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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迎改革 市場反應冷淡

在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發言即將改革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後,周三,新三板市場翻紅,三板做市指數尾盤拉升,收至1083.22點,漲幅0.03%。全天成交額為10.27億元。

周二,股轉公司市場發展部總監孟浩在杭州表示,證監會新出臺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更貼合實際,為下一步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的改革帶來指引,具體規定很快就會出來。

12月16日,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投資者分為專業和普通兩類,其中專業自然人投資者必須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同時,具有2年以上金融投資經歷或金融相關工作經歷,或者有金融相關職業認證。

該辦法與新三板目前對自然人投資者門檻的要求有所放寬。“大家最關心的自然人門檻,五百萬這個數沒有變,可是它的口徑變了。”孟浩認為,新三板原來的投資者適當性是證券類資產,現在以金融類的資產統計是擴大口徑範圍。一些人喜歡不同的風險偏好,做不同的資產配置,所以不能用這麽小的證券的口徑來看。

此外,根據辦法,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30萬元,且具有1年以上金融投資經歷或者金融工作經歷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轉化為專業投資者。

由於新三板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市場一直對降低投資者準入門檻的期待較高。在監管者明確暫不降低投資者門檻後,市場情緒一度低迷,量價持續下跌。但是,孟浩發言後,周三市場行情仍沒有受到明顯的鼓舞。

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長朱為繹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行情沒有這麽快反應,降門檻也不可能帶來太多的資金進來,但是最近一個月來新三板交易量增加了不少,現在是布局的好時候。

資深個人投資者大胡告訴本報記者,新三板投資者比較理性,如果不是真正的降門檻,就不會有大的行情。預計明年7月再分創新層後仍不會降低投資者門檻。

興業證券研究員代雲龍則認為,投資者門檻不是市場的實質問題,重要的是投資者對市場是何種預期,目前來看新三板還是一個類PE的市場,與A股市場有所不同。在這樣的預期下,投資者很難有入場的沖動,市場通過二級市場產生比較明顯的資金流動形成行情是比較困難的。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新三板合格投資者戶數僅有30萬左右,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只交易自家股票的受限投資者,每天參與交易的活躍投資者只有5000戶左右。

(本報實習記者王天然對文章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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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凱生:國企降杠桿,出資人應以適當形式註資

“企業杠桿率過高這一問題的本質是企業資本金不足,企業出資人缺乏對企業的資本註入責任,缺乏把企業杠桿率穩定在一個合理水平上的有效機制。”中國銀監會特邀顧問楊凱生在15日召開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7年年會”中表示。

數據顯示,至2016年三季度末,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雖然略有下降,但其中國有工業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還是由61.2%上升到了61.5%。楊凱生認為,“三去一降一補”中的降杠桿並不容易,需要進一步從根本上找到降低國有企業杠桿率、穩定國有企業負債率的有效辦法。

去年10月國務院出臺《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提出了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主要途徑。其中降杠桿的7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積極推進企業兼並重組,提高資源整合與使用效率;二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形成降低企業杠桿率的長效機制;三是多措並舉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在做好存量資產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礎上采取多種形式予以盤活;四是多方式優化企業債務結構,降低企業財務負擔;五是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幫助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渡過難關;六是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產,因企制宜實施企業破產清算、重整與和解;七是積極發展股權融資,形成合理的融資結構。

楊凱生表示,不少人似乎還只是把主要註意力集中到其中的債轉股甚至核銷債務等方面,但這畢竟只是治標之計、應急之策,應當找到我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長時間來杠桿率高、負債率高的根本原因。

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推出了幾項重要的國企改革措施可統稱為“撥改貸”——將企業的基建所需資金由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將企業所需的一些挖潛、革新、改造資金由國家撥款也改為銀行貸款;將國有企業的流動資金由財政管理,財政、銀行分別供應的做法改為由銀行統一管理。

楊凱生認為,這一系列改革的初衷是為了增加企業的經營責任,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並進而將企業和銀行打造成真正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但是,由於相應的配套政策不夠完備,這些做法使一大批國有企業經常性的資本金補充渠道變得狹窄了。

“盡管國家曾先後規定企業應當建立自有流動資金補充制度,也曾明確規定有關項目建設必須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銀行才能貸款等等,但這些要求在實踐中往往讓步於‘發展’的需要,落實得都不夠堅決,不夠理想。因此,銀行貸款成了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擴大所需資金的最主要來源。”楊凱生說。

