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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明起報名計劃招2.7萬人,稅務系統成招人大戶

中組部、人社部和國家公務員局日前發布2017年國考公告,120多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加招錄,共計15589個職位,計劃招錄27061人。與2016年的歷史最高峰相比,減少了756人,但仍處近年來高峰。

據悉,此次國考,全國稅務系統共招9455個職位、17476人,占職位總數的60.65%,招錄人數的64.58%,分別比去年增加4.38%和6.68%,居首位。

此外,2017年國考公告較以往最大的不同,是今年警察職位首次加試專業科目。包括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特殊職位,警察職位,以及外交部、商務部等部門的8個非通用語職位,均實行“2+X”考試模式,即除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門公共科目外,還需加試專業科目或外語。

考試安排

10月15日-24日 登錄考錄專題網站報考。

10月15日-26日 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11月2日-7日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

11月21日-27日 下載打印準考證

11月26日下午 專業科目考試或外語水平考試

11月27日上午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1月27日下午 申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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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想避免雙重征稅?稅務總局這個新規可要吃透

中國反避稅又一重磅法規出臺。

近日,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網站披露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預約定價安排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進一步完善了預約定價申請門檻、定價談簽程序等內容,對中國預約定價安排管理具有里程碑意義。

預約定價安排對企業至關重要,它是預先解決稅務爭議,提高稅收確定性的有效途徑之一,特別是雙邊或多邊預約定價安排能夠預先解決不同稅收管轄權之間的稅收爭議,從而有效避免雙重征稅。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其實早在2009年出臺《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中,就給出了約定價安排安排管理給出了操作細則。此次《公告》則是在此基礎上予以完善,於12月1日施行,《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中預約定價安排管理章節廢止。

並非所有的企業都有資格申請預約定價安排。

根據《公告》,有資格向稅務機關提出預約定價需要滿足兩個條件,其一稅務機關接受其談簽意向。其二,稅務機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所屬納稅年度前3個年度每年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均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德勤稅務評論稱,相比此前法規,《公告》僅就關聯交易金額設置了門檻,雖然門檻金額與原法規相同,但由於設置了3年的時間範圍,更加關註企業的持續經營和關聯交易的連續性,實際上對適用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業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完備合理、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等條件,將被稅務機關”優先”接受。而有涉稅案件在身、相關資料準備不全的企業將被稅務機關”拒絕”接受。

擁有資格申請預約定價安排的企業,也需要關註與稅務機關談簽程序的變化。

公告中,預約定價安排談簽及執行流程為預備會談、談簽意向、分析評估、正式申請、協商簽署和監控執行。與此前法規相比,公告將“審核評估”修改為“分析評估”,將正式申請調整至分析評估之後。

預約定價談簽及執行流程 (資料來源於德勤稅務評論)

德勤分析,預約定價安排的實務操作中,為了提高正式談簽階段的效率,稅務機關經常會將分析評估程序前置。此次公告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確定了預約定價談簽的實務流程,並對具體程序的要求進行了細化。程序上的變化充分說明,分析企業的全面經營情況和關聯交易情況,並評估申請草案中擬采用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的合理性,對稅務機關是否接受企業提交正式申請至關重要。

值得註意的是,在預約定價安排申請草案中,《公告》明確了價值鏈分析、地域性特殊因素等分析內容,並對全面考慮價值鏈分析及地域特殊因素的企業給予優先受理的待遇。另外,資料遞交期限、利潤水平監控等也都有了新要求。

此次《公告》出臺一大背景,正是落實二十國集團(G20)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該計劃旨在重構國際稅收體系,展開多邊稅收合作,有利於避免因各國采取單邊行動造成對跨國公司的雙重征稅、雙重不征稅以及對國際經濟複蘇的傷害。

德勤稱,結合實踐來看,中國稅務機關對預約定價安排申請的受理日益謹慎和嚴格。這一方面是由於中國稅務官員在實地信息收集、行業經濟研究等審查方面的技術已逐漸成熟;另一側面也是中國稅務機關在國際稅務領域地位和參與度的提升和確立的體現。對比公告與以往規定的變化,不論是談簽程序的調整細化,還是對於申請資料的要求,以及後續執行的監控管理,都可以看出中國稅務機關在結合自身稅務實踐成果的基礎上逐步加快了BEPS行動計劃在中國落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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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稅務:年底前須繳個人房產稅,這6種情況可減免

