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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億民間資金危急 鄂爾多斯:「房子」傷了「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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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煤礦和拆遷補償,讓鄂爾多斯人有錢起來;他們又通過民間借貸,將錢投向了房地產和煤炭。房地產、煤礦與民間資本由此糾纏至深,一損俱損

因為能源依然是強勁支撐,鄂爾多斯此次危機並不會導致系統性的崩潰。相反,危機提供了一次結構調整的重要契機,關鍵在於鄂爾多斯人能否抓住

忙碌的「打非辦」

一走進打擊非法集資辦公室大門,兩張A4紙貼在醒目位置。一張是24小時值班民警的姓名和手機號,一張是報案材料範例,在案情陳述一欄,甚至提供了通用的表述模板。

2010 年後,鄂爾多斯新開樓盤通常70%的資金來自民間借貸,有的 甚至是100%。一旦銷售遇冷,危機不可避免。 (東方IC/圖)

最近,「酒駕」在鄂爾多斯忽然具有了別樣意義。

「好幾個民間借貸的莊家故意酒後駕車往公安局門口開,就是為了讓人抓到酒駕好進去躲幾天,避避風頭。」一位鄂爾多斯法律系統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鄂爾多斯原本是全國最早嚴懲酒駕的城市,但現在面對洶湧而來的追債人,莊家們更願意在「裡面」找清靜。

據高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11年10月發佈的《民間借貸危機調研報告》中披露:9月,鄂爾多斯政府曾對17個民間借貸在10億元以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並實施監控。

然而,危機還是被引爆。導火索就是「蘇葉女案」——這是鄂爾多斯史上最大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即使是不完全統計,涉案金額也已超過10億元。

2011年9月20日,被債主追得無路可逃的蘇葉女自首。頭一天,在本該還息的最後時刻她仍拿不出錢,於是那些借款在500萬以上的大客戶們當場搶了蘇的車。第二天,借款在500萬元以下的小戶們失去了耐心,大批向公安機關報案。

蘇葉女自首後第三天,中富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佔股30%)、原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院長王福金自殺,身後是2.63億元民間借款和每月789萬元利息,而佔股70%的董事長郝小軍不在國內。

兩案連發,讓90%家庭都在放貸的鄂爾多斯風聲鶴唳。這之後,東勝區公安分局打擊非法集資辦公室(以下簡稱「打非辦」)忙碌了起來。

一走進打非辦大門,兩張A4紙被貼在醒目位置。一張是24小時值班民警的姓名和手機號,一張是報案材料範例,在案情陳述一欄,甚至出現了通用的表述模板——

「××年×月×日,張××以其做××為由向我借款×元,講好利息是×分每月,我通過銀行匯款(或付給現金的方式)共給張××借款×元,迄今為止,我手上共有借款單×張(本金單×張,利息單×張),金額共計×元,張××共計給我結利×元,現在還欠我×利息。」

另外,在報案時,放款人還要出具借款單複印件或者給借款人打款銀行卡的打款憑條。這意味著一些連白條都沒有的人,甚至不具備完整的報案材料。

2011年10月31日一個寒冷的週一上午,打非辦剛剛開始辦公,就湧進來二十餘人。他們是放款人代表,前來狀告莊家王喜栓從一百多人處非法集資四 千餘萬元。老練的打非辦人員從容地拿起電話,首先接通了王喜栓的手機,讓他領著告狀的人到打非辦樓下協調,其間派出一名警員在樓下維持秩序。

寒風裡,從外地來東勝打工多年的王女士抱著1歲多的女兒,想上前詢問自己的50萬本金和利息何時有著落,卻擠不進去。但即使隔著很遠,她也能聽到身穿單薄灰色西服的王喜栓強硬的聲音:「錢都投到項目上了,現在沒有錢。」

然而,多米諾骨牌還沒有倒完,「張靜案」、「邢凱案」等越來越多的民間集資案子正湧向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

錢與房瘋狂共舞

「這裡的人看不懂股市,投資又不願意出鄂爾多斯,於是就放貸。在房地產最狂熱的時候,甚至是求著房地產商借他們的錢。」

民間資本的危機,與民間借貸與房地產的共生有關。

蘇葉女案的受害人之一張英是通過好朋友認識的蘇。2011年元月第一次見面時,蘇葉女的父親蘇自來帶著她去了正在建設的維廉大廈。

「他說這是蘇葉女的酒店,投資3.6億,借我們的錢蓋完封頂後,就可以向銀行抵押貸款。給我們的利息是每月4分。」她說。

2005年後,城市化建設成為鄂爾多斯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拆舊樓、蓋新樓」的景象遍佈鄂爾多斯全境。僅2011年一年,鄂爾多斯城區就計劃拆遷300萬平方米,幾乎是過去五年的一半。

但拆遷和蓋樓的費用遠遠超過當地商業銀行的授信額度。高和報告顯示,鄂爾多斯銀行系統至今年2月底,房地產開發貸款餘額僅59.7億元。而鄂爾多斯房地產業此時的投資規模是360.7億元,來自銀行的支持不滿17%。

與此同時,民間有強烈的資金供給慾望。鄂爾多斯本地人因煤炭和拆遷富裕起來後,手裡掌握大量的資金。據高和報告透露,來自官方調研的保守估計,鄂爾多斯民間信貸資本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

這筆巨資掌握在投資知識和經驗匱乏的當地老百姓手裡。「這裡的人股市看不懂,投資又不願意出鄂爾多斯,手裡拿著那麼多錢光放在銀行裡吃利息還覺得可 惜。怎麼辦?」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律師協會會長田生良自問自答,「放貸,主要是把錢借給煤礦和房地產。在房地產最狂熱的時候,甚至是求著房地產商 借他們的錢。」

當地的共識是,2010年之前,如果鄂爾多斯的開發商新開一個樓盤,通常50%的資金來自民間借貸。

「有些開發商更加瘋狂,整個樓盤都是借民間資本建起來的。」蒙商投資集團總經理撖小剛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只要趕在2006年到2010年上半年鄂爾多斯房地產的黃金期把房子脫手就沒事,還能賺錢。

2010年後,由於信貸緊縮和調控,新開樓盤更是70%的資金都來自民間借貸。

鄂爾多斯人不僅把錢借給開發商,而且熱衷買房。

「暴富之後,大家瘋了一樣的去買房子。那個時候,凌晨一兩點大家就去排隊等著拿號買樓,如果有人插隊,會招來拳腳相加。」撖小剛想到當時的震撼場景 忍不住笑了笑,「最瘋狂的印象是,700套房子一開盤就被100個人瓜分了。如果覺得訂了房不想要,就連轉賣名額都能掙不少錢。」

2010年上半年之前,鄂爾多斯樓市不存在營銷概念,蓋房不用設售樓處,人們看看模型沙盤就把房子買了。在最瘋狂的時期,開發商只要拿下土地、做完規劃,就敢賣房。撖小剛說,「真是瘋了,期房就能全部賣光」。

買房子的人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其中又有大部分是民間資本的放款人,拿著賺到手的利息去買房。這些買房者即使有錢付全款,也還是只交30%首付款,70%向銀行貸款,自己的現金留著放高利貸。

高和投資董事長蘇鑫從2010年4月開始對鄂爾多斯房地產以及金融市場進行調查,在和政府主管官員以及近30位資產過億者聊過之後,蘇鑫寫了份報告,題目是《沒人能看懂鄂爾多斯》。

鄂爾多斯康巴什新城人跡罕至。「鬼城」正是當地煤礦、地產、民間借貸相互糾纏一損俱損的前兆。 (張濤/圖)

誰勒住了民間資本的脖子

開發商沒錢還莊家,莊家沒錢還放款人,進而演變成一樁樁訴訟案。一隻原本要扼住房地產的手,同時勒住了鄂爾多斯民間資本的脖子。

但是房地產很快出現了問題。

「在常住人口不到200萬人的地方,熱火朝天的蓋了5年房子,賣得很快、房價還很高。你覺得這正常嗎?」鄂爾多斯市億恆小額貸款公司總經理康華說。他在2010年初結束了在烏海商業銀行二十餘年的工作,回到老家東勝,看到遍地的施工工地,第一個想到的詞是「泡沫」。

撖小剛的另一個身份是鄂爾多斯工商聯合會常委,據他估算,截至2011年底,從東勝鐵西區到康巴什裝備製造基地辦公區裡的新建商業樓宇,平均給每個鄂爾多斯市區註冊的企業分兩層,那些樓還能空一半。

即便如此,鄂爾多斯城市空中的塔吊從未曾停歇過。2011年,鄂爾多斯房地產計劃新開工面積1300萬平米,施工總量2300萬平米,完成投資450億元,是上一年的1.23倍。

但此時開工的房地產項目已經很難再從銀行、小貸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

「我剛回東勝的時候就感覺到這裡的房地產已經出現風險,後來再接觸房地產公司都很警惕。」康華說,「單純只做房地產的公司我們是不投的,除非它背靠的集團還有收入穩定的煤礦做支撐。」

內蒙古第一家小貸公司,位於鄂爾多斯東勝的融豐小貸公司對於房地產公司的態度則更為堅決。融豐公共事務部經理張翔說,「我們自從2010年以來就幾乎沒有給房地產貸過款。」

新開樓盤的資金比例變成了30%用自有資金,70%從民間借貸。而此時開發樓盤時拿地、拆遷、傭工等成本已比過去要高出很多。以一套東勝區的平房為例,過去的拆遷費是100萬,此時已經漲到了400萬。這意味著自有資金、民間借貸量都要提升。

雪上加霜的是,找錢很難的情況下,開發商收入銳減。全國性樓市調控開始後,銀行收緊個人房貸,本地買房者剛性需求又已趨飽和(平均每人已達2.7套房),再加上明顯走弱的樓市讓買房熱情驟減,2011年2月開始,鄂爾多斯很多樓盤銷售遇冷,有的樓盤售房率甚至為零。

現在,鄂爾多斯東勝稍微有些家產的人每天都會收到特惠房、看房有禮等促銷短信。曾經不需要售樓處的鄂爾多斯,現在聚集了全國的售樓人才,和房地產老闆們談銷售抽成——過去只出現在北上廣的售樓場面,在鄂爾多斯登台了。

2011年10月28日上午,京投銀泰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尹筱周從北京出發前往鄂爾多斯「救火」。

銀泰集團現正在東勝的鐵西區開發一個別墅項目,2009年下半年以相對其他地區便宜的價格拿地,因中間手續複雜,直到2010年下半年才開工。

「一下子就把時機錯過了,現在好了,要我們飛過去救火。」說完自家的不如意,尹的語氣轉而輕鬆,「不過大家都這樣。星河灣9月的時候集中了全國的銷售力量到鄂爾多斯賣房子。原本預計賣個1000多套的,結果只有200來套。」

資金力量薄弱的一些本地開發商,則遭遇了來自銀行和民間借貸的更大的雙重還款壓力。

「有些人是沒有回頭路可走了。」撖小剛認識的一位鄂爾多斯本地房地產商在2010年後仍舊戀戰房地產,把所有資金都投入其中,現在房子蓋到一半,只能咬著牙繼續去民間借貸,「只要房子賣不出去,他就沒錢還利息和本金,連辦公室都不敢去。」

至六七月份,鄂爾多斯開發商借貸信用幾乎全部透支,民間借貸徹底緊繃。當地一家房地產公司老總在5月之前還能僅憑一個電話就借到1個億,但自此之後 就再難有米下炊。一位放了1個億的放貸人曾在7月受命理大師的點撥想要把錢收回來,但直到10月底,他只拿回了四成,還有6000萬不知何時能夠要回。

開發商沒錢還莊家,莊家沒錢還放款人,進而演變成一樁樁訴訟案。一隻原本要扼住房地產的手,同時勒住了鄂爾多斯民間資本的脖子。

夢醒時分

鄂爾多斯的民間資本與溫州不同,能源支撐依然強勁,政府財政將繼續享有大量「黑金」稅收。

問題可能遠不止幾件非法集資案。

鄂爾多斯2008年之前建的樓房,基本都有房產證,但是2009年後建的樓房,「85%以上到現在都還沒有房產證,而且很可能永遠都不會有」。

購房者辦房產證的前提是開發商到房管局辦大產權證,樓盤清算時要交稅,對於房地產商來說這是一大筆錢。另外,鄂爾多斯每個買房子的人都必須交全契稅、維修基金才能入住,一般是開發商代收之後交給房管局,然後辦大房產證。

但是,鄂爾多斯通常大一點的樓盤能收幾千萬甚至上億的維修基金,這一大筆錢又不用交利息,挪用起來最經濟。「很多開發商都把這筆錢挪作他用,申報大房產證手續不全,自然批不下來。」鄂爾多斯富田國際大廈項目銷售總監韓紅塵說。

於是,購房者的房產證自然沒法辦下來。沒有房產證,就沒法進行二手房交易,資產就無法脫手。

另一個影響民間資本的大事也正在鄂爾多斯發生著。2011年4月,鄂爾多斯市政府繼2005年之後,提出第二次煤炭整合,計劃在2012年6月之前,將全市276座煤礦整合成40家大型煤炭企業,打造地方明星企業。

目前,鄂爾多斯大部分的房地產項目背後都有煤礦作支撐,才得以獲得現金流或者獲得小貸公司、民間資本的錢。

「一旦明年6月被整合的煤礦拿到最後一筆賣礦的錢,有些煤老闆還完借的高利貸可能就不剩什麼了,有的可能連高利貸都還不完。」韓紅塵說。

目前,本應在明年6月被整合之前停工的小煤礦仍在日夜不停地向外運著煤,希望能儘量多掙一些錢。許多老闆都在擔心,失去了煤礦這個「黑金奶牛」,資金鏈條會繃得更緊甚至斷裂。

「週末的時候我們企業傢俱樂部要組織會員開研討會、座談會,大家互相鼓勵,增加信心。」鄂爾多斯市企業傢俱樂部副理事長劉海明說。

據高和投資報告透露,為穩定市場信心,目前鄂爾多斯市政府已採取一定措施,包括給主要企業領導人群發短信以安撫民心,未來也不排除會效仿溫州制定一系列相關優惠措施。

但鄂爾多斯的民間資本與溫州的情況不盡相同。輸送財富的煤炭業將會有更大的發展,豐富的天然氣還未大規模開發,強大的政府財政也將在「十二五期間以民生為本」的政策基調下繼續向民間輸血。

「關於勢力強大的民間資本,堵不如疏。」鄂爾多斯民間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內蒙古鄂爾多斯商會常務副會長田永平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他所在的投資公司成立於6月,下設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致力於民間資本「陽光化」。

鄂爾多斯民間資本服務中心共注資30億元,由內蒙古鄂爾多斯商會成員、市金融辦下屬的鄂爾多斯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出資。作為這個半官方的民間資本「陽光化」平台掌門人,田永平曾在人民銀行鄂爾多斯分行工作16年,內退後於2005年成立了兩家投資公司。

