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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漏洞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1-10-23/110913053.html

  丁書苗的麻煩尚未結束。今年1月,身為北京博宥集團董事長的她因捲入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案被查。幾乎同時,香港媒體報導警署商業罪案調查科開始介入天匯樓盤洗錢傳聞,丁書苗及其公司亦牽涉其中。

  香港聯合財富情報組(FIU)負責洗錢情報的蒐集和分析。據其公佈的數據,在港被裁定洗錢罪名成立的總人數,由2007年的179人上升至2010年的360人。四年時間,幾乎翻了一番。而央行官網今年的一份報告稱,香港和澳門是洗錢的主要中轉地區,應被重點監測。

  今年10月,適逢《反洗錢法》獲得通過的第五個年頭,作為反洗錢主管部門的央行啟動了大規模宣傳活動。與五年之前相比,中國面臨的洗錢局面仍然嚴峻。

  一項頗為尷尬的數據是,自1997年洗錢罪寫入刑法,內地不到50人因此罪獲刑。而香港一地,僅2009年就有307人。

  涉及洗錢環節要案頻發,使得尚未健全的反洗錢立法和未臻完善的執法體系面臨考驗。

  香港中轉

  位於香港島西半山干德道39號的天匯樓盤,2009年10月以頂層單位每平方尺7萬港元、單位售價4億多港元的價格,創下當時全球最貴分層式高檔住宅紀錄。

  2010年3月,首批售出的24個單位,近九成逾期未成交。港媒披露,香港政府前後五度去信開發商恆基地產要求就此解釋。同年6月恆基地產公告稱,實際最終完成交易的只有4套,另外20套交易取消,退房率超過83%。此後,香港警務處商業調查科介入調查。

  一名內地買家逐漸浮出水面。2010年2月10日,三家註冊於香港的公司峻升企業有限公司、領峰企業有限公司及朗富資源有限公司買下了天匯的三套房源,總價3.5億港元;這三家公司的董事同為一個叫王惠萍的女子。

  王惠萍在港註冊了另外兩家公司:中國煤炭工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及中國煤炭工業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報的地址則是北京新保利大廈22樓,而這正是博宥集團的辦公地點。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買入天匯的「王惠萍」與以博宥集團辦事處地址作登記的「王惠萍」,所持內地身份證號碼及簽名完全一致。調查顯示,王惠萍在博宥集團擔任財務部經理。

  對於丁書苗方面取消的交易,恆基地產只沒收了定金,沒有追加「重售索賠」。所謂重售索賠,是香港房地產交易中保護賣家的一個規則。根據香港的法 律,如果買方交了定金後違約退房,賣家下次再把房子賣出去時,如果低於上次應成交的價格,前買方需要賠償兩次交易價的差額給賣方。

  恆基地產出售的是時價創紀錄的房子,卻發表聲明放棄上述重售賠款,如此反常之舉引發香港媒體對其洗錢猜疑,亦引來香港警方的介入調查。

  反洗錢專家、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李建國認為:「離岸金融中心較易成為洗錢中心。香港比較特殊,不僅是離岸金融中心,也是貿易中心,因此,通過貿易渠道的洗錢方式更難被察覺。」

  以正在服刑的黃光裕為例,他所涉的洗錢案中,法院就認定其違反國家規定,採用人民幣結算在境內、港幣結算在境外的非法外匯交易方式,將人民幣8 億元直接或通過北京一家商業諮詢有限公司轉入深圳市一家實業有限公司,通過鄭某等人私自兌購併在香港得到港幣8.22億餘元(折合1.05億美元)。這是 地下錢莊的慣常做法,即資金由境內的地下錢莊和其境外的錢莊對沖結算,不用實際出境。

  官員的貪污、受賄等款項大多通過此類方式轉移出境,從而脫離監控體系。

  曾擔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的成克傑案,已成為全國反洗錢的經典案例。據相關判決書記載,自1994年始,成克傑與情婦李平將受賄所得4109萬元 交給香港商人張靜海,張幫助其存入銀行,為此成克傑付給張靜海1150萬元。隨後,張又幫助李在香港成立香港天翔貿易公司,成和李不斷將賄款從廣西轉入香 港。香港浙江興業銀行發現,天翔貿易公司在該行的賬戶經轉入的金額從50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但該公司留存銀行的客戶身份資料顯示其經營規模難以支 撐如此大額的貿易活動,於是將其作為可疑支付交易行為,報告香港聯合財富情報組。

  香港早已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反洗錢體系,不過面對嚴峻的洗錢局面,仍力有未逮。

  「香港對金融部門的監管比較到位,但是對於其他一些部門,比如說房地產,仍存在不少缺憾。」香港大學法學院楊艾文教授對《財經》記者說。

  今年6月14日,央行在網站上公佈一份研究報告——《我國腐敗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方法監測研究》,認為香港和澳門是洗錢的主要中轉地區,應重點監測。

  立法缺憾

  自洗錢罪入刑15年來,內地司法判例不足50件,不少實案遺漏於法網之外,中國反洗錢制度面臨考驗。

  今年3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妻子戚繼秋涉嫌受賄、洗錢案在寧波市中級法院開庭。

  檢方指控,2003年上半年,戚繼秋讓時任西湖區區長的丈夫許邁永解決杭州南源聯合置業有限公司的用地拆遷問題,事成後以低於市場價321萬餘 元的價格購得房屋一套。此外,採用提供資金賬戶、協助將財產轉換為有價證券、資金轉移等方法,先後多次掩飾、隱瞞共計折合人民幣4131萬餘元財產的來源 和性質。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戚繼秋涉嫌洗錢案,即為洗錢罪寫入刑法之後為數不多的案例之一。此外,自重慶打黑以來,以洗錢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判例有7個,如重慶市公安局原 副局長彭長健的妻子劉觀英、北碚區原副區長趙文銳的妹夫鄒勇、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的妻子付尚芳等。其中,以貪污受賄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虛構 交易犯罪、虛設股權罪為上游犯罪的洗錢案判例均為全國首創。

  洗錢罪判例稀少,與洗錢罪在司法實踐中認定困難直接相關。央行反洗錢局前局長唐旭曾表示,「洗錢罪只能針對第三者行為人,而不能針對上游犯罪嫌 疑人。也就是說,刑法並不認為上游犯罪人的自行洗錢行為是犯罪行為。這與我們通過打擊洗錢制止上游犯罪的目標相去甚遠。因此,我們要密切配合有關部門推動 完善刑法的有關規定。」

  此外,洗錢行為的認定被分散於《刑法》第191條洗錢罪和第312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第349條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和窩 藏毒品、毒贓罪;而且這三個條款所涉及的罪名分屬三大不同類,由此洗錢犯罪在立法上被分割開來,並沒有形成嚴格的獨立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洗錢罪因而不斷 被邊緣化。

  《刑法》關於洗錢罪的內容也不斷修正,如2006年刑法修正案將上游犯罪擴展到「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

  即便如此,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告訴《財經》記者,「我國對洗錢罪上游犯罪規定的範圍與《公約》要求的最小範圍相比,範圍過於狹窄。」

  黃風所指公約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國於2005年10月加入該公約。根據公約,締約國可規定洗錢罪「不適用於上游犯罪的人」,即是否適用於上游罪犯的兩可之間,中國法律選擇了範圍狹窄的規定。

  帥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沈騰指出,洗錢罪中規定的主要要件「明知」,由於缺乏推定的方式而制定,「如何判別對方是主觀故意的,這是最大的困難。」 2009年11月10日,最高法院對此專門出台司法解釋,列舉了六種推定「明知」的具體情形。「現實操作中仍存在不小的難度。」沈騰稱。