據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上海發布”11月7日消息,@上海稅務今天提醒,請於12月31日前繳納2016年度個人住房房產稅稅款。

征收對象為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過60平米”等6種情況可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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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再推20條措施保障營改增平穩運行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在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再次推出五大類20條重要舉措,改進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更好解決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反映的方便辦稅操作問題,引導納稅人更加及時充分地享受改革紅利,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改進好”工作保駕護航。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表示,這是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來,稅務總局第4次發布保障服務措施,此前已先後3次共發布60條納稅服務措施,確保“開好票”“報好稅”“分析好”等階段性目標順利實現。

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是優化納稅服務的核心目標。此次稅務總局從簡化證明提供、改進辦稅流程、優化納稅服務三個方面推出14條措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拓展便利化辦稅渠道,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在簡化證明提供方面,一是進一步簡化了境內單位和個人在境外提供建築和旅遊服務申請免征增值稅時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二是進一步簡化了享受國際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境外單位和個人辦理免稅備案時的資料;三是進一步簡化了代開發票所需報送的資料,除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外,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再需要提供付款方相關書面確認證明。

在改進辦稅流程方面,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由納稅信用A級、B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大到納稅信用C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尚未進行納稅信用評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進行增值稅發票認證,只需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確認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在拓展辦稅渠道方面,一是鼓勵各地積極推進發票領用“網上申領、線下配送”和發票代開“網上辦理、線下開具”,納稅人可通過網上辦稅平臺、手機APP或微信等渠道提交發票代開資料,經核對通過並扣繳稅款後,到辦稅服務廳窗口或自助代開設備直接開具發票,減少辦稅服務廳現場等候時間,有效提高發票代開效率;二是創新申報填寫輔導方式,在辦稅服務廳設立簡事易辦快速窗口,實行領導值班巡查式管理,設立稅控設備發行專用窗口,強化導稅崗位輔導功能,並要求有條件的地區積極與銀行開展合作,充分利用銀行網格化網點,在銀行自助服務區配置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設備,辦理自助申報、自助發票領用、自助發票代開等業務。

統一明確的政策執行口徑是提高征管水平、提升辦稅質效的重要前提。此次稅務總局從改進辦稅流程、激勵誠信納稅兩方面推出6條措施,使納稅人辦稅過程更簡、方式更多、成本更低,進一步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

在明確政策口徑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建築服務質押金、保證金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二是明確了簽證代理服務計稅依據,納稅人在計算應稅收入時可以扣除向服務接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給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費、認證費;三是改進了差額扣除憑證管理,對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將火車票、飛機票等交通費發票原件交付給旅遊服務購買方而無法收回的,可憑交通費發票複印件作為差額扣除憑證。

在外出經營管理方面,加大力度推進外出經營管理電子化是此次推出的另一創新舉措,各地稅務機關將積極推進網上辦稅服務廳建設,受理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內跨縣(市)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網上申請,為其開具電子《外管證》並通過網絡及時向經營地稅務機關推送相關信息,並探索取消電子《外管證》紙質打印和經營地報驗登記。對跨省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逐步實現《外管證》開具、信息傳遞和後續管理的電子化。

在激勵誠信納稅方面,為激勵誠信納稅,建立誠信社會,一是進一步擴大了“銀稅互動”的受惠面,將“銀稅互動”受惠群體由納稅信用A級企業擴大到納稅信用B級企業和出口退(免)稅管理類別為一類的出口企業;二是簡並發票領用次數,納稅信用A級和B級的納稅人可一次分別領取不超過3個月和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手續齊全的,可按規定即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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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財政部、稅務總局、外交學會向社會公布對中央巡視整改情況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1859

(新華社/圖)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6月底至9月初,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對全國人大機關黨組、全國政協機關黨組等32個單位黨組織開展專項巡視,同時對天津、江西、河南、湖北等4個省市進行“回頭看”。12月26日,天津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外交學會等4家被巡視單位黨組織向社會公布了巡視整改情況。