其中的民間借貸交易市場用於記錄每筆在其平台上完成交易的民間借貸,使其正規化,也利於統計民間資本體量;中小企業股權交易所引導民間資本參股企業,成為股東而不是單純的借貸者。此外,該服務中心還設有上市公司產業投融資平台、信用再擔保公司、民間資本研究會等。

「如果這一次放的貸款能收回來,我就再也不像現在這樣放高利貸了。」韓紅塵似千帆過盡般的總結道,借款人必須有可靠的抵押物,借款過程必須正規。

「其實鄂爾多斯目前的亂象未必不是一件好事。」高和投資金融分析師李慧忠告訴南方週末,「鄂爾多斯此輪爆發的危機,並不是全面崩盤式的系統危機,而是鄂爾多斯市場重新規範、深度調整式的結構性危機。」

11月初,鄂爾多斯進入秋雨季節,冰雨寒冷。陰霾之中東勝多個醒目地點掛上了汪峰演唱會「春天裡」的宣傳海報。字裡行間屬於春天的溫暖,讓每個經過的人都下意識地駐足,看上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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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冰凍期」

http://www.eeo.com.cn/2012/0107/219308.shtml

經濟觀察報 記者 葉靜宇 2012年的元旦,林建海過得異常艱難,整整兩天,他一遍遍撥打著電話,聯繫了20多個民間借貸組織,希望獲得資金援助,但回答他的永遠是:沒錢。

方培林是林建海的「求救」對象之一。作為新中國第一傢俬人錢莊的創辦者,方培林一直活躍在溫州民間金融的第一線。換作以前,方培林幾個電話就可以幫林建海解決1000多萬元的燃眉之急,但今年連他也無可奈何。

「溫州現在的民間借貸已經是一潭死水,這在改革開放30多年來還從來沒有過。」方培林說,儘管企業仍有迫切的融資需求,但民間已經找不到願意提供資金的放貸人了。實際上,當了27年「掮客」的方培林自去年9月起就幾乎中止了經營。

在他看來,去年發生在溫州的民間借貸風波,最大的影響是破壞了溫州的民間信用體系。而這個體系,正是「溫州模式」賴以生存並發展的根基——無論是目前仍大量存在的家庭作坊式的小微企業,還是已經成長為上市公司的大型企業集團,幾乎都建立在高度活躍的民間借貸基礎之上。

危機傳導

據溫州市去年10月底的消息稱,中小企業主「跑路潮」已經基本得到控制。但實際上,最近兩個月來,溫州的情況仍然不容樂觀。

去年12月,背負35億元債務「出走」到羅馬尼亞的上海星寶集團老闆池萬明,繼10月被瑞安市政府派出專人接回後,又被傳出於近日再度跑路。據現已登記的資料顯示,其債權人總金額達25億元,銀行借款超過了10億元。

以時下4分利息計算,25億元民間借貸,池萬明每個月光利息就要支付1個億。據池萬明的債權人吳先生稱,池萬明擁有瑞安上海商會執行會長等多個頭銜,星寶集團旗下企業還成為世博會中國館的參建單位,因此在借錢時對池萬明的還債能力深信不疑。

根據當地媒體統計,進入2011年11月份以來,溫州再現老闆負債承受不了壓力跳樓、跳江、跑路等事件。僅11月8日至13日,就發生了1人跳樓、1人跳江、2人注射毒品自殺等。截至12月底,溫州老闆跑路、企業關閉或停產的事件已經由10月初的93起增至140多起。

而種種跡象也顯示,牽涉到這些企業的擔保公司、民間借貸機構,正成為第二波「跑路潮」的「主力」。

11月8日凌晨,「掮客」童小陸在其住所被發現跳樓身亡。據瞭解,童小陸於2011年年初起從銀行、朋友、鄰居等處籌款上千萬元,再以較高月息貸出,因上家跑路、親戚朋友上門逼債,童小陸在家中跳樓自殺。

11月13日,溫州開擔保公司兼貿易進出口公司的法人代表林建平、季中芬夫婦在家雙雙注射海洛因自殺。據初步調查,他們以每月支付3-6分的高利息向民間借貸1000多萬元,因得不到銀行續貸、無力支付民間巨額借款及利息而自走絕路。

在溫州,除了幾十家正規的小額貸款公司外,還有1000多家擔保公司、投資公司、寄售行等類金融機構,像銀行一樣「攬儲」、放貸,賺取差價。溫州市擔保協會會長郭炳鈔表示,目前溫州擔保公司在銀行的擔保餘額共有100多億元。一些企業主的出逃,已造成了較大的金融風險。

面對愈演愈烈的企業資金鏈危機,儘管政府頒佈了多項解救措施,但仍顯乏力,也是危機難以平復的原因之一。

去年9月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爆發之後,一些負債較高的企業寄希望於以債轉股的方式重組使得企業重新振作起來,但困難重重。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重組方的資金注入,最終僅能滿足民間債權人的高息利息,對企業實體的幫助微乎其微。

溫州當地一位官員認為,雖然溫州出台了多項救助措施,對小型、微型企業給予財稅扶持,但企業困局可能會持續到2012年一季度。

此外,針對溫州目前正在推行的金融改革,作為資深的業內人士,方培林指出,改革中針對民間借貸的多項舉措仍浮於表面,實際上離真正的民間借貸陽光 化、規範化還有很大的差距。「比如說,政府設立了民間借貸登記中心,但如果沒有擔保公司和保險公司共同加入這個體系,登記中心根本起不到任何有效作用。」

信用體系崩潰

在這樣的局面下,溫州的民間借貸陷入「冰凍期」。

林建海在溫州龍灣經營著一家皮革廠,年產值3000多萬元。臨近年底,他手頭一筆1000萬元的銀行貸款快到還款期限了,2012年2000萬元的 訂單也需要30%的預付款。連著兩個多月來,林為此四處籌錢,只湊到300萬元。「以往年前這段時間,拆借1000萬元資本根本不是什麼難事,今年卻讓我 急得頭髮都白了。」林有些沮喪地說。

方培林說,民間並不缺資金,問題是大家都不願意再承擔風險往外借錢了。

陳百霖是溫州一家電器代理公司的負責人,2010年6月,一位朋友向他借錢100萬元,月息1分5,借期一年。一年後,陳百霖向朋友要錢,朋友才承認把錢轉借給了一家民間借貸機構,但那家機構的負責人不久前剛跑路了。

直到11月,陳百霖才拿回100萬元本金。當問及以後還會不會借錢給別人,陳百霖回答:「如果是親人們買房子、結婚、治病,就可以借;但如果是轉借給別人,那肯定是不會了。」

陳百霖的這種想法現在在溫州非常普遍。

溫州經濟學會會長馬津龍指出,不是現在才有這種現象,以往已經出現過,但是現在更為嚴重。

方培林認為,溫州民間信用體系在這場危機中遭受了嚴重的打擊,是對溫州未來經濟最大的影響。

影響甚至已經擴大化,社會普遍失信現象也給廣大企業帶來了非常大的危害。溫州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一項調查顯示,89.3%的企業受到不信守合同的傷害。

在溫州主幹道車站大道一處紅瓦白牆上,幾行噴塗的大字十分醒目:「信:言必信,人無信而不立;信譽是金,信者令人推心置腹」,「誠:虔誠、忠誠、坦誠,誠者自成也。」

溫州人曾經以這句話引以為豪,但如今讀來卻不免有些尷尬。

林建海回想創業之初,他自籌9萬元,又高息借了3萬元,開始創辦皮革廠。「頭天晚上一說,第二天一早鄰居就把錢送過來了,不需要立字據,連利息也是 口頭約定的。」之後,林建海又多次從親戚朋友處借款加大投入,同樣不用立字據。「最多一次,我一個在上海炒樓的親戚借給我1200萬元,打個電話就把錢轉 過來了。」

但這樣的年代似乎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內憂外患

溫州民間金融危機的背後,實質是溫州中小企業經營模式已經走入「死胡同」。

溫州中小企業所處的境地,一方面是外需萎靡、內需不熱、匯率波動、通脹高企,另一方面是溫州中小企業多以加工貿易型、勞動密集型為主,技術含量不高。兩方面原因疊加,導致企業訂單特別是長單減少,而原材料、人工成本不斷上漲,企業利潤受擠壓,經營負擔加重。

不少中小企業抱怨,現在做內單的利潤只有10%,外單更低,只有5%,僅夠還貸款利息。如果匯率再有起伏,那企業基本上就是「賠本賺吆喝」。

除此以外,據周德文稱,中小企業的綜合稅收達到40%以上,除了稅以外,在中國還有很多行政性收費,牽扯到18個部門,69種收費,這是中小企業生存很困難的原因之一。

比如,各種稅費加上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三險一金」,幾乎佔到企業利潤的一半。沉重的稅負進一步壓縮了企業利潤,小微企業痛楚尤深。

而今的信用之殤,更影響到實體經濟的運作。

溫州洪城電子的總經理楊貴說,以前外地供貨商對溫州企業都很信任,貨到付款,或者推遲一段時間結算都沒問題,而現在,很多供貨商的要求是款到付貨,而且要全款。

方培林認為,此番溫州信用之殤,需要時間來撫平,信用、信心之重建,保守估計也至少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而業界有關人士則預計將用五年左右的時間才能重建。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在不久前提出,溫州信用體系應以此為契機告別「熟人社會」的民間信用,建立「現代信用體系」。李揚認為,溫州的民間金融信用已經崩塌,建立法治化的現代信用體系是溫州經濟、溫州模式的唯一出路。

馬津龍認為,最好的辦法還是修煉內功。「就企業方面來講,目前我國企業無論是在立信(建立自身信用、誠信經營、提高融資能力),還是在徵信(徵集他人信用、防範外部風險)方面都存在許多問題,有些問題還相當嚴重。」

溫州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溫州既有商業精神中最先進的基因,也有傳統文化中最落後的劣根。此次債務危機以及業主跑路事件,是對溫州長期以來 推崇的「熟人社會」規則的一種否定。在他看來,「熟人社會」模式已經嚴重阻礙了溫州的現代化進程和經濟發展,溫州必須在陌生人社會中謀求現代誠信的建立。 他認為,這才是信用恢復與重建的根本。

新聞背景

2011年4月江南皮革董事長黃鶴失蹤以來,溫州民企老闆跑路事件愈演愈烈,幾乎導致溫州經濟大出血,溫州高利貸危機在2011年總爆發。10月,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溫州考察時強調,要明確將小微企業作為重點支持對象,支持專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同時要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管,採取有效措施 遏制高利貸化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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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人集團董事長被刑拘 涉民間借貸數十億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2/1404943.html

記者從浙江省泰順縣政府獲悉,因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3日對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董順生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件正在辦理中。同時泰順縣政府相關部門表示,目前該案所涉民間借貸數額尚在統計,涉及人數也尚未明確。

泰順縣政府發佈公告稱,一是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由政府依法全面掌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隱匿、處置資產;二是對所有債權人的債權依法進行登記、核查、確認、處置;三是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護。

在去年爆發的溫州民間借貸危機中,立人集團資金鏈出現斷裂。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召開「借款人代表大會」。董事會宣佈,於去年11月1日起停止支付所融資金和利息,進行資產重組。據立人集團董事會當時披露的信息,立人集團欠債規模約22億元,涉及千人左右。

事發後,泰順縣政府成立了由政法和金融等系統組成的調查組,分赴全國各地對泰順縣實際資產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2011年底,溫州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也正式介入立人集團資產清算。

據瞭解,溫州立人集團成立於2003年,註冊資本金3億2千萬元,法人代表董順生。其前身為董順生1998年所創辦的泰順縣育才高級中學。在事發 前,該公司旗下已有學校、公司等共計36家,分佈在內蒙古、江蘇等全國各地,而經營範圍也涉及教育類投資與建設、房地產開發、礦業投資等。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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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房企老闆"跑路" 民間借貸或再起波瀾

http://www.21cbh.com/HTML/2012-2-9/3NNDE2XzQwMDQ3Ng.html

龍年伊始,長沙出現的部分房企老闆「跑路」現象,再度引起外界關注。

分析人士認為,在當前民間借貸表面「平靜」的背後,因房地產市場陷入調整而帶來的影響正在顯現,特別是近年過度擴張且風險意識淡薄的房地產企業,面臨的風險更大。如何未雨綢繆,防範可能出現的資金鏈斷裂等風險,已經成為部分房地產企業無法迴避的課題。

多位房企老闆「跑路」

「本來是去年12月31日交房的,結果到現在沒有一點音信,交房遙遙無期,開發商跑了。」長沙麓山裡佳園樓盤的一位「准業主」氣憤地說,去年10月她首付45萬元後,至今仍沒有拿到購房合同。而此時,售樓部早已人去樓空。

記者獲悉,2月6日中午,40名麓山裡業主已向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報案。

據長沙坪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官網顯示:麓山裡佳園由長沙坪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長沙學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作開發。朱雙文是長沙坪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開發商朱雙文拐走售房款外逃,實屬詐騙行為!」一位購房者在銷售中心貼出留言稱。在接到業主報案後,岳麓分局初步判定長沙學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屬詐騙行為,將從多方途徑尋找法人代表劉忠建和委託代理人朱雙文。但截至記者發稿,朱雙文仍不知去向。

在長沙,房地產商「跑路」並非首例。去年7月,中遠公館石羅其「跑路」,債務超過8000萬元;同年8月「跑路」的東方航標石湘中,債務額度高達數億元。

去年9月24日,鄂爾多斯(600295)中富房地產公司大股東郝小軍失蹤,法人代表王福金自殺身亡,涉及373家個人和單位債權人、數額高達2.63億元的民間借貸,該事件一度引起外界對二線城市部分房地產企業資金鏈斷裂的高度關注。

在銀行收緊房地產貸款的情形下,民間借貸對房地產的貸款也日顯謹慎,房地產開發商資金鏈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在此情形下,長沙、鄂爾多斯等國內二線城市房地產老闆「跑路」事件實屬意料之中。

禍起「資金鏈斷裂」?

