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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暑假,學友社的會考、高考放榜輔導熱線總是響個不停,但這間為一眾中、小學生提供升學輔導工作的機構,原來背負着一項沉重的歷史任務:為中共進行滲透工作。 大江東去,浪濤不盡。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在回憶錄《大江東去》中,自爆曾加入中共地下組織,並在地下黨指導下創辦學友社,為中共招募地下黨員。但後來中 共不滿華叔未夠積極擴展學友社,於是派員奪權。當年成功踢走華叔、其後擔任學友社主席的,叫梁慕嫻。如今這名七十多歲的老人家,接受本刊專訪憶述奪權始 末,更大爆中共仍然在學友社中搞滲透,招募九十後任地下黨員。 時間回到一九四九年,一個火紅的年代。那時在港被殖民地政府統治的年輕人目睹大陸變天,對於共產主義充滿憧憬。華叔在回憶錄中,自揭在十八歲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即共產黨的青年組織共青團前身,是地下組織的團員。 當時華叔在中共地下黨組織指揮下成立「學友中西舞蹈研究社」,即學友社前身。華叔在深水埗元州街一二九號三樓租用一個唐樓單位作社址,吸納接受西方教育的精英,包括英皇、皇仁等學生。 據《大江東去》所述,學友社是「表面上沒有政治色彩、以研究舞蹈為名的學生團體,從而披上一層灰色外衣」。在中共地下黨結構中,傳統左派學校,被稱為「紅校線」,而針對英文書院學生而成立的組織,如學友社,則稱作「灰校線」。 華叔曾於○五年在專欄憶述五八年在學友社被「奪了權、大清洗,我是這樣被掃地出門的。」 華叔直認在青年時期相信共產主義,更引用英國大文豪蕭伯納名言:「二十歲前不相信共產主義,你是一個沒理想的庸才,四十歲時還相信共產主義,你是一個沒腦 袋的蠢材。」沒想到這句話對於將華叔「掃地出門」的前中共地下黨員梁慕嫻同樣適用。一九六二年,年僅廿三歲的梁慕嫻成功從華叔手上奪權,登上學友社主席寶 座。三十五歲,她黯然離開地下共產黨移民加國。 對毛主席宣誓 跟華叔一樣,梁慕嫻亦曾加入地下共青團,那年她是左校香島中學一名十七歲高中二年級女生,她接受本刊訪問時憶述:「嗰時我喺香島中學嘅關老師,一路帶我認 識中國、認識革命,到咗時機成熟,佢問我入唔入(共青團)。」這位熱血青年當然一口答應,於是進行入團儀式:「我哋去咗一個空嘅班房,入面有一支國旗,只 有我同關老師,佢掛起國旗,叫我讀誓詞,誓詞其實得兩樣嘢,就係要地下黨員一定要服從黨支配,同埋到死咗都唔可以講自己係地下黨員。」根據一些不願表露身 份、曾經加入地下共產黨的黨員透露,在一九四九年後,中共與國民黨各自積極在香港發展地下黨及外圍的地下組織,透過活動去物色人選做黨員,「共產黨唔接受 叩門,只會主動吸納問你入唔入。」而邀請你成為黨員的人,叫做「上線」,通常是熟人。「以前的入黨儀式,一般帶你去一個無人嘅地方,嗰度會有國旗或者毛澤 東像。有三人在場,包括『上線』同一名不認識的證人。有人要唱國際歌,有人則對着毛澤東像宣誓就得。」梁慕嫻記得,當時老師確保她的團員身份無人知,連證 人也不找,更告訴她:「當時地下黨停止發展黨員,原已發展的共青團員也就當作黨員使用,有一段時期是黨團不分。」但要成為真正的共產黨員,將來仍需「轉 正」(即轉為正式黨員)。又告訴她「學友社是黨的外圍組織,內裡有黨團員在領導着。」入團後,老師便要她參加學友社的聖誕晚會,亦讓她認識了華叔。 黨策動奪權 華叔當時在學友社內主持語文班教授歷史詩詞:「華叔當時好有革命思想,當時一大班人好尊敬華叔,佢個花名叫做大Cooker。Cook係解煮,即係慢慢煲 熟你嘅思想。而家講洗腦係負面,但嗰時我哋覺得革命係好事,係幫助你進步,幫你認識呢個世界。」到了翌年年初,中共圖謀開始浮面。一天關老師突然約見她, 說學友社的領導層有「嚴重路線分歧」。原來華叔當時希望學友社集中吸納西方教育精英,堅持小規模發展,但中共卻希望大量增加社員人數,於是展開「奪權鬥 爭」。之後常務委員會突然改制,增設一種有選舉權的贊助社員,五、六百名左校學生加入做贊助社員,成為奪權的鐵票。直到五八年改選,她成為常務委員,七名 委員人至少一半人是黨員,學友社被染紅,正式淪為「紅、灰線」不分,連左校學生也吸納。