  十字路口

  相比立法理念的缺憾,體制的羈絆也存在。

  「偵查部門如果對洗錢罪立案,工作強度會特別大,因為洗錢牽涉到的部門多,銀行、稅務、海關,而洗錢罪也沒有具體的受害個體。」沈騰認為,表面上看有一個很全面的反洗錢監管制度,但具體制度設計不足。

  北京東易律師事務所律師喻敬明曾在公安部經偵局從事反洗錢工作20年,他認為「目前只能對洗錢分子起到一定的恐嚇作用」。

  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國尚未建立徵信系統。一位銀行系統工作人員透露,即使在銀行內部,反洗錢的調查配合也存在一定困難。反洗錢調查往往需要查詢 人民幣賬戶管理系統中單位和個人在商業銀行的開戶情況、徵信管理系統中的貸款信用情況、國際收支申報系統中企業和個人的外匯收付情況、個人結售匯系統中境 內居民的購匯結匯情況等,而這些系統屬於不同部門管理。

  此外,反洗錢的管理架構也被認為已經不適應目前的反洗錢形勢。央行於2003年成立反洗錢局,開始承擔原來由公安部負責的反洗錢工作的協調職 責。2004年,央行反洗錢監測中心成立,後改名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它是人民銀行為履行反洗錢職責而設立的專門分析情報機構,負責接收分析大額和可 疑資金交易報告,向有關部門移交涉嫌洗錢的可疑線索。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在業務上接受反洗錢局的指導。

  這一機構的性質與香港聯合財富情報機構(FIU)相似。「這只是一個司局級單位(反洗錢局)下屬的事業單位,要求其他部門來配合它行使職責,顯然存在難度。」沈騰說。

  而央行基層機構的反洗錢部門並不獨立,經常附屬在其他部門。

  隨著2006年10月《反洗錢法》的通過並於次年實施,央行正式成為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數年間,央行陸續推動一攬子反洗錢法規出台。譬如《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

  此外,作為牽頭部門,央行承擔了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職責,建立了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並與多部門建立反洗錢協調會商機制。儘管如此,障礙仍存於部門的協調之間。

  2006年審議《反洗錢法》時,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提出,央行不適合做「司法機關」,應該由國務院另設一個專責機構處理洗錢問題。這一建議未被採納。

  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明也曾建議,在央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和反洗錢局的基礎上,成立金融犯罪偵查局,由央行和公安部雙重領導,央行領導為主,公安部負責業務指導。

  不過,與機構調整相比,「更重要的是做基礎性的工作,比如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個稅申報制度和大額現金交易制度。」喻敬明說,信用體系的建設是堵住黑錢的第一步。

  中國政府已將信用體系的建設提上議事日程。10月1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溫家寶要求抓緊制定《徵信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並建設覆蓋全國的徵信系統。

  來自這次會議的消息稱,「十二五」期間要以社會成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應用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這將是夯實反洗錢制度基礎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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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或支付18億美元和解洗錢案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414

路透援引消息人士稱,匯豐或支付18億美元罰金,就洗錢問題與美國執法部門達成和解。消息人士稱,雙方可能達成暫緩起訴協議,和解協議最快可能在下周宣佈。

一名匯豐發言人說:「我們將配合美國當局的調查,這些協商內容保密。」

匯豐11月5日曾表示,已經撥備15億美元,用於應對可能的罰款。但匯豐CEO Stuart Gulliver說,費用可能更高。

美國檢察官們希望禁止不法資金在美國銀行中流動,匯豐罰款事件將反映出美國當局的決心。

匯豐此前稱,它可能面臨刑事指控。不過,在類似的美國調查案件中,只要公司承認錯誤,那麼最終結果通常會是:達成暫緩起訴協議,公司交納罰金並清理其合規體系。而如果公司再次違規,那麼美國司法部將進行起訴。

而美國財政部前執法官員Jimmy Gurule說,暫緩起訴協議會引發人們質疑,匯豐是否只需要支付一筆罰款就夠了?他說,這將是「對刑事司法系統的嘲弄」。在Gurule看來,唯一能引起銀行注意的辦法就是起訴個人,這將對那些漠視法律的人起到威懾作用。

今年,美國參議院報告披露了匯豐為墨西哥毒販洗錢細節。美國當局稱,匯豐沒能做好防範工作,導致全球恐怖分子和販毒集團利用其分行,將「黑錢」帶入美國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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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網絡被指已成詐騙洗錢平台 史玉柱微博承認

http://www.21cbh.com/HTML/2013-1-19/zNNDE5XzYwNzUzNg.html

家喻戶曉的史玉柱,因一場網絡欺詐,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最近,有消費者反映,他們通過網上消費所發生的錢款,均被史玉柱執掌的上海巨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巨人網絡」)悉數「吸走」,更有維權人士直指「巨人網絡」成為網絡詐騙最大的洗錢、銷賬平台。

面對公眾質疑和警方介入,「巨人網絡」終於打破沉默:昨晚8時,該公司向大河報發函,表示願「攜手驅散網絡欺詐陰霾」,並「積極配合警方辦案」。此前,史玉柱發微博承認「犯罪分子」控制了受害人銀行賬號,將錢轉入「巨人網絡」賬戶。

【事件】被指洗錢「巨人網絡」直呼冤枉

「巨人網絡」董事長兼CEO史玉柱,因打造腦白金、腦黃金、黃金搭檔、巨人大廈、巨人公司及征途遊戲而名揚天下。

隨著春節臨近,眾多消費者開始在網站預訂車票、機票,或進行手機充值、購物。不少消費者發現,他們在淘寶、京東或火車票訂票網站12306網上消費,無論是否付款成功,銀行卡或網銀上的錢悉數被轉走,最終流進了「巨人網絡」賬號,致使被「吞走」的資金無法及時凍結和追回。

內黃縣的李先生說,2012年12月8日,他用QQ財付通充100元話費,通過財付通頁面提示完成操作後,一條與銀行卡綁定的手機短信提醒讓他蒙了:銀行卡里的55932.06元只剩下0.06元!他一查,錢先是劃到了快錢支付清算有限公司,再由「快錢」支付平台劃到了「巨人網絡」賬號,想向「巨人網絡」要錢,門兒都沒有。他只好選擇報警。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趙友軍反映,1月6日18時30分左右,他在哈爾濱市一賓館使用賓館電腦,進行網上訂票時,105130元被劃撥到「巨人網絡」賬戶。有的受害者曾找到「巨人網絡」交涉。對方回應:此類事件和「巨人網絡」無關,「巨人網絡」也是「受害者」,是替別人背了「黑鍋」。

對此,上海維權代表哈姆告訴記者:「長時間以來,『巨人網絡』成為網絡詐騙最大的洗錢、銷賬平台。消費者到官網訂票、購物,為何錢款會進到毫不相干的『巨人網絡』賬戶上?不僅如此,為何銀行卡內的餘額也會被全部劃走?」

【回應】「巨人網絡」表示「配合警方辦案」

面對大量消費者抱團維權和警方的介入,史玉柱和「巨人網絡」終於打破沉默。

1月14日11時20分,「巨人網絡」發微博確認:已協助公安機關封停30多個涉嫌網銀欺詐的遊戲賬號,並攜手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升網銀支付安全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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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拍電影「洗錢」?

http://www.chuangyejia.com/archives/27236.html

一部《泰囧》引出的話題,遠不止刷新華語電影票房新紀錄那麼簡單。

2013年1月24日,光線傳媒發佈澄清公告,就此前媒體和券商輪番質疑「《泰囧》巨額利潤失蹤」一事作出回應。

事件的導火索要追溯到此前的1月18日,光線傳媒於當日公佈2012年業績預告,稱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最終預計為2.81億-3.16億元,同比增長60%-80%。

由於在2012年三季報中,光線傳媒1-9月的淨利潤已經達到1.36億元,由此測算則去年第四季度光線傳媒的淨利潤僅為1.45億-1.8億元,這與外界此前期待《泰囧》天價票房所應該創造的高收益相去甚遠。