外界普遍猜測,朱雙文、劉忠建二人在外大量舉債,特別是有不少民間「高利貸」,因資金鏈斷裂,而導致集體失蹤。

在當前民間借貸表面「平靜」的背後,因房地產調控政策而累積的影響正在顯現,特別是近年過度擴張且風險意識淡薄的房地產企業,面臨的風險更大。業內人士分析,目前房地產市場仍處於僵持期,房地產市場泡沫一旦破滅,那些高價拿地的房企將首當其衝。

「長沙現在有300多個樓盤積壓庫存房近10萬套,今年還將有100個新盤至少20萬套房推向市場,今年下半年長沙二手房必將大量拋向市場,屆時『跑路』的現象或將更多。」一位熟悉長沙房地產市場的業內人士斷言。

「房地產老闆『跑路』並不意外,歸根結底都是因為缺錢。」湖南當地一位金融人士表示,目前長沙不少銀行已經完全收緊對房地產項目的所有貸款發放,甚至連首套房按揭都很難獲批。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企無法從銀行等主流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的同時,另一扇大門——民間借貸也開始關閉對房地產企業的貸款通道。

「考慮到房地產市場的不確定性,明年公司將減少與房地產有關的貸款,並加大在實體經濟方面的投放。」鄂爾多斯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負責人表示。

如何處理債務清償等難題

在因民間借貸纏身的房企老闆「跑路事件」中,如何制定清償計劃,並妥善安撫債權人,成為當事房企和相關部門必須面對的難題。在這方面,鄂爾多斯中富清償經驗可資借鑑。

去年鄂爾多斯中富危機出現後,為安撫債權人,中富推出兩套償債方案。一是對於願意等待、領取現金的債權人,公司將在十個月後支付1分5的利息直到還款,抵債資產為上述項目的商業房、攤位、公寓等資產;二是在六個月後歸還借款本息,同時用抵押債務後的剩餘資產進行擔保。

「中富資產估值約5億元,負債約2億元,因此對債權人的還款並不是問題。」中富事件後,鄂爾多斯市政府部門有關負責人對外表示,這不僅消除了債權人的疑慮,也為此後解決類似案例留下寶貴經驗。

顯然,在債權人盈門之際,房產企業老闆「跑路」並非明智之舉。如何妥善解決欠下的各項債務,正考驗著房企的經營智慧和危機公關能力。

業內人士建言,在國家房地產持續調控政策下,房地產企業應當主動響應國家政策,順勢降價,消化房產項目庫存,以房款或房產償還原債權人本息,這才是一家負責任房產企業的明智之舉,也是房企持續穩健經營的關鍵。

溫州立人集團非法融資案處置工作又有新的進展。昨日,溫州立人教育集團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公告稱,債權登記工作將從2月15日起正式開始。

張貼於泰順賓館前面廣場的這份公告稱,經初步核查,立人集團此前公告所公佈的22個項目情況基本屬實,現已對22個項目採取了掌控措施。

此 前,立人集團曾公告稱,立人集團下屬企業及關聯項目22個,其中全資11個、控股4個、承包生產1個、合作辦學2個、參股4個。按經營範圍分為房地產類 10個、煤礦類6個、學校類3個、農業類2個、旅遊類1個,項目分佈在江蘇、內蒙古等九個省(市),目前正常生產經營的項目有13個。

昨日發佈的公告詳細地列明了當前各個項目的開始時間、項目基本規模以及現狀等信息。由於會計師事務所對所列資產的評估工作尚未結束,其價值到底幾何尚無法得知。

記者詳細分析公告所列各項資產與項目,董順生對地產項目以及煤炭項目的熱衷非常明顯。在當前經濟形勢下,這些項目能給債權人帶來多少收益還是個未知數。

值得注意的是,項目列表中所列的內蒙古哈拉溝露天煤礦的資產對於泰順的債權人來說或許只能是「水中月」了。這是因為,該煤礦自2011年11月28日停產後,在12月5日被內蒙古當地債權人代表強行接管,12月28日,所有財務會計資料被移交給債權人代表。

資料顯示,該煤礦為立人集團在2009年10月收購,礦區面積為0.6平方公里,核定開採量為60萬噸/年,2010年產量為140萬噸。

此外,立人集團全資擁有的內蒙古牛五堯露天煤礦開採年限所剩無幾。該煤礦開採年限自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4月17日,核定開採量為60萬噸,目前由於處於冰凍期停產,預計3月中下旬才能復產。

立人集團在2011年3月收購內蒙古敖包梁點石溝煤礦23%的股權之時,其與滿世集團洽談股權受讓事宜,需出資6.7億元,已支付3.9億元,餘下2.8億元未按協議支付,股權轉讓手續還未辦理。在此種情形之下,立人集團最終能獲得的多少權益值得關注。

昨日發佈的公告還稱,已依法委託溫州中源會計師事務所和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立即啟動債權登記的各項準備工作、債權登記工作從2012年2月15日開始。

據記者瞭解,溫州中源會計師事務所去年曾經參與了處理信泰集團資金鏈斷裂案件中的資產評估與處置工作。「這種事情對他們來說,應該是很有經驗的。」一位官員對記者表示。

對 於即將進行的債權登記工作,債權人反應不一。有債權人表示:「我肯定會去進行債權登記的,畢竟這又增加了希望。不過,我們最終還是要看解決方案是怎樣 的。」而部分債權人的代理人北京京哲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仁對記者表示,其所代理的債權人不會去泰順縣成立的處置辦進行債權登記,因為這不符合法律程序。

「由於該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其集資的數額也是將來認定被告犯罪的證據,因而應該去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張仁說。

目前,該案所涉債權人的具體數目及金額尚無獲得準確數據。有關人士表示,該案涉及人數或在數千人。而此前簽署解決方案的涉及資金約18.4億元。

從長沙部分房產老闆「跑路」到溫州立人集團董事長被刑拘,龍年伊始的幾起案例再次引起公眾對民間借貸的關注。

圍繞民間借貸的「是」與「非」和相關政策的「堵」與「疏」,過去一年來,各方一直爭論不休。但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的有效補充」這一認識,則基本成為共識。

不可否認,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民間借貸機構,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等方面均起著舉足輕重的意義,但由於其准入門檻低,部分機構風險控制和法律意識淡薄,也時常給市場和債權人帶來種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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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辨法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2-24/100360325_all.html

  財新《新世紀》選擇在封面位置發表一篇學術文章,還是第一次。

  學術文章通常不親近大眾,但也有例外。如果它來自於對現實的深刻體察,輔之於學術的嚴謹和法理的周延,針對現實發言,它就不再只是書齋之作,而能夠幫助讀者深化理解、調整行為,在最理想的情況下,還能夠影響現實。《民間借貸辨法》正是這樣一篇文章。

  作者周學東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現任條法司司長。央行是中國金融系統的主要守護者,條法司兼跨金 融與法律兩軌。周學東既對與民間借貸相關的現實法律框架條分縷析,更有應放寬私權,允許融資活動充分而自由進行的強烈理念。本文初稿完成於去年11月,正 值民間金融風險大爆發、外界對此憂心忡忡甚至有矯枉過正的勢頭之時。現在發表,更逢其時。

  周學東的主張遠非孤例。今年初以來,吳英案成為輿論焦點。央行官員與最高法院之間就民間借貸法 律問題的溝通,正規渠道有之,私下交流有之。前中國銀監會主要負責人提到這一主題,亦稱堵不如疏,對此類案件的合理量刑和執法的可持續性需要同時考量。中 國金融系統監管機構的領導者與中堅,對民間借貸的認知,早已超越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律視之為異端的狹隘視野。他們的意見份量很重。

  決策層有更宏大的視野:中國經濟增長模式要從過度依賴投資轉向消費推動,重點在促進就業與創 業,因之民營經濟與中小企業的作用將越發重要。而要促進民營經濟與中小企業的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和產權保護要跟上。民間借貸問題,「關了窗得開門」, 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這樣對財新說。

  「關了窗得開門」!

 

  ——編者

借貸活動的演變史

民間借貸是古代金融的主體;現代金融恰恰濫觴於民間借貸

  人類史和世界金融史表明,早在遠古時期,人類就有了借貸活動。但是,借貸活動究竟何時出現,並無確切考證結論。不過,以下幾點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其一,私有制產生後,借貸行為必然發生。公元前1790年古巴比倫國王制定的《漢謨拉比法典》就有規範借貸關係的條文,中國西周時期的《周禮》也有「聽稱責以傅別」的記載,說的就是官員在審理借貸糾紛時要有憑據、證據;

  其二,早期的借貸活動表現為實物借貸,比如中國古代糧食借貸極為盛行;

  其三,隨著生產發展,社會分工擴大,剩餘產品出現,產生商品交換,貿易、商業活動開始繁榮起來,貨幣應運而生。借貸活動遂以貨幣作中介,貨幣借貸行為逐漸多起來,實物借貸活動則逐漸式微,這一趨勢延續至今;

  其四,早期的借貸活動,不論是實物借貸或是貨幣借貸,主要體現為公民之間、自由發生的民間借貸,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民事行為,官方主導的借貸並非主流。

  從上述分析還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借貸活動至少在原始社會末期就已出現,即與私有制同期出現;以貨幣作中介的借貸活動,與貨幣同期出現。進一步論 證,可得出更為確切的結論,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誕生,以海貝作支付方式;公元前1600年殷商滅夏,創立銅鑄貨幣。因此,在中國,貨幣借貸活動起碼始 於4000年前。

  世界其他地區,貨幣借貸有些早於中國,有些則晚於中國。比如,早在公元前2000年,古巴比倫一些寺廟就已經經營錢幣兌換、保管業務,隨之放貸業務出現。公元前6世紀,希臘出現了專營錢幣兌換業務的攤販、店舖,高利貸開始大量出現。放貸生息和金融的概念逐漸形成。

  因此,從金融史的角度看,可以斷言,民間借貸是古代金融的主體;現代金融恰恰濫觴於民間借貸。

  到了近代,各類錢莊、票號大行其道,一度成為金融主流,蔚為壯觀。

  進入現代,民間借貸的形式和工具進一步豐富,除直接貨幣資金借貸外,如有價證券融資、票據貼現融資等,都可以作為借貸的對象,這也是傳統民間借貸的衍生形式。

民間借貸的法律性質

「正規金融」是受管制的金融,「非正規金融」或「草根金融」是非管制的金融

  目前,在中國法律體系中並沒有「民間借貸」這一概念,也就是說,「民間借貸」不是法律概念。與「民間借貸」相類的一個概念是「民間金融」「草根 金融」。數年前,學術界對「草根金融」曾有過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從嚴格的學術角度分析,「民間借貸」與「草根金融」並無本質差異,均是比較模糊的概念,也 是對「非正規」融資活動形象的概括。相對於「正規」金融活動而言,狹義的「民間借貸」泛指自然人、一般企業法人等經濟主體之間的資金借貸活動。這裡的「一 般企業」指的是金融機構以外的工商企業。這裡的「正規」與「非正規」僅為方便分析而作此區分,並無法律含義。還有一種定義方法,即使用排除法,將民間借貸 定義為「在國家依法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專門從事的貸款業務以外的融資活動」,這是廣義的「民間借貸」。

  簡單概括,「正規金融」是受管制的金融,「非正規金融」或「草根金融」是非管制的金融。

  需要指出的是,民間借貸的資金來源非常廣泛。據人民銀行2008年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國民間借貸「資金來源以個人為主,融資渠 道及形式多元化。除個人和企業間直接借貸、企業集資(集股)、私募基金、合會或抬會、資金中介以及地下錢莊外,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自發性金 融與產業協作組織等機構大量參與民間借貸,組織化程度有所提高。」

  隨著小額貸款公司等組織的發展,有必要將當前的民間借貸分為兩種情形:

  一種情形,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代表的一類機構,依照《公司法》設立機構,在工商登記,不吸收公眾存款,以資金融通或專事放貸為業,屬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典當行、融資性擔保公司也屬於這一類別,即「影子銀行體系」;

  另一種情形,放貸機構以外的企業、企業與自然人、自然人之間,以自有資金相互借貸,屬於傳統的、典型意義的民間融資活動,是民事主體意志自治的市場行為,即純粹的民間借貸。

  由此形成包括金融機構貸款人、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純粹的民間借貸人在內的多層次信貸市場體系。

涉及民間借貸活動的現行法律規定

對於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均是合法行為,法院奉行「不告不理」「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

  現行涉及規範民間借貸活動的法律包括《民法通則》《合同法》《刑法》《治安處罰法》等,此外還有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如《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 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最高人民法院就民間借貸問題先後頒佈了眾多具體的司法解釋,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等部門還制定了一系列規章。

  對於普通的借貸,《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到法律保護。」這是現行法律體系中適用於所有借貸關係的原則規定,也是如何看待民間借貸的一條基本準則。

  對非存款類放貸機構,並無專門的法律、法規。在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方面,銀監會和人民銀行2008年制定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地方政府也分別規定了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主體、准入標準、業務規則等,並負責對其監管。目前,人民銀行已建立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統計制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 入金融統計範疇,對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等基本情況、負債和利潤情況、資金運用情況等實施監測,以及時、準確反映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發展以及對經濟的支 持情況。除上述規定外,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從事的借貸活動屬民事行為,還受到《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規範。

  對於狹義的民間借貸,可以分為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

  ——關於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民間借貸,中國的司法解釋多有釐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 意見》作出明確規定,其中第1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 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 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第11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等。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針對公民(自然人)之間的借貸作了進一步規 定。其中,第122條規定:「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生活性借貸利率。如因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係,考慮當地實際情 況,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特別指出的是,1991年司法解釋中「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並不指該行為違法,即債務人是否償還債權人4倍以上的利息,取決於債務人的意 願:法院並不對債務人做出強制性要求:債務人可以償還,也可以不償還。換言之,債務人償還了不違法,不償還也不違法。實踐中,法院正是遵照上述原則審理民 間借貸糾紛,並相應作出判決。

  1999年頒佈的《合同法》也就公民(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作了規定,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第 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 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就公民與企業之間的借貸關係,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進一步明確,公民與企業(金融機構 除外)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 資;(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有關規定辦理。

  由此可見,對於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均是合法行為,法院奉行「不告不理」「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

  法院奉行的這一原則,體現了公權力對私權力的尊重,也體現了法制理念的進步。這裡的「私權力」具體指的是公民對個人財產(資金等)的支配權、使用權、處置權等,以及由此衍生的出借權、收益權。

  ——關於企業之間的借貸,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中並無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頒佈的《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 的解答》有清晰的界定,其第4條規定:「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 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

  1996年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通則》第21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 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第61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 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由此可見,對於企業之間的、以營利為目的放貸行為,法律原則上不予支持,即不予司法保護,發生糾紛時,法院可以認定借貸合同無效。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也規定,「企業有關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 效合同。」這裡所指的「有關金融法規」,當時並不明確,實踐中實際上就是指《貸款通則》,別無其他「金融法規」。但是,《貸款通則》有關企業之間借貸行為 的禁止性規定是說「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也並非「一律不得」;另外「國家規定」是什麼規定,從目前看並不明確。在研究修改《貸款通則》過程中,各方面 分歧意見比較大,但多數意見建議廢止這一規定。

  由此可見,在中國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對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法律並不強制禁止;「金融法規」體現為有條件的禁止;但是,一旦發生糾紛,法院根據具體情節,可以判定借貸合同無效,對此類借貸行為不予司法保護。也就是說,對這類行為,法律奉行「不禁止、不保護」的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由於企業之間借貸活動大量增加,司法機關對企業之間借貸關係合法性的認識已經發生變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在處理此類借貸糾紛時,借貸本金受法律保護,出借人有權要求借入方償付。