天津市委 堅決鏟除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滋生土壤

問題:政治擔當缺失,黨的領導弱化

整改:第一時間召開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進行傳達學習,衷心擁護、忠誠捍衛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黨的核心地位,用核心的思想統一思想,用核心的意誌統一意誌,堅決維護領導核心的權威和黨中央的集中統一。印發通知,對全市學習貫徹作出安排,各級黨委(黨組)普遍以黨委(黨組)會、中心組學習等形式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各級黨委(黨組)按照市委統一部署,把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納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嚴肅認真搞好查擺、剖析和整改。紀檢監察系統梳理信訪舉報等問題線索,共發現涉及圈子文化問題線索26件、好人主義問題線索8件,並作為紀律審查重要內容。

問題:黨的意識淡薄,黨的建設缺失

整改: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納入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績效考評。成立34個督查組,深入196個單位、814個基層黨支部抽查督查,印發《關於全市“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抽查督辦情況的通報》,對重視不夠擺位不高、上下一般粗、學習要求不落實、專題討論不深入、基層黨建重點任務不落實的44個單位和基層黨支部點名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組織全市各級黨組織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對照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要求,深入查擺類似問題,領導幹部帶頭,立足“治未病”,從根上解決理想信念喪失問題。深化相對後進基層黨組織轉化工作,按照農村10%、社區5%倒排確定後進村黨組織404個、社區黨組織90個,“一支一策”集中整頓。

問題:管黨治黨不嚴,全面從嚴治黨不力

整改:制定了《中共天津市委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意見》,進一步健全完善閉環責任體系,確保“兩個責任”落實到位。建立了買官賣官問題“特別監督檔案”。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受賄案件中涉及買官賣官問題人員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對涉及武長順案的108人進行逐人排查,共涉及12名行賄買官人員,分別進行了問責處理。

財政部黨組 擔起主體責任解決“燈下黑”

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時有發生

整改:按照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關於中央國家機關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的規定(試行)》,對有關違紀問題進行通報曝光,並結合案例通報,持續深入開展警示教育,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加強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對發現的不作為、亂作為情況,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註重關口前移,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碰底線及時糾正,把反“四風”緊緊扭住、抓住不放,持續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

問題:落實主體責任的政治擔當不夠,存在“燈下黑”問題

整改:加強對權力監督制約,大力整治不正之風。認真查找分析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及其產生的原因,聚焦預算管理、資金分配等核心業務環節,紮緊制度籠子,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切實用嚴的紀律管住黨員幹部。堅持對腐敗零容忍,越往後執紀越嚴,對於不知止、不收手、不知敬畏的幹部,依據黨章黨規進行嚴肅查處並公開曝光。對王保安秘書韓曉亮進行嚴肅處理,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以其為反面教材,在部內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加強對下屬單位監督管理,有效防範廉政風險。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印發《財政部財務風險內部控制辦法》,進一步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規範部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結合內審和巡視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開展嚴肅財經紀律財務檢查。對有的下屬單位出書收入和接受地方政府獎勵事項進一步予以規範,並從制度層面與有關部門積極研究建立長效機制。

問題:紀檢機構監督執紀問責不力

整改:發揮駐部紀檢組“派”的權威和“探頭”作用,嚴格執紀問責。堅持抓早抓小,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分別於8月18日和10月31日兩次召開警示教育大會,並向部內各單位發放《防微杜漸,警鐘長鳴》警示教育片,要求各單位組織集中學習,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加強機關紀委工作力量,增強紀檢幹部履職能力。增加機關紀委辦公室人員編制。舉辦全國財政系統紀檢幹部業務培訓班,提高紀檢幹部監督執紀問責的能力和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黨組 加強對中央精神的學習貫徹

問題:“四個意識”不夠強,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

整改:制定稅務總局黨組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工作制度,完善對中央重要會議和文件傳達學習、研究落實、上報專報、督促落實的閉環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黨組學習貫徹中央精神的水平和能力,確保黨組更加紮實深入地學習領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五大發展理念”。堅持班子成員之間交心談心制度,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坦誠開展交心談心,經常紅紅臉、出出汗。