北京高華證券此前著文稱,按照該片3000多萬元的成本、光線傳媒持有90%的股權計算,《泰囧》於2012年為光線傳媒帶來的分賬收入為3.7億元左右,稅後利潤應為2.7億元。

相差近1個億的利潤究竟去了哪?記者注意到,光線傳媒在此後的澄清公告中表示,公司利潤與外界預期出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於電影成本的核算問題,光線傳媒稱外界對《泰囧》的成本預計並不準確。

而《泰囧》的成本究竟是多少?目前外界仍無法獲悉確切的數字。光線傳媒董秘王牮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單部影片的成本是公司的商業機密。」

對此,一家投行文化板塊分析師向本報記者表示:「嚴格來講,目前外界幾乎沒有一個瞭解電影真實成本的渠道,除非是片方主動向外界公佈一個數字,而這給了公司很大的利潤操縱空間,需要引起投資者的警惕。」

高成本的邏輯

光線傳媒在其澄清公告中稱,「北京高華的研報顯示,按照該片3000多萬元的成本」並不準確,影片的成本包括製作成本和宣發成本,公司從未對市場公佈過成本,《泰囧》雖為中等規模製作電影,但是由於後期宣發成本較高,投資加宣發的成本遠高於3000萬元。

同時,根據與導演團隊及其他相關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導演團隊及其他相關方享有本片10%的股份,並根據票房對主創有適當獎勵。

「現在不清楚《泰囧》的具體成本是多少?最終數字只能光線傳媒自己說了算。而在影視行業中,虛報成本可以稱得上是一種慣例。」上述分析師介紹說。

對影視產品最終利潤的影響只是一方面的因素,而另一方面,「你不誇大成本,怎麼能騙得到觀眾去電影院看呢?如今觀眾都把製作的高成本和電影的高品質聯繫起來,認為大投入才有大產出,投資1個億的電影肯定比1000萬的要更有市場吸引力,所以這個行業使勁的把成本往高裡吹,這裡面包含了太多的營銷元素」。

「所以我們看到許多電影如果按照票房收入來算,肯定是虧本的,但是影視公司還在那不停的拍,拍完這一部還有下一部,為什麼?其實人家沒虧,早回本了。」上述分析師表示。

一位電影圈內的資深人士在採訪中印證了這一說法,他告訴記者,他認識的一名導演,號稱自己的一部電影成本是2000多萬,但實際的費用只有700萬元左右,而主要虛報的「大頭」來自電影的宣發推廣成本。

「國內電影宣發推廣費用,以前並不厲害,但是後來開始逐漸效仿好萊塢的商業模式。好萊塢的模式中,一般一部電影的宣發費用會佔到製作費用的50%左右,如果是小投資電影,則這一比例更高。一些電影號稱在宣發上砸下重金,但其實並沒有那麼多投入。」該人士表示。

除了營銷層面的因素外,「洗錢」是電影業繞不開的話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衛星頻道節目製作中心節目部主任陸紅實曾語出驚人:「近兩年,我國每年都有100多部爛片子不能上院線,原因之一恐怕是:不少人拍片是為了洗錢。」

靠投資電影洗錢,是一種途徑。一般方法是拍攝那種預算很高的電影,但使用膠片和設置佈景只用很少的錢。雖然看上去影片成本很高,是在虧本,但實際上黑錢都通過電影公司變成了合法利潤。

賬本中的貓膩

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設計學院副教授邵奇告訴記者,電影行業會計成本的核算比起其他行業,其彈性是比較大的。它可以允許一定量的白條存在,比如手寫的收據也可以通過,因為很多拍攝成本根本沒辦法搞到發票。而這會使得影片的賬面成本差異巨大。邵奇舉例說,比如租賃器材設備,如果劇組通過常規渠道開票租賃,價格就非常昂貴。但是如果你找朋友托關係借用些設備,那可能就是半價,甚至不要錢。

電影成本中的貓膩遠不僅於此。「比如劇本的費用,約稿公司來操作的話,一種是一次性談好多少價錢買下劇本。還有一種是片方讓編劇先去體驗生活,然後寫劇本。體驗生活的費用怎麼算?這裡面就有很大的空間可以來做文章。」邵奇介紹說。

前述投行分析師也表示,演員的片酬一樣是筆「糊塗賬」,比如拍那部片子兩百萬、三百萬,接這部電影,因為關係好點就友情價一百萬,構成電影的大額成本根本無法被外界所掌握,完全是不透明的。

此外,邵奇還介紹稱,如今業內很多演員和片方談條件時要求的是稅後片酬,這意味著演員身價越高,片方繳稅越多,因此片方會選擇在做賬時把片酬做得低一點,而在其他不需繳稅的環節勻出資金來再返給演員。比如將群眾演員的賬面工資做得高一點,或者是發行環節虛增營收。因為此前國家在《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中規定,電影企業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將實行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邵奇認為,阻礙電影賬本真實反映的另一個因素是:「許多片子的成本存在超支,需要把一部分成本分攤到下一部電影中,影視公司需要整體統籌,自然不會在財務報表中羅列單一電影的成本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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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香港洗錢「六重門」

http://www.yicai.com/news/2013/02/2516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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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中國內地男子羅俊城,通過空殼公司和開設在中國香港的銀行賬戶,在8個月中洗錢131億港元,今年1月23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10年零6個月監禁。

這宗香港開埠以來最大規模洗黑錢案,僅僅揭開了內地不法資金到香港洗錢狂潮的冰山一角。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稱,數據顯示,每年從內地流至香港的黑色、灰色資金總數佔香港GDP總量的10%以上。

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統計,2012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GDP)為2.04萬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4萬億元)。由此推算,內地經香港洗錢的資金規模至少達到每年2000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05億元)。

雖然香港警方未就本報提出的洗錢規模問題做出回應,但據內地反洗錢專家分析,香港不僅洗錢活動猖獗,而且不法資金進入香港的渠道也五花八門,幾乎一切可以繞開外匯管制的手段,都有可能被用於洗錢。

內地黑金「樂土」

按照我國《刑法》,洗錢是指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犯罪行為。

據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防止清洗黑錢活動指引》分析,清洗黑錢活動可分為三個階段,其間洗錢人可能進行無數交易。這三個階段分別是(1)現金的處置——實際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得益;(2)分層交易——利用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掩飾查賬線索和隱藏罪犯身份;(3)融合——為犯罪得來的財富提供表面的合法性。假如分層交易的程序成功,經過清洗黑錢過程的得益會通過融合手法回歸經濟體系,同時在表面上已變成正常的商業資金。

以華盛頓為基地的全球金融誠信機構(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最近發表的非法資金外流報告指出,2000~2011年,中國因逃稅、貪腐或犯罪而產生的非法資金外流,達3.79萬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3.6萬億元),佔發展中國家非法資金外流的近五成,是非法資金流出最多的國家。

不過這一數字並未得到中國官方和學術界的認可。

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對本報稱,全球洗錢活動規模到底有多大,從來就沒有任何一個機構或個人能夠給出精確答案:「近十年來,業界多引用相對權威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數據,認為全球每年非法洗錢金額約佔全球GDP總和的2%~5%,即1.5萬億~3萬億美元,且以每年1000億美元的速度增長。」

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核算,我國2012年國內生產總值為51.93萬億元,嚴立新認為,即使按佔GDP的2%這一較低水平來估算,我國的洗錢金額也將超過每年1萬億元,其中有相當大的部分流向香港或經香港中轉。