他表示,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企業所需的資金必然越來越多,各種形式的融資就必然越來越多,企業杠桿率必然越來越高,財務負擔必然越來越重。與此同時,銀行貸款資本化的傾向越來越嚴重,大量銀行貸款沈澱在企業中充作資本金使用而難以盤活,銀行信貸資金的流動性越來越弱。

楊凱生表示,以管資本為主來管理國有企業,還應該包括一個內容,即國企出資人、國企監管人有責任維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的穩定。

去年在中央深改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有關文件中,一是強調要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出資人的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二是明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的重點,包括對國有企業的資本金註入;三是要建立企業負債約束機制等。

楊凱生認為,如果不能認真落實這些要求,所謂的各種去杠桿手段只能一時見效,不需多長時間企業的杠桿率仍然會周而複始地不斷攀升。

楊凱生建議,國有企業的出資部門、行使國有資本管理職能的部門應對所管理的企業分行業、分規模確定負債率標準,對企業所有者(出資人)進行約束——企業所有者如果認為某個國有企業需要繼續持有、應該繼續持有,那就要在企業經營發展的過程中隨時關註它的資產負債率變化,一旦臨近或超逾負債率標準,就要以適當形式向其註入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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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長賦答第一財經:今後糧食產量將根據供求適當增減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一個全局性、方向性的問題。

3月7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稱,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三大背景,也是三大必然。根據中央的部署,這項工作從去年就已經開始,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又作出新的部署,農業部也圍繞這一工作主線,提出了2017年的具體政策措施。

在發布會上,第一財經記者問如何評價2016年糧食總產量出現首次回落?韓長賦對此回應稱,糧食生產是一個兩難,多了不行,少了更不行。去年糧食總產量在“十二連增”後出現首次回落,但仍是歷史上的第二個高產年。具體來說,這次調減的主要作物是玉米,也是中國政府推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動調整的結果。可以說,在今後,糧食產量根據當期的供求關系適當進行增減,是正常的,這也將會成為一種常態。

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在今年的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仍然是今年農業工作的主線。在這條主線的指導下,引導農民根據市場需求發展生產成為重要舉措之一。

韓長賦稱,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一個全局性、方向性的問題。這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是用市場的手段,用改革的辦法,通過引導市場主體行為,促進結構調整。

新世紀以來,糧食總產量的“十二連增”難掩農業供給存在結構性矛盾、中國農業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等現實。因此,推進改革就是為了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的供給,破解玉米供大於求的困局,提高中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針對這三大背景,韓長賦稱,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適應市場需求,改善農產品的供求關系;需要提高農業的質量和效益,增加農民的收入;促進農業轉型升級,提高競爭力。今年農業部就此改革提出了包含去庫存、補短板、增效益、育主體、增動能五大具體政策措施。

十二連增以來首次回落

值得關註的是,2016年中國糧食總產量出現首次回落。這跟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密切相關。

連續十二年的糧食總產量增產,其實很大程度上有賴於玉米,尤其是於2008年實行玉米臨儲收購政策以來,極大地刺激了農民種植玉米的動力,使得玉米種植面積和產量雙雙大增,並於2012年取代稻谷躍居第一大主糧作物地位。2016年,糧食總產量出現首次回落,由於是在高位上的調整,當年糧食產量仍為歷史次高。

如何看待這一回落?韓長賦回應第一財經提問稱,2016年我國糧食減少104億斤,而且減的主要是玉米,這是我們主動調整的結果,也是意料之中的。

之所以調減玉米,他解釋說,玉米這些年出現產量增加、進口增加、庫存也增加的“三量齊增”,供大於求。為此,去年國家啟動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將實行了8年的玉米臨儲政策調整為市場定價、價補分離,也就是市場化收購,加上給農民補貼,這是我國糧食收儲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

那麽,如何評價這一年來玉米實行的“市場定價、價補分離”政策改革?韓長賦稱,這項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理順了價格,激活了市場,提高了競爭力,帶動了玉米加工,也倒逼了結構調整。去年玉米種植面積減少近3000萬畝,停產、半停產的玉米加工企業都運轉了起來。因此,對糧食產量的年度間合理性波動,要理性看待。今後糧食產量根據當期的供求關系適當有一些增減,是正常的,而且也會成為一種常態。