問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夠到位

整改: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召開專題推進會議,總結落實改革措施情況,部署下一步工作;建立序時推進、督察考核制度,開展實地督察、交叉督察和自查督察,督促進展慢的單位限時整改;推進跨區域稽查和督察內審組織體系改革;制發落實改革措施的110個文件,涵蓋96項改革任務的70項,已完成到2020年全部改革任務的73%,使納稅服務、稅收征管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對京津冀範圍內和長江經濟帶12省(市)內辦理遷移的納稅人,實現資質互認、信息共享,並拓展至所有異地經營納稅人,促進企業合理流動。建立分國別稅收信息研究機制,覆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95個“走出去”企業重點投資國家,為納稅人提供境外涉稅服務。

問題:機關黨建存在薄弱環節

整改:稅務總局黨組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鏡子,以“四個意識”為標桿,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進一步加強黨建工作,健全基層黨組織,嚴肅黨內組織生活,規範黨員教育管理,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引導黨員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結合制定2017年5.0版績效考評指標,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完善黨建工作考評指標體系,加大黨建工作考核力度,提高黨建工作指標考評分值權重,督促各級稅務機關進一步增強“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意識,推動黨建工作與稅收業務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

中國人民外交學會黨組 強化黨組領導核心作用

問題:學習貫徹中央外事工作會議和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不夠深入

整改: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外事工作會議和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加強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開展學會特色的人民外交和公共外交。結合學會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緊扣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為國交友,調動民間資源,積極配合中國特色的大國外交。加大對調研工作的重視和投入,完善內部協調機制,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及時捕捉、反映外方對國際形勢的看法和建議,充分發揮學會特色的智庫作用。密切跟蹤國際形勢發展,根據主體外交工作需要精心選題,提高調研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擴大調研資源,充分發揮學會人脈資源、特別是顧問理事的作用,加強與其他調研機構的交流合作,擴大對社會調研資源的利用,開拓視野,提高學會調研的深度和針對性。強化調研意識,要求幹部在工作中積極捕捉新情況、新動向,加強調研寫作,做到“學”“會”結合。

問題: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規範黨組會議和中心組學習。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黨建、業務一起抓、雙促進,做到統一部署,明確分工,層層落實,發揮好各級組織的主體責任;加強黨內監督,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提醒、誡勉,使“紅臉出汗”常態化,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於未然;嚴格督促各部門一把手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做到“兩手抓,兩手硬”,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帶好隊伍。

問題:黨的建設重形式輕內容

整改:健全黨的組織機構。會黨組決定設立機關黨務紀檢辦公室,配備專職幹部具體方案已正式上報上級黨委。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會黨組責成機關黨委對基層黨組織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清查,對於個別支部換屆不及時和程序簡單化、有的支部委員補選不及時、支部候選人的產生沒有充分征求意見,以及執行“三會一課”制度不嚴格等現象進行了深刻反思,決定把基層黨支部的換屆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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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圈“組團 ”探討增值稅務 行業呼籲更多細則指引

隨著今年1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下稱《補充通知》)落地,困擾資管行業多時的問題總算得以緩解。

事情的發展一如第一財經《增值稅新規震懾資管圈:業內呼籲新老劃斷》一文所期,管理人應稅時點有了“新老劃斷”,具體的征收起點則延緩到了2016年7月1日。與此同時,第一財經獲悉,《補充通知》出臺之前,基金業協會、證券業協會、保險業協會分別於去年年末及今年年初召集各自分管公司進行有關增值稅務的專項問題討論。出席人員主要為各家資管公司財務負責人以及有“四大”之稱的會計師事務所專業人士等。與此同時,畢馬威也就增值稅務問題與資管公司進行了業務層面的溝通。

有參會人士對第一財經稱,去年年末發布的財稅140文指明了行業納稅的大致方向,1月公布的2017年財稅2號文明確了資管產品管理人納稅時點的問題,但實際具體征稅過程中的很多疑問還是客觀存在,這也是協會開會談論的要義,估計接下來財稅部門在與資管資管機構深度溝通交流之後,還將進一步出臺有關增值稅務的細則文件。