「香港和倫敦一樣,同屬於內外混合型或一體型的離岸金融中心。由於政策寬鬆,通常是熱錢、灰錢和黑錢喜歡聚集的地方。」他說。

而黑錢流入香港的渠道花樣繁多。本報通過採訪、資料蒐集和梳理現有案例發現,內地資金(包括非法資金)流入香港的非正常方式主要有六種,即現金挾帶走私、地下錢莊、國際貿易、投資、使用空殼公司和銀行賬戶、賭博乃至巨額信用卡消費,這六種方式都可以被用於洗錢,而國際貿易和投資是犯罪分子最偏愛的洗錢手段。

現金走私

以職業投資者自居的王小宇(化名)每次從深圳過關到香港,都會提前在黑市兌換2萬美元,將現金塞在行李箱夾層或內衣暗袋內帶到香港。

「方法看來老套沒技術含量,但還是最安全有效的。」他說。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制定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每人出境攜帶人民幣現金不能超過2萬元,或外幣現金不能超過等值5000美元。

王小宇的錢可能並非不法資金,按照他的說法,他只是為了減少風險,將資金配置在境外資本市場。但確實不少洗錢者仍在使用這一傳統招數。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課題組的報告《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下稱「人行研報」)顯示,現金走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個人夾帶在行李中直接攜帶出境,方式較為簡單、費用低,但同時可走私的數額較為有限、風險較大,一旦被海關或邊防機關查獲將人贓並獲。

第二種方式是通過主要是地下錢莊的代理機構,利用一些專門跑腿的「水客」,以「螞蟻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在口岸來回走私現金,偷運過境後再以貨幣兌換點的名義存入銀行戶頭。這種方式儘管要付一定費用,但風險較小,難以查清委託人的身份。

2001年9月,香港廉政公署搗破了香港史上最龐大的跨境洗黑錢集團,拘捕29男10女,估計集團至少運作5年,洗錢金額高達500億港元。廉政公署在調查中發現,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就是該集團的一名主要客戶,該集團正是通過僱傭的「水客」,從內地將錢偷運到香港,再存入香港和境外的銀行戶口。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由前年4月至去年6月,加拿大多倫多和溫哥華機場從中國公民身上查獲約1290萬加元(約合人民幣7833萬元)未申報現金,佔兩個機場同期查獲現金的59%。在美國,中國公民也是機場繳獲未申報現金的第二大來源。

本報向深圳海關查詢過去幾年現金走私查獲情況,到截稿時仍未獲得回覆。一名曹姓主任向記者口頭表示:「過去一年沒有太多的案子。」香港海關發言人則向本報稱,資金進出香港完全自由,並無現金走私一說。

地下錢莊

除了現金走私外,內地和香港對地下錢莊也態度迥異。在內地屬於非法性質的地下錢莊,在香港則往往是持牌經營的匯款及貨幣兌換代理。

從去年4月1日起,任何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人士必須向香港海關關長申領牌照,目前持牌人已有1573個。

而人行研報則指出,地下錢莊是替代性匯款體系在中國的主要表現,港澳不少貨幣兌換點實際上是地下錢莊在當地分支機構。

報告稱,利用地下錢莊的主體複雜,既有留學生和境外勞工,因其費用低廉手續簡單而以此方式匯款;也有某些企業為避稅逃稅跨境轉移灰色資金,有腐敗分子和國企高管轉移其非法收入,以及走私販毒等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以此轉移黑錢。

做電子進出口貿易的林云志(化名)向本報透露,他曾多次使用地下錢莊,「深圳做這個(地下錢莊)的很多,他們在深圳和香港兩邊都有賬戶、兩邊換匯,資金表面上並不過境。」

據他介紹,中介換匯通常叫「過數」或「打數」,手續費很低,一般100萬也就收取一兩千元的費用。而現在更多地下錢莊做起了民間拆借,將個人和企業的閒錢以15%~20%的年利率拆借給缺錢的中小企業。

林云志的公司總部在深圳,香港也設有公司,原配件全部通過香港購買,在換匯額度有限的情況下,他便通過地下錢莊將資金轉到香港;另一方面,為了把深圳總部的報表做得好看些,將虧損都放在香港公司,他還使用地下錢莊將香港公司的利潤轉至深圳。

「進出口電子最多的就是走私,不能通過公司銀行賬戶結匯,」他說,這樣的情況全國各地都有很多,而深圳的地下錢莊主要是由潮汕人經營,「早期小本經營的有鋪面,現在比較大的有下線,錢不夠再到上家,做得大的一天幾千萬甚至1、2個億(人民幣)的都有。」

地下錢莊的客戶都是以朋友介紹為主,要有互信和關係網。「地下錢莊的人不管資金的來源,他們不怕走私的錢,最怕的反而是貪腐官員的錢,」他說,貪腐官員的錢往往一筆數目便很大,「出問題了牽連就比較大。」

嚴立新對本報分析稱,地下錢莊屬於非正規價值轉移體系中的一種,最多採用的手法是替代性匯款,即沒有物理匯款的實際動作和痕跡,其歷史悠久,隱蔽性極強。

他表示,事實上地下錢莊本身常常表現為既是洗錢的工具,又是洗錢的平台,是整個洗錢鏈條中極具地位和作用的一環。但通過地下錢莊轉進轉出的錢並不一定全是黑錢,也有相當部分其來源本身是合法的,經其轉出只是為了規避國家的外匯管制。

經地下錢莊出入的資金魚龍混雜,內地、香港處於不同司法區域令情況更加複雜。香港大學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總監楊艾文對本報分析稱,由於對地下錢莊的性質認定不同等差異,在打擊通過內地地下錢莊向香港清洗黑錢過程中,兩地法律存在接合縫隙。

據嚴立新測算,每天通過深圳地下錢莊洗到香港的資金規模大約是2000萬~3000萬元人民幣,手續費約為3%~5%。但如果需要清洗的資金數額巨大,如數億或數十億元,那就必須通過跨國洗錢組織有計劃有組織的操作,手續費約為總額的10%左右。


國際貿易

儘管地下錢莊涉及資金數額不菲,嚴立新指出,貿易和投資實際上才是最為常見的兩大洗錢路徑,具有隱蔽性更強、技術含量更高、涉及金額更大的共同特點。

據他介紹,國際貿易中可通過操縱價格如低值高賣或高值低售、虛構交易、真假摻雜、操縱數量、品名作假等方式,將內地的黑灰資金轉移到境外洗白。

香港與內地的貿易關係緊密,內地在香港貿易夥伴排名中長期佔據第一名。香港工業貿易署數據顯示,2011年香港和內地的貿易總額達3.44萬億港元,佔香港貿易總額的48.5%,其中內地對香港出口為1.69萬億港元,內地對香港進口則為306.99億港元。

根據人行研報,通過貿易洗錢的方式通常有少報出口、多報進口;進口預付貨款、出口延期收匯;偽造佣金及其他服務貿易項目對外付匯;境內企業向境外關聯企業高價購買原料、產品或高額分紅,甚至與關聯企業虛構商業往來將資金匯出;以及利用假的進口合同騙取外匯管理部門核准外匯匯出境外等方式。

以少報出口、多報進口的方式為例,具體操作方法是進口時報高進口設備或原材料的價格,然後從國外供貨商手中索取回扣、分贓款,並將非法所得留存境外;出口時則大幅壓低出口商品價格,或採用發票金額遠低於實際交易額的花招,將貨款差額由國外進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境外的賬戶。

正在重新回歸創維集團的創始人黃宏生,2006年正是因偽造佣金對外付匯,而在香港被判串謀盜竊上市公司資金、串謀欺詐上市公司等罪名成立入獄六年。

案情顯示,2000年1月至2004年10月間,黃宏生及其胞弟黃培升,以「諮詢費」名義,從創維數碼(00751.HK)全資子公司創維集團有限公司賬戶中,先後開具共約4838萬港元的支票給僱員王鵬,再由王鵬轉至黃宏生母親或黃氏兄弟設立在香港和澳門的銀行賬戶中。