他說,糧食生產是兩難問題,“多了不行、少了更不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所以,糧食生產沒有放松,也不能放松,作為農業部門,首要職責還是要保障全國人民能夠“到點開飯”。

為此,新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首先要守住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底線,概括起來可歸納為“三個兩”。具體來說,一是要保住兩大口糧。保持稻谷、小麥這兩大口糧的面積和產量總體穩定,確保口糧絕對安全。二是穩住兩個積極性。要穩住地方政府重農抓糧和廣大農民務農種糧的積極性。三是實施“兩藏”戰略。“藏糧於地、藏糧於技”,鞏固提升糧食產能。這樣市場和年度產量有一些波動,也沒有關系,只要有需要,就能夠產得出、供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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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舉辦《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實施培訓會議

中國證監會3月13日消息,3月3日證監會舉辦《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實施培訓會議。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在會議上表示,各經營機構要切實把《辦法》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主動對照《辦法》的要求,對公司內部的適當性相關制度、風控、流程等各個工作環節和相關規則進行修訂完善,在人員配備和技術系統方面做好準備,加強對投資者信息的了解、分類和持續追蹤,設計科學合理的客戶與產品的分級匹配管理系統,將風險管理的理念引入適當性管理,以更積極的態度和有效的措施落實適當性管理要求,確保7月1日《辦法》正式實施時,把法律規定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3月3日,證監會舉辦《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實施培訓會議,解讀並部署加快《辦法》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強調,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必須抓住三個關鍵。一是要全面落實工作責任。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市場自律組織,特別是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都負有《辦法》規定的義務,負有相應的工作責任。相關工作機構和經營主體必須切實負起責任、擔當有為,把《辦法》賦予的工作職責落實好、履行好。二是要牢牢把握工作重點。要突出抓好對現行規則制度的梳理和修改工作,確保規則協調;要抓緊制定自律性質的產品風險等級名錄等規則的準備,有效指導經營機構開展適當性管理;要抓緊制定經營機構內部的適當性管理實施制度,建設相應的技術支持系統,並強化風控、監督等工作管理機制。三是加強督促落實。證監會各業務部門、派出機構及各市場自律組織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辦法》實施準備工作落到實處。

會議要求,會內相關部門、派出機構、自律組織等系統單位要專門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辦法》實施日常監管工作機制和安排,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對《辦法》執行中出現的違法問題絕不手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打擊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為,用嚴格的執法督促和保障《辦法》的規定和要求落實好、執行好。

據黃煒介紹,《辦法》是以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為主線展開的,主要包括三類:一是以判斷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為目標的投資者分類義務,二是以判斷產品風險等級為目標的產品分級義務,三是以“將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當的投資者”為目標的銷售匹配義務。

這些義務有三個特點:一是強制性,例如第六條規定的了解投資者信息,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規定的產品分級考慮因素,第十八條規定的適當性匹配,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投資者信息的動態管理,第十九條、二十條、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的風險告知警示,第二十五條關於錄音錄像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第三十條規定的自查,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資料保存等等,都是經營機構“應當”履行的。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是強制性要求,不做不行,非做不可,違反了就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二是持續性,比如第十三條規定要持續跟蹤投資者信息變化,及時更新數據庫,第二十九條規定要定期匯總分類、分級結果,並對每名投資者提出匹配意見,第三十條規定要定期進行自查等等,所以對經營機構而言,適當性管理要求不是時點性要求,而是時期性要求、持續性要求,不是一勞永逸,在某一個時點做了某一個動作就萬事大吉,而是要持續努力,始終確保經營活動符合適當性要求。要采取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及時了解變化的情況,及時進行跟蹤評估,該告知的告知,該提醒的提醒,該調整的調整,常態化開展適當性管理工作。

三是開放性,比如在第六條關於了解投資者的信息、第十六和十七條關於產品分級應當考慮的因素、第二十二條關於適當性匹配的底線要求等多項義務要求中都規定了“其他”需要考慮的範圍、因素或者標準。這就是說,經營機構不能只限於機械執行《辦法》的規定,簡單對照《辦法》列舉的情形,還要圍繞投資者保護的目標,發揮主觀能動性。千萬不能認為“其他”就與公司沒有關系了,如果我們在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中發現經營機構有應當做到但沒有做到的,即便屬於“其他”情形,同樣也要采取監管措施或者給予行政處罰。