行業協會召集開會

第一財經從與會人員處獲悉,上述會上,資管機構廣泛交流與討論了增值稅征收過程的一系列問題。比如,如何避免重複收稅;如何明確具體申報細節、專票開票方式;資管公司集體呼籲管理人納稅時點不追溯過往,延期執行;是否該明確資管產品範圍的定義,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養老保障委托等不應包括在內。

相比《補充通知》去年末發布的財稅140號文指出,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業內對此表示,嵌套型產品以後將遭遇重複征稅。

北京一家大型公募內部人士對第一財經稱,基金業協會在140文出爐之後召集一批資管機構進行了問題的探討。會上,一些基金公司就提出了重複征稅問題。比如ETF聯接、FOF等產品是否可以豁免雙重收稅問題。而有公司也反映了凈值計算及其征征稅時點問題。比如一些嵌套型產品,母基金和底層資產之間凈值可能並非是當日公布,其中的一些一周甚至是一月公布一次凈值。當投資者在T日贖回時,管理人的納稅方式和時點可能會遭遇困境。“且各種產品之間,可能也未必能進行有效的穿透,這也產生了具體的稅收征稅問題。

140文明確規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而保本收益則未豁免這部分增值稅。在上周舉行的保險業協會召開的會議上,保險公司資管人士則提出了保本產品口徑存在問題。泰康、太保、太平等資管平臺人士認為債權計劃屬於保本產品,無論利息是否固定,均不繳納增值稅。平安資管則認為,債權計劃應穿透一層,底層為委貸,應當繳納增值稅,以體現無論是投資人還是產品已為基礎資產投資行為繳稅。

有“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人士表示,保本產品界定問題各地具體執行口徑可能會有差異。即使不保本,但保收益的話,也需要繳納增值稅。

資管業征稅仍待細則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範。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

而到了2016年12月,財政部、國稅總局首度發布了一份名為《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有關資管行業營改增試點期間的補充通知。

140號文的發布無疑是"營改增"政策實施後,增值稅征收標準的一次細化,並在業內引起了較大反響。

眾所周知,截至目前,國內的資管產品主要包括銀行理財、信托計劃、公募基金、基金專戶、券商資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私募基金等。日前,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公開場合表示,截至2016年6月底,各大類資管產品的規模為:銀行理財26.3萬億元,信托計劃15.3萬億元,公募基金8.4萬億元,基金專戶16.5萬億元,券商資管計劃14.8萬億元,私募基金5.6萬億元,保險資管2萬億元,簡單相加後的規模總計88萬億元。由於在實際運作中,部分資管產品互相借用"通道",產品互相嵌套、交叉持有等,剔除這些重複計算因素,資管業務規模約為60萬億元,大體接近2015年GDP總量。

在業內看來,增值稅落地後,資管行業通道產品成本高企,未來將日趨走向邊緣化;而杠桿產品也將因為多道稅收征收問題而遭遇成本壓力。不過,前景雖然向好,但操作層面上極有可能遇到新問題。

盡管依據《補充通知》相比起初有了1年多的豁免期,但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業內人士看來鑒於在具體操作層面一些問題仍未明確,相關的系統搭建時間仍舊緊張,在接下來的半年緩沖期內做好各類系統對接還是有點匆忙,仍期待有進一步的稅收細則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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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上年稅收增幅4.8% 減稅政策成主因

國家稅務總局12日消息:2016年,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115878億元(已扣減出口退稅),比上年增長4.8%。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這個增幅同2012年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增幅11.3%相比,下降了6.5個百分點,比同期GDP增幅下降得更多。盡管這其中有多種因素,但減稅是一個重要原因。

王軍表示,稅制改革和減稅政策不僅直接降低了企業稅收負擔,而且助推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企業轉型升級,鼓勵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經濟穩增長和市場增活力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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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強調2017年不收“過頭稅” 加大營改增減稅紅利

1月12日,一年一度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由於這次會議將透露2017年稅務總局工作思路和重點,因此備受市場關註。

征稅依然是稅務總局的頭號工作。剛剛過去的2016年,盡管受經濟下行壓力和減稅降費雙重影響,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115878億元(已扣減出口退稅),比上年增長4.8%,依然完成了2016年的任務。