據知情人士介紹,以貿易方式洗錢,還有一種極為隱蔽的手法便是借助信用證,且境內外形成一體化的集團式操作,既可令熱錢黑金進入內地,又可讓在內地炒樓炒股等所賺的錢以不交稅的方式流到境外。

以向國內一家造船企業訂造一條1億美元的船為例,由於數額較大預付30%即3000萬美元,剩餘部分開具信用證。在3000萬美元進入內地轉道投資獲利後,再以因中方違約單方面取消訂單、需向國外客戶退回訂金的同時賠償其10%~20%賠償金為由,報外管局審批同意後,借此表面合法的形式將3000萬美元及其賠償金即投資收益轉移至境外。

貿易洗錢的規模相當大。全球金融誠信機構的數據顯示,2000~2011年外流的中國非法資金中,有86.2%,即3.2萬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9.9萬億元)就是通過虛開進出口發票(misinvoicing)進行的。

境外投資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是內地企業和個人投資境外「走出去」的橋樑,各種洗錢犯罪活動便利用了香港在投資方面的中介功能和活躍的資本市場,洗錢活動涉及證券市場、房地產市場、對外直接投資(FDI)項目和另類投資等各種投資活動。

一位在香港股票市場從業逾20年的券商董事總經理向本報表示,不少來自內地的證券客戶都使用地下錢莊將資金匯至香港,券商為了爭取內地大客均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的甚至會主動提供此類替代性匯款服務。

在香港,一些小型市值的股票經常會無緣無故被炒起,往往是有莊家操作,不少跟洗錢也有關係。

據他介紹,若有內地貪腐官員的「小三」或「小四」想移民至香港,由於香港股票可以進行場外交易,莊家把股票分成若干小份,拿到場外交易市場交易,再由交易代理人轉給「小三」,「小三」只需交納釐印費(印花稅),便可將股票當成申請投資的資產。「官員不需要給莊家錢,(莊家)實際上就是在賄賂官員。」

香港投資移民門檻為1000萬港元,據上述券商人士透露,幾家移民中介公司和一些上市公司勾結,在這個過程中,莊家也能把黑錢洗白,不少黑錢往往就來自上市公司老闆。

具體操作方法是,來自內地的上市公司老闆有一筆錢需要洗白,便通過移民中介聯繫欲做投資移民的5個人,讓這5個人以每股5毛錢認購1000萬股,每人斥資500萬港元。隨後上市公司老闆提供黑色資金給莊家,將公司股票價格推高至市值1000萬港元。經此操作後,5個人可進行投資移民申請,上市公司老闆也將2500萬資金洗白,其餘2500萬資金則通過其他合法方式交割,總共洗白5000萬資金。

「洗黑錢還有一種派『利是』(紅包)的概念,」他說,以一家小的工業股為例,農曆新年前需要銀行批准新的融資額度,公司便讓銀行相關人士購買公司股票,公司再以回購或大股東提供資金給莊家的方式抬高股價,「銀行的人便繼續給你批多一些錢咯」。

除了證券市場外,內地投資者還尤其青睞香港的房地產市場,內地資金一度佔到香港一手樓市場交易資金的六成。這些資金的黑白難分,但在內地居民每年向境外匯出資金數量不得超過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1.1萬元)的規定下,動輒價值六七百萬甚至上千萬港元的香港房產又是如何一氣買下的呢?

原籍湖北的地產代理李莉(化名)一直主攻內地客戶,「客戶把錢打過來有三種方法,一是走地下錢莊,十幾分鐘就到賬,但這一定要熟人用過的才行;二是客戶自己在香港有公司有銀行賬戶,找個名目直接打過來就行;三是地產公司通常在內地香港都有賬戶,可以給客戶提供方便。」

實際上,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早就提出三項「打擊借物業交易洗黑錢」的指引,要求地產代理要至少保存客戶數據5年以及填寫客人身份證明文件等。但這些指引對佣金豐厚的地產代理來說,只是多了一些程序而已。「我們才不管他的錢是哪裡來的。」李莉說。

除了上述方法外,不少有地位有背景的犯罪分子還鑽了對外直接投資(FDI)的空子。據知情人士介紹,不少涉華的跨國洗錢組織多有國企背景,其操作方式是通過在境外和香港成立子公司,利用國內資本對外投資和吸引國外資本到中國投資的雙向通道來隱藏或掩飾灰錢或黑金的本質。

該人士說,多起案例顯示,有不少國企央企人士涉足洗錢,以對外投資為名義將國內資金轉移出去,但不少項目其實是虛擬或真假參半的,或者將資金在境外非法佔有或挪作他用。

以原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城建集團」)副總經理、恆萬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副局級的李化學為例,他以城建集團向澳大利亞拓展業務為由,將2700萬對外投資款項在澳大利亞佔為己有。李化學於2003年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全球金融誠信機構的報告指出,很多合法資金都以FDI(對外直接投資)的形式離開中國內地進入香港和維京群島等離岸金融中心,然後再洗到其他實體,再以源自香港和維京群島FDI(外商直接投資)的形式重新投到內地。「這是一套複雜的洗錢系統,利用對FDI放鬆的監管,為中國的高資產淨值人士秘密隱藏和積累財富。」報告說。

此外,近年來藝術品投資等另類投資火爆,實際上也成為洗黑錢的途徑。據知情人士介紹,一些高價競投境外流失國寶藝術品、但最終不成交的交易,也涉及到洗錢的貓膩。

空殼公司和銀行賬戶

上述131億港元洗錢案則是利用空殼公司和銀行賬戶洗錢的經典案例。

案情顯示,羅俊城從19歲開始為同鄉叔伯「潘叔」到香港「辦事」,於2009年7月在香港買入一家空殼公司「一創發展有限公司」。當時19歲的羅俊城擔任公司唯一股東及董事,報住地址為深圳南山區一住宅。

2009年8月1日和13日,羅俊城兩度以遊客身份訪港,在中銀香港附屬銀行集友銀行開設了公司和個人銀行賬戶,分別存入1000港元和500港元。2009年9月9日,一筆260萬港元的款項存入其公司賬戶,隨後兩個賬戶不斷有巨額款項存入及轉走,洗錢活動頻繁密集進行。

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的8個月期間,兩個賬戶先後通過支票、現金提存及網上理財的方式,處理了8300多次交易,涉及總金額達131億港元,每次由數十萬至過百萬港元不等,平均每日處理款項約5000萬港元。

但在此期間,集友銀行並未發現賬戶異常情況,也未向專職負責洗黑錢偵查工作的香港聯合財富情報組報告。後來香港警方在追蹤另一單電話詐騙案時,追蹤到羅名下銀行賬戶每日轉移金額巨大,且部分轉賬賬戶屬於境外賬戶,包括其中一次一名澳門人存入一筆來自澳門賭場的100萬港元款項,才令這宗洗錢案現形。

香港警方在2010年4月凍結了羅俊城的賬戶,羅兩度致電警方要求解凍,警方要求其到港協助調查,羅則以通行證過期為由拒絕,更兩次發律師信給警方,要求解釋凍結賬戶原因。

去年1月羅俊城經落馬洲到香港時被捕,今年1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其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年半。同時,賬戶內總共588萬港元已被警方凍結,將向法院申請充公。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表示,羅俊城在此案中顯然只是一個配角和執行者角色,真正的主謀仍然在逃。香港警方則呼籲市民不要將個人銀行賬戶借予他人,並有責任確保清楚知悉個人賬戶內金額來源。

實際上,不少洗錢犯罪集團會在提款地銀行找到一大批不知內情的「人頭」對象,以給予一定費用作為誘因,用這些人的名義開設很多銀行賬戶,並定期將贓款分別來往於這些賬戶間,以達到最終洗淨贓款的目的。