涉及民間借貸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定

中國《刑法》也並沒有高利貸罪的規定,即高利貸並不入罪。通常所說的「4倍」,既不是判斷罪與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據

  《刑法》中與民間借貸行為有關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高利轉貸罪、非法經營罪等,以及與暴力催收有關的故意傷害、綁架勒索、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

  ——非法集資的法律涵義

  中國《刑法》中並沒有「非法集資罪」。非法集資是對涉嫌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高利轉貸罪、非法經營罪、虛假廣告罪,以及擅自發 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的統稱。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屬典型的涉眾型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對上述罪行的監管體系和具體認定標準,散見於行政法規和 司法解釋中。1998年國務院制定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1998]247號令)第4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其中,如何界定「社會不特定對象」,是否存在數量的限制, 成為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合法民間借貸的主要標準。

  但是,在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釋《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出台 前,各方面對非法集資中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及「集資詐騙」的認定標準方面存在頗多爭議,特別是「不特定對象」和數量界限標準等。

  為此,《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 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認定標準,作出了清晰的界定。例如,該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 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未經有關部門 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 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 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該司法解釋還列舉了十種犯罪行為。同時,從上述解釋內容看,「不特定對象」指的是除「親友」或者「單位內部特定對象」外的「社會公 眾」。

  關於數量界限,該司法解釋第3條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 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該司法解釋還就《刑法》第176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作了詳細的 界定。

  關於集資詐騙的定義及認定標準等,該司法解釋也作了明確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司法解釋將各種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定罪與量刑,分別指引到《刑法》中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 高利轉貸罪、非法經營罪、虛假廣告罪,以及擅自發行股票、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罪等有關條款。這樣,司法機關對非法集資中涉及的不同犯罪情形,均可援引《刑 法》相關條文予以打擊。

  ——高利貸的法律涵義

  早期的借貸活動特別是民間借貸活動,建立在私有制背景下的原始商品經濟基礎之上,是一種自發的、完全自由的市場交易行為,體現的是公民的意思自 治原則,國家並無過多干預,規模也比較小,利率完全由市場決定。在剩餘資金相對稀缺的情形下,資金提供者佔據主動並控制行市,通常利息比較高。

  因此,貨幣借貸特別是兼營或專營放貸生意的個人或店舖,從一出現就表現為高利出借資金,也就是放高利貸。高利貸是伴隨著借貸活動與生俱來的經濟 現象或商業現象,而且在絕大多數情形下,高利貸並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國家干預和管制或者禁止的例證並不多見。早在公元前2000年,古巴比倫一些寺 廟從事放貸業務,利率大約20%,並計算複利。這是典型的高利貸。從《漢謨拉比法典》中與借貸行為有關的條文(第6至126條)看,也主要是突出保護私有 財產,並無利息限制。例如,該法典規定「欠債到期不還的人,責令其妻子和兒子兩人到債主家裡充當奴隸三年,第四年恢復自由」等。

  中國《刑法》也並沒有高利貸罪的規定,即高利貸並不入罪。通常所說的「4倍」,既不是判斷罪與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據。但是,對於個 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則可以《刑法》第175條規定,以高利轉貸罪論處。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 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根據該條規定,超出4倍部分的利 息並不屬於非法所得,只要借貸雙方不就此提起訴訟,可以認為是資金出借方的合法收入。對借貸雙方因利率問題產生的爭議(如畸高利率),司法機構可依據《民 法通則》《合同法》規定的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根據資金來源、真實意思表示、資金使用(用途)合法性等,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雙方權利義務。

  從大多數國家實踐看,儘管高利貸不是受褒揚的行為,人們可以對放高利貸的行為予以譴責,但這是道德層面的範疇,不是法律原則。因此,在市場經濟 國家,特別是利率市場化的國家,對高利貸持較為寬容、開放的態度。美國最為典型。美國大部分州允許設立「工薪日貸款公司」(Pay-day Loan)這樣的機構,專門從事短期的高利貸業務,利率高達390%-780%不等。英國則允許高達5000%。但是,這樣的機構要接受州的金融管理部門 的監管。也有部分國家和地區對高利貸做出法律限制,比如南非存在類似的法律規定;中國香港地區也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60%,超過可能會被判定為犯罪,等 等。

  美國等國家對高利貸的監管,主要體現在「資金來源合法、資金用途正當」兩個方面。如果資金來源不合法、用途不正當,多與犯罪活動有關,此類行為完全可以依據刑事犯罪相關法律規定予以打擊。

  在中國,提到高利貸,人們便想到「黃世仁和楊白勞」的故事。事實上,這個故事帶有很強的政治色彩,反映了兩個社會階層因經濟地位不同而導致的政 治地位的極大差異。但是,從法律關係角度分析,這裡有一個很深的誤解。從民法角度看,不論借貸雙方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如何,借貸關係一旦建立,雙方的債權 債務關係和法律義務隨之形成。「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人們認為這是千年不變的、天經地義的準則。

  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高利貸就是以比較高的成本即利率開展資金融通的行為。在融資活動中,資金的價格即利率的高低,不取決於法律的規定,而取決於以下兩個市場因素:

  (1)供求關係。資金供給充裕時利率低,資金供給緊張時利率高。民間借貸的利率完全由市場決定,某種意義上,民間借貸利率更能真實反映整個社會的資金供給水平,以及資金價格水平。近年來,人民銀行對民間借貸的監測結果,也表明了這一點。

  (2)資金的效用。除了供求關係,在特定條件下,資金的效用對資金的價格影響更大,對資金價格起決定性作用。比如,一個人走在街上,忽然急著要 上廁所,而他附近惟一可以去的是一個收費廁所(事實上在很多國家,公共廁所是收費的,而且價格不菲,比如墨西哥,筆者曾經親歷過),如果此時他身上沒有帶 錢,他只能向其他人借錢,比如借10元,第二天他可能還給人家20元。這樣的利率年化後就是36500%,令人瞠目。但從資金的效用看,這個人上廁所時借 到的10元錢,其效用可能遠遠大於他日後還給人家的20元。這是一個極端的例子,卻很能說明一個問題:此時的10元錢與彼時的10元錢,其效用是完全不一 樣的,甚至可能差異很大。效用不同,價格也就不同。很多情況下,人們急於借錢,主要關心能否馬上借到錢,對借錢的成本即利率並不敏感,或者可接受的利率就 比較高。遠水解不了近渴,就是這個道理。

  ——暴力催收、惡意追債等問題

  對於借貸雙方因惡意追債,以及拒不還債引起的人身侵害等問題,均涉嫌違反《治安處罰法》《刑法》等,如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綁架等,屬嚴重的刑事犯罪,現行法律規定清晰具體,司法機關可據以嚴厲打擊,不再贅述。

消除民間借貸畸形發展的體制性根源

行政機關和地方政府不宜過多介入社會公民、企業的民事活動。高利率民間借貸不宜也無法進行行政干預或取締

  由於特殊的國情,中國民間借貸備受歧視甚至指責。事實上,民間借貸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比我們想像的要大得多。對於高利貸的問題,世界各國均 持謹慎支持或者謹慎否定的態度。高利貸背後折射出的問題,遠比人們想像的要複雜。高利貸問題,只是一個現象,不是問題的本質。當然,本文也無意為高利貸正 名。

  但是,美國目前50個州中有35個州通過立法保護從事「工薪日貸款」(Pay-day Loan)的小額貸款公司,這類小額貸款公司全美大約有2萬家。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Adair Morse甚至研究得出很有趣的結論,凡是允許高利貸存在的社區,其房屋按揭貸款破產率、社區偷盜率、發病率、死亡率、吸毒酗酒率均低于禁止高利貸的社 區。這從實證的角度證明,高利貸與犯罪不但沒有正相關關係,反而是負相關關係。

  筆者深深認識到,在深入、翔實的調查和冷靜、理性的分析前,任何匆忙的斷言或結論可能都是不科學的,也是不準確的。比如,對於純粹意義的民間借 貸,廣泛存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古今中外,概是常態。從法理上講,行政機關和地方政府不宜過多介入社會公民、企業的民事活動。此類民間借貸不宜也無法 進行行政干預或取締。

  當然,對於民間借貸中出現的非法集資、非法經營、非法從事金融活動、詐騙等問題,則依據現有法律規定,分別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地方政府、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根據各自職責,依法監管,從嚴懲處。

  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人有一種誤解,認為民間借貸、高利貸的氾濫,是因為法律法規不健全。還有人主張應當將高利貸入刑,施以嚴刑峻法。

  從前述分析可以看出,現有的法律法規規定得已經比較充分了。許多專家堅決反對將高利貸入刑,理由是並非法度不嚴,而是法紀不彰。建立市場經濟, 就應當嚴格限制公權力,儘可能放寬私權力,允許市場活動包括融資活動充分而自由進行。從科斯交易費用理論出發,交易活動越自由,社會的交易成本就越低。

  從本質上看,當前民間借貸和高利貸盛行,有其深層次的原因。治理其中的問題,應當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其一,金融機構數量管制問題。由於金融行業實行嚴格的管制政策,從事放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數量,在過去十年中幾乎沒有太多增加。但是,同期中國經 濟規模每年以9%以上的幅度高速增長。顯然,金融機構數量與快速增長的經濟相比相對滯後。因而,適當增加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的數量,甚至允許民間資金 設立放貸機構,應當是解決民間借貸氾濫的一項有效措施。比如,目前由地方政府監管的小額貸款公司,就是民間借貸陽光化、規範化的一個很好的實現方式。民間 借貸陽光化絕不是全民放貸。由銀行業監管機構負責的正規金融機構,也應當適當放寬數量限制,在經濟活躍的地區,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增設一定的機構,如村鎮銀 行、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等。實踐證明,放寬中小金融機構投資限制也是落實國務院「新36條」、允許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一條較為現實的途徑。

  但是,放寬金融機構市場准入,必須配合推進金融改革,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這是防範金融風險、建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的前提條件。

  其二,利率市場化改革。從歷史上看,民間借貸之所以盛行,與閒置資金充裕有關。但是,民間借貸不應當是閒置的民間資金運用的主要渠道。沒有投資 到實業中的民間閒置資金,可以選擇存入銀行,保本生息;也可以不存入銀行,而是購買其他投資產品,比如股票、各類債券產品、房地產、字畫。但是,股票市場 經歷2007年大起大落之後,投資者損失慘重,談股市則不寒而慄。同時,上市公司質量一直飽受詬病。從股票市場建立至今,沒有一家上市公司因經營不善而真 正退出股市。百姓對上市公司實在沒有信心。

  另外,房地產市場限購政策實施後,一部分資金退出房地產市場,閒置資金更加充裕。這是源頭之一。

  源頭之二,負利率問題。居高不下的通貨膨脹率,與較低的存款利率,導致資金不願流向銀行體系,「金融脫媒」加劇,各類「影子銀行」大行其道。在 資金供給市場,形成正規銀行與「影子銀行」並存、資金價格雙軌運行的格局。在銀根收緊的背景下,大量閒置的民間資金噴湧而出,逐利而動,通過各種途徑進入 借貸市場。

  因此,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理順資金價格關係也是當務之急。只有推進利率市場化,理順價格關係,從源頭上消除官方利率與民間利率之間的巨大價差和套利空間,資金才會重新進入銀行體系,「金融脫媒」問題才可以緩解。

  同時,加快發展面向個人投資者的各類債券市場,擴大民間資金的投資渠道,開正門、堵邪門。如同治水之道,堵是權宜之計,疏是長久之策。疏比堵重 要得多。當然,利率市場化需要防範商業銀行可能的道德風險。為此,利率市場化,也需要首先建立商業銀行市場退出機制或破產機制,而建立市場退出機制,仍然 呼喚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

  其三,投資者教育即公眾投資風險意識的培養。在任何投資活動中,收益必然對應著風險。高回報必然隱含著高風險。然而,不是每一個社會公眾都明白 這個基本道理,或者不是每個投資者都願意接受這樣一個規則。通過投資者教育,就是要讓公眾明白,盲目參與民間借貸之時,也許就是血本無歸之日。「溫情脈 脈」的民間借貸行為背後,體現的就是「赤裸裸的金錢關係」。 這是無情的法則。

  從法律關係上講,在幾乎所有因民間借貸引發的法律訴訟中,即使是所謂的「受害者」,也應當承擔相當大的責任,甚至是過錯責任。客觀地講,民間借貸市場良序的建立,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作者為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

 

資料

 

吳英案大事記

  ●2006年,26歲的吳英在浙江東陽「暴富」成名,總資產位居胡潤「女富豪榜」第六位。

  ●2007年2月10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吳英被浙江省東陽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被逮捕。吳英後被 東陽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起訴。此案後來被移交到上一級檢察院——金華市檢察院起訴,涉嫌罪名也變更為「集資詐騙」。一審法院也由東 陽市法院升級為金華市中級法院。

  ●2009年4月16日,吳英案一審開庭。檢方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非法佔有為目 的,用個人或企業名義,採用高額利息為誘餌,以註冊公司、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所得款項用於償還本 金、支付高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涉嫌集資詐騙共計近3.9億元。吳英做無罪辯護。辯方認為,吳英的11名借款對象均是其親朋好友,並非社會公 眾,主觀上沒有詐騙的故意;所借資金大部分用於公司經營,用於購買個人用品極少,不存在肆意揮霍;沒有以公開宣傳的方式向社會集資,也沒有虛假宣傳。

  ●2009年12月,金華市中級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死刑,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吳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判決一經公佈,引發輿論熱議。吳英的罪與非罪各方有爭議,輿情認為判決過於嚴厲,吳英罪不至死。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吳英案。

  ●2011年11月14日,吳英擔任法人代表的本色集團部分房屋產權糾紛民事案件,被浙江省高級法院發回金華市中級法院重審。該案爭議事實涉及本色集團資產的流向,以及吳英案發過程中的一些內幕。這一動向被輿論解讀為吳英刑事案將迎來轉機。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下達二審裁定,駁回吳英上訴,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之後此案進入最高法院死刑覆核階段。

  ●1月25日,著名律師張思之致信最高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長張軍,認為吳英案一二審披露的證據不足以認定吳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同時,在「少殺慎殺」成為中國刑事司法政策共識的大背景下,刀下留人,入情入理。

  ●2月7日,浙江省高級法院回應外界非議,稱吳英案二審結果量刑適當。該案二審審判長稱,「未發現官員寫信要求判處吳英死刑。」2月8日,東陽警方接受中新社採訪,披露吳英案資產情況,並表示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同時,新華社、《法制日報》等官方媒體亦對吳英案發聲,討論繼續升溫,觸及司法公正、死刑制度和金融政策等問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586

劉明康詳解民間借貸困境:複雜的官商勾結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3/1488539.html

去一兩年時間裡,國內出現了一些民營企業家在公司資金鏈斷裂後,不選擇《破產法》尋求保護卻選擇跳樓的現象。對此,全國政協委員、銀監會前任主席劉明康進行了詳細解釋。

在昨天的政協小組討論期間,劉明康說,民間借貸背後是複雜的官商勾結,一定要立法進行監督。不僅如此,包括廣東證監局局長侯外林、國家統計局前任局長李德水等多位全國政協委員都提出,要將民間金融陽光化,為中小企業服務。

「我跑不掉了」

「中小企業現在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我覺得這有很多問題,而且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劉明康說,「我跟中小企業講,你別跳樓、你別跑啊,你破產 啊!我們已經有《破產法》了,不行就宣佈破產,依法尋求破產保護。沖的賬都是銀行的賬,銀行就沖壞賬了,銀行有準備金,我們提1萬多億的壞賬準備金在那 裡,就是讓銀行發現不良貸款給予沖賬。」

但是一些中小企業家就是不選擇破產保護,而是選擇「跳樓」、「跑路」。「聽起來挺壯烈的,(其實)哪有那麼光榮、光輝的事情啊?」劉明康說,「我具 體跟他講,你為什麼要跑外國,為什麼要跳樓?他說劉主席,我們私下跟你講句話,你把槍抵在我腦門上,我都不會講出我借了哪些人的錢和高利貸。你明白我的意 思嗎?就是這個民間借貸當中出現了官商勾結。槍抵在我腦門上都不會說出我借誰的錢,因為這些人都是非富即貴,權貴,他的太太給我的錢,我怎麼能說得出來 呢?因此我還不上,我只能一死了之,只能把這條命搭上。我說為什麼要死呢?他說我跑不掉了,已經被跟上了。」

劉明康說,民間借貸在世界上有一個教訓,就是跟黑社會連在一起。在這種形勢下,只要貸了款,借債的人走到哪兒後面都有輛車子跟著,而且對他沒有太多騷擾。借債人到了家,就有人停在他家門口,第二天早上借債人出門就跟著走,一直跟著。

並非大銀行不支持中小企業

緣何會出現眾多中小企業不惜一切代價從民間融資的情況?