義務對應的是責任,違反義務就要承擔責任。所以,對於經營機構應當履行的投資者分類、產品分級、適當性匹配、內部管理,以及信息告知、風險警示、留痕、評估、自查、回訪等義務,《辦法》一一規定了對應的罰則,每一項都可以采取監管措施或者進行行政處罰。另外,《辦法》還有一個關鍵的條款,規定“經營機構與普通投資者發生糾紛的,經營機構應當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其已向投資者履行相應義務”,這也在一定意義上強化了經營機構履行適當性義務的要求。

黃煒強調,產品的風險特別是創新產品的風險是可能隨著實踐發展而發生變化的,所以經營機構要切實履行適當性匹配義務,機構要搞創新,要實現利潤增長,就要承擔相應的適當性義務,就要在風險防範上承擔責任,就要確保任何經營活動都要依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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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融”監管破局在即 證監會首推投資者適當性新規

金融的本質是風險管理,讓產品與風險承擔能力匹配是金融監管的底線要求。證監會去年12月發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成為中國資本市場首部專門規範適當性管理的行政規章。

為了保證新規順利落地,證監會近日專門舉辦培訓會議,對《辦法》進行詳細解讀,並詳細部署了各項準備工作,超過400家證券、期貨、基金機構通過現場或視頻方式參加了會議。

“去年12月12日,劉士余主席簽發主席令,正式發布《辦法》,這是中國資本市場首部專門規範適當性管理的行政規章,是統領市場適當性管理制度的’母法’性質的文件。”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在培訓會上說,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我們來說雖然還是比較新的制度,但這是已經被國際經驗證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包含獨特的制度意義和價值,將對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乃至整個行業產生深遠影響,重新塑造市場生態。

讓風險與風險承擔能力匹配,並不僅僅局限於證券期貨市場。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在近日由人民銀行牽頭,銀、證、保三個部門共同參與起草《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當中,五項核心改革的第一條就是“讓產品與風險承擔能力匹配,完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首部規章

投資者適當性原則是監管層一直倡導的方向,但是因為缺少明確規定,缺少監管和處罰措施,投資者風險評估及核查往往流於形式。而且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經營機構天然具有向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產品的沖動。

結果就會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困境。比如風險告知走過場,並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風險,甚至刻意回避,誘導投資者忽視風險;再比如以墊資等方式,協助投資者越過資產門檻,應付合格投資者檢查的時點。

“當前監管層對於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管理義務尚無明確規定,市場中存在經營機構向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提供高風險服務。”長江證券研報曾評價《辦法》稱,新規將引導經營機構提供與投資者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和服務,倒逼機構加速推進客戶分層和差異化服務。

黃煒表示,《辦法》是中國市場首部專門規範證券期貨市場適當性管理的部門規章,完善了適當性管理的制度體系,統一了適當性管理的基本標準,突出強調了經營機構所要承擔的投資者分類、產品或服務分級、適當性匹配的義務和責任,標誌著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體系基本成形。

“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就是通過一系列措施,讓’適合的投資者購買恰當的產品’,避免在金融產品銷售過程中,將金融產品提供給風險並不匹配的投資群體,導致投資者由於誤解而發生較大風險。”黃煒在培訓會上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的目標,是讓合適的投資者購買恰當的產品,依法參與證券市場的發行、交易活動,是連接發行、交易制度的主線和紅線,也為投資者權益保護救濟提供了基礎和條件。

《辦法》一共43條,以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為主線展開,主要包括三類。一是以判斷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為目標的投資者分類義務,二是以判斷產品風險等級為目標的產品分級義務,三是以“將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當的投資者”為目標的銷售匹配義務。

同時《辦法》在多條規定中都對上述義務的強制性、持續性和開放性做了深化。“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是強制性要求,不做不行,非做不可,違反了就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黃煒強調稱,對經營機構而言,適當性管理要求不是時點性要求,而是時期性要求、持續性要求,不是一勞永逸,在某一個時點做了某一個動作就萬事大吉,而是要持續努力,始終確保經營活動符合適當性要求。

對於金融創新可能會帶來的監管漏洞,此次新規也設置了“兜底”條款,體現出“開放性”特點。比如第二十二條關於適當性匹配的底線要求中規定了“其他”需要考慮的範圍、因素或者標準。