除了犯罪集團外,貪腐官員也慣利用空殼公司洗錢。深圳市檢察院去年1月通報的案件細節顯示,深圳市龍崗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鐘新明,2008年通過其胞弟鐘偉明,以親屬鄭某的名義在香港註冊一家名為「寶誠公司」的空殼公司。

隨後寶誠公司與內地開發商吳偉光控制的藍灣公司,簽訂了共同開發土地的協議,藍灣公司支付寶誠公司3300萬港元保證金,將一筆賄款洗白至香港。去年7月,鐘新明因4年來斂財3590萬港元、520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賭博與信用卡消費

儘管有「賭城」之稱的是澳門,但香港也因地利,在犯罪分子通過賭博洗錢的過程中起到了中轉作用,正如上述131億港元洗錢案件中,便涉及到來自澳門的資金。

最近一起案例顯示,一對居住在居屋(保障性住房)的中年夫婦,七年來從未報稅,但在其中五年內兩人名下五個銀行賬戶滾存高達1.3億港元資金,且兩人擁有兩處房產。

案情顯示,43歲的男戶主施東林在澳門某賭場擔任「疊碼仔」(賭場中介人 ),他從2006年開始在北角城市花園一住宅單位內協助經營專門接待內地客戶的非法賭檔,兩年內賺約800萬港元,他和其妻柯沙莉則利用名下5個銀行賬戶為客戶清洗共1.29億港元黑錢。由於該案不涉及國際犯罪集團,兩人最終分別被判入獄18個月和15個月。

受內地加大反貪力度影響,在港上市的澳門賭業股股價持續受壓。據英國《泰晤士報》援引內地執法部門消息人士的話報導,中央計劃在2月末開始打擊被稱為「疊碼仔」的澳門賭場中介人,以遏制內地貪官和不法富豪通過中介進行洗黑錢的活動。

此外,當不少人驚嘆內地遊客在境外的消費能力時,可能沒有想到通過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消費或提現,也能將黑錢洗白。人行的研報指出,一方面腐敗分子可在境外大量消費或提現,另一方面在境內貪污受賄並以贓款還款。信用卡和銀聯卡在為境內人員出境觀光旅遊等消費提供方便的同時,也為境內腐敗人員跨境轉移資金提供了便利條件。

香港猶豫反洗錢

面對無孔不入的洗錢活動,香港監管機構一直在試圖努力捍衛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但反洗錢研究人士指出,反洗錢若過嚴對金融服務業發展是有影響的。上述那位券商董事總經理則稱,如果全世界沒有洗黑錢,股、債、期貨等金融產品的成交量甚至有可能減少三分之一。

從香港的角度來看,既要避免成為「洗錢天堂」,又要保持其金融服務業的活躍,這一平衡,實難把握。

一位在中資銀行香港分行擔任客戶經理的人士向本報介紹,香港銀行的反洗錢工作一般包括對前台人員進行反洗錢培訓、在客戶開戶時「瞭解你的客戶」,以及在大筆資金交易發生時,客戶經理需要瞭解交易背景,若有懷疑則立即向法律合規部和其上司報告,再由合規部向財富情報組報告。

她說,在瞭解客戶過程中,「如果是政治人物我們會提高警惕,有一種客戶我們相對放鬆些,就是有央企背景的企業」。但據上述知情人士稱,國企央企背景的客戶實際上並不安全。

根據香港2012年4月實施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下稱《打擊洗錢條例》,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明知而違反指明條文,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及罰款100萬港元。如出於詐騙而違反指明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港元。

但上述條例實施以來,尚未有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被處罰或遭檢控。涉及131億洗錢案的集友銀行,也只是受到現場審查而已。

《打擊洗錢條例》實施後,因洗錢被定罪人數和被追討並上繳政府的資金卻呈下降趨勢。根據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向本報提供的數據,去年1~11月洗黑錢檢控案件為136宗,洗黑錢案定罪人數為147人,追討上繳政府的金額僅為1597.8萬港元,均是過去五年以來最低。

楊艾文認為,從洗錢可疑交易報告和檢控數據來看,很顯然香港的執法力度難以追上實際情況,警方只能跟進一些典型案例,比如131億港元的洗錢案。

「事實上仍然有這麼多的洗錢活動在香港發生,顯示著犯罪分子已準備好冒險,即便可能會導致在監獄裡蹲幾年,但一旦放出來他們就仍能享受到已經成功轉移資金的好處。」楊艾文說,香港應增強反洗錢方面的震懾力,比如加大刑罰力度,更重要的是,要加強收繳犯罪收益的強度。

還值得關注的是,香港目前正就《公司條例》進行修訂,擬以保護隱私為由,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董事住址和身份證號碼。楊艾文稱,不管是否為了保護董事隱私,透明度的減少對反洗錢都是有害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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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指控Liberty Reserve洗錢60億美元,將成史上最大國際洗錢訴訟案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5275

美國檢察官對數字貨幣轉賬公司Liberty Reserve發起訴訟,指控這家位於哥斯達黎加的匯兌公司經手洗錢規模超過60億美元,美國檢方指控Liberty Reserve全球數字犯罪洗錢「首選銀行」。

美方檢察官稱這將成為史上最大的國際洗錢訴訟案。目前 Liberty Reserve網站已經被關閉。

起訴書稱Liberty Reserve在2006年到2013年5月期間估計通過5500萬比轉賬進行了60億美元規模的洗錢。它運營著一個「遍及全球的數字犯罪金融網絡,資助了各種類型的在線犯罪活動,包括信用卡詐騙,竊取個人信息,投資欺詐,電腦侵入,兒童色情以及毒品販運」。

美國檢方已經逮捕了7名遭洗錢指控的7名嫌疑犯中的5人,其中包括Liberty Reserve公司創始人Arthur Budovsky。

對Liberty Reserve訴訟罕見的為人們揭示了網絡犯罪背後的金融網絡,以及執法部門對這種新型犯罪的調查。

要在Liberty Reserve開始賬戶使用數字彙兌功能,即開通所謂「LR交易」功能,用戶需要提供一個姓名,地址,出生日期。但是檢方稱Liberty Reserve永遠不會驗證信息。

Liberty Reserve對每筆轉賬抽取1%的佣金,並額外收取75美分「保密費」讓交易無法追蹤。

為避免交易過程留下書面財務記錄。Liberty Reserve依賴第三方「交易人」來完成客戶的LR交易。這些第三方交易人包括被僱傭的網絡黑客和某些不受監管的賭場賬戶,檢方稱這些第三方賬戶以「俄羅斯黑客」和「黑客帳戶」名字建立。

Liberty Reserve轉賬的黑錢流向全球各地。美國檢方稱已經控制了在哥斯達黎加,塞浦路斯,俄羅斯,中國,摩洛哥,西班牙,拉脫維亞,澳大利亞和美國的45個非法賬戶。

美國執法部門多年以前就在追蹤Budovsky運營的洗錢網絡。2006年他運營另一家名為E-Gold的數字彙款業務遭到了類似的指控。Budovsky在承認無執照匯款後被判處5月緩刑。

Budovsky此後放棄了自己的美國公民身份搬到哥斯達黎加,並開創了Liberty Reserve。檢查官稱Liberty Reserve迅速填補了E-Gold的空白,上週五Budovsky在西班牙被捕。

美國執法部門目前正在加強對數字金融網絡的監管。美國財政部防的洗錢單位,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3月發出指引稱數字貨幣公司屬於貨幣匯兌業務,從而強制他們遵守反洗黑錢規則並向FinCEN註冊。

《華爾街見聞》曾報導全球最知名的虛擬貨幣「Bit幣」匯兌所Mt. Gox由於本月初未能及時向FinCEN註冊,被美國土安全局查封交易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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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解密:洗錢模式怎樣助澳門獲得巨大經濟成功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399