事實上,過去幾年,國家在扶持中小企業方面花了許多心思。全國政協委員、廣東證監局局長侯外林表示,為瞭解決中小企業困難,各個部門都在發文件,但是中小企業的錢並沒有落地,因為沒有抵押,銀行就不會放貸。

這有一個深層次原因。劉明康說,在機制上,人民銀行在利率優惠、貨幣投放,銀監會在風險監管的權重上,都已經向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進行了傾斜,實際效果也有進步,而且這幾年支持的力度比過去稍稍大了一點,但是受到了金融危機的衝擊。

「信貸一緊縮以後,(銀行)從國有企業收不回錢來,比如說交通部門,最後收誰的?就收到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你不是一年一度的流動資金貸款,到期我就不續了,有這種情況。」劉明康說。

銀行不給中小企業續貸款,逼著一部分中小企業到民間借貸上借很高利息的貸款。

並非大銀行不支持中小企業。劉明康說:「我們沒有辦法告訴銀行,你每年要放多少錢給中小企業,這就是行政干預了,但我們鼓勵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而且鼓勵大家不要歧視民營企業。」

銀行緣何不願貸給中小企業,劉明康認為,還是缺乏誠信和法制。在他看來,目前中小企業呈現兩極分化,糟糕的特別糟糕,現在好的也在注意自己的聲譽,也在發展。

民間金融的發展道路

如何發展民間金融,劉明康認為,有必要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培訓,培訓中小企業如何維護自己的道德、信用。

另一方面是法律,在執法當中有一個可見度,更加透明。「這樣中小企業就可以預見,就不會走『鋼絲繩』,走到危險的地方去。」他認為,「法律和道德、文化的教育,技能的培訓是當前非常需要的。」

第三是要進行立法監督。「民間借貸沒有說不監督的。很多國家的民間借貸必須登記註冊和跟蹤,不是說民間借貸就可以隨便借。」劉明康說,監督就是為了防止背後的惡性催貸和收貸的問題,以及黑社會的干預。

侯外林認為,民間借貸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很好的一個抓手,要陽光化,必須要有法律保障。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693

民間金融陽光之路

http://www.capitalweek.com.cn/article_18811.html

企業主面對高利貸之壓,打死都不說出背後非富即貴的債權人,民間金融脆弱的信用容易瞬間消失,法律的監管跟民間金融的陽光化勢在必行。

【《證券市場週刊》記者 李德林】/文

「劉主席,我們私下跟你講句話,你把槍抵在我腦門上,我都不會講出我借了哪些人的錢和高利貸。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前銀監會主席、全國政協委員劉明康在小組討論的時候,講了企業主的悲情故事,民間借貸背後的官商勾結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

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在和工商界的老闆們討論的時候指出,民間借貸出現的不少問題與金融體制改革跟不上有很大關係。民間借貸作為已經有上千年歷史的金融形態,長期處於一種信息不公開的私下交易狀態,僅靠雙方信用維持的借貸方式無疑導致借貸雙方同時陷入雙輸的局面。

到目前為止,劉明康、黃孟復、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國家統計局前局長李德水、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央行貨幣委員會成員李稻葵等多位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都將目光投向了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上,民間金融有序化的開放已經勢在必行。

官太太給的錢怎麼說

「現在有《破產法》了,不行你破產就是,為什麼要跑路,要跳樓呢?」劉明康曾經這樣問一個企業主。在中小企業老闆跳樓、跑路頻發的那段日子,當時身為銀監會主席的劉明康是如坐針氈,在調研的過程中聽到的是一個個令他都驚心的故事。

經濟界34組聚集了大量的監管高官、銀行家,吳英案成為這個組審視民間金融的導火索。小組討論的時候,劉明康對吳英案出言謹慎,認為吳英案是司法部門依照證據說了算。儘管劉明康不願意直接評價吳英案,提到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劉明康感慨,現在中小企業魚龍混雜,很多問題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

劉明康說,從他跟企業主的交流過程中發現,民間借貸中出現了官商勾結。本刊記者在調查吳英案的過程中,也頻繁聽到當地官員及其家屬將錢通過中間人借給吳英。吳英在看守所寫了長長的檢舉信,吳英的父親甚至公開宣稱有官員聯名寫信要法院判吳英死刑。

同樣在浙江,立人集團的民間集資案就鬧出官商勾結故事。2月27日,立人集團的147名債權人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起訴狀中指控泰順縣政府及縣公安局在立人集團崩盤前三四個月的時候,獲悉立人集團因無力償還高額到期本息將要崩盤的消息後,默許立人集團在該期間以3-5分的高息「釣魚式」集資,導致這期間立人集團瘋狂集資9億餘元,該部分集資款一部分用於支付給領導幹部的本金及高息,讓領導幹部先走。

立人集團債權人的案子沒有立成,領導幹部拎著錢先走了。那些領導幹部到底都有誰呢?「『槍抵在我腦門上都不會說出我借誰的錢,因為這些人都是非富即貴,權貴,他的太太給我的錢,我怎麼能說得出來呢?』」劉明康在跟企業主們交流時深深地感到他們的無奈,「『我還不上,我只能一死了之,只能把這條命搭上。』」劉明康說,民間借貸在世界上有一個教訓就是跟黑社會勾在一起,他問企業主為什麼一定要死,企業主告訴他,那些給錢的官太太們的人已經跟上他了,根本就跑不掉。

「不行就宣佈破產,依法尋求破產保護。」劉明康對跳樓跑路的老闆們的行為一開始很不理解,現在立人集團債權人代理律師張仁為劉明康找到了答案。

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公開宣佈已經無法償債付息。時間已經過去五個月了,公司重組沒見動靜,相反老闆被抓了。劉明康覺得,既然公司不行了就破產,沖的賬都是銀行的賬,銀行就沖壞賬了,銀行有準備金,我們提1萬多億元的壞賬準備金在那裡,就是讓銀行發現不良貸款給予沖賬。

立人集團的爛賬中,銀行貸款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個人債權人的。現在立人集團到底是民間借貸還是非法集資呢?政府方面只是催著老百姓登記,告狀的事情暫不受理。《企業破產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這就意味著,如果立人集團宣佈破產,那些領導幹部先拎走的錢要追回來,法院在當地政府管轄之下,豈能讓立人集團宣佈破產?債權人的破產申請豈能受理?

脆弱的信用金融鏈

「現在一提到民間借貸就想到了地下錢莊一類的。」黃孟復認為,民間借貸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私底下的交易,不透明,信用僅僅是交易雙方認可的,一旦出現資金緊張的時候,信用就變得很脆弱。不少做企業的政協委員深有同感,往往在關鍵時刻,自認為最好的合作夥伴會抽走資金,因為交易雙方的信用在資金斷裂前夕徹底地消失了,留給企業主的是不跑就會被盯上的兩難選擇。

全國人大代表、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認為,民間借貸是有法律依據的,憲法第13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根據《民法通則》,公民的財產權包括所有權人對自己財產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此外,基於保護意思自治原則,《合同法》確認了建立在真實意思表示基礎上的民間借貸的合法性。 郭廣昌認為,民間借貸需要通過完整的合同進行信用的確認,才能夠更好地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

全國政協委員、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總裁梅興保認為,現在中國GDP增速高達9%,貨幣供應量增速遠遠大於GDP和物價上漲指數,小微企業融資普遍困難,甚至要去用高利貸,最後鬧出跑路甚至跳樓,政府更多地應該從制度層面反思,如果不改革我們的金融體制,不端正金融創新的指導思想,今後國際市場一有風吹草動,中國小微企業因融資問題引起的金融風波還會出現。

為瞭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局,銀行監管部門放開了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門檻。人民銀行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1月末,全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4144家,從業人員達到了4.4萬,貸款餘額為3694億元,同比增長11.2億元。這一組數據在黃孟復看來還是太小,小額信貸公司的牌照管理的太死。

根據工商系統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中國小微企業與小額貸款公司的比值為5515:1,美國這個指標為2000:1。不少兩會代表、政協委員都提出,美國每年上百家的金融公司破產,也有上千家的金融公司成立,中國之所以出現小額貸款公司規模太小,因為民間金融口子一開,會影響到銀行的利益。

農工黨中央調查結果發現,視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的小額貸款公司,由於成立較晚,規模較小,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資金已基本用足,「只貸不存」造成了 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狹窄,由於資金不足,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無法根據市場需求制定發展規劃,可持續發展受到嚴重制約,很難緩解小微企業的資金飢渴現狀。

法度護航陽光之路

「必須立法監督。」劉明康與企業主們的交流之後,深感民間借貸走鋼絲的凶險。

槍 頂在頭上都不會交代錢是誰的,企業主們寧願用死去抗背後的官員,以及那些盯著不讓企業主抽身的官員太太們。劉明康認為,那些非富即貴的放貸人不排除存在惡 意催貸和收貸的可能,甚至與黑社會有關聯。劉明康認為這樣的狀況必須用法律去監督,即使在國外,民間借貸都需要進行登記註冊和跟蹤監督,不是隨便想借就借 的。

全國政協委員、台盟福建省副主席簡少玉建議,政府及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參與非法集資、民間高利貸借貸等民間融資行為的,尤其是公職人員通過虛假交易等方式套取銀行資金從事高利貸轉貸牟取利差的行為,要嚴格依照《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懲處。

郭 廣昌認為,民間借貸有利於彌補目前銀行業金融服務品種單一的不足,滿足中小企業調劑資金缺口需要,也有利於建立符合價值規律的利率定價機制,滿足本地生產 性資金的需求,優化資源配置。但是現在的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主要標準就是出借人是否特定或眾多,這個判斷標準容易造成法律適用對象的擴大化, 不利於民間金融的發展。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1月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的補充,有一定的積極作用。郭廣昌認為,如果 因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束縛民間金融的發展,對於微小企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郭廣昌提案建議取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於民間借貸 中的一些招搖撞騙及其他非法行為,可以適用中國刑法中的非法經營罪、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詐騙罪等懲處。

民建中央在《關於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優化民間借貸環境的提案》中建議,盡快制定出台民間借貸管理條例,明確民間借貸的主體、基本原則、用途、管理機構、利息、擔保、法律責任等;適時制定民間借貸管理法,從立法層面來規範民間借貸關係,使民間借貸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劉 明康認為,民間融資最缺乏的就是誠信和法制。但是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不這麼認為,因為《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各 種行政規章、司法解釋都對民間融資有規定,只是太凌亂,沒有專門的法律,這樣就導致政府對民間融資的監管實質性缺位,目前只有對非法集資進行事後處置,沒 有專門針對民間融資進行專項管理。

2008年,央行負責起草《放貸人條例》草案,隨後提交國務院法制辦,前後經歷了4次修改均未通過。全國 政協常委、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建議,盡快完善並出台《放貸人條例》,以保障有資金者的放貸權利,對其私有財產使用權的尊重,將使民間借貸的合法性得 到確定,使民間借貸從此走上陽光化路徑。

放開民間金融繩索

全國工商聯提案規範民間金融從支持小額貸款公司開始。

全國工商聯 《關於鼓勵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建議》提案中指出,應該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性質和定位,現在的工商企業定位無法完全納入金融業的監管體系,開展業務 的合法性容易遭到質疑;取消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上限,避免因資金短缺而處於半歇業狀態,同時小額貸款公司進入央行徵信系統,減少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 風險。全國工商聯還建議放寬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的規定,這樣既有利於規範民間金融,為民間資本開闢新的投資領域,也有利於完善中國的金融創新, 實現多層次、廣覆蓋,更好地服務小微企業發展。

農工民主黨中央建議放開民間金融市場,鼓勵民間資本參股地方區域性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尤其 是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建立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的多層次的金融服務體系。農工民主黨中央認為,對於大量非法的地下錢莊,沒有必要一棍子打死,可選擇素質 較高的賦予其合法地位,使其經營由地下轉為地上,從而為政府監管掃清障礙。當然,對那些從事犯罪活動的地下錢莊要嚴厲打擊。

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工商聯副主席湯燕雯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從事金融業務,卻無法享受金融機構的稅收待遇,依然按照一般工商企業稅率徵收,這對於只有貸款利息收入的小額貸款公司來說,盈利空間遭遇壓縮,如果不進行稅收方面的優惠,將不利於這個行業的發展。

梅 興保認為,現在金融機構需要深入到企業中去,進行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創新的設計,不能關起門來進行以錢炒錢的所謂創新,要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設計個性化的金 融產品。要在組織機構和戰略佈局上通過創新來解決金融業中的模式雷同和惡性競爭問題,避免與地方小金融機構爭利。同時,在民間金融發達的地區,通過小銀行 試點利率市場化,引導民間金融陽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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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股神林園:投資就是買壟斷 王星Vin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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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林園,A股的老股民幾乎無人不知。這個曾經被譽為「中國民間股神」的人,據說曾經創造了從1989年的8000元到2007年20億元的「投資 奇蹟」。最近,我們拜訪了林園位於北京中關村的「新家」。在將近2個小時的交談中,林園分享了他的投資理念,2008年股市低點之後的感悟以及對後市的看 法。


以下是拜訪整理:

 

提問:經歷了2008年股市大跌以後,您的心態是否有變化?