華叔在學友社只做過副總幹事,但仍被中共懷疑他「挾群眾以自重」, 要另立中央。梁慕嫻的前夫柯其毅,當時與梁一樣是地下黨員,並同被組織派到學友社參與奪權,出任學友社秘書。七十年代中他與梁一同移居加國,並出版自傳 《杜鵑花之歌》,揭露「上線」跟他說,司徒華是「影子領導核心」,教導語文班只為掩飾身份,但黨不滿他的領導路線。因為當時一百五十名學友社會員,只有 四、五十人活躍,黨員身份容易被港英政府識穿,中央認為「水夠濁才能隱藏更多的魚」,因此奪權。梁慕嫻一九六二年做學友社主席後,社員人數幾近升了十倍。 「我接手學友社主席之後,會員人數大約有千幾,會址都多咗三個。我同柯其毅不停搞舞蹈演出、搞中樂組,社員多咗好多。嗰時成日搵名家演出,毛妹(知名香港 舞蹈家)都係我哋統戰對象。」梁慕嫻因曾向華叔奪權感悔疚不已,在九五年曾去信向華叔道歉,華叔亦回信謂塞翁失馬。 培植特首顧問 華叔在回憶錄中指,當時加入學友社奪權的學生:「當中包括葉宇騰,現已易名葉國華。」梁慕嫻曾在九七年撰文踢爆前特首顧問葉國華實為中共地下黨員,其後葉 接受《亞洲周刊》訪問時否認地下黨員身份。梁指,葉國華是低她一屆的香島中學同學,其後才從地下黨的領導核心組口中得悉,原來他是「自己人」。葉國華在學 友社任職文藝組公開組長,更領導補習班和半個戲劇組。到六七暴動後,不同左派機構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梁指,葉國華借學友社接觸 年輕人的機會,在不同中學成立「鬥委會」,由皇仁中學開始。有一天,葉跟她一同在北角社址,梁翻開報紙數數有多少左派鬥委會見報,葉國華問:「幾多間 了?」梁答:「一百多。」葉臉上泛起勝利的笑容,說「百分之八十都是我的」。在學友社時名為葉宇騰的他其後易名葉允鴻,公司註冊亦用此名字,但對外則用另 一名字「葉國華」。之後他積極從商,成為運科集團主席,業務遍及教育、汽車、運輸,甚至保安。曾有傳媒詢問他資金來源,他總是笑而不答,只說「最初由幾名 好友集資而成」,但有傳媒曾報導他因認識前新華社社長李儲文,由李介紹到上海從商。九五年他成立香港政策研究所,成員包括民主黨前副主席張炳良及民主黨成 員盧子健等。直至董建華任特首,他被委任為「特別顧問」。梁慕嫻大爆:「當年有一個地下黨員叫宋樹材,佢臨死之前交咗一份名單俾我睇,原來宋成功『發展』 咗十五個人加入地下黨,而宋樹材就係來自葉國華系統的。」至今葉仍是香港政策研究所主席,亦是耀中教育機構董事。逢星期六為香港電台主持清談節目《五十年 後》,葉國華現時為學友社名譽顧問。本刊曾聯絡葉國華秘書詢問葉回應,但秘書稱截稿前無法聯絡葉。 地下組織依然活躍 一九七四年,梁慕嫻前夫柯其毅在加拿大的母親病危,二人一同退任學友社職務移居加拿大照顧柯母。及至八九六四天安門事件,令梁慕嫻憤怒非常,開始覺悟,甚 至說自己「像被人姦污過後,全身沾滿髒物一樣。」梁離開學友社後,另一地下黨員吳國藩接任主席。學友中西舞蹈社亦於翌年正式定名為「學友社」。但滲透任務 並未終結,在梁慕嫻任主席時期,任文書的李綺玲,在八九年起任學友社社長(社長是最高精神領導,有實權的主席會向社長諮詢社的決策及活動)。另外,民建聯 立法會議員鍾樹根於七四年加入學友社,○二年起與李綺玲同為學友社名譽社長,不需參與會議,但仍可就社務給予建議。其餘名譽顧問亦齊集左派中人,包括被八 十後稱作「青年沙皇」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振彬、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等。梁直指:「而家學友社幕後領導已經係李綺玲,當時佢同我 同一黨組,最近我收到一個學生嘅電郵,佢話參加過學友社會考補習,被人問過佢加唔加入地下黨組織。佢哋繼續做緊啲咁嘅嘢。」本刊曾邀請李綺玲接受訪問,李 拒絕。學友社社長謝劍明稱,他接手任學友社主席時,已是八十年代初。當時經六七暴動後,港英政府大力發展康體活動,學友社無法申請資助「幾乎摺埋」。「我 當時去問華叔個社點走落去,佢叫我學木匠工會,木匠工會因為開班教木匠師傅畫圖而多咗人入會。」於是他決定針對高考、會考出版升學指南,提供輔導熱線及模 擬會考等。「而家我哋收入好大部分嚟自刊物入面廣告,收費仲貴過《蘋果日報》!」對於中共滲透學友社一說,他指當年是火紅年代「唔出奇」,亦不諱言學友社 希望學生關心和愛國家的宗旨沒變。