“這就是說,經營機構不能只限於機械執行《辦法》的規定,簡單對照《辦法》列舉的情形,還要圍繞投資者保護的目標,發揮主觀能動性。”黃煒解釋稱,千萬不能認為“其他”就與公司沒有關系了,如果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中發現應當做到但沒有做到的,即便屬於“其他”情形,同樣也要采取監管措施或者給予行政處罰。

統一監管趨勢

嚴格投資者適當性,讓風險與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是大金融領域的同一趨勢。在近日一行三會起草的《意見》中提出五項關鍵改革,首先就是要“讓產品與風險承擔能力匹配,完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其次是讓資本與其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所承擔的實際風險相匹配,完善資本約束與風險準備金計提規則;三是統一杠桿要求,消除多層嵌套;四是充分共享信息,建立綜合統計制度,實現監管者對底層資產和最終投資者的穿透識別;五是明確監管權屬劃分,明確“監管部門”為風險處置第一責任人。

證券、期貨、基金等領域中,投資者適當性規則應用較多。但在業內人士看來,理財、保險等領域,未來投資者適當性監管有望加強,整個金融市場的投資者適當性標準將逐漸趨同。

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3月2日的記者會上曾表示,一行三會正在研究一個共同的監管辦法,可能是立足於最基本的標準,先統一起來,在大家共同遵守這個標準的基礎上,各個機構、各個行業可以提出更高要求。

基於這樣的考慮,銀監會在理財業務方面也有進一步加強監管的計劃,包括引導理財產品更多地投向標準化金融資產;要求理財產品與所投資產相對應,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嚴控期限錯配和杠桿投資,不得開展滾動發售、混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的資金池理財業務;嚴格控制嵌套投資,加強銀行理財對接資管計劃和委外投資的監管,強化穿透管理,縮短融資鏈條等。

在證監會培訓會議之後,券商、基金、期貨公司等都需要按照要求迅速梳理規則,完善配套,以備新規正式實施。

“《辦法》從7月1日起就要正式實施,下半年適當的時候要組織開展適當性專項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適時開展專門的稽查行動。”黃煒告誡稱,經營機構要有守法合規意識,希望不要成為適當性執法中的“首批”或“首例”違法違規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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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卡套現屢禁不止 專家建議適當拓寬個人賬戶用途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5-01/1100144.html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顧名思義只能用於看病、打針、吃藥等醫療消費,除此以外的任何項目的支出都是違規的。而醫保卡,則是百姓看病報銷、享受醫保待遇的重要工具。可你聽說過用醫保卡還可以用來買衣服、買食用油,甚至套取現金嗎?

近日,媒體報道稱,曝出深圳有部分三甲醫院醫生偽造病歷幫助不法分子套現醫保卡;還有山東東營部分商戶可以“刷醫保卡買衣服”的新聞也受到關註。對此,人社部回應表示:將加大打擊這種醫保欺詐、騙保的行為。

醫保套現究竟是如何操作的?這對醫保基金整體將產生怎樣的影響?而這種套現行為,是否也側面說明我們的醫保個人賬戶可以適當改進、加入更加靈活的使用方式?

近日山東東營市的部分百姓發現,某條地下商業街的不少商戶門口,都掛出了“可刷醫保卡”的提示。這些商戶有的是賣衣服,還有的是賣日用品。商戶老板紛紛表示,所謂的“可刷醫保卡”都是找人代刷,並不是在店里現場就能刷。“手續費20個點,有代刷的,給你個微信,加微信聯系他。”

在與這個醫保卡代刷人的聯系過程中,她解釋了代刷醫保卡的方式,先留下卡和密碼,代刷要收取10%到20%的手續費。“我每天下午4點左右過去拿卡。如果客戶在你那買了東西但是不想花現金,你就告訴他,把卡留下,把密碼留下。”

接到群眾舉報後,東營社保中心醫療稽查科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於這件事他們也調查過,這些代刷人要麽與藥店勾結直接結算,要麽用醫保卡買藥出來再銷售。