林園:我是個樂觀的人。08年股市最低點的時候,如果按01年算我賺還28倍。我怕什麼?我無所謂的事。08年以後我的心態還是一樣的。信心只會比原來更足了。為什麼我當時不說話、在股市低點當時你說我是讓人買還是賣?賣吧,當時是熊市,買吧,整天還跌。

 

提問:您怎麼看中國股市未來的演變?

林園: 現在股市PE不高,估值已經被低估一倍了。未來PE還會回到50-60倍。以前到過那麼高,你怎麼知道不會回去?股票估值和人的情緒有關係。牛市的時候估 值就是高。股票賺錢只有5%的時間是上漲的,95%都是在合理和合理水平之下。真正股民要賺錢都賺那5%的時候。什麼時候估值高,就是那5%的時間。

 

提問:未來利率,發行制度的改革是否會影響股市估值水平?

林園:沒有任何關係。如果考慮那麼多,根本考慮不完。制度是當權者指定的。系統性風險你考慮不了。但系統性風險時間也不會長。如果長了會有問題的。管理者也是根據市場狀況來的。好的時候緊一點,不好的時候松一點。

 

選股策略:滿倉操作,但要有變化


提問:您的策略一直是滿倉操作,那是否意味著您認為選股時機不重要?

林園: 買入時機當然重要了。買入是有標準的,主要是價格。即買入價格不能大幅高於這個世界同行業的平均估值。如果股價恆高就不買。我當時買的時候,公司估值最高 也是和世界平均估值差不多。當然,這裡說的主要是「大買」。如果是「小買」無所謂,但是這種買入最多配置不會超過1%。

 

提問:07年股市最高點時還堅持買入?

林園:我一直是全倉,一直持有。除非分了紅買入。

 

提問:07年高估值的狀況下為何不賣?

林園: 估值高低其實很難判斷。我一般都是在高估值的時候才感覺到賺錢。有些人3000點的時候都感覺高。結果從3000點漲到6000點。那時候茅台才幾十塊 錢。我不知道高低,長期持有沒問題。話說回來,如果把股票賣了你幹什麼呢?像李嘉誠一樣的,他不可能把長江實業賣了。投機和投資在短期目標可能是不一樣 的,但是最終你的主體在哪,還是要清楚。就好像你家在哪一樣,最終還是要回家的。

 

提問:您在什麼情況下會考慮賣出?

林園:公司經營有問題了,或者估值明顯高於行業平均PE,比如都到100倍了,我就會考慮賣。當然,股市到高點的時候,我把我透支的那部分賣了。我現在資產比當時股市最高峰還高15%。我融資比例佔整個資產配置裡3%以內。

 

提問:您以後的投資策略會變化麼?

林 園:會根據市場策略的變化。人不能一根筋,根據市場來走,才會有超額收益。2001年到2008年賺了58倍,錢從哪來的?我也倒股票。這幾年我不倒,是 因為不該倒。接下來我可能會換的。如果沒有投資經驗,不敢換的。市場趨於樂觀了,我投資的股票一定是不一樣的。熊市,熊牛之間,牛市來時的配置都是不一樣 的。這對人的要求是很高的。國外是換基金經理的。熊市和牛市是不同的基金經理。只能通過換人,沒有別的辦法。我始終是滿倉,但滿倉是有變化的。

 

提問:如何判斷牛市來臨?

林園:牛 市來時,很多股票都漲30%。龍頭漲個1倍到2倍。別的股票都還趴著。指數再漲30%,然後各種股票再補漲。都是有規律的。牛市1期的指標是,有影響力的 股票漲1倍。如果權重股漲1-2倍的話,很多人都會賺錢。股市主要還是一個賺錢效應。目前處在低估水平一個最簡單的理由就是,全體股民都在虧錢的。如果一 個行業的人都在虧錢,這是不正常的。養豬業,航空業和煤礦業都是如此。

 

提問:滿倉策略會不會讓自己的現金流受到很多限制?

林園:沒什麼現金流,我平常沒什麼開支。不去借錢就完了。我會換股。

 

提問:您是否很看重公司管理?

林園:我傾向買傻瓜都能管的公司。巴菲特總結了兩個字:壟斷。離開這個主線,就隨時有可能出現問題。為什麼資本家都想壟斷?馬克思也都說這點。巴菲特走的時候特別和趙丹陽說,投資沒有什麼,就是壟斷。

 

提問:您的投資主線主要是龍頭股,那您怎麼看小盤股的投資機會?

林園:股 市要賺錢,公司絕對盈利只是一部分。小盤股主要看公司股本的擴張。大盤股股本擴張放緩了。在增長率和擴張都差不多的情況下,我肯定選小盤股。PE都會放 大。證券市場那有個PE,都會有個放大的作用。股本不放大,就等於少了一半。小盤股有不好的,但是不是說所有的小盤股都不好。

 

提問:如何防止自己被騙?

林園:我們的倉位主要在消費股,和吃喝有關,能看到。那些看不到的我不參與。

 

提問:您是否會投資創業板?

林園:創業板我還沒看,不過正在準備看。主要是現在我可以選擇的投資標的太多了。

 

提問:您是怎麼全球化配置資產的?

林園:香港主要是$同仁堂科技(01666)$和債券。歐洲主要投資是奢侈品,09年入市的,作為全球配置,量不大,主要就是買了扔在那。美股也有,當時主要搞的金融股,銀行。但是這兩年都賣了,轉成新加坡債了。

 

提問:您投資的原則?

林園:我的原則是傻瓜式的投資,就投資吃吃喝喝,和這張嘴有關的。再有一個就是選龍頭。實在不行這些行業的公司就都買,也不會錯。這種行業賺錢的概率大。全世界沒有一個是消費品出問題的。你說$蘋果(AAPL)$的iPad,iPhone,產品多了就麻木了,不買了。但是吃的一定是有的,因為人總要吃。另外,我也看好老字號的東西。

 

現在也有很多公司,一上市,我就買一點。比如洽洽瓜子($洽洽食品(SZ002557)$),$涪陵榨菜(SZ002507)$,我就會配。但是IPO肯定不參與。我們買入恰恰瓜子,是在下跌了30%以後買的。買的時候沒管PE,因為PE肯定是高的。但我們算這個公司現金20幾億,市值也是20幾億。我們算,反正也不吃虧。看好恰恰主要考慮其現金價值。未來成長估值,屬於休閒食品。

 

提問:是否有失敗案例?

林園:我沒有,真沒有。可能對失敗理解不一樣。有的人買被套了幾年,覺得是失敗。但我當初買的時候,就是把他當放銀行,相信總有一天會回來的,不考慮下跌什麼的,而是對我整體資產安全性的考慮。

 

提問:您喜歡什麼樣的公司?

林園:我喜歡利潤的增長不是來源於投資增長。小投入,大產出。投入一定,比較好算。老字號的品牌都在我的選股範圍內。只要它上市,價格合適,我都會配置。我的目標就是中國最知名的品牌,老百姓最消費的品牌。一句話:成癮性的消費品。藍籌股大概佔我資金的15-20%。

 

提問:主要估值方法?

林園:估值就是用PE。現金流折現啥的就不是估值了,是買資產時候用的。資產打折了,我才去買,才會用。

 

提問:投資和投機的關係?

林園:投機的話我主要做固定收益的東西,可轉債等。

  

個股點評:現階段不會配置酒類股


提問:為什麼會在03年看好茅台,當時五糧液賣的比茅台好啊?

林園:剛開始買$五糧液(SZ000858)$$貴州茅台(SH600519)$上市我都不知道。當時有朋友幫我看,說茅台上市了,財務指標比五糧液更好。我記得好像現金比較多,我對比了一下。但是當時五糧液已經用了我資金量一半。所以之後就按資金量平均分配,五糧液一半,茅台一半。到現在也是這樣。

 

提問:貴州茅台能取得這麼高的收益是不是個驚喜?

林園:我當時給它估過值,未來收益是按照18%來算的。當時買$貴州茅台(SH600519)$並沒有想到漲到這麼高,當時也不需要去想,只想最壞的情況。

 

提問:怎麼看二線白酒行業?

林園:白酒行業現在不會配置了,持有就好了。一定要在行業冷的時候買,現在行業比較熱。茅台現在肯定不是頂。

 

提問:國際上酒類估值到50倍估值很少見吧?

林園:如果算奢侈品的話,(金融危機之前)50倍很常見。

 

提問:你現在是否有新的投資標的?
林園:現在股市總的來說是嚴重低估。我會去做一些短期操作,但是最終要回到我的投資主線。我一直滿倉,出去逛一圈我還會回來的。

 

提問:現在金融行業是否低估?

林園:都是,金融,銀行,公共事業,都低估。哪個銀行好搞不懂,就都配,平均配。

 

提問:怎麼看$黃山旅遊(SH600054)$

林園:短期現金壓力大,但是畢竟有黃山那一塊,一年賺2個億。不擔心。

 

提問:怎麼看$同仁堂(SH600085)$

林園:一高速增長就圈錢,但這個公司有強大的品牌。不會不行的。即使透支了一部分,過段時間現金又多起來了。

 

提問:如何看資源類股票?

林園:資源類的我不會碰,看不懂。

 

提問:我看您還在用微信。是否會買$騰訊控股(00700)$$蘋果(AAPL)$

林園:這個iPhone還是當時奧運會時候住我們家一個外國小女孩送給我的。新玩意我不太懂。我現在看到出什麼新產品了,就會找一幫小姑娘來給他們買,讓她們試用。如果之前稍微有人給我講的話我可能就不會錯過蘋果。不過就算當時買可也只會配置一點。

 

關於個人生活:不喝酒,不看書


提問:酒量如何?

林園:我從不喝酒,白酒也不喝。但是存了幾百萬的酒。

 

提問:您現在平時的愛好,主要看什麼書?

林園:我不看書,基本上也不看報紙。我不看這些都知道。我的經歷太複雜了。我什麼都知道,什麼都看過。我做飯,廚師都拜我為師的。這些是必須你親手做過,自己悟出來的。自己做出來的,再想。總結以後,再和國外數據對比,實際上是非常吻合的。年輕人只要去做,不存在什麼理論指導。

 

提問:公司團隊有多大?每天的日常生活是怎樣的?

林園:現在我就一個人。公司也沒人,就我一個人。我平時中午才起床,晚上要生活,要玩嘛。

 

提問:現在您的主要信息來源?

林園:不需要信息來源,都知道。券商給我服務我也不需要,全自己弄。調研啥的也不太做,都是老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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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股神」林園:投資股市等於投資企業

http://xueqiu.com/1287305957/21753295

在中國A股市場,也許沒有任何一個人比林園更爭議性。這個被譽為"民間股神"的人,據說曾經創造了從1989年的8000元到2007年20億元的"投資奇蹟"。但是2007年的市場的大跌卻也給一向高調的林園帶來了"大忽悠"、"大騙子"的罵名。


然 而,正是這個"愛吹牛"的林園,卻擁有任何私募經理都羨慕的業績。根據私募排排網的數據,截止4月24日,林園旗下的三期產品全部位列融智私募排行榜前 1%(761只產品中的前七名)。 其在2007年2月(上證2800點)發佈的1期產品目前淨值為170.5,收益超過70%。而其在2007年9月 (上證5400點)發佈的2,3期產品淨值目前也已經全部轉正,分別為100.99和102.24。


近日,雪球獨家邀請深圳市林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園與大家在線交流。以下為訪談全文:


提問:林園你的性格為啥這麼適合價值投資哩?急性子行不行?

 

@林園:我從沒說過自己是價值投資。急性子行的,我自己也是急性子。

 

提問:您對一個企業的定量指標,以及定性指標,謝謝。

 

@林園:我看企業首先看大方向。企業能不能長大這個很重要。產品的受益人群是不是有足夠大。財務指標,主要是毛利率要穩定,或者趨升。


提問:唯一不能理解你的一個說法的就是從不看書,能否指點指點為什麼不用看書嗎?

 

@林園:基本上不看書,我自己都能寫書了,還看什麼。

 

提問:說:林園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像巴菲特等一些大的資金,能夠進入董事會,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企業的人士,戰略。而我們的資金量小的時候,這個如何是好?

 

@林園:這個要看公司本身素質。我投資的公司都是賺錢機器,傻子都能經營的公司。如果這個公司單靠人的力量才能做好,我一般不會重倉。

 

提問:林園老師為什麼不寫本書?總結一下這麼多年的投資路程......,期待得很.

 

@林園:現在不寫,不代表將來不寫。我要等大家明白了,大家都睡醒的時候,我再寫。等我年紀大了。現在只是把一些想法做個記號,以待時間去驗證。我相信再過10年會有結果,因為我現在有自己的信託產品。炒股的人不能光憑嘴巴說,最核心的東西還是要確實大幅盈利。

 

提問:老大關注你N久了,一直期望能認識你啊。$五糧液(SZ000858)$長期走勢怎麼一直落後於其他白酒股,還有老大對$全聚德(SZ002186)$怎麼看,也算是百年老店

 

@林園$五糧液(SZ000858)$現在相對其他股票是估值偏低。實際上我們看,從10年角度看,五糧液並不落後其他白酒。如果從上市以來看的話,它的升幅並不比$貴州茅台(SH600519)$差。大家可以算算賬。$全聚德(SZ002186)$是個老字號,這種企業應該能活的長。但是我沒有關注,因為他不符合我的投資標準。離我的標準其實就差一點點,就是他的新增利潤主要靠投資新店拉動。

 

提 問:很想知道林先生關於生活目標的事情。您所滿意的或者說您所追求的生活狀態是怎樣的?除了投資以外您生命中覺得感興趣或者有意義的事情還有哪些?謝謝。 如果您覺得問題涉及到個人隱私部份的就不用回覆我的問題,沒關係,我只是想知道像您這樣投資比較成功的人士除了和投資相關的,還關注哪些,您對投資的執著 動力來自於何方?

 

@林園:生活目標就是追求個人自由,不用在乎別人的想法。我的人生標準是只要不危害其他人行。其他感興趣的事,第一就是養生。第二就是培養億萬富翁,讓身邊的人通過20年的努力都成為富豪。投資的動力主要是對資本市場無比的熱愛。還有一個動力是在資本市場一直賺錢,沒虧過錢。

 

提問:就問下林先生,炒股 看盤之外,幹嘛?

 

@林園:睡覺,在夜場玩。

 

提問:請用最簡單的語言定義一下投資。謝謝!