12月4日的《華爾街日報》報導,中國政府開始加強監督澳門博彩業及為高端賭客提供賭資的中介,認為這是新一屆中國領導人加大反腐力度的第一個跡象。

知情人士向《華爾街日報》透露,近幾週中國內地和澳門警方拘捕了至少三大澳門博彩中介公司的員工。知情者稱,這些中介向超級賭客提供貸款,然後到中國內地收債。
 
此前外界就普遍認為這些中介與有組織的犯罪和洗錢活動有關。而維基解密披露的一份密電揭示了博彩中介與澳門經濟成功的關係。
 
這份美國駐香港領事2009年密電的部分內容如下:
 
現在一半以上的澳門GDP都來自博彩和看護業。但它的非凡成功卻基於一種即使並非鼓勵也推動了洗錢的模式。在暴利的VIP賭博市場,大部分賭客都來自中國大陸。儘管中國政府控制資本,限制中國居民每年轉移國外的資金至多5萬美元,但大陸客的賭資其實有數十億美元。
 
澳門VIP市場的成功依靠著一些賭場中介。他們為VIP客人安排簽證,提供當地貨幣的賭本和進入澳門賭場VIP賭博包間的途徑。VIP博彩收入佔澳門博彩業總收入的60%以上。
 
雖然必須註冊在案,而且名義上受到澳門政府監管,但這些促進博彩的機構據說在與有組織的大陸犯罪團夥密切合作。賭場中介直接接觸澳門賭場,以折扣價購買籌碼,能幫玩家避免身份確認
 
澳門瞭解客戶與保留記錄的要求比其他國際賭博場所寬鬆得多。在澳門,政府監管賭場中介的行動目的是限制競爭,不是打擊不法活動。對賭場和賭場中介的監督有限,力度還很薄弱。中國政府對大陸遊客定期從嚴要求給予自由行許可,這可能體現出政府擔心腐敗官員在澳門洗錢。
 
關於中國政府對澳門博彩監管的態度,路透社最近的報導援引澳門十六浦度假村酒店(Ponte 16)行政副總裁馬浩文的話說,中國政府要求加強對資金流動的監管,但
 
他們並不想把賭博業從澳門拿走,他們只是要加強控制,也提醒大家要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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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仙奴週記:「我唔係怕洗錢,我只係怕俾人搵笨。」 人在中環

http://manincentral.blogspot.hk/2013/08/blog-post_18.html
等咗幾個月,終於等到英超開季。估唔到只係第一場既比賽,就害我響九十分鐘裡面不停咁爆粗。好彩,重案組仲未有派人嚟查我,應該算係行運了。

輸「三比一」其實唔係乜嘢大不了,一場波,都只係三分聯賽積分遮。聯賽仲有三十七場,輸一場,真係冇乜嘢值得發牢騷的。問題係,三比一背後所隱藏既問題,所反映出既管理層思維,先至讓球迷勞鬼氣。

上季季尾既時候,球隊經歷咗一次十二場不敗,千辛萬苦先勉強拎到個歐聯附加賽既席位番嚟。咁你話呢班波,掂唔掂呢?如果你問我,我大概會用「四平八穩」去形容。你話呢班波好勁,咁肯定唔係架啦。你話班波好差咩?單計下半季既阿記係聯賽既得分王,你話好差咩,似乎又講唔過。隊波既Starting XI,儘管唔係星光熠熠,但我覺得,其實係合格的。唔合格既部份,係Starting XI之後既一班後備,質素同人數(真係可以派落場先計數,幼齒唔計),查實都唔足夠,而且個別位置直頭係冇backup可言。阿仙奴上季季尾之所以能夠打得好,比較合理既推斷係,佢地老早已經乜盃都出晒局,幾可肯定又一鑊四大皆空了。球季後期佢地要應付既,就只有聯賽爭前四一項。相比其他前列球隊,佢地要應付既球賽數目其實偏少,因此儘管正選陣容異常單薄,響比賽量不多既情況之下,還是可以打到好成績的。

打上幾個球季,球隊響off season既時候,都必定遇上兩個問題:1) 大牌球星離隊;與及 2)財政緊絀。剛過去既off season,係球隊近年第一次冇主要球星離隊(ok,唔好串我住,我都知,今年之所以冇人走,係因為阿記既大牌球星,其實老早就走清光…)。財政方面,簽咗Puma既新sponsorship deal,再加上慳家多年,今年大概係球會近年,最冇財政壓力既一年。所有球迷都期望,off season既時候,球隊會有適當既增兵行動。剛過去既暑假,阿仙奴同N個超級球星扯上過關係,最後個個都買唔成。問心講,我其實好懷疑,阿記既球迷們,其實係咪真係咁期望有個超級球星加盟呢?有,當然係更好,但冇既話,至少,響「合資格」既後備兵源既數量上面,起碼都要買番夠數。結果呢?

買唔到利記既梳亞雷斯,我唔怪佢地。買朗尼?我估即使係最樂觀既球迷,都知道其實係吹水。但係買唔到希古恩同加斯達禾,我就有啲條氣唔順了。希古恩係一個典型既阿仙奴式轉會災難:傾到實牙實齒,個個都以為只係爭最後簽個名,交易就可以完成。殊不知,對家坐地起價,明搵你笨。「聰明」既阿仙奴,唔肯做蠢仔俾人搵笨,於是自以為型爆咁walk away。轉個頭,件貨就俾人高價買咗。

球隊既高層,大大聲話自己唔介意洗錢。呢句statement,我其實係相信的。但我睇到既情況係,儘管佢地真係唔怕洗錢,但佢地卻異常害怕俾人搵笨,對「被人當傻仔」顯得異常抗拒。

阿記既transfer activity,讓我諗地我一個朋友早排既經歷。朋友係個有錢人,而且係個孝順仔。佢一直同父母同住,直至佢同太太生咗兩個小朋友,又要請外傭幫忙照顧,原來住緊間屋,忽然變得唔夠住。咁啱響果陣,佢屋企隔離有個細單位放售,朋友覺得,假如將間屋買下來,讓父母可以住響隔離,呢個安排就perfect了。隔離屋既業主,當知道朋友既情況後,自然覺得朋友係「必須」要買自己層樓,於是乎,坐地起價,加價10%。朋友唔肯做傻仔,於是便放棄買賣,去附近尋找其他地方安置兩老。結果呢?朋友一直搵唔到合適單位,佢父母亦因為家裡唔夠地方,而選擇搬走,而且一搬,就搬到老遠。朋友呢個孝順仔做唔成,而隔離既單位,亦被新既買家買咗,短期內再冇機會放售了。

或者讀緊呢篇文章既你,覺得呢個故事跟足球並不能扯上關係,但商業社會裡面,「坐地起價」既事情多不勝數,特別係賣家睇中你「有需要」既時候。情形就好似,當某個地方發生災難既時候,當地既求生物資既價格必然會被炒高一樣。賣家有本錢坐地起價,係因為知道你實在有需要。冇人喜歡俾人搵笨,但人生有太多時候,選擇做一次半次傻仔俾人搵笨,會比有型地做個「聰明人」來得合情合理。

或者講得遠了。

命運往往都係咁樣的,越窮越見鬼的。你越唔肯買人,越唔肯做傻仔,你諗住靠原班人馬搏大霧勉強捱得過咩?一場波,就傷你三幾件正選,仲要集中響晒條後防線度。話時話,禮拜三果場歐聯,湊唔湊得夠十一個人開波?