東營社保中心最終查明,這個代刷人是山東奎源大藥房的員工,“藥店員工外出招攬生意,代刷醫保卡收取手續費”。目前,該藥店的刷卡資格已被叫停。

除了違規用醫保卡買生活用品,最近“深圳部分三甲醫院醫生幫助不法分子套現醫保卡”的消息,也引起不少關註。經調查,一批不法分子與多家三甲醫院的大夫勾結,形成“醫保套現”灰色利益鏈。大夫憑空開處方、不法分子刷卡拿藥轉手出售,套取現金後收取最高50%的手續費,再與醫生分賬。

其實此類醫保卡套現的情況,近年來極為常見。在江西南昌不少醫保定點藥店附近,也隨處可見“高價收藥、醫保套現”的小廣告。套現者表示,只要拿到醫保卡就可以在定點藥店拿藥,手續費三成。通常情況下,他們會刷醫保卡購買一些慢性病比如治療乙肝的藥品,這些藥品走量大、銷路有保障。“治療慢性乙型肝炎的叫賀普丁。有時是顧客要買,有時會回售給廠里。”

那麽,醫保卡套現是種什麽性質的行為?按照我國現行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由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組成。個人賬戶的錢是實賬積累,包含全部的個人繳費,以及一定比例的單位繳費。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除了可用於門診看病拿藥之外,參保人突發死亡時也可以被繼承。但其他方式提現個人賬戶資金,都屬於違法違規行為。

這條醫保套現灰色利益鏈的源頭其實在持卡人那里。正因為很多持卡人有套現的需求,才催生出試圖從中牟利的不法分子和違規醫生。當記者百度輸入“醫保卡、套現”的關鍵詞,依然發現很多人對此提問。他們認為,即使要付出三成到五成的代價,也是把“死錢用活”。

百姓1:能換取現金當然更好。因為我們很少去藥店買藥。但畢竟交了醫保,錢放在那里不能用,覺得不劃算。

百姓2:主要覺得自己沒什麽毛病。套點現金出來好靈活地處理事情。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套現行為表面看能拿到現金、把錢用活,但提前消耗個人賬戶的錢,長遠看會損害自身利益。通過醫保,居民相互之間能起到“聯保”的作用,同時國家出一部分錢,使該保障能繼續下去。因此,醫保的錢是專款專用,決不能醫保卡也變成通用卡,錢多了就拿出來用在其他地方。從醫保本質來講,這樣會淡化和消解制度本身的保障功能。

也有觀點認為,正視和疏導醫保套現背後的需求才是對這一亂象釜底抽薪的辦法。的確有很多套現者因為工作和居住地改變,而辦理醫保轉移接續又有諸多麻煩,所以寧願損失一部分,也還是覺得把錢取出來更方便;還有部分百姓,生活拮據,又苦於賬戶內的錢用途有限。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申曙光認為,可以考慮適當拓寬個人賬戶的用途,比如有的地方已開始探索購買商業保險或允許家庭成員使用的方式。“改進應用方式是可以的,但不能挪作他用,還是應在醫保範圍內使用。”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對深圳“醫保套現”事件作出了回應:廣東和深圳人社部門已開展調查,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嚴肅處理。他強調,套現醫保賬戶資金屬於欺詐騙保行為,人社部將加強對醫保定點機構的管理,完善退出機制。“完善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強化定點退出機制。探索醫保醫生管理,逐步實現監管對象從醫療機構向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延伸。通過監控系統,強化對門診、住院、購藥等各類醫療服務行為的監控,規範醫務人員和參保人員的行為。”

盧愛紅還特別提到,下一步人社部將“研究改進個人賬戶的具體辦法”。從制度上進一步堵塞有關漏洞。促進醫保監管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對欺詐騙保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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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監局: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對違規行為絕不手軟

深圳證監局近日舉辦資管行業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專題培訓會議,會議強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防控金融風險的重要環節,構築了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的第一道防護線,將從源頭上減少因適當性管理不當而引發的投訴,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和針對性地開展風險管理。