 

@林園:投資股市就等於投資企業。

 

提問:林先生你是我第一個讓我接觸價值投資理念的人,現在知道你的投資中,有關吃的股票佔了70%,你還看重哪一板塊,對週期性公司如何看待,比如,鋼鐵業,鋼鐵業市盈率變高了,彼得林奇說,對於週期性公司,高市盈率時反而是買點,你是不是認同這一觀點,謝謝 。

 

@林園:除了吃,還有一些人類必須的東西,比如說我們離不開的金融,能源,旅遊,保險等。週期性公司要虧損的時候買,盈利的時候賣出。

 

提問:您好!自從看過介紹您的那本書後,我將選股放到了第一位。想請教一下,您重倉持有的吃的方面的股票中,倉位佔前三位的A股是什麼?茅台排第一嗎?謝謝!

 

@林園:A股重倉前三位:$貴州茅台(SH600519)$$五糧液(SZ000858)$$云南白藥(SZ000538)$

 

提問:我2006年初從第一財經報紙看到對你的報導,,覺得你非常有智慧,對我如何投資股票有了新的飛躍式的認識,.再後,,第一財經電視對你做過一次節目,,但審查沒有通過,我問,你為什麼不能說服他們?是他們太沒有智慧?

 

@林園:第一財經讓我做過節目,後來的情況我不知道。

 

提問:請林先生介紹一下不同類型的企業如何進行估值,謝謝

 

@林園:我們估值主要參考歐美成熟國家的估值標準。週期性和非週期性估值標準是不一樣的。

 

提問:記得你說過,恆大房產造的房子隨便買(全國房產熱的時候),這是為什麼?你現在還想隨便買嗎?

 

@林園: 不是。我買恆大的房子是當時恆大在新加坡上市發行的美元的債券。我買了恆大的債券。但是又擔心恆大倒閉,所以買了一些恆大的房子,來看恆大的經營。本意並 沒有想買恆大房子。到今天為止,我在恆大債券上賺的錢早就超過了房產的價值。那次是屬於無風險套利,因為美金借款的利息只有1.35%,恆大給我...展 開不是。我買恆大的房子是當時恆大在新加坡上市發行的美元的債券。我買了恆大的債券。但是又擔心恆大倒閉,所以買了一些恆大的房子,來看恆大的經營。本意 並沒有想買恆大房子。到今天為止,我在恆大債券上賺的錢早就超過了房產的價值。那次是屬於無風險套利,因為美金借款的利息只有1.35%,恆大給我的年息 是12%。

 

提問:芒格說,沒有那一個成功的人是不學習,看過你的一些介紹,你都不看書,那你在股市上那麼高造詣是通過怎麼樣學習得來的呢

 

@林園:不是說不學習。基本的財務方式是要知道的,這是基礎的知識,而且要學好。但是具體怎樣去投資,是要靠一個人從小的積累,沒有哪一本書會告訴你。書上寫的往往都是錯的。生活的積累並不都是看,我這個人什麼都知道。

 

提問:我請問下你認為在金融領域上市公司,那些公司會成為百年老店呢!

 

@林園:金融行業的上市公司,排名前幾位的都會成為百年老店。中國銀行現在不是已經是百年老店了麼?

 

提 問:林園大哥,我在股市中學會有邏輯的投資方法,就是從看了寫你的那本書「股神林園」開始,對於你買資產和買權益的不同思路,還有你本人的直爽性格都很欣 賞。想問問你怎麼看待整個社會的財富聚集,最終除了流向您最近說的那些和嘴有關係的企業。您還看好哪些可以在未來彙集全社會財富的行業。我覺得這個其實和 會計準則沒有多大關係,您覺得呢?呵呵

 

@林園:能夠改變人類生活習慣的行業。如果特定中國的話,因為中國人多地少,我也看好地產也。凡是和人有關的大眾消費,我都看好。


提問:林先生,你一直投資與與吃喝有關的公司,但國內的這些公司容易犯錯,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你在投資時是如何規避這些公司的?

 

@林園:這個要看本質,一針見血。方法就是要投資那些產品經過上百年,甚至上千年檢驗的公司。

 

提問:請問下除了股票投資 你最大的愛好是什麼呢?對於當下通脹之高,貨幣貶值,麻煩你對於我們年輕人提一點投資建議

 

@林園:談不上建議,年輕人就是要堅決進入資本市場,因為他年輕,只要不借錢投資就行。

 

提問:請問您如何做資金的配置計劃?什麼時候會重倉一個公司?

 

@林園:資金配置很複雜,一兩句說不清楚。目前配置的都是和嘴有關係的公司。

 

提問:請問下林先生,你如何避免在投資中決策錯誤,你在投資中犯過錯嗎?還有在投資中 決定你成功最主要的因素 你覺得是什麼呢?

 

@林園:投資中犯錯到目前為止我也避免不了。我說的錯是不要犯大錯。我的投資是一個投資組合,通過組合把一些錯誤對沖掉。我所說的大錯是那種災難性的錯誤,還要強調一點是,不要借錢炒股。

 

提問:林園大哥,記得在一次電視採訪中你有這樣說道:未來牛市到來了,龍頭股(抗大旗的)無外乎在銀行、券商、保險股裡面(對你抓龍頭股的能力佩服的是五體投地啊),希望你能討論下一未來龍頭股的這個話題,另外想請教一下對你$中國平安(SH601318)$的 看法,是否能成為大牛市中帶指數又帶人氣的龍頭股呢?(自己的觀點,因為平安有幾個顯著的特點:1.流通市值夠大 2.在熊市中經常被大資金用來打壓股 市,牛市的話鏡像對稱 3.最核心的理由:平安的持有大量的人民幣資產假如牛市真來了,業績是非常有保障的)希望林總能回答一下這個略帶趣味性的問題哦!

 

@林園: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總是要有一隻帶動人氣,讓老百姓都能參與的公司,這個龍頭可能不止一個。

 

提問:老大對現在白酒的市盈率者怎麼看,12年的市盈率只有15倍左右,是否嚴重偏低了。還有對瑞貝卡的看法怎麼樣,國內市場做的一般,國外經濟形式又不好,公司業績一直沒有起色,老大是否還持有$瑞貝卡(SH600439)$

 

@林園:據我觀察,酒類的市盈率已經和國際接軌,甚至比國際還低。龍頭公司的盈利確定性非常高。

 

提問:談談酒吧,白酒,啤酒,黃酒!白酒股的現階段投資,請評價一下風險。

 

@林園:目前我只投白酒,啤酒黃酒都沒有參與。

 

提問:林總對國內的信息安全企業看好麼? 包括已經上市的$神州泰岳(SZ300002)$$啟明星辰(SZ002439)$,藍盾等等和即將上市的綠盟科技

 

@林園:這個我沒有參與。

 

提問:如何看一個企業是否能做大?

 

@林園:它的產品有沒有足夠的消費人群。

 

提問:見過您家裡擺放$片仔癀(SH600436)$的照片,您覺得片仔癀目前和以後的受眾範圍怎樣?能不能做大?作為投資標的片仔癀有沒有什麼重大缺陷?

 

@林園:這個公司的產品是供不應求的。我相信這個公司是非常穩定的。

 

提問:國外的公司您怎麼研究?請人翻譯財報?

 

@林園:國外公司我沒研究,我就是在金融危機後參與了美股,主要是金融,地產和歐洲的奢侈品公司。買的時候也不用研究,危機後買入總是對的。

 

提問:您對$雛鷹農牧(SZ002477)$這樣的養殖企業怎麼看?

 

@林園:我沒參與,我總覺得能夠重複生產的產品價格都不會高。

 

提問:林大師您在調研公司這一塊有獨特的方法,能傳授幾招草根調研公司的方法嗎,我們需要看到公司內在真實的一面,就好比男人想看到女人化妝整容前真實的面目。謝謝

 

@林園:沒那麼複雜,如果那麼複雜就不要去調研了。我們看的東西都是明明白白的東西,在市場上他的東西是不是暢銷,這不用看。

 

提問:為什麼海正藥業會被那麼多基金減倉?大家對他和輝瑞的合作不看好嗎?

 

@林園:對這個公司我不瞭解,我看的都是各個行業的龍頭。


提問:都知道你喜歡投資消費品行業,不少是食品企業,食品企業簡直就是個地雷區,請問您如何避免踩到地雷?廣泛分散還是去調研?對於$湯臣倍健(SZ300146)$這樣的保健品企業你有沒有關注

 

@林園:湯臣倍健我沒參與,我參與的都是老字號。

 

提問:您有沒有投資美國股市?如果有,您看好什麼行業?美股消費行業您有比較看好的個股嗎?

 

@林園:美股消費行業我沒留意。


提問:知道您在洋河剛上市的時候就開始買入,對于洋河市值趕超五糧液您怎麼看

 

@林園:這個我不好說,就覺得有點奇怪。

 

提問:昨天興業銀行公佈一季報,PE只有不到5倍,原來您投資過$招商銀行(SH600036)$,現在銀行股PE較低,您認為他們有翻倍的潛力嗎?招商、興業、民生那隻更好一些?

 

@林園:銀行股堅決持有,已經買入了,配了15%。三家我都看好,看好整個銀行板塊。

 

提問:如何看待現在的市場中的銀行股和保險股?他們都低估嗎?林大哥是否有倉位在這些股票上呢?

 

@林園:保險股和銀行基本一樣。

 

提問:幾年前您曾經找來100個美女每人8000元做實驗,你說十年後會據此出一本書,不知道這項計劃是否還在進行中

 

@林園:這個還在繼續

 

提問:茅台與洋河區別在哪?如果以10年的週期,誰的成長空間更大?另外,醫藥除了老字號中藥企業,是不是其它的確定性都成問題?

 

@林園:我考慮不是成長更大,而是誰的風險更大。你關於中藥的判斷,我認為是這樣的。

 

提問:您對瑞貝卡怎麼看?假髮這個行業好像沒什麼門檻

 

@林園:這個公司有看過,市場還是存在的。沒門檻不同意。許昌地區是假髮的集散地,從清朝就開始了。

 

提問:林老師,按照$全聚德(SZ002186)$的模式,汽車經銷商股也不會是您的投資標準,您有沒有關注過?

 

@林園:我沒關注過。

 

提問:您 所投資的標的,真正符合「賺錢機器」,「小投入,高產出」股票佔了多少比例?

 

@林園:佔了70%以上。

 

提問:$東阿阿膠(SZ000423)$$云南白藥(SZ000538)$各自優勢和劣勢是什麼?

 

@林園:這兩個都是同一類的企業,各有優勢。我看不到劣勢,他們的市場都足夠大。


提問:林老師,問一下關於白藥的問題。同樣作為傳統中藥,片仔癀與$同仁堂(SH600085)$顯然與$云南白藥(SZ000538)$不在一個量級。顯然白藥的管理層強得太多了。而且,白藥現在進入日化行業,對管理的要求更高。白藥今年應該是董事會換屆年,如果管理層發生變化,那麼白藥的競爭力還有麼?你認為現任的管理層對白藥的未來的重要性程度如何?

 

@林園:很重要,我們認為白藥現在的管理層是天才管理層,太厲害了。

 

提問:請問你有沒有一個團隊在後面幫你研究,看財報或者收集資料也需要一個好搭檔吧,請問你們公司招人嗎,哈哈,很希望能和您一起工作,學習到一些東西

 

@林園:我沒有人,就自己。如果是美女的話,就來吧。

 

提問: 說:請問您有幾個子女?平時怎麼教育他們的?他們都喜歡投資嗎

 

@林園:子女的教育就是要影響他。成年人的影響很重要。要養成很好的生活習慣和自理能力。

 

提問:投資股市就等於投資企業。不錯,這是投資的本質.你是如何構建分析企業的思維框架去分析企業的存在和發展?例如...謝謝!

 

@林園:不用分析,那都太複雜了。

 

提問:你的投資方式和投資邏輯簡單到大部分人看不懂,你覺得是不是在你內心中始終存在信任2字?

 

@林園:對,我是一個相信別人的人。人與人之間如果沒有信任,那就什麼事也別做了。我現在回過頭看,我的成績最重要的來自於我的大膽。只有信任才能大膽,把大的經濟形勢總是往美好的方向去想。我相信未來中國人的生活會一天比一天好。我是一個樂觀的人。

 

提問:你好,請問如果再給你一次選擇的機會,你是否會再次選擇投資這個行業?對於一個20出頭的小朋友,你對他在投資路上會有什麼建議?謝謝

 

@林園:當然,我酷愛這個行業。對於小朋友,首先要做自己喜歡的事。如果想發財,想做老闆,富豪的話,還是要越早進入資本市場越好。

 

提問:您好,想請教一下您對國內醫藥行業的看法,如果想長期投資醫藥行業的股票,應該在哪些細分行業尋找?

 

@林園:我們投資不管是醫藥還是什麼,它一定是一個大的終端產品,而且要有一個大的品牌。至於以下的細分行業,我一般不參與,因為它沒有足夠的號召力。

 

提問:對於無法去上市公司進行調研,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請問對我我們這些小散戶,能否講講如何篩選優質的股票。謝謝!

 

@林園:看年報,年報裡都有。

 

提問:投資壟斷企業,很多是國有企業,他們的管理層可能不那麼在意股權投資的回報。一般護城河好的消費型公司估值都不便宜,您選擇先買入部分倉位還是等待機會呢?

 

@林園:我會先買入,因為投資最重要的是買好公司。如果按10年以上的投資週期看的話,好公司比好價格要更重要。

 

提問:全聚德「離我的標準其實就差一點點,就是他的新增利潤主要靠投資新店拉動」,這樣說來,像連鎖銷售(如蘇寧、永輝超市)、還有餐飲行業的麥當勞、百勝都不符合您的投資標準了?能簡單闡述一下理由嗎?

 

@林園:對,這些我都不參與。因為搞這些東西的太多了,也太複雜,我不知道哪些能出來。

 

提問:您的公開賬戶中有$江西銅業(SH600362)$業,對於現階段的有色金屬比如電解鋁、煤炭您是怎麼看的

 

@林園:我當時沒買江西銅業,買過銅都銅業,當時是作為買資產配置的,因為當時特別便宜。有色現階段我不參與。

 

提問:請問林先生,滿倉策略下大盤不好遭遇浮虧,客戶那邊如何交代?您會選擇信託客戶麼?

 

@林園:客戶那邊沒什麼交代的,我的客戶我都認識。即使在最悲慘的時候,他們也賺很多錢。

 

提問:您不擔心銀行和房地產,互相拖累?

 

@林園:銀行和房地產相互拖累,我暫時不擔心。因為我總感覺對中國老百姓房子還是一個巨大的需求,這個需求還在。

 

提問:如何看待$東阿阿膠(SZ000423)$銷量停滯的問題

 

@林園:它停滯可能是供應量有限,產能跟不上,跟市場沒什麼關係。具體還是要看財報,我覺得好像沒停滯。

 

提問:對目前房地產市場怎麼看,投資和剛需可以入市了嗎? 我個人認為目前大陸上海,北京租售比(PE)在50倍,估值很高了,日本,香港泡沫破滅前都接近50的PE,但目前香港大概才20倍的租售比,你怎麼看?