三比一完場之後,Emirates Stadium內噓聲震天。情況有如當日輸比曼聯八比二既一場波一樣,今日既敗仗,好可能再次換嚟轉會窗完結前既大手掃貨。這樣既panic buying到底會係好事還是壞事?對上一次既panic buying,為我地帶來了阿迪達同梅迪薩卡,但同時亦附送了朴主永跟山度士。是福是禍,還看未來兩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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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高端房產繁榮背後——洗錢與縱容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6426

去年八月,美國房地產泡沫中,出現一種讓人難以理解的現象:頂級豪華房產似乎有著源源不斷的需求,而且大都是全額現金支付,高盛發佈的報告稱,這個比例高達60%,ZH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很簡單:犯罪。

通過美國房地產市場,犯罪分子可以非法地進行境外洗錢,而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擁有反洗錢規定的豁免權,換句話說,那些花了4700萬美元購置弗羅里達房產的海外寡頭政權們幾乎都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將現金匯入美國,且不用經過嚴格的審查。

ZH曾在去年八月的文章中提到:

無論這些寡頭政權是否參與過大規模犯罪活動,是否與伊朗、阿富汗或其他國家在某個時間點進行過交易,都正在利用美國房地產作為洗錢工具?其實我們無法回答,因為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積極遊說而得到了反洗錢條款所賦予的豁免權承諾,不像匯豐等銀行受到監管,你找不了他們的茬。

而這一現象今年再現端倪。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當局週二宣佈將尋求沒收一售價過高的曼哈頓房產,此房產與一樁欺詐案有關,一位俄羅斯律師在死前揭發了此案。

多家房地產商宣稱,俄羅斯2.3億美元的稅收欺詐中有一部分就是通過購買四間位於華爾街的頂級公寓以及兩項位於市中心和切爾西黃金地段的商業地產進行洗錢。

據媒體披露, 這位名叫Sergei Magnitsky的律師曾在2008年宣稱,有組織的不法分子與腐敗的俄羅斯內政部官員相互勾結,騙取2.3億美元的退稅。他隨後因逃稅指控而被逮捕,並與2009年11月死於獄中。俄羅斯總統人權理事會在2011年發現他曾遭遇過毆打,並且拒絕藥物治療。

Magnitsky生前就任的Browder投資公司宣稱,其中一位受賄的官員在莫斯科、迪拜和黑山共和國擁有高檔房產,資金通過她丈夫的賬戶進行來往,共計3900萬美元。

美國一位律師Bharara表示,「沒收行為是對洗錢計劃的揭發和處置,紐約是國際金融中心,但不是犯罪活動的避險天堂。」

最近受到俄羅斯內政以及塞浦路斯財政崩潰的影響,不少人包括很多億萬富翁將現金轉移到美國房地產市場,這裡不僅沒人問沒人說,還有媒體大肆宣揚紐約房地產市場欣欣向榮。

但問題是,真正解決洗錢等問題還要多久?如果這些一擲千金的「搖錢樹」消失了,恐慌的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拿什麼去遊說?最後,如果黑錢不再進入美國房地產市場,那就真要跟房地產復興的幻象say goodby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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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大了】香港洗錢魅影

http://www.infzm.com/content/99334

這是一個猜謎的月份。謎面經緯錯綜複雜,謎底卻似幽暗夜空中的光,近在眼前又可能伸手難及。

2014年3月19日,香港荃灣裁判法院,一宗涉及百億洗錢案當事人的離奇棄保失蹤,令各方疑竇叢生。

一百億在香港能做些什麼?白加道28號8號屋去年以7.4億成交價創下港埠史上第三高洋房價格,這樣的豪宅一氣能拿下14棟。而2013年整年香港豪宅總成交不過101.9億。當然,如果願意持有金融資產,以李超人的長江實業為標的,就算是3月21日122.8元近期高位收盤價計,亦能吃進足足8140萬股。

而對應這筆資金的是八個銀行戶口,操盤手是一位據稱只有22歲的90後潮汕女子趙丹娜,更離奇的是,這位房地產商的女兒,現時的全職家庭主婦,早在2010年即其18歲時便在香港註冊了並無實業支持的空殼公司,其後以此為平台專門洗錢。

若止於該處仍不能謂之「謎」。趙丹娜於2013年6月事發被收押,12月以3000萬港幣外加兩位擔保人500萬港幣附加擔保金保釋,2014年1月7日卻突然人間蒸發,所有保釋金遭官方充公。要知道,趙氏保釋金之高列香港史上前三,即便如此也未能擋住年輕主婦嚮往「自由」的心。錢,身外之物,不要也罷。

之前半月,同是香港,以收購英國伯明翰足球隊名震一時的楊家誠,被控五項洗黑錢罪名成立,4億港元個人資產被凍結,同時被判入獄6年。再上延一年,2013年春,內地男子羅俊城因在8個月內洗錢131億港元被判監禁10年6個月。羅氏同樣22歲。無論趙丹娜是不是不世出的民間高手,還是如很多人猜度的不過是傳統的潮汕洗錢勢力推出的又一牽線傀儡,有一點毋庸置疑,與可能的損失相比,千萬級保釋金是明智的棄子選項,止損,但凡沾身資本市場者都懂的。

問題是,為何這些年來屢屢曝光數十億乃至百億級的洗錢大案?同時,為何自七年前深圳警方偵破日均交易800萬元、客戶涉及31個省市的杜氏地下錢莊洗錢大案後,似乎被查獲的主事者年齡愈發青蔥,身份愈發清白?

有一個統計數據值得關注。來自香港官方消息稱,目前每年內地經港的洗錢規模至少達到2000億港元,佔港本地GDP的10%。這一權重已高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定的全球年非法洗錢額佔全球GDP的比重(2%至5%)至少一倍。

不要忘了,還有澳門。2013年澳門博彩業在全球經濟仍處底部艱難復甦的當口依舊取得452億美元營收,超過老牌拉斯維加斯7倍。銀河娛樂老闆呂志和憑藉旗下股票年上漲129%成為亞洲第二富豪。通過賭場的籌碼以及周邊珠寶店鐘錶店用銀聯刷卡先買再退套現已成為受歡迎的消費方式,每年改變身份的現鈔數量相信與香港相比都不遑多讓。

一個笑話曾經流傳:統計數據就像比基尼,暴露出的那部分固然重要,但沒暴露出來的那部分才更加要命。珠三角、香港、澳門,圍繞人民幣以各種手段利用或明或暗各路渠道,構成了巨大的漩渦。

其實,香港澳門都有自己的難言之隱。香港是典型的內外混合離岸金融中心,政策寬鬆,金融產品也頗誘人,還有一千萬港幣投資換取香港居留證的魚餌。而博彩及相關產業之於澳門經濟的重要性,更是路人皆知。所以,兩地雖都頒佈了打擊洗錢條例,亦每每有重磅案件示人,但論及決心和恆心,恐怕只有當地主事者心知肚明。最顯著的一個例證便是,洗錢必得境內外相互勾連上下其手方能成功,雖然香港規定如若本埠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違規,最高判100萬港幣罰款和7年監禁,但至今未聞有機構或個人受到處罰。

還有一個悖論不得不提。一方面,中國正形成近現代第三次投資移民浪潮——2013年,中國人在歐美、澳洲、東南亞均投入巨資購買當地房產;而另一方面,動輒數百萬的買房資金卻要受限於目前人均一年換匯5萬美元的政策和出入境2萬元人民幣或三千美元的攜帶上限,東挪西借全家族身份證總動員固然可行,但如若願意支付少量手續費,以地下錢莊搭上港澳直通車也為不少人認同。

2013年夏季,中行上海分行曾在某個時間窗口對於海外投資換匯的需求略鬆一口,據稱合計有4億美元瞬間流出,主管方面當即恢復鐵面本色。

繞路自貿區?2014年2月最後一天,央行就發佈了關於上海自貿區切實做好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工作通知。貪污官員及犯罪團夥化黑為白、由內轉外的洗黑錢行動必須嚴厲打擊,但對於一個已置身全球化、公民擁有正當全球金融投資和不動產投資需求的時代,在考慮金融安全和國家基礎外匯儲備前提下,相關的政策調整是否也應是題中之義?否則,90後之後或許湧出若干個95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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