2017年怎麽征稅?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提了四個堅決:堅決依法收好稅,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和堅決打擊偷騙稅。2017年,要在全國稅務系統開展一次針對“四個堅決”落實情況的稅收執法“大督察”,確保真正落到實處。

在企業稅費負擔較重背景下,企業最擔心的是地方稅務機關為了完成任務,而征收“過頭稅”。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前兩年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王軍也強調了不征收“過頭稅”,而今年對這項工作要求更加嚴格。

王軍強調,堅決不收“過頭稅”,強化稅收會計監督,嚴肅組織收入紀律,嚴守依法征稅底線,對於違規收“過頭稅”的行為不僅要堅決糾正,而且要堅決追究責任人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絕不姑息。

減稅降費依然是企業最關心的內容,這也是稅務總局2017年的重點工作。

王軍稱,堅決落實減免稅,積極配合財政部研究新的減稅措施,同時要加強政策效應分析評估,及時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改進稅收優惠辦理手續,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見效,助力企業加快發展。

去年營業稅改增值稅實現了5000億元的減稅規模,今年如何擴大這一減稅效應成為稅務機關關心的問題。

王軍表示,要深入開展營改增政策“大輔導”,有針對性地幫助納稅人用好抵扣政策,更好享受減稅紅利,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進。

去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後,絕大部分納稅人實現了減稅,但是也有16萬戶左右的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稅負上升問題。

王軍稱,由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在統一的稅收政策下確實難以做到所有企業以及企業在所有時段的稅負都是降低的,盡管變化的趨勢是好的,但是,國家稅務總局仍將一如既往高度重視這個問題。2016年12月的營改增數據將在今年1月16日申報期結束後統計出來,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全面總結評估營改增情況的同時,組織力量專題對1.5%左右的稅負上升企業開展分析研判。

“對企業共性合理訴求,將積極配合財政部研究完善營改增政策,及時發文解決有關政策及征管問題。另外,還將持續優化服務,對重點行業和短期稅負上升明顯的企業開展入戶輔導,幫助企業改進內部管理,用好用活營改增及相關稅收政策,讓更多企業獲得營改增紅利。”王軍稱。

為了加大減稅效應,明確營改增實操細則,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出臺了幾十份政策補丁文件。比如近期,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擴大了房地產企業差額扣除範圍,利好房地產開發企業;明確了餐飲企業外賣業務和堂食業務稅率統一為6%,利好餐飲企業。

安永間接稅合夥人周澔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總體來看,財稅部門的營改增補丁政策都是給企業提供一個寬松的政策,加大減稅效應,今年還將出臺相似的補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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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局長談酒店借營改增漲價:酒店稅負下降明顯

1月12日,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召開期間,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接受媒體采訪,談到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從而盡量多地享受營業稅改增值稅(營改增)政策紅利時,舉了2016年5月前後,一些地方出現了酒店業借營改增之名漲價的事件。

王軍稱,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和各地物價部門立即進行了處理,稅務部門也向企業詳細解釋了營改增政策,消除了企業誤解。

盡管包括官方在內的多數人士認為酒店業借營改增漲價不合理,但也有極少數聲音認為營改增可能導致酒店業稅負增加。

王軍稱,2016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對餐飲住宿企業的實際減稅效果進行了“回頭看”。數據顯示,住宿業實現減稅38.9億元,稅負下降36.7%。

“特別是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對333戶屬於一般納稅人也就是規模較大的酒店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與應繳納營業稅相比,這些酒店越是管理水平高的,更新改造力度大的,進項稅額抵扣越充分,稅負下降越明顯。”王軍稱。

早在去年4月初,凱悅、洲際兩家國際酒店借營改增漲價,第一財經率先披露這一事件,並揭露這些國際漲價是在保留原有營業稅基礎上,加征一道增值稅。上海市稅務局也在接受本報采訪時明確,酒店並未因為營改增而增加稅負,因此漲價與營改增關系不大。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回應第一財經等媒體關於酒店借營改增漲價報道