那現時仍有滲透嗎?「我唔擔保係無,個社咁大我都控制唔到,即係好似曾經有基督徒學生喺學友社傳教,我叫佢哋公開唔好咁 做,但係私下佢叫人返教會,好難控制。」但他澄清自己非地下黨員。 洗腦功夫不斷 現時學友社社員約一千人,已開設國民教育,並得政府「積極配合」提供資助。○八年至今,該社已得教育局五百三十多萬元辦交流及國民教育。學友社去年度共舉 辦十四個交流團,近千五名教師及學生參加。學友社在深水埗總社樓梯間貼滿海報,有針對中七高考生的「領航長培訓課程」,課程精心甄選六十六位傑出高中學生 做「領航長」,最後更參加「滬寧蘇錫四地考察團」,參加者只須付約六百元。這課程強調涉及個人、社會及國家層面,但所謂社會層面,竟是參加左派組織工聯會 競選活動。有組員在○八年參加完活動後在官網分享:「原來社團或黨派內的風氣可以很好的!我和一些領航長出席了工聯會的造勢晚會。聽到入場者及各區工聯會 競選代表的叫喊聲,並一齊提出祝願,感覺整個團體很團結、很一致。」記者就此事向學友社查詢,連社長謝劍明亦懵然不知活動去了工聯會,認為「係越軌,要同 常委討論下」。學友社亦曾參與助選,二千年時仍為學友社社長的民建聯鍾樹根參加港島區立法會補選時,學友社曾派員為他打氣。現任名譽社長的他笑言從未聽過 學友社有滲透,自己亦非地下黨員。時事評論員陳雲解釋,雖然香港已回歸,但中共仍需要地下黨搞滲透工作,因為中共不能在香港正式設黨,內地仍須借用香港國 際都會、一國兩制的形象,地下黨仍有其存在價值。 學友社五代領導人 注:社長及名譽社長在會務決定上沒有投票權,但仍可垂簾聽政,常務委員會主席就會務向社長及名譽社長報告及諮詢意見 |
在2012年幾經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下稱新《基金法》)頒佈後,PE監管明顯轉向,中國證監會將發揮更大的作用。
2013年1月4日,新年第一個交易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基金業協會)公告了最新的資產管理類特別會員名單,除陽光私募機構外,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Private Equity,下稱PE)榜上有名。
新《基金法》)在2012年的幾番修訂,讓PE是否入法的討論愈加熱烈。從公佈後的新《基金法》文字上看,並未直接出現「私募股權投資」字樣,大部分條款也更傾向於對公募基金和陽光私募基金的監管,然而細究其中條款,PE機構已經實質入法。
一位接近新《基金法》起草小組的人士表示:「新《基金法》是一種妥協,是證監會、發改委等多家部門之間的妥協,未來證監會會對涉及二級市場的大型PE進行監管。」
儘管尚無具體PE監管措施出台,但按照新《基金法》,證監會需要對PE機構在二級市場的退出、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併購等業務行為進行監管。
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基金業協會成立大會上的發言已經昭示了證監會雄心。「希望協會從成立開始,就能跳出基金業的圈子,牢牢把握財富管理行業的發展大趨勢,打破條塊分割、規模偏小、服務能力不足的局面。」
行業格局即將生變。
起步備案
「從新《基金法》具體條款上看,PE機構需要到基金業協會備案,否則他在二級市場的行為都屬於違法。」一位監管層人士坦言。
同時他表示,即使不參與定向增發,除非PE基金管理人能夠保證自己所做的每一項業務都與證監會的行政審核無關,可以不在基金業協會備案,否則都需要進行備案,主動納入中國證監會監管體系。「除了地產基金業務與證監會基本無關,其他PE基金基本上很難完全釐清。」
「我們目前還未接到具體監管要求,也沒有仔細研究,如果將來有明確的法律要求,規定PE基金必須到基金業協會備案,我們會遵守法律規定。」一位知名大型PE基金創始合夥人表示。
新《基金法》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完畢,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同時,附則規定,「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證券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
