10億美元;2012年6月底,小米公司融資2.16億美元,估值40億美元;2013年融資完成後小米整體估值達100億美元。最新一次公開融資信息是2014年,總融資額11億美元,估值450億美元。

現在小米到底價值幾何?坊間傳聞可信度較高的說法從600億美元到1000億美元不等。接近小米IPO中介方的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眼下保薦人、投行、潛在投資人普遍接受當前估值至少在700億美元,IPO之後會短期內市值超過1000億美元把握很大。“雷軍和他的團隊經驗非常豐富,定價時有所保留,這讓大家都有錢賺,也為後面市值管理留下了很大空間。”他稱。

如何給小米估值?先要看清它的商業模式。

在今年4月底,雷軍公布了一個重要信息:每年整體硬件業務的綜合稅後凈利率不超過5%。此消息讓業內頗為震驚,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蘋果整體業務凈利率為21.1%,華為整體業務凈利率為7.9%。即便是公認凈利率較低的家電行業,海爾為6.6%,美的為7.7%,也高於5%。

為什麽小米在IPO前公布這一信息?第一手機界研究院院長孫燕飈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稱,這其實是小米對外界表明了未來發展方向,不是一家硬件公司,不單純靠硬件獲取主要利潤,而是一家互聯網公司,這也有利於資本市場看清小米的商業模式。

雷軍曾對外解釋,小米本質上是一家以手機、智能硬件和IOT(物聯網)平臺為核心的互聯網公司,也就是“鐵人三項”商業模式:硬件+互聯網服務+新零售。

事實上,從小米創立開始,雷軍就一直強調小米硬件是貼近成本售賣,幾乎不賺錢。但只講硬件不一定是好“故事”,無論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還是中國智能手機行業都在繼續負增長,今年一季度國內手機出貨量僅為8737萬部,同比下降26.1%,其中,國產品牌手機出貨量更是同比下降27.8%。不過好消息是5G商用的臨近,以及海外市場的更大機會。

從硬件方面看,經歷了2016年的補課和2017年的逆轉,去年小米手機出貨量達到9240萬部,從第三季度開始重回世界前四,到了今年第一季度,只有華為和小米實現了同比增長。在印度市場,小米手機第三季度以來居於市場份額第一。

但若把小米看作是一家需要有海量用戶基礎的互聯網公司,硬件只是一個入口,主動控制硬件利潤帶來的性價比將有助於小米迅速積累、擴大用戶基數,帶來高活躍度、高轉化和持續高留存率的互聯網用戶群體。

第一財經記者曾獲得的一份小米Pre-IPO融資推介材料顯示,小米日均活躍用戶達1.32億,日均用戶使用時間為312分鐘(5.2小時)。小米2016年盈利近10億元,收入組成中,79%來自於硬件,21%來自於互聯網服務業務。硬件業務的凈利潤率僅為2.8%,而互聯網服務業務的凈利潤率超過40%,主要來自遊戲、廣告、應用分發等。

“此外還有小米之家的想象空間,特別是在如今新零售的關口,包括小米和它的競爭對手都在布局。”孫燕飈稱,這也是外界對小米估值浮動空間如此之大的原因之一,“撐起其估值的方式,一是按互聯網公司方式(有遊戲、廣告、會員等)估值,二是按從手機、電視、盒子到智能硬件的全產業鏈的方式估值,三是作為線上線下新零售企業的估值,可以說,小米的模式在國內沒有多少可參照物。”

赴港上市渠道變寬

“小米如果最終沒有來港上市,會感到驚訝。”港交所總裁李小加這樣公開表示。

今年4月30日開始,港交所新規則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以及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這意味著,由小米董事長雷軍等持有的特殊股權,將會采用同股不同權股份的投票權上限,即每股特殊股份相當於10股普通股的投票權。換句話說,雷軍在上市後只須最少持有9.1%特殊股權,就可擁有小米的控股權。

不只是小米,螞蟻金服未來有可能選擇A+H(上海、香港)兩地同時上市。馬雲也表達過希望螞蟻金服未來在A股上市,以其現有體量看,兩地上市至少在理論上存在可能性。而李小加也稱對小米、沙特阿美、螞蟻金服來港上市有信心。

港交所北京代表處代表張曉夏此前介紹,香港IPO不需要排隊,處於即報即審的流程,上市全部流程大概控制在6~9個月。“在香港上市的企業沒有優先制度,按照遞交材料時間先後審核,誰的上市問題先解決誰就可以先上市。”

從2017年香港新股的行業結構來看,2017年科技、傳媒和電信行業在香港新股中的占比為18%,低於2016年的19%。金融服務業、消費行業的占比也有下降,而占比增加的主要來自房地產、制造業等傳統行業,房地產新股在2017年香港新股大盤中占比28%,排名第一。

來自德勤的數據顯示,2017年全年香港將增161只新股,總融資額1282億港元。新股數量較去年的120只增加34%,但融資額較去年的1953億港元下滑34%。數量增加,總額下降,最主要原因是缺少超大型新股IPO。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被香港市場稱為“新經濟三寶”的眾安在線、閱文及易鑫上市時都曾引發不小的關註。這其中,眾安在線上市時供散戶認購的公開發售部分實現超額認購392倍,閱文集團上市首日開盤不到半小時內股價已然翻番,市值逼近千億港元。

但隨著港交所新規的落地,香港市場對境外科技類公司的吸引力正在變強。出於IPO成本、文化相近、市場熟悉度、投資者溝通便利等方面的優勢,內地不少獨角獸公司傾向於在香港IPO,中國獨角獸的崛起與資金渴求可以為香港市場註入很可觀的增量與活躍度。

今年1月,小米投資人之一、紀源資本(GGV)管理合夥人童士豪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投資者能夠理解中國互聯網公司的數量是有限的,他們很難全部押註中國或全部押註中國互聯網公司,以分散風險。“相比美國市場,未來會看到大量中國公司選擇在亞洲上市,中國內地和香港的IPO都會增加。”

創新工場創始人李開複也表示,這對投資者、創業者和投資機構都是好消息,如果CDR再落定,就是好事成雙。TMT、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通路更暢、選擇更多了,創業者可以更安心地專註於創新,選擇更能理解公司價值的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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