會議指出,監管部門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稽查,嚴格依法處罰,絕不手軟,確保《辦法》落實好、執行好。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進一步推動《辦法》貫徹落實,近日深圳證監局指導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舉辦“深圳資管行業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專題培訓會議”,解讀並部署《辦法》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深圳證監局有關負責同誌出席會議並講話,中國證監會投保局有關同誌講解了《辦法》的起草背景、定位和思路、主要內容和落實要求,深圳證監局有關同誌講解了因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當而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的典型案例,並對落實《辦法》作出了具體工作安排,2家行業機構作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經驗分享。深圳相關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機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近500人現場參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各經營機構進一步統一思想,加深對《辦法》重要意義的認識。《辦法》作為我國市場首部專門規範證券期貨市場適當性管理的部門規章,完善了適當性管理的制度體系,統一了適當性管理的基本標準,突出強調了經營機構所要承擔的投資者分類、產品或服務分級、適當性匹配的義務和責任。會議強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防控金融風險的重要環節,構築了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的第一道防護線,將從源頭上減少因適當性管理不當而引發的投訴,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和針對性地開展風險管理。此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符合行業和機構的長遠利益,牢固樹立“投資者利益至上”的展業理念,將有利於提升投資者信任,贏得同行尊重,從而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和誠信共贏的行業風氣。

會議強調,要從公司自治、行業自律、行政監管多個方面推動《辦法》的貫徹落實。

一是經營機構切實承擔應有的義務和責任,主動對照並修訂完善相關制度、風控、流程等環節和規則,做好人員和技術系統準備,加強對投資者信息的了解、分類和追蹤,設計科學合理的客戶與產品的分級匹配管理系統,將風險管理的理念引入適當性管理。

二是做好行業自律。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將做好培訓、收集問題建議、經驗交流等支持服務工作,倡導誠信自律的行業風氣。

三是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辦法》突出了對經營機構和相關責任人員違規行為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監管部門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稽查,嚴格依法處罰,絕不手軟,確保《辦法》落實好、執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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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年大慶,宗慶後說“適當時候娃哈哈也會考慮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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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適當限制失信人乘坐高鐵、飛機

2018年4月20日,證監會召開例行發布會,以下為主要內容:

1、證監會:證券期貨兩類失信行為人禁止乘坐高鐵高級別席位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0日介紹,發改委、財政部、證監會等多部門聯合鐵路、民航部門發布文件,今年5月1日起,適當限制失信人在鐵路、民航方面乘坐交通工具。

下一步證監會將定期匯總懲戒名單,提供給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

兩類失信行為包括,一因違反證券期貨法律罰沒款逾期未交款的;二是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責任的。

2、證監會:對10家審計機構等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證監會20日通報2017年審計與評估機構檢查處理情況。證監會統一組織對3家審計機構、3家評估機構進行了全面檢查,存在的問題具體表現在:部分審計機構一體化管理不到位,質量控制體系不健全;有個別審計機構對新三板、債券發行等審計業務領域不重視;部分評估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獨立性管理工作還需加強。

根據檢查情況,證監會對10家審計機構及53人次註冊會計師、9家評估機構及20人次資產評估師分別采取了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措施。

3、證監會就證券基金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征求意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0日介紹,證監會就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公開征求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內地機構違反暫行規定的,證監會將依法進行行政監管措施等。

4、證監會通報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四批案件進展情況

證監會20日通報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四批案件進展情況。發言人介紹,專項行動開展以來10起案件均已查實,其中8件案件已進入行政處罰審理程序。10起案件分別涉及違規經營、利益輸送、操縱市場、老鼠倉等四類違法行為。

5、證監會:聯想控股成首家H股全流通試點公司

證監會回應H股全流通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稱,目前試點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正式推出首家全流通試點——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一步,證監會將始終與香港有關方面溝通,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推出H股的全流通試點。

(以上內容根據現場速記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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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決定適當擴大中期借貸便利(MLF)擔保品範圍

據央行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等領域的支持力度,並促進信用債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近日決定適當擴大中期借貸便利(MLF)擔保品範圍。新納入中期借貸便利擔保品範圍的有:不低於AA級的小微企業、綠色和“三農”金融債券,AA+、AA級公司信用類債券(優先接受涉及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的債券),優質的小微企業貸款和綠色貸款。

此次擴大MLF擔保品範圍的主要從三方面考慮:

一是此次擴大MLF擔保品範圍,突出了小微企業債、綠色債以及小微企業貸款、綠色貸款並優先接受為擔保品,有利於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等領域的支持力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二是在公司信用類債券方面,從以前只接受最高等級的AAA級債券擴大到接受AA+、AA級債券,有利於平等對待各類發債主體,促進信用債市場健康發展。

三是增加了AA+、AA級信用債以及小微企業貸款、綠色貸款作為MLF擔保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部分金融機構高等級債券不足的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保持流動性合理穩定,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平穩適度增長,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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