「證監會一直堅持將PE基金的募集、投資和退出行為都納入新《基金法》的監管範疇,但最後留下的只有對投資行為的監管。」接近新《基金法》起草小組的人士透露。該人士稱,在一審稿討論的過程中,證監會試圖將所有以合夥制和公司制形式存在的基金的募集、投資、退出全部入法,因為阻力很大,在二審討論中將募集和退出撤掉,最終稿僅保留了投資行為的監管。
關於證券投資的範疇如何界定,如何理解,將成為未來如何釐清PE遵循規則的先決條件。「雖然沒能把募集和退出放進來,投資行為還是包含在法內。儘管法條表述是『非公開募集基金』,現在基本上都是以合夥制和公司製為形式組織起來的基金,因此公司制合夥制的基金實質納入了。」上述監管層的人士表示。
不過,一些PE機構顯然還沒有消化理解這部新出台的法律。
「我們不認為PE納入了新《基金法》的監管範圍,這個是很明確的。新《基金法》出來之後,吳曉靈女士召集我們幾家大的PE去座談,還非常明確地表示PE並沒有入法。」一位大型PE基金高管反駁PE實質入法的觀點。「當時所有的媒體標題都是,PE沒有入法。」
這位人士認為,「如果PE基金參與定向增發,納入證監會監管無可厚非,但如果僅僅是投資的公司在二級市場減持也要被監管,我認為不合邏輯。」
非公開募集基金是否納入新《基金法》的爭議,源於現有VC(風險投資 )/PE行業的監管格局。
目前在VC/PE行業的實際運作中,發改委進行了實質監管。在這一背景下,新《基金法》的修訂成為劃定證監會和發改委等部門權限的依據。
發改委、商務部等部門認為,投資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運作方式、對管理人的專業資質要求、風險控制等方面都與專業證券投資基金不同,因此股權投資基金不屬於新《基金法》調整範圍。
但證監會認為,實踐中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除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包括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還投資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將股權投資基金和證券投資基金納入統一監管已經是世界上發達國家的大勢所趨。
「《基金法》將對證券的解釋權由《證券法》下的國務院下放到了證監會,在非公開募集基金的證券投資活動的界定方面,留下一個很大的口子。」方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郭強表示。
根據新《基金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非公開募集基金財產的證券投資,包括買賣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郭強指出,嚴格講,目前PE基金主要投資標的(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並不屬於現行中國法律下的「證券」範疇,未來證監會在行使對於「證券」的解釋權時如何行使其裁量權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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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安大PE
根據基金業協會2013年1月3日晚的公告,已經有包括弘毅投資、景林資產在內的多家PE公司成為資產管理類特殊會員。
這一舉動被外界解讀為PE已經赴基金業協會備案。
「這不能說是備案,只是一個特別會員資格,因為現在PE還不是證監部門的監管對象。」一位接近弘毅投資的知情人士表示。
