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的《浙江保險行業違反〈反壟斷法〉被處1.1億元罰款》消息。 (小塵4x/圖)
反壟斷之風刮向汽車保險行業,9月2日,國家發改委向浙江保險行業協會及涉案財產保險公司開出了1.1億元的反壟斷罰單。發改委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產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並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浙江保險行業協會被認定為此次價格壟斷行為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被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
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稱,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浙江省各財產保險公司達成、實施固定、變更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及代理手續費的橫向價格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有關規定,並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於2009年5月8日組織浙江省各財產保險公司,“約定新車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於0.95。對上年有賠款的9座以下客車按車輛購置價區別適用費率調整系數,購置價在50-100萬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於0.9;購置價在100萬及以上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於1。”
於2009年5月8日浙江省各財產保險公司,“約定2008年車險市場份額超過4%的公司(人保、太保、平安、天安、中華聯合、大地、國壽財險)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不超過15%,市場份額低於4%的公司不超過16%,天平公司不超過18%。”
於2010年5月5日召開車險專業委員會會議,“商定對部分公司的手續費進行調整,分六檔執行不同標準:第一檔為人保、太保和平安,手續費7%;第二檔為國壽財險和中華聯合,手續費8%;第三檔為陽光,手續費9%;第四檔為大地、天安、大眾、華泰等10家保險公司,手續費10%;第五檔為安誠、安信、長安,手續費11%;第六檔為天平、中銀、渤海和民安,手續費12%。”
由此,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被認定為本次價格壟斷案件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被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相關財產保險公司違法責任較輕,被處以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11019.88萬元。其中,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分別被處以2070萬元、1599萬元和1029萬元的罰款,其余涉案財產保險公司被處以35萬-960萬元不等的罰款。
另外,美國利寶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日本愛和誼日生同和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浙商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紫金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華農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國泰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信達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英大泰和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和泰山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等9家企業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依法對其停止調查。
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保險專業律師李濱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次處罰是應該並且及時的。“長期以來,保險行業協會未能促進行業內主體的充分競爭。”李濱告表示,此次發改委重拳處罰地方保險行業協會違反反壟斷的行為,是對該行為的一種嚴厲警告,可以促進行業內保險公司的充分競爭,也將引發監管部門對監管能力的更深探討,同時也代表了消費者這一弱勢群體反壟斷的訴求。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達了不同觀點。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此前公布2013年度車險承保利潤的49家保險公司中,除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三家上市險企實現承保獲利外,其余46家公司全線虧損。
一位地方保險協會人士表示,自2002年以來,車險業務幾乎都處於虧損狀態,持續的價格惡性競爭已經造成了嚴重的行業問題。盡管經過幾年的調整,至今仍有部分中小型保險企業的車險虧損形勢未見好轉。保險協會的出臺上述規定其實是為了遏制市場的惡性競爭,規範市場。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認為應該網開一面,他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保險產品不同於其他有形商品,應考慮保險行業在定價體系上的特殊性。從現階段來看,作為保險費率制定的基礎,在損失數據的收集和整理上,中國保險業積累的經驗都還相當不夠。如果《反壟斷法》不考慮這一現實,必將對行業發展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