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發布通知,對《<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有關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序》(下稱“《處理程序》”)和《關於實際控制關系賬戶投機持倉合並計算相關規則的通知》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規則自4月18日交易時(即4月17日晚夜盤交易時)起施行。
記者了解到,大商所本次修改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方面,合並計算實際控制關系賬戶(下稱“實控賬戶”)異常交易,規定實控賬戶內發生的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合並計算。
據了解,修改前的《處理程序》中,未對實控賬戶內發生的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的異常交易行為進行合並計算。修改後,交易所將對實控賬戶組內所有客戶的頻繁報撤次數、大額報撤次數進行合並計算,按客戶、非期貨公司會員監管標準進行異常交易管理。
再是,明確了期權實控賬戶限倉標準。在實控賬戶持倉超限行為的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序的規定中,將原表述“一組實際關系賬戶單日在多個合約上合並持倉超限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細化為:“一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單日在多個期貨合約或者多個期權合約系列上持倉超限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同時,大商所還明確了期權合約系列的概念,即同一期貨合約衍生出的所有期權合約為一個期權合約系列。
此外,刪除“套期保值持倉不合並計算”的表述。在實際監管工作中,大商所對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客戶,按一個客戶管理,即投機持倉合並計算,套保持倉合並計算。
市場人士表示,此次規則修改將實控賬戶的頻繁報撤和大額報撤異常交易行為進行合並計算,強化了實控賬戶管理制度,加強了交易所對市場異常交易的一線管理,有利於進一步防範市場風險。
8月10日,大商所發布通知稱,自8月13日(星期一)結算時起,將玉米和玉米澱粉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4%,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合約價值的5%;將豆油和棕櫚油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4%,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合約價值的6%;維持其他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不變。
關於調整玉米、玉米澱粉、豆油和棕櫚油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大商所發〔2018〕310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玉米、玉米澱粉、豆油和棕櫚油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如下調整:
自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結算時起,將玉米和玉米澱粉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4%,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合約價值的5%;將豆油和棕櫚油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4%,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合約價值的6%;維持其他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不變。
對同時滿足《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其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定數值中較大值執行。
表:大商所各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情況
請各會員單位做好對客戶的風險提示工作,加強市場風險防範,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18年8月10日
8月17日,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發了關於調整相關品種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涉及豆油、棕櫚油、玉米澱粉等期貨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的調整。
關於調整相關品種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
大商所發〔2018〕321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8月22日交易時(即8月21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
1. 豆油、棕櫚油期貨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2.5元/手調整為1.25元/手。
2. 玉米澱粉期貨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1.5元/手調整為0.75元/手。
3. 線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貨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2元/手調整為1元/手。
4. 聚丙烯期貨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3。
5. 鐵礦石期貨1、5、9月份合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2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
6. 豆粕期貨1、5、9月份合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1.5元/手調整為0.75元/手,非1、5、9月份合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0.2元/手調整為0.1元/手。
7. 豆粕期貨期權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1元/手調整為0.5元/手。
表:相關品種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調整前後對比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18年8月17日