而接近監管層的人士也表示,「特別會員」的確不屬於正式備案,只是證監會的監管佈局。「所謂『擒賊先擒王』,『特別會員』就是在給PE『好孩子』『畫餅』,如果各項指標表現好,在允許陽光私募發公募基金後,將來也會給PE機構發公募牌照,當然公募也可以發私募牌照,未來實現兩邊逐漸打通。」
中國證監會領導在與PE機構的交流中也表示,不會將所有PE全部納入證監會監管範疇。
「基金業協會不希望幾千家PE都去備案,有四五十家大型PE機構就可以了。」一位大型人民幣基金高層人士稱。
這位人士表示,基金業協會備案標準非常高,遠高於此前發改委水平,未來推出後,一些小型PE將面臨淘汰。
他同時透露,基金業協會已經做好了備案的軟件,有足夠的技術力量支撐未來PE機構備案。
「我們會考慮適當的時候去協會申請特殊會員資格,但我們的業務是標準PE投資,包括定向增發在內的二級市場買賣業務已經僭越了PE的本分,這不是傳統的PE投資模式,我不認為證監會會對PE股權投資行為進行監管。」上述大型PE基金高層管理人士指出。
至於現存的公司制或合夥制PE基金的PE投資活動如果涉及到證券投資活動,是否會被認為屬於《基金法》154條規定的「以進行證券投資活動為目的」,從而被要求適用《基金法》。
郭強認為,如果定向增發或者PIPE(私募基金投資上市公司)只是孤立的幾單交易,並不構成該基金的主要投資活動,那麼認為該基金是以進行證券投資活動為目的恐怕太過勉強。
目前證監會已對保薦代表人、地方證監局的相關人員進行了多次培訓,其中關於有PE機構投資的企業IPO,證監會要求披露的信息更加詳細嚴格,「比一般公司股東披露要嚴格兩、三倍。」一位參加培訓的人士透露。
一位接近證監會的知情人士透露,證監會已經在開始籌備非公募基金備案制度的具體辦法。「目前還僅僅是針對陽光私募,如果證監會未來將證券投資活動定義擴大,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和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都納入進來,PE就將自動納入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範疇。」
對於目前基金業協會的特別會員制度,上述接近證監會的知情人士認為不等同於備案,「如果PE機構選擇不加入,其市場活動和行為可能會遇到不便」。
消息人士稱,中國證監會計劃在第二批私募基金發公募產品的名單中加入PE機構。
「證監會領導表示未來會給做得好的PE機構發公募牌照,只要有能力把資產管好,就可以做業務。」一位大型PE機構高管人士透露。
業界人士透露,鼎暉最近募集了一隻QFII基金,大約40億美元,想介入二級市場,因此需在基金業協會備案。
不過也有大型PE機構人士表示:「私募都不想做公募,我們完全沒有考慮這個事情,因為二者的監管方式完全不一樣。」他反問:「PE怎麼能願意讓自己和公募一樣來監管呢?」
稅收衝擊
「PE機構納入新《基金法》後,還有一個關鍵問題——稅收。可能對PE機構衝擊非常大。」接近監管層人士認為。
根據新《基金法》規定,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代扣代繳這個規定很『厲害』,意味著兩點,一是PE基金的稅收要按照基金單獨計算,不能與其他應稅收入合併;二是基金浮盈可能被納入扣稅範圍。」上述接近監管層人士指出。
但一位PE基金合夥人指出:「浮盈不應該納入,如果浮盈也要記入納稅範疇,連QFII也會受到影響。」
一位稅收方面資深律師介紹,浮盈的問題是歷史遺留的一個誤讀,過去的理解認為基金就是契約性的公募基金,沒有實體,但現在的私募基金都是有形的。公司制私募基金納稅,有限合夥制在公司層面是不用納稅的,實行的是穿透制度,合夥人自己納稅。
「如果合夥人是法人,可以與他的其他收入合併後計稅,自然人性質的合夥人目前是按照資本利得納稅,未來還要等國稅總局對合夥企業納稅辦法的新規定。」這位律師說。