 

@林園:地產部分城市是有泡沫。按照整體數量來說,泡沫也不大。租售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租售比會起來的。日本香港不一樣,香港租金一直很穩定。日本情況不一樣,日本人口這麼多年人口都是零增長。住房一定都是和人有關。現在中國的房價和日本香港還差很遠。

 

提問:說:請教林老闆,中行轉債現在96元是否值得長期投資?目前5倍市盈率的銀行板塊還能回到歷史平均水平嗎?

 

@林園:這個不會虧,只要中行不倒閉。我相信銀行板塊還能見到30倍的PE.

 

提問:請問您怎麼看$云南白藥(SZ000538)$應收票據逐年大幅增高?您認為現在管理團隊很優秀的核心點?謝謝。

 

@林園:這個具體指標我不瞭解,可能是和自己的銷售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

 

提問:對於近幾年新上市的公司,有沒有訣竅選擇?比如將要上市的$會稽山(PRE226)$ 黃酒企業?

 

@林園:主要選擇嬰兒的股本,巨人的品牌,這種企業。

 

提問:隨著市值全球第二,估值是否也 和港發美接軌,以15倍為中軸?在8到22倍波動。

 

@林園:這個會的。

 

提問:馬應龍未來的前景您如何看。他療效不錯啊

 

@林園:前景還是不錯的。

 

提問:林總,你說你不看報,不讀書,你肯定過去看了看多。你不想再提高了?

 

@林園:我不需要看,我都知道。我自己覺得我夠了,不需要再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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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借貸:徐州民間借貸樣本調查

http://www.21cbh.com/HTML/2012-5-19/xNMzY5XzQzNjExNw.html

行走在近日的江蘇徐州街頭,關於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的傳言和議論隨處可見,賓館電視的開機畫面上兩行醒目的大字,提醒當地居民——「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

徐州位於江蘇省北部,是江蘇省第三大城市,蘇北第一大城市,被稱為「中國工程機械之都」。如今,這座重工業名城卻因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事件頻發而備受關注。

談起自己借給馮玉法的2220萬元,做電廠工程建設生意多年的丁立(化名)除了嘆氣還是嘆氣。「如果當時我對他有哪怕一絲懷疑,我都不會把錢借給他。」

2011 年底,做鋼鐵貿易生意起家的徐州商人馮玉法及其妻子王孝玲、兒子馮雪源、女兒馮晴晴開始頻繁拖欠債權人利息。面對債權人的頻頻質問,2012年1月,馮玉 法召集部分債權人宣佈資金鏈斷裂,一場民間債務危機就此浮出水面。因債務人在當地知名度較高、涉及金額巨大,該事件迅即在當地引發震動。

此後,馮玉法的子女不知去向,其本人也與外界切斷聯繫。

多次嘗試追討債務未果後,2012年3月12日,部分債權人向徐州市警方報案,要求追究馮玉法等人的刑事責任。5月16日,徐州市泉山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負責人稱,馮玉法一事已於5月4日正式立案偵查,當地警方正在調撥警力進行偵查。

據本報記者調查,馮玉法事件呈現出多層次集資鏈條,數家投資公司作為中間環節捲入其中,另有部分債權人以個人身份扮演中間人角色。經債權人不完全統計,馮玉法高息借貸事件涉及直接債權人100多名,借貸金額在6億元以上。還有部分債權人出於種種考慮,不願登記債務信息。

瘋狂借貸終失控

債 權人丁立稱,2011年8月,馮玉法經朋友介紹與他取得聯繫,並稱,其名下的徐州福瑞士電池技術有限公司正在投資一個生產汽車鋰電池的新能源項目,政府還 為此批了130畝地用於廠房建設,而投資一條生產線大約需要2000萬元。「馮玉法想跟我借2000萬元,說項目投產後可以直接交給我一條生產線。」

為打消丁立的顧慮,馮玉法向他介紹,其名下有數十處房產,名下房地產公司還有十餘棟在建別墅,另外還有洗煤廠、物流公司、鋼貿公司等多家公司。

收到過類似承諾的並非丁立一人。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債權人表示,2011年7月至11月間,馮玉法曾先後找到他們投資汽車鋰電池項目,並許以高息回報。

「當時對他真是沒有半點懷疑。」丁立稱,馮在當地雖稱不上徐州首富,但也是排得上號的大企業家。「早就聽說馮玉法有幾十處房產,七、八家公司,這樣雄厚的實力犯不上騙我那兩千多萬。」

丁立隨後與對方先後簽訂了數份借款及擔保合同,累計金額2200萬元。合同甲方為丁立,乙方為馮玉法、馮玉法的妻子王孝玲、女兒馮晴晴、兒子馮雪源,擔保方為馮玉法名下的兩家公司——徐州鑫美國際房地產公司、銅山縣中聯煤炭洗選公司。

但令丁立頗感意外的是,自己看重的是鋰電池生產線的發展前景,對借款利息並無太多訴求,但馮玉法還是為他開出了按月支付4%月息的借款條件。當他就此事詢問馮玉法時,得到的回應是,「我跟人借錢都是這個利息,按規矩來。」

合同簽署後的頭幾個月,馮玉法均按時支付利息。然而12月初,當月利息未能按時到賬,丁立幾番催問,馮玉法均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丁立開始感到事態不妙。幾乎同時,多位債權人都發現,馮玉法開始拖欠利息。緊張和憤怒之下的債權人,紛紛要求馮玉法立即償還本金。

面對巨大的償債壓力,馮玉法在2012年1月召集部分債權人召開會議,宣佈資金鏈斷裂。

多位參會債權人表示,參會人數之多令人咋舌。在馮玉法大規模拖欠利息之前,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債務總量,相當數量的債權人甚至以為他只向自己或少數幾位親友借了錢。「如果知道他跟這麼多人借過錢,我肯定不會借給他。」一位債權人說。

此 後,部分債權人自發組成債務處理小組,統計債權人信息,並交由馮玉法最終核定。一份債權人明細表顯示,參加登記的債權人超過百人,所登記的無抵押貸款約 4.9億元,抵押貸款約1.6億元,合計約6.5億元。其中金額最大的8338萬元,最小者僅為4萬元。還有部分債權人出於種種顧慮不願登記債務信息。

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多位債權人表示,自向馮玉法借錢至今從未收回過利息和本金。因為每年臨近年末時,馮玉法會主動召集債權人重新核算本金及利息,更新借條,並承諾只要提前十五天告知,可隨時一次性提取本金和利息。

「看他生意做得好,房子那麼多,還錢不成問題,自己手頭也不缺錢,不如一直放著,需要用的時候再一併提出來。」一位債權人稱。

該債權人向本報記者展示的借據顯示,自1994年至2010年底,馮玉法累計向其借入本金及利息合計為220萬元左右。至於本金和利息各佔多少,「因陸續借過很多筆,現在已經算不清了」。該人士稱。

一位與馮交往密切的人士稱,此類長期未償債務或是造成其資金崩盤的關鍵因素之一。「累積這麼多年,利息已比本金高出幾倍。」就在債權人紛紛向馮玉法開始追討本金之後,後者仍在繼續四處舉債。多位債權人證實,2011年底,馮玉法開出的月息已高達5%甚至更高。

幾近瘋狂的借貸鏈條,終於失控。

織就龐大借貸網

馮玉法,徐州市銅山縣柳新鎮蔣樓村人,1955年生,初中學歷;早年曾參軍當過砲兵,退伍後在銅山縣供電局柳新供電站擔任會計。

與馮玉法有過接觸的多位人士對其人際交往能力的印象是「憨厚老實」、「擅長與人交際」、「很容易讓人產生信任感」、「有些話別人說出來一聽就是撒謊,但他一說別人就信。」

1986年,馮玉法主動辭去旁人眼中的「鐵飯碗」,從事鋼鐵、木材貿易,從東北運輸鋼鐵、木材賣給徐州當地的煤礦和電廠。

一位與馮結識近三十年的人士稱,馮玉法從事鋼貿生意的第一筆約一兩萬元的啟動資金,大多是從熟人處所借。「從一開始做生意到現在,他一直都在跟人借錢。」

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起,多位債權人便開始持續借錢給馮玉法,至今已十餘年。

而在馮玉法長達二十多年的借貸經歷中,2000年前後是一個關鍵節點。

數位長期債權人稱,2000年前,馮玉法借錢的金額並不大,「每筆大概一兩萬,有時甚至只借兩三千。」而2000年後,無論是借錢的金額還是頻率,都大幅增加。

一位與其關係密切的人士稱,馮玉法此前從事鋼貿生意,主要依靠在供電所當會計時結識的人脈,向當地電力系統銷售鋼材。但至2000年左右,當地電廠基建已基本完善,馮的鋼貿生意也就此告一段落。

此後,馮玉法將目光轉向了房地產。短短數年間,他接連買下徐州市云龍湖西岸天齊別墅區及銅沛路、和平路等市區核心地段的數十處房產。

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債權處置意見徵求書顯示,馮玉法目前名下共有天齊別墅區別墅房產14130.85平方米,市區房產4122.69平方米。

失控的借貸

事實上,鋼貿生意賺取的利潤並不足以購置如此數量的房產,馮玉法開始依託自己過去十餘年間構建的人脈網絡,四處借貸。

隨著徐州房地產市場的日漸升溫,馮玉法名下房產的價值也一路飆升。一位居住在天齊別墅區的人士稱,根據不同的購房時間,馮購置這些房產的價格大約在2000元/平米—5000元/平米之間,而目前的價格則在15000元/平米—25000元/平米之間,增值數倍。

但目前的價格仍未達到馮玉法的心理預期,一位債權人稱,去年下半年,他曾提出以30000元/平米的價格購買馮的一套別墅,被對方拒絕。「他的心理價位是35000元/平米。」

手握大量房產不願出售,而為購房所借的錢又得及時付息,馮玉法不得不繼續借新還舊,而這些房產正好成了他的說辭,令債權人對他的還貸能力深信不疑。

如此不斷借新債還舊債的同時,其借貸網絡也越發龐大且難以控制。

此外,繼大量購入房產後,2008年起,馮玉法及其家人名下的公司數量也迅速增加,且涉及多個行業。工商資料顯示,馮玉法及其家人目前名下擁有各類公司近十家。

有債權人認為,馮玉法瘋狂擴張公司數量,其目的正是為了「拉大旗扯虎皮」,進一步增強人們對他的信任感,借到更多的錢,以填補此前埋下的資金漏洞。

工商資料顯示,馮玉法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包括徐州鑫美國際房地產公司、銅山縣中聯煤炭洗選公司等四家;其子女名下也各有公司數家。馮玉法還曾以香港秋實國際物流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公開參加過社會活動。

多位債權人指稱,馮玉法名下的中聯煤炭洗選公司「從沒洗過煤」,而馮雪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徐州福瑞士電池技術公司沒有固定辦公地點。有債權人提出參觀汽車鋰電池生產廠房,也被馮家拒絕。

債權人的博弈

馮玉法借貸危機浮出水面後,部分債權人自發組成債務處理小組,嘗試解決債務問題。但債權人的利益訴求並不一致。

一份「債權人共同承諾」稱,債權人達成一致共識,此事暫不走刑事解決方式,儘量走自行解決方式。

也有部分債權人對此「共同承諾」持有異議。他們擔心,馮家及其名下公司的資產可能隨著時間的拖延被轉移。

況且他目前的全部資產,也不能滿足所有債權人的賠償要求。

記 者曾實地探訪徐州福瑞士電池公司的辦公地點,公司大門緊閉,空無一人,也無辦公設備。執勤的保安稱,這塊辦公場地即將出租。記者隨後來到鑫美國際房地產公 司名下的在建項目,發現其已停工。部分反對自行解決的債權人質疑稱,債務登記過程過於簡單,對債權人借據真實性的審核不夠嚴格,不能排除部分債權人虛報債 務的可能。

更令他們擔心的是,馮玉法迫於償債壓力,有可能選擇「跑路」。「據說其子女已經跑了,馮玉法也好久聯繫不上了。如果他也跑了,不知事情何時才能解決。」一位債權人說。

記者多次撥打馮玉法及其子女的手機,均未能接通。

也有部分債權人並不希望此事通過刑事訴訟方式解決,因其資金是多方籌集而來,擔心警方立案後自己會捲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債權人名單中出現了數家當地投資公司的身影。

一位當地企業家稱,2010年起,徐州多家銀行的信貸額度持續收緊,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通過銀行渠道難以得到滿足,只好將目光轉向民間。在此背景下,過去兩三年中,數以千計的投資公司在徐州遍地開花。

徐州市政府網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4月,徐州市共登記抵押貸款信息諮詢服務機構及涉及此類業務的經營單位已達2400餘家。

「正規的擔保業務基本沒人做,都是放高利貸的。」一位當地投資公司人士稱,當地各類名目的投資管理公司大多沒有多少自有資金,都是通過高息吸收民間資金,再以更高的利息外貸出去,從中賺取利差。

正因如此,涉入馮玉法事件的幾家投資公司顯然也希望走自行解決的方式。此外,馮玉法向部分債權人借款時曾簽署了房產抵押協議,這些債權人也不願警方介入。

債權處置意見書顯示,天齊花園房產共計14130.85平方米,其中9435.39平方米共26套已抵押;市區房產共計4122.69平方米,其中19套已抵押,共3809.35平方米;抵押房產總價約1.32億元。

各方債權人意見相持不下,最終未能達成一致。3月12日,20餘名債權人向徐州市泉山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要求追究馮玉法及其家人的刑事責任。

5月16日,記者以債權人身份前往泉山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詢問此案的立案事宜,該大隊負責人稱,已於5月4日正式立案,當地警方正在調撥警力進行偵查。

在此之前,已有部分債權人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院相關負責人稱,徐州市主要領導對於當地近期發生的民間借貸案件高度關注,指示應盡快定性,依法處理。

馮玉法事件因債務人知名度高,金額巨大在當地備受關注,但這並非近期徐州唯一引發熱議的民間借貸事件。

4月9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刑拘在逃的江蘇鼎億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億」)副總經理徐傳林在長沙被警方拘捕,次日,在廣州被抓獲的鼎億董事長兼總經理胡大勝也被押回徐州。

《時代週報》報導稱,據債權人不完整統計,鼎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及3000多名債權人,涉案金額在3.28億以上。

前述投資公司人士表示,鼎億案浮出水面後,當地投資公司明顯感到了擠兌壓力。

「最壞的時候還沒到。」他擔心,當地民間借貸風險可能會進一步擴大,部分借貸資金鏈的鏈條過長,牽涉人數眾多,當中任何一個環節斷裂,整個鏈條都有可能崩盤。「更糟糕的是,如果資金鏈斷裂情況密集發生,民眾產生恐慌情緒進而紛紛擠兌,將會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

(本報記者史進峰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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