隨著加入漲價行列的國際酒店增多,部分國際酒店借營改增漲價追蹤報道引起官方註意。

去年4月25日,財政部稅政司和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負責人公開回應營改增後酒店業稅收負擔問題,稱營改增並非營加增,營改增後酒店業稅負能實現只減不增。這與本報此前報道觀點相一致。當天,時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也公開回應酒店業借營改增漲價事件,稱毫無道理。

4月27日 上海稅務局、財政局、物價局、旅遊局等約談部分漲價國際酒店,向企業詳細解釋了營改增政策,消除了企業誤解,並要求企業自查自糾,進一步規範價格行為,消除不利的社會影響。當天部分國際酒店放棄提價。

4月28日,國家旅遊局和中國旅遊飯店協會也就酒店借營改增漲價發聲,要求酒店不能以“營改增”為由借機漲價。

對於仍堅持借營改增漲價的酒店,國家發改委予以處罰。

7月29日,國家發改委稱,已查實北京金融街麗思卡爾頓酒店等6家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捏造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擾亂市場秩序,已於近日責成北京、上海、遼寧三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6家企業各罰款200萬元,共計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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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官員發文稱2017年將加快個稅改革

個人所得稅改革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2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在中國稅務報撰文稱,2017年將加快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提升納稅人獲得感。

劉寶柱在《銳意進取 註重集成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文中表示,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將進一步深入研究、積極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積極做好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配套工作,推動建立適應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提前研究、籌劃適應稅制轉換的各項征管制度、辦法和表證單書,研究提出配套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的相關管理辦法。

財政部前部長樓繼偉曾在2016年全國兩會上公開表示,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計劃將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對於今年個稅改革方案是否公布,各方意見不一。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2017年個稅改革方案應該會向社會公布。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也認為,從改革邏輯來看,個稅改革和增值稅改革將是2017年重點。

不過第一財經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個稅改革方案今年是否披露並未有明確消息。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社會對個稅改革呼聲很高。一大原因是2011年個稅起征點提到3500元,5年過去大家的收入水平提高,現在這個標準有些滯後,降低稅負的呼聲比較高。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強調,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個稅改革也被列入此輪財稅改革。這體現在當前的個稅改革上,就是降低中低收入者個稅稅負。

個稅改革是這一輪財稅改革的重頭戲,但發力點並非在加稅上,改革目標的定調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

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從一位熟悉個稅改革方案的人士處了解到,個稅改革總的想法就是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稅收調節力度。未來針對中低收入者的減稅方案主要是在現有基本扣除的基礎上,考慮增加專項扣除項目,比如子女教育項目、住房貸款項目等,而且是以整個家庭為單位。

樓繼偉也曾公開強調,簡單提高個稅起征點並不公平,也不是個稅改革的方向,並提出未來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在綜合部分稅目基礎上實行專項扣除。

“比如說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的扣除,基本生活住宅的按揭貸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說撫養一個孩子,處於什麽樣的階段,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高中,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現在放開‘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標準,真正的費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樣。不能說大城市就多點,小城市就少點,稅法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需要健全的個人收入和財產的信息系統,需要相應地修改相關法律。”樓繼偉在去年全國兩會上表示。

現行個稅制度是分類所得稅制,具體被分為11類,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未來個稅改革將對現行11項分類所得中的勞動所得進行適當歸並為綜合所得,比如對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具有勞動報酬性質的收入,納入到綜合課稅的範圍中。

利息、股息、紅利,屬於投資所得,財產租賃屬於讓渡使用權所得,財產轉讓屬於所有權變動所得,可考慮仍按照現行的分類方式計征。

這就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對於綜合所得,未來將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這也是新一輪個稅改革中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的關鍵環節。

此次個稅改革順利推進一大前提是自然人稅收征管體系的建立。

這包括劉寶柱所提的推動建立適應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提前研究、籌劃適應稅制轉換的各項征管制度、辦法和表證單書,研究提出配套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的相關管理辦法。

國務院已經提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範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底發布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2018年將實現征管數據向稅務總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統,並實現與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咨詢合夥人張健菁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稅務總局推廣的金稅三期就是收集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很好的平臺。

去年,金稅三期工程已經推廣至全國。金稅工程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級電子政務工程,是國家電子政務“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工程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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