「代扣代繳已經在做了,一直也是根據單只基金來計算合夥人應納稅收的,合併在一起估計沒法計算。」上述大型PE基金高層人士指出。他同時表示,如果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稅收,同時管理多只基金收取的管理費和分成(carry)收入會統一計算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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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創立、隸屬國務院、內地規模最大的綜合性企業中信集團,籌備上市多年終於出手,計劃將市值近二千八百億元的資產,注入市值不足五百億元的子公司中信泰富(267),借殼在香港整體上市。一旦成事,老牌紅籌中信泰富,將成為首間在港上市的央企。 這宗「蛇吞象」交易,實為一箭雙鵰,既能拯救幾乎失去融資能力的「阿仔」中信泰富,同時又為新一輪國企改革做示範。肩負政治任務的中信,再次發揮領軍作用,未來將有更多紅色資本在香港遍地開花。 上週三晚上,中信泰富宣佈,擬以現金加新股,收購母公司中信集團逾九成資產,配股價十三元四毫八仙,較該股停牌前溢價近百分之六點五。消息公佈翌日,中信泰富股價一度大升三成,但迅即回落,收市累升一成多。 同樣,小股東對中信泰富的反應,早已由熱情變得冷淡。家住港島東區的小股東陳小姐多年前買入一萬股,「譁!嗰時由幾蚊升到四十蚊,我開心到拎咗五百蚊請朋友飲茶,點知之後就一路跌,升唔番!」後來索性「無眼睇」,對於收購,她仍一頭霧水:「唔知咩事,淨係聽收音機講話收購阿媽,咁即係好定唔好呀?」同區另一小股東李小姐亦表現冷淡,同樣持有一萬股的她,每股買入價約二十多元,主要為收息:「最好景時一年有萬一蚊息o架,而家冇咁高啦!如果收購令股價升番啲,我可能會賣咗佢!」 國企大軍佔領恆指 不管香港散戶喜不喜歡,新一輪國企走出去的政策,已由中信集團帶頭啟動。去年三中全會,以及今年總理李克強的工作報告,均有提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並鼓勵國企上市,而上市首選地正是香港。有資深會計師指,中信集團借殼上市只是第一步,往後將更多國企陸續來港上市,他表示:「A股市場沉寂多年,銀行系統又被高負債拖累,整體融資能力難與香港相比,而且相對內地嘅企業管治,香港要求高啲,可以訓練管理層面向國際投資者。」是次交易,中信泰富沒有披露作價,但國資委規定,國企不能以低於市賬率一倍的價格出售國家資產,意味今次收購價不能低於二千八百億元。有熟悉上市條例的律師指,今次收購的資產較中信泰富持有的資產龐大三倍,將觸發《上市條例》14.06條「反收購」限制,除了要得到股東同意之外,港交所有可能視為新的上市申請,要求審查及提供上市申請文件,他表示:「唯一同新股上市唔同,就係唔使公開集資。」 中信王國香港版圖 中信集團在香港有不少業務,分佈各行各業。 終極救仔 其實,中信集團改變初衷,放棄獨立上市,改為借殼中信泰富,明顯是再次出手「救仔」。身為首家具有紅籌背景的藍籌股,有紫籌股之稱的中信泰富,最風光時股價曾攀上四十八元。○六年,公司背負政治任務,收購澳洲磁鐵礦,成為噩夢的開始。先是○八年,炒賣澳元期權合約(Accumulator),勁蝕近一百五十億元,要「阿媽」中信集團科水過百億元打救,公司股價最低跌至一元八毫。翌年四月,主席榮智健黯然下台,由中信集團委派「救火司令」常振明接任。接著下來,磁鐵礦難產,開支由原定的二十五億美元,爆升至近一百億美元。原定○九年投產,但直到去年底才出口首批精礦粉,其他生產線亦由今年延至一六年完成。如今,內地鐵礦石價格大幅滑落,加上因採礦費用爭議與礦主對簿公堂,令整個業務雪上加霜。截至去年底,澳礦業務虧損高達十六億元,較一二年擴大一倍。有資深會計師指,中信泰富已出現融資困難,非救不可:「公司負債比率超過六成,反映資金好緊張,相信已經好難向銀行借錢。」他又指,中信泰富不少貸款都沒有抵押,可能是靠關係,或者由母公司做保證人而去借,利息支出不低。母公司注資後,相信能重啟中信泰富的融資能力。 中資佔領香港 中信集團整體上市,進一步染紅恆指。事實上,除了金融界,近年內地資金已加快滲透香港。最諷刺是,去年啟德兩塊「港人港地」竟由中國海外(688)投得。最近,內地地產龍頭萬科踩入長實(1)地盤,入標發展日出康城第四期。電訊方面,分店愈開愈多的中移動(941)講明有意競投3G頻譜;經濟學家關焯照表示:「未來趨勢只會係愈來愈多內地企業來港,香港營運成本太貴,吸引唔到外資,本地大孖沙又退出,造就咗內地企業嚟投資。」香港人的衣食住行,已逐漸被中資包起。 中資勢力無處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